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參編 論人文主義之流毒 第二章 論西方心靈沒落之危機
    ──現代西洋哲學之逆流

    【一、實存主義之概念】

    ‘實存主義’(Existentialism──或譯作‘存在主義’,和‘自覺存在論’)乃是一個比較新的名詞,亦為現代人面臨文化解體時,一種哲學的逆流。這種學說,本來非常晦澀難解,非但常人不易領會,甚至倡此說者,亦自己承認,他們彼此之間,亦未必互相了解。可是說也奇怪,這種思潮,卻竟此唱彼和,風行一時。推究其因,不外二端︰一則,實存主義,乃是一種‘危機哲學’(PhilosophyofCrisis),也是一種‘反抗哲學’(PhilosophyofReaction),或又可說是一種‘虛空哲學’(PhilosophyofMeaninglessnessorNothingness)。人們自下而上在這個動亂、緊張、煩惱、苦悶、恐怖險惡,朝不保夕的時代,對于世界,對于人生,都覺毫無意義,毫無希望,或則要找刺激,或則志趣消沉,故易受此種思想的誘惑。這正如東方佛教,雖大眾未必明其教義,卻有一種魔力,令千千萬萬的‘善男信女’為之著迷。(事實上,此說確有與佛教禪宗,互相暗合之處,另詳拙著Zen-Existentialism一書)二則,世人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賽五三6)“一切不虔不義的人”,既無“愛真理的心”,而且“阻擋真理”,他們“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上帝”,或“雖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故此上帝就給他們一個生發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徒虛謊。”(參閱羅一18,21;林前一21;帖後二10∼11)世人對于福音真道,掩耳不听,格格不入;對于異端邪說,則趨之若鶩,樂此不疲,興言不听,不禁憂心如焚,欲哭無淚!

    甚麼是‘實存主義’,誠如上文所言,由于其本質的晦澀難解,非但不易以一個簡明的定義;而且他們彼此立場,也各有不同,以致立說紛歧,莫衷一是。或為有神論的,或為無神論的,或為折衷論的,未可一概而論。大體上說,(查‘有神論的實存主義者’,所言之神,乃為一種‘哲學的神’,等于無神)自我神化,自求解脫的無神的假宗教(AReligionWithoutGood)旨在使人從無意義的世界和人生中,豁然頓悟,躍入(Existentialleap)一種眾醉獨醒的,自有自主,‘自我超越’,‘自我神化’的‘真我’境界。

    【二、實存主義之特質】

    實存主義,雖有不同的立場,甚至分‘有神’‘無神’,兩大宗派;但從其立論的精神來分析,仍可找到其異曲同工的特質。

    其一,人間中心論──實存主義,乃為人文主義之流派,故強調人本主義(Arithropologism,HomocentricTheory),以真正之實在,乃為人生,宇宙萬物,皆為人而存,皆為我而設,萬有都是本于人,而歸于人。這顯為一種‘自我神化’論,因為祗有上帝是“自有永有”,“萬有本于他,倚靠他,歸于他。(參閱羅十一36)

    其二,絕對自由論──萬物既是為‘人’為‘我’,故以人乃一種絕對自主自動之物,人生之本質,乃為絕對的自由;從而反對一切制度、組織、社會、國家、法律、權威、道德、教會、乃至上帝!因為他們既‘自我神化’,當然至尊無上,有我無神!

    其三,極端主觀論──人既絕對自由,故人類生存,不受外界任何律法儀文的束縛;生存本身,即為律法;惟一之立法者,乃為其自身。凡屬客觀的真理,上帝的啟示,均在其否認之列。

    其四,反對唯理論(Irrationalism)──他們反對理性,菲薄科學,重視直覺,認為真正自我,不能作為理性的知識的對象;人生之本質,不在理性之內,乃是超乎理性之上,故人生奧秘,不能用邏輯的法則,科學的方法,庸俗的理性,加以窺測闡明。

    其五,自我超越論(Self-Transcendence)──人非常住不變,乃在息息‘轉化’(Becoming)之中,故人乃為無常不定的歷史(RestlessHistory),每一分鐘,他乃超乎其自己,所謂存在,乃是一種不停的自我超越,自我推進的現象,不可執著于常相。這乃與佛教的精義,異曲同工。

    其六,悲觀虛無論──他們鑒于人類文化之沒落解體,世界局勢的動亂悖謬,因此對文化的價值,世界的前途,發生極大的懷疑;甚且認為人生乃完全虛空,沒有意義,于是流為一種悲觀虛無主義,尤以無神的海德格和薩脫爾為甚。

    其七,真實人生論──他們把人生分成兩種境界,一為真實的(Authentic),一為虛妄的(Unauthentic)。後者渾渾噩噩,隨俗浮沉,出賣自己的自由,以致自失主宰,心為形役,受制于外在的規範,呆板的律法,而喪失人生之真義。故事實的人生,須自作主宰,自負其責,自創其法,自由自在,憑其自力,永遠超越。

    【三、實存主義之先驅】

    實存主義,雖為近代哲學的新思潮,但是,任何哲學,都有其歷史的根源。實存主義,當然亦不能例外。它的根源,可以遠溯諸古希臘刻于亞波羅(Apollo)神廟中之台爾弗格格言(Delphicmaxim),那就是‘認識你自己’(KnowThyself)。這和佛教‘明心見性’之意可相會通。但限于篇幅,我們不想作冗長的歷史的敘述,茲謹略學一二。其一為丹麥哲學家寇克迦(SorenAabyeKierkegaard1813-1855)一般學者,都以其為實存主義之先驅。最初用‘存在’(Existence)一名者乃為寇氏,故氏被尊為‘存在主義之父’。氏體弱多病,工愁善感;三十余年以前,有‘丹麥瘋子’(MadDane)之稱;今則幾被奉為‘天之驕子’。寇氏思想,不循庸俗的唯理主義,鄙棄一切系統成規。氏不僅反對傳統的科學哲學思想,且復反對有規律的庸俗生活斥之為束縛個人,絞殺自由和捆綁人類之‘死牆’(DeadeningWall)。氏又反對唯理主義,謂知識乃為一切捆綁之根源;人首貴能內省,庶能自作主宰。(此與禪宗‘不立文字’,‘直指人心’,可謂異曲同工)氏謂人生首要原則,乃在‘轉化’,舍棄有限之老我,成為無量之新我,冀達無窮的‘絕對我’(AbsoluteSelf)之境,此即為人類永遠得救得救之盼望。氏為一極端主觀的個人主義者,以為一切在個人以外者均為有限的,暫時的,外表的,相對的;以是厭惡組織,反對社會。氏謂人生有三種不同境界︰其一為審美的,以唯理主義者和實證主義者為代表。他們的思想作為,祗求自我的滿足,對于人生大道,不甚關心。其二為倫理的,以法利賽人為代表,僅想靠遵守呆板的律法,來克制其罪行。其三為宗教的,此方為真正的人生態度;但欲達此境界,非藉倫理律法,端賴豁然頓悟(Existentialleap)。故凡一切足使人受捆綁束縛之物,如組織,制度,國家,教會,庸俗生活,知識學問,客觀標準,和一般通例,均為氏所反對。

    其次是尼采(FriedrichNietzsche1844-1900)──他提倡超人哲學,反對上帝,反對基督聖道,反對近代文化,反對理性知識和倫理道德,故亦被認為實存主義之先驅。尼氏乃是一個反常的人,他有兩種矛盾的性格,彼此沖突,時常自相爭戰。他想突破這種矛盾,成為超人,自成主宰,但終苦不能,以是內心沒有平安。他的思想,可分三大時期。第一時期,他深受叔本華悲觀厭世哲學的影響。第二時期,他崇拜科學,妄想藉科學使人成為其命運的主宰,達成人生最高的理想。第三時期,他放棄科學萬能的妄想,轉而崇拜權力和英雄,認為‘超人’乃是‘權力意志’(WilltoPower)的化身。他認為祗有強權,沒有公義;人不可存‘惻隱之心’,千千萬萬無用的蠢才,應加消滅。他的倫理思想,完全悖性滅理,反對‘除惡行善’,而主張‘貶善揚惡’。(參看氏著BeyondGoodandEvil)因此,他極力反對基督教,主要理由,乃是他認為報復,惱怒,仇恨,**都是‘善’;而基督教卻認為‘惡’。他對基督教罪惡,悔改,贖罪,恩典一切教義,尤有反感。他以虎豹燦爛的斑點,乃是美麗,因為凶惡的象征。他以道德為虛謊,否認一切文化的價值;因此反對一切律法,規範,認為最高的價值,祗是‘虛無’,故又提倡虛無主義。尼氏生平專以褻瀆上帝,譏嘲基督,詆毀聖道為快,因此得了一種奇疾,常常頭痛欲裂。三十五歲以後,即退休獨居,四十四歲得瘋狂癥,卒至不治而死,此又足為瀆神者鑒!

    尼氏和寇氏的思想,雖是完全不同──為強烈的無神論者,一則仍自鳴信神;其實在他們的內心里,卻有彼此相契暗合之處。第一,他們都反對理性主義(Rationalism),都反對庸俗的邏輯思想;他們認為人生的奧秘,不能用常理來測度解釋。第二,他們都是人本主義者(Anthropocentrist),以人為至上;認為真正的存在須求諸人,人生的真義,不用外求。第三,他們都是極端反社會,反制度的主觀主義者(Subjcetivist);他們主張極端的自由,謂人當自主自在,不受一切法律和命令的束縛,存在本身即是律法,人當自作主宰,自創律法,方有真正人生的意義。以是二氏均被認為實存主義之先驅。

    【四、實存主義之宗派】

    實存主義者,立說紛殊,未易概論;強為類別,可分兩派︰一為有神論者,一為無神論者,茲分述之。

    え有神派,在法國有馬塞爾(GabrielMarcel),氏為天主**,謂吾人不能從科學對人生得到甚麼亮光。倘使我們把他人看作一個無位格的‘他’,或無位格的人,則我們自己也變成了‘他’,而沒有真實存在的意義。真實的存在,須使此無位格的‘他’,成為一個超越的有位格的‘你’。但人類因有血肉之體,他的超越,乃是有限的,所以當以愛神之心,仰望一位完全的絕對的‘人’(Person),或‘你’(Thou)。馬氏思想和海德格有兩大不同,其一乃在他們的‘自我超越’論。海氏僅從世界的角度而看,馬氏則就與神的關系而論。質言之,馬氏的自我超越論,乃是謂人當以神的意志,思想,與行為,作為吾人的意志,思想與行為;否則,沒有人的存在可言。神既是絕對的,他的愛是完全的;倘使我能和神性有分,則我的生命必能格外豐富;如是神亦不再是‘他’,而成為‘你’。其二乃在他們對于生死的觀念。海氏乃為宿命論者,虛無論者,故僅以失望的勇氣,面對死亡。馬氏則以死亡為生命的完成。生命乃超過‘存在’,死亡不是人生的終結。馬氏的思想,雖較海氏似勝一籌,可惜仍不脫主觀主義的毛病。因此過重人的哲學和自由,而漠視神的主權和啟示;他的思想,亦不以聖經的真理為依歸。此派在德有耶斯柏氏(KarlJaspers),氏雖信有神,但是他的神,乃是一位‘哲學神’,而且他以為真正存在的人,既是絕對自由的,便應離神而獨立,不能受神的干預,所以也有強烈的人本主義的,意志自由的,個人主義的,主觀主義的色彩。

    準斯而論,所謂‘有神派’,實與‘無神派’,並無本質的不同。

    【五、實存主義之批判】

    平心而論,實存主義,既為對于傳統哲學的反抗,自不無若干可取之處。第一,乃在其反對庸俗的唯理主義和科學主義。第二,乃在其反對幼稚天真的樂觀主義。第三,乃在其反對法利賽人式的律法主義。第四,乃在反對康德以後的認識論和不可知論,以及黑格爾的所謂‘絕對理念’和‘理想世界’;寇克迦氏且斥黑氏為偽妄褻瀆,洵可促哲人學者之反省。第五,乃在其重視人生之意義,謂宜分辨其虛妄與真實,不可隨俗浮沉。

    惟是,他們立說,重在神化固有之人性,其本質非但未脫人文主義的窠臼,抑且變本而加厲。第一,基督教雖亦反對唯理主義,但其反對之理由與立場,完全不同;倘使高抬‘自我’,以‘自我’為萬法之基準,則將陷于極端的主觀主義,甚且趨于荒誕背理。第二,基督教固亦反對幼稚的樂觀主義;但實存主義的虛無哲學,卻將令人類趨于悲觀厭事的絕境。第三,基督教固反對法利賽主義,律法主義;但實存主義者,因噎廢食,反對一切權威、制度、律例、組織、規章、社會、國家、教會、乃至上帝,勢將令人類陷于無政府的黑暗狀態。第四,傳統哲學的認識論,尤其是不可知論,固屬不當;但如不信真神之啟示,聖經之真理,則僅以群盲捫象,水底撈月,仍無由認識宇宙人生之本體與奧秘。第五,人生虛妄與真實,其關鍵乃在其是否皈依生命之主,重生得救,得著更豐盛,不能朽壞,不能**,不能衰殘,永恆與榮耀的生命。“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主耶穌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翰三16;十一25∼26)此乃生命之大道,亦為存在之真諦。離開了他,沒有生命之可言,亦無存在之意義。實存在主義,卻不信基督,辱沒真神;以為人類之背道墮落,乃在其出賣‘自我’,而並非悖逆上帝;乃在其放棄絕對自由,而非在違反神的誡命。于是以為真實的人生,乃在求自我之神化(薩脫爾之說),人類之所以自覺有罪,乃在其不能完全與神平等(海德格之說),不能遵照魔鬼之言,完全達到‘便如神’之願望(創三5),實屬褻瀆偽妄!

    總之,實存主義,乃為西洋哲學之逆流,亦為人類在其面臨文化解體,絕望無路之時的垂死掙扎,而且還可能是一種末世的預兆!從好的方面看,這乃是他們開始憬悟,人類智慧,並非俱足;科學技術,亦非萬能;而宇宙人生的真理,尤非人智所能窮其究極。這種廢然而返的態度,本可因勢利導,促其悔改,皈依救主,信奉真道;惟是屬血氣的自然人,不能領會上帝聖靈之事(林前二14),尤以人類本性,受罪侵蝕,已經敗壞,不但“故意不認識上帝”(羅一28),且還敵對上帝,不信上帝的啟示,遂衍成此種虛無的哲學。誠如經雲︰“這些人是無水的井。”(彼後二17)雖曰陳義高深,卻無生命活水。“他們應許人得以自由,自己卻作敗壞的奴僕。”(彼後二19)而且他們這種轉變反抗,究其實際,乃是換湯不換藥,仍是沒有擺脫人文主義,但是他們仍是竭力強調個人有絕對自由,薩脫爾甚且因此要宣告上帝的死刑!這顯然乃以人為本位,人為至上,不僅落入他們所反對的人文主義的陷阱,而且變成一種最激烈的自求解脫,自我神化,敵視上帝的假宗教。這乃是西方心靈墮落的危機,尤為魔鬼所施的最後的毒計!在這個動亂,緊張,苦悶,煩惱,恐怖危險,朝不保夕的時代,這種反制度,反組織,反社會,反國家,反法律,反權威,反道德,反教會,乃至反上帝的思想,勢將導世界人類趨于無政府的,虛無瘋狂的末路。這乃是人類自殺的哲學,世界末日的警號!(詳見英文拙著TheSpiritualDeclineoftheWest;Zen-EXistentialism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