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卷 十、父親是君王
    讓我們來復習一下父親的三大主要職責。作為祭司,他向神代表他家人。作為先知,他向他家人代表神。最後,作為君王,他代表神治理他的家。

    父親是君王究竟是什麼意思呢?

    在提摩太前書三4-5中,保羅論到想在教會中作領袖的男人所必須擁有的資格。保羅寫道,最最重要的領域是這人家中的景況。這樣的人必須“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或作端端莊莊的使兒女順服)”。(提摩太前書三4)他應當使用權柄,使兒女尊敬他,順服他,受他管理。

    翻譯成“管理”這個詞的希臘文字面意思就是“站在前端”或“站在首位”。它含有各種相關連的意思,包括︰治理,保護和管理。

    這個詞的基本含義就是父親站在家中的首位。

    他把自己放在他家庭和生活中種種壓力和危險的中間。他也走在他們前面,樹立敬虔生活的榜樣。

    保羅接著說,管理好自己的家是照管教會的先決條件。他問道︰“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第5節)換句話說,如果一個人不能在自己家中領導成功,他怎能在神的教會中成為一位成功的領袖呢?

    我一度很榮幸地交識了瑞典的勒威.派修士(LewiPethrus),他在二戰期間牧養歐洲最大一間五旬節派教會。他很認真地對待聖經對牧師的要求。

    一天,他來到他的會眾前,告訴他們他要辭職,不再作他們的牧師了。

    他解釋道︰“聖經上說我必須使兒女順服,但我的兒子們眼下沒有與主同行,因此我必須辭職。”

    人們回應道︰“不要這樣做!我們會為你的兒子們禱告,使他們能得救。”

    他們禱告了,這幾個兒子都得救了,派修士牧師沒有辭職。

    不幸的是,今天許多事奉中的男人並沒有認真對待聖經的要求。

    有一個合理的原因解釋為什麼作一名成功的父親應當是擔任牧師職位的一項要求。家庭其實是雛形的教會。在新約教會中共有三個主要成份︰

    1.牧師或牧者(通常是眾數形式的,也稱為“長老”)

    2.執事或幫手

    3.會眾或群羊

    這與家庭中的三大要素相對應︰

    1.父親,他有牧師或牧者的責任

    2.妻子,她受造是為了幫助他的丈夫,正如執事幫助牧師一樣。

    3.兒女,他們是會眾或群羊。

    因此,神在家中立下了組成合理的新約教會的一切基本要素。實際上神對一家之父說︰“讓你這小小的教會成功—這是你自己的家中教會,我把它委托給你—然後你會在神的教會中有資格晉升。”

    按亞伯拉罕的蹤跡行

    我們現在來看亞伯拉罕為父的例子,他接納了治理他家,作他一家人的君王這個責任,並且成全了這個職責。

    你有沒有想過,為什麼神在當時千千萬萬的人中單單選出亞伯拉罕呢?為什麼亞伯拉罕有這樣的特權,作一個新的家族的頭,最終這家族又會給全人類帶來救恩,這是什麼緣因呢?

    首先,我們來看亞伯拉罕這名字的含義。起初是亞伯蘭,意思是“受高舉的父”。後來,當神與這人立下他第二個,也是永恆的約時,神把他的名字換成亞伯拉罕,意思是“眾人之父”。你可以從他名字的兩種形式中看到,他的名字中的第一個事實就是,他是一位父親。那是很重要的。神揀選亞伯拉罕為父。

    下一步讓我們看神對亞伯拉罕說了一些重要的話,創世紀十八17-19︰

    耶和華說,我所要作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亞伯拉罕必要成為強大的國,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

    另一種翻譯本說︰“我已揀選他,使他能引導他的兒女…”(19節)。這里翻譯成“引導”的這個詞是希伯來文“吩咐”這個詞的常用詞。這在所有摩西條例中都用作此意。不論我們看什麼版本,事實是,亞伯拉罕蒙神揀選,是因為神可以信得過他會吩咐他的眾子和家屬。

    “吩咐”這個詞是一個很重的詞,幾乎是一個軍事用詞。有些妻子或母親可能會說︰“你是在說叫男人做獨裁者嗎?”,不是。然而,有些場合中男人有責任說︰“為了喜悅神,得蒙他的祝福,我們要在家中這樣做事情。我們不會做這,但會做那。”

    我相信父親有權決定家中的一些基本規章︰他們在什麼時候一起進餐,什麼時間年少的子女應當回家,子女允許什麼類的娛樂活動,如何使用電視等。這不單是父親的特權,而是他的職責。

    當然,父親不應當在事先征求妻子同意的前提下作這類的決定。然而,最後治理家中次序的責任仍然是在父親身上。他是那位要為家人向神作出交代的。

    在羅馬書四11-12中,經文告訴我們亞伯拉罕是一切按他蹤跡去行之人的父。那意味著我不能光說︰“我重生了,因此亞伯拉罕便是我的父”。我還必須按亞伯拉罕的蹤跡行。這一點在家中比在任何領域更重要。

    天上家庭的次序

    我們當仰望天上的神家去看完美家庭的權柄模式。在父神和聖子的關系中,權柄是怎樣行使的呢?

    耶穌說起他與父神之間的關系對現代一些養育子女的理論是一個挑戰,約翰福音十17-18︰

    我父愛我,因我將命舍去,好再取回來。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權柄舍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

    這顯明父神發出命令,聖子耶穌去貫徹執行。

    再看約翰福音十二49-50,耶穌說︰

    “因為我沒有憑著自己講。惟有差我來的父,已經給我命令,叫我說什麼,講什麼。我也知道他的命令就是永生。故此,我所講的話,正是照著父對我所說的”。

    因此,在他的所有教訓中,耶穌是在遵行一個他從父神那里領受來的命令。

    此外在約翰福音十四31中,當耶穌準備離開上房,去面臨至終導致他受審、受刑的那些人時,他說︰

    “但要叫世人知道我愛父,並且父怎樣吩咐我,我就怎樣行。起來,我們走吧”。

    所以,耶穌是為了順服父神的命令而走上十字架的。那是順服的最終試煉!

    在希伯來書五8中,作者以一個簡短的句子總結了一切︰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

    這正是三位一體的神性中父神與聖子的關系模式。父神發出命令,聖子因遵行命令學了順從。他的順從使他喪失了他的性命。聖經沒有馬虎、草莽、不順從的模式。神是很精確的神,他明確地告訴我們他想要我們做的事,他期待我們去照做。

    這個模式應當在人類家庭中復制出來。在地上的我們沒有自由去改善天上為我們設定的模式。

    在家中的管教

    我們剛從希伯來書五28中看到耶穌也要學習順服,這就意味著順服需要教出來,教導順服正是我們稱為管教的事。如果連耶穌都需要受管教,何況我們和我們的寶貝—卻不完美的—兒女呢!

    如果你想成功地養育子女,你就必須兼並疼愛和管教。相反,導致不快、沮喪兒女的方式就是嬌慣他們—他們要什麼就給什麼,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有求必應。這樣養大的孩子一旦到了成年,就會期待生活就象是父母對待他們的同樣方式。但是生活並不以那樣的方式玩 戲!生活是相當艱難的—而且越來越難。我觀察到一些人的生命中經父母嬌寵,這是不符合聖經的,他們以後的生活在不同的程度上都經歷了一定的艱難。

    嬌慣兒女並不是善事。其實,它常是懶惰的表現。嬌慣兒女比管教他們少費很多勁。

    並不幸福的子女是那些生命中沒有受過管教的人。他們也是最沒安全感的—因為孩子需要界限給他們安全感。

    我記得當我們的非洲女兒潔絲卡約十六歲時經歷了一些十幾歲的青少年所經歷的困難。盡管她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她一度想做一件既不明智又不正確的事。

    她問道︰“我可以去做嗎?你會允許我嗎?”

    我說︰“不,我不允許,因為這對你不好”。

    我期待潔絲卡會不安。但我從她眼中看到一陣輕松,因為我為她設了界線。她自己沒有力量為自己設界線,但她很感激我為她設了界線。

    給孩子不設局限地放野馬並不公平,特別是在今天的世上。那些界線應當是簡單實際的,通常需要解釋給孩子听︰

    “為什麼我們不看某某電視節目?”

    “因為它給你壞的榜樣,鼓勵你去做對你有害的事”。

    反之,在有些場合下對“為什麼”的答案也許只需要是︰“因為爸爸、媽媽這樣說了”,因為對有些規則作出解釋也許對小孩子太復雜了,他們不能理解。畢竟,我們的天父有時給他的子民作出規定,而並不給我們他的原因。比如,我懷疑大部分以色列人會不會理解神在利末記十一章設下的所有飲食規定的原因。然而,神依然期待他們去遵守!

    在我們的子女成長的過程中,我和利底亞給他們記憶的一段經文是撒母耳記上十五22︰“听命勝于獻祭。順從勝于公羊的脂油。”多年之後,我得知她們有些人又轉去教導她們自己的子女,這真是很有趣。

    在下一章我們會繼續學習父親的職份,我們要來對比一下創世紀一書中描寫的兩位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