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中國古代神學 第八章 《易經》中的救贖大計
    “天乃錫禹洪範九疇,彝倫攸敘。”《書經•洪範》

    大禹是建于公元前2205年的中國第一朝夏朝開國的聖王明君。我們在第五章談過,他是由舜帝推薦給上天,秉受天命而為王的。大禹治國,天賜“洪範”,洪水平息,秩序井然。我們在這里要探討的是,對于一個被罪惡的洪水所淹沒的世界,上帝是否有治理的“洪範”大計,以根治罪惡,平定天下,達到天下大治呢?我們有必要先了解,罪惡與人類痛苦的起源。

    我們在第五章已經了解到,皇天上帝是“惠民”“聰明”,公義仁愛、“不易不僭”的。因此,在這樣的一位至高之上帝所創造的世界里,罪是沒有存在的理由的。若能為罪找到存在的理由,罪也就不是罪了。皇天上帝也就不是“聰明”“不僭”、公義仁愛的了。許多人為罪的問題所迷惑,為要尋找罪存在的原因,就致力研究上帝所從沒有啟示的事。不是歪曲上帝的聖德,認為上帝是不善不惡的,或又善又惡的,將罪的起源歸咎于上帝;就是完全否定上帝的存在。智慧的老子也在《道德經》中表明,不知道罪存在的原因。罪是一個神秘而不可思議地侵入宇宙的仇敵。對待罪,原諒就是袒護與支持。“上帝就是愛”。(約一4:16)

    罪的出現是與愛的偉**則相對立的意念的表現與發展的結果。罪的起源與其存在的理由是兩件完全不同的事。我們雖然不能通過考查罪的起源來說明罪存在的理由,然而,《聖經》卻向人清楚地說明了它的起源,以及上帝對罪的最終的處理,證明上帝對罪的產生是絕無責任的。而且在對罪的處理上,正體現了上帝的公義與慈愛。

    在罪惡侵入之前,全宇宙是和平、安詳與喜樂的。基督就是那位老子所強為之名的“道”。“因為萬有都是靠他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西1:16)愛的音符響徹全宇宙,基督是他所造之生靈所愛戴與樂意事奉的主。上帝所造的眾生享有“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羅8:21)。然而,有一個天使竟濫用了這個自由,天上的和諧之音從此便他破壞,罪也就從他開始了。

    這個天使的名字叫“路西弗”(Lucifer),即“光明使者”之意。

    “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從天墜落?你這攻敗列國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你曾心里說:‘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在上帝眾星之上;我要坐在聚會的山上,在北方的極處;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賽14:12-14)

    他在起初是完全與聖潔的,侍立在上帝的面前听令。實際上,他的地位僅次于基督。

    “你是那受膏遮掩約的基路伯,我將你安置在上帝的聖山上;你在發光如火的寶石中間往來。你從受造之日所行的都完全,後來在你中間又察出不義。”(結28:14-15)

    然而,驕傲自大、自私狂妄的心,使他對自己的地位不滿,竟想與上帝比個高低。“你因美麗心中高傲,又因榮光敗壞智慧。”(結28:17)

    他不滿于上帝所賜給他的崇高的地位,竟擅自“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猶6),出去到眾天使中間,用欺騙的手法散布不滿的精神。“他說謊是出于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約8:44)。在尊榮的高位掩蓋之下,他欺騙的??倆騙取了天上三分之一的天使的同情與支持。

    “在天上就有了爭戰。米迦勒同他的使者與龍爭戰,龍也同它的使者去爭戰,並沒有得勝,天上再沒有它們的地方。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它被摔在地上,它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啟12:7-9)

    本來高尚聖潔的“光明使者”,終于成了抵擋上帝的“魔鬼”“撒但”,“被摔在地上”。

    失去了天上高尚地位的撒但,這里不僅充滿了對上帝的仇恨,而且還將這股仇恨加于上帝新造的人始祖亞當和夏娃。上帝謀求賜福于他按著自己形像所造的人,而魔鬼則設法要將災禍與苦難帶給第一對天作之合、真實的反照天之思想、感情與意志的“天真”快樂的夫婦。

    為確保包括新造的人類在內的全宇宙的安寧與幸福,上帝憑著他無窮的智慧與慈愛,為人類定下了一個忠誠的考驗。耶和華吩咐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惡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6-17)

    違背上帝的吩咐,違背上帝的律法與旨意,就是犯罪。“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約一3:4)而違背的結果就是死全然的滅絕。

    您可能還記得我們在第二章講到夏娃在蛇的引誘之下,摘下了善惡樹上的禁果,與亞當一起吃了,但他們並沒有立即死。那古蛇那應許夏娃道:“你們不一定死,因為上帝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楮就明亮了,你們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惡。”(創3:4)

    亞當和女人吃了禁果,並沒有像上帝所宣判的立即死去,而是像蛇所說的那些仍然活著。如果上帝所說的是真理,那麼他們為什麼沒有立即死亡呢?如果蛇說的是實情,那麼上帝為什麼要咒詛人和蛇呢?豈不是不講道理嗎?可見上帝的品德在這里受到了質疑 上帝是否真的愛人類?或者蛇對人類更有同情之心呢?

    根據《聖經》的記載,亞當活到了九百多歲才去世,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聖經》對此有沒有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釋呢?請看一段經文: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看哪,那名稱為大衛苗裔的,他要在本處長起來,並要建造耶和華的殿。他要建造耶和華的殿,並擔負尊榮,坐在位上掌王權。又必在位上作祭司,使兩職之間籌定和平。’”(撒6:12-13)

    這里的“籌定”在原文中有“建議、籌劃、計劃”的意思;“和平”的原文意思為“和平、友誼、特別是指與上帝的立約關系中的友誼”之意。

    因此,“籌定和平”就是“籌劃和平方案、籌劃與上帝和好的計劃”之意。而與上帝和好就是使人類得蒙救贖的意思,簡而言之,就是“設計救贖的方案”或稱為“救贖計劃”。而這里的“兩職”是指著萬軍之耶和華上帝與那稱為“大衛苗裔的”耶穌基督,因為耶和華乃是人類真正的君王,而耶穌是人類的中保與大祭司。

    這節經文告訴我們,這個救贖人類的計劃是在聖父上帝與他的聖子耶穌基督之間籌劃而成的,以便解決罪的問題。

    “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9:22)

    由此可知,要解決罪的問題,就必須流血。可是動物的血不能滿足人違反上帝律法而應付出的代價,因為動物的生命價值低于人的價值,因此也就不能作為人的贖罪祭。而只能作為一個表號而被上帝所接受,預指那將來的真正的能為上帝所接受的更美的祭物。

    罪人自己也不能為自己贖罪,因為犯罪之後的人只能是一個不完全的祭物。他在價值上低于犯罪之前的人類的價值。上帝所造的人本來是完全公義正直的,因此除非有高于人犯罪墮落之前的價值的祭物作為贖罪祭獻上,否則,不能滿足天法的要求。

    天使雖然是無罪的,而且其生命形式高于人類。《詩篇》8:5上說“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並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可是天使的價值卻不及上帝的律法,因為上帝律法就是上帝本性的反映,體現著上帝的權威。天使們也是受造之物,也必須遵從上帝的法律。

    我們在《聖經》中讀到:“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只有基督的寶血能夠滿足上帝神聖律法的要求。只有基督的生命才足以救贖人類脫離墮落的景況,而使之超撥升高,回到上帝初造之時的完美與無邪之境。

    可是這個計劃是在什麼時候籌劃的呢?是在人犯罪之後而作的補救之計嗎?不。請讀一段使徒彼得書信中所定的話:“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主為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的羔羊之血。基督在創世以前是預先被上帝知道的,卻在這末世才為你們顯現。”(彼前1:18-20)

    感謝上帝為我們留下《聖經》,使我們知道,原來上帝的救贖計劃遠在人類犯罪之前,甚至在人被造之前就已經制定了——《啟示錄》13:8上稱基督是“世界創立以來被屠宰的羔羊”(呂振中譯本),再次證實基督的血在創世之初就已為罪人流出。

    亞當夏娃在犯罪之後之所以沒有立即死去而能繼續存活,完全是因為基督代其受死的結果——也正因為有基督這位與父上帝同等的子上帝為人類而犧牲流血,人類的先祖和他們的一切後裔才獲得再一次的生命,再一次選擇的機會。正如《聖經》所說:“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17:28),因為我們是“他用自己的血所買來的。”(徒20:28)。

    我們在《聖經》中知道,上帝將救贖的大計啟示了亞當、夏娃、亞伯拉罕、約伯、雅各、大衛、以賽亞、但以理、和各位基督的使徒。我們現在的問題是:上帝有沒有將這個關系宇宙之安寧、人類之生死存亡的救贖大計啟示給中國古代的先知呢?或者給中國的先知們一些暗示呢?上帝辦事有上帝的作風,聖經說:“主耶和華若不將奧秘指示他的僕人眾先知,就一無所行。”(摩3:7)

    這句經文說得明明白白,凡與人類相關之大事,上帝都會先與他的眾先知通氣,否則他就不會行動。很難想像如此重大的救世大計,上帝會不向中國的先知們透一點風聲?這句經文中所說的眾先知是否也包括上帝在中國古代的先知呢?

    然而,不可指望上帝對這一計劃有一個系統的合盤托出似的啟示。因為上帝對先知說話也有他自已的風格,有《聖經》為證:“耶和華向他們說的話是:命上加命,令上加令,律上加律、例上加例,這里一點、那里一點。”(賽28:13)

    上帝所以這樣做,除了照顧人的理解力的有限,諸多的大事,不能一次弄個清楚明白之外,其中還有更深的道理:只有真心尋求真理的人,才能找到這無價的寶藏。這既是上帝對人的信念的磨練,也是幫助人在真理上成長的有效訓練。

    本書中我們將較有系統地討論上帝對中國先知們所作的“這里一點,那里一點”式的啟示,我們在本章將僅限于對《易經》中的若干片段進行剖析。

    在第二章,我們對《易經》作了簡要的介紹,認明《易經》是“五經之原”。歷代以來,大凡學有建樹的中國賢哲,都對《易經》有所論述。中國古代文化儒學與道學的開創者孔子和老子的思想,就飲于《易經》這同一個源泉。中國人雖不幸失去了許多古時的寶典,但可幸的是,上古的大道所失喪的禮樂,聖人之道,都完整而且更全面的記載在《聖經》里了。

    上帝對人類的救贖計劃與人類的歷史息息相關。我們甚至可以這樣說:救贖計劃貫徹于整個人類歷史演進之始終。救贖計劃的啟封,是以標志著人類歷史之始的始祖墮落為起點,而救贖計劃的結束,則以人類歷史的終結,即義人的得贖為標志。此後人類將進入一個全新的永恆的時代。我們在《易經》中發現了這個“洪範”大計的一些基本的原則。

    一:《解卦》道出救贖的根本

    《易經》解卦上說:

    原文:“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過宥罪。”

    白話:“《象傳》說:雷雨大作,乃《解》卦的卦象。君子因此赦免過犯,寬恕罪惡。”

    “解”就是救的意思。解卦至少告訴了我們三點:

    第一:“罪”與“過”是人陷于困境需要解救的原因;

    第二:人得解救之關鍵在于其“罪得赦”;

    第三:那位“赦過宥罪”之人乃為“君子”;

    沒有這一位“君子”,則無解脫可言。中國的先賢們相信並且教導,人為上天(上帝)生。得罪人,也就同時得罪了造人愛人的上天(上帝)。如至今仍為漢語成語的“人命關天”,就是這一認識的反映。因此,凡夫俗子豈可赦人之罪呢?這位“君子”的身份不簡單,竟能赦免人對人以及對上帝犯下的罪——因此其地位與身份當與上帝相等方可。這是一位怎樣的“君子”呢?

    二:救人的君子“大聖人”

    在《易經》第一卦《乾卦》結束處,有這樣的話:

    原文:“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吉凶。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天且弗違,而況于人乎?況于鬼神乎?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聖人。”

    白話:“所謂大人,其德性與天地之德相合;其光輝有如日月之明;其行動有序,有如四時之依天時;其命運之吉凶卻與鬼神相同。先于上天(之命)而動,而上天不背其意;後于上天(之命)行則依天定之時而動。上天況且不與其相背,人與鬼神豈可有背于他呢?深知進取退卻、生死存亡的道理,而不失其正道者,大概只有聖人能做到吧。”

    很明顯,這里所說的“大人”與“聖人”實為一人,可以合稱為“大聖人”。這位大聖人德性聖明有如天地,光彩照人,直逼日月;行動有序,出于天時。

    孔子有一段話說:“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論語•季氏》)孔子這里所說君子,與我們上面所說的赦罪的君子有所不同,孔子所指的是一般的有德之人。可見“大人”的地位之高與天命相等,與聖言平齊。

    有心的讀者心中至少會問這樣幾個問題:

    一、這位“大聖人”究竟是誰呢?

    二、他為什麼還會遭“凶”運呢?須知這樣的一位聖人遭凶與天理人情是何等的不合啊!

    三、他所遭受的是怎樣凶運?

    四、孔子說“未知生、焉知死”,可是這位“大聖人”看來是明白生命與死亡之道的,那麼什麼是生?什麼是死呢?

    五、最難于明白的是,這位行動合于天時的“大聖人”怎麼會有先于天命的舉止呢?而且上天竟然會同意他的主張。這會是什麼樣的主張呢?

    《易經》中的這兩段話還可以引起我們更多的問題,我們暫時請大家先將別的問題放下。與我們一起來看幾段《聖經》里描述耶穌基督的幾段經文:

    “他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了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6-8)

    “生命在他(耶穌)里面,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1:4)

    “我父(上帝)愛我,因我將命舍去,好再取回來,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已舍的。我有權柄舍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約10:16-17)

    我們從以上的三段經文中可以看出,耶穌本與上帝同等;在他里面有生命。可是他卻虛己為人,順服至死。而且他還有權柄將舍去了的生命再取回來,就是說他能出死入生。一方面他由生而死,另一方面又能出死入生,可見耶穌是深知生死之道。

    其中最令人尋味的乃是那句“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已舍的。”說明了耶穌舍已犧牲的這一舉動,乃是出于自願。沒有任何人要求他這樣做 連他的父上帝也沒有要求他這樣做,而他又說“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說明他自願舍己犧牲的建議得到了上帝的認可,乃是真正的“先天而天弗違”。一旦上帝接受他的計劃,他就“存心順服,以至于死。”又做到了真正的“後天而奉天時”。

    《易經》與《聖經》都告訴我們,在這個救贖計劃之中,耶穌替罪人而死(凶運)的主張是出于自願,是出于他對上帝與人類的深切的大愛!

    正因為耶穌替人而死,因此他才能以赦免人的過犯與罪孽,將人解救出來 上面所提的問題以及與救贖計劃有關的其他問題,我們將在以後相關章節繼續討論。我們相信,即便是在這里,我們也已經能夠看出:惟有耶穌才符合《易經》中對這位“君子”“大聖人”的一切描述。

    耶穌降生于世,他的公開傳道、他的死、復活以及升天,都嚴格地依照著上帝的時刻表(天時)而行。這一點,我們在第四章已有所認識,以後還將詳細探討。

    三:救世君子在救贖計劃所經歷的掙扎與屈辱

    可是這位“救世君子”在救贖人類的過程中所走的路,也並不是一帆風順輕而易舉、沒有掙扎沒有屈辱、沒有爭戰的。《易經》第三卦《屯》向我們展示了一幅這樣的圖畫:

    原文:象曰:(君子)雖磐桓,志行正也;以貴下賤,大得民也。

    白話:《象傳》說:君子雖然猶豫不決、徘徊不前,但他的志向和行為卻使其合乎正道;他本來身份高貴,卻甘願自卑低賤,所以大得民心。

    耶穌為了救贖人類,棄王冠、離天庭(高貴之處)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俯身低賤),降臨人間。他所走的那條救贖人類的道路並不是一條平坦之路,而是一條血染的道路,以致耶穌踏在其上,也不免猶豫徘徊。

    “耶穌同門徒來到一個地方,名叫客西馬尼,就對他們說:‘你們坐在這里,等我到那邊去禱告。’于是帶著彼得和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同去,就憂愁起來,極其難過;便對他們說:‘我心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你們在這里等候,和我一同警醒。’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來到門徒那里,見他們睡著了,就對彼得說:‘怎麼樣?你們不能同我警醒片時嗎?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第二次又去禱告說:‘我父啊,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你的旨意成全了。’又來見他們睡著了,因為他們的眼楮困倦。耶穌又離開他們去了。第三次禱告,說的話還是與先前一樣。”(太26:36-44)

    我們看到耶穌三次在自己將要完成的使命面前猶豫不決,三次請求天父上帝將那苦杯挪開。然而他最終仍是志向堅定,決意至死順服上帝的旨意,為贖人類的罪而被釘在十字架上。耶穌說:“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約12:32)

    正如《易經》所說:耶穌“以貴下賤,大得民也”。二千年來的世界歷史證明了這一點,無數顆人心被十字架所吸引而歸服了耶穌。

    四:聖人的教導與救贖計劃的結果

    《易經》中有一句話,點明了“聖人”所履行的救贖計劃的結果與功效。

    原文:“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

    白話:“聖人以神道設立教化之道,天下無不誠服。”

    神道與人道的不同點之一就在于神道里面有生命之能。能潔淨人心、重塑人性、能起死回生。人若將神道藏于心中,就時時會感到一種從上頭來的生命與能力。

    《易經》中說聖人所施的教化非人道,乃神道。而且正因為是神道,才使天下誠服。耶穌說:

    “我沒有憑著自己講,惟有差我來的父(神),已經給我命令,叫我說什麼,講什麼。”(約12:48)又說:“你們所見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來之父(神)的道。”(約14:24)

    那麼,耶穌的言教與身教的結果(耶穌的犧牲就是這一教化的中心)怎麼樣呢?請看《聖經》對救贖計劃之結果的描述:

    “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這恩典是上帝用諸般智慧聰明,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都是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秘;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歸于一。”(弗1:7-11)

    從上述經文中可以看出,上帝所定的救贖計劃,有著比單純地救人更為廣泛與深刻的目的。耶穌到世上來,除了將罪人從罪中救出來之外,還有在全宇宙面前顯明上帝聖德,使天下(不僅是指中國,或是地球的居民,還包括所有上天之下的眾生)都歸服在基督面前。耶穌為救贖人類所作出的犧牲,不僅使人類可與上天修好,恢復往來;而且在全宇宙面前證明上帝和基督對反叛的天使撒但及其同黨的處治是公正的。同時向全宇宙顯明,上帝是公義而慈愛的。藉著耶穌基督這位“大聖人”的救贖犧牲,上帝的救贖大計必全然完成,罪惡必將全然剪除,宇宙必永遠安泰康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