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十六世紀的信條 [二 改革宗信條 ]
    二改革宗信條

    復原教在華以改革宗教會的工作為最大最廣。無論在布道,教育,文字,及社會事業上,莫不有相當的成績。是以中國基督徒多屬于該宗教會。該宗各教會現在聯合在中華基督教會內。由上以觀,該宗的信條是我們應當加以研究的。

    改革宗教會的信條多于信義宗的,因它們代表更多的民族和較廣的地區瑞士,日耳曼,法蘭西,荷蘭,甦格蘭,英格蘭;又因其創作時期較長,直延到十七世紀如下章所載多特熱赫特教條和韋斯敏斯德信條及問答便是;也因其與中世紀教會的遺傳更加遠離,並且在聖經範圍以內,容許神學有更自由的發展。改革宗教會諸信條,雖有如此大的差異,然在基要信條上,卻彼此雷同。

    改革宗信條為數在三十以上,但其中許多受限于一地,或已由後來較為優良的信條取而代之。至今最有權威,而尚通行的信條,是海得爾堡問答,和韋斯敏斯德信條,而第二紇里微提信條(ⅡHelveticConfession),和多特熱赫特教條與之享同等權威,有同等神學價值,不過不甚通行而已。改革宗所有信條中,沒有一個是像奧斯堡信條,在其本宗中唯我獨尊的。

    我們可以把改革宗的重要信條,照它們的產生地及其原來主要通行地與派系而分。第三章所載反加爾文派的亞米紐信條(ArminianArticlesofRemonstrance),和加爾文派的多特熱赫特教條同屬于法蘭西和尼得蘭系,而韋斯敏斯德信條及問答則屬于英格蘭和甦格蘭加爾文派系。本章第九節所載比利時信條(BelgicConfession)屬于法蘭西和尼得蘭加爾文派系。第十節所載第二紇里微提信條屬于瑞士慈運理派系。而第十一節所載海得爾堡問答則屬于日耳曼系,但因其在日耳曼產生,故加爾文主義不甚顯著,是介乎加爾文派和信義宗之間的信條。

    第九節比利時信條

    當尼得蘭在沉默的威廉及其子摩里斯(Maurice)所領導的獨立運動和改教運動時期中,西班牙王腓力第二**反改教的勢力銳不可當。在他統治下的尼得蘭的新**賴以作靈性的指南,安慰,和鼓勵的有三寶——除聖經,海得爾堡問答以外,便是比利時信條。

    比利時信條的主要作者是以後殉道的布銳(GuydeBray,1523-1567)。此信條是在一五六一年用法文寫成的,其內容和次序系遵照一五五九年的法蘭西信條(FrenchorGallicConfession),但避免後者對羅馬教挑釁之處,而擴充論三位一體,道成人身,教會和聖禮的教義,並表明與重洗派絕緣。此信條共有三十七條,教會歷史家沙夫(PhilipSchaff)認為除韋斯敏斯德信條以外,本信條在大體上是加爾文派教義最好的說明。作者寫成後,交托學者和神學家如撒萬利亞(AdriendeSavaria)加以校正。此信條的目的,乃是從上帝的道證明改革宗的信仰,于一五六二年呈給腓利第二,希冀止息其逼迫改教運動的狂熱。

    此信條于一五六六年出版,並于以後譯成荷蘭文,德文,拉丁文。

    因亞米紐派曾要求將本信條部分加以修改,並且原作已被竄改,故一六一九年多特熱赫特會議將法文,拉丁文,及荷蘭文本精心修訂。自後本信條與海得爾堡問答和多特熱赫特信條同為荷蘭及比利時的改革宗教會所接受。美國自荷蘭來的改革宗教會較其在荷蘭的母會更是尊重此信條。該會在中國所成立的復初會現已加入中華基督教會。

    參考書

    Curtis,op.cit.,pp.238-239,250,481.

    Hall,TheHarmonyofProtestantConfessions,pp.xxxix,xlix.

    Schaff,op.cit.,I,pp.502-508;vol.Ⅲ,pp.383-436.

    Walker,AHistoryoftheChristianChurch,pp.433,456.

    比利時信條

    第一條獨一的上帝

    我們全心相信,滿口承認,只有一位純粹的,屬靈之神,我們呼之為上帝;是永恆的,不能理解的,看不見的,永不改變的,無限的,是全能,全智,公義,善良的,又是眾善滿溢的源頭。

    第二條上帝用什麼方法向我們顯明自己

    我們藉兩種方法知道︰第一藉著宇宙的創造,保存,和管理;宇宙如同一本極雅致的書呈現眼前,其中大小萬物如同許多字領人默想上帝無形之事,即的永能和神性,正如使徒保羅所說的(羅1︰20)。這些事足以使人信服,無可推諉。

    第二,藉神聖的道更清楚更完全地向我們顯明自己;那就是凡為的榮耀和我們的拯救,我們在今生所必須知道的。

    第三條論成文的上帝之道

    我們承認,上帝的這道既非出于人意,也非由人意傳達,乃是上帝的聖者被聖靈感動說出來,正如使徒彼得所說的。後來由于上帝特別關心我們得救,便命令的僕人眾先知和使徒記下那啟示了之道;而自己用指頭寫了律法的兩塊法版。所以我們稱這類著作為聖經。

    第四條聖經的正典

    我們相信,聖經包括兩部,即舊約與新約。它們是正典,是無可指摘的。如是它們在上帝的教會中得了這稱呼。

    舊約的書為︰摩西五經,即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約書亞記,士師記,路得記,撒母耳記上和記下,列王紀上和紀下,歷代志上和志下,以斯拉記,尼希米記,以斯帖記;約伯記,大衛的詩篇,所羅門的三書,即箴言,傳道書,雅歌;四大先知書︰以賽亞書,耶利米書,以西結書,但以理書;和十二小先知書,即何西阿書,約珥書,阿摩司書,俄巴底亞書,約拿書,彌迦書,那鴻書,哈巴谷書,西番雅書,哈該書,撒迦利亞書,瑪拉基書。

    新約的書為︰四福音書,即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約翰福音;使徒行使;使徒保羅的十四封書信,即羅馬人書,哥林多前書和後書,加拉太書,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帖撒羅尼迦前書和後書,提摩太前書和後書,提多書,腓利門書,希伯來書;其他使徒的七封書信,即雅各書,彼得前書和後書,約翰一書,二書和三書,猶大書;和使徒約翰的啟示錄。

    第五條聖經的尊榮和權威由何而來

    我們僅接納這些書為聖經,為正典,作為信仰的準則,基礎,和印證;我們毫不疑惑它們內中所包含的,主因不在于教會將它們接納批準了,而在于聖靈在我們心里證明它們是從上帝來的,而因此它們是不證自明的。因為瞎子也能辨識其中所預言的事,正在應驗出來。

    第六條正典與旁經的分別

    我們把這些聖經別于旁經,即別于以斯拉第三和第四書,多比傳,猶滴傳,所羅門智訓,便西拉智訓,巴錄書,以斯帖補編,三童歌,甦撒拿傳,彼勒與大龍,瑪拿西禱言,和瑪喀比一書和二書。它們的內容凡是與正典相合的,教會可以閱讀,從其中獲益︰但它們的見證既決不足以印證信仰或基督教的任何一點,也更不能減損正典聖經的權威。

    第七條聖經足為信仰的唯一準則

    我們相信,聖經完全包含上帝的旨意,並且凡為得救所當相信的,都在其中充足地教導了。上帝所要的敬拜,既然全部詳細記載在其中,那麼,任何人,就令是使徒,若不照聖經所教的教導人,那就是非法的︰誠如使徒保羅所說,就令天上來的使者亦然。因為加添或刪去聖經,既都在禁止之列,這便顯明其中的真道在各方面都是最全備的了。我們既不可將人的著作無論它們何等高超與聖經倫比;也不當將風俗,將那眾多,古老,相繼的時代或人物,將教會會議,教令,和規章與上帝的真理倫比,因真理超乎一切;眾人卻都是說謊的,比空虛還要虛空。所以我們全心拒絕凡是違反使徒所教天經地義之準則的。他們說︰“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于上帝的不是”(約壹4︰1);又說︰“若有人到你們那里,不是傳這教訓,不要接他到家里”(約貳10)。

    第八條上帝是一體,而分三位

    照這真理和聖經,我們相信獨一的上帝,是三位一體的,按照們不能相通的特性,是實在永遠有分別的,即分別為父,子,聖靈。父是有形無形萬物的原因,根本,和起始;子是父的道,智慧,和形像;聖靈是永恆的權能,從父子出來。然而上帝並不因此而分為三,因為聖經教訓我們父,子,聖靈,因其特性而各有位;但三位只是一上帝。如此便顯明父非子,子也非父,照樣,聖靈既非父,也非子。然而這樣分的三位,既不**,也不混合;因為聖父未曾成為肉身,聖靈亦然,惟獨聖子為然。聖父從未無聖子,或無聖靈而存在。因為三者同為永恆,同屬一體。們無有先後;因為三者同是一真理,一權能,一善良,一慈愛。

    第九條以上論三位一體之信條的根據

    我們從聖經的諸般見證,以及從三位一體上帝的不同運行,特別從那在我們心里所感覺的運行,而知道上述一切。聖經的諸般見證教訓我們相信三位一體。這些見證記載在舊約許多地方。我們無須枚舉,但要小心將之挑選出來。上帝在創世記一章廿六至廿七節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上帝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造男造女。”又在創世記三章廿二節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從“我們要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一語,表明上帝不只是一位;而當說︰“上帝造,”乃是表明一體。固然未指明共有幾位,但舊約模糊之處,由新約表明了。

    因為當我們的主在約但河受洗時,有父的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有子在水里;而且有聖靈仿佛鴿子出現。基督也為門徒的洗禮規定了這種方式。“奉父子聖靈的名給萬民施洗。”路加福音記載天使加百列向主的母親馬利亞如此說︰“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的能力要蔭庇你,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上帝的兒子。”照樣,保羅說︰“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上帝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約翰也說︰“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父,道,與聖靈,這三者也都歸于一。”這些地方都將三位一體教訓人。雖然這真道遠超乎人的悟性,我們現在卻因上帝的話而相信它,希望將來在天上完全明白它,而獲益。

    再者我們必須觀察三者對我們所有的特殊職分和運行。父因其權能而被稱為創造者;子因其寶血是救贖主;聖靈因其居于心內是使人成聖者。

    這三位一體的教理,自從使徒時代到如今,總為真教會所擁護,以對抗猶太人,回教人,以及被正統教父公正定罪的假基督徒與異端派,如馬吉安(Marcion),摩尼(Manes),帕克西亞(Praxeas),撒伯流(Sabellius),撒摩撒他(Samosatenus)的保羅,和亞流等人。

    所以,關于這一點,我們甘心接納三信經,即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和亞他那修信經,以及凡為古教父所同意與他們相符合的。

    第十條耶穌基督是真實,永恆之神

    我們相信耶穌基督,按照神性是上帝的獨生子,自永恆受生,非受造亦非被創(否則便是受造物),而是與父同體同存,“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來1︰3),在凡事上與上帝平等。不僅是從取得人性起,而且是從永恆便是上帝的兒子,正如這些見證共同教訓我們的。摩西說︰“上帝創造天地”(創1︰1);約翰說︰“萬物是藉著道造的”(約1︰3),這道他稱為上帝;使徒保羅說︰“上帝藉著兒子創造諸世界”(來1︰2);又說︰“上帝藉著耶穌基督創造了萬物”(西1︰16)。所以——稱為神,道,子,和耶穌基督——必然是在萬物被創造時,便已經存在了。因此先知彌迦說︰“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彌5︰2)。使徒保羅也說︰“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來7︰3)。所以是我們所祈求,敬拜,和服事的真實,永恆,全能之神。

    第十一條聖靈是真實,永恆之神

    我們也相信並承認,聖靈自永恆是由父子發出;因此既非受造,被創,也非受生,而只是從父子發出;是三位一體中的第三位;與父子同體,同尊,同榮;所以是真實,永恆之神,正如聖經所教訓的。

    第十二條論創造

    我們相信父藉著道——即的兒子——從無而創造天地萬物,乃是照著看為好的,將生存,形體及功能賜給每一受造物,使之服事造物主;也仍然用永恆的照顧和無限的權能托住並管理萬有,使之服事人類,好使人可以服事上帝。也創造了本是善的天使,作的使者,服事的選民︰有些天使從受造時所領受的美德墮落了,永遠沉淪;其他天使靠上帝的恩典得以堅定不移,繼續處于原來的狀態中。魔鬼和邪靈非常敗壞,竭力作上帝和眾善的仇敵,他們是殺人的,要乘機毀滅教會和信徒,又施用奸謀,要毀滅一切;所以他們因本身的邪惡而永遠沉淪,天天等候可怕的痛苦臨到。因此我們拒絕並憎惡撒都該人否認天使和鬼魂的錯謬;也拒絕並憎惡摩尼**(Manicheans)說魔鬼乃自有,並說其本性惡,而非墮落使然的錯謬。

    第十三條論上帝的照顧

    我們相信,上帝創造萬物之後,並未丟棄它們,或把它們委諸命運或偶遇,而是照聖善的旨意掌管它們,所以世上萬事沒有一件不是所指派的;然而,人所犯的諸般罪惡,既非由上帝創始,也不能歸咎于。上帝的權能和良善偉大不可思議,就當魔鬼和人倒行逆施時,能極其美妙公義地命定並實施的工作。至于的作為怎樣超過人的悟性,我們不要越過自己能力之外去好奇問難,我們只要用極大的謙虛和敬虔去尊仰上帝向我們所隱藏公義的判斷,承認自己是基督的門徒,只學習在聖經中向我們所啟示的,而不越雷池一步。

    這個教理給我們不可言諭的安慰,因為它教訓我們,我們的遭遇不是由于偶然,而是由于最有恩典天父的指揮。用慈父的心看顧我們,用的權能掌管萬物,若不是出于我們所完全信靠的天父的旨意,一根頭發(因為它們都被數過了),或一個麻雀也不能掉在地上;又確信控制魔鬼和我們的一切仇敵,若不準許,他們便不能傷害我們。

    所以我們拒絕以彼古羅派(Epicureans)可咒詛的錯謬,說上帝不顧念一切,而將萬事委之偶過。

    第十四條論人受造,墮落,無能行善

    我們相信,上帝用塵土造人,乃是按照自己的形像造的,是善良,公義,聖潔的,在凡事上能定意與上帝的旨意相符。但他處尊榮而不自明,居高貴而不自知,反倒听從魔鬼自甘犯罪,結果自願死亡沉淪。因為他干犯了所接受的生命之命令;他既敗壞了整個天性,犯罪自絕于真生命之神便置自己于身靈的死亡。他在凡事上既如此變為邪惡,悖逆,敗壞,就將那從上帝所領受的優美恩賜,除僅保留一點足以使人無可推諉的殘余以外,都喪失了;因為在我們里面一切光明都變成了黑暗,正如聖經告訴我們說︰“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卻不接受光”(約1︰5);在這里約翰稱人為黑暗。

    所以我們否認與此相反的自由意志論,因為人不過是罪的奴僕;除從天上所賜他的以外,他自己一無所有。誰敢自詡能以行善呢?因為基督說︰“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里來的”(約6︰44)。凡對“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上帝為仇”(羅8︰7)了解的人,怎能榮耀自己的意志呢?經上記著說︰“屬血氣的人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林前2︰14),誰能說自己領會呢?約言之,人既知道“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什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于上帝”(林後3︰5),那麼誰敢提出什麼意思呢?所以我們應當持守使徒所說︰“你們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你們心里運行,為要成就的美意”(腓2︰13)。因為除基督在人心里所作成的以外,人的意志和悟性都與上帝的相違︰正如基督教訓我們說︰“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什麼”(約15︰5)。

    第十五條論原罪

    我們相信,因亞當的悖逆,原罪普及于全人類;它是天性的敗壞,是遺傳的疾患,因此嬰孩在母腹中便受傳染,它在人里面如根生長諸般的罪;它在上帝面前非常邪惡可憎,足以定全人類的罪。它不能被洗禮廢去;因為罪常從這有禍的源頭發出,如水從水源發出一般;但上帝的兒女不被定罪,卻靠的恩典和慈悲得蒙赦免了。這不是說,他們可以安于罪惡,乃是說,他們對這種敗壞的感覺可以使他們常常嘆息,願意從這取死的身體得救。因此我們拒絕伯拉糾派的錯謬,看罪只是從模仿而來。

    第十六條論預定

    我們相信,亞當的後裔既這樣因先祖的罪墜落到敗壞和滅亡中,上帝便彰顯自己是怎樣的,即是慈悲和公義的︰是慈悲的,因為用永恆不變的意旨,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里,不計我們的行為,從滅亡中拯救並保全我們︰是公義的,因遺留其他的人在其自取的墮落和滅亡中。

    第十七條論挽救墮落的人

    我們相信,那最有恩典的上帝,具備著可敬佩的智慧和善良,看見人既這樣自陷于身靈的死亡,和無窮的痛苦,便當人戰栗著從面前逃跑時,大發慈悲來尋找人,安慰人,應許賜下自己的兒子,“為女人所生,要傷蛇的頭”(創3︰15),並要使人得快樂。

    第十八條論道成肉身

    所以我們承認,上帝藉聖先知的口給祖先的應許已經應驗,因在所定的時候,差遣自己獨生和永恆的兒子,“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腓2︰7),實在取了真人性,完全具備人的缺憾,只是沒有罪,藉聖靈的能力,而非由人受孕于有福的童女馬利亞;不僅在身體上取了人性,而且也取了真人靈,成為實在的人。因為人的靈與身都喪失了,所以必須取二者以救二者。所以我們宣認(為求反對重洗派否認基督從其母取了肉身的異端)基督“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來2︰14);“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羅1︰3);是童女馬利亞所懷的胎;為女人所生;大衛的枝;耶西的根所出的條;從猶大支派發出;按肉體說,是從猶太人出來的;亞伯拉罕的子孫,因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凡事與的弟兄相同,只是沒有犯罪;所以實在是我們的以馬內利,即上帝與我們同在。

    第十九條論基督二性的結合和分別

    我們相信,這概念乃是說,子與人性結合不可分解;不是有兩個上帝的兒子,也不是有兩位,而是二性結合在一位里;可是每一性仍保留其特性。正如的神性總是非受造的,無生之始,無命之終,充滿天地,同樣,的人性也未喪失其特性,而總是受造的,有生之始,是有限的,並且保留著真身體的一切特性。雖然藉復活使身體不朽,可是並未改變實在的人性;因為我們的得救和復活也靠有實在的身體。但這二性在一位里如此密合,甚至的死也不能把它們分開。所以臨死時交給父手里的,乃是實在屬人的靈魂,離開了的身體。但同時神性老與人性結合,甚至當在墳墓中時,也是如此;而且神性在里面並未停止,猶如在為嬰兒時,並未停止一般;它不過一時不甚彰顯而已。

    是以,我們宣認,是真神真人;是真神,因能戰勝死亡;是真人,以便照肉體的軟弱替我們受死。

    第廿條上帝在基督里彰顯了公義和慈愛

    我們相信,全然慈愛也全然公義的上帝,差遣了的兒子取得那犯了不順服之罪的人性,為要在人性中為人補罪,藉最痛苦的受苦受死擔當罪惡的刑罰。所以當上帝把我們的過犯加在兒子身上時,彰顯了的公義,並且純出于完全的愛,將的慈愛和良善倒在那本來有罪,應當遭滅絕的我們身上,為我們舍了的兒子,以至于死,又為叫我們稱義,並使復活,好叫我們藉著可以獲得不朽和永生。

    第廿一條論獨一大祭司基督為我們補罪

    我們相信,耶穌基督是由上帝用誓,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立為永遠的大祭司︰為我們在父面前獻上自己,用完滿的補罪止息上帝的忿怒,就是把自己交于十字架上,流出寶血,洗淨我們的罪,正如先知所預言的。因為經上記著說︰“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也被列在罪犯之中”(賽53︰5,7,12)。本丟彼拉多首先宣布無罪,後來將定罪。因此,“沒有搶奪的,償還”(參詩69︰4),“義的代替不義的”(彼前3︰18),在身靈里受我們的罪所應受的苦刑,“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路22︰44)。喊叫說︰“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什麼離棄我?”(太27︰46)。受這一切苦,為的是叫我們罪得赦免。所以我們理當同使徒保羅說︰“我們只知道耶穌基督,並釘十字架”(林前2︰2);“我們為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腓3︰8)︰我們靠的創傷滿得撫慰。這獨一的犧牲一次獻上,便使信徒得以完全,此外不須尋求或發明任何與上帝和好的方法。所以被上帝的使者名叫耶穌,意即救主,因為要將的百姓從罪惡里救出來。

    第廿二條論因信耶穌基督而稱義

    我們相信,為求使我們真知道這大奧秘,聖靈就在我們心里激發正直的信心,去承受耶穌基督及其功德,據為己有,而別無所求。因為凡為得救所必須的,或是不在耶穌基督里面,或是如其在里面,那麼凡因信而有耶穌基督的人,便在里面有完全的拯救。所以,凡主張有了基督還不夠,必須另有所求的人,便是大大褻瀆了;因為這就是把基督看為只是半個救主了。因此我們理當同保羅說︰“我們稱義單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3︰28)。但說得更清楚一點,我們不是說,信本身使我們稱義,因信只是一個工具,使我們承受那為我們之義的基督。但耶穌基督既然把諸般的功德,以及為我們並代我們所行的許多聖工都歸于我們,便是我們的義了。信是工具,叫我們在的一切恩惠中與相通。當這些恩惠成為我們的,它們便足以除去我們的罪而有余了。

    第廿三條我們稱義在乎罪得赦免並有基督的義歸于我們

    我們相信,得救在乎靠耶穌基督罪得赦免,而因此在上帝面前稱義;正如大衛和保羅教訓我們說,人無善功,上帝卻把義歸于他,這就是人的福分。使徒保羅又說︰“我們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羅3︰24)。因此我們常牢守這根基,將榮耀全歸于上帝,在面前自卑,自己承認實在是罪人,不敢有所自恃,或自居功,只一心依賴釘在十字架上基督的順從,這種順從當我們相信,便成為我們的了。它足以遮蓋我們的一切罪惡,給我們膽量去親近上帝;叫懼怕,戰栗,恐怖的良心得自由,而不照我們先祖亞當的樣子,震顫著去企圖用無花果葉子遮蓋自己。假若我們站在上帝面前,依賴自己或任何別的,我們真是要被滅絕呀!所以人人應當同大衛祈禱說︰“主阿,求你不要審判僕人,因為沒有活人在你面前是義的”(詩143︰2)。

    第廿四條論成聖和善功

    我們相信,這真實的信既由听道和聖靈的運行而在人心里產生了,它便重生人使之成為新人,過新生活,從罪惡桎梏中得釋放。所以,這使人稱義的信叫人疏忽虔敬聖潔生活的說法,乃是大錯特錯了。反倒人若缺乏這種信,決不會因愛上帝而行善,而只會因愛自己或怕處罰而行善。所以要這聖潔的信不結果子,乃是不可能的︰因為我們所說的,不是虛空的信,乃是聖經里面稱為“生發仁愛的信心”(加5︰6),這信激動人行上帝在聖經里所命令的諸般善功。這諸般善功既從信仰的善根發出,便在上帝面前是善的,可蒙悅納的,因為它們都因上帝的恩典成為聖潔了;然而它們在我們的稱義上算不了什麼。因為我們靠信仰基督,甚至在行善之前,便已稱義了,否則它們不是善功,正如在有好樹之前不能有好果子。

    所以我們要行善,但並非為著邀功德(我們能邀什麼功德呢?)加之,我們所行善功乃受上帝之惠,而非上帝受我們之惠,“因為我們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我們心里運行,為要成全的美意”(腓2︰13),因此我們要傾听聖經所說的,即︰“你們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當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作的本是我們應分作的”(路17︰10)。

    同時,我們並不否認上帝嘉獎善功,但這是由于施恩旌表自己的恩賜。再者,我們雖然行善,但不靠善行得救;因為我們僅有那被肉體**,該當受罰的行為;並且就令我們有善行,可是只要上帝想起我們的一項罪惡,也足以使棄絕我們。這樣,我們那可憐的良心若不依賴救主受苦受死的功德,我們會常常疑惑,五中不定,良心不安。

    第廿五條論廢止禮儀律

    我們相信,律法的禮儀和表象在基督來臨時便已停止了,而一切影像也成全了;所以它們在基督徒中必須廢止︰可是它們的真理和實質卻在耶穌基督里面還存留在我們中間,它們都在里面得以完成了。同時,我們還是取用律法和先知的見證,使我們堅信福音的教理,並誠實地照上帝的旨意生活,榮耀上帝。

    第廿六條論基督代求

    我們相信,除靠那唯一的中保和代言人義者耶穌基督以外,我們不能來到上帝面前,因此基督成為人,將神性與人性合于一位,好使我們人可以來到威嚴的神面前,否則這乃是不可能的。但父在自己和我們中間所指派的這位中保,決不會用的威嚴恐嚇我們,或使我們照著幻想去另外尋求一位中保的。因為天上地上沒有比耶穌基督更愛我們的。“本有上帝的形像,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凡事與的弟兄相似”(腓2︰7)。倘若我們要尋求另外一位愛我們的中保,我們能夠找著誰,比那當我們還作仇敵的時候,便為我們舍命的這一位,更愛我們呢?倘若我們要尋求一位有權能,有威嚴的,誰能像“坐在上帝的右邊”(可16︰19),又有“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太28︰18)的這一位,有這麼多的權能和威嚴呢?又有誰比上帝所愛的兒子更能快蒙上帝听允呢?

    所以,將聖徒作為中保全是由于疑惑基督而來。這種作為是羞辱而非榮耀聖徒。從他們的著作可見這是行他們從未曾行的,也未曾要求的,倒是行他們按其本分所堅決拒絕的。我們也不要在這里看自己不配以基督為中保作為口實;因為我們向上帝祈禱不是因自己配,而是因主耶穌基督的高貴和價值,的義就因我們的信而成為我們的義了。

    因此使徒為求除去我們這種愚昧的恐懼或不信,說得好︰“耶穌基督凡事與的弟兄相同,為要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來2︰17-18)。他為要更加鼓勵我們,又說︰“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上帝的兒子耶穌,便當持定所承認的道。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犯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4︰14-16)。這位使徒又說︰“我們既然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上帝面前”(來10︰19-22)。他也說︰“基督祭司的職任永不更換,凡靠著進到上帝面前的人,都能拯救到底,因為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7︰24-25)。基督自己既然說︰“我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約14︰6),我們還有何求呢?上帝既然滿意將自己的兒子給我們作代求者,我們為何要尋求另一位代求者呢?我們切不可拋棄而接受另一位,或尋求另一位,卻永不能尋著;因為當上帝把賜給我們時,上帝十分知道,我們是罪人。

    所以,照基督的吩咐,我們是靠唯一中保耶穌基督呼求天父,正如主禱文所教訓我們的,我們也得了憑證,知道凡靠名向父所求的都必蒙應允。

    第廿七條論大公基督教會

    我們相信並且承認一個大公或普世教會,是基督真信徒的聖會。他們全靠耶穌基督得救,為寶血洗淨,被聖靈成聖並印證。

    這教會從世界開始便有,並要存到末日;因為基督是永遠的王,若沒有國民,便不能為王。這聖教會由上帝保存維護,以抵抗全世界的憤怒;雖然有時她好似很渺小,在人眼中微不足道︰即如當亞哈在位的危險期中一般,但是“主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王上19︰18)。

    更且,這聖教會並不限于某人某地,而是遍布于全世界;然而,她的心意是因信仰的能力而聯合一致的。

    第廿八條人人必須聯于真教會

    我們相信,既然這聖會是得救者的會合,並且在它以外別無拯救,那麼處在任何地位或狀況中的人,都不應從它退出,從它分離而生活;人人反倒都當與它聯系;維持教會的合一;服從它的教理和訓導;負起耶穌基督的軛;並且他們既為一個身子上的肢體,便要照上帝所賜的才干造就弟兄。眾信徒為求使這更能實現,應當照上帝的話,從不屬教會的人中分離,而聯系于這由上帝而在任何地方所建立的會,不顧官府和諸侯的禁令,甚至不怕死和刑罰。

    所以凡離開教會的,或不聯系于教會的,是違反了上帝的命令。

    第廿九條論真教會的標記及其與假教會的區分

    我們相信,應當殷勤縝密照著上帝的話分辨那是真教會,因為世上一切教派都自稱是上帝的教會。

    但我們這里不是講那些假冒為善的人,就是在教會中魚目混珠,雖然外表是在教會內,卻是不屬教會的人;我們所講的,就是真教會必須從自稱是教會的教派區分出來。

    真教會的標記為︰宣傳福音的純正教理;繼續聖潔地施行基督所設立的聖禮,實施教會法規以處罰罪惡;簡言之,照上帝純潔的道處理一切事,拒絕一切惡,並承認耶穌基督為教會唯一的頭。由此便可以確知真教會;這真教會沒有人有權與她分離。論到教會的教友,可以藉基督徒的標記信仰予以辨識;並且當他們接受了耶穌基督為唯一的救主時,他們要避免犯罪,追求公義,愛真神上帝和鄰舍,不偏左右,又要釘死肉體及其情欲。但這不是說,他們不再有極大過失︰他們倒是終生要靠聖靈與過失爭戰,繼續在主耶穌基督的血,死,苦和順從里找著避難所,“他們因信基督罪過得以赦免”(西1︰14)。

    至于假教會,乃是將權柄和權威多歸于自己和自己的法規,而少歸于上帝的話,又不甘背負基督的軛。假教會也不按基督的話所定的聖禮而行,卻照自己所想的加以增減;她依靠人過于依靠基督;又逼迫那些遵守上帝的話,聖潔度日,責備她的錯謬,貪婪,和偶像敬拜的人。這兩個教會乃是易于識別的。

    第卅條論教會的治理與職分

    我們相信,這真教會必須用聖經所教訓我們的屬靈政策予以治理那即是必須有牧師傳講上帝的話,施行聖禮;也必須有長老和執事,由他們同牧師組織教會理事會;藉這些工具真宗教可得以保存,真教理可得以廣傳,犯罪者可得以用屬靈方法加以處罰制止;而貧苦的人按其需要也可得救濟和安慰。若按照聖保羅給提摩太所規定的法則擇選忠信的人,那麼藉這些工具凡事就必在教會中有條不紊了。

    第卅一條論牧師,長老,與執事

    我們相信,傳道的牧師,同長老,和執事應當由教會呼求主的名,照聖經所吩咐的,用合法的選舉而產生。所以人人必須謹慎,不得非法取得,卻要等候上帝選召,好叫他有蒙召的證據,並且確知這是出于主。

    至于傳道的牧師們,無論誰都有同等權柄和權威,因為他們都是那作普世唯一主教,和教會唯一之頭基督的僕人。

    再者,為使上帝這聖潔的律例不遭破壞,或蔑視,我們說,人人當因傳道牧師和教會長老之工作而大大尊敬他們,並要盡量與他們和平相處,不發怨言,不爭競,不辯論。

    第卅二條論教會的法規

    同時,我們相信,治理教會為求維系教會全體,在他們自己當中設立若干規章,雖然是有用的,有益的,可是他們應當極其小心,不要離開那獨一的主基督所已設立的。因此,我們拒絕人的一切造作,和人所引入崇拜上帝的一切法規,以束縛人的良心。

    所以我們只接受那能培植並保守和諧與合一的,以及使人服從上帝的。因此按照聖經看,逐出教會或教會懲戒及其附屬事情,乃是必要的。

    第卅三條論聖禮

    我們相信,恩慈的上帝,因我們的軟弱和過失,為我們設立了聖禮,藉此印證對我們的應許,保證對我們的善意和恩典,並滋養堅固我們的信心。把聖禮與福音的道連合,為要向我們的五官將藉聖經向我們所表明的,和在我們心中所運行的更好地呈現出來,使我們確知並堅信所賦給我們的拯救。因為它們是一種內在無形之物的有形標識和印證,藉此上帝用聖靈的能力在我們里面運行。所以這些標識並不是虛空的,或不重要的,以致是欺騙我們的。因為耶穌基督乃是它們所呈現的真對象,沒有,它們都是不重要的。

    再者,我們對于主基督所設立的聖禮只有兩個,即聖洗和聖餐,覺得足夠了。

    第卅四條論聖洗

    我們相信並承認,耶穌基督既是律法的終結,便藉流血,終止了人用以贖罪或補罪的一切流血;並且既廢除了流血的割禮,便設立了洗禮以為替代。這洗禮把我們接入上帝的教會,使我們與其他的人和異教分離,為要叫我們完全屬,佩帶的徽號,並向我們證明必永遠作我們仁愛的上帝和天父。所以吩咐凡屬的人都要“奉父子聖靈的名”(太28︰19)受洗。藉此向我們表明正如水澆在身上洗除污穢,像灑水于受洗者身上所見的,照樣,基督的血藉聖靈的能力,也灑在靈魂上,洗淨罪惡,並且將我們從可怒之子的地位重生為上帝的兒女。這不是由于外表的水,而是由于灑了上帝兒子的寶血;是我們的紅海,我們必須從它經過逃避法老魔鬼進入屬靈的迦南。所以,牧師是施行有形的聖禮,但主是賜那為聖禮所表明的,即恩賜和無形的恩典;洗淨並滌除我們靈魂中一切污穢和不義;更新我們的心,使之充滿安慰;向我們確實保證屬父一般的善良;給我們穿上新人,脫去舊人和其一切行為。

    所以,我們相信,凡誠心切望得永生的,應當只一次領受這惟一的洗禮,而永不重洗,因為我們不能兩次生。這洗禮對我們不僅在澆水和受洗時有益,終生也有益。因此我們痛恨重洗派的錯謬,他們不以一次所領受的惟一洗禮為足,更且嚴咎信徒的小孩受洗,但我們相信這些小孩,應當用新約的記號受洗作為印證,正如從前以色列人的小孩也在那賜給我們的小孩的同樣應許上受了割禮一般。並且基督流血洗淨信徒小孩,並不亞于成人;因此,他們應當接受基督給他們所成工作的標識和聖禮;正如主在律法中已經命令,小孩出生不久後,便應當為他們獻上一只羔羊這是耶穌基督的預表使他們在基督受苦受死的聖禮上有分(參約1︰29;利12︰6)。再者,洗禮之于我們的小孩,猶如割禮之于猶太人。因此保羅稱洗禮為基督所立的割禮(參西2︰11)。

    第卅五條論主耶穌基督的聖餐

    我們相信並且承認,救主耶穌基督實在設立了聖餐禮,滋養扶持那些已經被重生並且加入家庭——教會——的人。那些重生的人有雙方面的生活,一方面是屬身體的,屬世的,與第一次的生俱來,同眾人一樣;另一方面是屬靈的,屬天的,是在第二次的生所賜給的,由福音的道,在與基督的身體聯合而產生的;這種生命不是人人都有的,而是上帝選民所特有的。照樣,上帝為養活我們屬身體和屬世的生命,也賜給了我們屬物質的面包,這面包是如生命一般,為眾人所同有的。但為養活信徒屬靈和屬天的生命,已經賜給從天降下的生命之糧,就是耶穌基督。當信徒吃喝,即當他們在心靈里一信仰接受時,便滋養堅固他們的屬靈生命。基督為求向我們表明這屬靈和屬天的糧,所以設立了一種以屬世和有形的面包,作為身體的聖禮,又以酒作為血的聖禮,向我們證實,正如我們實在接受了這聖禮到手中,用口吃喝,藉此我們的生命以後得滋養,我們也實在用信(這就是心靈的手和口)接受了救主基督的體血到心靈里,養活我們屬靈的生命。

    既然毫無疑義地耶穌基督吩咐我們使用的聖禮,並不是徒然的,那麼便在我們里面作成這些神潔標識所代表的,雖然如何作成,乃是超乎我們的理解,也不能為我們所領悟的,因為聖靈的運行是隱藏的,不能領悟的。然而,當我們說,我們所吃喝的,乃是基督的真身體和真血,也不算錯。不過,這不是用口,而是藉信用靈領受。這樣,基督雖然常常在天上坐在父的右邊,但並不因此就不叫我們用信享受了。這筵席是屬靈的。基督在此將自己及的諸般恩惠賜給我們,並使我們領受自己和受苦受死的功德。這筵席把基督的血肉給我們吃喝,而滋養,堅固安慰,鼓舞,並復新我們的心靈。

    更且,雖然聖禮與其所表明的相連合,人卻不能領受二者︰不信者固然接受聖餐而被定罪,但聖餐的真理他卻並沒有領受。正如猶大和行法術的西門固然領受了聖餐,但那為聖餐所表示,惟有信徒才能享有的基督,他們卻未領受。最後,我們在上帝的會眾中用謙卑恭敬的心領受聖餐,乃是用感恩的心在我們中間綿延對基督之死的神聖紀念,並宣認我們的信仰和基督教。因此,人若不預先省察自己,就不當來到此棹前;惟恐他吃這餅,喝這杯,乃是吃喝自己的罪。簡括說,我們因這聖餐而得激勵,去熱心愛上帝,愛鄰舍。

    所以我們拒絕人給聖禮所添上並攙雜的混合物,和可詛的想像,以之為褻瀆神聖;我們主張我們應當以基督和使徒所教訓的成規為滿足,並照他們所說的去講。

    第卅六條論官吏

    我們相信,仁慈的上,因人類的墮落,而指派了君王,諸侯和官吏,使世界受法律和政策治理,以便控制人的放蕩,凡事有條不紊。因此將劍賜給掌權的,“刑罰作惡的,稱贊行善的”(羅13︰2—3)。他們的職務不僅在于關注屬世國度的幸福,也在于保護聖職,這樣可以革除並防阻一切偶像敬拜和假崇拜;如此,敵基督的國可得以毀滅,而基督的國可得以促進。所以他們必須贊助廣傳福音,好使上帝的名得尊榮,受萬人崇拜,正如在聖經中所吩咐的。

    再者,不拘各人的身分資格和情形怎樣,都當服從官吏;都當納稅,向他們表示尊敬,在凡不違反聖經的事上服從他們;並都當為他們代求,叫他們在他們的作為上有上帝為首引領他們,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地度日。

    因此,我們深惡重洗派和其他叛亂者的錯謬,以及凡棄絕掌權者和官吏的,要推倒正義的,實行凡物公有的,混淆上帝在人間所建立的禮節和良好秩序的。

    第卅七條論最後審判

    最後,我們相信,按照聖經,當主所定的日期(無人能知)臨到了,選民的數目滿足了,主耶穌基督要像升上一般有形有體地從天降下,大有榮耀,大有威嚴,宣布自己為活人死人的審判者,用火焚燒這舊世界,使之潔淨。那時人人要親自站在這位大審叛者面前,自從創世直到末日所有男人女人和小孩,都要被天使長的聲音和上帝的號筒召集攏來。因為一切死人都要從地里復活,他們的靈魂要與以前活著的身體聯合。至于那時活著的人,他們不像別人一樣死,倒要在眨眼之間改變,由必朽壞的變成不朽壞的。

    那時書卷(那就是說良心)要展開,死人要照今世所行所為,或善或惡受審。凡人所說的閑話,就是世人只算為娛樂和笑話的,都要句句供出來;如是人的秘密和偽善在眾人面前都要敞露出來。

    所以,想到這種審判,真是叫作惡者恐懼,但叫義人和選民最為欣慰;因為那時後者要完全得救,並且要收獲他們所受勞苦和患難的果效。眾人都要知道他們是無辜的,他們也要看見上帝加于惡人的可怕報復。這些惡人曾在此世極其殘忍地逼迫,壓制,苦害信徒;他們要被自己的良心定罪,而且他們既是不滅的,要在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中受痛苦。

    反之,凡信徒和選民都要得榮耀尊貴為冠冕;上帝的兒子要在父和所選擇的天使面前,承認他們的名;他們的一切眼淚都要擦干;現在他們那被許多審判官和官吏定為異端和不虔誠的,那時要顯明是屬于上帝兒子的。並且主要恩賞他們,使他們得人心所未曾想到的榮耀。

    因此我們竭誠渴望那大日,好叫我們可以完全享受上帝在主基督耶穌里的應許。阿們。

    “主耶穌阿,我願你來”(啟22︰20)。

    第十節第二紇里微提信條

    瑞士改革宗慈運理派最後最好的信條,要算第二紇里微提信條。查紇里微提(Helvetia)為瑞士的古名,而瑞士的復原教便有紇里微提的教會之稱,故本信條因而得名。它是由慈運理的學生,朋友和繼承者布靈爾(HenryBullinger,1504-1575)于一五六二年用拉丁文寫成的。當時他等待著死亡的來臨,因此趁余下光陰作此,用為他個人對信仰所作的見證。兩年之後,瘟疫流行在區利赫(Zurich),他將此信條加以補充,以便在他死後,留給該城政府,不僅作為他對信仰所作的見證,而且用為他關于信仰所給的指導。一五六五年那位從信義宗改奉改革宗信仰的日耳曼普法勒次(Palatinate)選侯腓勒德力第三請布靈爾預備一個清楚的,完全的改革宗信仰說明,以便于翌年八月在奧斯堡所開的國會中證實改革宗信仰是與異端和紛爭無分的,而是合乎使徒的教理的,並且證明改革宗的信仰並非是個人的或地方性的,而是日耳曼,瑞士,荷蘭,法蘭西,和英格蘭福音派許多信徒所共同信奉的。布靈爾應請將他的信條抄本送去。選侯大為賞識,吩咐譯成德文,以便促進改革宗教會的一致行動。同時在瑞士也覺得需要有這樣一種信條,作為加強聯合的基礎。加爾文的繼承者伯撒(Beza)親赴區利赫商議。布靈爾自願稍加信改,並且預備了德文本。瑞士的改革宗教會,除巴塞爾(Basel)的教會對它暫時未加認可外,都立刻對它予以承認。此新信條于一五六六年三月十二日用拉丁文和德文在區利赫問世。不久在日內瓦伯撒監督之下有法文譯本出現。因此選侯將它呈給國會時,已是有權威的信條,而獲得好評與同情。改革宗教會在甦格蘭于一五六六年,在匈牙利于一五六七年,在法蘭西及波蘭于一五七一年,都相繼承認它。它在荷蘭和英格蘭也大受歡迎。它不僅被譯成了德文,法文,英文,也被譯成了荷蘭文,匈牙利文,波蘭文,意大利文,羅馬尼亞文,甚至亞拉伯文,和土耳其文。

    第二紇里微提信條應用之廣雖不及海得爾堡問答和韋斯敏斯德小問答,而論理之明晰精確也不及韋斯敏斯德信條,可是它的神學權威,改革宗信條無出其右者。

    本信條是由較短和較近于信義宗的第一紇里微提信條——一五三六年在巴塞爾(Basel)由布靈爾,米科紐斯(Myconius),革呂納斯(Gryn?us),利歐猶大(LeoJudae),米干德(Megander)諸人所作——擴充改進而成。所以它是布靈爾和瑞士教會前此之信條作的結晶品,十足代表作者和其宗派及時代的教義立場︰聯合並協調慈運理和加爾文的觀點;敵視羅馬天主教的錯謬;支持信義宗的教義;持守古代大公教會的信經,並將之刊于緒言,視之為權威;具有惟獨在聖經基礎上才能使教理合一的信念;容許只要在基要上相同,細節上可以歧異的合一;並且承認教會對上帝的道多有了解時,便有改進信條的權利。

    十六世紀的信條大都冗長,本信條亦然。它超出了普通信條的限度,而成為一種神學的長篇論文。它原來先有緒言,包括三八○年提阿多修的皇諭(取自公認的猶斯提念法典(JustinianCode)——這皇諭只把那違反使徒和尼西亞信仰的看為異端——和羅馬教皇大馬甦(Damasus)論三位一體的信經;隨後是論當時教會所注重的諸信仰法規的條文,共分為三十章,真是洋洋大觀。第十章論上帝的預定,和聖徒的揀選是特別值得注意的,因為它避免了使人為難的論調,絕口不談神預定人受永刑,卻極力主張聖徒蒙揀選,而排斥任何神人協作說,所以我們將之完全譯出。但第一,二,六,九,十一,十四和十七各章只是選譯,而其他各章則只是撮要。

    參考書

    Curtis,op.cit.,pp.207-213.

    EncyclopediaBritannica,Articleson“HelveticConfession,”and“Helvetii.”

    Hall,TheHarmonyofProtestantConfessions,pp.xxxix,xliii.

    TheNewSchaff-HerzogEncyclopediaofReligiousKnowledge,Articleon“HelveticConfessions.”

    Schaff,op.cit,vol.I,pp.388-420;VoI.Ⅲ,pp.233-306;831-909.

    第二紇里微提信條

    第一章論聖經真是上帝的話

    我們相信並宣認,聖先知和使徒的新舊約正典聖經真是上帝的話,它的權威完全是由于本身,而非由于人。因為上帝親自向先祖,先知,使徒說話,並藉聖經仍舊向我們說話。

    在這聖經里面,普世基督教會有那凡關于拯救人的信仰,以及培養上帝所悅納的生活的完滿說明;所以上帝明明吩咐人不要在聖經中增加什麼,或刪去什麼(申4︰2;啟22︰18,19)。

    但我們不否認舊約聖經中有某些書被古代作者稱為旁經,被別的作者稱為教會書(Ecclesiastical);它們被認為可以在教會中念誦,但不足以對信仰的權威加以證實。

    第二章論解釋聖經;並論教父,古教會會議,和遺傳

    我們否認羅馬教會所給的意義可作為對聖經真實和自然的解釋;而維護羅馬教會者卻力圖強迫眾人只要接受它好了;但我們只承認一種正統真實的解經法,這法乃是以經解經(就是從聖經原文的精神,依照其背景和上下文,並參照其他更明顯的經節去解釋),它是符合于信仰和愛心的標準,並顯然是為榮耀上帝,拯救世人。

    因此我們並不鄙視希臘和拉丁聖教父的解釋,也不拒絕他們的辯駁和論文,只要它們是合乎聖經的;但他們所寫的與聖經不符,或相違時,我們要謙恭地與之分道揚鑣。

    因此我們在宗教或信仰爭辯上,不容自己拘泥于教父的見證或古教會會議的教令。

    我們也拒絕人的遺傳……它們好像是神聖的,使徒的……但若將它們與聖經一比較,便知是與之相違的;因此它們決不是使徒的……。

    第三章論上帝,一體和三位

    本章主張上帝的一體和三位,接受使徒信經;並駁斥猶太人,回**,以及一切褻瀆此聖潔和可敬奉的三位一體上帝的人,與一切否認基督的神性和聖靈的人。

    第四章論偶像,或論上帝,基督,和聖徒的像

    本章反對神像,因為上帝是靈,不能用像代表;而基督雖然取了人性,但非為雕刻家和畫家刻畫的。這乃是根據基督所承認的律法和先知的禁令(申4︰15;賽44︰9)。再者,聖徒在世時憎惡人敬拜他們(徒3︰12;14︰15;啟19︰10;22︰9),並反對造像,所以我們也不可為他們造像,加以敬仰。

    第五章論藉獨一中保耶穌基督敬拜並呼求上帝

    上帝是我們應當用心靈和誠實,藉著獨一中保耶穌基督敬拜和呼求的對象。所以人不可敬拜並呼求聖徒,但要尊重,愛慕,效法他們。

    第六章論上帝的照顧

    我們相信,天上地下和萬象中的萬物,都為這聰明,永恆,全能的上帝所維持管理……。

    因此我們將以彼古羅派定罪,因他們否認上帝的照顧,並將凡褻瀆地稱上帝有事于天極,無暇看顧我們或我們的事情之人定罪……。

    然而,我們並不把上帝的照顧藉以運行的工具定罪,以它們為無益的;反倒我們教訓人說,聖經既把這些工具介紹給我們了,我們必須利用它們。因此我們不喜悅下面輕率之言說︰若萬事為上帝的照顧所管理,那麼我們所有的學習和工作都是無益的;我們讓上帝的照顧管理一切便夠了;從此我們不用動作或留心作事了。因為我們知道,雖然保羅自承他行船是有上帝的照顧上帝曾對他說︰“你也必在羅馬為我作見證”(徒23︰11),也已應許他說︰“你們的性命,一個也不失喪,連一根頭發也不從你們頭上失落”(徒27︰22,34);可是當水手設計逃跑時,保羅便對百夫長和兵丁說︰“這些人若不等在船上,你們必不能得救”(徒27︰31)。因為上帝對每一件事既然指定了目的,也定準起頭,和我們必須達到目的的工具。

    第七章論萬物的創造,天使,魔鬼和人

    上帝籍著永恆的道創造有形無形的萬物,並藉著同永存的靈保守它們(詩33︰6;約1︰3)。所造的都很好供人使用(創1︰31)。

    我們將摩尼**定罪,因他們幻想有兩個(善與惡)同永存的原則,和兩個勢均力敵的神。

    天使和人在受造者中是為首的。天使是上帝的使者(詩104︰6),和服役的靈,奉差遣給予將要承受救恩的人(來1︰14)。

    魔鬼從起頭是殺人和說謊的(約8︰44)。

    有些天使恆久順服,被選立忠心地服侍上帝和世人;但其他天使自甘墮落,趨于滅亡,而變成上帝和人的仇敵。

    人按照上帝的形像受造,被上帝置于樂園,管理全地(創1︰27-28;2︰8)。上帝又賜他一個妻子,並且祝福他們(創2︰22以下)。

    人在一個位格里包括兩個不同的實質︰一個是不死的靈魂,它離開身體時,既不睡也不死;還有一個是必死的身體,在最後審判中還要從死里復活。

    我們將凡否認靈魂不滅,或主張靈魂睡覺,或教訓人靈魂是上帝之一部分的人,都定罪。

    第八章論人的墮落,罪惡,和罪惡的原因

    人是照著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實的公義,聖潔,良善和正直;但因受蛇引誘,和自己的罪愆而墮落了。

    罪惡是那生長在人里面的敗壞,由始祖遺傳下來。我們的年歲增長,便發出邪惡的心思,言語和行為,猶如壞樹結出壞果子(太12︰33)。

    我們了解死不僅是解體,而且是罪惡的永遠刑罰(弗2︰1,5;羅5︰12)。

    所以我們承認人都有原罪,而其他一切罪,無論是小罪或大罪,以及干犯聖靈不可赦免的罪,都是從這源頭發出來的。我們也承認罪不相等,有些罪比別的罪更嚴重(太10︰14,15;11︰24;約壹5︰16,17)。

    我們將否認原罪的伯拉糾派定罪;將跟著斯多亞派宣稱諸罪皆平等的約維年派(Jovinianists)定罪;又將違反聖經明顯教訓,信口雌黃說上帝是罪惡的根源的人定罪(詩5︰5—7;約8︰44)。

    說上帝使人眼瞎,剛硬,意思乃是說公義的審判臨到了。再者,上帝能藉著人的邪惡成全良善,即如在約瑟兄弟所行一事上所顯明的。

    第九章論自由意志與人的能力

    論到這件在歷代教會中成為許多沖突導火線的事,我們教訓人,要對人三方面的情形或境況加以觀察。第一方面,是人墮落前的情形——即他原是正直和自由的,他能以留在善良中,或能以趨于邪惡;但他竟趨于邪惡,把自己和全人類都陷在罪惡死亡中,已如前所述。

    第二方面,我們要提到人墮落後的情形。固然墮落沒有奪去他的了解,也沒有剝奪他的意志,以致把他完全變為木石,但是,人的了解和意志已大大改變,現在不能行他在墮落前所能行的。因為他的了解變暗了,他以前自由的意志現在成為奴役的意志;因為他服侍罪,並非不願,而是甘願……所以,講到邪惡或罪惡,人作惡,並非受上帝或魔鬼強迫,而是出于自願;他在這方面有最自由的意志。但是我們看見人的最邪惡行為和計謀常被上帝阻擋,叫它們不能達到目的,這並非將人行邪惡的自由奪去了,而是上帝用的權能阻止人所自由圖謀的︰正如約瑟的兄弟有自由謀殺約瑟;但他們並未得逞,因為上帝隱藏的旨意另有安排。

    顯然心智或悟性是意志的向導;向導既然眼瞎,意志能及多遠,是顯而易見的了。所以尚未重生的人沒有自由意志向善,也沒有力量行善……

    人墮落以後,對屬世的事還有少許了解存留。因為上帝由于慈悲給他留下穎悟,但是大不如墮落以前了。上帝命令我們培植穎悟,同時賜給我們才干,使之增加……

    最後,我們要看重生者是否有自由意志,並有多少。悟性在重生中蒙聖靈光照,可以了解上帝的奧秘和旨意。意志本身不僅被聖靈改變,而且賦有才能,好叫它本身有志于善,並且行善(羅8︰4)。除非我們承認這一層,我們曾否認基督徒的自由,而引入律法的桎梏……

    我們教訓人要注意兩件事第一,重生者選擇並行善時,不僅是被動的,而且是主動的;因為他們被上帝感動,自己去行善。奧古斯丁確實引證了俗語所雲︰“上帝是我們的幫助者;但天助自助者。”摩尼教派卻剝奪人的一切行動,使之好像木石。

    第二,在重生者里面還有軟弱。因為直到人生盡頭,既然罪惡仍舊住在我們里面,而且在重生者里面情欲與聖靈為敵,所以我們並不樣樣欣然照所願望的去行。這些事已由使徒證實了(羅7︰13-25;加5︰17)。

    所以,一切自由意志都是軟弱的,因為當我們還活著時,老亞當便存留在我們里面,而且人的敗壞緊附著我們。同時,因為肉體和殘存之舊人的力量並不中以完全消滅聖靈的工作,所以忠心的信徒是稱為自由的;可是他們認識自己的軟弱,毫不夸耀他們的自由意志……

    在這件事上我們將摩尼教派定罪,他們否認邪惡源出于人的自由意志。我們也將伯拉糾派定罪,他們說惡人有自由意志,足以遵行善訓。此二者均為聖經所駁斥。聖經向前者說︰“上帝造人原是正直,但他們尋出許多巧計”(傳7︰29);而向後者說︰“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8︰36)。

    第十章論上帝的預定,和聖徒的揀選

    上帝從起初便由于白白的恩典,一點也不看人,自由地預定了或揀選了聖徒,要在基督里拯救他們,正如使徒的話說︰“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弗1︰4);又說︰“上帝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世之先在基督耶穌里賜給我們的;但如今藉著我們救主基督耶穌的顯現,才表明出來了”(提後1︰9,10)。

    所以上帝揀選我們,雖然不是由于我們的任何功德,但是並非沒有媒介的,是在基督里面,並因基督的緣故揀選我們;如今凡藉著信仰與基督相聯的,就是蒙揀選的。但凡沒有基督的,乃是被棄絕的,如使徒的話說︰“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里麼?”(林後13︰5)。

    再者,聖徒是蒙上帝在基督里揀選,直到穩當的結局,使徒宣告這種結局說︰“上帝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使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贊”(弗1︰4-6)。

    雖然上帝知道誰是屬的,並且時常提到選民的數目微小,可是我們必須希望大家都好,不要魯莽判斷任何人為被棄絕的;因為保羅對腓立比人說︰“我為你們大家感謝我的上帝”(他如今是說到腓立比的全教會),“你們進入福音的團契;我深信那在你們心里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正如我對你們眾人所判斷的”(腓1︰3-7)。

    當人問主得救的人少麼,不回答說得救或受罰的人或多或少,反倒勸人人“努力進窄門”(路13︰24)︰好像在說,你們不當魯莽地詢問這些事,倒要努力循窄門進天堂。

    因此我們不能容許人的惡言。他們中有些人說︰既然選上的人少,而我不知自己是否在此少數人中,因此我不願虧負我本性的欲望。還有些人說︰若我為上帝預定得蒙揀選,便沒有什麼能難阻我得救,不管我怎樣行,這救恩已經穩當地指定給我了;但若我列在被棄絕的人中,任何信仰或悔改都不能幫助我,因為上帝的命定是不能改變的;所以諸般教訓和勸勉也都是無用的。使徒針對這些人說得好︰“上帝的僕人必須善于教導,勸戒那抵擋的人,或者上帝給他們悔改的心,叫他們這已經被魔鬼任意擄去的,可以醒悟,脫離他的網羅”(提後2︰24-26)。

    此外,奧古斯丁也教訓人,既要傳講白白的揀選和預定的恩典,又要傳講健全的訓誡和教理。

    所以我們將那些要在基督以外尋求自己是否從永恆便被揀選,並在起始之前被上帝已命定了什麼的人,都予以定罪。因為人人必須听所傳的福音,並且相信。倘若你相信,且是在基督里面,你便可無疑地認定自己是被揀選了。因為上帝在基督里向我們已經啟示永恆的預定,正如使徒在提後一章九至十節所表明的。所以,上帝在基督里向我們啟示了何等大的愛,乃是應當由我們特別教訓人,並好好思量的。我們必須听主在福音中天天向我們所傳的;呼召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里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11︰28);又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凡信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也說︰“你們在天上的父不願意這小子里失喪一個”(太18︰14)。

    所以,我們要讓基督作我們的鏡子,在里面看見我們的預定。若我們與基督相交,並藉著真信仰使屬我們,而我們也屬,我們便有真證實據,知道我們的名字寫在生命冊上了。在危險無過于那由預定論而來的試探中,我們要因上帝對信徒的應許是有普遍性的而得安慰;說︰“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路11︰9,10)。最後,我們同上帝的全教會禱告說︰“我們在天上的父”(太6︰9);並在聖洗中我們被接連在基督身上,且在教會中常受的體血所喂養,直到得永生。我們因此得以健壯,受了命令“當恐懼戰兢,作成我們得救的工夫”,正如保羅在腓二章十二節所教訓我們的。

    第十一章論耶穌基督是真神真人,世界的惟一救主

    聖子在神性上與聖父同等同質︰是真神,不僅是在名稱上,也不是因嗣立,或因特惠,而是在實質和本性上……

    我們痛恨亞流及其徒所有攻擊上帝兒子的褻瀆教理;尤其痛恨西班牙人瑟維特(MichaelServetus)及其同黨的褻瀆,就是撒但藉著他們攻擊上帝的兒子,而從地獄里引出來的,並極其狂妄地散布于全世界的褻瀆。

    我們也教訓人並相信,永生上帝的永生聖子成為人子,作亞伯拉罕和大衛的後裔(太1︰25);不是由于人,如伊便尼(Ebion)所說的,而是極純潔地從聖靈成孕,由常為童女的馬利亞所生,正如福音歷史所說的……基督的肉身既不僅是幻影,也不是從天帶來,有如瓦倫提努(Valentinus)和馬吉安(Marcion)所夢想的。

    再者,我們主耶穌基督不是有一個缺乏知覺和理性的靈魂,如亞波里拿留(Apollinaris)所想的;也不是有一個缺乏靈魂的肉體,如猶諾米(Eunomius)所教訓的;而是具備一個有理性的靈魂,和有知覺的肉體……

    所以我們承認,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里面有二性——神性和人性;並且我們說,二性結合或合一,並不是彼此吞並,混淆或攙雜;而是在一位里面合一或結合(每一性的本質尚存),所以我們敬拜一個而非兩個主基督。我說一個真神真人……

    是以,我們坦白公開地宣認並傳講耶穌基督是世界惟一的救贖主,王,大祭司,我們所盼望的那位真彌賽亞,那位聖潔和有福者,是律法和先知所預表的,所應許的;並且上帝已把差遣到我們這里來了……

    論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成為人身的神秘,我們坦白宣認那根據聖經所規定的,以及那在起初四次最優秀的教會大會——舉行于尼西亞,君士坦丁堡,以弗所,和迦克敦——的信經和教會中,與蒙福的亞他那修信經和一切其他類似的信經中,所包容的,而將那與此相違反的都定罪。

    第十二章論上帝的律法

    上帝的律法說明上帝的旨意以及善與惡,義與不義的區別。所以它是良善的,聖潔的。它也是雙重︰刻在人心里的律法(羅2︰15),和摩西的成文律法。我們為易于明了起見,將後者分為包含在十條誡中的道德律(出20;申5);關于崇拜和禮儀律;和關乎政治和家庭事宜的裁判律。

    上帝的律法是完全的,不容增減的(申4︰2;賽30︰21)。將律法賜給我們,不是為叫我們遵守而稱義,乃是為叫我們知道罪惡愆尤,並叫我們既然對自己的力量絕望,便可用信仰歸向基督(羅4︰15;3︰20;8︰3;加3︰21—24)。基督是律法的總結,救贖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羅10︰4;加3︰13)。使我們能遵守律法,並藉我們的信仰將的義和順服歸于我們。

    律法對那在恩典之下,而不在律法之下的信徒,不再定罪,也不再惹動忿怒,它可謂是被廢棄了。此外,基督已經應驗了律法的各種預表,以實體代替了影兒。然而,律法在將善惡指示我們,並在領導我們度順服的新生活上,乃是有用的。基督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律法”(太5︰17)。

    所以我們將新舊反律法主義一概定罪。

    第十三章論耶穌基督的福音,及福音的應許,精意,和字句

    律法惹動忿怒,宣布咒詛(羅4︰5;申27︰26);福音宣布恩典和福分(約1︰17)。可是,以前生活在律法以下的人並非完全沒有福音,而是有偉大的應許(創3︰15;22︰18;49︰10)。這些應許一部分是屬世的,一部分是屬靈和永遠的。先祖因福音的應許在基督里得了救。

    就狹義說,福音乃是靠基督得救的好消息,我們在里在有赦免,救贖,和永生。因此四福音書作者所載基督的歷史合適地稱為福音。

    福音與法利賽人的律法主義相比似乎是新教理,甚至今日教皇派便如此稱呼它;但它在事實上是最古老的教理,因為上帝自永恆便預定藉基督拯救世人,而在福音中把這計劃啟示出來了(提後1︰9,10)。所以人若稱我們對福音的信仰為新奇,乃是大錯特錯了。

    第十四章論悔改和改正

    實在的悔改乃是真心歸向上帝和諸般良善,並嚴格地拒絕離棄魔鬼和諸般邪惡。我們明說,這種悔改是上帝白白的恩賜,而不是我們自己力量的作為……

    人在上帝面前私下認罪,或在教會中公開向上帝面前認罪便足夠了;為求罪得赦免並不必須向神甫耳語認罪,而由後者按手在頭上宣赦;因為我們在聖經里找不到這種吩咐或例證……若有人被罪惡的重擔和困擾的試探所壓倒,私下向教會的牧師,或熟悉上帝律法的兄弟征求意見,指導,或安慰,我們並不嫌棄。我們也完全認可在教會和聖會中所慣有的普通和當眾認罪,為符合聖經的。

    論到主交給使徒的天國鑰匙,他們(教皇派)信口開河;他們把這些鑰匙造成刀劍,槍矛,王節,和冠冕,以及駕臨于王國和人的身靈以上的全權。但我們依照上帝的話要正直斷定說,當真受了召的牧師傳講福音時,即教訓,勸勉,指摘,並規範所交付給他們牧養的人時,他們就持有,並運用這些鑰匙……

    所以我們將新舊諾窪天派(Novatians)和迦他利派(Catharists)定罪,尤其將教皇心勞日拙的告解教理定罪。我們用西門彼得的話(徒8︰20-21),來反對教皇出賣聖職和贖罪票……

    我們也拒絕那些想靠自己補罪的人……

    第十五章論信徒實在得稱為義

    上帝稱人為義是指赦免人的罪,免除人的愆尤和刑罰,接納人進入恩典(羅8︰33;徒13︰38;申25︰1;賽5︰23)。

    我們本來都是罪人,在上帝的審判台前是該死的,但靠那為我們釘死並復活的基督之功德,得以稱義了。

    所以我們同使徒保羅教訓人,並且相信,罪人稱義,惟獨靠信仰基督,而不是靠遵行律法,也不是靠行為(羅3︰28;4︰2以下;弗2︰8,9)。

    我們不把稱義分割,使之一部分歸于上帝或基督的恩典,一部分歸于我們的行為和功德,完全地歸于那因信在基督里而有的上帝的恩典。

    第十六章論信仰和善行,它們的賞賜和人的功德

    基督教信仰不是人的意見和信念,而是一種確實的信靠和心中明白堅定的同意;它是對聖經和使徒信經里所陳述上帝的真理,尤其是對上帝的本身及其應許和諸應許的終極基督耶穌,一種最可靠的領悟。這種信仰是上帝白白的恩賜,是由于恩典以福音的傳講和有信仰的禱告為工具,藉著聖靈賜給選民的。這種信仰程度不同,能以生長;因此使徒們禱告說︰“求主增加我們的信心”(路17︰5)﹝隨後引證來11︰1;林後1︰20;腓1︰29;羅12︰3;帖後2︰3;羅10︰16;徒13︰48;加5︰6等。﹞

    我們教訓人,善行乃是藉聖靈從活潑的信仰發出來,由信徒按照上帝的道之意旨和標準行出來的(彼後1︰5以下;帖前4︰3,6)。

    行善不是為得永生,因為永生是上帝白賜的;也不是為夸耀,或出于自私,因為這是主所拒絕的(太6︰2;23︰5);而是為榮耀上帝,裝飾我們的聖召,表示我們對上帝的感謝,並造福我們的鄰舍(太5︰16;弗4︰1;西3︰17;腓2︰4;多3︰14)。

    所以,我們將藐視或認善行為無用的人定罪。

    上帝悅納我們因信仰所行的善(徒10︰35;西1︰9,10)。也厚厚賞賜善行(耶31︰16;太5︰12;10︰42)。但我們不將此賞賜歸于接受者的功德,而歸于上帝的善良和信實,雖不欠受造者什麼,可是將應許和恩典賜給我們。就令我們遵行了一切,還是無用的僕人(路17︰10)。我們要同奧古斯丁說,上帝在我們里面所表彰褒獎的無非是的恩賜,而非我們的功德。我們所有的都是領受的(參林前4︰7)。

    所以,我們將凡主張人有功德,而廢棄上帝恩典的人都定罪。

    第十七章論上帝的大公,神聖教會,和教會惟一的頭

    ……教會只有一個,因此我們稱它為大公的,因它是普世的,遍及世界,綿亙古今,並且不受時空限制。……

    ……教會除基督以外不能另有什麼頭……它除被基督的靈統治以外,不能被什麼別的精神統治……

    ……教會向來有爭論,並且教會最優劣的博士,對于並非無關重要的事,意見也不免分歧;可是同時,教會並不因此便不是教會了。因為上帝樂意使用教會內的紛爭去榮耀的名,表揚真理,並且使不法的事至終可以顯露出來(林前11︰19)。

    ……但我們教訓人,要成為真教會,便要在其中找著真教會的標記。第一和最主要的是要合法地誠懇地傳揚那在先知和使徒的著作中所留給我們的上帝的道,引導我們歸向基督……

    ……正如當世界被水滅沒時,凡在挪亞方舟之外的,沒有一個逃脫的;照樣,我們相信凡在基督在教會中將自己賜給選民之外的,不能確實有救恩︰所以我們教訓人,凡要得救的,決不可離開基督的真教會。

    ……上帝的教會可以稱為看不見的;這不是說,它所包含的人是看不見的,乃是說,它向肉眼隱藏著,只為上帝知道,不為人分辨出來。

    再者,凡記在教會名冊上的,不都是聖徒,和活潑真實的教友。因為有許多人是假冒為善的……

    ……教會的真理和合一……不在乎外表的禮儀,而在乎大公信仰的真理和合一……

    第十八章論教會的牧師,及其按立和職分

    此章主張只要有使徒教會所有的職分,便足夠了,但不將以後所有的職分和頭餃定罪。長老和監督或主教被看為同一職分。牧師必須由眾長老用祈禱和按手合法地授職。眾牧師的職權一律平等,但他們決非獻祭的祭司或神甫。他們應該是博學的,虔誠的,但天真純樸較強于那使人高傲的學識。假若他們個人的聲名狼藉,我們不可因此而懷疑他們奉召所講上帝的道和施行的聖禮之功效。

    第十九章論基督教會的聖禮

    聖禮是上帝所設立神聖的禮,作為應許的表號和印證,藉以加強我們的信心,又是我們向虔誠奉獻的表達。聖禮只有兩個而非七個。羅馬天主教的堅振禮和臨終膏油禮是人所發明的,可以廢除而無損;至于告解禮,授聖職禮,和婚姻禮是神聖有價值的制度,但非聖禮。聖禮的最高惠益是在于基督本身。聖禮包含著基督設立聖禮的話,表號,和所表示的。表號不能過渡到它所表示的,否則它就不成其為表號了。聖禮的功效不在乎施禮者或領受者配與不配,而在乎上帝的信實。不信者不能接受表號所表示的;但錯處是在人。不過他們的不信並不能廢掉上帝的信(羅3︰3)。

    第二十章論聖洗

    洗禮是由基督設立的(太28︰19;可16︰15)。教會只有一個洗禮。人一生只須受洗一次。洗禮是我們被立為兒女永遠的印證。奉基督的名受洗,就是被接入所立的約,上帝的家,和上帝的眾兒女中,叫我們因基督的血得以洗淨,可以有新生的樣式。我們的內心是被聖靈重生,但是公開用洗禮接受這些福分的印證。水洗去污穢,使身體暢快;上帝的恩典也洗淨靈魂。

    洗禮使我們與世界分離,而獻給上帝。我們在洗禮中宣認信仰,應許順服上帝。我們被列入基督聖潔的隊伍中,與世界,肉體,和魔鬼作戰。

    人在洗禮上所添的,即如使用祛邪術,燭光,油,鹽,和唾液,都由我們認為非必要的。

    洗禮不可由女人或產婆施行,而當由牧師施行。

    我們將凡拒絕信徒的小孩受洗的人定罪。因為小孩屬于上帝的國,並且是在上帝的約中,我們為什麼不將此約的表號給他們呢?所以我們不是重洗派,並且與他們沒有來往。

    第二十一章論主的聖餐

    聖餐是基督給信徒所設立的靈宴,在其中藉我們的真信仰將自己的血與肉滋養我們直到得永生。它又是我們對救贖的感恩紀念。它向我們表明並印證那賜與人類的最大恩惠和福分,那就是實在舍的肉,流的血,使我們的罪得赦,因為的血肉是真飲食(太26︰20以下;路22︰19;林前11︰21以下;約6︰51以下)。

    這種吃不是屬肉體的和迦百農派的,光用口腹吃,而是屬靈的,即藉靈用信仰吃。所以這里吃喝的意思乃是到基督跟前來信。

    在靈魂每日與基督相交而有屬靈的吃喝以外,還有屬聖禮的吃喝,信徒藉此不僅內心分享基督,也在主的棹前領受體血有形的表號和印證。他在領受表號時也一同領受所表的。他從屬靈食物得滋養健壯。表號也確實保證基督不僅為一般人死了,也為每一相信的受餐者死了。此外,我們分享這個聖禮,就遵行了主的吩咐,記念贖罪的死,感謝偉大的救贖,並在會眾面前公開承認我們的信。

    但凡不配和沒有信心領受的,僅是領受有形的表號,吃喝自己的罪罷了(林前11︰27以下)。

    所以我們不把基督的體血與餅酒聯合,以致說餅即體,或說基督的身體藏在餅以下,而應當在餅的形式之下受敬拜,或說凡領受表號的也必領受所表的。﹝反信義宗學說。﹞基督的身體在天上父的右邊(可16︰19;來8︰1;12︰2);因此我們必須向天心神向往。

    然而,信徒領受聖餐時,主卻臨在他們當中。基督如公義的太陽與我們同在,不是屬肉體地,而是屬靈地使我們生氣勃勃。在最後晚餐中明說自己要與我們同在(約14—16),因此我們所領受的,不是一種缺少基督的晚餐,而是一個不流血的,神秘的晚餐。

    再者,主晚餐叫我們記得我們乃是的肢體,應當與眾弟兄和睦相處,在聖潔生活中生長並且恆忍。

    所以我們應當自己省察我們的悔改,和在基督里的信心。

    我們舉行聖餐,外表上要遵照原來的形式,宣讀上帝的話,虔誠祈禱,仿主的動作去擘餅分酒,吃喝主的體血,記念的死,感恩,並與弟兄們聖潔地再合而為一。

    我們不贊成那違反主明顯的命令︰“你們都喝這個”(太26︰27),而不將杯分給平信徒的辦法。

    彌撒已從有益的禮變為一種虛空的炫耀,並被各種弊病圍繞著,因此理當予以廢棄。

    第二十二章論教會的**

    人人私自讀經得受教育,這是合法的,正當的。同時為求維持宗教,必須要有定規的公共崇拜。舉行公共崇拜應當合法,有規律,造就人,並使用會眾所懂得的言語。

    第二十三章論教會的祈禱,歌詩,和祈禱的時辰

    **所用公共祈禱應當用大家懂得的方言。每一祈禱只可奉基督的名向上帝禱告,而不可向著聖徒或奉他們的名禱告。各教會可以自由使用異于通常方式的祈禱。那認為必須在特殊空間或時間內祈禱的迷信,是不可有的。在公共**中應當避免冗長的禱告。歌詩並非是不可少的,但是合法的,相宜的,祈禱的時辰,聖經既無規定,古代也無所聞。

    第二十四章論節期,禁食,和肉類的選擇

    主日,自使徒時代以來,專是為敬拜上帝和安息之用。但我們是用基督徒的自由,而非猶太人的迷信去遵守它,我們也不信一日本身較別日為聖。

    此外若會眾要記念主的降生,割禮,釘死,復活,和升天,以及聖靈降臨,我們大加贊賞。我們雖然記念聖徒並勸勉人效法他們的德行,但是我們棄絕那為尊榮他們所規定的節期。

    基督徒真實的禁食在乎節制,警醒,自治,和刻苦,好叫我們易于服從聖靈。這種禁食有助于祈禱和德行。

    在遭災難時應有指定的公共禁食,于時大眾應禁食直到晚上,將全部時間用于禱告,和懺悔。這種禁食為先知提及了(珥2︰12以下),是在教會遭苦難受逼迫時應當實行的。私人禁食則由各人自定,使自己靈魂得益處。

    一切禁食應出于自由和甘願的心,用真實謙卑心去遵守,以便消除情欲,並更加熱心服侍上帝,卻不可為求人的喜悅,或功德去遵行。

    四十日的禁食(大齋節)由來很古,但並未由聖經吩咐,所以不應強迫加在信徒的良心上。在初期教會,關于禁食時間有很大的差異和自由,正為我們從受任紐和教會史家甦格拉底所得知的。

    論到肉體的選擇,我們認為在禁食中應當禁絕足以刺激肉體情欲的飲食。可是上帝的一切造化都是好的(創1︰31),可以無分畛域加以使用,但要有節度,並用感謝心去領受(林前10︰25;多1︰15)。保羅稱禁止吃肉為鬼魔的道理(提前4︰1以下),並且斥責凡用過度的克制以求取得聖潔名聲的人。

    第二十五章論教導,與病人慰問

    教會非常關心將宗教教訓,尤其將十條誡,使徒信經,主禱文,和聖禮的性質教導青年。教會也應使小孩領受聖道訓練。

    牧師主要責任之一在訪問,安慰,激勵病人,並私自和在公眾前為他們禱告。但我們否認教皇派的臨終膏油禮。

    第二十六章論信徒的埋葬,對死者的關懷,煉獄,和魂魄顯現

    信徒的身體是聖靈的殿,在末日要復活,必須照情理舉行喪葬,免除一切迷信,並且要用慈心照顧他們的親屬,孤兒,和寡婦。

    我們相信信徒死後直接歸到基督那里,並不需要活人的祈禱。不信者被撇棄到地獄,無法逃脫。

    煉獄教理違反聖經,並違反藉基督而有的完全贖罪和洗淨(參5︰24;13︰10)。

    關于死者魂魄向活人顯現,請求他們想辦法解救的奇談,我們斷定為妄誕魔鬼的欺詐。主禁止行巫術(申18︰10);並且有話告訴財主說,他的弟兄們在世若不听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里復活的,他們也是不听勸(路16︰31)。

    第二十七章論禮儀,和可有可無之事

    猶太人的禮儀律是引導他們到基督面前的師傅和保母。基督是真解放者,將禮儀律廢除了,所以信徒不再在律法之下,乃在福音的自由之下。使徒不將猶太人禮儀的重擔加在新皈依者身上(徒15︰28)。教會愈多禮儀,人便愈遠離基督徒的自由和基督本身,而無知者在禮儀中尋求那本當用信心在基督里所尋求的。我們只要有少數符合上帝之道和純潔合適的禮儀便足夠了。

    古代教會和現今存在我們當中的不同禮儀,不必阻礙教理和信仰的合一與和諧。在無關善惡,可有可無的事上,教會常常有自由取舍權(林前8︰10;10︰27以下)。

    第二十八章論教會的產業及其正當的使用

    教會的財產當用于維持公共崇拜,學校,教士,和教師,並幫助貧窮人。

    教會財產因無知或貪吝而誤用妄用,便是褻瀆聖物,急宜予以改革。

    第二十九章論獨身,婚姻,和經濟

    凡從上帝領受獨身恩賜,而能心清意潔的人,要存心謙卑淳樸,以保守獨身,服侍上帝,而不自以為是人上人。人若無此種恩賜,應記得使徒的話說︰“與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林前7︰9)。

    婚姻(為防止**)是由上帝設立的,大大賜福婚姻,使男女不可分離地結合在愛情和諧中共同生活(太19︰5)。婚姻是可尊重的,床也不算是污穢的(來13︰4,林前7︰28)。

    多妻制,和反對第二次結婚的人,都被定罪。

    結婚應存敬畏主的心,取得父母或其代表同意,並且要符合設立婚姻的本意。婚禮要在教會中用祈禱和祝福舉行。

    小孩應由父母教養,敬畏上帝(提前5︰8),並且學習謀生之術。

    我們反對人禁止嫁娶,或間接蔑視婚姻為不聖潔污穢的事(提前4︰1)。我們痛恨污穢的獨身,秘密和公開的**,以及假冒為善者虛偽的節欲。

    我們不禁止人有財富,也不輕侮富人——假如他們敬畏上帝,並且善用錢財。

    第三十章論官長

    官長是上帝指派的(羅13),以維持人類的和平安寧。他若反對教會,便能已大大為害;若友待教會,便很能服務教會。

    官長的職責在維持和平與秩序;促進並保衛宗教與道德;用公義的法律治理人民;刑罰危害社會的,如盜賊,殺人的,**人的,褻瀆的,和執迷不悟的異端派。

    在努力和平遭遇失敗之後,可以為自衛而戰。

    我們將重洗派定罪,因為他們主張基督徒不應做官,官長無權處人死刑,或從事戰爭,或強迫人發誓。

    一切公民應當尊敬順服官長為上帝的僕人,听從一切公義的命令,並為求公共的安全和福利甚至要犧牲性命。所以我們將藐視官長的,反叛國家的,以及公然或奸滑地拒絕盡公民義務的,一概定罪。

    結論

    我們祈求最慈悲的天父上帝,因我們的獨一救主耶穌基督,賜福給執政掌權的,和我們,以及的全體子民;願頌贊,榮耀,和感謝歸給,從今直到永遠。阿們。

    第十一節海得爾堡問答

    海得爾堡問答是日耳曼改革宗信條著作中最通行和最有權威的。海得爾堡原為信義宗和改革宗的逐鹿地。那自信義宗皈依改革宗的普法勒次的選侯腓勒德力,為求解決兩宗間關于教義的分歧,並為求教育青年起見,委托海得爾堡大學兩位青年教授——烏爾西努(ZachariasUrsinus,1534-1583),和俄利維亞努(CasparOlevianus,1536-1585)——預備一個新條。他們都是日耳曼人,都是同情于墨蘭頓之立場的加爾文派神學家。二人均與當日日耳曼,瑞士及法蘭西福音派教會和領袖有密切交往,而且均曾為信仰受逼迫,遭放逐。前者長于辯證的準確,後者長于熱誠的表達。因此他們共同的作品將二人之長治于一爐。同時他們參照了加爾文和布靈爾的問答。選侯本人對此工作極感興趣,並時加建議——其中一項建議,從第二版起加入該問答,而成惟一代論戰性的第八十問答,以答天主教天特會議的咒詛,並在第三版中加以擴充(在譯文中以括弧標出)。書成之後,由選侯交付**于海得爾堡的牧師和教授,加以校正和批評。于是海得爾堡問答乃于一五六三年用德文出版問世。

    本問答語意純粹,符合聖經,秩序井然,神學中和。它的聖餐論及基督的性格論屬于慈運理加爾文派;它的反神人協作主義屬于路德加爾文派,可是它並未顯然主張嚴格的預定論;而在個人的信靠和沉思的天才上,它卻表現墨蘭頓風格。其回答除嫌過長外,誠可算為此類著述中的杰作,無怪它被日耳曼,荷蘭及其屬地,甦格蘭,匈牙利,波蘭,莫拉維,波希米亞的改革宗教會所采用。一六○九年它隨移民從荷蘭橫渡大西洋,而為復原教最先抵達美洲的問答,直到今日仍為美國的德人及荷蘭人改革宗教會所崇奉。一八七○年美國南長老會對它正式加以認可。它已被譯成多種文字,如拉丁文,希臘文,英文,法文,西班牙文,荷蘭文,波蘭文,匈牙利文,波希米亞文,及希伯來文,亞拉伯文,波斯文,馬來文等。

    海得爾堡問答以兩個很熱誠和滿有安慰的問答作導言,然後按照羅馬人書的秩序而分為三部。第一部是論人的禍患(第三至十一問參羅1︰18至3︰20)。第二部是論救贖(第十二至八十五問參羅3︰21至11︰36),包括使徒信經中各信條的解釋,及聖禮。第三部是論感恩與祈禱(第八十六至一二九問參羅12至16),包括對十誡(作為得救者順服生活的標準)和主禱文的解釋。

    以上三部之分,乃是依照靈性生活的自然進展即悔改,信仰,和愛心而分的。

    參考書

    喜渥恩︰信條學,第一五八面。

    Curtis,op.cit,pp.230-233.

    Gumlich,ChristianCreedsandConfessions,p.30.

    Schaff,op.cit.,vol.I,pp.529-554;vol.Ⅲ,pp.307-355.

    Walker,AHistoryoftheChristianChurch,pp.443,455.

    海待爾堡問答

    一五六三年訂定

    一問︰你或生或死惟一的安慰在那里?

    回答︰你或生或死,身體靈魂皆非己有,而是屬于信實的救主耶穌基督,用寶血完全補償了我的罪債,並且救了我脫離魔鬼一切的權勢;保守我,若天父不許,我的頭發一根也不能掉下;又叫萬事互相效力,使我得救。是以藉聖靈也使我確知有永生,並且使我從此以後誠心為而活。

    二問︰為叫你在這種安慰中快樂地或生或死,那麼有多少事是你必須知道的呢?

    回答︰有三件事︰第一件,我的罪惡和禍患是何等大。第二件事,我是怎樣從一切罪惡和禍患得救贖。第三件事,我當怎樣為這樣的救贖感謝上帝。

    第一部論人的禍患

    三問︰你從那里知道你的禍患呢?

    回答︰從上帝的律法。

    四問︰上帝的律法向我們要求什麼?

    回答︰這已由基督在馬太廿二章大體教訓了我們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上帝。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五問︰你能全守這誡命麼?

    回答︰否;因為我的本性是傾向仇恨上帝和鄰舍的。

    六問︰上帝造人就是這樣邪惡悖逆麼?

    回答︰否;上帝造人乃是善的,按照自己的形像,那就是有公義和聖潔;是為要叫他正確地知道他的創造者上帝,誠心愛,與同住在永福中贊美榮耀。

    七問︰那麼,這種墮落的人性是從可而來呢?

    回答︰是從始祖亞當夏娃在樂園中墮落悖逆而來,因此我們的本性敗壞,我們都在罪里成孕生產。

    八問︰我們墮落深沉以致完全無意于善而只傾向于惡嗎?

    回答︰是;除非我們由上帝的靈重生。

    九問︰那麼,上帝在律法中要求人所不能行的,豈非冤屈人嗎?

    回答︰否;因為上帝造人,叫他本來能行律法;但人听從魔鬼的慫恿,自甘悖逆,將自己和後裔的這種能力剝奪了。

    十問︰上帝放任這種悖逆或背信使之不受刑罰麼?

    回答︰決不;極其憎惡我們生來和自犯的罪,並要在今生和永世用公義的審判刑罰罪惡,正如已宣告說︰“凡不時常遵守律法書上所寫的,都是被咒詛的。”

    十一問︰上帝不也是慈悲的麼?

    回答︰上帝固然是慈悲的,但也是公義的;是以的公義要求那干犯至高上帝之威嚴的罪惡必須受極刑,就是受身體靈魂永遠的刑罰。

    第二部論救贖

    十二問︰我們既然因上帝公義的審判應受今生和永世的刑罰,那麼我們需要什麼才可逃避這刑罰,並且再被接入恩寵中呢?

    回答︰按上帝的旨意的公義必須得補償;因此我們必須完全補償的公義,若不是由我們自己,便得由別人。

    十三問︰我們自己能夠補償麼?

    回答︰決不能;反而我們天天增添罪愆。

    十四問︰僅是受造者能夠為我們補償麼?

    回答︰不能;因為一則上帝不會將人所犯的罪加刑于其他任何受造者;二則,僅是受造者不能擔當上帝對罪惡所發永遠惱怒之重擔,而能使第三者從其中得救贖的。

    十五問︰那麼,我們必須尋求一位怎樣的中保和救贖主呢?

    回答︰一位真的,無罪的人,但比一切受造者更是有能力的;即一位同時是真神的。

    十六問︰為何必須是真的,無罪的人呢?

    回答︰因為上帝的公義要求那犯了罪的人性本身應當補罪;但人人自己既是罪人,故無人能為別人補罪。

    十七問︰為何必須同時是真神呢?

    回答︰為要藉神性的能力在人性中擔負上帝的忿怒,這樣便為我們取得並恢復了公義和生命。

    十八問︰但誰是那中保,同時是真神又是真的,無罪的人呢?

    回答︰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是為我們完全的救贖和公義而白白賜給我們了。

    十九問︰你從那里知道這事呢?

    回答︰從聖福音,這福音上帝自己首先在樂園里啟示了,以後由聖族長和先知宣布了,由律法中的獻祭和其他禮儀預表了,最後為所喜悅的獨生子成全了。

    廿問︰因亞當眾人都滅亡,是否因基督眾人都得救呢?

    回答︰否;只有那藉真信仰接連于基督,並接受一切恩惠的人。

    廿一問︰什麼是真信仰?

    回答︰這不僅是一種確實的知識,藉此我認上帝在聖經中向我們啟示的一切為真理,也是一種誠心的信靠,是由聖靈用福音在我里面產生的,使我確信上帝單由恩典,只因基督的功德,將赦罪及永遠的公義和拯救,白白地不僅賜給別人,也賜給我。

    廿二問︰什麼是基督徒所必須信仰的?

    回答︰就是在福音里所應許我們的,就是我們基督教大公和確實的信條全體所教訓我們的。

    廿三問︰這些信條是什麼?

    回答︰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

    我信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我們的主;因著聖靈成孕,從童女馬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在十字架上,死了,葬了;下到陰間;第三天從死里復活;升天,坐在天能父上帝的右邊;將來必從那里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我信聖靈;神聖大公教會;聖徒相通;罪得赦免;身體復活;並且永生。

    廿四問︰怎樣劃分這些信條?

    回答︰劃分為三部︰第一部論父上帝和我們的受造;第二部論子上帝和救贖;第三部論聖靈上帝和我們的成聖。

    廿五問︰神既然只有一,你為何說有三,父,子,聖靈呢?

    回答︰因為上帝在聖經中這樣啟示了自己,這各別的三位是惟一,真實,永恆之神。

    論父上帝

    廿六問︰當你說︰“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你相信什麼?

    回答︰我相信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永恆的父,憑空創造天地,以及其中所有,又用永恆的意志和照顧托辦住管理天地,因兒子基督的緣故作我的上帝和天父,我信靠必供給我身靈一切的需要,而毫無懷疑;再者,在這流泣谷,凡給我差來的不幸,都要變為有益于我的;因為既是無所不能的上帝,便能如此行,並且既是信實的天父,也願意如此行。

    廿七問︰你所了解的上帝之照顧是什麼?

    回答︰上帝用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的能力,有如用的手,仍舊托住天地和萬物,並且管理它們,以致一草一木,天晴天雨,豐收饑荒,食物飲料,健康疾病,富足貧窮,一切的一切都非由于偶然,而是出于上帝之手。

    廿八問︰我們知道上帝創造保存萬物,有什麼益處呢?

    回答︰我們可以在患難中忍耐,在順境中感謝,並把將來交托給我們信實的天父上帝,因為萬物都在手中,若不許,它們動也不能動,所以沒有什麼能使我們與的愛隔絕。

    論子上帝

    廿九問︰上帝的兒子為何起名耶穌,即救主呢?

    回答︰因為把我們從罪惡里救出來;我們不能從任何別人尋求或得著拯救。

    卅問︰這樣,那向聖徒,自己,或其他地方尋求拯救和幸福的人,真是相信獨一救主耶穌麼?

    回答︰否;雖然他們也許夸耀,但在行為上是否認獨一的救主耶穌。因為或則耶穌不是完全的救主,否則凡用真信仰接受這位救主的,就必須在里面有凡為他們得救所必須的一切。

    卅一問︰為何命名基督,即受膏者呢?

    回答︰因為被父上帝任命,用聖靈膏立,作我們的首席先知教師,向我們完全啟示上帝關乎我們救贖的秘密意旨;又是我們惟一的大祭司,用一次所獻上的身體救贖了我們,永遠活著為我們向上帝代求;又是我們永遠的王,用的道和靈管理我們,又保護並保存我們在為我們所獲得的救贖中。

    卅二問︰你為何被稱為基督徒呢?

    回答︰因為我因信而是基督的肢體,並因此分享的受膏;為的是我也可以承認的名,可以把自己作為感謝的活祭獻給,又可以用無虧的良心在今世反對罪惡和魔鬼,並且以後在永恆中同掌管萬物。

    卅三問︰我們既然也是上帝的兒女,卻為何被稱為上帝的獨生子呢?

    回答︰因為惟有基督是上帝永恆的,本來的兒子;我們卻是因的緣故靠恩典被立為上帝的兒女。

    卅四問︰你為何稱為我們的主呢?

    回答︰因為不是用金銀,乃是用的寶血,從罪惡和魔鬼一切的權勢,救贖了我們的身體靈魂,叫我們歸于自己。

    卅五問︰“因著聖靈成孕,從童女馬利亞所生,”是什麼意思?

    回答︰意即上帝永恆的兒子現在是並且永遠是永恆的真神因聖靈的運行,自己取了人性,和由童女馬利亞而來的血肉,為要也作大衛的真後裔,凡事與的弟兄一樣,只是沒有罪。

    卅六問︰你從基督聖潔的受孕和出生得了什麼恩惠?

    回答︰我得作中保,並得用的純潔和至聖,在上帝面前掩蓋我的罪,在其中我成了胎的。

    卅七問︰你對“受難”所了解的怎樣?

    回答︰我所了解的即活在地上的整個時期,特別是最後時期,在身靈里擔當了上帝對全人類罪惡的忿怒,以便藉的受難,作為惟一的贖罪祭,可以救贖我們的身靈脫離永遠的沉淪,並為我們取得上帝的恩典,公義,和永生。

    卅八問︰為何在審判官本丟彼拉多手中受難呢?

    回答︰雖是無辜的,卻由屬世的審判官定罪,好使我們從當受的上帝嚴厲審判中拯救出來。

    卅九問︰被釘在十字架上,比起受別樣的死來,有什麼強處麼?

    回答︰有;因我藉此確知已把那加于我的咒詛擔在自己身上了,因為十字架的死是上帝所咒詛的。

    四十問︰基督為何必須受死呢?

    回答︰因為除上帝兒子的死外不能補罪,這是由于上帝的公義和真理使然。

    四十一問︰為何埋葬了?

    回答︰藉此表明實在是死了。

    四十二問︰基督既為我們死了,為何我們也要死?

    回答︰我們的死不是為補我們的罪,僅是向罪死,進入永生。

    四十三問︰我們從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犧牲和死另外得了什麼益處?

    回答︰藉的能力我們的舊人與同釘十字架,死了,並且葬了;好叫肉體的情欲在我們里面不再作王,我們可以把自己獻上作為感恩的祭物。

    四十四問︰為何加上︰“下到陰間”呢?

    回答︰俾使我在最大試探中可以確信我的主基督,藉不可言表的慘痛,苦楚,和恐怖,就是的靈魂在十字架上及其前所受的,已經救贖我脫離地獄的慘痛和苦難。

    四十五問︰我們從基督復活得了什麼益處?

    回答︰第一,藉復活戰勝了死亡,叫我們分享藉死為我們所取得的公義。第二,我們現在也因的權能復甦得新生命。第三,基督的復活為我們將來蒙福的復活作確實的保證。

    四十六問︰你怎樣了解“升天”呢?

    回答︰就是基督在門徒眼前從地上被接到天上,為我們留在那里,直到再來審判活人死人。

    四十七問︰但基督豈非要與我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正如所應許的麼?

    回答︰基督是真人,也是真神︰照的人性說,現在不在地上;但照的神性,尊榮,恩典,和靈說,無時不在我們中間。

    四十八問︰但若說基督的人性不在神性所到之處,這豈不是將的二性彼此分開了麼?

    回答︰決不;因為神性既是不可理解的,無所不在的,就必然是超乎其所取人性的範圍,但卻依然在人性中,並且仍然親自與之聯合。

    四十九問︰我們從基督升天得了什麼益處?

    回答︰第一,在天上父面前作我們的代求者。第二,我們有那具備我們肉身的在天上,這就確實保證,基督既是頭,也要把我們作肢體的帶到那里去。第三,差遣聖靈作為保證,藉著聖靈的能力,我們不求地上的事,但求天上的事,在那里基督坐在上帝的右;邊。

    五十問︰為何加上“坐在上帝的右邊”呢?

    回答︰因為基督升到天上,為的是可以在那里彰顯為教會的頭,父藉著管理一切。

    五十一問︰我們從我們的頭基督的這種榮耀得著什麼益處?

    回答︰第一,藉聖靈在的肢體我們里面發出屬天的恩賜;而且用的權能使我們在一切仇敵面前得蒙庇佑。

    五十二問︰基督“將來必從那里降臨,審判活人死人”,對你有什麼安慰?

    回答︰俾我在諸般憂愁逼迫中,舉起頭來仰望那位從前向上帝的審判,代我獻上自己,除去我一切咒詛的,還要從天再來作審判的主;要將的和我的仇敵都丟在永遠沉淪中,卻要把我和一切選民都帶到自己那里,享受天上的快樂和榮耀。

    論聖靈上帝

    五十三問︰論到聖靈你相信什麼?

    回答︰第一,我相信是與父子同為永恆的上帝。第二,是賜給我的,用真信仰使我分享基督和一切的恩惠,安慰我,永遠與我同在。

    五十四問︰論到神聖大公教會你相信什麼?

    回答︰從全人類當中,自世界之始至世界之末,上帝的兒子藉的靈和道為自己聚集,護衛並保守一群選民在真實的信仰里聯合,直到得永生;並且我是,也永遠是這團體里活潑的一員。

    五十五問︰你對“聖徒相通”有何了解?

    回答︰第一,一切信徒都是基督的肢體,與和一切的豐富和恩賜有分。第二,每個信徒必須自覺應當隨時高興去使用的恩賜,使其他肢體得益處。

    五十六問︰論到“罪得赦免”你相信什麼?

    回答︰即上帝因基督補罪的緣故,不再記念我的罪,也不記念我一生中必須與之作戰的那有罪的天性;但要仁愛地將基督的義分給我,叫我永不再被定罪。

    五十七問︰“身體復活”給你什麼安慰?

    回答︰不僅我的靈魂死後立刻被帶到為首的基督那里,我的身體也要因基督的權能活過來,再與靈魂聯合,並要與基督榮耀的身體相似。

    五十八問︰你從論永生的信條得著什麼安慰?

    回答︰我既然現在心里便開始覺得永恆快樂,此生之後我也要得眼楮未曾看見,耳朵未曾听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完滿快樂,在其中永遠贊美上帝。

    五十九問︰但你相信這一切,對你現在有何幫助呢?

    回答︰這使我當上帝面前在基督里稱義,並且承受永生。

    六十問︰你怎樣在上帝面前稱義呢?

    回答︰僅因對耶穌基督的真信仰;就是,雖然我的良心控告我是嚴重地干犯了上帝的一切誡命,從來沒有遵守任何誡命,並且時常傾向于罪惡,可是上帝出于白白的恩典,將基督完全的補罪,公義,和聖潔賜給我,好像我從來沒有犯過罪,又好像自己作成了基督為我所作成的順從一般,只要我是用信心接受這種恩典就夠了。

    六十一問︰你為何說僅因信稱義呢?

    回答︰我在上帝面前蒙悅納,並不是因我信仰的價值;而是因基督的補罪,公義,和聖潔作為我在上帝面前的義,並且我除單因信以外不能接受它們,作為自己的。

    六十二問︰但我們的善功為何不能作為在上帝面前之義的一部分呢?

    回答︰因為能站立在上帝審判台前的義必須徹頭徹尾地完全,並且必須與上帝的律法完全相合;可是,我們今生那最佳的功德也是不完全的,被罪**了。

    六十三問︰我們的善功既毫不作算,上帝為何要在今生來世加以報酬呢?

    回答︰報酬非由功德,乃由恩典而來。

    六十四問︰這教義豈非使人怠慢不敬麼?

    回答︰不;因為凡由真信仰在基督里所栽種的人,不能不結感恩果子。

    論聖禮

    六十五問︰我們既單因信而分享基督和其恩惠,這信從何而來呢?

    回答︰聖靈藉聖福音在我們心里起信,並藉聖禮印證之。

    六十六問︰聖禮是什麼?

    回答︰聖禮是有形的,聖潔的標識和印記,為上帝所指定,俾藉聖禮,更可完全地向我們宣布並印證福音的應許;即因基督一次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犧牲,由于白白的恩典,使我們罪得赦免,承受永生。

    六十七問︰那麼,道與聖禮是為指引我們相信,耶穌基督在十架上犧牲乃是拯救的唯一基礎麼?

    回答︰誠然如此;因為聖靈在福音里教訓我們,又藉聖禮向我們保證,我們得救全靠基督十架上一次的犧牲。

    六十八問︰基督在新約中指定了多少聖禮?

    回答︰指定了兩個聖禮︰聖洗和聖餐。

    論聖洗

    六十九問︰聖洗怎樣表明,並印證你在基督十架的犧牲上有分呢?

    回答︰就是這樣︰基督指定了這用水屬外表的洗滌,並加上的應許,使我因的血和靈得以洗淨靈魂的污穢,即一切罪惡,恰如在外表上我身體的污穢通常得以用水洗淨一般。

    七十問︰用基督的血與靈洗滌是什麼?

    回答︰就是我們藉恩典,因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犧牲流血,而從上帝罪得赦免;又是被聖靈更新,並成聖作基督的肢體,叫我們多向罪死,度聖潔無瑕疵的生活。

    七十一問︰基督在那里應許我們被的血與靈洗淨,恰如被洗禮的水洗淨呢?

    回答︰在設立聖洗時如此說︰“所以你們要去,教訓萬民,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凡聖經上稱洗禮為重生的洗和洗去罪惡之處,也都重述了這種應許。

    七十二問︰外表的水洗便能洗去罪惡麼?

    回答︰否;因為只有耶穌基督的血與聖靈才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七十三問︰聖靈為何稱洗禮是重生和洗去罪惡的洗呢?

    回答︰上帝如此說是並非沒有很大原因的︰即不僅藉此教訓我們,正如身體的污穢用水洗去一般,我們的罪也用基督的血與靈洗去;更且,藉此神聖的保證和標號使我們確知心靈的罪惡真得以洗淨,正如我們的身體用水洗淨一樣。

    七十四問︰嬰孩也要受洗麼?

    回答︰是;因為他們既然與父母同屬于上帝的約,同為子民,並且他們因基督的血,得蒙應許,有救贖和起信的聖靈,如同他們父母所有的,那麼他們也藉那作為約的表記之洗禮,被接入基督教會中,並且別于不信者的兒女,正如舊約的割禮所行的,這割禮已由新約的洗禮代替了。

    論耶穌基督的聖餐

    七十五問︰聖餐怎樣向你表明並印證你是分享基督在十架上一次的犧牲及一切恩惠呢?

    回答︰就是這樣︰基督已經吩咐我和眾信徒吃這擘開的餅,喝這杯,並且加上一些應許︰第一,的身體在十架上為我舍了,破裂了,的血為我流了,正如我親眼看見主的餅為我擘開,主的杯遞給我一樣確實;再者,被釘的身體,和流出的血喂養我的靈魂直到得永生,正如我從牧師的手接受,並用嚼嘗主的餅和杯,作為基督的身體和血一般確實。

    七十六問︰吃基督被釘的身體,喝所流的血,是什麼意思?

    回答︰這不僅是我們用信心領受基督的苦難和死,藉此獲得赦罪和永生,更且是我們藉居于我們和基督里面的聖靈也漸漸聯于聖潔的身體。這樣,雖然在天上,我們在地上,我們還是肉中的肉,骨中的骨,並且永遠由一個靈生存,管理,正如身上的肢體由一個靈魂生存,管理一樣。

    七十七問︰基督在何處應許了要這樣用的身體和血喂養信徒,恰如他們吃這擘開的餅,喝這杯呢?

    回答︰並于設立聖餐經上這樣記著說︰“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來。”聖保羅把這應許反復申說︰“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麼?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麼?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

    七十八問︰餅和酒成為基督的真身體和血麼?

    回答︰不;但恰如洗禮中的水並未變為基督的血,也並未變為罪惡得以洗淨的本身,而只是神所立的表記和保證;照樣,聖餐中的聖餅本身也並不變為基督的身體,而只是照聖禮的慣常說法,稱為基督的身體。

    七十九問︰那麼基督為何稱餅為的身體,杯為的血,或用血所立的新約;而且聖保羅也說同領基督的身體和血呢?

    回答︰基督這樣說,並非無重大原因︰不僅藉此教訓我們,正如餅酒維持屬世的生命,被釘的身體和流出來的血也是那維持我們靈魂存到永生的真飲食;更且,當我們為記念而領受這些聖潔表記時,用這有形的表記和保證,擔保我們藉著聖靈的運行,實在是分享的真身體和血;而且一切的苦難和服從也確實是我們自己的,好像我們自己受了苦,成全了一切一般。

    八十問︰聖餐與教皇派的彌撒有何不同?

    回答︰聖餐向我們證明,藉著耶穌基督一次在十字架上所獻的祭,我們的罪全得了赦免;﹝我們藉著聖靈被接入基督,具有真身體,現今在天上父的右邊,在那里受我們的崇拜﹞。但彌撒教訓人,除非神甫天天為人獻上基督,活人死人都不能因基督的受苦而罪得赦免;它又教訓人,﹝基督肉身是在餅酒里面,而因此應在它們里面受崇拜﹞。故此彌撒在骨子里不過是對耶穌基督一次的獻祭和苦難的否認,﹝和一種可咒詛的偶像崇拜﹞。

    八十一問︰誰可來到主的棹前?

    回答︰就是那些因自己的罪咎,但相信得蒙赦免,而剩余罪過由基督受苦受死得蒙掩蓋的人;他們渴望逐漸加強信仰,改進生活。但不悔改和假冒為善的人乃是吃喝自己的罪。

    八十二問︰凡言行明顯不信有罪的人也得準領受聖餐麼?

    回答︰否;因為如此行,乃是褻瀆上帝的約,激動的忿怒降在全會眾身上;所以照著基督和使徒的吩咐,基督教會必須使用掌管天國鑰匙的權柄摒除這種人,直到他們改革自己的生活。

    八十三問︰掌管天國鑰匙的權柄是什麼?

    回答︰就是聖福音的宣講和教會的懲誡;天國藉著這兩件事向信者開放,向不信者關閉。

    八十四問︰天國是怎樣由聖福音的宣講而開放或關閉呢?

    回答︰就是這樣︰照著基督的吩咐,要向一切信徒宣講並公開作見證說,只要他們常用真信心接受福音的應許,那麼他們一切的罪就由上帝因基督的功德真得赦免了;反之,要向一切不信的和假冒為善的人說,他們多麼久不悔改,上帝的忿怒和永遠的定罪便多麼久降在他們身上;照此福音的見證便有今生和來世上帝的審判。

    八十五問︰天國怎樣由教會的懲戒開放或關閉呢?

    回答︰乃是這樣︰照基督的吩咐,若有稱為基督徒的,信仰不正或行為不檢,經過多次勸告,仍怙惡不悛,便要向教會或其正式負責人控告他,若他還是不听,便要由他們禁止他領聖餐,把他摒除于教會之外,同時也由上帝把他摒除于基督的國以外;但若他應許並且表現真悔改,便可以重新把他接入作基督和教會的肢體。

    第三部論感恩與祈禱

    論感恩

    八十六問︰我們既是靠基督因恩典,而非自己的功德,從禍患中得救贖,那麼為何我們還須行善呢?

    回答︰因為基督既用的血救贖了我們,便也照自己的形像用聖靈更新我們,好使我們對可用整個生命去表示感謝上帝所賜的福,而自己也可因我們得榮耀;更且我們自己也因有了信心的果子而確知自己有信心,並且我們可用好行為引領鄰舍歸向基督。

    八十七問︰凡不從那忘恩和頑梗的生活轉向上帝的人,不能得救麼?

    回答︰決不能;因為聖經說,不貞的,拜偶像的,**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誹謗人的,搶劫人的,或任何這樣的人,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國。

    八十八問︰真悔改或歸正包含多少事呢?

    回答︰包含兩件事︰舊人死過去,新人活過來。

    八十九問︰什麼是舊人死過去?

    回答︰即真心為罪憂傷;常常多多恨罪,離開罪。

    九十問︰什麼是新人活過來?

    回答︰即因基督在上帝里面有真喜樂,照著上帝的旨意喜歡行一切善工。

    九十一問︰什麼是善工呢?

    回答︰善工只是那按照上帝的律法,為榮耀上帝,從真實信仰里行出來的;而非按照我們自己的意見或人的命令行出來的。

    九十二問︰什麼是上帝的律法?

    回答︰上說了以下的話︰

    第一條誡︰“我是主你的上帝,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第二條誡︰“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主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萬人。”

    第三條誡︰“不可妄稱主你上帝的名,因為妄稱主名的,主必不以他為無罪。”

    第四條誡︰“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主你上帝當守的安息日;這一**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里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因為六日之內,主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主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第五條誡︰“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主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第六條誡︰“不可殺人。”

    第七條誡︰“不可**。”

    第八條誡︰“不可偷盜。”

    第九條誡︰“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第十條誡︰“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九十三問︰這些誡命怎樣劃分?

    回答︰劃分為兩塊法版︰第一塊用四條誡教訓我們對上帝的責任;第二塊用六條誡教訓我們對鄰舍的責任。

    九十四問︰上帝在第一條誡里命令什麼?

    回答︰我應當逃避一切偶像崇拜,巫術,妖術,以及對聖徒或其他受造者的求告,以免危害我靈魂的拯救;我應當承認獨一的真神,惟有信靠,用謙卑忍耐的心只企望從得一切好處,並全心敬愛敬畏,我甚至寧願舍棄一切受造者,卻不願稍微違背的旨意。

    九十五問︰什麼是偶像崇拜?

    回答︰就是除信靠在聖經中自啟的真上帝之外,另有所信靠的。

    九十六問︰上帝在第二條誡里命令什麼?

    回答︰我們決不可為上帝造任何像,也不可在聖經中所命令我們的方式之外敬拜。

    九十七問︰那麼我們不可造任何像麼?

    回答︰上帝是不可也不能加以描摩的;至于受造者,雖然是可以加以描摩的,但上帝禁止我們把它們作成像,加以跪拜,或藉此以崇拜上帝。

    九十八問︰但畫圖難道不*叫磐降氖槎誒癜萏美錈矗br />
    回答︰否;因為我們不應自以為比上帝聰明,不要的百姓受教于啞吧偶像,卻要受教于的道活潑的宣講。

    九十九問︰第三條誡命令什麼?

    回答︰我們必須不用咒罵,假誓,或不必要的宣誓褻瀆並妄稱上帝的名;也不可因緘默和縱容以致在別人這些可怕的罪上有分;總而言之,我們只應當用敬畏的心稱呼上帝的聖名,為的我們可以合理地承認,崇拜,並且在一切言行上榮耀的名。

    一○○問︰由發誓和咒罵而褻瀆上帝的名是如此嚴重的罪,以致上帝的忿怒也要降在那些對此不加阻攔和禁止的人身上麼?

    回答︰是,誠然如此;因為沒有什麼罪比褻瀆上帝名的罪,更激怒上帝的。所以甚至命令對之處以死刑。

    一○一問︰但我們不可用敬虔的心指著上帝的名起誓麼?

    回答︰可以;當官吏要求起誓,或為維持並促進忠信和真理,榮耀上帝,造福鄰舍,都可以起誓。因為這種誓是根據于上帝的道,因此新舊約里面的聖徒都合法應用了它。

    一○二問︰我們可以指著聖徒或其他受造者起誓麼?

    回答︰否;因為合法的誓乃是呼告那惟一監察人心的上帝,給真理作見證,並且假若我起假誓,任憑刑罰我,這種尊榮是不能歸于任何受造者的。

    一○三問︰上帝在第四條誡里命令什麼?

    回答︰第一,我要維持福音和學校;我應當殷勤守禮拜,特別是在安息日,學習上帝的道,使用聖禮,在公眾前求告上帝,並周濟貧窮。第二,我一生的日子要止息作惡,讓主用的靈在我里面工作,這樣今生便開始永遠的安息日。

    一○四問︰上帝在第五條誡里命令什麼?

    回答︰我應對父母和一切尊長表示尊敬,愛心,和信實;順從他們的好訓誨,並忍受他們的軟弱,因為上帝的旨意是要我們受他們的管教。

    一○五問︰上帝在第六條誡里命令什麼?

    回答︰我不可在心思,言語,或表情上,更不可在行為上,由自己或假手于人誹謗,仇恨,侮辱,或殺害我的鄰舍;但要放棄一切報仇的心︰再者,不可傷害自己,也不可自陷于危險中。是以,官吏為求禁遏謀殺,也佩著劍。

    一○六問︰但是這誡命只講到不可殺人。

    回答︰不過上帝禁止殺人時,也教訓我們,憎惡那殺人的根源即嫉妒,恨惡,惱怒,報復的心;這一切在眼中乃是隱秘的殺人罪。

    一○七問︰我們不這樣殺害鄰舍就夠了麼?

    回答︰否;因為當上帝將嫉妒,仇恨,和惱怒定罪時,便要我們愛鄰舍如同自己,向他表示忍耐,和平,溫柔,慈悲,和良善,並盡我們的能力,保護他不受傷害;甚至要我們善待仇敵。

    一○八問︰第七條誡教訓我們什麼?

    回答︰一切不貞為上帝所咒詛;所以無論已婚或未婚的人要心里憎惡不貞,又要貞潔過活。

    一○九問︰上帝在這條誡里光是禁戒**及這類大罪麼?

    回答︰我們的身體靈魂既都是聖靈的殿,上帝便要我們保守二者純全聖潔;因此禁戒一切不貞的行為,姿態,言話,思想,欲望,和凡足以誘導不貞的。

    一一○問︰上帝在第八條誡里禁戒什麼?

    回答︰上帝看為偷竊的,不僅是官吏所處罰的偷盜,而且是凡用**或假仁假義,即如不公的度量衡,貨物,錢幣,重息,或任何被上帝所禁戒的方法以詐取鄰舍財物邪惡的手腕和計謀;此外一切貪婪,及對恩賜的浪費,也是偷竊。

    一一一問︰但上帝在這條誡里要你怎樣?

    回答︰我要盡力促進鄰舍的福利,照我要人怎樣待我的去待他,並且忠心工作,為求能以幫助窮人。

    一一二問︰第九條誡命令什麼?

    回答︰命令我不作假見證陷害人,不曲解人的話,不背後說人或誹謗人,不強橫定人的罪;但要畏懼上帝嚴厲的忿怒,避免一切謊言和欺詐,以之為魔鬼的作為;在判斷和公義及其他諸事上,要愛好真理,誠實說出真理,承認真理;又要盡力護衛並促進鄰舍的令名。

    一一三問︰第十條誡命令什麼?

    回答︰命令我不讓那干犯上帝任何誡命的些微傾向或思想進入心中,命令我全心繼續恨惡罪惡,喜愛公義。

    一一四問︰那順服上帝的人能全守這些誡命麼?

    回答︰否;甚至最聖潔的人,今生在這順服上也只有一個小開頭;不過,他們若有誠意,就必不僅照著有些誡命,也照著眾條誡命開始生活。

    一一五問︰今生既然無人能全守誡命,為何上帝將十條誡命嚴格命令我們遵守呢?

    回答︰第一,叫我們一生可以多知道我們有罪的本性,以便更誠懇地在基督里尋求罪得赦免和義;第二,叫我們繼續努力祈求那從上帝來的聖靈的恩賜,以便多變成上帝的形像,直到我們最後在來世達到完全的地步。

    論祈禱

    一一六問︰為何祈禱是基督徒所必須的呢?

    回答︰因為這是上帝向我們索取的感謝最主要的一部分,又因為上帝只將的恩典和聖靈賜給誠懇不止息地向祈求,並為此而感恩的人。

    一一七問︰蒙上帝悅納垂听的祈禱,有何特征呢?

    回答︰第一個特征是,我們從心里只呼求那在聖經里向我們啟示自己的真神,賜下命令我們向所祈求的;第二個特征是,我們徹底知道我們的缺乏和可憐,好在神聖尊嚴者面前自卑;第三個特征是,我們確實知道,我們雖然不配,卻必要因主基督的緣故听允我們的祈禱,正如在聖經中所應許我們的。

    一一八問︰上帝吩咐我們向求什麼?

    回答︰向求身靈一切的需要,就是主基督自己在教訓我們的禱文中所包含的。

    一一九問︰什麼是主禱文?

    回答︰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凶惡。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

    一二○問︰為何基督吩咐我們稱上帝為我們的父呢?

    回答︰就是要在我們禱告的開頭,心中喚起向上帝如孝子一般的尊敬和信靠,作為我們禱告的基礎;即上帝因基督已成為我們的父,凡我們用信心向所祈求的,比肉身父母必更不會拒絕我們。

    一二一問︰為何加上︰“天上的父”呢?

    回答︰為的叫我們對于上帝屬天的尊榮不存屬世之想,並且可以希翼從的全能獲得身靈的需要。

    一二二問︰第一祈求是什麼?

    回答︰“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那便是求主使我們正確地知道你,在你一切作為中尊大你,贊美你。在這些作為中你的權能,智慧,善良,公義,慈悲,和真理發出光來。又求主使我們的一生在思想,言語,和行為上不叫你的名受羞辱,而反得尊敬和贊美。

    一二三問︰第二祈求是什麼?

    回答︰“願你的國降臨。”那便是求主用你的道和靈管理我們,好叫我們常常更多服從你;求主保守並促進你的教會;求主敗壞魔鬼的作為,和凡抬高自己,敵對你的一切權力,以及一切反對你聖潔之道的詭計,直到你的國完全來到,在其中你是一切的一切。

    一二四問︰第三祈求是什麼?

    回答︰“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那便是求主使我們和眾人舍棄自己的旨意,並且毫不辯駁,把自己的旨意服從惟一善良的旨意;這樣人人可以完成他的職務和使命,如同天上的使者一般自願而真誠。

    一二五問︰第四祈求是什麼?

    回答︰“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那便是求主願意賜給我們身體的需要,叫我們知道你是眾善之源,你若不賜福,我們的顧慮,勞苦,以及你的恩賜都不能使我們得益,所以我們不再依靠造者,而惟獨依靠你。

    一二六問︰第五祈求是什麼?

    回答︰“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那便是求主願意因基督的血不將我們眾多的罪歸于我們這些可憐的罪人身上,也不將那老還沾在我們身上的邪惡歸于我們,正如我們在自己心里有了你的恩典,也完全願意真心赦免我們的鄰舍。

    一二七問︰第六祈求是什麼?

    回答︰“不叫我們遇見試探,但叫我們脫離凶惡。”那就是我們既然如此軟弱,不能一刻站穩,同時我們的死對頭魔鬼,世界,和自己的情欲不斷向我們進攻,求主願意用聖靈的能力保守我們,加強我們,好叫我們可以站穩,對抗仇敵,在這屬靈的戰爭中不倒下去,直到最後得獲全勝。

    一二八問︰你怎樣結束主禱文?

    回答︰“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那便是我們向你祈求這一切,因為你是我們的王,有權掌管萬物,你願意,也能夠將一切好處賜給我們,好叫你的聖名而非我們永遠得榮耀。

    一二九問︰“阿們”的意思是什麼?

    回答︰“阿們”意即︰必然真實如此。因為上帝必定願意听允我的祈求,多于我心里願意為這些事向所祈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