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我如何接受主耶穌基督為我的救主呢?
    假如我知道我現在的地位和我對神的關系乃是「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以弗所書二1),假如相信他為我舍了性命,我接受他為救主就可以永遠得救;我就用這樣冷漠的,計較的態度去接受,難道這樣我可以獲得永生嗎?斷乎不可。

    且先看一個例子。一個有錢人失去所有的財產。由于他不願同時失去上流社會的身分,就將他的女兒嫁給她所厭惡的富翁。最初她斷然拒絕了,可是在她的父親說明婚姻的得計,和這是唯一解救他的困難所寄的希望;她就同意了。婚禮舉行了,她依法成了富翁的妻子。按照結婚的本義她是否真是他的呢?斷乎不是的!因為真正的婚姻,必須男女雙方彼此切實相愛,所謂心心相印,形影相隨,是不能完全基于利害得失的。

    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因他對我舍命的愛,有權來住在我的心里;若非我們把整個的人敞開,讓他居住在內,他就與我無干。

    當我想到基督的大愛,他離開天上父家的榮耀來到世上,成為人的樣式,竟要代替我受苦受死,使我今世與永世都得平安,我的人豈不向他火熱麼?

    倘若我軟弱無力地躺在病床上,房子卻失火焚燒;有一個朋友沖進來,把我抱出去,但他卻被燒傷因此致死,我的心豈不要對他感恩嗎?

    而今我與我的救主面對面了。我看見他在客西馬尼園里極其傷痛,懇切大聲祈禱;又看見他在彼拉多的法庭受審,有兵丁打他的臉;然後用荊棘作冠冕,戴在他的頭上;又用葦子打他。他滿頭流血,渾身疼痛。他們把他帶到髑髏地,在那里用鐵釘扎入他的手腳,釘在十字架上,把十字架豎立起來,他懸掛在上面,在兩個強盜的中間。圍繞著的百姓譏諷他,戲弄他說「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可是,他說︰「父阿,赦免他們,他們所作的他們不知道。」這是何等大的自我犧牲的愛!

    我們難道只是同情基督肉體所受的痛苦,直到滿面流淚;卻仍不會因此親切了解十字架的真正意義麼?

    哥林多後書五章廿一節說︰「神使那無罪的(基督),替我們成為罪。」請你與我一同低首下心,叫我們與他同心,想想三位一體的神,是如何的憎惡罪,卻「替我們成為罪」,他在心靈上受了何等大的苦!

    生理組織上越高級,所能感受的痛苦越大;同樣道德水準愈高的,心靈所能感受的痛苦愈深。故此,全然聖善的基督,為擔當世人的罪孽,心靈所受的苦,豈不格外傷痛麼?

    例如,一個素有好名聲的人,一旦遭遇極可羞的事,他的人豈不比市井常人痛苦百倍麼?

    因此,主雖明知自己要在十字架上為罪人死,但他也會在客西馬尼園內祈求說︰「父阿,你若願意,就把這杯(苦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路加福音二十二章四十二節)神叫基督「替我們成為罪」,因此神的旨意--「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就得以成就。

    讀者,閱讀至此,大概可以明白,我的理智首先深深信服,繼而我的感情大受感動。所以我接受耶穌基督為我個人的救主,從今日直到永遠。

    因為基督的愛臨到我;他曾祝福了我,我有了將來榮耀的保證,所以我心中的願望是你與我一同有分于我所享有的各種福氣。我謹以懇切的心,渴望我的救主也成為你的救主。我恭敬地說︰基督所能作的,他已完全作了。他已經擔當了你罪孽的刑罰,父神的大能已經使他復活了,現在他正在你的面前。你願意接受他為你的救主麼?

    也許你說︰「這事似乎太奧妙了;這樣的奧秘我實在莫名其妙。」

    朋友,我不要求你了解這奧秘;我自己也不了解。任何基督徒在今世也不能了解。我也不要你為這奧秘而著急,我只要求你因這事實而喜樂。

    電直到如今還是奧秘,我們雖然已發現了許多支配電原理原則,可是電究竟是什麼,我們不知道。我們不因為不了解電的奧秘就著急,我卻相信電的存在。我們使用各種電器(例如電車),享受它所供給的便利。

    你總必認識一些真正信靠耶穌基督為救主的人,他們怎樣在基督里改變成為新人。難道你親眼所看見的事實還不能使你感動?你既知道這樣的事實,為何不立志信靠主呢?真的,那出死入生的一步,真像上電車一樣的容易。你只要祈禱說︰

    神阿,我雖不能明白這些事的奧秘;也不明白你為什麼如此愛我,打發耶穌基督來替我的罪受到刑罰;雖然如此,我全心全意向你降服,相信主耶穌基督為我死的事實,並信靠你在聖經里「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的應許。

    你怎樣把使電車行動的奧秘留給工程師,只管受用電車的便利;照樣,你也當將救恩的奧秘留給神,你只管領受救主無量的恩惠。請你現在就將你的靈、魂、體完全降服于主,說︰「主耶穌阿,我完全屬你!」

    有一首古詩說︰

    「明日復明日,明日何其多;

    我生待明日,萬事成蹉跎。」

    希伯來書四章七節說︰「你們今日若听他的話,就不可硬著心。」親愛的朋友,切莫等到明天!

    也許有人說︰我不喜歡人催迫我在重大的問題上作決斷。這並不是說我沒有決斷力。其實我是一個意志堅強的人,所以我的決斷是︰讓我的生命之舟,在時間的洪流中漂流,不論在逆流或順流,卻無須努力劃動,只是讓它,緩緩地緩緩地漂流。

    朋友,如果你對這問題也有這樣的態度,你的反應當然不是出于誠實;你只是在你認為應該作的事上不作決定;只是把它留待他日來解決。你這樣拖延,有什麼好處呢?真正的基督徒瞻望永世就滿有喜樂;你對將來也能這樣滿有把握嗎?

    最後,請你看羅馬書十章九至十一節︰「你若口里認耶穌為主,心里信神叫他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稱義;口里承認,就可以得救。經上說︰『凡信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你若心里接受基督,你就不以告訴別人為羞恥,你將如何呢?

    譬如,我在海邊碼頭失足落水,受傷不能游水。一個運煤工人奮不顧身,跳入海中,救我起來。過後不久,我在大街上遇見這個工人,滿身煤屑,我就假裝看不見,轉臉躲開他,免得停下來和他打招呼、握手,為這在眾人面前是可恥的。你會當我是什麼樣人呢?

    你如果知道主耶穌基督為拯救你而舍了他自己生命,那未,你在輕視他的人面前,必勇敢承認他的名,為他作見證。你以福音為恥,還是用言語與行為榮耀你的救主?

    以上我所寫的或許欠文雅,但其中所論的卻是真實的。我這樣寫,乃因篤信是神要我寫的,以便盡我對神和對諸位應盡的本分。我誠懇祈求神,借著這本小冊子對諸位說話,並賜永遠的福樂與你們。

    你忠實的朋友李加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