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卷 怎樣認識神
    人怎樣才能認識神呢?歸根結底,如果不是神願意向人顯示他自己,人是不可能靠自己去認識神的。有人想用聰明智慧去認識神,但那是徒勞的,因為智慧不是認識神的正確官能。聖經上說,"世人憑自己的智慧不認識神。"(#26)當初神造人時,曾給**力去"治理全地"並管理地上各種活物,所以神給了人超乎其它受造之物以上的智慧。聖經也教導說,與人交往要有智慧。可見人的聰明智慧是解決人與客觀世界,即人與物以及人與人之間的問題的。這是智慧的正常功能,但卻不能用來解決人與神之間,即人如何認識神的的問題。因為神本性中的奧秘遠超乎人的聰明智慧之上。聖經從來沒有說,人的智慧可以測度神的奧秘。神是靈,人只有用心靈和誠實去接受他、敬拜他,才能與神有直接的交通,認識神。否則,是不可能。

    有兩件事直接妨礙人認識神。第一是驕傲。人在神面前原本出自塵土,人必須如實地承認自己是受造之物,不是神。人不應高舉自己在神之上。但有些人自命非凡,目空一切。既不把人放在眼里,這樣的人即使和人交往也難免格格不入,困難重重,更不必說認識神了。聖經明言︰"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27)一個驕傲的人永遠不可能認識神人如果想認識神,首先必須放下自己的驕傲。

    第二是罪。人類自始祖亞當犯罪以後就墮落了。罪進入了人的內心,成為人性的一部分,也可以說,罪已經成為人的第二天性。人世間為什麼會有那麼多罪惡現象?其根源在此。但人當初被造時是照著神的形象造的,人性中像神的一面(善性、良心)依然存在。這樣,人的內心就成為善和惡的戰場。中國自古就有人性善惡之爭。孟子認為人性本善,荀子認為人性本惡。雙方各有一定的事實根據,數千年來相持不下。也有人認為人性本無所謂善惡,猶如一張白紙,染于蒼則蒼,染于黃則黃。然而如果人的本性果真一白如紙,那麼人世間的種種蒼黃又從何而來?可見這一觀點于事實無據。實際上已經墜落了的人類,基本性是雙重的。既有善的傾向,也有惡的傾向;有美好的一面,也有惡的一面。平日的彬彬君子,當環境有變,誘惑當前時,也會一變而為暴徒惡棍。在最近一次洛杉磯的暴亂中,人性的善惡,可說表現得淋灕盡致。人內心的這種善惡沖突是一個普遍存在的事實。中國學者一向稱之為"理欲之爭",其實乃是善惡是非之爭。不幸的是在大多數情況下,人們並不能"擇善而固執",反而如水之就下,在罪惡貨向的支配下隨波逐流,因為這樣做往往最符合自身的利益,最能滿足個人的私欲。從來不違背良心要求的人是沒有的。如果人們的行為意念從來都無違于良心,那他根本就感覺不到良心的存在,就如從來不違法的人感覺不到法庭的存在一樣。每當你感受到良心的告誡時(良心不安),就說明你在某種程度上已經觸犯了良心的原則。人如果連自己的良心這一關尚且不能通過,又怎能通過神的審判呢?所以聖經上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28)

    一般人之所以不肯承認自己有罪,通常有兩種情況︰一是有些人明知自己有罪,但卻不敢去正視,于是便硬著頭皮一口否認罪的存在,以求用這種掩耳盜鈴的方式去自欺欺人。這種做法在人面前或可收效一時,但在神面前卻是毫無用處,因為神是鑒察人心的。二是有些人不認為自己有罪,是因他們用大大降低了的人為標準來衡量自己的緣故。然而神的標準不同于人的標準,而且遠高于人的標準。例如,通常人們知道**,即不正當的性關系是罪惡,所以有"不可**"的觀念。但這僅指不正當的行為,而耶穌卻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里已經犯**了。"(#29)這不僅關乎行為,更查驗到人的內心。有些人可能沒有**的行為,但有幾個人能說自己從來沒有淫念呢?更不必說現今更有很多人甚至對種種邪淫的行為也不以為非,反以為是,並美其名曰"性解放"。如此等等,可見人的標準是多麼靠不住。人因為長期遠離神長期忽視、甚至壓抑良心的聲音,良心就會變得麻木、低沉,對諸般的罪惡也就漸漸失去感覺,以致離正確的道路愈去愈遠。然而人的這種自我縱容,並不能改變人在神面前乃是罪人的事實,因為最高的審判者是神,不是人。

    如果我們一般地談到人類社會的丑惡和黑暗,大概不會有太多的人持異義,但一旦涉及各人自己,則大多數人就不願承認自己有罪惡,似乎個個都是出污泥而不染。然而如果大多數人都真正潔身自好,則整個社會就不會如此敗壞。這說明多數人在衡量自己和別人時,常常有雙重的道德標準,嚴于責人而寬于律已。然而神決不偏袒任何人。

    退一步說,即使以人為的標準衡量,人們也沒有理由自滿。常言道︰"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意思是除聖賢之外,誰都會有罪過。但聖賢是否就能無過呢?看來即使是那些被目為聖賢也不敢以此自許,他們只是說︰"君子之過,如日月之蝕,過則不蟬改"。這就是說即使聖賢並非無過,只是比較勇于改正而已。例如按人的道德標準,人都應孝敬父母,以報其養育之恩,那麼對于創造天地萬換,並賜給人生命氣息的神,人豈不應當更加敬重和感恩嗎?然而很多人對于這位至高的神卻既不尊敬,也不感謝,有人甚至口出惡言,恣意悔慢,乃到根本否定神的存在,這豈不是比不孝父母更為嚴重的罪過嗎?背叛神,乃是人類最根本的罪,所有其它的罪都由此衍生而來。

    罪是人接近神最大的障礙。人不能諱疾忌醫。人如果想走向神、認識神,必須先解決罪的問題。罪的問題不解決,人不可能見神的面,因為神聖潔的光焰將使罪人化為灰燼。同時一個有罪的人也不願意面對神,正如一個犯人不願面對法官一樣。罪使人遠離神。我們常常看到一個人不願意承認神的存在,往往並不是因為他有了太多的科學知識,而是因為他的良心在神面前有虧。怎樣才能使罪的問題得到徹底解決呢?神作為慈愛的天父,固然無時不在準備接納回頭的浪子,但作為至高的審判者,神卻不能無視或姑息人的罪惡,他並不能對浪子的罪置若罔聞。唯一能使神的慈愛和公義並行不悖的兩全之道,是神自己為那個無以自救的浪子之一切罪孽付出了死的代價。那就是差遺他的獨生子——耶穌基督來到人間,成為人的樣式,並為人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耶穌的死滿足了神的公義,也成全了神的慈愛。所以耶穌在十字架上臨斷氣之前說"成了。"(#30)在舊約時代,人犯了罪,就將一只無殘疾牛或羊獻在祭壇上,為自已贖罪。但那不過是一個象征,因為牛羊的血並不能使人的罪惡得赦。(#31)那事實本身乃是耶穌為人的罪而流血,而唯有神兒子耶穌的血才能使人的罪得赦,所以聖經上說耶穌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32)神使那無罪惡的耶穌基督為人的罪而死,因而使一切因信而接受耶穌基督為自己救主的人,罪惡得赦免,同時在神面前因耶穌基督的血被稱為義,得以坦然無懼地進到神面前,得享神的慈愛,免于永遠的沉淪。這是一切世人得蒙赦罪、認識神並成為神兒女的唯一道路。聖經上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反得永生"。(#33)又說"除他(耶穌基督)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34)除了神兒子耶穌之外,世上沒有任何別的人能夠使人的罪得赦。如今,相信恥穌基督,接受倔為自己的救主,是人認識神並成為神兒女的必由之路。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他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約翰福音14章6-7節)所以相信耶穌基督是人認識神的惟一道路。

    神的救恩,不僅在消極方面叫人因信耶穌而使罪惡得赦,更重要的是使一切相信耶穌的人都得重生,得著神永遠的生命。這便是"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的涵義。耶穌為人的罪死了,但他的死和世人不同。世人的死是由于定命,人人必有一死,而且死對眾人而言是一條不歸路,有去無回。普天之下,所有人的生命一概始于母腹而終于墳墓,無一例外。唯獨耶穌與眾不同,他為人的罪被殺而死,但他卻又從死中復活了,因為他的生命並不被死所拘禁。耶穌在受難節那個星期五下午三時左右死亡,然後被安放在石頭鑿成的墳墓里,墓門被封固,而且有羅馬兵丁看守。但他卻在第三天,即星期日的天亮以前復活了,留下一座空的墳墓。這件事不但記載在聖經里,在差不多與耶穌同時的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的著作中也提及此事。死而復活,是耶穌的死與眾人不同之處。釋迦牟尼死了,他的"佛骨"至今猶在,一部分且曾被迎進中國。莫罕默德死了,他的墳墓也至今年內仍在。他們都沒有復活。唯獨耶穌的墓是空的,因為他復活了。當耶穌受難而死時,他的門徒曾大失所望,在猶太人的**下,灰心喪膽,四散奔逃,最主要的門徒彼得約翰等也都逃歸故里,重操舊業,打魚去了。但耶穌復活以後,經過多次向他的門徒顯現,讓他們親眼看見他不但已經復活,而且活著升天。這件事給他的門徒以莫大激勵,徹底改變了他們的精神面貌,由原來膽怯喪氣的消極狀態,一變而為完全不畏權勢,不顧性命危險,果敢不屈地見證耶穌復活,到處宣揚相信耶穌而得救的福音。唯其如此,這福音才得以傳遍天下,直至地極。耶穌最初的十二個門徒中,除叛徒猶太以外,其余的人全部為耶穌基督殉道而死。為什麼這樣呢?正因為他們從耶穌的復活中看見了永生,看見了耶穌勝過了死亡的權勢。死,不再是有去無回的可怕結局,而是復活的前奏。因為耶穌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36)因為凡相信神兒子耶穌的人,都有了神永遠的生命。

    有人會問,難道得蒙赦罪,並得著神生命的路竟是如此簡單麼?是的,確實如此簡單。然而這件事之所以如此簡單,乃是因為神自己已經為此付出了最高代價的緣故,這代價就是神獨生子耶穌的血。因此,才不需要人自己去修行積德,以成正果;不需要人手持刀劍,流血立功,以求自己升天;更不需要金錢才能去換取。神出經為人準備了全備的救恩,只等著人用信心去接受。這才是神所給人的真正的福音。

    對于神的存在,對于耶穌基督所成就的救恩,世人爭論很多,令人莫衷一是。解決這一難題的關鍵方法就是褥告,是非真假一試便知。如果沒有神,如果說耶穌的救恩不可靠。那麼禱告就沒有用;但如果你禱告了,而且神果然听了你的禱告,神在耶穌基督里所成就的救恩果然臨到了你,那麼一切問題便迎刃而解,你也就不需要別人再給你證明什麼。聖經上說,"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36)只要你肯放下一切的驕傲,在神面前俯伏下來,以真誠的心靈,呼求主耶穌的名,求他赦免你一切的罪,悔改並接受耶穌為你的主,你就會立即體驗到生命的改變,立即得享赦罪的平安和來自神的喜樂。如果你真的這樣做了,卻仍然得不到神所應許的救恩,那責任就不在你,你盡可仍然走你原來的路,並不損失什麼。但我深信這樣的事從來不曾發生過,今後也不會。因為神是信實的,他的話永不落空。

    既然神已經以極重的代價,為我們開了這條又新又活的路,叫一切相信耶穌的人都可以得救,成為神的子民,我們還有什麼理由拒絕呢?相反,如果我們竟然忽略了這麼大的救恩,當有一天來到至高者的審判台前時,還能以什麼理由為自己開脫而逃罪呢?現在救恩的門仍然向一切願意相信人敞開著,凡是願意的人都可進去。每個人必須作一個嚴肅的決定;究竟要不要接受這位永生的神?人或是接受耶穌基督而走向神永遠的生命;或是當面拒絕他以致錯過這莫大的救恩而走向永遠沉淪。二者居其一,何去何從,僅在你一念之間。

    我衷心期限待你選擇神永遠的生命,不要因循延誤,錯過神的救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