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為什麼要有道德?
    我們以前曾經討論過人們試圖不要神而活,結果將遇見的一些問題。人們似乎以為生活不要神不過是很普通的一件事罷了,而那些相信神的人在一切事上都出問題。事實上,不是這樣的。

    相信神的人固然有一些問題,但是那些不信神的人問題更多。真正困難和無法解決的問題是在那些企圖不要神而活的人這邊,其中真正不能解決的問題之一就是道德的問題。

    假使你認為根本沒有一位決定是非的神,又假如你覺得也不可能有一位將在末日懲治罪惡、褒獎良善的審判者,那麼世界上就沒有道德的基礎可言了。當然,就像是一實際的度量,我們也能接受我們所居住的社會的看法作為道德的法典。但是,我們卻不敢自信︰我們的社會一定是對的。事實上,我們也沒有決定那對錯的標準。

    共產黨的思想

    前幾天,我听了一場有關共產黨思想的演講。講員是位共產黨思想的專家,以下摘述一些他的話,他說,道德和思想是由個人所屬的階段決定的,沒有真正所謂好或壞。對無產階級好的,就對資產階級壞;對資產階級好的,就對無產階級壞。無產階級的好與壞,和資產階級的好與壞是完全不同的。只要是對無產階級有利的行動就是好的行動。所以說謊、謀殺、顛覆,諸如此類……,當它們被用來**資產階級時都是好的。真理、仁慈.、慈愛……等等,當它們幫助無產階級時就是好的,但是當它們要幫助資產階級時就變成壞的了。這就是不折不如的共產黨思想。我想他們的理論家都將會同意的。

    情境的道德(SituationalEthics)

    情境的道德(或倫理學)現在也很盛行。現在有很多類的人會同意沒有絕對的道德標準,他們會說︰不同的國家就有不同的習俗,你必須入境隨俗。在不同的國家,你會有不同的做法,譬如餐桌禮儀就是;但是關于真理和虛偽、性、生和死的事,也沒有絕對的標準嗎?

    現在趨勢已更進一步走向個人的道德。在我看對的就是“對一,在我看錯的就是”錯“。倘若我認為那是對的,那麼它就是對;倘若我認為那是錯的,那麼就是錯。沒有一標準使我能辨別事情的對與否,正如你所知的,這種思想方式今日正普遍流傳于年青人當中。

    難題

    假使沒有神,世界只是一個偶發的東西,那麼,我們為什麼要一直在相對與錯的問題呢?人們總認為,有些事情是對的,相反地也總有一些事情是錯的,甚至決定論老、心理行為主義者成認為世事有對有錯。這對我們來說,就像是我們的天性一樣。進化論(循環主義)者說,人類已經演進到有一個道德界限的偕段了。但是,假使沒有一個最終的是非標準,沒有一位能賞善罰惡的審判官,人類就決無理由做個道德的動物。人似乎並不適合生存在宇宙中,因為人是道德的,而宇宙卻是非道德的。它既是非個人的、沒有思想和道德,所以人們漠然覺得被置在世界之外,因此和宇宙有一種疏離感。薛弗爾博士(Dr.FrancisSchaeffer)曾這樣寫到︰"我們這一代的難題是有一種和宇宙(包括道德界)的疏離感。人一直期望有道德這個東西存在,但是當道德出現在宇宙中的時候,卻與那里原有的完全不合。”(在那里,並不緘默,P.23),人為

    什麼是道德的呢?

    下一個問題是統一的問題。倘若沒有不變的標準,那麼在形成一個統一的社會上,就會發生很大的困難。倘若沒有這種統一,那麼無論在家庭、或學校、或政府里就會有不斷的沖突發生。

    再者,倘若沒有是非的標準,警方行動就沒有一個可憑藉的根據。原來強盜搶東西是犯法的,如今它可能就像人把錢存在銀行里一樣地正當,警察若逮捕這些地痞流氓,不就與社會大眾為敵了嗎?事實上,倘若我們沒有是非絕對標準,那麼除了被武力統治外,我們就沒有別的選擇余地了。那些較有權勢的人將會依他們的喜怒哀樂來統治這個世界,那就完了呀!

    倘若沒有絕對的是非標準,那麼將沒有審判,我們遂不能期待有那麼一天所有惡人被罰、義人受賞了,如此,我們等于活在一個不能獎善抑惡的世界,這種景況是多麼令人沮喪啊!誰會再想去做善事在這種無標準的世界中,良心再也沒有用了。倘若我們的良心是被環境所訓練成的,為什麼我們還要听從它呢?假使良心只是反映我們從雙親或周圍的人們所听來的東西,那麼,我們就毫無理由去听憑良心,或者,當我們因違背良心而感到不安。我們遂變成一個沒有良心的族類,不再受良心的束縛,世界也將變成一個可怕的居所。

    神的是非標準

    與此無標準強烈對比的,就是基督教的世界觀。基督教觀點以為,永生神創造了世界、人類、及其上一切所有的;統管這個世界,並要審判它。.這位造人的神是一個道德體,有無窮的權勢與智慧;不但決定了宇宙的自然律,而且更重要的,還決定了這絕對的是非標準。按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並且把的律法銘刻在人心中,因此,人是高貴的、道德的,適合生存于宇宙中。人在宇宙中甚感自如,但每個人都要為自己所做的善惡負責。只有在神所造的世界中,人生才有意義。

    神在聖經中告訴我們,已經絕對地決定了什麼是對的,和什麼是錯的。是絕對的。已經在十誠里顯示的是非律法給我們,而且已經在聖經的其余部份向我們解釋了這些誠命。簡言之,說、第一條律法是盡心愛神,其次要愛人如己(太22:37-39)。沒有讓我們猜想什麼是真正的愛,但是在聖經中為我們清楚明白地說明了愛。

    神告訴我們,我們要為自己做的善惡向負責。倘若我們違背律法,就必須受到的審判。倘若我們遵行的律法,也將會得到的賞賜。告訴我們,有極大的賞賜給那些奮力遵行誠命而受苦的人。

    所以,神給我們一個生活的標準,給我們良心作基礎,以便能派上用場.,讓我們認清善惡,以便能夠制定法律;給我們權威,以利于適當的警方行動。當我們做對時,給我們盼望;當我們做錯時,使我們懼怕。如此一來,便使生命有意義,並且使世界更快樂。

    懼怕的問題

    但是,如此,世界上不是會產生很多很多懼怕的問題嗎?怕神對我們太嚴厲了?怕我們的良心嚴厲地指控我們而陷我們于可憐之境嗎?是的,在許多情形中,這是真的。許多人像小可憐似的,因為他們的良心不斷地指責他們,神的審判未免太嚴厲了些。然而,問題不是在神,問題可能是我們太壞了,或者也可能是我們並沒有真正認識神,可能就是這兩個原因。但是神已經為這個大問題提供了解決的方法。問題是罪,是我們老喜歡違背神的誠命。的標準.是完全的,我們卻經常違犯的誠命,因此,我們感到良心的痛苦和受罰的恐懼——怕死。

    無論如何,神不只是位頒布律法的神,還是位慈愛的救世主。不單警告我們“罪的工價乃是死”,還差遣她的愛子耶穌基督為我們受死。換言之,差遣耶穌基督來,處在我們的立場,完全地遵守律法,並代我們接受罪的懲罰,並且復活升天,回到神的右邊,作我們的保惠師。我們曾經常常違背神的律法,耶穌藉著伏我們為罪受苦,把我們從罪中拯救出來。聖經如此說

    “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的。都是被咒詛的。’”(加3:1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主耶穌里,乃是永生。”(羅6:23)

    “因為基督也會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著肉體說被治死。按著靈性說,復活了。”(彼前3:18)

    神已經給我們的律法——一個是非的絕對標準。倘若我們棄之如蔽屐,那麼我們的生活方向與生命意義頓失,從此如活在濃霧中,時時恐懼懲罰的來臨。所以我們不可以離棄或違背神的律法。

    再者,倘若我們持守神的律法,我們首先會感到良心的譴責和受罰的恐懼,但我們不應當就駐足于此而引為滿足,應當繼續透過耶穌基督認識神對我們的愛。我們應當明白在神里面不只有公義,而且有憐憫。神差遣基督救我們,這個愛比我們所能真正了解的愛要大得多多。告訴我們︰倘若我們相信耶穌基督,倘若我們尊崇作我們的主,倘若我們向認自己的罪,並且相信會幫助我們,倘若我們這樣做,就必赦兔我們所有的罪,賜給我們平安,接納我們作的兒女,使我們心意更新,以致我們渴望順服弛並且事奉。作為神的兒女,我們發現這愛、順眼、和服事的生活是個右盼望和喜樂的生活。這只是開始,因為也將在寶座前賜給我們永生。我們力勸你,藉著相信耶穌基督真正地認識神。我們力勸你,藉著耶穌基督求得赦免。我們力勸你,藉著耶穌基督的恩典來生活、愛、和盼望。

    “神愛世人甚至將的獨生子賜給我們,叫一切信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