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大道常存 第二十一章 時候已到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道德經》

    “文子問︰死者若可作,吾與誰歸?”《禮記•檀弓下》

    從遠古開始,中國人就知道上帝不僅是仁愛的,而且是公義的。這一教訓在幾乎所有的古代經典中均有體現。民間的一些賢文、諺語、甚至俗語中也傳達著這同樣的教訓,即使是目不識丁者,也能耳熟能詳。可惜,在五四運動**孔家店,文化大革命破立四舊立四新的口號中,中國的古代的經典又一次遭到了沉重的打擊;中國的古經也與《聖經》一樣,被列入了禁書之列,遭到查燒。然而,天行健,上天的真理也在上天的保存之下運行。中國百姓所熟知的《三字經》、《增廣賢文》等在一定的程度上,起到了保存這神聖的天道的作用。文革之後,在城鎮,在街道,常可看到一些衣著陳舊,須發斑白的農夫樣式的老人,擺著地推,售賣這些藏有天道的民間文學。中國的老一代擔心,神州古道有失傳的危險,因為那些有關天與上帝的知識,已經不再是現代中國的學校所教授的內容了。

    上帝必審判世界;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些對上天的基本的信仰,從古就一直傳了下來。在《書經湯誥篇》中,我們讀到︰

    原文︰“天道福善禍淫,降災于夏,以彰厥罪。”

    譯文︰“上天之道在于賜福善者,懲罰淫惡的人。天向夏朝降下災禍,為的是顯明其所犯下的罪行。”

    古代的中國人相信,這就是上天對待下民的方法。早期的君王被認為是上天在地上的代表。因此,他們在審理判斷民間事務與案件時,應該正直公平。

    原文︰王曰︰“嗚呼,敬之哉,官伯族姓,朕言多懼?朕敬于刑有德,惟刑今天相民,作配在下,明清于單辭,民之亂,罔不中听獄之兩辭,無或私家于獄之兩辭,獄貨非寶,惟府辜功報以庶尤,永畏惟罰,非天不中,惟人在命,天罰不極,庶民罔有令政在于天下。”

    譯文︰王說︰“嗚呼,要敬畏天啊!官長與族長,皇親國戚們,你們知道我的言語之中充滿了對天的敬畏。對斷獄听訟也是懷著敬畏的心情,因為斷案的目的為了倡導德行。如今,上天願望幫助下民,立我們作他在地上的代表。在听取一面之辭時要尤其明正與清廉。百姓生亂,原因就在于不公正的听取兩面之辭。切莫從听訟斷案中詐取私利啊。從偏斷案件中所得之利並非財寶,而是積蓄罪孽,將受惡報。你們應該在上天面前心存敬畏。並不是上天待人不公,實是下民自取敗壞。倘若上天之懲罰不嚴不厲,天下必無公正之政府了。”

    君王為上天的代表。這話听起來似乎有些問題,因為今天的領袖,即使是按照世人的標準,也並非個個都是正直清廉,德高望重之輩。但是,《聖經》中也有這樣的教導。請注意保羅對于當權者有何論述︰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都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于上帝的。凡掌權的都是上帝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上帝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贊;因為他是上帝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上帝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些作惡的。所以,你們當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羅13︰1-5)

    中國古人似乎看明,上天的政權是建立在慈愛與公義的基礎之上的,天有天法,上天的政體也是有法可依的。而人間的當權者乃是上天地上的代理人,觸犯法律必招致懲罰。

    原文︰惟天降災祥在德。

    譯文︰上天根據各人的德行或降災或賜福。

    華夏的先祖相信,上天決不盲目地判斷人,而是按各人的行為而定案。

    “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上帝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因為上帝不偏待人。(2︰5-11)

    使徒約翰在異象之中听到了耶穌親口說出的話︰“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22︰12)。人人都必受到上天的審判,無人例外。而且上帝的審判是不會出差錯的。《書經》中反復地強調這一點︰

    原文︰天命不僭,卜陳惟若茲。

    譯文︰天的旨意是不會有錯誤的,佔卜的結果也都是如此。

    孔子深知上天審判的公正性,因此充滿信心地說︰

    原文︰“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譯文︰“積善的家庭,福惠延及子孫;積不善之家,災禍也會殃及子孫。”《易經•乾第一》

    可是,現實的世界上,作惡之徒並非一定遭受惡報,行善之家也未必就得善報。民間有話說“修橋補路不得好死,禍國殃民洪福齊天。”惡人似乎一帆風順,好人卻多經磨難。上天若是公正無私的,為什麼人間會出現這種不公正的現象呢?這個問題,從古至今一直有人在問。如太史公司馬遷就在《史記凡 牧?傳》中這樣寫道︰

    原文︰或曰︰“天道無親,常與善人。若伯夷叔齊,可謂善人者非邪積仁潔行如此而餓死!且七十子之徒,仲尼獨薦顏淵為好學。然回也屢空,糟糠不厭,崦卒早夭。天之所施善人,其何如哉!盜賊日殺不辜,肝人之肉,暴戾瓷睢,聚黨數千人橫行天下,竟以壽終。是遵何德哉”

    譯文︰常言道︰“天道無親,常與善人。伯夷與叔齊,該可以算得上是善人吧?為仁德而不惜餓死在首陽山上!孔門七十賢人之中,孔子獨稱道顏淵的好學。然而顏回卻也是屢屢空乏,竟不時要以糟糠為食,又不幸早逝。難道上天對待善人竟是這樣的嗎?盜賊拓天天濫殺無辜,殘暴之極,集千人橫行于世,竟壽終正寢,這又是依何德行呢”

    這種不公的社會境況,不僅為中國古人所注意,也被以色列的智者所羅門寫入了他的《傳道書》之中。

    “世上有一件虛空的事,就是義人所遭遇的?反照惡人所行的;又有惡人所遭遇的,反照義人所行的。我說,這也是虛空。(傳8︰14)

    《聖經》中“無故”受難的約伯也對此忿忿不平︰

    “惡人為何存活?享大壽數,勢力強盛呢?他們眼見兒孫,和他們一同堅立。他們的家宅平安無懼;上帝的杖也不加在他們身上。他們的公牛孳生而不斷絕;母牛下犢而不掉胎。他們打發小孩子出去,多如羊群;他們的兒女踴路跳舞。他們隨著琴鼓歌唱,又因簫聲歡喜。他們度日諸事享通,轉眼下入陰間。”“他們對上帝說︰‘離開我們吧!我們不願曉得你的道。全能者是誰,我們何必事奉他呢?求告他有什麼益處呢?’看哪,他們享通不在乎自己;惡人所謀定的離我好遠。惡人的燈何嘗熄滅?患難何嘗臨到他們呢?上帝何嘗發怒,向他們分散災禍呢?他們何嘗象風前的碎秸,如暴風刮去的糠秕呢?你們說,上帝為惡人的兒女積蓄罪孽。我說,不如本人受報,好使他親自知道。”(伯21︰7-19)

    耶穌稱這世界“又不信又悖謬的世代”(9︰14)。撒但欺騙了人類的始祖之後,就實際上篡奪了上帝曾交托給亞當對世界的治權。雖然世界的主權仍掌握在上帝手中,但基督承認撒但為這世界的王。

    世界都臥在撒但手下,在這魔王的治理之下,出現這種不公不正的情況,是不難想像的。但耶穌說︰

    “現在這世界受審判,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歸我。”(約12︰31,32)

    在這個混世魔鬼的挑動之下,連耶穌基督都被釘了十字架,其他正直的追求天國原則的人,又怎麼能幸免!然而,耶穌親口告訴我們,“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上帝要通過耶穌從撒但手中收回對世界的治理權。黑暗掌權的時候必將過去。可是究竟什麼時間過去,這也有個時間問題。中國古人相信,審判的時間一定會到來。民間的俗句之中也有話說︰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時候一到,立即全報。

    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

    這些樸素的信仰中,包含著一個重要的真理︰上天施行報應是有一個既定的時間的。古人們從過往的歷史中看出上天的公正,正如所羅門一樣堅信,眼前的這一切不正常的情況,“都是虛空。”換句話說,只是暫時現象,必不長久。對上帝公義的懷疑起于對生死的不完全不正確的看法,把人生的終結當成了永遠的終點。那些只把眼楮放在大地之上的人,他們的眼光越不過墳墓的界線,以現世短暫的現象作為判斷一切,乃至判斷上帝的標準。他們應該向上舉目,因為上帝乃是至高的聖者。

    我們在前一章中了解到,當人生的盡頭來到時,也就是預備期的結束。常話中所說的死亡,實際上只相當于睡眠。人在睡眠中對外間的世界怎樣一無所知,“睡在塵埃中”(但12︰2)的也是怎樣,毫無知覺。

    “活著的人知道必死,死了的人毫無所知,也不再得賞賜;他們的名無人記念。他們的愛,他們的恨,他們的嫉妒,早都消滅了。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事上,他們永不再有分了。”(傳9︰5-6)

    “死人不能贊美耶和華,下到寂靜中的也都不能。”(詩115︰15)

    我們在這里有必要指出現代中國人的一個誤解。今天許多人都說自己是“無神論者”,卻不知道“無神論”一詞在中國本來的含意。中國哲學史上有所謂“有神”與“無神”之論,所爭論的焦點,並不是宇宙之間是否有上帝的存在,而是人死之後有無知覺與意識!皇天上帝的存在,從來就不是中國古人所爭論的一個問題,因為造化主的存在,對古人來說,是一個再明顯不過的問題了。只是現代人被進化論與輪回攪亂了視線,以至看不清這最明顯的事實了。

    應當承認,對于鬼神的崇拜,早在商朝時就有了,雖然有上天差譴的“智慧人”(太23︰24)教道真理。撒但在伊甸園發出的第一個大欺騙,在中國也一直在發生效應。我們前面提到過孔子對鬼神所持的是懷疑態度,並不直接談論。論語中就有“子不語怪力亂神”的記載。孔子敬天愛人,但不直接談“有神”與“無神”的問題。我們現在所知的持“無神論”觀點較為有名的有漢朝的王充(27-97)與範縝(450-510)。

    王充在《論死》篇中反復論證,“人死不能為鬼,無知,不能語言,”且“不能害人。”範縝則發表《神滅論》來反對佛教輪回觀與因果報應之說。後來,梁武帝宣布佛教為國教,範縝仍堅持自己的信仰,只身與六十余名王公朝貴及僧侶辯論,不為所屈;提出“形存則神存,形謝則神滅。”“無神論”(死者無知覺)乃是符合《聖經》的真理,而“有神論”(死者有知覺)正是撒但第一個大欺騙的繼續!

    正如我們在前一章所指出的,無論善惡,都在生命的終了進入墳墓之中。這兩段經文再次證明,死人一無所知,既不得福,也不遭罰。不然,那些“升天”的死人必定要贊美上帝了,可是他們也和其他的死人一樣,下到“寂靜之中”。上帝的審判在人活著時沒有執行,在人死時也不執行,那麼,何時上帝才會執行對全地的審判呢?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死人必須復活,或得賞賜或受懲罰!

    人生一去不復返,人死之後是否還會再生呢?古時的東方義人約伯就問過這個問題。

    “人若死了豈能再活呢?”(伯14︰14)

    有趣的是,中國的古人,雖未得《聖經》明白的啟示,可是已經猜到,上天若要顯明其公義與正直,死人似乎必須復活才對!

    原文︰趙文子與叔譽觀乎九原。文子曰︰“死者如可作也,吾誰與歸?”叔譽曰︰“其陽處父乎?”文子曰︰“行並植于晉國,不沒其身,其知不足稱也。”“其舅乎?”文子曰︰“見利不顧其君,其仁不足稱也。我則隨武子乎。利其君不忘其身,謀其身不遺其友。”

    譯文︰趙文子與叔譽一起去巡視九原墓地,文子說︰“人如果能復活,我該和誰一起回到人間呢?”叔譽說︰“該是陽處父吧?”文子說︰“他在晉國衽專權而且不知變通,未得善終,其智慧不足稱道。”叔譽又說︰“那該是國舅吧?”文子說︰“他見利就不顧他的君主了,其仁慈不值得稱道。我要隨武子一起復歸,他能為君主謀利而又不忘記自已的利益,為自己打算而又不忘記朋友。”

    我們從文子的話中不僅可以看出他不僅猜到死人要復活,而且,還猜到必有兩次復活︰一次為不智不仁的人;一次為既智又仁的人。他自忖願與既仁又智的人一起復活。這是一個了不起的思想!這一想法與《聖經》的真理相比究竟如何呢?請听耶穌所說的話︰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听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見上帝兒子的聲音,听見的人就要活了。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約5︰24-27)

    耶穌不僅說到將有審判,而且特別說明上帝將審判的權柄交給了他。我們從這里可以看到上帝對人的體恤。他將審判的權柄賜給人子耶穌,為的是使世人明確信這位笈泄能理解人間的一切難處與情景,因為他是一個“過來人”。經歷過人世間的一切因罪的入侵而帶來的滄桑與甘苦。論到這位“過來人”,聖經上有兩處經文說︰

    “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上帝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2︰17-18;4︰15-16)

    耶穌繼續對門徒說︰

    “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里的,都要听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我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我怎樣听見就怎樣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約5︰28-30)

    耶穌的這段話,再次表明,死人無論善惡,都是從墳墓里出來,並沒有什麼人要從天上下來復活得生的。由此可見,正如文子所猜想的一樣,天父上帝交付給耶穌將要施行的審判將有兩種結果︰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永遠被除滅。使徒保羅論到這件奇異的事時說︰

    “弟兄們,我告訴你們,血肉之體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我如今把一件奧秘的事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為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必朽壞的總要變能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林前15︰50-53)

    這種改變將在什麼時候發生呢?“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里,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所以,你們當用這些話彼此勸慰。”(帖前4︰16-17)

    當耶穌第二次復臨時,將叫醒睡在塵埃中的義人,將不能朽壞的榮耀的身體賜給他們。他們“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20︰4)“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其余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到那一千年完了。”(啟20︰5)

    兩次復活的時間相隔一千年。頭一次復活,上帝的號吹響,義人被提與主在空中相遇。在耶穌升天之時,天使對那群依依不舍地望著漸漸遠去的救主的門徒說︰“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他怎樣往天上去,他還要怎樣來。”(徒1︰11)耶穌的第二復臨乃是一件公開的事件。“閃電從東邊發出,直照到西邊,人子降臨也要這樣。”(太24︰27)所以聖徒的被提乃是公開的,而不是秘密的。

    耶穌說自已再來的時候,要象賊一樣,一是來的出人意外,二是為寶貴之物而來。對住在世上的人來說,耶穌第二次復臨的時間,不是人所能知道的,在人看來必為突然之舉,如同賊臨到一樣。而對于日夜等候主降臨的忠實的信徒來說,他們是主用自己的寶血在地上所買來的寶物。耶穌的二次降臨就是為取這些寶物而來。基督在最後的一次禱告中向父上帝求告說︰“父啊,我在哪里,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里,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約17︰24)。耶穌第二次在榮耀與大能中降臨,就要實現這個禱告,使接受上帝之愛並愛他的門徒從此不再與他分離。

    義人復活之後的一千年將干些什麼呢?《聖經》上說,“他們必作上帝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20︰6)

    在基督降臨的時候,惡人要從地面上全被除滅,——他們要被他口中的氣所滅絕,並要被他的榮光所擊殺。基督要帶領他的子民進入上帝的聖城,于是全地荒涼,無人居住。“看哪,耶和華使地空虛,變為荒涼;又翻轉大地,將居民分散。”“地必全然空虛,盡都荒涼;因為這話是耶和華說的。”“地被其上的居民污穢;因為他們犯了律法,廢了律例,背了永約。所以地被咒詛吞滅,住在其上的顯為有罪;地上的居民被火焚燒,剩下的人稀少。”(賽24︰1,3,5-6)

    這種荒涼的情形要延續一千年之久。約翰在他描述了基督復臨和除滅惡人的情景之後,便接著說︰“我又看見一位天使從天降下,手里拿著無底坑的鑰匙和一條大鏈子。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他捆綁一千年,扔在無底坑里,將無底坑關閉,用印封上,使他不得再迷惑列國,等到那一千年完了;以後必須暫時釋放他。”(啟20︰1-3)

    這里所說的“無底坑”,乃是指著那處于空虛混沌中的地球而言,關于地球起初的狀態,《聖經》說︰“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創1︰2)先知的預言告訴我們,這地球將來要恢復先前的荒涼,至少幾乎是如此。先知耶利米曾展望到上帝的大日,說︰

    “我觀看地,不料,地是空虛混?;我觀看天,天也無光。我觀看大山,不料,盡都震動,小山也都搖來搖去。我觀看,不料,無人,空中的飛鳥也都躲避。我觀看,不料,肥田變為荒地,一切城邑在耶和華面前,因他的烈怒,都被拆毀。”(耶4︰23-27)

    現今一些教會與世俗媒體所大肆宣揚所謂地上的“千禧年”,實際上是一個欺人之談。這一千年荒涼的地上只有撒但和他的惡使者。這時連惡人也已脫離了他的權勢;只有他自己與惡使者留在地上,在那里反省罪惡的咒詛所造成的慘局。“列國的君王俱各在自己陰宅(墳墓)的榮耀中安睡。惟獨你被拋棄,不得入你的墳墓,好象可憎的枝子;…你不得與君王同葬,因為你敗壞你的國,殺戮你的民。”(賽14︰18-20)

    撒但被拘禁在荒涼的地上,這就是撒但被捆綁的意思。歷代以來,他們所引以為樂的欺騙和破壞的行為,這時已全被截止了。

    先知以賽亞展望到撒但傾倒時的情形說︰

    “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從天墜落!你這攻敗列國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你心里曾說,舍乙 教焐;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在上帝眾星以上。我要與至高者同等。然而你必墜落陰間,到坑中極深之處。凡看見你的,都要定楮看你,留意看你,說,‘使大地戰抖,使列國震動,使世界如同荒野?使城邑傾復,不釋放被擄的人歸家,是這個人麼?’”(賽14︰12-17)

    六千年來,撒但一直忙于與基督作對,一心放在試探與控告人的邪惡之上。這時再沒有人可以試探,再沒有使他忙的事情了。擺在眼前的是他反叛與試探人犯罪的結果。這個反叛的天使這時就要反省背叛上帝以來的一切行為及其後果,並且戰兢恐懼地展望到那悲慘可怖的將來,那時他必須為他所犯的一切罪惡受苦,並因自己鼓動別人去犯的罪受刑。

    那些在第一次復活中有分的上帝的子民,對于撒但的被捆綁,卻要歡喜快樂。先知說︰

    “當耶和華使你脫離愁苦,煩惱,並人勉強你作的苦工,得享安息的日子,你必題這詩歌論巴比倫王(指撒但)說︰‘欺壓人的何竟息滅,**的何竟止稀耶和華折斷了惡人的杖,轄制人的圭,就是在忿怒中連連攻擊眾民的,在怒氣中轄制列國,行逼迫無人阻止的。”(賽14︰3-6)

    在第一次與第二次復活之間的一千年中,要進行審判惡人的工作。使徒保羅曾指明這場審判乃是基督復臨之後所發生的事。他說,“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林前4︰5)先知但以理說,當亙古常在者來臨的時候,他要“給至高者的聖民伸冤。”(但7︰22)

    這時,義人要作上帝的祭司,並與他一同作王。約翰在啟示錄中說︰“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他們必作上帝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20︰4-6)如保羅所預言的,“聖徒要審判世界。”(林前6︰2)

    就是在這個時候,他們要與基督一同審判惡人,把他們的行為與上帝的法典《聖經》互相對照比較,並按各人所行的定案。然後又照惡人的行為決定他們所當受的處分,並在死亡冊中記在他們的名下。

    撒但和惡天使也要受基督和他子民的審判。保羅說︰“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麼?”(林前6︰3)

    猶大也曾說︰“又有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主用鎖鏈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里,等候大日的審判。”(猶6)

    及至一千年的末了,便是第二次的復活,那時惡人要從死里復活,在上帝面前出現,受那“所記錄的審判。”正如蒙啟示的約翰在描寫義人復活之後所說的︰“其余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啟20︰5)“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仍在火湖里;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啟20︰14-15)

    先知以賽亞也曾提到這些惡人說︰“他們必被聚集,象囚犯被聚在牢獄。並要囚在監牢里,多日之後便被討罪。”(賽24︰22)

    老子曾生動地描繪了上帝審判的情形。他這樣說道︰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有趣的是,耶穌也用“網”作為對將來審判的比喻。“天國好象網撒在海里,聚攏各樣水族;網既滿了,人就拉上岸來,坐下,揀好的收在器具里,將不好的丟棄了。世界的末了也要這樣;天使要出來,從義人中把義人與惡人分別出來,丟在火爐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齒了。”(太13︰47-50)

    但是,上帝在審判人之前卻是讓人判斷上帝自己。“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羅3︰4)中文聖經所說的“議論”詞在原文與英文中都是“審判”的意思。被人議論實際上,也就是被人審判。無論人怎樣議論上帝,上帝都可以得勝。上帝是經得起人的議論的。

    天地啊,驚奇吧!那在十字架上受審判的竟不是有罪的世人,而是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被釘死的不是有罪的人類,正是聖子上帝──耶穌基督!

    藉著將自己的獨生子基督作為罪人的替身而定罪于十字架上,上帝向全宇宙顯明了他對罪的公正的審判,以及對罪人無限的憐憫與慈愛。上帝的作為、聖言、誠實、公義、以及慈愛與公正都經受了最嚴格的審判。“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而是活人的上帝。”(太22︰32)上帝是愛,是生命。他向世人所敞開的是恩慈、忍耐、良善和無可測度的愛心!在全宇宙的審判面前,上帝用自己的行為證明──他不是一位專找人弱點的審判官,而是一位“比弟兄更親密”的至親的朋友。(箴言18︰24)

    那麼,上帝將耶穌定罪的標準是什麼?在末日審判世界的標準與尺度又是什麼呢?耶穌是為人的罪而死。而罪就是對上帝神聖律法的違背。(《約翰福音》3︰4)因此,對罪人的替身耶穌的審判所依據的不是任何人間的法律,而是上帝的律法。凡生在世上的人都將按上帝的律法受審判。“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雅2︰12)

    許多人不明白為什麼“照這律法說話行事”會給人帶來自由,反而認為若是遵守上帝的律法,就是律法主義,是難負的軛。他們以為,信了耶穌之後,就自由了,就可以不要上帝的律法了。可是《聖經》明說,這律法正是“使人自由的律法”,而不是捆綁人的律法。撒但對人的欺騙是如此之深,人心背離了《聖經》,就在謊言中越陷越深了。

    其實,道理很簡單。以交通法則來作個比喻。交通法則好比上帝的律法,遵守交通法,就會有安全和自由的保障。反之,違反交通法,就會帶來混亂和事故。結果,人可能失去自由與生命。為了使人遵守交通法,在許多有關交通法規的宣傳中,許多國家都用違反交通法規而造成的流血事件來教育本國公民,從中汲取教訓。正是漢語中所謂的“前車之鑒”。若是所有的人都依法行事,就不會有事故及在事故中喪失自由與生命的悲劇了。

    同樣的道理,在宇宙的大家庭中,在受造之生靈相互之間以及其與創造主上帝的交通之中,也得有一定的章法可循。人類的始祖在試探之下,違反了這一交通的大原則(愛的原則)。為了救人類,使人類重新听從上帝旨意,服從上帝的律法。上帝用耶穌在十字架上的血的教訓來警醒世界,何為違法的結果。這就是福音的宣傳中心。目的仍然是讓人看出上帝的律法乃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羅7︰12),在聖靈的感動之下,自覺自願的與上帝保持一致。在基督里造就成一個遵紀守法的合格的天國的公民,“守上帝誡命和耶穌真道”,“得享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啟14︰12;羅8︰21)

    “你的公義永遠長存,你的律法盡都真實。”(詩119︰142)

    “我要常守你的律法,直到永永遠遠。我要自由而行,因我素來考究你的訓詞。我也要在君王面前,論說你的法度,並不至于羞愧。”(詩119︰44-46)

    《聖經》中,真正的自由總是與上帝的律法連在一起的。“你的律法盡都真實”這句話,也可譯成“你的律法都是真理。”原文與英文譯本者是這樣的。(hyrighteousnessisaneverlastingrighteousness,andthylawisthetruth.(英文欽定本《聖經》)。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自由。”(約14︰6;8︰32)這些經文值得認真思考。

    現代的中國人也應該向古時的大衛一樣禱告說︰

    “求你開我的眼楮,使我看出律法中的奇妙。”(詩119︰18)

    “求你賜我悟性,我便遵守你的律法,且要一心遵守。”(詩119︰34)

    “我是你的僕人,求你賜我悟性,使我得知你的法度。”(詩119︰125)

    凡懇切求告人的眼必得開廣,上帝的聖靈也必賜他屬天的悟性,與真正重生順從的心。

    從古代傳下來,至今人們所傳說的一句話說到︰“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這審判之時究竟何時來到?難道這句話要永遠的流傳下去而不得實現嗎?不!請听︰

    “我又看見另有一位天使飛在空中,有永遠的福音要傳給住在地上的人,就是各國、各族、各方、各民。他大聲說︰‘應當敬畏上帝,將榮耀歸給他;因他施行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應當敬拜那創造天地海和眾水泉源的。’”(啟14︰6-7)

    上帝審判的大日(最後執行審判之日)雖尚未來臨,可是上帝“實行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先知但以理理在異象中看到︰

    “我觀看,見有寶座設立,上頭坐著亙古常在者。他的衣服潔白如雪,頭發如純淨的羊毛。寶座乃火焰,其輪乃烈火。從他面前有火象河發出。事奉他的有千千,在他面前侍立的有萬萬。他坐著要行審判,案卷展開了。”(但7︰9-10)

    這段經文所描述是乃是一幅天上審判大廳的圖景。有“案卷展開”表明,有成千上萬的天使作陪審員的審判不是隨隨便便的,而是有據可查的。自從基督在1844年進入至聖所,進行“潔淨聖所”的工作,審判的時候就已經開始了。我們前面討論過對惡人的審判要等到義人復活之後進行,那麼,基督現在在至聖所中所進入的查審工作,是針對誰呢?難道是悔改的義人嗎?

    是的,“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上帝的家起首。”(彼前4︰17)上帝根據展開的“案卷”確定哪些人是可以得救進天國,應該列于第一次復活之中的。這就是耶穌所說的在世界末了時,“天使要出來,從義人中把惡人分別出來,丟在火爐里。”(太13︰49)那些徒有虛名的基督徒,將從義人中分別出來,丟在火爐里。當基督從天下駕著雲彩降臨之時,世上一切人的命運就都已經決定了。得救的就在第一次復活後隨基督進入上帝的聖城。而在一千年之後,在第一次復活中有分的信徒,便要參與對叛逆的天使與惡人的定罪審判。

    在天庭的案卷中,記錄著人的姓名和行為。這些審判的結果是根據案卷來決定的。先知但以理說︰“他坐著要行審判,案卷都展開了。”蒙啟示的約翰也曾形容這一場情景,並補充說︰“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啟20︰12)

    凡曾為上帝服務之人的名字都記在生命冊上。耶穌曾吩咐門徒說︰“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路10︰20)保羅提到他忠誠的同工,說︰“他們的名字都在生命冊上。”(腓4︰3)但以理展望到末日“有大艱難,從有國以來直到此時,沒有這樣的,”並且說,上帝的子民“凡名錄在冊上的,必得拯救。”蒙啟示的約翰也說︰“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上帝的聖城。”(但12︰1;啟21︰27)

    在上帝的面前還有一本“記念冊”,其中記載著“敬畏耶和華思念他名的人”的善行。(瑪3︰16)他們信心的言語和愛心的行為都被記錄在天上。尼希米在禱告的時候也提到這事說︰“我的上帝啊,求你因這事記念我,不要涂抹我為上帝的殿,與其中的禮節,所行的善。”(尼13︰14)義人的每一行為都要留在上帝的記念冊中,直到永遠。他們每次拒絕試探,每次戰勝罪惡,以及每次發表慈憐的言語,都要據實記錄下來。此外,每一件犧牲的行為,和為基督而受的每一次苦難和憂愁,也都要被記下來。詩人說︰“我幾次流離,你都記數,求你把我眼淚裝在你的皮袋里;這不都記在你冊子上麼?”(詩56︰8)

    關于人的罪,天上也有記錄。“因為人所作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上帝都必審問。”救主說︰“凡人所說的閑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傳12︰14;太12︰36-37)人的秘密心意和動機,都要在這毫無錯誤的記錄冊中顯露出來;因為上帝“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林前4︰5)“看哪,這都寫在我面前,我必不靜默,必施行報應,必將你們的罪孽,和你們列祖的罪孽,…一同報應…,這是耶和華說的。”(賽65︰6-7)

    每一個人的行為,都要經過上帝的檢閱,定為忠心或不忠心。在天庭案卷中每一個人的名字下面非常準確地記著︰每一句錯誤的言語,每一件自私的行為,每一個未盡的本分,以及每一種巧妙偽裝的秘密罪惡。人忽略了上天所發的警告或責備,曠廢光陰,錯失機會,以及在別人身上所發揮或善或惡的影響及其深遠的結果,這一切都要被記錄的天使記錄下來。

    上帝的律法是在審判之時用來測驗人類的品格與生活之標準的。智慧的人說︰“敬畏上帝,謹守他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因為人所作的事,…上帝都必審問。”(傳12︰13-14)使徒雅各敬戒他的弟兄說︰“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雅2︰12)

    凡在這次審判中被定為“配得”的人,將要在義人的復活中有分。耶穌說︰“惟有算為配得那世界,與從死里復活的人,…他們不能再死,和天使一樣;既是復活的人,就為上帝的兒子。”(路20︰35-36)他又說︰“行善的復活得生。”(約5︰29)死了的義人要一直等到這次審判完結,他們被定為“配得”的人之後,才“復活得生。”因此,當他們的記錄在審判台前被檢查,他們的案件被決定的時候,他們本人並不在場。

    在這次審判中,耶穌要作他們的中保,在上帝面前為他們代求。“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約壹2︰1)“因為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乃是進了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上帝面前。”“凡靠著他進到上帝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9︰24;7︰25)

    當案卷在審判台前展開時,一切信奉耶穌之人的生活都要在上帝面前被檢查。我們的中保要陳述每一個人的案情,從第一個生在世上的人開始,順序而下,世世代代,直到現今還活著的人為止。每一個名字都要被提出,每一件案情都要經過詳盡的審查,有些名字要蒙悅納,有些名字要被棄絕。什麼人若是在案卷上還留有未經悔改未蒙赦免的罪,他們的名字就要從生命冊上涂去,同時他們所留在上帝記念冊中的善行也要被涂抹。上帝曾曉諭摩西說︰“誰得罪我,我就從我的冊上涂抹誰的名。”(出32︰33)先知以西結也說︰“義人若轉離義行而作罪孽,…他所行的一切義,都不被記念。”(結18︰24)

    凡過去已經真心悔改,並憑著信心領受基督的血作為自己贖罪犧牲的人,在天上的案卷中已有赦免二字寫在他們的名字下面。當他們在基督的義上有分,他們的品格也顯明是與上帝的律法相符時。他們的罪惡就要被涂抹,他們也要被認為是配得永生的人。上帝曾借著先知以賽亞說︰“惟有我為自己的緣故涂抹你的過犯,我也不記念你的罪惡。”(賽43︰25)主耶穌也曾說︰“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涂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啟3︰5;太10︰32-33)

    人們在地上法庭判決時所表示的最深切的關注,只能隱約地說明在天上的法庭中所有的情緒。那時,在審判全地的主面前,凡記在生命冊上的名字,要一一被檢查。我們神聖的中保要為一切因信賴他的寶血而蒙赦免並得勝罪惡的人代求,使他們可以回到伊甸故鄉,並戴上冠冕與他同作後嗣,承受“從前的權柄。”(彌4︰8)撒但曾盡力欺騙並試探人類,想要破壞上帝創造人類的計劃;可是基督現在卻請求上帝實行他的計劃,好象是人類從來沒有犯過罪一樣。他不但為自己的子民要求完全的赦免與稱義,而同時也要求他們在他的榮耀里有分,並在他的寶座上與他同坐。

    當耶穌為他蒙恩的子民代求之時,撒但卻在上帝面前控告他們是犯罪作惡的人。這個大騙子曾經設法使他們懷疑《聖經》,不信靠上帝,與他的愛隔絕,並破壞他的律法。現在他更指出他們一生的記錄上品格的缺欠,使他們的救主蒙羞的劣行,以及他引誘他們去犯的許多罪。

    耶穌並不否認他們有罪,但他卻指出他們的懺悔與信心,並為他們祈求赦免,在天父和眾天使面前舉起他那受傷的雙手,說道︰“我按名認識他們。我已將他們銘刻在我的掌上。‘上帝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上帝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51︰17)他又向那控告他子民的說︰“撒但哪,耶和華責備你,就是揀選耶路撒冷的耶和華責備你;這不是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麼?”(亞3︰2)基督將自己的義披在他忠心的信徒身上,把他們奉獻給他的父,“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皺紋等類的病。”(弗5︰27)他們的名字要留在生命冊上,《聖經》上也提到他們說︰“他們要穿白衣與我同行;因為他們是配得過的。”(啟3︰4)新約的應許就要這樣完全實現。“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耶和華說,當那日子,那時候,雖尋以色列的罪孽,一無所有;雖尋猶大的罪惡,也無所見。”(耶31︰34;50︰20)“到那日,耶和華發生的苗,必華美尊榮;地的出產,必為以色列逃脫的人顯為榮華茂盛。…那時,剩在錫安留在耶路撒冷的,就是一切住耶路撒冷,在生命冊上記名的,必稱為聖。”(賽4︰2-4)

    到此為止,我們才明白為什麼《啟示錄》說上帝“施行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是“永遠的福音。”答案就在于上帝設立審判,並不是只想定世人的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不用審判,罪就已經定了。上帝施行審判是為了在基督里赦免我們的罪,使我們藉著基督得以在上帝面前稱義。換句話說,就是為了使我們在上帝面前被定為無罪!上帝差譴他的聖子降世為世人的罪而死,目的就是為了救世人脫離罪的咒詛,給罪人開一條活路,在審判時好宣判信耶穌的人無罪。“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我們的天父是慈愛與生命的上帝!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里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里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8︰1)

    “凡靠著他進到上帝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7︰25)

    我們的替身耶穌,也是我們在上帝審判中義的替身,我們不必獨自站在上帝的審判台前,因為人都可以在基督里立在上帝面前。人若不選擇與基督一同站在上帝審判台前,公義的上帝也必按他的公義審判每一個人。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見上帝兒子的聲音,听見的人就要活了。”(約5︰24)

    現今就是每一個人作出最後選擇的時候了,或得贖或沉淪,或生或死,就系于我們的一念之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