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之真偽福音辨 我們所信的是整個的耶穌
    近來我常听見一些自稱是基督徒的人們說,‘我們信耶穌,但我們不願意討論福音書中所記載的那些神跡奇事。我們不去過問耶穌代死救贖的道理,我們無暇研究耶穌復活的事,我們對耶穌再來的預言也不感興趣。那些都是神學方面的問題,只可以留給神學家去探索、去研究。我們所注重的,乃是耶穌的人格、精神、愛心,和他所講的那些高尚的倫理寶訓。注重這些,可以幫助我們具有偉大的人格、充足的愛心,去為社會服務,去引人信靠耶穌,去創造光明的天國,去實現耶穌的理想。’說這些話的,不僅是一些自稱為基督徒的人們,其中還有一些人是教會中的領袖,是傳道的人。一般信徒听了他們這些話,也許還認為他們是基督徒,不過他們不樂意談到神學的問題而已;但如果我們仔細的思想一番,便曉得說這話的人根本不是基督徒,因為他們根本不信基督。閱者疑惑我的話麼?容我解釋一下好不好。

    福音書中所記載的耶穌的事跡,一大半都與神跡奇事有關系,或說一大半都是神跡奇事。把這些神跡奇事拿了去,我們已經無法再認識耶穌。一個人作基督徒,怎麼能不討論這些事?除非我們根本不談耶穌的事,只要談到他,便離不開神跡奇事。對這些事我們只有兩種態度︰一種是完全信這些事,另一種便是完全不信。信這些事,便對它們感到極大的興趣;不信這些事,便應當根本不承認它們,反對它們。如果說不願意討論這些事,這便足能證明那些人根本不信這些事,但他們又不敢說不信,所以就設詞說他們不願意討論這些事。至于他們說,‘不去過問耶穌代死救贖的道理,無暇研究耶穌復活的事,對耶穌再來的事不感興趣,’更不像話了。耶穌代死救贖的道理是福音的中心。沒有代死救贖的事,便沒有赦罪,沒有救恩,沒有永生,沒有盼望;所有的,只是神公義的審判,和罪人當受的震怒。這個極重要的道理,如同福音的心髒,如果連它都不去過問,那根本就連耶穌也不必去過問了。至于耶穌復活的事,也同樣是聖經中最寶貴的真理。因為耶穌復活了,所以我們才能確信他是我們的救主,他是神的兒子,他能賜給我們生命,他能使我們復活,他常與我們同在,我們靠著他復活的能力,能勝過一切的試誘、罪惡、和魔鬼的權柄。我們也因此確信,我們所信的基督不是一位歷史上的基督,乃是一位活到永遠、而且時刻與我們同在的基督。至于耶穌再來的應許,更是基督徒最大、最美的盼望,因為當那日子臨到的時候,我們的身體要得救贖,要改變成為不朽壞的、不死的、榮耀的,以後我們就要與主永遠同在,並在我們的主建立他永遠的國在地上的時候,和他一同治理世界。那時候,全地都要蒙恩,全地都要充滿和平、喜樂、與幸福。不只信徒唯一的盼望是等候主耶穌再來,就是全世界也只有在主耶穌再來的日子才能脫離一切的苦難與災厄。基督再來的應許,在那些不信的人眼中看來,簡直是可笑到極點的夢話;但在我們信基督的人心中,卻是唯一的盼望和喜樂。一個自稱基督徒的人,對于這件事竟不感興趣,他究竟信不信基督?不是一听便可以明白了麼。

    讓我干脆把這些人的假面具揭破了罷。這些人根本就不信耶穌所行的一切奇事神跡,根本不信耶穌代死贖罪的道理,根本不信耶穌復活的事實,更根本不信耶穌再來的應許;不過他們卻不敢明說他們不信這些事,因為那樣一來,他們便無法再自稱為基督徒,更無法再自稱為傳道人。他們必須設一種說詞,掩飾他們的不信;上文我們所引證的話,便是他們的這種說詞了。這些人遠不如那些心中不信耶穌,囗中也承認不信耶穌的人。那種人不信,就說不信,他們在這一點上,還不失為誠實的人。至于這些人心中本來不信,囗中卻不明說不信,反設一種說詞,來掩飾他們的不信,說些什麼‘不討論、不過問、無暇研究、不感興趣;’又說些什麼‘那些都是神學方面的問題,只可以留給神學家去探索研究。’實際他們就是不信,但他們卻不明說他們不信,只用這些好听的名詞,把他們的不信輕輕的掩蓋過去,他們仍可以自稱是基督徒,是傳福音的人。他們這樣不誠實,這樣說謊欺人,真可恥可憎到極點!我們不能容他們再這樣欺哄人。我們必須揭破他們的假面具。我們不反對不信主的人說他們不信耶穌所作的一切神跡奇事,不信耶穌代死贖罪的道理,不信耶穌復活的事,不信耶穌再來的應許。他們沒有這種信心,他們信不及這些事,又有什麼辦法呢?我們所反對的,乃是人不信這些事,卻不承認他們不信,反倒用一些不誠實的話語去掩蓋他們的不信,使人還認為他們是信耶穌的人這是虛偽,這是欺騙,這是說謊。這種事決不可容忍。

    或有人問,‘我們欽佩耶穌那高尚的人格、偉大的精神、和他那廣博的愛心、並他所講的那與世道人心大有助益的教訓。我們可不可以只注重這些事,對耶穌所作的那些神跡奇事,並代死救贖的道理,復活和再來的事,一概不去過問呢?’我對這問題的回答是‘不可,絕對不可。’我們要知道耶穌那高尚的人格、偉大的精神、廣博的愛心,並他所講的那與世道人心大有助益的教訓,和耶穌所行的那些神跡奇事,並他代死、贖罪、復活、再來、等等的要道,都是記載在一部新約里的。前者若是真實可信的,後者也一定真實可信;後者若是不足置信,前者也必一樣的不足置信。為耶穌作見證的聖經是一部整個的聖經;我們所信的耶穌,也是一位整個的耶穌。我們若信聖經,就必須信整個的聖經;不然,我們便只有完全不信聖經。我們若信耶穌,就必須信整個的耶穌;不然,我們便只有完全不信耶穌。那記載耶穌的嘉言懿行的使徒,也記載了耶穌所行的奇事神跡。那敘述耶穌的人格和愛心的福音書,也敘述了耶穌復活的事實和他再來的應許。那‘並沒有犯過罪,囗里也沒有詭詐,’並且教訓門徒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的耶穌,曾親自在被害以前,多次預言他被害以後要復活;並且在他復活以後,又曾多次向門徒顯現,向他們證明他確是復活了。這位耶穌也曾親囗多次預言說,他必定再來到地上。我們信他的人格偉大,道德高尚,所以我們信他一定是已經復活了,也一定要再來到地上。我們信他的使徒們數年之久追隨他的左右,受他的教誨薰陶,一定也都是人格偉大、道德高尚的人物,他們寫福音書的時候,記載耶穌作了那麼多的神跡奇事,他們的記載一定真確可信。如果我們信耶穌的道德高尚、人格偉大,那樣,他所說一切關于代死、救贖、復活再來的話,我們也必須毫無疑惑的一齊都信。如果我們不信他所講的這一切要道,那麼,我們必須認定他是一個欺世盜名的巨奸,或是一個造謠惑眾的騙子手,他決不能是一個人格偉大、道德高尚的人。如果我不信耶穌所講的一切要道,和他所作的一切奇事神跡,我便要竭我的全力攻擊反對他,我也要竭力逼迫那些跟隨他的人,不容他們欺世騙人。我決不肯一面否認他所講的一切要道、和他所作的一切奇事神跡,一面仍說我崇拜他的人格與道德,服膺他所講的一切佳美的訓言。如果我那樣作,我便是不誠實,我便是自欺欺人。我不但不敢這樣作,也不屑于這樣作。我若不能作一個基督徒,我至少還要作一個‘人’。心中明明是不信,但為了利,為了名,為了地盤與飯碗,為了人情和面子,為了要避免人的攻擊和反對,不敢公然發表自己心中的真意,卻用一些模稜兩可,似是而非的言語,遮掩別人的耳目,使別人看不出來他們是不信;這種行為說的好些,是膽怯、是懦弱;說的嚴重些,徹底些,便是說謊、是欺騙。這種人還要自稱是基督徒,是傳道人,還要說崇拜耶穌的人格與道德,還要說效法耶穌的模範,還要說去創造光明的天國,實現耶穌的理想,這是多麼可笑又可哭的事啊!我現在要向這般人挑戰。我請他們快些棄掉這種怯懦、虛偽、卑鄙的行為,來徹底表明他們的態度,來說一句實話,說明他們到底信不信聖經中所記載的耶穌所作的一切奇事神跡?到底信不信耶穌代死贖罪的要道?到底信不信耶穌復活的事實,和耶穌再來的預言?我請他們回答的,不是什麼‘願不願意討論?願不願意過問?’也不是什麼‘有沒有暇時研究?’更不是什麼‘感不感興趣?’我請他們回答的只是‘信不信?’是,就‘是’;不是,就說‘不是’。信,就說‘信’;不信,就說‘不信’。若再多說,就是說謊,就是遮掩,就是出于那說謊言的惡者。

    同時我也要警告一切信主的人,不要再受這般人的欺騙愚弄。說起來真可嘆!有許多最誠實的信徒是最容易受欺騙的信徒。他們因為自己誠實,所以認為別人也都像他們一樣誠實。他們認為別人說的話便是他們心中的真意思,他們太缺乏分辨的能力。他們連那些本來可以听得出來的謊言,也听不出來,就像上文我們所引的這一段遮掩不信的話語,一個聖徒只要稍有分辨的能力,便可以听出來是謊言,是欺人之談。但事實告訴我們,很少的聖徒能看出來說這些話的人心中所懷的是不信的意念。如果我不照上面的話,先揭露他們的真相,就一直說他們不信,一定有許多人要替他們辨護說,‘他們明明說他們信耶穌,你怎麼說他們不信呢?他們並沒有否認耶穌所行的奇事神跡,也沒有反對代死贖罪的道理,並耶穌復活與再來的事,你根據什麼肯定他們不信這些事呢?況且他們明說他們推崇耶穌的人格與道德,他們也努力效法耶穌的模範,實現耶穌的理想,你有什麼權柄否認他們是基督徒呢?’但讀了我上文所說的話,便可以明白他們確是不信耶穌,但在表面上他們卻還冒充是基督徒。我知道我揭破了他們的假面,一定要招來他們的反對與攻擊。他們要說我‘心腸狹窄’,要說我‘黨同伐異’,要說我‘是己非人’,要說我‘驕傲自大’。我一點不為自己聲辯。神立我在他的教會中作守望者,我必須盡我的職分,成就神交托我的使命,把一切抵擋真道、迷惑信徒的事情都揭發出來,使一切欺騙人的人再不能施展他們的技倆。至于他們批評我什麼話,或是怎樣攻擊我,反對我,那便都不是我所過問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