8. 代贖的救恩--無罪的承擔了罪人的懲罰
    神的慈愛是赦免罪人,神的公義要審判罪人。慈愛和公義都是神的基本屬性,在哲學家看來是無法調和的,但神至高的智慧就能使二者調和。在神兒子的受苦和受死中就是神的恩慈和智慧的最高表現。

    批評家說︰基督教把一切建立在代贖的教義基礎上,但代贖說是經不起充分考驗。這教義是使無罪的基督,代替罪人受刑罰,叫有罪的人得以自由。這和我們無罪的應受保護,有罪的應受刑罰的公正觀念正面沖突。

    請看,神全備的公義和圓滿的恩慈在十字架上已經顯明出來。他並不強拉無罪的去替有罪的受刑罰。神作得像一個故事中的法官。--兩個少年人一齊學法律,一個以後升任法官,一個成了子。一之那浪子犯法,被帶到他老友的面前受審。旁觀者都注意他怎樣處理這案件。使他們驚奇的,他宣判了,定浪子以本罪最重的罰金,然後法官自己拿出錢來代他付了罰款,叫他的朋友得了釋放,這樣,法律的尊嚴與朋友情誼都周全的顧到了。

    神,在公義方面,坐在審判的寶座上,定了罪人最重的刑罰--死;在恩慈方,從他的寶座上下來,站在罪人的地位,親身擔當了所有的刑罰。哥林多後書五章十九節告訴我們︰「神在基督里,叫世人與自己和好。」

    聖父、聖子、聖靈乃是一位神。我們所得罪的神判了我們的罪,也自己還清了我們的罪債;根據絕對的公義,賜給你我白白的赦免。使徒保羅在羅馬書一章十六、十七節說︰「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因為神的義,正在言福音上顯明出來…。我們也能說︰「我不以福音為恥,」因為神所賜給人的赦罪之恩是公義的,世人不能在這事找出任何缺點來。

    完成的工作

    或問︰接受基督為我的救主就可以充分地使我永遠得救嗎?

    是的,只要信靠他所完成的工作就行了。

    如果我欠人一千元,卻無力償還,有朋友替我還清了,將收據給我,我便不再為這事掛心了。既有了債主簽署的收據,我就不怕和他見面。當耶穌基督在我的地位上舍了性命的時候,他說︰「成了!意即那贖罪之功已經完成了,神給了我收據,那就是神悅納他所完成的工作,用叫他從死里復活為保證。

    有人把這事講解給一位家俱匠听,他總不了解。那人忽然得了一個靈感,拿起刨子假作要刨那身邊的一張美觀光亮的桌面。那家俱匠叫起來了︰「住手!你沒有看見那桌面是完好麼?你再刨反把它損壞了。」那人說︰「這就是我所講過的基督贖罪之工,既然已經完成了,你若想在已完成的工作上再加添什麼,就只有把它損壞了。你只管接受已成就救恩--他舍性命為你,你就得拯救了。」那家俱匠就頓然領悟,立刻接受耶穌基督為他的救主。讀者,你如何呢?

    還有一個難題︰我認得一位慷慨、誠實、仁慈、正直的人,他沒有接受基督為救主,難道這人在永世中就必滅亡?而那些品格上遠不如的人,只因接納耶穌基督進入他的生命為他的救主,就有永生麼?

    是的,我承認這問題有好幾年對我是嚴重的困難,直到我讀了生物發生學,「生物必須由生物發生之律,一切的疑慮才消散了。這律的意義乃是凡生物不能自然而生,除非先有生物,就不能生另外的生物。死物本身不能生活,也不能自己成為生物。它若要得生命,就必須和已經有了生命之物連合。基督沒有作不定的聲明,乃是作了明確的宣示︰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我說,你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約翰福音三6-7)使徒約翰也說;「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壹五12)我們近代的最大錯誤就是盡力逃避這生物發生學的定律。

    最有道德修養的人與基督徒的區別,不在乎「程度」,乃是在于「種類」。前者有高尚的「人」的生命,後者有屬「靈」生命;這區別是根本的。前者決不能因改良而成為後者所以耶穌對有高尚道德的尼哥底母說︰「你必須重生。」意思說︰「改進你的舊生命是不夠的,你需要一個因接受我而得的新的神聖的生命。

    拿一顆極美麗的金鋼鐵和極平常的植物比較,植物雖普通卻有生命,鐵石琢磨得怎樣好仍是死的。這樣,二者是不能相比,因為一個有生命,一個絲毫沒有生命。有屬靈生命的人與在神面前是死的人之間的區別,也是這樣懸殊。道德的磨鏈,總不能使人得靈的生;惟有與屬靈生命之源相連接,才能使人通過那屬靈與屬血氣之門不可越鴻溝。(所以聖經說︰「因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里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馬書八2)

    礦物與植物間有一道緊閉門是礦物不能打開的。意思說︰一團泥土無法自動變為植物;除非植物扎根到泥土中,吸收礦物元素,所有的礦物,永遠不能成為植物。

    照樣,從屬血氣到屬靈的之間也有一道緊閉的門,是無人能開的。從人方面沒有人能開這道門也決不能越過這界線。人的智力、善德、以及品格的改良,都不能使人得到屬靈的生命。

    然而感謝神!主耶穌基督曾從上面屬靈的世界降臨,賜生命給我們。生命的產生乃是由于與生命的連接,不能自己突然生出。屬靈的生命不能由任何非屬靈的生命改進而得,在靈界中有基督是獨一的生命源頭。「有子者則有生,未有神子者,未有生也。(約翰壹書五章十二節,中文文理譯本,與英譯本極相近,譯者注。)因為,在主耶穌基督里才有生命之律。若沒有基督的生命,人的才干、學問、道德,對于永生之獲得,都是徒然。

    死物與生物之的界是極嚴格的。自然界一切的死物,如碳、氫、氧、氮等素元,只有為生物界中的植物所吸收,才有生命。而生命在初產時是質樸的。生物的長大是要花相當長的時間,生物的產生卻是即刻。在一霎時之前是死,一霎時之後便是活的了。這種轉變,是聖經上所說「出死入生」。

    從以上的要點所得的推論,屬血氣人接受屬靈的原質進入他的人,他就即刻重生了(參考約翰三章一至十一節)。但人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雖然有屬靈的生命,但還不能算是成長鏈達的基督徒。長大成人需要相當的時間。但如約翰福音三章所說的「重生」,卻在相信基督並接受他為救主的一霎間就成就了。即在那瞬間你就有永生--得救、重生、獲得救恩、得新生等--任意用聖經上這些辭匯來說明你所有的改變,都是合乎科學的正確性。換句話,你已被引進到與神有了神聖的關系,它的果效乃在于屬靈生命長進由今世直到永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