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馳騁生命的序幕
    我從來沒有進過監獄,也不喜歡那里面的人,更不喜歡那地方。現在,該怎麼辦呢?主啊

    樓下那個走了將近一個世紀的老鐘,敲了一下、兩下,每一個時辰,我都是清醒著的,鐘又敲了三下,已經三更了,反正也睡不著,干脆起來禱告︰“主啊,我好害怕,也好緊張,不知從何說起,也不知說什麼才好”昨天培靈會散會後,兩個姊妹對我說︰“明天下午請你來少年監獄作見證好嗎?感謝神,神奇妙的預備你在這里,我們正在擔心沒有講員。”

    雖然我卑微無用,這幾年來,神也給我機會,到許多地方講了多少次見證,可是從來沒有到過這種地方。

    這兩位姊妹,她們都听過我許多次的見證,對我如此興奮的期待,由不得我不能不答應。可是昨天,我問了一些人,他們告訴我說︰“全省的青少年監獄,就這一個地方的少年犯最壞,最不受教,不好管。”

    “他們還是小小年紀就會殺人的。”另一位說。“有一個額頭被子彈打了一個洞,很奇怪還會活著的。”一位傳道也這麼說。

    主向我說︰“這些都是我的孩子,你不喜歡他們,但我要你為我阿爸父的緣故去愛他們,向他們說‘神愛世人縱然全世界的人都不愛你們,主耶穌仍然愛你們’”。

    我說︰“主啊,我不行,除非你把你的愛澆灌我,叫我能去愛他們。”

    然後我開始為監獄里這些犯罪的孩子禱告。過了十多分鐘,我心里開始為這些孩子們哭泣,我同情他們,心中有一個迫切的負擔,想幫助他們。

    “主啊,難道我千里迢迢從美國隨著陳牧師、蕭弟兄回台灣培靈會,也是為了這些人,看來不可愛的少年犯?”

    我求主給我適合他們的見證和詩歌。禱告了一個多小時,天亮了,突然一首詩歌閃過我的思想︰《新的事奉》

    “我找到新的事奉,新的事奉,新的事奉在主里。

    忍耐就是爭戰的名。信心就是行為的名。

    愛就是神本性的名。真理就是說話的名。”

    這是我事奉上的一個突破,神給我一個新的事奉──走向監獄傳福音作見證。

    主先給我一個信息︰忍耐就是爭戰的名,因為這是一個爭戰,你要忍耐。信心就是行為的名,這次的工作要有信心,不要懼怕,因我與你同在。愛就是神本性的名,你只要傳講神的大愛,十字架的救恩。真理就是說話的名,“你不要思慮怎樣說話或說什麼話,到那時候必賜給你當說的話,因為不是你自己說的,乃是你們父的靈,在你們里頭說的。”(馬太福音10:19-20)

    “上帝所差來的,就說上帝的話,因為上帝賜聖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約3:34)

    清晨打了一個電話請教陳牧師給我一些指點和建議。他教我看羅馬書七、八、九章。並且我也請蕭弟兄陪我一起去,壯壯膽。

    終于到了台南少年監獄,他們帶出來兩班年齡大班的學生,听說是最不乖的。主啊!你要先幫助我。

    那位經常去的陳娟娟姐妹帶他們唱歌,這些少年犯故意用幾個不同的音階亂唱亂叫,秩序很亂,我第一次大開眼界,竟有這樣的孩子!我忽然覺得很好笑,代替了我心中的懼怕,輪到我上去作見證,看著那麼亂的秩序,聖靈提醒我,帶他們先做個禱告︰“親愛的阿爸父神,這些你所愛的孩子”奇妙!他們漸漸安靜了。

    講完了見證問他們︰“要我們為你禱告,求主耶穌幫助你,帶你離開這里,從新做人,永遠不再來這種地方的請舉手”。全部都舉手,也搶先著要填代禱卡。接著再教他們唱一首歌,是香港祈禱院邱清翰牧師上次來美國愛修祈禱園,聚會中教我們唱的,今早聖靈啟示我,給少年監獄的孩子們唱這首歌,但我稍微把歌詞改了幾個字。

    “一、我要把我自己交給親愛主耶穌,交給主耶穌。二、主啊,主啊,求你幫助我,永不丟棄我。”

    他們一個個唱的好高興,乖的很。聖靈又提醒我,最後要做決志禱告。于是我叫他們願意決志的人跪下來禱告。第一排有兩個比較帶頭作怪的,彼此戲笑說︰“叫我們跪下來,跪跪一生還沒有跪過”但還是跪了下來。接著一個個在原位上跪下來。

    當我禱告完了,看見他們好些人眼中帶著眼淚。父啊!我感謝你,求你保守他們在你面前的決志,救他們脫離凶惡。

    時間到了,他們又要被帶進去,我開始愛他們,想更多幫助他們,這個邪惡的世代,只有主耶穌能拯救他們。

    神的兒女們,不要再沉睡,要儆醒禱告,莊稼已經成熟了,要出去做工,收割莊稼。

    打完了這一仗,才發現十一月底的天氣秋高氣爽,可是我汗流夾背,里衣全濕透。

    隔天,台南區的聯合培靈會最後一天,遇見一位傳道師母的媽媽,她很有愛心,經常去少年監獄做福音工作,她說︰“林姐妹,我不知道你去少年監獄作見證,否則我打一個電話過去,叫他們把全部的少年犯都放出來听見證。”

    喔!主啊,感謝你,你是這麼的體諒又慈愛,你知道我事奉的年日尚幼小,沒有監獄這方面工作的經驗,不知如何出入,因此你給我的工作也是為我量力而行。

    回家的路上,我想起主的話︰“他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馬書10:12-13)

    今天這些少年犯,神必定記念他們在神面前的決志,也必拯救他們。經上記著說︰“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羅10:15)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听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福音的,怎能听見呢?”(羅10:14)

    回想我一生,從我自己生長的背景以及我信主蒙恩的經歷,若不是神的憐憫,恐怕我今天也不會比這些少年犯的光景好多少,在神面前也仍是死在過犯罪惡之中。

    “感謝神,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上帝的恩才成的。”(林前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