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世界真是一個不守法的世界。人不守神所定的法律,也不守人所定的法律。若不是用權柄來制裁約束,就沒有幾個人肯自動的守法。許多人不但不以違法為恥辱,甚至還以為榮耀。他們看守法的人為懦夫,為怯者。基督徒也是在這種環境里長大起來的,多年多日過慣了不守法的生活,因此很不容易事事守法。神知道我們的弱點,所以他在聖經上諄諄的勸戒我們要作守法的人,作服從權柄的人。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羅十三章一、二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