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沒有神——那位造物之主,我們能活嗎?
    回溯希臘哲人的時代,他們最感迫切的需要就是找到一個統一的原則或力量,好把今生中所右的觀念與價值統合于一個整體的意義之內。假定這個構想的是柏拉圖,但這並不是根合適的,因為它相去是那麼地遙遠,以致要和它聯系,實在是不可能的事。再者,它是那麼小以致無法統一每件事,因為他們不能確信到底是這思維控制命運——憑著它人不能做什麼,還是命運控制思維。所以沒有統一,因此在今世無任何統一可言。

    然而,基督教的啟示——舊約聖經——總是主張有一位絕對的主宰,是創造這個世界,頒布律法和統治宇宙的永生上帝。是一位有位格的神,對每件事情,都做了通盤的計劃,並且每件事都照的計劃實現了,沒有任何差誤。對的子民在一切事上執行公義,彰顯憐慈。所以,根據聖經,對這位絕對的神,全能的神,有位格的神和永恆的創造者而言,所有事物都有其統一性、目的與意義。

    當現代科學紀元之初,科學上的大人物都相信這位有位格的神是一切事物背後的操縱者,他們所從事的科學工作都是以這個前提為出發點。薛弗爾博士(Dr.FrancisA.schaefferr)寫道︰“在聖經基督教的範疇中,伽利略(注一)、哥白尼(注二)、克卜勒(注三)、培根(注四)以至牛頓(注五)和法拉第(注六),所有這些人都了解有一個宇宙存在那兒,因為神創造了它。他們也相信,正如懷特海(注七)曾說,因為神是一位有理性的神,所以人們也需憑理性探究宇宙真理,于是乎現代科學誕生了。”(薛弗爾,在那兒並不緘默,第六七頁)真是說得漂亮啊!

    但是現代人卻覺得這是如此地貶抑人和使人受限制,以致于不願被這位偉大而完全又有位格的神所造,所管理與審判。他選擇了拒絕神的這條路,並揚言他有絕對的自主權。他以為一個有自主權的人是完全自由的,並且活得更快樂。盧梭是首先倡言這個論調的人,他看到人在科學界里被自然科學中無數法則所束縛,于是他宣稱︰人在宗教和道德的領域中應是完全自由的;他說那有什麼神的啟示這回事兒!康德(Kant)和黑格爾(Hegel)更進一步地要削弱人在知識與真理的範疇中完全的自由。另他們來說,沒有絕對的真理,一切真理都是相對的。隨著這個說法,這些“偉大的”思想家們開始詢問有關存在的問題了,許多人斷言︰沒有一個真正客觀的存在可言。

    不信者的問題

    人一旦宣布脫離神而獨立,許多難題也將接踵而來,面對他的第一個問題就是道德的問題。假使沒有一位決定是非的有位格有道德的神,那麼我們就沒有道德的標準了。既然無人決定孰是孰非,更遑論道德的基礎呢!我們只可以說,一國人民之大多數意見可以決定是非之法則;然而,大多數的人有什麼權利可以限制個人的自由呢?現代存在主義卻特別反對這種多數獨裁。沙特(Sartre)堅持說,每一個人都有絕對的自由,不受道德或法律的約束。但是每一個人都認為道德是主要的,假使沒有一位有位格的神,我們干嘛還要信道德呢?當日本人民獲悉首相和其他高級官員從一項與購買飛機有關的洛基德公司收受賄賂時,都怒焰沖天,氣得要死。每一個人似乎都在一個儼若有一不可改變的是非法律社會中生活和思想,這究竟是為了什麼?每一個人都同意仁慈是好的,而殘忍是壞的,到底人們為什麼要這麼想呢?毀滅弱者不是可以保存更多的食物和增進優秀種族的成長嗎?但是沒有人贊成毀滅弱者,因為我們站在道德的立場,不允許這樣,這豈不是說我們不知不覺地承認神和律法的存在嗎?

    另一個問題就是發掘宇宙的意義。假使這位有位格和有理性的神並不存在,那麼宇宙也變得完全沒有人格和不具理性了,也就是說,宇宙的運行失去了計劃規則,也沒有一位具位格的神來引導完成其目的。真的,連一點目的都沒有了所以對大自然來說,就沒有什麼真正意義了,對大自然里的個人、學凡一切事物也都失去了意義。但是,人還是一直想尋求意義與目的,這是為什麼呢?為什麼人還要尋求意義與目的,尋求真理呢?說穿了,就是人的心當初被造,就是要用來尋求萬事的意義與目的和真理的。

    假使我們拒絕這位完全的神,那麼我們所遭遇的困難,還會有許許多多。假使宇宙在偶然的情況下,亦即不用思考沒有位格的機運下,而發生現在的形式,那麼它也可能在任何時間,沒有任何理由地突然改變形式或被摧毀。哲學家休姆(Hume)就曾說過︰“我們不知道明天將會發生什麼,是不是仍會有另一個新天來臨。世界真是變化萬端啊!”

    假使機會創造了宇宙,那麼宇宙就是完全無位格的,也沒有愛。人因機運而突然一貧如洗,強者也因機運而變成了弱者,我們不知道何時命運像一陣殘虐的風吹來把我們擊倒和剝奪了我們的健康、財富或親愛的人。任憑听候那沒有聰明才智和無知覺的機運來主宰大自然界,實在會殘害我們所有的希望和向善的動機。在這樣一個宇宙里,人實在沒法兒生存。如果我們不相信這位有位格且完全的神,那麼這就是個主要的問題了,它獨使我們滯留在一個沒有指望、無知覺的世界里。

    英國大哲學家與政治家培根(FrancisBacon)說,假使我們稍稍讀一些哲學,我們就容易變成無神論者,但是,假使我們再深一步研究它,那麼,我們極可能就相信有神。(廣大宇宙中神的證據,第五九頁)一位馳名世界的大物理學家克爾文(LordKelvin)也說,“假使你的思維夠堅定的話,那麼你將會被科學迫得非信神不可。”康奈爾大學哲學博士卡孫(JohnC.Cothran)也寫道,他完全同意克爾文的說法(神的證據,第三七頁)。如果人心中不存有任何不信的偏見,那麼,自然的奇觀將使他不得不承認神這位造物主的存在。

    相信神並不只是解答我們所面對的生活發生難題的一個方便途徑。相信神真正是解答這些難題的唯一方法。除了神此外別無他法能帶來世界的統一與意義。……只有神能為我們的生活立一道德基礎,當我們生活和工作時保護我們,給我們盼望,此外,沒有任何其他的人會這樣。

    聖經宣稱︰永生之神、創物之主確實活著並統管這個世界。確實藉著眾先知和其分生子耶穌基督向我們說話,並且把生命的意義與目的啟示給我們,這些事情都明明地寫在聖經里。在聖經中向我們表示,深深地愛著我們,差遣救世主耶穌基督來到世上,每一位相信和遵從的人都能找著真正的生命意義。神,揚溢著奇妙的大愛,向我們說話,吩咐我們要讀聖經——這是他的話,叫我們要相信它,並順服它。因此,讓我們大家以禱告的心認真地讀聖經,並且開始過真正的生活!

    注解

    注一︰伽利略(Galileo,1564-1642),意大利物理及天文學家。

    注二︰哥白尼(copernicus,1473-1543),波蘭天文學家,現代天文學之創始者。

    注三︰克卜勒(JohannesKepler,1571-1630),德國天文學家及物理學家。

    注四︰培根(FrancisBacon,1561-1626),英國作家及哲學家。

    注五︰牛頓(IsaacNewton,1642-1727)。英國科學家。

    注六︰法拉第(MichaelFaraday,1791-1867),英國物理學家、化學家。

    注七︰懷特海(AlfredNorthWhitehead,1861-1947),在美國的英國數學家及哲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