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十六世纪的信条 [三 安立甘宗信条]
    三安立甘宗信条

    改教运动所产生的复原教,除信义宗和改革宗以外,还有安立甘宗。这宗的改教以调和的精神及妥协的教义著称。先是路德的改教影响及于英国。英王亨利第八在信仰上虽然反对路德,倾向天主教;但他为求驱除教皇在英国教会的权势,取而代之起见,并为求抗拒教皇因惧西班牙王腓力第二而反对自己离弃腓力之姑和曾为本身之嫂的皇后迦他林(Catherine)之举,以便另娶其情妇波麟(Boleyn)起见,所以欢迎改教运动。他在位末期复趋反动,并于一五三九年发布六条(TheSixArticles)法令,恢复天主教信仰和法规,逼迫复原**。

    一五四七年爱德华第六继位,大主教克蓝麦(Cranmer)及其改革派得势,先废除六条,后完成爱德华第六的第一祈祷文(TheFirstPrayer-BookofEdwardⅥ)。由教会总会议和议院于一五四九年三月加以批准并发布,复于一五五二年完成修订的第二祈祷文,并由上下两议院于是年四月批准。经过这种崇拜的改革后,克兰麦便致力于教义的改革。他的四十二条(Forty-twoArticles)由总会议于一五五三年三月批准。惜乎爱德华第六旋即早崩,以致改教运动不能顺利发展。

    女王玛利继位,力图恢复天主教,逼迫复原教。前王在位所有改革建树一扫而光,克兰麦殉道,惟反动时期旅即终止。

    当以利沙伯女王在位时期(一五五八年至一六○三年),教会组织,崇拜,和教义的改革乃得以确立。大主教帕克尔(Parker)与其同僚承继前人功业,订正第二祈祷文而成公祷书(TheBookofCommonPrayer),于一五五九年四月由上下两议院通过使用,以后虽有些微修改,但在大体上成为永久和固定的形式。他又订正四十二条,以后由此而成为三十九条(Thirty-nineArticles)。他的一贯政策是维持国王至上原则,并使英国的复原教符合奥斯堡信条的教义,又为体谅反对派起见,保留了凡无迷信和神像崇拜色彩的古老仪式和习俗。他的这种政策使英国国教能够要求一五五五年的奥斯堡和约给予信义宗而非改革宗的特权。所以以利沙伯在位时,公祷书和三十九条的订正无伤于复原教的根本精神,不过删除了爱德华时代所有反信义宗的成分。但是在玛利朝逃难于日内瓦,而今返国的加尔文派改教人士,成了公祷书和三十九条的背后势力,留下了他们的影响。

    晚近于一八六五年有教士签署法令(ClericalSubscriptionAct)的制定,其程式如下:

    “我某某,严肃宣告:我赞同宗教三十九条,公祷书,和主教,会长,会吏的任命;我相信在它们里面所刊行英国国教的教义是符合圣经的;并且我在公共祈祷和施行圣礼时,除了将来由合法的权威所吩咐的以外,我只用公祷书中所规定的,而不用别的。”由此可见公祷书是和三十九条一样,在英国国教中有教义的价值;但是严格说起来,公祷书的性质多为崇拜的,礼仪的,加之它已译成中文,可资参考,故在此只作介绍便够了。

    安立甘宗除公祷书和三十九条外,有教义价值的文献还有由第一和第二讲道集合订而成的讲道集(Homilies)。

    第十二节三十九条

    安立甘宗道地的信条要算三十九条。大主教帕克尔与其曾参加订正公祷书的同僚,将四十二条大加修订,于一五六三年交付总会议,而经后者减为三十九条,然后予以批准。原来爱德华时代四十二条中的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二条否认复活已成过去,否认死者的灵魂与身体一同死亡或睡着不动,并否认世人至终都要得救,原是为针对重洗派的错谬而订立的;但如今情景变易,已无此种需要,所以将此三条省略。还有第三条论基督下到阴间,其中的一半,连彼前三章十八节的引注,也被省略。第二十八条论圣餐,略去带慈运理派色彩的一段――这一段否认主体无所不至(Ubiquity),以及基督体血临在圣餐饼酒中之说――,而代以短句说:“在圣餐中基督的身体仅是属天属灵地给了,取了,吃了,而在圣餐中领受并吃基督身体的工具乃是信。”这乃是把路德和加尔文的观点加以调和的结果。第二十条论教会的权柄,在原有“教会不可设立与圣经相反的礼仪”一句之上,加上“教会有权柄设立礼仪规条,并有决定信仰之辩论的权威,但是,”――此句后来成为激烈争辩的基础。

    那在一五六三年所通过并批准的条文,只是拉丁本的。这些拉丁条文由一五七一年的总会议加以订正,而成三十九条现有的形式。该时总会议收入那曾由以利沙伯为求避免与信义宗的主张相冲突,因而删去的,――但在帕克尔的原稿上本来有的,――第二十九条:论恶人领圣餐非吃基督的身体。同年总会议并将三十九条译成英文,并认英文本与拉丁文本有同样权威,不过若有问题发生,仍以拉丁本为准。再者,是年总会议和议院也都规定教士及宗教教师,必须签署认可三十九条。晚近如前所述一八六五年所制定的教士签署法令,也有同样的规定。

    三十九条除在英国国教处这种崇高的地位外,也通行于安立甘宗在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和墨西哥等传教区的教会,和在英属殖民地的教会,以及在苏格兰的教会。在美国的圣公会(ProtestantEpiscopalChurchintheUnitedStatesofAmerica)也接受它,惟略加修改,以符合美国的政教分离的情形。一八○一年该会所修改的三十九条与英国国教于一五七一年所订正的三十九条最主要的差异,就在略去第八条中的亚他那修信经一名,及第二十一条全条,并且另订三十七条。

    三十九条的订立是在改教运动极盛时期中信义宗和改革宗的信条,以及罗马教天特会议的信条订立之后,所以其内容从消极说,是反罗马教的,从极积说,是折中于信义宗和改革宗之复原教的。兹将其内容总括数点陈述如下:

    一,其论三位一体和道成人身的教义,是与改教时期其他复原教同属于大公教会的;而这些教义的陈述有一部分乃是依照着信义宗一五三○年的奥斯堡信条,和一五五二年的禹尔吞堡信条(WurtembergConfession)。

    二,其论自由意志,罪恶,和恩典的教义,是属于奥古士丁派的,所以与欧陆改教家,尤其信义宗改教家是一致的。

    三,这些条文拒绝罗马教的错谬和弊端,而凡关于圣经与遗传,因信称义,信仰与善功,教会,以及圣礼的数目诸教义所教训的,都与路德,慈运理,和加尔文所教训的相同。

    四,其论圣经,圣餐,和预定择选的教义,倾向于改革宗或温和的加尔文派。

    五,其论政治的部分,乃是以拉都派的(Erastian),主张政教合一,宗教当受国家支配,国王在政教上权威至上;不过那谓国王是“地上最高元首”的称号,业已放弃不用,而国王虽要求有英国国教的“主要统治者”地位,却无讲道和施行圣礼之权。

    六,第三十五条论讲道集一书,第三十六条论封立主教和会长,乃是纯粹安立甘宗的。

    三十九条载于公祷书中,该宗认为前者是应照后者的整个教义加以解释的。

    以下的译文参照了卫理公会法规中的“要道”二十五条,以及彭彼得著基督教思想史中的“圣公会要道三十九条”。

    参考书

    章文新:卫理公会法规,二一至二九面。

    喜渥恩:信条学,一八三至一九九面。

    彭彼得:基督教思想史,三○九至三一七面。

    Curtis,op.cit.,pp.180-184.

    Gumlich,ChristianCreedsandConfessions,p.32.

    Schaff,op.cit.,vol.I,pp.615-654;vol.Ⅲ,pp.486-516.

    Shepherd,TheOxfordAmericanPrayerBookCommentary,pp.601-611.

    Walker,AHistoryoftheChristianChurch,pp.410,414,415,495.

    三十九条(一五七一年订定)

    第一条论信三位一体神

    只有一真活神,是无始无终,无形无像,无情无欲的,具无穷权能,智慧,良善,为有形无形万物的创造者保存者。在这独一神里面有同体,同权,同永恒的三位,即圣父,圣子,圣灵。

    第二条论道或神子真成为人

    圣子即圣父之道,自永恒由圣父所生,为永恒之神,与圣父同体,在蒙恩的童贞女腹中取了人性,有祂所具之体:因此,有二种纯全之性,即神性人性,联为一体,永不分离,是一基督,真神亦真人;祂实在受难,被钉在十字架上,死了,葬了,使祂的父向我们和好,并作牺牲,不仅赎人原罪,而且赎人本罪。

    第三条论基督下到阴间

    基督既为我们死了,葬了,我们也当信祂下到阴间。

    第四条论基督复活

    基督确系死而复活,复取其身体,包括骨肉及为完整人性所必具的一切;祂具备此人性升天,坐在那里,俟至末日复临,审判世人。

    第五条论圣灵

    圣灵自圣父圣子而出,与圣父圣子同体,同权,同荣,亦即永恒之神。

    第六条论圣经足以使人得救

    圣经包含得救的要道,所以凡未载于圣经,或未为圣经所证明之道,即不必信为或视为得救的要道。

    所谓圣经,即是我们承认为新旧约内的正典诸书,其权威,教会从未置疑。

    兹将旧约正典书目胪列于后:

    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约书亚记,士师记,路得记,撒母耳记上,撒母耳记下,列王纪上,列王纪下,历代志上,历代志下,以斯拉一书,以斯拉二书,以斯帖记,约伯记,诗篇,箴言,传道书,雅歌,四大先知书,和十二小先知书。

    此外还有别的书,教会用作生活楷模和教训而诵读,但不用它们去建立教理。它们乃是:以斯拉三书,以斯拉四书,多比传,犹滴传,以斯帖补编,智慧书,便西拉智训,巴录书,三童歌,苏撒拿传,比勒与大龙,玛拿西祷言,玛喀比传上卷,玛喀比传下卷。

    至于新约诸书,一如大家所接受的,我们也接受,并认它们为正典。

    第七条论旧约

    旧约与新约并不冲突,因二约皆言兼为神为人,在神人间作惟一中保的基督,将永生赐给人类。因是那说旧约时代父老只盼望暂时的应许,乃是不可听信的。神藉摩西所晓谕的律法,其有关乎仪礼的,基督徒虽无义务遵守,而其中的政训也不必为任何政府所接受,然其有关道德的诫条,任何基督徒都当顺从。

    第八条论三信经

    尼西亚信经,亚他那修信经,和通称的使徒信经,我们都当信奉,因为它们可以由圣经最确实的证据所征实。

    第九条论原罪

    原罪并不是效法亚当所犯的罪(如伯拉纠派所妄言的),而是人人本性的败坏,为亚当后裔生来便有的;因此人远离原义,本性倾向恶,私欲常与圣灵交战,所以凡生在世上之人的原罪都是神所恼怒,理当受罚的。这本性的传染病也还存留在重生者里面,因此肉体的情欲,在希腊文称为弗罗内马撒尔珂斯(φρóνημασαρκοξ),(有翻作自逞智慧的,有翻作随从血气的,有翻作纵情恣欲的,有翻作体贴肉体的),不顺服神的律法。凡信主受洗的,虽不被定罪,然使徒保罗说,邪情私欲都是属乎罪恶的。

    第十条论自由意志

    亚当堕落以后,人的处境,势不能藉自己的力量,和善工回心转意,信奉神,祈求神。若非神藉基督所赐之恩,先临到我们,使我们有一善念,并与我们同工,我们便无能力行神所悦纳的善。

    第十一条论称义

    我们在神面前得称为义,只因信我们救主耶稣基督的功德,而非因我们自己的善行,或功劳。因此只因信称义乃是极其有益,最足安慰人心的教理,这在讲道集中“称义讲辞”中较为详细阐明了。

    第十二条论善功

    我们称义之后,因信仰而生的善功,虽不能除去我们的罪恶,也不堪受神严格的检察,然因基督之故,得以蒙神悦纳,且必从真诚活泼的信仰产生出来;我们观善功即知其信仰之活泼,正如观好果而知好树。

    第十三条论称义前的善功

    人未受基督恩典,未蒙圣灵感化,所成就的善功,既不是因信耶稣基督成就的,就不能得神的喜悦,也不能使人配接受恩典,或(如经院著作家所说)配得相当的恩典;反而它们既不是照着神的旨意和命令成就的,未免仍是属于罪恶的。

    第十四条论分外功德

    人若自夸说,在神所命之外有分外功德,便未有不是狂妄不敬的,因人以此自称,不但尽了本分去事奉神,而且为着祂超过了本分所要求的;殊不知基督明明地说,你们做完了一切所吩咐你们的,只当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

    第十五条论惟独基督无罪

    基督真取了人性,凡事与我们一样,只是没有罪,祂的身灵都是没有罪的。祂来到世间,仿佛无疵的羔羊,一次献上己身为祭,除去世人的罪,而(如圣约翰所说)祂自己并没有罪。但我们虽然受了洗,在基督里重生了,仍是多有罪过的;我们若说没有罪,就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里头了。

    第十六条论领洗后所犯的罪

    那在领洗后故意犯的死罪,并不都是那得罪圣灵和不可赦免的罪。因此凡领洗后陷在罪里的,仍准其悔改。我们受了圣灵后,可能辜负神恩,陷在罪里,但因神恩仍可改过迁善。所以,如有人说,人领洗后今世决不能再犯罪,或说,人犯罪后,虽诚心悔改,也不能得赦免,这些话都应受谴责。

    第十七条论预定和拣选

    预定得生是神的永恒目的,按此目的祂在创世以前用祂隐秘和恒常的意志规定要救那些由祂在基督里从人类中所拣选出来的人,脱离咒诅刑罚,并藉基督引导他们得永远的拯救,使他们归于自己,如同贵重的器皿。所以凡蒙神这样大恩的人,照着神旨,到了定规的时候,必蒙圣灵感召;他们因恩典而顺服召命;他们白白地得称为义;他们被接纳作神的义子;他们得以有祂独生子耶稣基督的形像;他们敬虔地行善,最后靠神的慈悲,得享永福。

    凡心里受基督的灵感化,克制肉体情欲及其肢体,专心仰望天上之事的虔诚人,若恭恭敬敬默想那在基督里的预定,和蒙拣选的道理,便满有甜蜜,美妙,和不可言喻的安慰,因为他们默想这道理,就大大坚固他们因基督得享永远拯救的信心,激发他们对神的爱心。凡好奇的,顺从情欲的,没有受基督的灵感化的人,若时常想念神的预定,就必对他们大有损害,因为魔鬼藉此必使他们陷入灰心绝望中,或陷入极其败坏,危险无异于灰心绝望的不洁生活中。

    再者,圣经上传述神的应许是怎样,我们就应当怎样听信,并且我们所行所为,都当遵奉圣经所指示的神旨而行。

    第十八条论惟靠基督之名永远得救

    若有人胆敢说:无论人信什么理,奉什么教,只要他能按着所信的理,和自然之光奋勉而行,就可以得救;那么这话便该受谴责,因为圣经上明白指示,人惟靠耶稣基督之名,才可以得救。

    第十九条论教会

    凡是诚心相信的人,聚集成会,传讲神的正道,遵守基督的命令以施行圣礼,不遗弃圣礼中的要事,那么这会便是基督有形的教会。

    昔时耶路撒冷的教会,安提阿的教会,亚力山太的教会,陷在错谬里,罗马的教会也陷在错谬里,不仅是在礼仪上,也是在信仰上。

    第二十条论教会的权柄

    教会有权柄设立礼仪规条,并有决定信仰之辩论的权威,但是,教会不可设立与圣经相反的礼仪,也不可讲解一处经文的意义,与其他经文相违。所以教会虽是圣经的见证者保守者,然它所颁布的,既不当与圣经相反,也不当强人相信圣经以外的任何教义为得救所必须的。

    第二十一条论公会的权威

    公会未奉君王命令和意旨不可召开。它们既得以召开(它们既是人的会,一切的事并非都为神的灵和话所统治),它们可能错误,并且有时错误了,甚至在属于神的事上也错误了。所以,它们规定为得救所必须的事,除非得以证实是从圣经来的,便既没有力量,也没有权威。

    第二十二条论炼狱

    罗马教关于炼狱,解罪,跪拜圣像,崇敬遗物,并祈求圣徒的教理,均属虚构,不但经训无据,反大背乎圣经。

    第二十三条论牧养在会众中

    人未先合法地被选召派遣,而擅自在会中讲道,或施行圣礼,乃是不合法的。而凡由会众中禀有选召并派遣人到主葡萄树之权者所选召的人,便是我们应当认为合法地被选召派遣的人。

    第二十四条论会中宜用人所懂的语言

    凡在教会率众祈祷,或施行圣礼,用人所不懂的语言,这是显然违反圣经和初期教会之习俗的。

    第二十五条论圣礼

    基督所设立的圣礼,不仅是基督徒信奉基督的符号,也是神对我们的恩典和善意确实的凭证,及有效的表象,祂用圣礼在我们里面潜移默化,不仅激发,而且加强坚定我们对祂的信仰。

    主基督在福音书中所设立的圣礼有二,即洗礼,和圣餐。

    至于通常所谓圣礼,即坚信礼,忏悔礼,授圣职礼,婚姻礼,临终膏油礼,皆不得算为福音的圣礼,因为它们一部分是由于误解使徒之意而来,一部分虽是圣经所许可的生活常态,可是并没有像洗礼和圣餐圣礼的性质,因它们没有神所设立的有形表象或礼仪。

    基督设立圣礼,原非供人观望,或肩抬示众,而是要我们合宜使用。圣礼对配领受者才发生健全的影响或作用;凡不配领受者是自取刑罚,有如圣保罗所云。

    第二十六条论会长不善无碍圣礼的功效

    虽然在有形教会中恶人常与善人相混,并且有时恶人操讲道和施行圣礼之权,可是他们行这些事既非奉自己的名,而是奉基督的名,受祂的委任和权威,所以我们可以从他们听道,领受圣礼。人若用用信仰正当地领受圣礼,施礼者虽然是恶的,基督圣礼的功效并不因此而被废掉,神的恩典也不因此而被减少;因着基督的设立和应许,它们虽是由恶人施行,却仍是有效的。

    然而,教会的法规要求对邪恶的会长加以审查,由知道他们罪过者加以控告,最后,既查出罪愆,便经公正的判断把他们革职。

    第二十七条论洗礼

    洗礼不仅是宣认圣教的表记,以及基督徒因此而与未受洗者有所区别的标识,也是重生或新生的表记。藉洗礼,如同藉着一个工具,凡合法领洗的人,就被连接在教会上。我们藉圣灵罪得赦免,并被收为神之义子的诸应许,都在洗礼中有形地得了印证;这样,信仰得以坚定,又因向神的祈祷,恩典越发增多。

    小孩洗礼是与基督设立洗礼之意极其相合,必须保存在教会中的。

    第二十八条论圣餐

    圣餐不仅是基督徒应彼此相爱的表记,而且是基督受死赎罪的圣礼。凡合法用信心领受的,吃那擘开的饼,便是领受基督的身体,喝那祝谢的杯,便是领受基督的血。

    圣餐化质说(即饼酒变质)不但不能取证于圣经,实乃违反圣经的明文,**圣礼的本旨,并且产生许多迷信。

    在圣餐中基督的身体仅是属天属灵地给了,取了,吃了,而在圣餐中领受并吃基督身体的工具乃是信。

    基督设立圣餐,并未命人将饼酒存留,抬来抬去,或高举,或崇拜。

    第二十九条论恶人领圣餐非吃基督的身体

    恶人和没有活泼信仰的人,虽显然用口吃喝(如圣奥古士丁所说)圣餐的饼酒,却决不是领受基督,他们吃喝这么大之事的表记或圣礼,乃是吃喝自己的罪。

    第三十条论饼酒皆当分给平信徒

    主的杯不可不分给平信徒,因为按基督的安排和命令,圣餐的饼酒皆当同样分给一切基督徒。

    第三十一条论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已完成的祭

    基督一次献身为祭,便全然救赎了普天下人的原罪本罪;救赎人罪,并无别法,只有此法。因此,通常所谓行弥撒礼时,神甫将基督献祭,以赎已死未死者的痛苦罪愆,这乃是亵渎的妄谈,危险的欺诈。

    第三十二条论会长婚娶

    神的律法并未命令主教,会长,会吏许愿抱独身,或禁绝婚娶。所以他们如认娶妻对敬虔最为有益,即可各听其便,一如其他基督徒娶妻,是同样合法的。

    第三十三条论待被逐出教会之人

    那由教会按着教律明令逐出教会的人,应当由全体信徒看为外邦人和税吏一样,直到他显然懊悔,与教会复和,由教会中有权柄的审判者再接入教会。

    第三十四条论教会的遗传

    各地的遗传和礼仪不必尽同,或十分相似,因为它们历来便非一律,并且可随国度,时势,民俗而变易,只要所规定的,不与圣经相背。凡因私见故意公然破坏本教会所有不违反圣经,而又为共同权威所制定所批准的遗传和礼仪者,当公开被斥责(使他人知所儆戒)为违犯教会公共秩序,损害官长权威,并伤损软弱弟兄的良心者。

    各国教会有权制定,变更,或废除那仅凭人的权威所制定的教会礼仪,只要凡事是都为造就人而行。

    第三十五条论讲道集一书

    第二讲道集-―其讲题目开列于本条之下――实在是包含着纯正教理,为这些时代所需要的,正如爱德华的时代所订第一讲道集一样;所以我们认为它们应由牧师在教堂里殷勤明朗地宣读,使众人明了。

    第二讲道集中的讲题为:一,论教堂的正当使用。二,反神像敬拜。三,论修缮清理教堂。四,论善功:首论禁食。五,反贪食醉酒。六,反奇装艳服。七,论祈祷。八,论祈祷时地。九,论当众祈祷并举行圣礼当用听众了解的言语。十,论尊重圣经。十一,论周济。十二,论基督诞生。十三,论基督受难。十四,论基督复活。十五,论配领基督体血的圣礼。十六,论圣灵的恩赐。十七,升天节前三日祈祷日(Rogation-days)讲辞。十八,论婚姻。十九,论悔改。二十,反懒惰。二十一,反叛逆。

    第三十六条论封立主教和会长

    封立大主教,主教,并按立会长和会吏的仪文,就是晚近在爱德华第六的时代所订,并于那时由议院的权威所批准的,实在包含着这种封立和按立的一切要事;它也是没有迷信,或邪恶的。所以,自从上述爱德华王第二年,直到如今或以后,凡照着此仪文礼节封立或按立的,我们宣布他们都是正当合法地受了封立和按立的。

    第三十七条论国家长官

    女王在英国及她的领土内有超群的权柄,凡这国度里的产业,无论是教会的或国家的,其主要掌权皆属之,此权既不是也不当受制于任何国外的管辖。

    我们将主要掌管权归于女王之举,触怒了若干诽谤者的心;但我们并不将讲道和举行圣礼之权给予国王,这件事也由我们的女王以利沙伯近来所颁布的谕令极其明显地证实了。但是我们在圣经中看出,皇室的特权常由神亲自授予敬虔的国王,那就是,他们应当掌管上帝所托付的一切产业和位阶,无论是教会的或国家的,并用剑约束顽梗和作恶的。

    罗马的主教在英国无管辖权。

    英国的法律可以用死刑处罚作奸犯科的基督徒。

    基督徒奉长官的命令武装作战,是合法的。

    第三十八条论基督徒的货财非公有

    基督徒的货财,就其主权而言,并不是如若干重洗派所妄言为公有的。然而凡有货财者,应慷慨按其能力周济贫穷。

    第三十九条论基督徒起誓

    我们既承认主耶稣基督与使徒雅各禁止信徒轻易起誓,便可推断基督教并不禁止起誓,反倒当受官府命令,为信义起见,必须起誓时,就可按照先知教训,合乎正义,见识,和真理而起誓。

    第十三节讲道集

    讲道集是由第一讲道集及第二讲道集而成。从年代上说,第一讲道集是爱德华第六在位时代改教的最早著作。克兰麦于前王亨利第八在世时便已着手预备此集,但故意不予发表直到亨利驾崩,便在百忙中与同人合作,于一五四七年七月底出版;由王的事务官于该年夏秋季巡视各主教区时,交给主教和副主教,并指定各教会牧者每主日宣读。它的目的是要使一般不学无术的教士和人民知晓改教的重要教义。克兰麦又为求使欧陆闻知,尽早至少使首五篇译成拉丁文。改教著名地施塔斯堡(Strasburg)对之特别感到兴趣,而改教家布塞珥(Bucer)也因此恭贺英国教会。

    总会议和议院在一五四九年批准并发布第一祈祷文时,也附带认可此一讲道集,并决定将其中讲辞分组,每次只念一组。此分组的讲道集于同年八月第一次出版。分组法并非按照理论或劝勉的自然段落而分,而是按照每一讲辞的分量而分,故不免有割断思路之弊。这些讲题附于一五五三年总会议所批准的四十二条中的第三十四条中,方被正式认可,而其教理则被认为是应当清晰易懂地向百姓宣读,为人人所接受的。

    一五五九年上下两议院所通过的公祷书中附带有此一讲道集,所以它也随着被认可,且也像公祷书一般,不仅重版,而且经过多少变更,使易于了解,但其中教义存旧。

    第一讲道集包括十二篇讲道辞,首五篇是关于教义,后七篇是关于实际生活。每次念一组,需时约一刻钟。它们的讲题为(一)劝人念诵并明了圣经,(二)全人类的悲惨,及因罪受永死,(三)人类惟靠基督我们的救主才能使罪恶和永死得救,(四)真实,活泼,基督教的信仰之简短宣言,(五)附属并符合于信仰的善行,(六)基督徒的仁爱,(七)反妄誓和伪誓,(八)人从上帝堕落何等危险,(九)劝人不怕死,(十)劝人守法服从执政掌权者,(十一)反**与不洁,(十二)反争竞与喧哗。以上第一和第三至第五篇的作者为克兰麦,第六篇的作者为班尔(Bonner),第二篇的作者为哈普菲德(NjcholasHarpsfield),第十一篇的作者为比根(ThomasBecon)。其余各篇不知作者为谁,不过第八及第九篇的作者或为利得理(Ridley),第十二篇的作者或为喇提美尔(Latimer)。在这十二篇之后附列拟将发表的讲题,因为克兰麦原来计划继续此项工作。但是后因玛利继位,他的计划非但未能实现,而且已成的讲辞也遭禁绝,由她命令以天主教讲道辞代替之,直到以利沙伯继位才卷土重来。

    第二讲道集大概由著名主教兼学者犹维(JohnJewel)所编。一五六三年它因它的讲题被录入三十九条中的第三十五条中,而得总会议认可。它也一如三十九条经过以利沙伯的修改。它在是年七月底前初版,有如第一讲道集,一时需求甚大,连续出版。

    一五七一年的总会议将第二十一讲辞“反叛逆”加入原有的二十个讲辞中,以制天主教对以利沙伯的阴谋。此二十一篇的题目已列于前三十九条的第三十五条中,兹不赘述。第一至第三,第七至第九,第十五,第十六,第十九诸篇的作者大概是犹维,第四篇的作者为革林答(Grindal);第五,第六篇的作者为毗金顿(Pilkington)。其他诸篇是从别处取材,例如第十篇从伊拉斯母的劝世文(Paraclesis),第十四篇从他维纳(Taverner)的书信(Epistles)取材。至于三十九条的第十一条中所谓“……在讲道集中‘称义讲辞’中较为详细阐明了”,颇令人奇异,因讲道集中并无此一专题。第二讲道集的讲辞比第一讲道集的较长,且也分组,每组约需半小时念完。

    两讲道集直到詹姆斯第一(JamesI)在位末其,即一六二三年,方首次并成一册,名为指定在教会宣读的讲道辞(CertainSermonsorHomiliesappointedtobereadinChurches)。

    以利沙伯为求对抗清净**的影响,曾以讲道集作为抵制,限制自由讲道,而多注重宣读讲道集中的讲辞。詹姆斯第一时清净**声势更张,国王也图藉讲道集予以遏止。

    因篇幅有限,我们在下面只能从每集中选择若干篇,略为介绍,以见一斑。兹从第一集中几全译第三篇论“人类惟靠基督我们的救主才能从罪恶和永死得救”,并节译第五篇论“附属并符合于信仰的善行”。从第二集中节译四篇。一为第二篇“反神像敬拜”。此篇为大主教帕克尔及其他主教约于一五六○年呈给以利沙伯的。正如在爱德华朝的起始,克兰麦论称义的紧要问题,用了三篇讲道辞,极其谨慎地予以阐扬,以致占去第一集中很大的篇幅;如今在以利沙伯朝的发轫,犹维对此轰动一时的神像敬拜问题,也尽力予以处理,以致此篇也占去第二集中很大的篇幅。二为第九篇“论当众祈祷并举行圣礼当用听众了解的言语”也为犹维反对罗马教而作。三为第十三篇“论救主基督受难”,作者大概是英国改教元老之一,内容充满纯朴和诚恳的精神。四为第十六篇“论圣灵的恩赐”,从体裁,辩论方法,论点处理,历史引证,特别是从教皇历史,圣书及教父的引语各方面看来,可以断定作者为犹维。

    参考书

    Griffiths,TheTwoBooksofHomilies,pp.vii-xxiii,24-35,48-65,167-179,352-367,416-428,453-460.

    TheEncyclopediaPritannica,articleon“Homily.”

    TheNewSchaff-HerzogEncylopediaofReligiousKnowledge,Articleon“Homilies.”

    人类惟靠基督我们的救主才能从罪恶和永死得救

    因为人人都是干犯上帝的罪人,又是破坏祂律法和诫命的,所以没有人能靠自己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人人必须寻求另外一种义,从上帝领受赦罪和饶恕。我们因上帝的慈悲和基督的功德用信仰所领受的这种义,蒙上帝看作,接受,并认可为我们全备的义。

    我们为求更完全明了这一层起见,应当时常记得上帝的大慈悲;当全世界因干犯律法而陷在罪中时,上帝就差遣祂的独生子我们的救主基督来到世上,为我们成全了律法,并且藉祂流出最宝贵的血,为我们牺牲赎罪,(似乎可以说)为我们的罪向祂的父献祭补偿,缓和祂对我们的罪所怀的恼怒。受洗而死婴孩的罪被这牺牲洗去,他们被带到上帝恩宠中,成为祂的孩子,和承受祂天国的。并且凡在受洗之后犯罪的,只要无伪地重新转向上帝,他们的罪也被这牺牲洗除,而一点不留着定他们的罪。这就是圣保罗所说的称义(罗3:20,22,24;加2:16。译者按:引经只载章节,而不登录,以省篇幅,本讲辞以下仿此)。

    虽然称义是白白赐给我们的,可是它临到我们,并非是不付代价的。

    ……上帝……将公义和慈悲互相协调。祂既不是用祂的公义把我们定罪,使我们受魔鬼和地狱永远的束缚,不蒙怜悯,永远没有补救,也不是因着祂的慈悲而抹煞公义,不付公平赎价,便救赎我们;祂乃是将无穷的慈爱和正直的公义双管齐下。祂把我们从以前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不需我们付赎价,——这是我们所不能付的——这就向我们显出了祂的大慈悲。既然祂不需我们自己付,祂便为我们预备了赎价,即祂自己最亲爱的儿子耶稣基督的圣身体和宝血;祂除付赎价外,又为我们完成了律法。所以上帝的公义和慈悲联合起来,完成了救赎的神秘。圣保罗在罗马人书第三章讲论上帝的这种公义和慈悲互相联合(罗3:23—25;又10:4;8:3—4)。

    在以上这些经文中,使徒保罗特别提及我们称义的三件必须并行之事:在上帝一方面是祂的大慈悲和恩典;在基督一方面是义,即向上帝补偿的义,或说祂藉献身流血为我们的救赎付代价,并全守律法;而在我们一方面是对耶稣基督之功德存真实和活泼的信仰;这信仰还不是我们自己的,而是上帝在我们里面作成的……所以上帝的恩典,在我们的救赎上,并不排除上帝的义,而只排除人的义……所以圣保罗于此论到人称义所说的……乃是说一种真实和活泼的信仰;然而信仰是上帝的恩赐,而非人在上帝以外的行为。可是,信仰并不排除悔改,希望,爱心,以及对上帝所存的敬畏心。它们是在每个称义的人里面与信仰联合的;但信仰把它们排除于使人称义的功能以外。所以它们虽然都在得称为义的人里面,可是它们都不使人称义。信仰也并不排除我们善行的义,就是我们后来由于责任感必须向上帝所行的(因为我们一生极其需要行圣经所吩咐的善事,以服事上帝);但信仰否认我们藉行善可以臻于善。因为我们所能行的善,都是不完全的,所以不能藉些配称为义……基督现在是凡真信者的义。祂藉祂的死为他们付了赎价。祂一生为他们成全了律法。所以现在是每个真基督人是在祂里面,并且藉着祂可以称为全守律法的;因为凡他们的软弱所不及之处,基督的义已经补足了。

    第二组

    ……约言之,保罗一切辩论的总结便是:假如义是出于行为,便不是出于恩典;假如义是出于恩典,便不是出于行为(罗11:6)。众先知也为此作见证,正如彼得在使徒行传第十章所说的(徒10:43)。

    一切希腊和拉丁教父也说,惟有藉在基督里这真实和活泼的信仰才得称义。我要特别提到希拉流(Hilary),巴西流(Basil),安波罗修(Ambrose)。圣希拉流在对马太福音的解释上明说:“惟独信仰使人称义”(注一)。圣巴西流是希腊教父,他这样写道:“当人不自以为义,反倒自知缺少真义,并且惟独靠在基督里面的信仰称义,便在上帝里面有满足的快乐。”他说:“保罗以藐视自己的义为荣,而盼望由信仰而来的上帝的义”(注二)。这些就是圣巴西流之言。圣安波罗修是拉丁教父,他如此说:“上帝的旨意就是叫凡信基督的不因行为而单因信得救,白白地罪得赦免”(注三)。我们应当殷勤省察这些话……

    这一类说我们称义白白地单因信,不在乎行为的话,我们也常从最优秀的古代作家读到。除以前所提的希拉流,巴西流,安波罗修之外,有俄利根(Origen),圣屈梭多模(Chrysostom),圣居普良(Cyprian),圣奥古斯丁,坡色拔(Prosper),厄科门尼尔(Oecumenius),阜丢斯(Photius),伯尔拿(Bernardus),安瑟伦(Anselm),以及其他许多希腊和拉丁作家。可是,我们单因信称义的这句话,并不是说,在人里面只有称义的信仰,而在任何时间都无真悔改,希望,爱心,战兢,和对上帝的敬畏心……

    这种信是圣经所教训的。这是基督教的坚固磐石和基础。这教理基督教会的古代作者都批准了。这教理是表扬促进基督的荣耀,而**人的虚荣。凡是否认它的,不能算为真基督徒,也不能算为表扬基督荣耀的,乃是基督及福音的仇敌,表扬人之虚荣的。

    ……惟恐有人误解此教理而陷入错谬,我要明白简短地将那对它的正确了解宣讲出来,好叫人不自以为可以放纵肉体的私欲,或藉此犯罪,或度更不敬虔的生活。

    首先你要明白……称义不是人的任务,而是上帝的任务。因为人不能用自己的行为使自己部分地或全体地成为义。那主张人可以用自己的行为除去自己的罪,使自己成为义的,乃是那敌基督者为求反对上帝所能激起的最大的高傲和专擅。但称义只是上帝的任务;并非是我们向祂作的,而是我们从祂接受的;不是我们给祂的,而是我们从祂领受的,是由于祂白白的慈爱,并由于祂所疼爱的儿子,我们独一的救赎主,和使我们称义者耶稣基督的惟一功德。所以,我们是白白因信称义,而不计行为。我们惟独在基督里因信称义之教理的真谛,不是说,相信基督是我们自己的作为,或说,我们里面对基督的信仰使我们称义,并使我们配得着义;因为那么样更是算我们自己靠自己里面的某种行为或德行得以称义了。但其真实的了解和意义乃是:虽然我们听信上帝的道,虽然我们有信,望,爱,悔改,以及对上帝的敬畏心,并努力行善,可是我们必须弃绝我们的信,望,爱及其他德行和善行,那就是不把我们已行,要行,或能行的,作为我们的功德,而把它们看为太软弱太不够,太不完全,太不配得赦罪和称义;所以我们必须只信靠上帝的慈爱,以及上帝的儿子我们的大祭司和救主基督耶稣为我们在十字架上一次所献的祭,去取得上帝的恩典和赦免。我们不只是在洗礼中原罪得赦免,而且在洗礼后所犯一切的罪也得赦免,――假如我们真悔改,并无伪地再归向祂。因此,正如圣施洗约翰虽是那么有德行和虔诚的人,可是在这件赦罪的事上,还是引人离开他自己,而指引人来到基督那里,对他们说:“看阿,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1:29);照样,活泼的信仰虽是何等伟大,何等虔诚的行德,可是它也引人离开它本身,而指引我们来到基督面前,惟独靠祂罪得赦免或称义。所以,我们在基督里的信仰好似这么对我们说:不是我,而只是基督除去你的罪;并且为此我差遣你惟独到祂那里,你要弃绝你一切善良的德行,言语,思想,和行为,并且惟独信靠基督。

    第三组

    ……现在你要听基督人对上帝的任务和责任,即在我们一方面,我们应当怎样报答上帝伟大的慈悲和良善。我们受洗或称义之后,我们的任务并不是虚度此生,闲懒不结果子,毫不关心我们为荣耀上帝,并为造福邻舍所行的善事,是何其稀少的:在我们作基督肢体之后,我们的任务更不是倒行逆施,作魔鬼的肢体,按照他的诱惑和世界与肉体的建议去行的……那没有悔改,产生恶行,或不结善果的信仰,并不是正当的,纯洁的,活泼的信仰,而是一种呆板的,鬼魔的,虚假的,不真实的信仰,正如圣保罗和圣雅各所称呼的。因为甚至魔鬼也知道,也相信:基督是为童女所生;禁食四十昼夜,没有吃喝;行了各种神迹;并自称是上帝。他们也相信基督为我们受极痛苦的死,救我们脱离永死,并且第三天从死复活,升了天,坐在上帝的右边,并且在世界的末了还要再来审判活人死人。魔鬼相信我们的这些信条;他们也相信新旧约全书所写都是真的:他们虽有这信仰,仍不过是鬼魔,处在可咒诅的地位,缺少基督教的真信仰。因为正当的,真实的,基督教的信仰,不仅相信圣经和以上所说信条是真的,也信靠上帝慈爱的应许,靠基督得免永远沉沦;随而产生一颗爱心,服从祂的命令。基督徒的这种真信仰,魔鬼既没有,那在外表上用口头宣认,领受圣餐,参加礼拜,及其他在外表上像基督徒,却在生活行为上完全相反的人也没有……

    所以,结论乃是:上帝既然不计较我们的不配,慈爱地施给我们无穷的惠益,祂既然由于无穷的良善,不仅从无创造我们,从卑贱的泥土中抬举我们,使我们的灵魂与祂类似,并且,祂既然当我们被判处地狱和永死时,赐下祂自己的儿子(即永恒和不灭之神,与祂自己同权同荣),道成肉身,取了我们这必朽杯的人性,及其软弱,又为我们的过犯在人性中受极其耻辱和极其痛苦的死,为的使我们称义,恢复永生;祂便也使我们作祂亲爱的儿女,作祂独生子我们的救主基督的弟兄,并作那永远同祂承受永恒天国的。我们若对上帝这些伟大和慈爱的福分深加省察,我们既不会闲懒不行善事,也不会趋于作恶;反之,如果我们不是自暴自弃的,不是心比石还硬的,这些福分便要感动我们将全意,全心,全力奉献给上帝;用诸般善行服事祂,一生服从祂的诫命;在凡事上尊荣祂,而非我们的官感快乐和虚耀;并时刻警醒,惟恐在言语,思想,或行为上故意干犯这样一位慈悲的上帝和仁爱的救赎主。我们若对上帝的这些恩赐,深深加以思量,我们便要为祂的缘故,时常准备帮助邻舍,并且照我们里面所有的,努力学习向人人行善。真信仰的果实乃是:我们照心里所存的,向人人行善;并且在凡事上促进那作我们成圣,称义,拯救,和救赎惟一源头的上帝之荣耀。但愿荣耀,颂赞,和尊贵归于祂,世世无穷。阿们。

    注一:Fidesenimsolajustifiat.Hilar.Pictav.Comment.InMatth.C.Ⅷ,ξ6;Opp.646D,ed.Paris,1693.

    注二:Basil.Homil.XX,DeHumiliatae,ξ3;Opp.Ⅱ,158E.

    注三:Ambros.Opp.Ⅱ,Append.112D.

    附属并符合于信仰的善行

    这篇讲辞揭橥善行的三个真理:一,信仰决不是闲懒不产生善行的;二,善行除非建立在信仰上,决非真善行;三,上帝所悦纳的善行,是圣经所吩咐的,尤其是上帝的诫命。作者指出天主教迷信的习俗并不是圣经所吩咐的,所以不是善行。他说:

    “愿荣耀归于上帝,祂光照祂信实的仆人,最著名的前王亨利第八,叫他知道祂的道,存诚恳的爱慕心,以求荣耀祂的,并撒去那敌基督者所发明,属于迷信和法利赛人的派别,就是反对上帝的真道和祂至尊名的荣耀的一切派别,正如祂将同样的精神给予最尊贵的,著名的王约沙法,约西亚,和希西家一般。愿上帝给我们大家――女皇殿下的顺民――吃用上帝之道甜美可口的粮食,并照基督的命令防避虚伪宗教的,一切属法利赛人的,和教皇的酵。这酵虽在上帝面前是极其可憎的,违反上帝的诫命和基督的真纯宗教的,却被他们誉为最虔敬的生活,和至高的完全;好似遵守人的法度,遗传,和誓约,比遵守上帝的圣洁诫命还要虔敬,还要完全一般。”

    此篇讲辞结论中劝人遵守上帝的诫命,并简短陈述上帝的诫命。它的结语乃是:

    “你这样一生勤劳遵守上帝的诫命——上帝纯洁的,主要的,和当得的尊荣存在于其中,你若用信心遵守它,上帝已命定这是往天必由之道——照基督的应许你决不会达不到那有福的永生,反要同上帝享永远的荣耀和喜乐。但愿颂赞,尊贵,和权柄归于祂,世世无穷。阿们。”

    反神像敬神

    本篇讲辞分三部。第一部搜集并说明圣经上反对偶像敬拜的诫命。第二部描写神像及其敬拜逐渐引入天主教的历史。第三部考验并驳斥天主**为神像辩护的论点。作者总览教会史,驳斥天主**所持讲道能够防止神像不正当的用处之说,而表明神像一经纳入教会,讲道并不能够防止神像敬拜。

    “……因为讲道起初很是诚恳,随后逐渐失真,以后趋于腐化,且至终废弃,而由人的造作潜入取而代之。在另一方面,神像在基督徒中间,起初照故事画出来,颇有意义;后来浮雕,用木,石,石膏,及金属造成。它先只被收藏于私宅;后及潜入教堂和殿宇,先有绘像,后有雕像。起初它们固无人敬拜,但不久便为愚民敬拜,正如罗马的主教贵钩利达马尔克斯的主教薛理努(Serenus,BishopofMarcelles)书信中所表现出来的。薛理努对受敬拜的神像加以捣毁焚烧;贵钩利虽认为可容其存在,但认为若加以敬拜,乃是可憎的;他又同如今所主张的一样,认为将上帝的道教训人,可以阻止神像敬拜,正如他在该书信中劝薛理努教训人的。不过我请你省察,是贵钩利的意见较优,还是薛理努的判断较优;因为经验逐渐驳斥了贵钩利的意见。因为虽有贵钩利的著述和别人的讲道,神像一经公然立在殿里和教堂中,愚夫愚妇便成群加以敬拜;终至有识者也同流合污。在第二尼西亚大会,主教和教士们竟也规定神像应受敬拜。因着这些拌脚石,不仅无知无识的,而且有学问聪明的,不仅人民,而且主教,不仅羊群,而且牧人,(他们理当是正路的向导,黑暗中的亮光),都被神像的魅力弄瞎了。他们是瞎眼领路的,一同跌入可咒诅偶像敬拜的陷阱中。全世界沉溺于其中,直到现代约有八百年之久,可谓是无人予以攻击。这是贵钩利的命令所产生的结果。薛理努的办法若被采纳,便决不会有此祸患,而一切偶像和神像便早已绝迹了;因为无人敬拜那种无有的……所以我断言,一个小城或一个小国设置神像于殿宇和教堂中,藉对上帝的真道和救主基督的纯正福音诚恳和不息的宣讲,或可避免偶像敬拜于一时;但神像一经设立在殿宇和教堂中,任何大国不能长久免于偶像敬拜,全世界更是不能。敬畏上帝者不仅是要尊重自己的城市,国家,世代,和其世代的人,也是要为万方,万世,和万代人的拯救提高警觉的;他们至少是不将这种已由经验证实为败坏世界的拌脚石和陷阱,置于其他国人和世代之前的。”

    论当众祈祷并举行圣礼当用听众了解的言语

    作者首先说明公祷和圣礼是什么。他对圣礼的说明如下:

    “现在你要听救主基督一共设立了几个圣礼,是应由基督徒合时合法地继续遵行,并照着救主基督设立它们的目的去领受的。论到圣礼的数目,若照圣礼的定义,只将那具有新约所显然吩咐的有形记号,又具有与记号相联系,白白使人罪得赦免,成为圣洁,并接连在基督里的应许之礼才算为圣礼,那么圣礼便只有两个,即洗礼和主晚餐。因为告解礼虽有赦罪的应许,可是照着新约明显的话,它并没有与此应许相联系的有形记号――按手。因为这有形的记号(按手),新约并未显然吩咐使用于宣赦中,如在洗礼和主晚餐中所用的记号一样;所以告解礼不像洗礼和圣餐一样是圣礼。虽然按立牧师具备有形的记号和应许,可是它缺乏圣礼所有赦罪的应许。所以它和任何所谓圣礼都不像圣洗和圣餐一般真是圣礼。但就广义而言,圣礼一名可以应用于任何表示圣事者。按照这种字义,古代作家将此名称不仅应用于从前一般认为是……七圣礼中的其他五个礼上,也应用于其他各种各色的礼仪,如抹油,洗脚,等等礼上;但他们并不以之为圣礼,与上述两个圣礼同类。所以圣奥古斯丁权衡此字的真谛和定义,在给雅努雅流(Januarius)的信中,又在基督教教义第三书中,倡言基督徒的圣礼既是‘意义深长的’,也是‘数目稀少的’;并在此两处明显提到两个圣礼――圣洗和圣餐。虽然英国教会在这两个之外,命令保留了其他若干礼仪,即有关教牧的体制,婚娶,小孩坚振礼的信仰考问,教会的祈祷,以及访问病人,为之祷告等等礼仪;但是它不把它们看为圣礼,如同圣洗和主晚餐一般,而把它们看为基督教会所必须有的虔敬生活,因此是配由会众的行动和教职的庄严施行出来的,或是把它们定为足以使基督教会得教育,安慰,和训诲的礼。”

    此后作者表明公共崇拜当用普通人所懂得的言语举行,而不当用不懂得的言语,即天主教所用的拉丁语举行。

    论救主基督受难

    此讲辞开头便表明基督受极大痛苦和死,乃是因我们的罪。于是作者劝人说:

    罪人阿,你想到这,内心岂能不战栗么?你能安静地听着,良心泰然,不觉伤心么?基督为你受苦,你竟对祂无动于中么?当基督挂在十字架上断气,圣经证明“殿里的幔子裂为两半,地也震动,磐石也崩裂,坟墓也开了,并且死人的身体起来;”难道世人的心毫不受感动,去记念祂为我们的罪被犹太人多么残酷地虐待了么?难道人要显明自己的心比石还硬么?罪人阿,你要把钉死的基督记在心上,放在眼前;要在想像中看到祂的身体直伸伸地挂在十字架上,祂的头戴着尖锐的荆棘,祂的手足被钉子穿透,祂的心被长枪刺开,祂的肉被鞭子打烂,祂的额流出水与血;试想像你听见祂现在用难受的悲哀向祂的父呼叫说:“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为什么离弃我了?”祂受这一切的苦,毫不是因祂自己该当的,却全是为了你的罪,你能看到这惨象,听见这悲号,而不流泣么?唉,人类竟将上帝永恒之子置于这样的痛苦!唉,我们竟是那叫祂死的,竟是祂被定罪的唯一原因!我们岂不当喊叫说,哀哉,我们犯了罪么?

    我的弟兄们阿,让那钉十字架基督的像,常印在我们心里;让它激动我们去仇恨罪恶,感动我们的心思去热诚爱全能的上帝。既然上帝因人干犯祂的命令,吃了一个苹果,便将全人类判处永死,惟独因祂自己儿子的血方肯和息,那么,你为何想罪不是可悲的事呢?实在,大卫的话是千真万确的:“主阿,你恨恶一切作恶的人;恶人不能与你同居”(诗5:4)。祂藉先知以赛亚的口反对罪人,喊叫说:“祸哉,那些以虚假之细绳牵罪孽的人,他们又像以套绳拉罪恶”(赛5:18)。当上帝溺死全人类时,只救了八人,祂用火与硫磺毁灭所多玛和蛾摩拉,祂因大卫犯罪,在三日内用瘟疫杀死七万人,祂将法老及其全军淹死红海中,祂将尼布甲尼撒王变为兽的样式,四肢爬行,祂让亚希多弗和犹大因悔恨他们眼中极其可怕的罪恶而吊死自己,祂岂非明显表示了祂多么仇恨厌恶罪恶么?人若耐心寻找,他可从圣经中找着千数的这类例子。但我们又何需此举呢?我们如今所有的一个例子,比其他的一切都更有力量,更应激动我们。基督是上帝的儿子,祂自己完全是神,从未犯罪,从天降下,为我们的罪受鞭打,死在十字架上。上帝不能因任何方法,而只能因祂亲爱儿子甜蜜宝贵的血方肯和息,这岂非上帝对罪所发烈怒和不悦的明显表示么?唉,罪恶,罪恶,你竟如此驱迫基督至于此极!你来到世界的那时候有祸了。但我们如今惋惜有何补益呢?罪已来到,不能避免。活着的人,甚至地上最公义的人,莫不如所罗门所说的“一日七次跌倒”(箴24:16)。我们的救主基督虽然把我们从罪恶里拯救出来,却非使我们不再犯罪了,而只是不归罪于我们,不将我们定罪。祂担代罪的工价――死――藉死胜过了死亡,叫我们信祂的,可以永远活着不死。试想罪恶既然**地好像把上帝从天取出来,使祂感受恐惧和死的痛苦,这岂不当使我们的心痛恨罪恶呢?啊,愿我们在奢华快乐之际,有时想念及此,以便驾御肉体的放纵,消退肉体的情欲,遏抑肉体的嗜好,使我们不像素常一样乱跑了。故意拚命犯罪,不怕上帝,便是把基督重钉十字架,正如希伯来人书明明教训我们的(来6:6)。若是将这事深刻在众人心里,那么罪恶便不会如此到处横行,致使现在坐在天上的基督极其伤痛受苦了。

    论圣灵的恩赐

    此讲辞第一组说明圣经上的圣灵论。第二组论圣灵和五旬节对教会建立的关系;它引起作者去观察教会的真标记是什么,并表明天主教怎样将它们扭曲了。

    “如今的争论乃是:人人都正当接受圣灵否。罗马的主教在这件事上久已大大挑战,他们为自己这般理论着:圣灵已应许给教会,从未离弃教会;我们是教会的首脑和主要部分,所以我们永远有圣灵;凡我们所命定的,无疑都是圣灵的真理和神谕。如今我们为求使你看明这论据的弱点,必须先教训你什么是基督的真教会,然后以这教会与罗马教会相比,看它们是否彼此相合。

    “真教会是上帝信实的选民普世的会众或团契,‘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耶稣基督自己为房角石’(弗2:20)。并且它常有三个记号作为标志:它有纯正的教义;它照基督圣洁的规定施行圣礼;它正当执行教会法规。这种教会的定义是符合上帝的圣书和古教父的教义,无人可寻出错处的。

    “如今你若以这教会与罗马教会相比,不是与起初的,而是与现在已九百多年之久的相比,你要察觉它与真教会的性质相距天壤。因为罗马教的人既未‘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保留基督耶稣的纯正教义,也未照祂起初所设立所命定的,去使用圣礼和教会的钥匙;他们反倒渗入自己的遗传和发明于其中,并且擅自加以变更,增减,以致如今他们所奉的,似乎变成了一种新奇的宗教。基督将祂体血的圣餐礼付托给祂的教会,他们却把它改成为给活人死人献的祭。基督向使徒,使徒向别人都是发给饼酒,他们却夺去平信徒的杯,说给他们饼就够了。基督命定洗礼中只用水,没有命定用别的,正如圣奥古斯丁所说的,此水与话相联,便成完全的圣礼;他们却自作聪明,以为基督行的不好,也不合适,非用配合物不可,非祝圣水不可,非有油,盐,细烛及其他哑的仪式不可。其实这些都毫无用处,都违反圣保罗简明的准则;在教会中‘凡事都当造就人’(林前14:26)。基督命令用钥匙的权柄,把罪恶昭彰的人逐出教会,又宣告赦免凡真忏悔的人;他们却任意滥用此权柄,用铃,书,和烛咒诅虔诚人,赦免被定罪的,就是明明不配留在基督徒团体中的人。关于此凡要找例证的人,且让他查考他们的生活罢。简言之,听我们的救主基督在福音书中论文士和法利赛人的话,我们便也可大着胆子,存着无亏的良心,用同样的话,论罗马的主教说,他们是已经弃绝,并且是天天废弃上帝的诫命,建立自己的法度。这事既是实在的,是为凡有上帝真道亮光者所必须承认的,我们便很可下断论说,按照奥古斯丁的准则,罗马的主教们及其跟从者并且不是基督的真教会,更不是教会的首脑和管理者。奥氏说:‘论到教会的首脑,凡是与圣经不合的,就令他们遍及教会,却不属教会。’(注一)这是直接反对罗马教会明显的断论。”

    注一:Augustine,Contr.Petil.Donatist,Epist.Cap.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