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夫•托爾斯泰懺悔錄卷十一
同樣一種教義,當人們信奉它,而自己的生活卻與它背道而馳的時候,這種教義使我反感,使我覺得它毫無意義。而當我看到人們遵循它去生活的時候,它就吸引我,在我眼里變得合理了。回想起這些情況,我才懂得為什麼我在那時舍棄這種教義並認為它毫無意義,而現在卻接受了它並認為它充滿意義。我懂得我犯了錯誤,原因又在哪里。我犯錯誤的原因不是思維不正確,而是生活腐化。我懂了,我看不到真理的原因與其說在于我的思維不正確,不如說在于我生活在享樂、縱欲的特殊條件下。我明白了,我的問題︰"我的生命是什麼?"和答案︰"是罪惡"——完全正確。錯誤僅僅在于,我以適用于我個人的答案去看待一切生命。我問自己︰我的生命是什麼?得到的答案是︰惡與謬。確實,我的生命——耽迷于情欲的生命是惡與謬,因而"生命是惡與謬"這一回答僅僅適用于我的生命,而不適用于一切人的生命。我懂得了我後來在《福音書》中找到一個真理,即人們更喜歡黑暗,而不是光明,因為他們的所作所為是惡。因為任何一個干壞事的人都仇視光明,不會向往光明,不然他的壞事便會揭露出來。我懂了,要理解生命的意義,應該首先使生命不再是毫無意義和罪惡的,其次才需要借以理解生命的理性。我懂了,為什麼我在這樣明顯的道理周圍長期徘徊,而且要考慮和談論人類的生命,就應該談論和考慮人類的生命,而不是一些寄生蟲的生命。這個真理永遠是真理,就像2×2=4一樣,但是過去我不承認它,因為如果我承認2×2=4,我就應該承認我不好。而那時覺得自己好對我來說比2×2=4更重要,更必須。後來我愛上了好人,開始憎恨自己,于是就承認了真理。現在對我來說一切都清楚了。
如果一個在拷問和斬首中消磨生命的劊子手,或者一個無可救藥的醉鬼,或者一個在暗室中坐了一輩子、把自己的房間弄得污穢不堪、而且想象自己離開了這個房間就必然會死亡的瘋子問自己︰生命是什麼?顯然,他們對"生命是什麼?"這個問題,除了生命是最大的惡外,不可能得到別的回答,而且瘋子得到的回答是完全正確的,但這僅僅對他而言。如果我是那樣一個瘋子,那又會怎樣呢?如果我們這些,有財產、有學問的人都是那樣的瘋子,又會怎樣呢?
我懂了,我們實際上就是那樣的瘋子。至少我曾經是那樣的瘋子。其實,鳥兒活著就
是要飛翔,覓食,築巢。當我看到鳥兒這樣做的時候,我就為它的高興而高興。山羊、兔子、狼活著就是要吃食,繁殖,喂養自己的後代。當它們這樣做的時候,我堅信,它們是幸福的,它們的生命是合理的。那麼人應該做什麼呢?他就應該像動物那樣去謀生,唯一的區別在于他單獨去謀生就會死亡,他必須為大家,而不是為自己一個人謀生。當他這樣做的時候,我堅信,他是幸福的,他的生命是合理的。而在我三十年有意識的生命中我又做了什麼呢?我不僅沒有為大家謀生,我甚至也沒有為自己這樣做。我過著寄生蟲的生活,我問自己為什麼活著的時候,我得到的回答是︰不為什麼。如果人類的生命的意義在于謀生,那麼我,三十年來所從事的不是謀生,而是在自己和別人身上扼殺生命的我,除了我的生命是謬與惡之外,怎能獲得別的答案呢?它也的確是謬與惡啊。
世界的生存是依據某個人的意志進行的——某個人通過全世界的這種生存和我們的生存
完成自己的某種事業。為了有希望理解這種意志的意義,首先要服從它,做要求我們做的一切。如果我不去做要求我做的事,那麼我就永遠也不會理解對我的要求,更不用說理解對我們所有的人和全世界的要求了。
如果把一個衣不蔽體、饑腸轆轆的乞丐從十字路口找來,領到一座美麗的田莊上的涼
棚下,讓他吃飽喝足,命他上下搖動一根杠桿,那麼顯然,在弄清楚為什麼把他找來,為什麼搖動杠桿,整個田莊的安排是否合理之前,乞丐首先得搖動杠桿。如果他搖動了杠桿,他就會理解,這根杠桿推動唧筒,唧筒把水抽上來,水就流到田壟里去。然後他被領出有水井的涼棚,去做別的事情,他將收獲果實,分享到主人的歡樂,而且從低級的事情轉到高級的,日益理解這田莊的安排,參與其中的活動,他永遠也不會想到問一問自己,為什麼他在這里,也無論如何不會去責怪主人。
因此,那些執行主人的意志的人——平凡的人,工人,沒有知識的人,被我們視為畜生
的人是不會責怪主人的。而我們這些聰明人吃要吃主人的,卻不按主人的要求去做,不僅不去做,反而圍成一圈發議論︰"為什麼要搖動杠桿?這太愚蠢了吧。"真是異想天開。居然到了這等地步,說主人是愚蠢的,或者說他是不存在,而我們很聰明,不過感到自己毫無用處,得想法子擺脫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