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十六世纪的信条
我们在第一章看到了古代教会的活泼信仰和生命所产生的信经。中世纪教会忙于巩固教会地位,注重修道生活,推广传教事业,伸展教皇权威,激励十字军征,提倡神秘主义,钻研经院哲学,并处理政教关系,而在信条一方面则墨守成规,无可叙述。路德发动改教,教会的信仰和生活又如古代教会一般呈现活泼新鲜的气象,因此信条又随之产生了。
罗马教会在中世纪的腐化和专横早为欧洲各邦国有识人士所不满,所以路德为反对售卖赎罪票,于一五一七年诸圣日在威登堡(Wittenberg)张贴九十五条,有如登高一呼,万山响应,改教运动便一发而不可遏。它的影响所及之处,如日耳曼,瑞士,法兰西,尼得兰,英格兰,苏格兰,各产生了信条。可以说十六世纪是复原教信条的黄金时代。此类信条的思想和公布,虽不免受各国有功于改教运动政府的影响——在日耳曼和英格兰为最大,在共和国的瑞士和由诺克斯施行神治国的苏格兰为较小——但就基本的信仰而言,这类信条是从改教家深刻的属灵经验和生活中产生出来的。它们所着重的教义,不是古代教会关于三位一体,以及基督或圣灵之位格和工作的教义,而是关于恩典的工具,圣经,圣礼,教会,教职,个人的救赎,和基督以外有无中保等教义。它们将条顿民族的精神和其在神学上的进展,以及对圣经(尤其是对保罗的书信如罗马人书,加拉太人书)更深刻的了解,都表现出来了。它们回到基督教的源头——新约。可以说,它们发动了人类心灵从中世纪的教皇制度,教士阶级,和律法主义的大解放运动,开创了人类皆平等的新时代。因为它们发扬光大了圣经中基督教的真理,即在上帝和人中间只有一个中保,就是耶稣基督,凡靠上帝在耶稣基督里之恩典的人,都能直接来到上帝面前,因信称义。它们以基督所启示上帝的话,作为信仰,生活,和真理的基础和试金石,去代替并攻击人的话,又以神的至上权威去代替并攻击教会的,教皇的,或任何时候人的至上权威。
兹将复原教与天主教的信条对照如下:
一,复原教的信条赞同古代大公教会的信经,在一般的神学和基督论上与天主教(和希腊教)相同。
二,复原教的信条在论人的教义上带着奥古斯丁的神学思想,着重罪恶与恩典,预定论,和恒忍的教义。天主教当中世纪时期,逐渐坠落到伯拉纠主义及半伯拉纠主义,因而着重人的善良和功德。
三,复原教信条的特色是在着重救世论,主观的基督教,或个人得救的问题。由此便产生了复原教与天主教对立的教义!即圣经为信仰与生活惟一的最高权威,对教会遗传与圣经(包括若干旁经)有同样的权威;纯由上帝的恩典并因信基督而称义,对同时要靠功德得救;信徒个人是属灵的祭司,能与主直接相交,并且在上帝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耶稣基督,对祭司阶级,教皇制度,神像,圣徒崇拜,弥撒献祭,变质说,炼狱,和赎罪票等等不合圣经的教义。
改教期中复原教的信条约可依其三大宗,即信义宗,改革宗,和安立甘宗而分。信义宗的信条起自一五二九年迄于一五七七年,尽是在日耳曼境内产生的。改革宗的信条是在慈运理和加尔文影响所及之地,如日耳曼,瑞士,法兰西,荷兰,匈牙利,波兰,英格兰,苏格兰产生的。安立甘宗的信条,顾名思议,产生于英格兰。
信义宗和改革宗的信条,对基督论,人类论,救世论,和末世论大体站在一条战线上,反对天主教。但两宗之间也有不同之点,兹略述如下。
两宗最大的不同点在预定论和圣餐论。改革宗加尔文派严格主张预定论,信义宗则较松懈。关于圣餐,信义宗主张合质论(Consubstantiation),而改革宗主张表号或临在说。
信义宗的信条从罪人的需要和惟独因信称义的个人经验出发,认为在这“关系教会存亡的信条,”——因信称义——上,人才能获得良心的慰藉和平安,以及圣洁生活最强有力的激励。改革宗(尤其加尔文派)从上帝的绝对主权和圣道的至上权威出发,企图在这基础上重建整个教会。信义宗从人类学到神学;改革宗由神学而及人类学。信义宗以改教运动的主观原则为首,客观原则为副;改革宗则恰相反。不过二者都主张改教运动的主观原则和客观原则是不可分离的。信义宗最主要的信条为奥斯堡信条。它虽然自始至终以圣经为本,却未如此说明。直到该宗的协和信条方如此明说了。改革宗的信条特列一条,以论圣经为信仰和生活的唯一准则,并将之列于首位,有时且举正典之名。信义宗有一种理想的,沉思的精神和倾向,企图将教会与国家,神学与哲学,崇拜与艺术互相调和。改革宗有一种实在的,实用的精神和倾向,将上帝的话与人的遗传,教会与世界,受餐教友的教会与听道会众,重生者与未重生者,属神的与属人的严格分清。信义宗保存中世纪教会凡不为圣经所禁止的。改革宗则废除凡圣经所未曾吩咐的。信义宗集中攻击天主教的犹太教化或法利赛主义;改革宗集中攻击天主教的异教化。
路德和墨兰顿致力于廓清教义,他们所建立的教会由诸侯,神学家,和牧师治理,平信徒几乎袖手旁观。加尔文和诺克斯不仅改革教义,也改革教会的行政,纪律,和崇拜,而求建立由信徒参加服务的,纯洁的,自由的教会。
路德及其从者不干预政治,而将主教之权交付于同情改教运动的诸侯。加尔文和诺克斯力持基督是惟一的元首,而图使属世国家变为神治国家。
信义宗的美与力在乎深远的神学,丰富的颂诗,单纯,天真,交托的虔诚,因而产生了虔敬主义,莫拉维派,烦琐的正统,以及神学各科的研讨和系统,但也产生了反律法主义以及各种的神秘主义,唯理主义或极端批评主义。改革宗产生了清净主义,公理主义,循道主义,福音主义(在英国国家教会内),最大的圣经公会,圣教书局,或传教差会,建立了大部分的礼拜堂和慈善机关,但派别分歧,几无止境。
信义宗和改革宗可说是改教运动的双生子,是彼此大同小异的。
安立甘宗(传到中国又称圣公宗)乃是介于天主教和复原教中间的教会。在宗教改革时期它有时被列入改革宗,但严格说来,它是复原教中的第三宗。它成为英国的国教,在复原教国家教会中是最有势力,最为保守的教会。它**了教皇制度,而将教会最高权归于国王。它保存了中世纪的教士阶级,和崇拜礼式。但在教义方面它首先倾向于路德的见解,惟自女王以利沙伯秉政以后,则倾向于温和的加尔文派,甚至有一时赞同极端加尔文派的多特热赫特会议(SynodofDort)所订的信条。
安立甘宗既是天主教和复原教中间的一种妥协教会,所以除从其中逐渐分出了若干会如公理会和循道会以外,又在其中逐渐形成了三派:一是高派,近乎天主教,以使徒统绪与得救有密切关系;二是低派,近乎清净**,与高派意见相左;三是广派,产生于百多年前,介乎高派与低派之间,多接近其他宗派。此三派其所以能团结于一个教会,固然是由于共守每十年一次兰白特会议(LambethConference)的决议,并共以坎特布里大主教为最高领袖,更是由于同奉一个信条,即属福音派和温和加尔文派的三十九条(TheThirty-nineArticles),并且同用一礼仪,即近乎天主教,但澄清了迷信成分的公祷书(BookofCommonPrayer)。
当改教时期,还有一派起来反对罗马天主教,主张改革教会的,叫重洗派。但他们不属复原教以上所举三宗的任何一宗,而是复原教中的激烈派,因为他们否认婴儿洗礼,坚持凡在婴儿时已受洗的成人亲自发生信仰时必须重洗,故因以得名。他们又反对洒水洗礼,及其他样式的洗礼,而认为惟有全身浸入水中方为有效。他们此外还有一些信仰颇为独特,非但与罗马天主教,而且与复原教各宗相冲突,所以当改教时期受两方面的攻击和逼迫。当时由该派所组成最著名的教会为门诺教会(MemoniteChurch),而后者又是以后贵格会(Quakers)和英美浸礼会或浸信会(Baptists)的先驱。
天主教为求对抗并消灭改教运动,乃有反改教运动兴起。这运动是由西班牙人罗约拉(Loyola)及其所创耶稣会所领导。结果有天特会议(CouncilofTrent)的召集,于一五四五年十二月十三日在天特开幕,于一五六三年在同地闭幕,但在一五四七年至一五五一年一段期间开会地点移到布罗格那(Bologna),而且一五五二年至一五六二年没有**。此会议产生了天特教条和教令,批准天主教的教义,反对改教家,并将复原教的主要教义,即将那以圣经为信仰和生活的唯一至高权威,人惟独因信称义,以及反变体说,赎罪票,和炼狱等教义,都判定为非法。一五**年庇乌第四(PiusIV)也颁布了他的信条(ProfessiofideiTridentinae)作为教士,修道,教授,和信徒宣誓效忠之用。
参考书
谷勒本:教会历史下册,一八至一六六面。
喜渥恩:信条学,一一七至一一九,一五三至一五六,一九二至一九七面。
彭彼得:基督教思想史,一**至一八八面。
贾立言:基督教史纲,二二九至二五二面。
Curtis,op.cit.,pp.126-132.
Gumlich,ChristianCreedsandConfessions,pp.15-17.
Lindsay,HistoryofReformation,2vols.
Schaff,op.cit.,vol.I,pp.203-219,598-600,840-841,844.
Walker,AHistoryoftheChristianChurch,pp.335-451
一信义宗信条
信义宗所承认的信条有九:三个是从古代大公教会承继的,即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九个是由自身产生的,即一五二九年路德的大本基督徒要学,小本基督徒要学,一五三○年由墨兰顿主笔的奥斯堡信条及奥斯堡信条之辩护,一五三七年路德的施马加登信条,和一五七七年由六位信义宗神学家所预备的协和信条。以上九信条合成为协合书,于一五八○年第一次出版。
此九信条所享的权威并不一样。除以上所举古代大公教会的三信经之外,奥斯堡信条享最高的权威,并为信义宗各派所承认。其次为小本基督徒要学,通用于教导学友。大本基督徒要学只是小本基督徒要学的前身。奥斯堡信条之辩护,顾名思义,是解释奥斯堡信条,很有价值的神学作品。施马加登信条是对天主教的宣战文,只有历史的价值,而很少被使用。协和信条从未普遍被接受,且为信义宗若干国家和墨兰顿派及联合主义派所拒绝。
我们现在只选登有代表性的信义宗信条,即小本基督徒要学,奥斯堡信条和协和信条的一部分。
第六节路德的小本基督徒要学
一五二七年至一五二九年路德巡视萨克森的教会,目击日耳曼人对宗教的无知和道德的败坏,便于一五二九年写了大本基督徒要学,为的是教导平民,尤其青年;但其体裁为连续的解析,而非问答,并且过于冗长,故不切适用。于是他于同年又写了小本基督徒要学,又称教科书(Enchiridion)。这是路德最著名的著作,它不仅立刻赛过了中世纪和当代所有同样的作品,而且取得了信条的地位。
这本要学原分为五卷,用轻松,简明,易记的问答体裁解释以下的:卷一,十条诫,作为罪恶的龟鉴;卷二,使徒信经,作为赦免的宣告;卷三,主祷文,作为慈悲的承受;卷四,圣洗和卷五,圣餐,作而恩典的通路。一五**年以后各版另有一卷,称为认罪与宣赦,又称为钥匙之权。它或插入圣洗和圣餐之间,而列为卷五;或加于圣餐之后,而列为卷六;又或列为附录。这一卷中的材料,作者到底为谁,虽不能确定,但是其根本材料的作者乃是路德,并且其大部材料已首次在一五三一年第三版中出现,而为卷五前的言,标题为:怎样教一个无知识的人认罪。
除此五卷或六卷关于教义的问答以外,路德于一五三一年出版的小本基督徒要学中列入(也于一五二九年第一版时部分列入)四个附录,即:一,家庭日用祷文;二,信徒本分录;三,婚姻手册;四,洗礼手册。本节将这四个附录一概省去。
从小本基督徒要学的内容看,我们发现路德在记录十条诫上,蹈罗马教的覆辙,遗漏了第二条诫,而将第十条诫分为二条,以凑成十条。再者,他只用三个问答解释使徒信经,似嫌不够。他把认罪与宣赦列入,这在加尔文派看来,是从罗马教遗留下来的有害残余,而在后代许多信义宗信徒看来,似乎是不必要的,故早已废弃不用。再者,他虽以圣经为其要学之本,却无明文宣称圣经为上帝的启示,为信仰及生活无误的准则。
小本基督徒要学虽非尽善尽美之作,但在宗教教育上是空前的,并且至今这一方面的著作尚无与之比肩的。信义宗规定学道友,和凡预备领坚振礼的,都必须学习它。该宗作家宣称它的销数仅次于圣经。如今它已译成数十种文字,风行全球,尤其风行信义宗国家。以下系根据一五三一年德文第三版,并参照中华信义会书报部出版的基督徒要学而译成。
参考书
Bainton,HereIStand,ALifeofMartinLuther,pp.336-339.
BookofConcrd,pp.158-165.
Curtis,op.cit.,p.140.
Neve,IntroductiontoLutheranSymbolics,pp.355ff.
Schaff,op.cit.,vol.I,pp.245-253;vol.III,pp.74-92
路德的小本基督徒要学
卷一十条诫(家长应照着以下的向家属简明地解释)
第一条诫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这条诫是什么意思?答:我们应当敬畏,敬爱,依赖上帝过于万物。
第二条诫你不可妄称主你上帝的名。
这条诫是什么意思?答:我们应当敬畏敬爱上帝,使我们不至指着祂的名咒诅,起誓,行巫术,说谎言,哄骗;但要在各种需要中呼吁祂的名,祈祷,颂赞,感谢。
第三条诫你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
这条诫是什么意思?答:我们应当敬畏敬爱上帝,使我们不至轻看主的话,和所传的道;但要尊奉为圣,甘心乐意地听从学习。
第四条诫你当孝敬父母。
这条诫是什么意思?答:我们应当敬畏敬爱上帝,使我们不至藐视父母和尊长,也不惹他们动怒;但要孝敬,服事,顺从,亲爱,尊重他们。
第五条诫你不可杀人。
这条诫是什么意思?答:我们应当敬畏爱上帝,使我们不至损害人的身体;但在要在诸般苦难中帮助他,扶持他。
第六条诫你不可**。
这条诫是什么意思?答:我们应当敬畏爱上帝,使我们在言语行为上得以贞洁自守,夫妇得以彼此亲爱尊重。
第七条诫你不可偷盗。
这条诫是什么意思?答:我们应当敬畏爱上帝,使我们不至偷盗,或用假货,诡诈,骗取人的财物;但要帮助他增加保守他的财物和生计。
第八条诫你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这条诫是什么意思?答:我们应当敬畏爱上帝,使我们不至诬告人,出卖人,诽谤人,破坏人的名誉;但要保卫他,称道他,谅解他。
第九条诫你不可贪恋人的房屋。
这条诫是什么意思?答:我们应当敬畏爱上帝,使我们不至用诡计来侵占或谋夺人的房屋或产业;但要帮助他加以保存。
第十条诫你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牲畜,和他一切所有的。
这条诫是什么意思?答:我们应当敬畏爱上帝,使我们不至分散,强夺,或离间人的妻子,仆役或牲畜;但要使他们居留,尽本分。
论到这一切诫命,上帝说什么呢?上帝说:
我主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千万人,我必向他们发慈爱。
这是什么意思?答:上帝声言刑罚凡干犯这些诫命的人,因此我们应当惧怕祂的烈怒,不违背这些诫命。但祂应许施恩赐福给凡遵守这些诫命的人,因此我们应当敬爱信赖祂甘心乐意遵行祂的诫命。
卷二信经(家长应照着以下的向家属简明地解释)
第一条论创造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创造天地的主。
这是什么意思?答:我信上帝造了我和万物;赐给了我身体,灵魂,耳目,百体,理智,官能,并仍然为我保守它们;也赐给了我衣服,饮食,房屋,家庭,妻子,儿女,田地,牲畜,和我的一切财物;每天丰丰富富供给我生活所需用的,并护庇保守我不受危险凶恶;这一切位是出于祂为父为神的恩典慈爱,毫不是我的功劳,也不是我所配得的;因此我应该感谢,颂扬,事奉,顺服祂。这实在是真理。
第二条论救赎
我信耶稣基督,上帝的独子,我们的主;因着圣灵成孕,分童女马利亚所生;在本丢彼拉多手下受难,被钉在十字架上;死了,葬了;下到阴间;第三天从死里复活;后升天坐在无所不能的父上帝的右边;将来要从那里降临,审判活人死人。
这是什么意思?答:我信那自永恒从天父生为真神,并从童女马利亚生为真人的耶稣基督,是我的主;祂不是用金银,乃是用自己的圣宝血和无辜的受苦受死,从诸般罪恶,死亡,和魔鬼的权势中,救赎,得着,并释放了我这堕落被定罪的人;为要我全属于祂,在祂的国里活着,在永远的义,无罪,和福分中事奉祂,因为祂从死里复活了,永远活着掌权。这实在是真理。
第三条论成圣
我信圣灵;一圣基督教会;圣徒相通;罪得赦免;肉身复活;并且永生。阿们!
这是什么意思?答:我信我藉着自己的理智或力量不能相信我主耶稣基督或亲近祂;只是圣灵用福音召了我,用祂的恩赐光照我,并在真信里使我成圣,得蒙保守;正如祂呼召,聚集,光照地上全基督教会,使它成圣,并在唯一的真信里使它与耶稣基督联合一样;祂在基督教会里每日多多赦免我和众信徒一切的罪;也要在末日叫我和凡死了的人都复活,并赐永生给我和凡信基督的人。这实在是真理。
卷三主祷文(家长应照着以下的向家属简明地解释)
我们在天上的父。
这是什么意思?答:上帝用这话慈爱地鼓励我们信祂真是我们的天父,我们真是祂的儿女,好叫我们可以欢喜大胆地求告祂,如同亲爱的儿女求告他们的父亲一般。
第一祷告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
这祷告是什么意思?答:固然上帝的名本来为圣;但是我们在这祷告中祈求,祂的名也在我们中间得尊为圣。
这怎能成就呢?答:就是我们真诚纯洁地宣讲祂的道,并照着祂的道圣洁度日,作上帝的儿女。求亲爱的天父帮助我们如此行!但是凡所行所教不合上帝之道的人,便在我们中间亵渎上帝的名。求天父保守我们不如此行!
第二祷告愿你的国降临。
这祷告是什么意思?答:固然上帝的国自身要临到,并不靠我们的祷告;但我们在这祷告中求祂的国也临到我们。
这怎能成就呢?答:就是天父赐圣灵给我们,使我们靠祂的恩典信仰祂的圣道,今生永世度敬虔生活。
第三祷告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这祷告是什么意思?答:固然上帝善良恩慈的旨意要成就,不靠我们的祷告;但是我们在这祷告中祈求,祂的旨意也成就在我们中间。
这怎能成就呢?答:就是上帝破坏并废除凡阻止我们不尊上帝的名为圣,并阻挡祂的国临到我们的各样阴谋恶意,(如魔鬼,世俗,和我们自己肉体的意志);但坚固保守我们一生在祂的道和信里。这是祂恩慈善良的旨意。
第四祷告我们日用的饮食,今日赐给我们。
这祷告是什么意思?答:固然上帝赐日用的饮食甚至给恶人,并不需我们的祷告;但是我们在祷告中祈求祂使我们知情知义,用感恩的心领受我们日用的饮食。
这样,我们日用的饮食是什么?答:就是一切养生和身体所需之物,如饮食,衣服,房屋,田地,牲畜,财产,虔诚的夫妇,虔诚的儿女,虔诚的仆人,虔诚的官长,善良的政府,丰稔的年岁,太平,健康,教育,尊荣,好友,善邻等等。
第五祷告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
这祷告是什么意思?答:在这祷告中,我们求天父不看我们的罪,也不因我们的罪拒绝我们的祷告;因为我们所求的,不是我们所配领受的,也不是因我们有功劳所该得的;但求祂施恩将一切赐给我们;我们每日犯罪多,只配得刑罚。因此我们也要诚心饶恕,甘心乐意,厚待凡得罪我们的人。
第六祷告不叫我们遇见试探。
这祷告是什么意思?答:固然上帝不试探人;但是我们在这祷告中求祂护卫保守我们,免得魔鬼世俗,和自己的情欲迷惑我们,引诱我们陷入不信,绝望,和别的大羞耻及邪恶的事中;倘若我们受这样的试探,求祂使我们能得胜利到底。
第七祷告救我们脱离凶恶,
这祷告是什么意思?答:我们在这祷告中概括地求天父救我们脱离各样害身体,灵魂,产业,名声的凶恶,也求祂使我们到临终的时候得以安然去世,并蒙祂的恩典领我们脱离这苦难的世界,进入天家。
阿们!
阿们是什么意思?答:就是要我们确实知道这样的祷告必蒙天父悦纳听允;因为祂亲自吩咐我们这样祷告,并应许要听允我们。“阿们,阿们”,就是实实在在要照所求的成就的意思。
卷四圣洗(家长应照着以下的向家属简明地解释)
一洗礼是什么?答:洗礼不单是水,乃是为上帝的命令所包涵,且与上帝的话相联的水。
上帝的这话是什么?答:就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在马太福音(28:19)所说的:
“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
二洗礼的恩赐或效用是什么?答:洗礼使罪得救,救人脱离死亡和魔鬼,并赐永福给凡照上帝的话和应许而相信的人。
上帝的这话和应许是什么?答:就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在马可福音(16:16)所说的: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三水怎能成就这样的大事呢?答:成就这事的,固然不是水,而是与水相联的,上帝在水里面的话,和人对那水里面的上帝的话的信。因为没有上帝的话,水单是水,不是洗礼;但是有了上帝的话,它就是洗礼。这洗礼就是宏恩生命的水和圣灵重生的洗,如使徒保罗在提多书(3:5-7)所说的:
“上帝救了我们……是……藉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圣灵就是上帝藉着耶稣基督我们的救主,厚厚浇灌在我们身上的;好叫我们因祂的恩得称为义,可以凭着永生的盼望成为后嗣。这话是可信的。”
四用水施洗表明什么意思?答:一面表明我们藉着天天忧伤悔改,淹死我们里面的老亚当,同一切罪恶和邪欲;一面表明新人日日复生兴起,在义和清洁上向上帝永远活着。
这话记在什么书上?答:圣保罗在罗马书(6:4)说:
“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基督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
怎样教一个无知识的人认罪
认罪是什么?答:认罪包括两事:一我们认自己的罪,一我们从听认罪者,如从上帝领受赦罪的恩,不存疑惑,笃信天上的父,把我们的罪赦免了。
我们应该认什么罪呢?答:我们在上帝面前,应该认自己所犯的各样罪,连自己所不知道的罪,如我们在主祷文里所认的一样。但对听认罪者,我们只应认所知道的和心中所觉得的罪。
那是什么罪呢?答:是按着十条诫,去省察自己在以下的本分上:如为父母的,为儿女的,作主人主妇的,作男仆女仆的,有无以下的行为,就是:不顺服,不忠心,懒惰,愤怒,不贞,挟嫌,害人的言行;偷窃,不尽本分,浪费,以及别样的恶行。
请指示我一个简单认罪的样式答:你要向听认罪者这样说:“可敬爱的先生阿!请你听我认罪;并奉上帝的名赦免我的罪。”
听认罪者说:“请说!”答:“我这可怜的罪人,在上帝面前,承认犯了各样的罪;我特别在你面前认我为仆人的罪;我没有尽忠事奉我的主人,因为他们所吩咐我的,我没有去做;并惹他们动怒骂我,疏忽了我的责任,荒误了事情;又在言语行为上无礼貌,也同平辈争吵;又埋怨怒骂我的妻(或夫)等。我为这一切忧愁,求怜悯,并应许以后我必不再犯了。”
为主人或主妇的应该这样说:“我特别在你面前承认,我没有忠心引导儿女,家人,妻子(或丈夫)荣耀上帝;我也咒骂,用不洁的言语行为作出了不好的榜样,伤害了我的邻居,诽谤了人;在买卖上多索少给,并出售膺品。”
〔并且他作了任何不合上帝命令和自己地位的事,也要认出来。然而,你们当中任何人若没有这种罪或更大的罪来扰乱良心,便不必忧虑,将罪苦思或捏造出来,以致使认罪成了苦恼的事,但提说你所知道的一二件罪就是了。你要这样说:〕
“我要特别承认,某一次骂了人,某一次说了不洁的话,某一次忽略了责任,等等。”
〔如是就罢了。但若你不知道有什么罪(然而这是难有的),你就不必提出什么特殊的罪,只管在听认罪者面前向上帝作普通认罪后,领受赦罪便了。〕
于是听认罪者要说:
“愿上帝怜悯你,坚固你的信心。阿们。”
又问:
“你现在信我的赦免就是上帝的赦免么?”答:“是的,我信。”
于是听认罪者要说:
“照你的信心,给你成就了!我遵主耶稣基督的命令,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赦免你的罪。阿们。愿你平安。”
〔然而,若有人良心大感不安,或处于悲痛试探中,听认罪者就要用圣经特别的话安慰他,引他相信。这里只是帮助一个无知识的人认罪的普通样式。〕
卷五圣餐(家长应照着以下的向家属简明地解释)
一圣餐是什么?答:圣餐就是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真身体和血在饼和酒之中,为基督亲自所设立,赐给我们基督徒吃喝的。
在什么书上记着这话?答:圣福音书作者马太,马可,路加和圣保罗说:
“我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擘开,递给门徒,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门徒,说:‘你们都喝这个,这杯是我立新约的血,为你们流出来的,使罪得赦;每逢喝的时候,你们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
二这样吃喝的效用是什么?答:这效用在“为你们舍的,为你们流的,使罪得赦”的话上表明出来了。就是在圣餐中,藉着这些话,我们有罪得赦免,并有永生永福;因为在那里有罪得赦免,那里就有永生永福。
三属乎身体的吃喝怎能成就这样的大事呢?答:吃喝固然不能成就这样的大事,乃是在乎“为你们舍的,为你们流的,使罪得赦”的这些话。这些话连同属乎身体的吃喝,乃是圣餐的要素。凡信这些话的人,就有这些话所宣所指的,即罪得赦免。
四什么人是配领受圣餐的?答:禁食和属乎身体上的预备,自然是外表的好训练;但实在预备好了并配领受的,就是相信“为你们舍的,为你们流的,使罪得赦”这些话的人。凡不信或疑惑这些话的,那就是不配不合格的,因为所说“为你们”这句话,必要人有笃信不疑的心。
第七节奥斯堡信条
日耳曼皇帝查理第五鉴于土耳其人西侵,乃于一五三○年召集国会于奥斯堡,企图解决罗马教与福音派之争,以求联合一致抵抗公敌,故命福音派诸侯呈上信仰说明书。此时路德仍处于沃木斯国会会议(DietofWorms)以来皇帝的禁令,和教皇的逐出教会令之下,不能赴会。于是墨兰顿受诸侯委托起草此项说明书。墨氏根据一五二九年的马尔堡会议十五条文(FifteenArticlesoftheMarburgConference),尤其根据同年的施瓦巴十七条文(SeventeenArticlesofSchwabach)构成本信条的第一部,又根据一五三○年的脱尔高条文(ArticlesofTorgau),大大加以扩充改进,而成本信条的第二部。查路德为以上所举第一条文的作者,并为其他二条文作者之一,况且当时路德与墨氏保持接触,予以忠告鼓励。故此,就教义上说,路德是奥斯堡信条的幕后作者,但就其内容,体裁,和息事宁人的精神而言,墨兰顿是其独一的作者。全信条原是用拉丁文德文写成的。脱稿之后,从奥斯堡送往科堡(Coburg),请路德校阅,当时他表示非常喜悦,认为如果他自己写作,不能如此婉转温和;不过后来他嫌这信条过于温和,并且未攻击教皇和炼狱。
这信条于是年六月廿三日由日耳曼七位诸侯及两自由市代表签字,而以撒克逊的公爵,称为有节操的选侯约翰领头。其德文本于两日后即六月廿五日在国会中当皇帝及政教代表前宣读。因其教义纯正,合乎圣经,而且语意有和息精神,故大得好评。惜罗马教无和息意,更无改革意,作者希图教会复合的苦心乃不能偿。
但奥斯堡信条在信义宗中普遍被认可为基本的信条。它的影响及于复原教其他宗派,而为它们个别信条的关键。它是改教运动的纪念碑和凯旋门。它在一五四○年的版本中由作者本人加以修改,对改革宗表示好感,例如第十条论圣餐,将基督体血在饼酒中“临在”改为“显示”,并略去“我们的教会不赞成凡讲得不同的人”。此修订版多少为日耳曼的改革宗和联合教会奉为信条,甚至为改革宗的神学家,包括加尔文,法惹勒(Farel),伯撒(Beza),和改革宗的诸侯所认可。墨氏在此版本中并着重悔改和善行的必要,以致削弱了对自由意志的驳斥。因此信义宗对此版本不予接受,而以一五三○年原来的奥斯堡信条为准。
奥斯堡信条起始有一篇达皇帝查理第五礼恭必敬的序言。末尾有结论和签名。正文共分二卷。卷一共有廿一条,专论福音派教会的积极教义。它们表明福音派持守大公教会的信仰,反对古代各种异端,无异于罗马教会,又表明福音派与当时重洗派和慈运理派(未提名)是不同的。不过它们也表明福音派论因信称义,教会,圣职,礼仪,善工,敬拜圣徒的教义,乃是与罗马教会相反的。卷二共有七条,专论福音派所改革的弊端。这些弊端便是不将圣餐杯分给平信徒,强迫教士独身,把弥撒看为献祭,强迫的认罪,不适当的禁食和遗传,非自愿的修道誓愿,和主教权柄的滥用。
以下所载奥斯堡信条,系修改魏国伟和陈建勋所译,于一九三四年修正再版之本而成。
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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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ker,AHistoryoftheChristianChurch,pp.371-373,383,386,444,505.
奥斯堡信条
卷壹信仰主要条文
第一条论上帝
我们各处的教会同心合意教导人:尼西亚会议对于神的本质及三位为一的定案是真实而应相信无疑的;就是说,神的本质为一,称为上帝,就是上帝,是无始无终,无形无像,不可分开(无部分),全能,全智,全善的,是一切有形无形之万物的创造者保存者;但祂有三位,同质,同权,又同属永恒,就是父,子圣灵。我们教会用位的名字乃遵教会著述家(教父)论此事所用的意义,表明非一个部分或品性包含于其他一位格之内,但系各自存在。
我们教会弃绝凡反对本条的一切异端,如持善恶二元说的摩尼**(Manichaeans),瓦伦提努派(Valentinians),亚流派(Arians),犹诺米派(Eunomians),回**等。我们教会又弃绝新旧的撒摩撒他派(Samosatenes),他们热烈争持说,上帝只有一位,乃如诡辩之徒奸巧而恶意地曲解道与圣灵,称道与圣灵非个别的位格:道不过指口中的言语,灵不过指事物之中所发生的动力。
第二条论原罪
我们教会又教导人:自亚当堕落之后,凡循自然公律而生的人,就生而有罪,就是说,不敬畏上帝,不信靠上帝,有属肉体的嗜欲;这疾病,或说这原始的过犯,是实实在在的罪,叫凡没有藉圣洗和圣灵重生的人都被定罪,永远死亡。
我们教会弃绝伯拉纠派(Pelagians)一类的异端,他们不认这原始的过犯实实在在是罪,又争辩说,人可以仗自己理智的能力在上帝面前称义,而贬抑基督的功劳和恩泽的荣耀。
第三条论上帝的儿子
我们教会又教导人:道,就是说,上帝的儿子,从有福的童女马利亚腹中取了人性,所以有神人二性,无可分开,联合一个位格之内:就是一位基督,真上帝真人;从童女马利亚所生,真真实实受了活,被钉在十字架上,死了,葬了,使天父向我们复和,且不独为人的原罪,也为人一切本罪作了供献。
祂又下到阴间,第三日真真实实复活了。以后升到天上,为要坐在父的右边,永远掌权,统辖一切受造之物,并差遣圣灵到凡相信之人的心里,使他们成圣,这位圣灵要管理(洁净,坚固,使他们成圣),安慰,复兴他们,又要护卫他们抵御魔鬼和罪的权势。
这位基督再要明明显显降临,审判活人死人。这些事和别的事都是照使徒信经所说的。
第四条论称义
我们教会又教导人:人在上帝面前不能凭自己的能力,功劳,或善行得称为义,然而人因基督的缘故,藉着信,就白白地得称为义,那就是:人相信因藉着死偿还了我们罪债之基督的缘故得蒙恩宠,罪得赦免,上帝算这信为人在祂面前的义。罗三章四章。
第五条论教会的圣职
为要使人得着这信,就有将福音教导人和施行圣礼的职分设立了。
因为藉着道和圣礼,好比工具一样,就有圣灵赐给人;祂随时随地照上帝所喜悦的,在听福音之人的心里生出信来;这信,就是说,上帝非因我们自己的功劳,乃因基督的缘故,称那凡相信因基督的缘故得蒙恩宠的人为义。
我们教会弃绝重洗派(Anabaptists)一类的异端,他们妄以圣经灵赐下给人,非凭外表的道,而是由于自己的预备和善行。
第六条论新顺从
我们教会又教导人:这信必定结出好果子来;并且人应当行上帝所吩咐的善事,因为这是上帝的旨意,而非因想靠善行在上帝面前称义。因为赦免和称义是由信而得,也如基督的话证明说:“你们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当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路17:10)。古教会的著述家也如此教训人。因为安波罗修(Ambrose)说:“相信基督的人就可以得救,白白地得蒙赦罪,非凭善功,单由于信,这是上帝所定的。”
第七条论教会
我们教会又教导人:一圣教会必永远长存。但教会为圣徒的会众(一切信徒的集团),而在这个会众中福音得以正当地教授(纯正地宣讲),得以正当地施行(按照福音施行)。教会真正的合一只在乎对于福音的教理和圣礼意见相符。凡人的遗传,礼仪,或人所制定的仪式各地不必尽同;如保罗所说,“只有一信,一洗礼,一上帝,就是众人之父。”(弗4:4—5)。
第八条论教会是什么
教会本是圣徒和真实相信者的会众,但在今世既有假冒为善和恶人混杂其中,我们教会就认可由恶人所施行的圣礼,这是按照基督的话:“文士和法利赛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及以下的话。(太23:2)。圣礼与道,虽由恶人传授,但因由基督所设立所吩咐而有效。
我们教会弃绝多纳徒派(Donatists)一类的异端,他们拒绝由恶人在教会所执行的圣职,并认恶人所执行的圣职为无益无效。
第九条论圣洗
论到圣洗,我们教会教导人:圣洗是为得救所必需的;上帝的恩典乃是藉圣洗赐给人;小孩必须受洗,他们藉圣洗被献给上帝,接入上帝的恩宠之中。
我们教会弃绝重洗派,他们拒绝小孩受洗,坚持小孩不受洗可以得救。
第十条论圣餐
论到圣餐,我们教会教导人:基督的(真)身体和(真)血(藉饼和酒的形体)真实临在,(藉此)分给凡吃圣餐的人(领受)。我们教会不赞成凡施教与我们不同的人(所以我们拒绝凡与此相反的教理。)
第十一条论认罪
论到认罪,我们教会教导人:在各教会应保留私人宣赦,但认罪时,不必数述一切过犯,因照诗篇所说:“谁有知道他的过失呢?”(诗19:12)。数述一切过犯乃是不可能的事。
第十二条论悔改
论到悔改,我们教会教导人:受洗以后跌倒的人再归正时(他们再悔改时),罪可再蒙赦免,如此悔改的人,教会也应给他们宣告赦罪。只是悔改的正意包含二事。一是忧伤,或良心上因悟罪而起的恐怖;二是信,从福音或宣告赦罪而生,就是相信罪因基督的缘故而蒙赦免,这信也使良心使安慰,脱离恐怖。然后当有善行作为悔改的果子(太3:8)。
我们教会弃绝重洗派,他们否认人在既已称义之后,可能再失去上帝的圣灵,并且争持说,有人在今世即可达到完全境界,以致不能犯罪。(我们也弃绝凡教导人说,既已成圣就再不能跌倒)。我们又弃绝诺洼天派(Novatians),他们对受洗之后跌倒纵然再行悔改的人,也不肯给予宣赦。还有那不认赦罪乃由信而来,却吩咐我们靠行善功博取恩典的人,亦在拒绝之列。
第十三条论圣礼的功用
论到圣礼的功用,我们教会教导人:设立圣礼不单是要作为在人当中我们的信仰表白,乃是要作为上帝恩待我们的旨意的标记和见证,为要激动并坚定领受圣礼之人的信心。所以人必须具信心受领,就是相信在圣礼中所赐给我们,并向我们宣告的诸应许。因此我们教会弃绝那些人说,圣礼的本身使人称义,而不说相信罪得赦免的信乃是为领受圣礼所必要。
第十四条论教会的职分
论到教会的职分(教会的管理),我们教会教导人:若不按理受召(无正式的聘请),没有人应在教会对大众宣讲或施行圣礼。
第十五条论教会的礼仪
论到教会的礼仪(由人规定的),我们教会教导人:凡可遵守而无罪,且于教会的安宁与秩序有益的礼仪,如所规定的假期,节期之类,都应当遵守。但我们教会要劝导人,良心不可被这些事捆绑,仿佛这类的礼仪是得救所不可少的。又要劝导人:凡人所设立以求与上帝复和,博取恩典,补赎罪恶的遗传,都不合乎福音和信的教理。因此,为博取恩典并用善功赎罪而设立关于食物,节期之类的誓愿和遗传,都是无益而与福音相违的。
第十六条论信徒与国家社会的关系
论到信徒与国家社会的关系,我们教会教导人:凡国家社会合法的制度都是上帝美好的工作;基督徒作官,司法,照国律及其他现行有效的法律治理政事,按律科罪,作正义之战,从军,订合法的契约合同,置产,在官府吩咐时起誓,以及嫁娶:无不可行。
我们教会弃绝重洗派,他们禁止基督徒从政。我们又弃绝凡不以福音的完全乃在乎敬畏上帝与信仰,却在乎弃绝国家社会各种职务的人,他们如此行是错认福音所传的单是属乎心灵永远的义。其实福音并不否认政府与家庭,反倒切切命令我们加以保存,维持,当作上帝自己的律例,并在这些律例上行之以爱。所以基督徒必须顺从他们的官府和法律,但他们若吩咐我们犯罪,我们就当顺从上帝过于顺从人(徒5:29)。
第十七条论基督复临审判
我们教会又教导人:当世界末期(在末日),基督再要显现,施行审判,叫一切死人复活,赐永生永福给敬虔被拣选的人,但判定不敬虔的人和魔鬼受无穷的苦痛。
我们教会弃绝重洗派,他们认被定罪的恶人和魔鬼所受的苦痛是有穷尽的。又弃绝那些散布犹大人意见的,说死人复活之先,敬虔的人要占领世界的国,各地的恶人要被征服(惟有圣徒,敬虔的的人将要得一世界的国,并要消灭一切不敬虔的人)。
第十八条论自由意志
论到自由意志,我们教会教导人:人的意志在履行世人之义并在选择理智以内的事上,有若干自由。但没有上帝的圣灵,人的意志就没有能力行上帝的义或属灵的义;因为属血气的人不领会上帝圣灵的事(林前2:14)。但人藉着道接受了上帝的圣灵,才有这义产生在心里。
奥古斯丁(Augustine)在他书上(Hypognosticon,lib.Ⅲ)曾用以下的话讲论这些事:“我们承认一切的人都有一个自由意志,这意志确有理智的判断力;但这不是说,人若没有上帝,自己却能开始或实行属乎上帝的事,而是说,他只能行属乎今世的事,不论是善的恶的。所谓善事,我的意思是指属乎本能的善;譬如定意在田地上劳苦工作,想吃想喝,想交朋友,想得衣裳,想盖房子,娶妻,喂牲畜,习各种有益的技术,想得属乎今世的任何有益之事!这一切都由上帝管理;不但由祂管理,而且从祂而来,因祂而有。所谓恶事,我是指定意拜偶像,定意杀人,等类之事。”
我们教会弃绝伯拉纠派一类的异端,他们教导人说,单凭本能,不需上帝的圣灵,我们能爱上帝过于万物:并说照行为的实质,我们能遵守上帝的诫命。因为人的本性虽然能行某种外表的善(如:能制止自己偷窃,不杀人),但不能使人发生敬畏上帝,信赖上帝,贞洁,忍耐等内在的动作。
第十九条论罪的根源
论到罪的根源,我们教会教导人:上帝虽是创造并保存万物的,但罪的根源是那恶者的意志:就是魔鬼和那不敬虔之人的意志;若上帝不予辅助,这意志就离开上帝,如基督所说,“他说谎是出于自己”(约8:44)。
第二十条论善功
我们教会被人诬告,说我们禁止善功。但我们并非如是。因为我们教会讲论十诫和其他同等性质之书,可以证明我们对于各种职务及其责任曾有益地教导人:何种职务及每一种职务中何种行为乃是上帝所喜悦的。这些事,从前的传道人很少或完全没有教导过人;他们只劝人行愚昧无益的事,如遵守规定的节期,按期禁食,设立会社,朝圣,敬拜古圣,用念珠,修道等类的事。那些抵挡我们的人,因得了警告,现在也捐弃这些事,不如往常一样传讲这些无益之事。他们现在也讲起信来,这是他们从前缄默不言的。他们教训人,我们称义不是单因善功;他们把善功与信联合,并且说,我们称义是因信与善功。这种教理较之以前所讲的实在可容忍些,也较以前的教理多给人安慰。
因此信的教理应为教会第一要紧的,但人不晓得这一个教理已经是非常久了。因为无认何人必须承认,过去讲道时都缄默不讲论由信而来的义,各教会所教训人的单是善功的道理;因这缘故,我们的传道人曾如此训勉各教会:
第一,我们的善功不能使我们与上帝和好,或配得免罪,蒙恩,称义,这些事单因信而得,就是我们相信因基督的缘故被接入恩宠之中;惟有祂是所设立的中保和挽回祭,父藉着祂才与我们和好。所以凡靠善功博取恩典的,就是藐视基督的功劳和恩典,想不要基督而凭人力到父那里:然而基督论到自己说:“我是道路,真理,生命”(约14:6)。
保罗到处讲论信的教理:“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不是出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乎行为”(弗2:8-9)。这全部道理有古教父可资证明,没有人可妄评我们倡新奇的解释。因为圣奥古斯丁在许多书上辩护恩典与因信而来的义,反对由行善而来的功劳。圣安波罗修在他异邦人蒙召(DeVocationeGentium)及其他书上也有这样的教训;因为他论异邦人蒙召如此说:“倘若称义不在乎恩典,而在乎先有善功,那么基督以血所作成的救赎就算不得什么,人善功的权利也容不下上帝的恩慈,这样,称义就不算是施主的慷慨,而不过是雇工的工价。”
这一个教理虽为没有经验的人所藐视,但敬虔和心怀忧惧的人从经验上觉得这教理能赐给人大大的安慰:因为无论靠什么善功良心总得不着平安,单因信才能得着,就是他们确实相信他们有一位上帝,因基督的缘故而得以复和了;正如保罗的教训:“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上帝相和”(罗5:1)。这教理全是关乎不安良心的冲突,惟有良心觉得了这种冲突,才能领会这道理。所以凡在这事上没有经验和属乎世俗的人,梦想基督教的义不过是世俗和哲理的义,他们乃是拙于判断这事的人。
从前人的良心被善功的教理搅扰得不安;他们没有听见过从福音而来的安慰。有的人为良心所驱逐,逃到旷野和修道院,指望在那些地方藉着修道博取上帝的恩典。有的又造作别类善功,想赚恩补罪。所以现在很需要传讲并恢复这信基督的教理,好使忧惧的良心不至缺少安慰,可以知道恩典,赦罪,称义乃是因信基督而得来。
我们又教导人:这里所说“信”的名词,不是单指历史的知识,那种知识恶人和魔鬼也可以有;乃是指着不单信历史也是信那历史的功效,就是信那赦罪的条文:我们因基督可以有恩典,公义,赦免。
这样,凡知道因基督而有一位仁慈天父的人,便真认识上帝;他知道上帝眷念他;他爱上帝呼吁上帝;一言以蔽之,他不像异邦人没有上帝。因为魔鬼和恶人断不能信这赦罪的条文,所以他们恨恶上帝如同仇敌,他们不呼吁祂,不指望从祂手里得什么好处。论到信的名词,奥古斯丁也这样劝勉读者,且教导人说,这信字在圣经上不是指着像恶人所有的那种知识,而是指着一种能以安慰鼓励忧惧者的信靠。
再者,我们教会教导人必须行善,这并不是因为我们可靠行善配得恩典,而是因为行善乃是上帝的旨意。人单因信才得以赦罪蒙恩。而且既藉着信受了圣灵,我们的心就更新了,并有了新的情意,这样,才能行出善事来。因为安波罗修如此说:“信为善念善行之母”。因为,人的能力,没有圣灵,就充满了恶念,软弱无能,不能在上帝面前行善。并且他们是在魔鬼的权势之下,被激动行各样恶事,意念亵渎,作明显不法的事;例如许多文人哲士尽力想做诚信的人,非但做不到,反为许多明显不法的事**了。当人没有信,没有圣灵,并且除自己本性的能力外,没有别的引导,他便是如此的。
这样,人人都可以明明看出,这一个教理不但不应该被控为禁止善功,反倒应该大受赞许,因为它指示我们怎样才能行善。因为没有信,人的本性断不能遵行第一块与第二块法版上的事。没有信,人的本性就不呼吁上帝,仰望上帝,背十字架;他只会求人的帮助,依赖人的帮助。所以不信靠依赖上帝,人的心就为一切私欲和人的教训所左右。
因此基督教也说,“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15:5)教会所唱的诗也说,“没有你的能力,人里面一无所有,没有什么是无辜的。”
第二十一条论敬拜圣徒
论到敬拜圣徒,我们教会教导人:我们可以纪念圣徒,叫我们各按职分效法他们的信心和善行;即如皇上可以效法大卫的榜样,用武力驱逐土耳其人出境;因为他们都是君王。但圣经不教训我们求告圣徒,或求他们帮助,因为圣经指示我们只有一位基督是中保,挽回祭,大祭司,和代求者。这位基督乃是应当求告的。他也曾应许听允我们的祷告,并特别喜悦一种敬拜,就是要人在诸般患难中求告他。“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基督耶稣”(约壹2:1)。
以上各条是我们道理的纲领,其中可以看出没有违反圣经或大公教会的地方,甚至也不违反著述家(古教父的著述)所传下来的罗马教会。这样,那必要把我们看为异端份子的,就是苛评我们了。但这次所争论的乃是关于一些无可靠根据而混入了教会的遗传和弊端;在这些事上纵有分歧,但众主教若因现在所呈上的信条而容忍我们,这就是他们应有的宽洪之德,因为教条上也不强求各处的礼仪必须一致,而各教会的礼仪无论在那一时代也没有一致的。况且我们仍然殷勤遵守大半的古礼,因为控告我们教会废弃一切礼仪和古时所设立一切制度的,乃是诬陷我们。但民间所抱怨的乃是与通用礼仪相连的一些弊端。这些弊端既不能凭着良心承认,就多少已加改正了。
卷贰详述已革各种弊端的条文
我们教会在信仰的条文上既无违反(圣经或)大公教会(普世的基督教会)的地方,而所废除的不过是少数怪诞(有的是随时代混入的,有的是强迫传入的),不合教条旨趣,因时代的恶劣而接受的弊端,我们恳请陛下垂怜俯听我们教会已加改正的弊端,和我们没有强迫人民违背良心遵守这些弊端的理由。陛下也不要听信那些在民间散布怪诞的浮言谤语,以求激动人来仇恨我们的人。他们自始即用此法煽动善人的忿怒,引出了此次的纷争,现在仍用此奸计愈使纷争扩大。因为陛下必然发见我们的教理和礼仪,是远比那些心怀恶意之人所形容的大可容忍。况且单凭流言和敌人的责骂,必不能得到实情。但有一事不难判断:若要保全礼仪的庄严,养成人民的恭敬虔诚,最好是在教会中合理遵守一切礼仪。
第二十二条论圣餐的体血二种
圣餐的体血二种都当分给平信徒;因这规矩乃是照着主的吩咐:“你们都喝这个”(太26:27)。这里基督论这杯,明白吩咐都应当喝。没有人能争论说这是单指教牧,圣保罗在达哥林多人书上举了一个全教会同领饼酒二种的例(林前11:28)。这规矩在教会多年存在;后来,在什么时候,凭什么权柄,改变了这规矩,都无从查考。仅红衣主教库萨努(Cusanus)说到这规矩是什么时候承认的(这规矩在教会多年存在,有历史和教父的著作可考。居普良(Cyprian)在有些地方证明血也分给众人;耶柔米(Jerome)也同样见证说:“教牧施圣餐,将基督的血分给众人。”
不但如此,教皇格拉修(Gelasius)吩咐圣礼不可分开(Dist.2,DeConsecratione,Cap.Comperimus)。惟有一个不很古的规矩才把这圣礼分开。但照教条所见证的(见Dist.8,Cap.Veritate和以下的话),凡违反上帝命令的规矩,显然是不应当承认的。这样,接受这规矩不独违反圣经,而且也不合古时的教条和教会的成例。因此人若情愿领圣礼的体血两样,就不可强迫他们不这样行,以致使他们良心不安。再说,分领圣礼既然不合基督设立圣礼的本意,照我们教会的规矩也用不着向来的列队**。
第二十三条论教牧的婚姻
有一人人抱怨之事,就是教牧不贞洁的榜样。因这缘故据说教皇庇乌(Pius)曾有“禁止教牧婚娶自有理由,然有许多更重要的理由应再准许教牧婚娶”之言,因为拍拉替拿(Platina)曾如此记载。因此我们教会的教牧为避免这些使众人跌倒的事,就都有家室,而且教导人说,教牧婚娶是合理的。第一,因为保罗说:“但要免**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又说:“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林前7:2,9)。第二,基督说:“这话不是人人能领受的”(太19:12);这一处祂教训人不是人人宜于独居的生活,因为上帝造人,是造男造女(创1:28)。没有上帝特别的禀赋和作为,人也没有能力更改祂的造化。所以凡不宜于独居的,就当嫁娶。因为没有人的律法,没有誓愿,可废弃上帝的命令和定制。因这些理由教牧说,他们婚娶是合理的。
尽人皆知古教会的教牧是有妻子的。因为保罗:“作监督的必须是作丈夫的”(提前3:2)。在日耳曼要到四百年前教牧受暴力的压制才守独身;那时他们曾竭全力反抗这事,以致买音慈(Mayence)的大主教将公布罗马教皇诏谕时,几因教牧的忿怒在暴动中遇害。而且那事办得如此无理:甚至不但禁止以后不可娶亲,连那已经订了婚约的也得解除婚约。这样的事违反上帝和人的一切法律,违反以前教皇所颁布的教条,也违反教会最有名的议会所颁布的教条。
世界既日渐败坏,人的本性既日渐软弱,就应该注意不再使罪恶蔓延在日耳曼。况且上帝设立婚姻,原为补救人的软弱。教条也说,古时严峻的风气在晚近时代因人的软弱有时当济以宽大。在教牧婚娶的事上我们盼望也照此而行。若再禁止婚姻,教会终恐有缺少教牧之患。
这样,既然有上帝的明令,有人所共知教会的成规,而且不贞洁的独居生活既然生出许多叫人跌倒,**,和其他作奸犯科当受正直官府刑罚的事,然而他们在反对教牧婚娶上比在其他事上显露更多的残忍,这真是奇怪。上帝曾吩咐人尊重婚姻:凡有纲纪的国家的法律都大大尊重婚姻,连异邦人亦复如此。但如今有人,甚至教牧,不因别事,单为娶亲,而被处死刑,这是违反教条本意的。保罗称禁止婚姻为魔鬼的道理(提前4:1,3);这话如今是很显然的,因为执行婚姻的禁令,竟用如此极刑。
但人的律法既不能废掉上帝的律法,不论何种誓愿亦自不能。所以居普良劝勉那不守贞洁誓愿的妇女出嫁。他在第一卷第十一封书信中曾如此说:“她们若不愿意,或守不住,与其因欲念的缠扰陷入火坑,就不如出嫁。无论怎样,她们不要使弟兄或姊妹跌倒。”
就是教条也宽待没有长大成人而立了童身誓愿的;直到如今这规矩还是通行。
第二十四条论弥撒
说我们教会废弃弥撒,这是人诬告我们。因为我们仍然保存弥撒,用至恭至敬的心举行。不但如此,凡通用仪式几莫不皆然。只有各段用拉丁文歌唱的仪式中我们杂用德文,这为的是教导人民而加入的。因为仪式的功用在乎教导无知识的人。不但保罗曾吩咐当用人民懂得的话语(林前14:9),人的法律也如此规定。
人民已习于同领圣餐,只要他们是配领的;这在公众的礼仪上也增加恭敬和虔诚。因为不先行考察,就不准许什么人领受圣餐。我们又提醒人觉悟圣餐的价值和功用并觉悟对于恐怖的良心有何等大的安慰;使他们知道如何相信上帝,仰望而且恳求从祂手里得着一切益处。这种敬拜是上帝所喜悦的;如此领受圣礼可养成人向上帝的虔诚。因此,抵挡我们的人举行弥撒不见得比我们更虔诚。
但有一件彰明较著久为一切善人公开而极抱怨的事,就是弥撒被人亵渎,藉以图利。这种弊端是如何通行于各教会,举行弥撒仅为得报酬得工价的是何种人,违背教条滥行弥撒的有多少人,都是无可讳言的。但保罗严厉地儆戒不按理用圣餐的人说:“所以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林前11:27)。所以我们教会的教牧既受劝导,明白了这罪,就废止了私行弥撒,因私行弥撒大都是只在图利。
众主教也并非不知道这些弊端,他们若曾随时纠正,现在就必少有纷争之事。他们从前一味掩饰,容忍许多腐败之事混入教会,到现在明是迟了,才为教会所受的祸害抱怨;因为这一次的扰乱非因别的事故,而是起于那些明显而无可再忍的弊端。论到弥撒,论到圣餐,有许多纷争之事。恐怕因这么多时亵渎弥撒,世界正在受刑罚;那些能加改正,亦应加改正的人却这么多年容忍这样的事流行教会。因为十条诫上写着说:“妄称主名的主必不以他为无罪”(出27:7)。但自创世以来,似乎从未有滥用圣事图利如弥撒的。
另有一种使私行的弥撒无穷增加的意见就是:基督藉着祂所受的苦赎了人的原罪;祂设立弥撒,是要人藉此为日常所犯能赦和可致人死的罪献祭。接着又生出了一种通行的意见,谓弥撒的本身可以解除死人活人的罪孽。到了这一步,人就再争论起来,为多人同行弥撒是否与为一人行弥撒同样有效。因这种争论,就生出无穷无尽的弥撒来了。
论到这些意见,我们的传道人常训诲人说,这些意见不合圣经,而且有损于基督受苦的光荣。因为基督受苦不是单为原罪,也为一切别的罪,如来十章十节记着说:“我们……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祂的身体,就得以成圣”。又说:“因为祂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10:14)。
圣经又教训人,我们在上帝面前称义是因信基督,就是相信我们罪得赦免是因基督的缘故。但如弥撒的本身可解除活人死人的罪,那么称义就是因行弥撒,而非因信而来;这不是圣经所能容忍的。
但基督吩咐我们,行弥撒为的是记念祂(路22:19)。所以设立弥撒,是叫凡领圣餐者的信可以记念从基督得了什么恩赐,并且可以使恐怖的良心得苏醒安慰。因为记念基督,就是记念祂的恩赐,又觉得这些恩赐实在是赐给我们了。单记得那受苦的历史是不够的;因为犹太人和恶人也能如此。所以用弥撒必须为着要把圣餐赐给需要安慰的人而用;如安波罗修所说:“因我常常犯罪,所以应当常常得这药。”
弥撒既是施圣餐的,所以每逢圣日,我们就公行弥撒一次;在其余日子,如有人要领这圣礼,也施给凡愿意领受的人。这不是把新创的规矩引入教会。因为在贵钩利(Gregory)之先,没有人说到私行弥撒,只多说到公行弥撒。屈梭多模说:“教牧每日站在圣坛前,叫有些人领圣餐,又不允有些人领受。”照古时的教条,某人施行弥撒时,明明有其他长老执事从他领受主的身体。因为尼西亚教条如此说:“执事应依次在长老之后从监督或长老领受圣餐。”保罗论圣餐,吩咐说:“要彼此等待”(林前11:33),为的大众可以同领。
这样,我们所行的弥撒既合乎由圣经与古教父著作而来的教会的成规,我们相信这没有人能反对;特别是我们公用的仪式既大半与常用的仪式相同,只有弥撒的次数不同,因为既有很大而明显的弊端,不如减少些为善。因为在古时,就是人数最多的教会,也没有每日行弥撒的规矩;三部史卷九,第三十八章(TripartiteHistory,Lib.IX,Cap.38)作见证说:“再有亚力山太的教会,每逢礼拜四,礼拜六,读圣经,由博士讲解,并行其余的事,只是不举行圣餐。”
第二十五条论认罪
我们教会并没有废弃认罪。因为平常除预先经过考验并被宣赦的人以外,我们不把主的身体施给人。关于宣赦所当有的信,我们极其留心教导人。这却是从前人所缄默不言的。我们又教导人应当重视宣赦的话,因为这是上帝的声音,由上帝的命令而宣告。
我们又尊重天国钥匙的权柄,告诉人这与恐怖的良心有何等大的安慰;又告诉人上帝叫我们必须相信宣赦的话,如同从天上发出的声音,必须相信因信基督可实实在在得着赦罪的恩典。
从前行善补罪的教理极受赞扬,信与基督的功劳及因信称义的道理却没有人传讲。因此在这事上我们教会决不应受责备。因为连抵挡我们的人也不能不承认我们最殷勤讲解传布悔改的道理。
但关于认罪,我们教会教导人:数述一切的罪是不必的,良心也不可为这数述一切罪的事忧虑,因为数述一切的罪是做不到的,如诗篇(19:12)证明说:“谁能知道自己的错失呢?”耶利米书(17:9)也说:“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但是若除了数述的罪之外,没有罪能得赦免,良心就永得不着平安,因有许多罪是他们见不到,也不记得的。
古时的作者也证明数述是不必的。因为教条上曾引屈梭多模的话说:“我不是告诉你,当在众人面前将你心里的事宣告出来,或是在别人面前控告自己;我乃是要你顺从先知所说的:‘当将你的事向主呈明’(诗37:5);所以你当用祷告在真实的审判主上帝面前认你的罪。不要用舌头说你的过犯,乃要用良心的记忆。”悔改篇(OfRepentance,Dist.V,Cap.Consideret)的注语也承认认罪的礼乃是由于人(非由于圣经的命令,乃由教会所设立)。
但因宣赦礼有极大的益处与属乎良心上的其他用处,所以我们教会仍保存这认罪的礼。
第二十六条论食物的分别和遗传
不但是人民,而且也是教会作师傅的,都以食物的分别及这类属人的遗传为有益于赚恩补罪的功德。世人有这种思想,可于天天设立新仪文,新会社,新节期,新禁食的事上表明出来:教会作师傅的竟强定这些事为博取恩典所不可少的功德;如有人减省什么,他们就大大恐吓人的良心。于是从这种对于遗传的意见上教会生出了许多弊害。
因为,第一,恩典与由信而来之义的教理受了蒙蔽;这教理原是福音的第一要旨,是至应表彰,为教会所推崇的,好叫基督的功劳得以显明,并叫因信基督罪得赦免的信得以高举,远超乎善功之上。因这缘故,保罗多注重此点:他丢开律法与人的遗传,为要表明基督的义与这类善功大大不同;就是相信因基督的缘故白白得以赦罪。但保罗的这教理差不多全然被遗传蒙蔽了,从遗传上生出了一种意见,谓人应该靠分别食物与行这类的事赚恩称义。在他们悔改的教理上不说到信;单说到这些补罪的善功:好像悔改全在乎这些事。
第二,上帝的命令受了遗传的蒙蔽,因为人把遗传远置于上帝的命令之上。他们以为基督教是全在乎遵守节期,礼仪,禁食,装束。这些事得了最尊贵的名义,人以为它们是属灵的生活,完全的生活。但上帝所吩咐各人的职分如父亲教养子女,母亲乳抚子女,君王治理国事,反倒被视为价值低微,被称为世俗之事,不完全的,远逊于遵守那些炫耀的事。这种错误使虔诚人的良心大受痛苦,心里忧愁,以为他们婚嫁,做官,或担任别的人事的职务乃是为不完全的生活所累住,他们钦佩修道士一类的人,错认他们所遵行的在上帝面前更多蒙悦纳。
第三,遗传大有危害于人的良心,因为人万不能尽守一切遗传,然而人仍以遵守遗传为必须的。格尔森(Gerson)写道:“许多人因见不能遵守遗传,坠入绝望之境,有的甚至于自杀。”这些人从未听见由因信或恩典称义而来的安慰。我们见苏马派人(Summists)与神学之士征集遗传,企图予以限定想藉此减轻人良心的重担;但他们不但没有释放人的良心,反倒有时越发增加良心的网罗。在学校中与讲道台上人为搜集遗传忙碌,以至于无暇讲解圣经,发现多有益处的教理,就是论信,十字架,盼望,各种人事的尊贵,与良心在困苦中可得安慰的教理。所以格尔森与若干神学家曾大大抱怨说,他们受遗传的辩论阻碍,以致不能研究多有益处的教理。奥古斯丁禁止人用这类遗传压制人的良心,并很谨慎地劝勉雅努雅流(Januarius)应当明白遵守遗传为无关重要之事;因为这是他的话。
因此人不可像有些妄疑我们的人,以为我们教会的传道人论这件事是由于轻率或怨恨主教的心。现在真需要将从遗传而来的错误训戒各教会。因为福音劝勉我们,要把恩典和因信称义的道理谆谆教导各教会;但人如以遵守自己所拣选的能赚恩典,就断不能领会这些教理。因此我们的传道人教导人不能靠遵守人的遗传赚恩称义;所以我们也不要以为遵守遗传是不少的。他们另有从圣经来的见证:使徒没有遵守已被接受的遗传,(似乎并非不合理的遗传,但是无关紧要而与洁净律有关的条例),基督为他们辩护,并且说,“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9)。所以基督并不强人遵守无益的仪文。祂随后又说,“入口的不能污秽人,”(十一节)。保罗也说,“上帝的国不在乎吃喝”(罗14:17)。“所以不拘在饮食上,或节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西2:16)。“你们若是与基督同死,脱离了世上的小学,为什么仍像在世俗中活着,服从那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矩呢?”(二十,二十一节)。圣彼得说,“现在为什么试探上帝,要把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轭放在门徒的颈项上呢?我们得救,乃是因主耶稣的恩,和他们一样,这是我们所信的”(徒15:10—11)。彼得在这里禁止用摩西或别人的仪文压制人的良心。保罗称禁戒食物为“魔鬼的道理”(提前4:1)。因为靠着设立或遵行这类善功来赚恩典,或是以为没有这类的仪文基督教就不能存在,乃是违反福音的。
说到这里,那些抵挡我们的人反对我们说,我们的传道人正如约维年(Jovinian)所行的,阻碍节制与攻克肉体之事。但从我们传道人的著作上看,就知其不然。因为论到十字架,他们常常教导人基督徒应当忍受苦难。那真实,恳切,无伪的克己,就是用诸般苦难试炼自己,并且与基督同钉十字架。
他们又教导人,每一个基督徒应当藉身体的训练或身体的运动与辛勤操练管辖自己,不受丰富与安闲激动而犯罪;但他并不是靠这类操练赚恩补罪。又当常常举行身体的操练,不是单在一两日与节期之中;正如基督所吩咐的说:“你们要谨慎,恐怕因贪食醉酒累住你们的心”(路21:34)。又说:“这一类的鬼若不祷告禁食他就不出来”(太17:21)。保罗说“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9:27):这是他明明白白告诉人他攻克自己的身子,不是藉修炼得蒙赦罪,乃是叫身子与属灵之事相称,照着他所蒙的召尽他的本分。所以就禁食的本身说,我们并不弃绝禁食,但弃绝那定某日禁食,某种食物可吃,某种食物不可吃,以致危及良心的遗传,仿佛这类事是不可少的功德。
然而我们为使教会可按次序行事,还是遵守大半的遗传;如弥撒经课的次序与主要的节期都照常遵守。但我们同时教导人,不可以为遵守这些仪文是叫人在上帝面前称义;也不可以为不遵守这些仪文是罪,除非因此叫人跌倒。这种属乎人的仪文的自由,古教父已经知道。因为东方教会与罗马教会所守的复活节并不同为一日。罗马教会曾控东方教会因这种分别使教会**,就有人劝勉他们说,这类规矩各处不必尽同。爱任纽(Irenaeus)说:“在禁食上不同,无损于信仰的合一。”此外教皇贵钩利也曾暗示这种分别并不破坏教会的合一(The12thDistinction)又三部史卷九曾搜集许多仪文不同的例证,并且说,“使徒的意思不在乎颁节令的教训,乃在乎传敬虔与圣洁的生活(信与爱)。”
第二十七条论修道的誓愿
人若想起从前修道院的情形怎样,其中每日行多少不合教条的事,就更明白我们对于誓愿的教训。奥古斯丁时修道院是自由的会社,后来因纪律败坏,各处就增加誓愿,如一种新想出来的牢狱,藉以恢复原有的纪律。
后来在誓愿之上与誓愿之外,又陆续增加了许多条规。他们违背教条,把这些锁链加于许多尚未成年的人身上。
许多人陷入这种生活是出于无知,他们虽已成人,但仍缺少辨别自己有多少能力的判断力。凡如此陷入这些网罗之中的,有些人虽可凭教条的宽厚得以自由,但仍是受誓愿的捆绑。这种事在女修道院较在男修道院为尤甚;而较柔弱的女性却是应多蒙体谅的。从前许多善良人士见青年男女陷入修道院度日,就因这种严酷的事心里不安。他们觉得劝人入修道院的结果何等悲惨,造成何等的罪过,何等束缚人的良心!他们心里悲伤,因为在一件最危险的事上,教条的权柄竟全然被忽略蔑视了。在这些恶事之上,另加上一种关于誓愿的意见,使徒前较有知识的修道士也明认为不满意。他们教导人:誓愿与圣洗相等,又说靠这种生活可得蒙赦罪,在上帝面前称义;甚至说,修道生活不但可得上帝的义,而且有余,因这种生活不但遵守了诫命,也遵守了福音的劝告。
因此他们教导人:修道生活远强于圣洗,修道生活比做官与牧师等生活,就是照上帝的吩咐遵守本分,而不靠这类人为之善功的生活,都更多有功德。这些事无一可加否认;都可见于他们的著作中。以后的修道院的情形怎样呢?从前修道院是研究圣经及有益于教会的他种知识的学校;牧师和主教是从修道院出来的:如今情形却改变了。我们不必说到其中显著的罪恶。从前他们聚集在这种所在学习;如今装做一种为赚恩称义而设的生活;甚至说,修道是完全境界,远超乎上帝所规定其余一切生活之上。我们陈述这些事,并非出于恶意过甚其辞,乃是要把我们教会对于这事的教理表明出来,叫人更加明白。
第一,论到订婚的人,我们教会如此教导人:凡不宜于守童身的,无论何人,或嫁或娶,都是合理的;因为誓愿不能废弃上帝的法度与命令。上帝的命令是:“但要免**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林前7:2)。不但上帝的命令如此,祂的创造与法度也强迫没有上帝异禀的人结婚;这是按照圣经所说“人独居不好”的话(创2:18)。因此凡顺从上帝这一条命令与法度的,不算犯罪。
对于这些话能提出什么反对呢?听凭人怎样提高誓愿的信约,但总不能证明誓愿可废弃上帝的命令。教条上教导人“一切誓愿不能超越在上有权柄的。”这样,这类违反上帝命令的誓愿岂不更是少有效力。
若无论什么缘故都不能变更誓愿的责任,那么,罗马教皇也不能撤消这种责任。因为人把专属于上帝律法的责任撤消是不合理的。但罗马教皇曾用审慎的心断定这种责任必须按情理而行。因此据我们所知道的,他们每每撤消人的誓愿。阿拉哥(Arragon)的王被召出修道院的轶事是人所知道的;在我们的时代也有这类事例。
第二,抵挡我们的人既这么重视誓愿的责任和效力,但为什么不发一言说明誓愿的性质,说明立誓愿是应照人所能,出于自愿,照各人的本意思索而行呢?人究竟有多少终身守贞的能力,我们并非不知道。但守贞的人,几个是出于自己的本意立誓,并仔细思量了呢?闺女与年轻的人,还没有判断的知识,就被劝服,甚至被强迫,立了誓愿。因此对于这种责任,不是应如此强硬争执的,因为人都承认,如立誓,非出于各人的本意,也没有经过思索,就与誓愿的本意相违了。
大半的教条不承认十五岁以下所立的誓愿为有效;因为人没有到这年纪之先,大都还没有充分的判断力可择定终身的生活。有一教条因更体恤人的软弱多提高数年;这一个教条禁止在十八岁以下的人立誓愿。这样,我们依从那一教条呢?大多的修道士有正当理由脱离修道院,因为他们多半是未到年龄而立了誓愿。
第三,背誓纵然要受责罚,但似乎不应把背誓者的婚姻也随着撤消。因为奥古斯丁在婚姻论第一章第二十七问否认他们的婚姻应该撤消。后来别人的意见虽有不同,但他的权威是不可蔑视的。
虽然只照上帝对于婚姻的命令,大半的人就可以脱离誓愿,但是我们教会的传道人还别理由表明誓愿无效;因为凡敬拜上帝的事,若无上帝的命令而由人设立以图藉此赚恩称义,便都是邪恶的;如基督所说,“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训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9)。圣保罗在教训人,称义不是由于遵守我们自己和别人所想出来的仪文而得的:乃是因信而临到凡相信因基督的缘故得蒙上帝恩宠的人。
但修道士显然曾教导人:人所想出来的仪文可以补罪,赚恩,称义。还有什么较此更损毁基督的荣耀,蒙蔽并否认由信而来的义呢?因此,这类通行的誓愿既是邪恶的仪文,所以是无效的。因为凡邪恶而违背上帝命令的誓愿断没有效力:如教条所说的,誓愿也不应成为罪恶的枷锁。
保罗说:“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加5:4)。所以凡要靠誓愿称义的,就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因为凡把称义归给自己誓愿的,就是把应归于基督的荣耀归于自己的善功。
人也不能否认修道士曾教导人,可靠誓愿与所遵守的仪文称义,罪得赦免;他们甚至捏造更荒唐的谬论说,他们可把自己的善功分给别人。若有人要发挥这些事,以图挑动恶感,就另可指出修道士现在也自以为可耻的许多事来!他们又曾劝人相信这些人为的仪文是基督徒的完全境界。这岂不是把称义归于善功?把人所想出来的,而非由上帝所吩咐的一种仪文传述给人,教导人说,这样的仪文可使人称义,这在教会不是叫人跌倒的一件小事;因为这是把教会所应特别教导人由信而来的义蒙蔽了,反把人以为荣美的敬拜天使的事,假装贫贱,以及守童身等类之事指示给人。
再是,人若听见只有修道士到了完全境界,上帝的命令与真正的敬拜就被蒙蔽了;因为基督徒的完全在乎诚心敬畏上帝,怀大信心,确信上帝因基督的缘故向我们和好了;照我们所蒙的召在一切事上求告并切望上帝的帮助;在行为上殷勤行善,尽我们的本分。真正的完全,真正的敬拜上帝,就在乎这些事:不在乎守童贞,讨饭,或穿破烂衣裳。但人因对修道生活虚假话的奖励,就怀着许多有害的思想。他们听见人极其称赞独身,所以凡已经嫁娶的就良心不安。他们听见只有托钵僧是完全的,所以他们持守家业,做买做卖,就良心不安。他们听见不可报仇只是福音的劝勉,所以就为自己私自报仇,肆无忌惮;因为他们听见这只是劝勉,不是命令。还有的以为一切居官与任地方公职的事都不合基督徒的地位。
在书上我们见有抛弃家室,摆脱政事,隐身于修道院的例证。他们称此为脱离尘世,寻求上帝所喜悦的生活:他们不明白服事上帝必须遵照上帝的命令,而非遵照人所想出来的命令。凡为上帝所吩咐的生活就是良善完全的。教导人明白这些事,乃是必须的。
从前格尔森曾指责修道士这种论完全生活的谬误;并见证在他的时代若以修道生活为完全境界,乃是新奇的说法。
这样,依附于誓愿的,有许多邪恶的思想:如誓愿可使人称义;誓愿是基督徒的完全境界;誓愿遵守劝勉与命令;誓愿有多余善功。这一切既都是虚假无益的,便使誓愿无效。
第二十八条论教牧的权柄
关于主教的权柄曾有大争辩;在这些争辩之中有人用不正当的方法,使教牧的权柄与政府的权柄紊乱不明。从这种紊乱之中产生了很大的战争骚扰,而教皇仗着掌管天国钥匙之权,不但新创仪文,并保留案件自判,用**革人出教以致压制人的良心;而且也图移授了国柄,褫夺了君权。对于这类荒谬的事,教会敬虔有识的人早已啧有烦言;因这缘故我们教会为安慰人良心之故,不得不指使明教牧的权柄与政府权柄两者的区别。我们教会教导人,这两种权都有上帝的命令,所以应当尽心尊敬,重视,看为上帝所赐世人最大的福分。
对于这事,我们教会的意见乃是:按照福音,掌管天国钥匙之权,或主教之权,就是从上帝而来传福音,赦免与保留罪过,并施行圣礼权柄或命令。因为基督差遣使徒,曾把这命令交托他们,说:“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你们受圣灵。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约20:21-23)。“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可16:15)。
这权柄的施行只在按照众人和个人的身分对他们施教,传道,举行圣礼。因为凭这权柄所赐给人的不是属肉体的事,乃是永远的事,如永远的义,圣灵,永生等事。这些事只能藉道与圣灵的施行而得:如保罗所说:“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罗1:16)。这样,教牧的权柄既是赐人永远之事的,其施行只在传道,那么,这权柄不妨碍政治,正如音乐的艺术不妨碍政治一样。因为政治与福音各自有其范围。官府所保卫的不是灵魂,乃是使身体及属身体的财物不受明显的侵害;并用刀剑与身体的刑罚约束人民,以维持国家的正义和安宁。
因此教牧的权柄与政府的权柄不容紊乱。教牧的权柄自有领域,就是传福音,施行圣礼。它不得强行干预政治的权柄;不得移授国柄;不得废除官府的法令;不得避免对官府应有的服从;不得妨碍民政上任何关于法令与契约的判断;也不得为官府订立关于团体的法律;如基督所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约18:36)。又说:“谁立我作你们断事的官,给你们分家业呢?”(路12:14)。保罗说,“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腓3:20)。“我们争战的兵器本不是属血气的,乃是在上帝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人的意念”(林后10:4)。
我们教会如此分清这两种权柄的责任,并劝勉人尊敬这两种权柄,承认两者都是上帝的恩赐与福分。
主教如有何政治的权柄,这权柄就不是由于福音吩咐他为主教而来,乃是由于人的法律,经君王或皇帝赐给他们代管其所有而来。但这另是一种职责,非属传福音之事。
因此,论及主教权限的问题,就必须反主教与政府所有的分别清楚。再说,按照福音,或按照他们所称的神权,做主教的,就是有传道与施行圣礼之责交在他们之手的,并无别种权柄,只能赦免,审查教理,拒绝不合福音的异端,革除明显犯罪的恶人于教会团契之外,但这不可凭人的势力而行,只要凭着道。教会也必须因上帝的命令顺从主教;如基督所说,“听从你们的就是听从我”(路10:16)。但他们若教导或规定什么不合福音的事,教会就有上帝的命令,不可听从他们:“你们要防备假先知”(太7:15)。“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加1:8)。“我们凡事不能抵挡真理,只能扶助真理”(林后13:8)。又说:“这权柄原是为造就人,不是为败坏人”(林后13:10)。教条也是如此吩咐,见(ii,Quest.7,Cap.Sacerdotes,andCap.Oves)。奥古斯丁驳培替里亚书(TreatiseAgainstPetilian’sEpistle)的论文上说:“若教会的主教偶然有错,或持着不合正典圣经的意见,我们就不应赞同。”
教牧若有其他审断案件如婚姻,什一捐等的权柄,他们所得的这种权柄也是从人的法律而来。但判案的主教失职时,君王虽不甘愿,也不能不向人民施行公义,以保全安宁。
另有一件争论的事,就是主教或牧师有没有权柄为教会创立仪文,制定关于食物,节期,教士的品级,等类的条例。那些认主教有此权柄的是引以下的见证做根据:“我还有好些事要告诉你们,但你们现在担当不了,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他要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约16:12-13)。他们又引使徒曾禁戒勒死的牲畜和血为证(徒15:20)。改安息日为主日的事,他们也引为证,而这事仿佛是不合十条诫的;并且他们口中所引为证的没有比这改安息日一事还多的。他们坚认教会的权柄必然极大,因教会竟废弃了十条诫中的一条。
但对于这问题我们教会教导人:主教没有权柄创设违背福音的事,已如以上所说过的。教条也有同样的教训(Distinct.9)。况且吩咐或规定要人遵守遗传,藉以补罪或赚恩与义,乃是违反圣经的。因为我们若想靠遵守遗传称义,就是玷辱基督功劳的荣耀。教会显然因这种思想发生了无数的遗传。同时关乎信与因信而来的义的道理却大受掩蔽了,由是便陆续立了新的节期,定了新的禁食,创设了新的仪式与敬拜的事;因为创立这些事的人,以为靠这类善功可以赚恩。从前关于悔罪教条的数目也是如此增加起来的,关于此我们在补罪条例上还可看出痕迹来。
更且创立遗传的人违背上帝的命令,以罪是在乎某种食物,某种节期,以及与此相类的事,并用律法的奴役压制教会,以为基督徒若要得称为义,必须有利未人一般的礼仪,说上帝已把规定这种礼仪的事交托了使徒与主教。因为这是他们有些著作上所明说的,教皇也似乎多少为被摩西律法的成例所误引。因这缘故就有那些压制人的事:就是在节期日作劳力的事,虽不侵犯别人,也是犯了能致人死的罪;不遵教条所规定的时间,也是犯了能致人死的罪;某种食物能污秽人的良心;禁食是消除上帝忿怒的功德;凡被保留的罪,除非凭保留者的权柄,不能得赦免;但对于这一条,教条上单是说保留教会的处罚,而不是说保留人的罪。
主教从那里得了权柄把这些遗传强行加于教会,使人的良心陷入网罗呢?彼得禁止“把轭放在门徒的颈项上”(徒15:10)。保罗说,这权柄赐给他原是为造就人,不是为败坏人(林后13:10)。这样,他们为什么用这些遗传增加罪恶呢?
但有种种显著的见证,禁止人设立遗传,以求赚恩或作为得救所必需的事。保罗对歌罗西人说:“所以不拘在饮食上,或节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西2:16),又说:“你们若是与基督同死,脱离了世上的小学,为什么仍像在世俗中活着,服从那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矩呢?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导的。说到这一切,正用的时候就都败坏了。这些规条使人徒有智慧之名”(西2:20—23)。他也在提多书明明禁止遗传;因为他说:“不听犹太人荒渺的言语,和离弃真道之人的诫命”(多1:14)。
基督论那些劝人遵守遗传的人说:“任凭他们罢,他们是瞎眼领路的”(太15:14)。又拒绝这类仪文说:“凡栽种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种的,必要拔出来”(十三节)。
主教若真有权柄用无数遗传压制教会,使人的良心陷入网罗,圣经却为什么多次禁止设立或听从遗传呢?为什么称遗传为魔鬼的道理呢?(提前4:1)。圣灵将此警戒我们岂是徒然的么?
这样,设立那以为不可少或以为可靠着赚恩的规矩,既然是违反福音的,主教就不应设立或勉强人遵守这些仪文。因为教会必须保全基督徒的自由,必须不以律法的捆绑为称义的要件;如加拉太书说:“不要再被奴隶的轭挟制”(加5:1)。福音第一要紧的一条,就是我们因信基督白白得恩,不是因遵守遗传,或人所想出来的仪文:这一条必须牢守。
这样,我们对于主日与教会这一类的仪文怎样呢?我们教会回答说,主教或牧师可以设立规矩,使教会的事得以顺序而行;但不是藉着遵守这些规矩赚恩补罪,或强制人的良心认这些规矩为不可少的礼仪,以为若不遵守,纵不叫人跌倒,也是犯罪。保罗所定聚会时女人要蒙头(林前11:6);教会讲解圣经的人应按次序讲给人听(林前14:27,30)。教会应为仁爱与和平的缘故遵守这些规矩,彼此不叫人跌倒,凡事顺序而行,免得教会发生紊乱(林前14:40,比较腓2:14);但不可压制人的良心,以为这些规矩是得救所不可少的,且以为若不遵守,虽不叫人跌倒,也是犯罪。比方有女人出外时没有蒙头,若没有人因这事跌倒,就必没有上说她是犯罪的。遵守主日,复活节,五旬节,等类的节期与仪文,也是一样。因为凡认改变安息日为主日是出乎教会的权柄,因此就必须遵守的,是大大错了。圣经废除了安息日,因为圣经教导人,凡摩西的礼仪在福音显明之后都能以省去。但因必须规定一天,叫人晓得应在那一天聚会,教会似乎因这缘故定了主日:然而也未尝不是为了以下的缘故:就是使人得一信徒自由的榜样,使人晓得遵守安息日或其他节日都不是必要的。关于对律法,对安息日的改变与新律法的礼仪,有些怪诞的争辩;这些争辩都是因某种错谬意见而来,以为教会应有一种利未式的礼仪;而基督已将规定这应为得救所不可少的新礼仪的事,交托了众使徒和众主教。这些错误混入教会是当因信而来之义的道理传讲不够明白之时。有些人争辩说,遵守主日虽不是出乎上帝的权柄,但近乎是出乎上帝的权柄;而关于节期假日,他们又规定在这些日子所应作或不应作的工夫。这类的辩论不是陷害人良心的网罗,又是什么呢?因为他们虽求减轻遗传,但当遗传的必要性依然存在时,遗传的正用就无以显明出来;人不知道因信而来的义与基督徒的自由的时候,这种以遗传为必要的意见也是势必要依然存在的。
使徒吩咐了要禁戒血(徒15:20)。如今还有谁遵守呢?不遵守禁血的人并不算犯罪;因为使徒不愿意用这种奴役辖制人的良心;他们一时禁止,原是免得有叫人跌倒的事。因为在无论什么规条上,应当常常体会福音的本意。
无论什么教条少有被人完全遵守了的;有许多是渐渐作废了,就是在拥护遗传最力的人当中也是如此。我们若不照遗传的正意行,使人明白遵守这类礼仪,并不是必要的,也明白遗传若渐渐废除不用,良心也不因此而不安,人的良心也就得不到充分的顾念。
众主教若不催促人遵守这类不能凭良心而行的遗传,他们也可易于保全人对他们应有的顺从。如今他们却吩咐人守童守;又除非人先起誓不传福音纯洁的道理,便不许人受圣职。教会并不要众主教为求和协而纡尊就卑――良善的牧师固应如是――,而只要众主教解除这些不合理的重担,就是新创的,不合普世基督大公教会规条的。这些规条中有些当初似乎是必要的,但不适用于以后的时代了。也有些显然是由于荒谬的见解而来的。所以现在若减轻这些重担,就是教皇的一件仁德;因为这样的改革并不破坏教会的合一。因为照教条所表明的,历来就有许多属人的遗传已经改变了。但若不将那些非犯罪不能遵守的遗传放宽,我们就必须照使徒的法则而行,顺从上帝过于顺从人(徒5:29)。
彼得禁止监督以首领自居,辖制教会(彼前5:3)。我们无意削减主教的权柄;只是请求一件:他们要容忍传纯洁的福音,将少数如遵守便不能无罪的仪文放宽。但他们若全然不肯更改,就须留意如何向上帝答复他们因固执所酿成的**(这种**是他们所应避免的)。
以上大概是纷争的要端。因为我们虽可以多提出一些弊端,但为免篇幅过长,就只提出这主要的几条,以概其余。关于赎罪票,朝圣,革除教籍等弊,都是人所大大抱怨的。各教区已为卖赎罪票的人扰乱得百般不安。为教区的法规,认罪,丧葬,特种聚会的讲道,以及数述不尽的事,牧师与修道士互相争论,无有穷尽:这类的事,我们都没有提出,为要使那已经简略呈明的各要款更容易引人注意。我们所陈述,所提出的也不是要加罪于人。凡所提出的,只是似乎必须呈明,使人明白在道理上礼仪上我们所接受的没有不合圣经与普世基督大公教会的地方,因为我们时时小心谨慎,使新奇不敬虔的教理不至混入我们的教会中。
谨遵陛下谕旨,将以上所缮诸条款呈上,其中是我们的信条,也是我们的传道人所传教理的纲要。此信条如须补充,蒙上帝允准,我们愿再本圣经详细陈述。谨呈。
臣:撒克逊公爵,选侯,约翰,(John,DukeofSaxony,Elector).
布兰登堡侯爵乔治,(George,MargraveofBrandenburg).
吕涅堡公爵厄尼斯特,(Ernest,DukeofLuneburg).
黑森伯爵腓力,(Philip,LandgraveofHesse).
撒克逊公爵费勒得力约翰,(JohnFrederick,DukeofSaxony).
吕涅堡公爵法兰克,(Francis,DikeofLuneburg).
安哈特亲王俄夫冈,(Wolfgang,PrinceofAnhalt).
女仁堡议会及行政官佐,(SenateandMagistracyofNuremberg).
锐特陵恩议会。(SenateofReutlingen).
第八节协和信条
协和信条是信义宗最晚出的信条,完成于一五七七年。顾名思义,其目的在调和信义宗内部绵延三十年一连串激烈的教义争辩,以求划一。这些争辩导源于路德和墨兰顿间神学上的大同小异。这在他们生前已见其端倪,而在他们死后显然分为对立的两派。一名路德派,以路德反教皇和反慈运理的神学为圭臬,而且变成加厉,与复原教其他宗派不合作。一名墨兰顿派,小名腓力派,采取其领袖墨兰顿腓力的神学思想,在论人的意志上以神人协作说代替奥古斯丁主义。此派又名隐加尔文派(Crypto-Calvinists),因其论圣餐,倾向于加尔文主义。此派的目的在求使新旧教和好,或至少使各福音派合一。
由上可见这次又长久又激烈的争辩,是以改教运动的救赎教义为中心,论及罪恶与恩典,因信称义,和善工的用处,但也论及圣餐,与基督的位格和工作。这些教义都在协和信条中表现了出来。
此次争辩使日耳曼的信义宗四分五裂,于罗马教大加讥笑叱骂之资。该宗有识人士急起息争,以求协和。萨克森的选侯奥古斯都(Augustus)从政治上经济上积极赞助协和运动。他在一五七六年召集六位神学家开会于邻近马得堡(Magdeburg)的卑尔根(Bergen)。他们用德文写成协和信条。此六位神学家之名为安得热(JacobAndre?),成尼慈(MartinChemnitz),瑟勒克尔(NicholasSelnecker),牧斯库路(Musculus),科热尔(Cornerus,orK?rner),渠特来乌(Chytr?us)。本信条的导言也是由他们写的,时在一五七九年。当一五八○年奥斯堡信条五十周年纪念,此信条与其他信义宗信条一同收集在协和书中,第一次出版问世。它于同年由阿西安得尔(LucasOsiander)译成拉丁文,后又由瑟勒克尔和成尼慈先后加以修改,而成为拉丁鉴定本。
协和信条分两部,即概略,与充实重提及宣言(TheEpitomeandtheSolidRepetitionandDeclaration)。每部冠以导言,谓正典圣经是信仰和教义惟一的标准,并且规定信条数目为九,即大公教会的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亚他那修信经,原初的奥斯堡信条,奥斯堡信条之辩护,施马加登信条,路德的大本基督徒要学,和小本基督徒要学,以及协和信条。两部均讨论同样的十二条。第一部概略先陈明争辩,后指出纯正教义,最后判决错谬。第二部充实重提及宣言比第一部大五倍,充分发表第一部每一条,并引证圣经,教父著作,以及从前信义宗信条和路德著作。这一部附有“见证录”,援引圣经和教父对基督人性属神尊严的言论,以证实属**通(CommunicatioIdiomatum)教理。它是安得热和成尼慈的作品,无信条权威,故常不被列于协和信条中。
协和信条十二条的标题是:原罪,自由意志,因信称义,善工,律法与福音,律法的第三种用处,圣餐,基督的位格,基督下到阴间,教会礼仪,预定与拣选,其他异端和教派――重洗派,士文克斐特派(Schwenkfeldians),新亚流派,和反三位一体派。每一条维持信义宗保守派的立场,以对抗天主教,加尔文派,慈运理派,重洗派,甚至墨兰顿派。
日耳曼帝国以内若干信义宗诸侯及城市,和丹麦王腓勒德力第二(FrederickⅡ)拒绝协和信条,但日尔曼大部分的诸侯,瑞典的国家教会,和匈牙利的信义会都接受它。今日美国几个信义宗教会也都认可它。
协和信条使信义宗与改革宗完全分离,又使信义宗在版图上和神学影响上自加限制。它终止了信义宗改教运动的创造时期,而开始信义宗经院派的正统时期。它不是那能与奥斯堡信条媲美的理想信条,而是信义宗正统神学的代表作。它之于信义宗,犹如天特教会(DecreesofTrent)之于天主教,多特热赫特教条(CanonsofDort)之于加尔文派教会。
本节篇幅有限,非但必须将冗长的第二部完全省略,而且必须将简缩的第一部加以选择,即只将第一,二,七,八,十一各条全译,而将其他各条选择或摘要。
参考书
BookofConcord,pp.216-296.
Curtis,op.cit.,pp.156-160.
Gumlich,ChristianCreedsandConfessions,pp.26-28.
Neve,IntroductiontoLutheranSymbolics,pp.384-428.
Schaff,op.cit.Ⅰ,pp.258-340;vol.Ⅲ,pp.93-180.
Walker,AHistoryoftheChristianChurch,pp.443-444.
协和信条
(概略之部)
用以判断一切教理,并虔诚处理及解决一切争辩的总规法和准则。
一,我们相信,宣认,并教训人,那品评判断一切教理和博士的惟一规法和准则,不外乎新旧约中先知和使徒的著作,正如经上(诗119:105)记着说:“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圣保罗也说(加1:8):“虽从天上来的天使传另一福音给你们,他就应当被咒诅。”
任何著作,不管它们是教父的也好,现代人物的也好,也不管它们的名称为何,都决不能与圣经平等,都算为低于圣经的,它们只能被接受为见证,以表明使徒时期以后所教训的教理为何,并表明世界那些地方保存了先知和使徒更纯正的教理。
二,既然在使徒时期以后不久,甚至当他们还活着时,便有假师傅和异端分子兴起,所以原始教会规定了信条反对他们,即是规定了简明的信条,包括大公基督教信仰的公意,和正统真实教会的信经(即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我们公然承认接纳它们,并拒绝那引到教会内凡与它们相违的异端和教理。
三,关于当今所发生的信仰**,我们为求特别反对教皇制及其偶像崇拜的仪式和迷信,并为求反对其他教派起见,要规定那为当今基督教全体所同意并宣认的信条。它们第一是未经改变的奥斯堡信条,就是在一五三○年帝国会议时呈给皇帝查理第五的信条,还有奥斯堡信条之辩护,以及在一五三七年草成由那时主要神学家签名认可的施马加登信条。
再者宗教上的事,既然也与平信徒和他们永远得救有关,所以我们公然承认,我们也接受路德博士的大本,和小本基督徒要学,就是包括在路德著作中的,因为我们看它们犹如是平信徒的信经,简短地阐明圣经中所详细记载的,是基督徒永远得救所必须知道的。
每一教理应当符合以上所定原则;凡与它们相反的教理必遭拒绝,并被判定为与我们全体所宣认的信仰相左的。
这样,在新旧约与其他著作中间,有一个清楚的区别;并且只有圣经才是“惟一的”裁判,准则,和法规。圣经有如“惟一的”试金石考验并判断一切教理,或善或恶,或真或假。
但我们刚才所提及的信条和著作,没有判断的权威――因为这种尊荣只属于圣经;它们仅为我们的宗教作见证,并表明教会各世代的博士们论到有争辩的信条时,对于圣经是怎样了解和解释的,对于违反圣经的教理,是用什么论据去加以拒绝并定罪的。
第一条论原罪
陈明争辩
原罪是否即是败坏之人的本性,实质,和本质,或至少是他的实质――即那由我们从其最高级和主要能力去看的,具理性的灵魂――中首要和显著的部分呢?还是甚至在人堕落之后,在人的实质,本性,本质,身体和灵魂,与原罪之间有些区别存在,所以本性是一回事,而那依附,并且败坏本性的原罪又是一回事呢?
肯定的方面
符合上述准则和总宣言的纯正教理,信仰和信条。
一,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在人性本身――不仅是在人当初为上帝所创造的那个纯洁,无罪的人性,而且是在堕落以后,我们现在所有的人性,即在堕落后仍为上帝所创造的人性――与原罪之间有区别存在,并且人性和原罪之间区别之大,犹如上帝的工作和魔鬼的工作区别一般大。
二,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这种区别应当极其审慎地维持着,因为说堕落的人性和原罪之间无区别的教理,是违反我们(创造,救赎,成圣,和肉身复活)的主要信条的,并且除非我们怀疑这些信条,这教理便是不能成立的。
因为上帝不仅在人堕落前创造了亚当和夏娃的身体灵魂,自从堕落以来也创造了我们的身体灵魂――虽然它们如今都败坏了。上帝今日仍旧承认我们的心意和身体,都是祂的创造和工作;正如经上(伯10:8)记着说:“你的手创造我,造就我的四肢百体。”
并且上帝的儿子因合一的位格,取了人性,只是没有罪;祂不是与其他的肉体,而是与我们的肉体合一,与之密合,因取了这个肉体,祂实在成为我们的兄弟;如经上作见证(来2:14)说:“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祂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又(来2:16)说:“祂并不成为天使;乃是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所以祂凡事该与祂的弟兄相同,只是没有罪。”
基督救赎了我们这个人性(那是祂自己的工作),祂也使它(这既是祂自己的工作)成圣,使它从死里复活,并且给它大荣耀(作为祂自己的工作)。但是原罪并不是祂创造,接受,救赎的,祂不使它成圣,不使它在选民里复活,也永不拯救它,不将天上的荣耀给它,但要当有福的复活中完全废除它。
由此,我们败坏的人性,与那种在人性中,使人性败坏的败坏本身,其间的区别是易于鉴别的了。
三,可是,在另一方面,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原罪并非微小的败坏,而是人性极其深沉的败坏,以致人的身体灵魂,或身心的能力,没有健全的,没有不败坏的。正如教会的圣诗说:
“因亚当的堕落,尽都败坏,
人的本性和人的本质”(注一)。
这邪恶何其浩大,诚无以言形,也不能用精细理智去加以探讨,而只能用上帝启示之道分辨出来。我们判定,无人能把人性的这种败坏从人性本身分开,只有上帝才能,这要藉着死,在复活蒙福时,才能完全实现。因为我们现在所有的本性那时要复活,脱离原罪,并要完全与原罪分离,享受永福。因为经上(伯19:26,27)这样写着说:“我再要包上皮,在我肉体要看见上帝:我亲自要见祂,我的眼要看祂。”
否定的方面
拒绝那与以上纯正教理相反的错谬教义。
一,所以我们弃绝并判决那种教义,说原罪仅是另一人的过犯之债负,移到了我们,而非我们本性的败坏。
二,我们也弃绝并判决那种教义,说恶欲不是罪,而是本性中若干同创造俱来的情况和固有成分,或说,我们刚才所提到的那些缺憾和大恶,并不是罪;其实它们足以使凡未被接在基督身上的人,作可怒之子。
三,我们也弃绝伯拉纠派的异端,说人的本性在堕落之后是不败坏的,更且,在属灵事上它的固有能力还是全然善良纯洁的。
四,我们也弃绝那种教义,说原罪是一种外表的,微小的,几不足道的胎记,或溅在人身上的污点,可是骨子里,本性还保留着她的能力,甚至在属灵事上的能力,也未受伤损。
五,我们也弃绝那种教义,说原罪仅是健全和属灵的能力外表上的障碍,而不是一种损伤和瑕疵,正如磁石上涂以蒜汁,它吸铁的固有能力并未除去,不过受了障碍罢了;或如污点易于从面上拂拭,颜料从壁上刷去一般。
六,我们也弃绝那种教义,说人的本性和本质未完全败坏,在他里面还有善存留,甚至有属灵的善,即如良善,度量,伶俐,才能,和殷勤,或说在属灵的事上他有实行或协同实行善的能力。
七,但在另一方面,我们也弃绝摩尼**的错谬教义,说原罪宛如被撒但渗入人性中的一种素质,使之混合,犹如酒和毒药混合一般。
八,我们也弃绝那种教义,说犯罪的,并不是属血气之人本身,而是在人里面外来的东西,所以该当问罪的,不是人性本身,而只是存在人性中的原罪。
九,我们也弃绝并判决那种教义,说原罪便是堕落人类的本质和本性,所以堕落之后败坏的人性和原罪之间毫无区别,甚至在思想中也不能把原罪从人性加以分辨。我们以这教义为摩尼教的错谬。
十,路德固然称这种原恶为本性的罪,说它是个人的,根本的;但这并非因为人的本性,位格,或本质便是原罪,他其所以如此说,乃是要藉这类成语,使那注入人性中的原罪,和那称为实罪中间的区别,更易于了解。
十一,因为原罪不是行为上所犯的一种过失,而是与生俱来,注入于人的本性和本质中的。并且就令堕落之人从来不生邪念,不说闲话,不行恶事,他的本性还是被原罪败坏了,这原罪,因我们从已败坏的种子发出来而生在我们里面,再者,它是其他一切实罪,例如邪念,恶语,和败德的源头。因为照我们在马太福音十五章十九节所念的说:“因为从心里发出来的有恶念。”别一处(创4:5;8:21)说:“人从小时心里怀着恶念。”
十二,我们也必须殷勤分辨“本性”的各种含义。摩尼**滥用它的双关意义,以掩饰他们的错谬,把许多无学问的人引入迷途。有时“本性”指人的实质,正如我们说:上帝创造了人的本性。有时“本性”乃指气质,情况,缺点,或种植并注入于本性中的东西,例如我们说:蛇的本性是咬人,人的本性是犯罪,并且是罪。“本性”照后一个意义,并非指人始初的性,而是指在他本性或本质中生来具有的,注定的。
十三,但拉丁字“实质”(substantia)和“偶性”(accidens),并非圣经上用语,更且不为常人所了解,所以我们在公开讲道,训诲无学问的大众时,不宜采用它们。……
但在学校和有学问的人中(他们知道二字的意义,能正确使用它们,而无错用危险,并能适当地分辨一物的本质和其外加的,由偶然而附着于内的),我们讨论原罪时,要采用它们。
因为这些字最能分辨上帝的工作和魔鬼的工作。因为魔鬼不能创造任何实质,而只能在上帝许可之下偶然败坏上帝所创造的实质。
第二条论自由意志
陈述争辩
既然观察人的意志,是从四重情境,即第一:堕落以前,第二:堕落以来,第三:重生以后,第四:身体复活以后,所以现在的主要论点乃是关于第二情境中人的意志和能力,即人自从始祖堕落以来,他于未重生之前,在属灵的事上有什么能力么?他在被上帝的灵重生之前,能够藉着固有的能力把自己准备好,去祈求神恩,接受神恩(就是在道和神所设立的圣礼中藉着圣灵所赐给他的)么?
肯定的方面
这信条与圣经相符的纯正教理。
一,论到此事,以下是我们的信仰,教理,和信条:在属灵的事上,人的悟性和理性完全蒙昧,靠着固有能力不能了解什么。正如经上(林前2:14)记着说:“属血气的人不领会上帝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他在属灵的事上已被考试了”(注二)。
二,再者,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那尚未重生的意志不仅违背上帝,而且敌对上帝,以致只喜好那邪恶的,违反上帝旨意的事。因为经上(创8:21)记着说:“人从小时心里怀着恶念”;又说:(罗8:7)“属肉体的心意与上帝为仇;因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所以,我们相信,正如死尸不能自生,恢复肉体的生命,照样,因罪而灵死的人没有能力恢复灵性的生命;如经上(弗2:5)记着说:“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他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又说(林后3:5):“并不是我们凭自己能承担什么事,我们所能承担的,乃是出于上帝。”
三,可是圣灵并非不用工具使人归正,乃是一向用传道和听道,如经上(罗1:16)记着说:“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又(罗10:17)说:“信道是从听道来的。”无疑主的旨意是要祂的道被听见,并在讲道时要我们不充耳不闻(诗95:8)。圣灵临在这道中,开启人心,好叫他们像吕底亚所行的(徒16:14)殷勤倾听,这样可以因圣灵独特的恩典和能力而归正。人归正纯是圣灵的工作。因为若无圣灵的恩典,我们的志愿,奔跑,栽种,和浇灌都是徒然的(罗9:16;林前3:7);那即是,若祂不使之生长,就如基督所说(约15:5):“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基督用这寥寥数言,诚然拒绝了自由意志有任何能力,而将一切都归于恩典,“使在上帝面前一个也不能自夸”(林前1:29;林后12:5;耶9:23)。
否定的方面
拒绝相反及错谬的教理
我们因此弃绝,且判决现在所要提的,那不符圣经准则的错谬:
一,第一是斯多亚哲学家疯癫的教训和摩尼**的狂妄。他们教训人,万事皆出于必然,不能别样;人行作万事,甚至在处理身外之事务上都是势所必然;他也作奸犯科,即如行非法的淫欲,劫掠,杀人,偷窃,等类的事,也是势所必然。
二,我们也拒绝伯拉纠派的大错,他们胆敢主张人藉自己的能力,毋须圣灵的恩典,便有才干使自己归向上帝,相信福音,从心里服从上帝的律法,藉此可以赚得赦罪和永生。
三,除这些错谬以外,我们也弃绝半伯拉纠派的荒谬教义,说人用自己的能力能够开始归正,只是无圣灵的恩典不能使之完全实现而已。
四,我们也弃绝那一种教训说,虽然人在未重生前的自由意志,实在是太无能力使自己开始归正,归向上帝,或全心遵守上帝的律法,但是,若圣灵藉着讲道已经动工,并在道中将恩典赐给人,那么可说人用自己固有和自然的能力,对他的归正能予以辅助合作――虽说这种合作只是微弱的,迟慢的;他又能朝向恩典,预备自己接受恩典,怀抱恩典,并且相信福音。
五,我们也弃绝那种教义,说重生之后,人能以完全遵守上帝的律法,而以此作为在上帝面前的义,去赚得永生。
六,我们也弃绝并判决宗教幻想家的错谬,他们幻想上帝不用人听道和圣礼,而直接吸引人归向祂,直接光照,开释,拯救人。
七,我们也弃绝那种教义,说上帝使人重生,便完全废除了老亚当的实质和本质,尤其废除了有理性的灵魂,而在归正重生中,从无创造了灵魂的一种新本质。
八,我们也弃绝那种教义,它不加解释,便说人的意志,在归正前后和中间,是与圣灵为仇的,并说那些刚硬抵挡圣灵的人,也是受了圣灵的。因为我们知道,当人归正时,正如奥古斯丁所常说的:“上帝使不愿意的人,成为愿意的人,并住在愿意的人里面。”
但对于教父和某些现代博士的若干格言,即如对:“上帝吸引人,但吸引愿意的人,”和“人在归正时,意志不是怠惰的,而是发生多少效力的”一类的话,我们判定它们是不妥当的。因为那提出这些格言,以求证实人在归正的意志有能力的谬见,乃是违反那将此工作惟独归于神恩之教理的。所以我们判定,我们在讨论人归向上帝时,应避免这类说法。
但在另一方面,我们要正确地教训人说,在人归正时,主藉着圣灵的吸引(即运行),使那抵挡和不愿意的人成为愿意的人;并且在人归正之后,天天实行悔罪时,人的意志不是怠惰的,而是与圣灵在我们里面所作之百工合作的。
九,路德博士既已写道:人的意志在归正中纯是被动的,所以应当正确适当地接受此说,即:我们论到激发新动作的神恩,应当看为这是上帝的灵,藉着人听道或施行圣礼,把握着人的意志,使人归正重生。因为圣灵既已完成这工作,并在用祂独特的能力和运行改变并更新人的意志之后,人的这个新意志,实在是上帝圣灵的工具和机关,所以它不仅持守着恩典,而且在今后的工作中,与圣灵合作。
所以在人归正之前,只有两个有效的原因(使人归正),即圣灵,与圣灵用以使人归正的上帝的道(注三)。这道是人必需听的;然而他决不能靠自己的能力,而只能靠圣灵上帝的恩典和运行,才能用真信去领受道而得福。
第三条论在上帝面前因信称义(此条系摘要)
在上帝面前,我们惟独因信基督称义。但基督是我们的义,并非只因着祂的神性(反阿西安得尔的主张),也并非只因着祂的人性(反史担卡Stancar的主张),而是因着具有神人二性的整个基督,完全顺服上帝,以至于死,为我们赚得了赦罪和永生。上帝因我们信基督――这信不只是对基督的一种历史知识,而是上帝使我们在福音里认识基督为救赎主的一种恩赐,――便纯粹由于祂的恩典,而非由于我们自己以往,现在,或以后的行为和功德,赦免我们的罪,将基督顺服的义归给我们,称我们为义。这种称义乃是一种宣称的动作,一种赦罪的恩典,而非将义注入我们(反阿西安得尔的主张)。
第四条论善行(此条系摘要)
善行必然随真信仰而生,恰如好果子随好树而生一般。但善行既非得救所必需(反马约尔Major的主张),也非对得救有害处(反阿姆斯多尔夫Amsdorf的主张)。得救是用信接受白白的恩赐。
第五条论律法与福音(此条系摘要)
律法指明上帝的旨意,斥责罪恶,召人悔改;福音虽也是如此,但它特别是喜信,叫人相信基督已为他赎罪补罪,靠祂得以在上帝面前称义,并承受永生。
第六条论律法的第三种用处(此条系摘要)
律法除有属民事或政治,以及属教育或道德的用处,即维持次序,和使人知罪的两种用处之外,另有对信徒的第三种用处。信徒虽然从律法的咒诅和束缚得了救赎,但因老亚当还存在,必须甘心乐意服从律法。那说信徒不再需要律法的反律法主义,乃是虚假,而有害的教理。
第七条论圣餐
虽然慈运理派博士们不算在宣认奥斯堡信条的神学家之内,因为他们在该信条公布时,便从我们**出来了;可是,既然他们现在狡猾地潜入我们当中,隐藏在这神圣的信条下,尽量散布错谬,所以我们认为上帝的教会,也应当学习关于这圣礼的争辩。
陈述那在我们和圣礼派中间的争辩。
或问在圣餐中,主耶稣基督的真体和真血是否真正地,实质地临在,与饼酒一同分配,并且由一切领受者――不管他们配或不配,善或恶,信徒或非信徒――都吃喝,不过信徒从圣餐得主的慰藉和生命,而非信徒吃喝被定罪么?慈运理派说否,我们却说是。
我们为求切实说明此争辩,在起头便要注意圣礼派有两种。一种是极粗劣的圣礼派。他们明目张胆宣认他们心里所思想的,主张圣餐中所分配和用口接受的,除饼酒外,没有别的。另一种是狡黠奸诈,最危险的圣礼派。他们谈论圣餐时,一部分利用我们言语的形态,强调他们也相信基督真正,实质,和活着的体血真实地临在圣餐中,可是他们说这种临在和吃喝是属灵的,用信心领受的。其实,这些圣礼派乃是躲藏在这类漂亮的成语之下,却坚持前者同样的粗劣意见,即:除饼酒外,在圣餐中再无什么临在,被吃喝。因为属灵(spiritualiter)一辞对他们只指基督的灵,或不在场的基督之身体,和其功德的效力;他们想基督身体本身决不在场,但坐于高天上,所以我们当藉信仰的默想上升达到天上,在那里寻求基督的体血,因它们是决不与圣餐的饼酒联合的。
肯定的方面
我们宣认圣餐的纯正教理,以对抗圣礼派。
一,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在圣餐中,基督的体血真正地实质地临在,并且它们同饼酒实在地被分配着,领受着。
二,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基督立约的话,只宜照字面接受,所以饼并不是表不在场的身体,酒并不是表不在场的血,却因圣礼的合一,饼酒真是基督的体血。
三,再者,论到供奉,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基督体血临在圣餐中,既非因人的行为,也非因教会牧师所说的话,而只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是无所不能的。
四,然而,我们全体相信,教训人,并宣认:在发圣餐时,决不可省去基督设立此礼的话,倒要公开念诵,因经上(林前10:16)记着说:“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么?”这祝福是藉念诵基督的话而有的。
五,我们与圣礼派争辩所根据的基础,即是路德博士在其大本信条(LargerConfession)中论圣餐所建立的基础:
第一个基础乃是我们基督教下面的一个信条,即:耶稣基督有一个不能分离合一的位格,而为真正的,天然的,完全的神与人。
第二个基础乃是上帝的右边是普遍的,而基督照其人性实实在在坐在那里,所以祂掌权,并如经上所说(弗1:22),将天上地下万有都服在祂的脚下。在上帝的这个右边坐着的,不是别人,甚至不是天使,而仅是马利亚的儿子,所以祂也能作成我们所说到了的那些事。
第三个基础乃是上帝的话并非错误的,或欺骗的。
第四个基础乃是上帝知道并能够用各种样式,以临于任何地方,而不被限定在哲学家所说的一个地方。
六,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基督的体血与饼酒同被领受,不仅属灵地用信仰领受,也用口接受,可是,并非像主张变质说的迦百农派一般(注四)接受,而是因属圣礼的联合,照属灵的和属天的样式接受。因为基督的话为此清楚地作见证,祂吩咐我们拿着吃喝;并且圣经记载使徒们照着去行,这样说(可14:23):“他们都喝了。”保罗也说:“我们所擘开的饼是同领基督的身体;”那就是说,凡吃这饼的,便是吃基督的身体。在古教会中为首的博士们,屈梭多模,居普良,利欧第一,贵钩利,安波罗修,奥古斯丁都为此作见证。
七,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不仅在基督里的真信徒,和虔诚就近圣餐的人接受基督的真体血,而且那不配和不信的也接受;不过他们从它既得不到慰藉,也得不到生命,除非他们悔改归正,这接受反倒使他们受审判,被定罪(林前11:27,29)。
因为他们虽然不接纳基督为救主,但是他们不得不承认祂为严厉的审判者。祂在场对这些不悔改的客人施行审判,犹如祂在场对真实信徒及配作客人的心赐予慰藉和生命一般。
八,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只有一种不配的客人:就是不信的人。关于他们经上(约3:18)写着说:“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这种审判因接受圣餐不当,而加重了(林前11:29)。
九,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真信徒虽只有极其薄弱的信仰,但只要他们保守活泼的信仰,他们领受圣餐,决不被定罪。因为圣餐是特为那些信仰虽薄弱,但愿悔改的人设立的,好叫他们可以得着真慰藉,并叫薄弱的信仰变为刚强(太9:12;11:5,28)。
十,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客人在这属天的晚餐中能以合格,是全由乎基督最圣洁的顺服和最完美的功德。我们用真信仰将之据为己有,又藉圣礼确实地接受这功德,并且心中有真凭实据。但合格是决不靠我们的德行,也不靠我们内部和外表的准备的。
否定的方面
拒绝圣礼派相反及该被定罪的教理。
我们一致弃绝,并判决以下那与上所述关于圣餐的虔敬教理,淳朴信仰,和纯正信条相违的各条:
一,罗马教即教皇的教会的变质说,以圣餐的饼酒失去了本质,灭绝了,并且变成了基督的身体,除外表之种外,什么也不再存留。
二,罗马教的弥撒献祭,说是为活人和死人的罪而献上的。
三,亵渎圣物的罪,即只将圣餐饼分给平信徒,而不将杯也分给他们。这是与基督立约明显的话相违的,而且从平信徒把基督的血夺去了。
四,说耶稣基督立约的话,不能照字面用淳朴信心去加以了解接受,而假想着它们是隐晦的,所以它们的真谛应从圣经其他地方去寻求。
五,说基督的身体在圣餐中不与饼同为口所接受,而只有饼酒为口所接受,祂的身体只是用信仰属灵地接受而已。
六,说圣餐中的饼酒仅是象征或记号,藉此基督徒互相认识。
七,说饼酒只是基督体血的形态,副本,和表象,祂本身却离我们很远。
不,说饼酒只是记号,为纪念而设立的,有印记和保证的性质,藉以向我们保证,当信仰向上升,被提到天上的时候,信仰实在是分享基督的体血,正如我们在圣餐中实在是吃饼喝酒一样。
九,说我们得救的信仰得以坚定证实,乃是只因着圣餐中饼酒外表的记号,而决非因着基督真体血真的临在。
十,说在圣餐中所赐的,只是基督不在场的身体的效能,运行,和功德。
十一,说基督的身体限于天上,决无可能同时临在许多地方,或临在举行圣餐的所有地方。
十二,说基督既不能应许,也不能赐给人祂体血属实质的临在,因为这是祂所取人性的本质所决不能承担的。
十三,说上帝甚至用祂的全能(这无论是说着和听着,都是可怕的),也不能使基督的身体同时在一个以上的地方实质地临在。
十四,说基督体血临于圣餐中的原因,并不在于基督立约全能的话,而在于信仰。
十五,说信徒不当在圣餐中寻求基督的体血,却要向天举目,在那里寻求基督的身体。
十六,说不信和不悔改的基督徒在圣餐中不接受基督的体血,而只接受饼酒。
十七,说在这属天的晚餐中,客人合格不只靠赖在基督里的真信仰,也靠赖人外表的准备。
十八,说甚至那在基督里有真实和活泼信仰的人,领受这圣礼,可能因外表生活尚不完全,而被定罪。
十九,说圣礼中外表可见的饼酒应当受敬奉。
二○,此外,我们将一切满有讥刺之恶毒的,和亵渎的好奇问难,就是那提起来也不免有伤大雅和虔敬的好奇问难,并将圣礼派对这圣礼超自然和属天的神秘所发其他粗劣的,物质化的,迦百农主义的,极其可憎的,亵渎的,和大大得罪教会的闲谈,都交付上帝公义的审判下。
二一,我们也完全弃绝并判决迦百农派所持咀嚼基督的身体说。我们虽已多次对此说加以抗议,但圣礼派还是违反自己的良心,存恶意抵毁我们,以便在他们的听众面前使我们的教理失去信用,好似我们果然教训人说,基督的身体是像其他食物一样被牙齿撕裂,并在体内消化一般。但我们按照基督立约简明的话,相信并主张,这是真实地,属灵地咀嚼基督的身体,又教训人,这是真实地,属灵地喝基督的血。但是这些事无人能用人的官能或理智去加以领会;所以在这件事上,也正如在其他信仰条文上,我们当使理智服从基督。因为这神秘仅在圣经中被启示出来,并仅为信仰所领悟。
第八条论基督的位格
在奉奥斯堡信条的诚恳神学家,与加尔文派――他们也惑乱了若干其他神学家――之间既有上述对圣餐的争辩,也就引起了对基督的位格,基督的二性,及其属性的争辩。
陈述争辩
这争辩的主要问题乃是人性和神性的个别属性是否在基督里实在彼此相通,并且这种相通到底达到什么程度。
圣礼派倡议神性和人性在基督里的合一,事实上并不使二者的特性相通,惟独使名称相通。他们说,这合一只使名称相通,即使神称为人,而人称为神,可是神与人性没有共通点,而在另一方面,事实上人性与神性,如与神性的威严和属性,也没有共通点。但路德博士和赞同他的人坚决反对圣礼派的这个教义。
肯定的方面
神的教会论基督位格的纯正教理。
我们为求对这争辩更适当地加以说明,并按照我们的基督教信仰加以决定起见,如今清楚地宣认我们的虔诚信仰,教理,和信条如下:
一,基督里的神性和人性在一个位格里,完全合一,结果不是有两个基督,——一个是上帝之子,另一个是人之子,——而是一个神子人子(路1:35;罗9:5)。
二,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神性和人性并非混合为一质,也非一性变为另一性,而是每一性保留固有属性,而不能变为另一性的属性。
三,神性的属性乃是:全能,永恒,无限,并因其本性和本质,无所不在,无所不知等等。这些属性既不是,也永不成为人性的属性。
四,人性的属性乃是:受造有躯体,有血肉,有限量,有苦和死,能升降,能移动,受饥渴,历寒暑等等。这些属性既不是,也永不成为神性的属性。
五,神性和人性既然合一,组成一个位格,所以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这种位格的合一,并非是一种联合或组合,以致二者之间没有任何共通点,有如两块木板胶着在一起,彼此无所授受一般。反而在这里神与这人真有最高的相通,并且由此位格的合一和从其所产生的最高和不可名状的相通,而发生凡论到神并相信神所有属人性的事,以及凡论到并相信为人的基督所有属神性的事。这种二性的合一和相通,古代教会的博士已用火与铁,身与灵合而为一的类比,加以说明了。
六,因此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在这里神是人,而人是神。倘若神性和人性真是绝对不相通,那么这真理便决不能成立了。
因为倘若马利亚的儿子这个人的人性,不与上帝的儿子在位格上合一,并且除了名字合一以外,别无同点,那么祂怎能称为上帝或至高上帝的儿子呢?
七,因此,我们相信,教训人,并宣认:童女马利亚所怀孕生产的,不只是一个人,而真是上帝的儿子;所以她配称为上帝之母,也真是上帝之母。
八,因此我们也相信,教训人,并宣认:那为我们受苦,受死,埋葬,下到阴间,从死里复活,升天,并被高举到上帝的尊严和全能的一位,不光是人,而是那以人性与上帝的儿子有密切的,不可名状的合一和交通,甚至与之合一了的人。
九,所以,上帝的儿子实在为我们受了苦,但这是按照那被祂取到祂神格中的人性,如是祂能为我们受苦,作我们的大祭司,使我们与上帝和好,正如经上(林前2:8)记着说:“他们把荣耀的主钉在十字架上。”又(徒20:28)说:“我们因上帝的血得蒙救赎。”
十,在这基础上我们也相信,教训人,并宣认:人子是按照祂的人性实在升到上帝大有尊严和权能的右边,因为当祂因着圣灵在母腹成孕时,就被取到上帝里面,并且那时祂的人性已与至高上帝的儿子在位格上合一了。
十一,基督因位格合一而常有那种尊严,但祂在卑微的境地,放弃了这种尊严,因此祂在年岁,智慧,并上帝和人对祂的喜悦上,都实在是有增长的。因此,祂对那种尊严不常使用,只在祂看为美的时候才使用,一直要到祂复活以后,祂才完全地,永远地撇下仆人的样式,――只是没有撇下人性――而得以完全领受,并显出上帝的尊严,这样就进入了祂的荣耀(腓2:6以下)。所以现今祂不仅在神的地位上也在人的地位上,知道万事,行作万事,临于万物,并将天上,地下,和地底下的万物都伏在祂脚下,握在祂手中。基督自己如此作见证,说(太28:18;约13:3):“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保罗也说(弗4:10):“祂远升诸天之上要充满万有。”祂既无所不在,便能行使这权柄及于遍处,祂也无所不能,无所不知。
十二,祂既是临在的,便极易在圣餐中将祂的真体血分给人。这不是按照人性及其属性,乃是按照祂在上帝的右边和属性,正如路德按照基督徒要学中基督徒的信仰所常说的。基督临在圣餐中既非肉体的或属地的,也非如迦百农派所说的;可是,这种临在是极其真实的,并且确是属本质的。因为基督立约的话,是说:“这是,是,是我的身体,”等等。
我们这信仰,教理,和信条不将基督的位格**,如同往昔涅斯多留将它**一样。涅氏否认基督二性的属性彼此实在相通,因此**了基督的位格,如路德博士在他论大公会议一书中所明晰揭橥的。基督二性及其属性也没有我们这虔诚的教理混合为一个本质(如优提克斯所荒谬教训的),而基督位格中的人性也没有被否认或废除,其中一性也没有被改变成为别一性;而是基督在一个不**的位格里永远是真神真人。这是仅次于三位一体神秘的最主要神秘,正如徒使保罗所说的(提前3:16):我们所有的慰藉,生命,和拯救惟独有赖于此。
否定的方面
弃绝论基督位格与此相反的,虚妄的教理。
所以,我们现在要将以下所提的错误条文加以排斥并定罪,因为它们反乎上帝的话和我们基督教的纯正信仰。这些错误条文即是:
一,说在基督里神和人不组成一个位格,而是一为神之子,一为人之子,如涅斯多留所虚构的。
二,说神性和人性混合成一本质,而人性变成了神,如优提克斯所癫狂主张的。
三,说基督不是真实,天然,和永恒的神,如亚流所亵渎宣言的。
四,说基督不具真的人性,有理性的灵魂,和身体,如马吉安所虚构的。
五,说位格的合一只是名字上的,和称号上的。
六,说那以神是人,而人是神的主张,只是一句成语,一种说法罢了:因为神性与人性没有什么实在相同的,而人性与神性也没有什么相同的。
七,说那以上帝的儿子为世人的罪死了,并且人子已成为全能者的主张,只是口头上的属**通,而并无相符的事实。
八,说基督里的人性已成了一种无限的本质,有如神性,并且由于这种注入于人性,与神性有别的本质,基督的人性无所不在,亦如神性。
九,说基督的人性在其实质和本质上,或在属神的根本属性上,已成为与神性平等的。
十,说基督的人性遍及天地各处;其实这是甚至不应归之于神性的。
十一,说基督因具有人性,不能用祂的身体而临在于一个以上的地方,且不提不能临在于遍处。
十二,说惟独人性为我们受了苦,救赎了我们;在受难中上帝的儿子与那人性完全不相通,好像那件事与祂毫无关系。
十三,说上帝的儿子仅是用神性藉着道,圣礼,和我们所受的诸般苦难临到在地上的我们,而这种临在一点也不属于祂的人性;因为基督藉受难受死救赎了我们之后,祂的人性不再关怀在地上的我们。
十四,说取了人性的上帝之子,既然撇下了仆人的样式,就不再藉着人性,使用人性,去作祂的全能,所能作的万事,而只作若干事,并且只在祂的人性临在之处才作。
十五,说祂按照人性决没有全能,和神性的其他秉赋。他们这样说,竟敢反对基督明显的话(太28:18)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他们又反对保罗的话(西2:9)说:“上帝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祂里面。”
十六,说按照人性,天上地下最大的权柄固然是已经赐给了基督,并且这权柄比诸天使和万物所领受的都更广大,可是,它与上帝的全能并不相通,而上帝的全能也并未曾赐给祂。于是他们便虚构有一种介乎上帝的全能和受造者的权柄中间的权柄,由于基督的人性高升而赐给祂了;这权柄一方面是低于上帝的全能,另一方面是高于一切受造者的权柄。
十七,说按照基督属人的心智,基督所知道的,是有若干限量的,并且除适宜于祂,并为行使祂的职分――即如审判者的职分――所必需的以外,祂不知道什么。
十八,说基督甚至现在对上帝和其诸工没有全备的知识。然而论到基督,经上(西2:3)记着说:“所积蓄的一切智慧知识,都在祂里面藏着。”
十九,说按照基督属人的心智,基督不能知道自永恒所有的,现在各处发生的,以及到永恒所将有的。
二十,我们也弃绝并判决有些人把基督的话(太28:18)“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作可怕和亵渎的曲解,说:这是指基督在复活和升天时,祂的神性得以恢复了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好似祂在卑微时,果然甚至撇弃了祂神性所有的权柄一般。这教理不仅曲解基督的话,而且重新引进久已被定罪的亚流派异端;至终基督的永恒神性会要遭否认,而凡关于基督的一切,以及我们的得救也会要遭丧失,除非我们用圣经和我们大公信仰的稳固基础,去坚决反对这种不虔敬的教理。
第九条论基督下到阴间(此条系摘要)
此条明言整个神人基督死后实在下到了阴间,(而非指下到了隐喻的阴间,或坟墓,或灵埠),这是为求战胜撒但,把信徒从死亡和魔鬼的权势中拯救出来。我们要弃绝所有关于怎样成就这些事的好奇问难,而将它们留待来世。
第十条论教会的礼仪(此条系摘要)
教会的礼仪,凡是圣经所未吩咐或禁止的,都可由基督徒自由取舍。若有人以它们为神圣崇拜的一部分,而强迫我们遵守,那么我们就要坚决地予以拒绝(加2:4,5;5:1;徒16:3;罗14:6;林前7:18;西2:16)。
第十一条论上帝永恒的预定和拣选
固然,奉奥斯堡信条的神学家对这信条尚未发生任何公开的争辩,可是,将这信条正确地,机巧地加以解释,既然可使虔诚人得到大安慰,所以在此将它提出,似乎是好的,以免将来发生使人跌倒的争辩。
肯定的方面
那论这一条的纯正教理。
一,首先我们应当极其正确地察知,在预知与预定或上帝的永恒拣选中间,是有区别的。
二,因为上帝的预知不外乎是预知万事,如经上(但2:28)记着说:“只有一位在天上的上帝,能显明奥秘的事,祂已将日后必有的事,指示尼布甲尼撒王。”
三,上帝的这种预知及于善人和恶人;但它既不是邪恶的原因,也不是罪恶的原因,以致使人犯罪的。罪恶乃是从魔鬼,和人堕落的,邪恶的意志而起。上帝的这种预知也不是人灭亡的原因,因为灭亡应由人自己负责。但是上帝的预知对邪恶及于多么远,延长多么久,加以管制,并且邪恶本身虽是恶的,上帝的预知却能用它,以使选民得救。
四,但上帝的预定或永恒拣选却只及于上帝善良蒙爱的儿女,而这便是他们得救的因由。因为它使他们得救,并且命定那关乎拯救一切的事。我们得救是这样建立在上帝的预定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它(约10:28;太16:18)。
五,上帝的这种预定,我们不可在上帝隐藏的计划中去搜寻,而只当在那将它启示了出来的上帝的话中去找着。
六,但是上帝的话引领我们到基督面前,祂是生命册,凡获得永远拯救的人,都得蒙记载并选立在其中。因为经上(弗1:4)记着说:“上帝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
七,但基督乃是呼召一切罪人到祂那里,并应许给他们安息。祂恳切地愿望人人都到祂那里,使自己得蒙眷顾救援。祂在道中将自己赐给他们作救赎主,并愿意人听道,不捣着耳朵,也不轻忽这道。祂又应许要施人人圣灵的效能和运行,与上帝的帮助,好叫我们至终持守信仰,获得永生。
八,所以,我们既不用自己的理智,也不用上帝的律法来论断我们蒙拣选得永生的事,免得我们流于放荡和以彼古罗派的生活,或坠入绝望中。因为凡在此事上随从自己理智下判断的人,实在难于抵抗他们心中所发生的恶毒思想:(他们说)若上帝拣选了我得永远拯救,我不能被定罪,让我随意作恶罢。在另一方面,若我未被拣选得永生,我所行的善一点与我无益,因为我的一切努力都是徒然的。
九,所以,关于预定的真谛,我们要从基督的福音去学习。因为福音明白教训人说:“上帝将众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特意要怜恤众人;”又说:“祂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信基督”(罗11:32;结18:23;33:11;彼后3:9;约壹2:2)。
十,所以,凡查考上帝业已启示的旨意,并照圣保罗在罗马人书中所有次序而进行的人(保罗在谈论永恒预定的神秘以前,先领人悔改,承认罪恶,顺服上帝的诫命),那么上帝的预定教理,便是对他们有益的,并给与很大的慰藉。
十一,至于经上(太22:14)所说:“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不应解释为上帝不愿意人人得救,而应解释为不信者定罪,乃是由于他们完全不听上帝的话,反顽梗地视之为等闲,捣着耳朵,硬着心,这样便预先关闭了上帝之灵进行的通常路线,以致祂不能在他们里面完成祂的工,或是由于他们一听了道,便轻看它,撇弃它。若他们灭亡,他们既不能怨恨上帝,也不能怨恨祂的拣选,只能怨恨自己的恶(彼后2:1以下;路2:49;52;来12:25以下)。
十二,所以,虔诚人可以依照圣经所启示的,去安全地默想上帝永恒拣选的这信条。因为圣经向我们显明基督是生命册,藉着福音的传讲在我们面前展开了,如经上(罗8:30)记着说:“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以我们要在基督里面寻求父上帝的永恒拣选。祂在祂永恒计划中业已命定,除那些承认祂儿子耶稣基督,并真相信祂的人以外,祂不拯救什么人。至于其他的揣度都应从虔诚人的心中完全除去,因为它们不是出于上帝,乃是由撒但指使的,藉此那人类的仇敌企图削弱或夺去那最甜蜜的慰藉,即我们可以从这最纯全的教理所能得着的,那就是,我们确知是由于白白的恩典,而非自己任何的功德,我们才得以在基督里蒙拣选得永生,并且谁也不能从祂手里把我们夺去。这最有慈爱的拣选,主不仅已用言语,也已用起誓证实了,并且祂用圣礼向我们作了印证。当我们处在最大试炼中时,我们应当记起圣礼来,并从它们得安慰,好灭尽魔鬼一切的火箭。
十三,可是,我们仍应当孜孜不倦地使我们的生活遵循上帝旨意的准则,并使我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正如圣彼得所说的(彼后1:10),也不要从上帝所启示的道丝毫退后;因为这道是永不会使我们失望的。
十四,这关于上帝永恒拣选的简短解说,将上帝所固有的荣耀完全归于祂,表明祂照自己的旨意拯救我们,乃是纯由于祂的怜悯,而非由于我们自己的任何功德。再者,这教理不为心神激昂,灰心绝望,和以彼古罗主义存留任何余地。
否定的方面
弃绝那论这一条的虚妄教理。
所以我们相信,并判决:当人提出上帝拣选人得永生的教理时,若使那处于惶恐中的虔诚人非但得不到慰藉,而反更加困惑,绝望,在另一方面,却使不悔改者能以安于邪恶生活,那么,这一条教理便不是按照上帝的话和旨意处理的,而是按照人的理智判断,和撒但的邪恶虚妄指使处理的。因为使徒(罗15:4)说:“从前所写的圣经,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叫我们因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所以我们要弃绝现在所要列举的诸般错谬:
一,说上帝不愿意人人都悔改,信福音。
二,说上帝召我们,却不渴望人人都来就祂。
三,说上帝不愿人人得救,有些人受预定灭亡,并不是由于他们的罪,而只是由于上帝的计划,目的,和旨意,因为无论他们怎样,总不能得救。
四,说上帝的慈悲和基督最圣洁的功德,并不是上帝拣选我们的惟一原因,我们自己也是一个原因,上帝因这后一原因,拣选我们得永生。
以上教义都是虚妄,可恶,亵渎的。它们把虔诚人从听信福音并领受圣礼所得的慰藉都剥夺无余,所以上帝的教会不能容许它们。
这就是对有争辩的信条所有简短,而极其明晰的解说。奉奥斯堡信条的神学家对它们曾作了若干时间的讨论,并抱着不同意见彼此辩论了。一个人虽无学问,却能按照圣经和基督徒要学中的简单教理,从这陈述和解说中发现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因为我们不仅把真正的教理清楚地揭橥出来了,而且把相反和虚妄的教理加以驳斥弃绝了,并把那使人跌倒的争辩实在解决了。
愿全能的上帝,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使我们都藉圣灵的恩惠,在祂里面和协一致,并持守祂所喜好的,虔诚的合约。
第十二条论其他异端和教派(此条系摘要)
这一条弃绝重洗派,士文克斐特派,新亚流派,和反三位一体派的异端。
注一:女仁堡的施棚隔勒拉撒路(LazarusSpengler,d.1534)于一五二五年所作圣诗的起始。
注二:德文协和信条此处乃引自路德的德文圣经。
注三:此处为反对墨兰顿而发;他在晚年主张归正有三个密切相联的原因,即圣灵(创始原因),上帝的道(工具原因),和人的同意。
注四:凡对耶稣在迦百农所讲生命的粮(约6:24-59)照字义直解,而相信变质论的人,便称为迦百农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