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致德意志基督教貴族書的結尾中路德說,他還有一首關于羅馬的小歌,如果羅馬**耳朵發癢,他要用高調唱給他們听。羅馬**中果有不少耳朵發癢的。其中有兩人寫了論文,特別激動了路德。一篇論文是由不自量力的亞勒威所寫的,另一篇是由一位匿名為“意大利的格里摩拿某修道士”所寫的。這兩篇論文是使路德發表教會被擄于巴比倫的直接原因,但他在一五二○年八月五日開始寫此書約一年以前,便已有意于此。在一五二○年十月三日寫給施巴拉丁(Spalatin)的信中,他提到厄克已經帶著教皇把他逐出教會的教諭到了來比錫,並宣布要在十月六日出版此書。因此書為神學之作,所以是他用拉丁文寫成的。他的一個死對頭牧耳捏爾(ThomasMurner)把它譯成德文,以求毀傷路德在平信徒中的信譽,然而結果實得其反。此書題名乃由于路德以羅馬比為巴比倫,用它不合聖經的聖禮制度,把教會擄去了。
路德在此書中對羅馬教會的教訓所予的打擊,較他以前其他著作更甚。從積極的建設方面說,他在此書中所揭櫫的聖禮觀和平信徒皆為祭司的真理成了復原教的兩大柱石。按羅馬教會是建立在聖禮主義和教士特殊階級制度上面。她認為聖禮共有七個,即聖洗,聖餐,告解,堅振,婚姻,授聖職,臨終膏油,並認為一切恩典單是由此七聖禮而來,且惟有教士才有權執行。路德卻只承認由基督自己藉有形之物賜無形之恩所設立的才是聖禮,而合此條件的只有聖洗和聖餐。在此書開始處,他還以為告解禮也可算為聖禮,但在結論中說︰“嚴格說起來,上帝的教會只有兩個聖禮,即洗禮與聖餐,因為僅在這兩個聖禮中,我們找著神所設立的記號,和赦罪的應許。”
路德雖然和羅馬教會一樣以洗禮和聖餐為聖禮,但彼此間還是有很大的歧見。他駁斥羅馬教會忽略了洗禮的應許和對應許的信仰,而專注意于洗禮的記號,以為有了記號,便有了救恩。其實使人得救的並不是記號,而是應許和對應許所發的信仰。他又認為人只能一次受洗,並只應經常回到受洗歸入基督時所發的願,所以他否認羅馬教會的修道誓願,和以修道為第二次洗禮的看法。
但路德把彌撒減縮為聖餐,乃是將羅馬教會整個信禮制度的核心擊中了。羅馬教會相信彌撒是重演基督道成肉身和釘死十架。在彌撒中餅酒由神甫獻上以後便變了質,即基督再成肉身,再死在祭台上,而機械式地賜給受餐者;又因恐平信徒不慎打潑了基督的血,所以不將杯給他們,而只給神甫。路德反對這種法術的聖餐觀,使聖餐從羅馬教會的三種奴役中,即從化質說,以聖餐為獻祭,和不將杯給平信徒的奴役中,解放出來。他認為聖餐中的餅酒並未變質,不過因應用基督設立聖餐的話,基督的體血便臨在餅酒中而賜下恩典,決不是由神甫用彌撒使基督再成肉身,或以基督為獻給上帝的祭,因為基督道成肉身和釘死都只有一次。惟有那親自用信仰領受聖餐中的應許,紀念基督之死,存心感謝的,才能蒙恩得赦。餅酒二者一並賜下了,所以平信徒也應當領受杯。領受聖餐既是由個人用信仰接受恩賜,所以路德反對羅馬教會為罪惡,補贖,死者,或本人和他人的需要而獻上彌撒,並主張在舉行彌撒時應當使用方言,以便激發參加信徒的信心。
對于告解禮已如上述,路德在此書開始處認其為聖禮,但在結論中還是把它排除于聖禮之外,因為此禮雖有基督所賜的赦罪應許,卻缺少基督所設立的有形記號,而且只能算是回到洗禮。他反對羅馬教會將基督所賜赦罪的應許變成了他們的權柄,將神藉神甫赦罪的宣布變成了神對神甫赦罪的追認。他斥責羅馬教會將應許和信仰廢棄而代以痛悔,認罪和補罪,將真心的痛悔變成了下等痛悔,將私人自願的認罪變成了強迫的認罪,並將罪保留,又將補罪置于宣赦之後,以致補罪成了敷衍了事的行為。
路德對羅馬教會的其他五個聖禮絕對予以否認。他看堅振禮只是按手禮,而不是聖禮,因其沒有神的應許。這樣一來他就將羅馬教會轄制青年人的武器解除了。
羅馬教會根據以弗所書五章卅一節以下原文中“聖禮”字眼,把婚姻禮作為聖禮。路德以經解經,證明羅馬教會在此處所謂的“聖禮”,在希臘文新約中原是“奧秘”,更且此段經文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他又引經證明神甫應當結婚。他非難羅馬教會因貪婪所規定的婚姻阻礙,而只認為性能的消失,對已成立的婚姻的無知,和守童身的願才足以構成婚姻的阻礙。他對性能的消失使婚姻無效的主張,以及他以後私下贊成亨利第八和黑森的腓力(PhilipofHesse)的重婚,是不免受人批評攻擊的。但他在這里所提出的建議原是給听認罪者的勸告,以求解決他們的困難,並解救處于危險中的心靈,而並非給一般人所定的準則。再者羅馬教會和當日德意志若干地方也有這種非常的解法,而離婚一舉則在絕對禁止之例,且為路德本人所深惡痛絕。他根據馬太十九章,認為**是離婚的惟一原因,卻未注意這段經文只提到丈夫對妻子,並未提男人性能消失結了婚,妻子是否可以離婚。雖然在這一點上路德不免有受人非難之處,但他只以婚姻為神聖的,而非為聖禮,就將羅馬教會轄制成年人的武器解除了。
關于授聖職禮路德認其為教會選擇傳道人的一種儀式,而非是聖禮,並不能將一種不可磨滅的性質印在受職者身上,使其有超乎平信徒的地位,也並不是為人獲得救恩所必須的。他竭力闡揚平信徒皆為祭司的教義,在一方面使平信徒知道,他們靠基督在上帝面前已經取得了平等地位,並享有作上帝兒女的權利;在另一方面使他們個人與上帝面對面,而不能靠教會得救。所謂神甫不過是經會眾同意,分派出來傳道並施行聖禮的人。在非常情形之下任何平信徒也可由會眾派立,執行此種職權,故無所謂教士特權階級。因此路德便使一切平信徒從羅馬教會用所謂授職聖禮來轄制人的奴役中解放出來了。
最後路德指明羅馬教會根據雅各書五章設立臨終膏油禮,乃是何等謬誤,因為這里所講的,只是為病人抹油祈禱,希其痊愈並蒙赦免,羅馬教會卻把它變為臨終膏油聖禮了!如是他便將羅馬教會轄制老年人和病人的武器也解除了。
當時人認為路德的教會被擄于巴比倫一書是最急進的。伊拉斯母看到此書說︰“**不可挽救了。”英王亨利第八作對七聖禮的維護一文反對本書,擁護羅馬教會的聖禮制度,贏得教皇所畀“信仰干城”的美名,但路德痛予駁覆,以亨利為惡毒的仇敵。當時許多羅馬**因讀本書而皈依了復原教。例如先為博學的修道士神學家,後為著名改教家的布根哈根(JohnBugenhagen)本來對路德攻擊贖罪票大為不滿。他讀本書原是為加以駁斥起見,但結果他覺得“全世界可能錯誤,但路德是對的。”
參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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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被擄于巴比倫
奧古斯丁修道士路德馬丁問朋友杜里赫黑爾門安
因有許多能干的先生們爭著要改進我的心智,我就迫不得已每天多多學習。約在兩年前,我寫了一本小書論贖罪票,現在我很懊悔不該將它出版。那時我對于羅馬的專制還是盲目尊重,主張不把贖罪票完全廢止,因為它們為一般人所贊同。這原不足為奇,因為那時我是獨自一人從事一種無窮盡的工作。但從那時以來,因著許勒威斯特(Sylvester)和修道士堅決擁護贖罪票,我才明白贖罪票完全是羅馬諂媚者的欺騙,是他們利用來蹂躪人們的信仰和幸福的。我真希望能夠說服我的讀者和經售我書的人,把我論贖罪票的書一概焚毀,而代以“贖罪票是羅馬諂媚者的詭計”一命題。
其次厄克(Eck)和恩麥色(Emser)以及他們的同志曾企圖將教皇的至上權教訓我。在這里為求對這些有學問的人不忘恩起見,我也要承認他們的努力對我的幫助是多麼大。因為,過去當我否認教皇的神權時,我還是承認他的**。但我在听到並讀到這些紈褲子巧妙地用以維持他們的偶像的詭計以後,(因為在這些事上我的腦筋並不是完全不可教的),我現在才確知羅馬教權是巴比倫和那有力的獵戶寧錄的權力。所以為使這一切對于我的朋友有利起見,我再一次要求讀者和售書人把我曾對那題目所出版的書焚毀,並且持守︰“教皇權是羅馬主教很大的狩獵”一命題。這是從厄克,恩麥色和來比錫城的聖經講師的論點所得來的結果。
現在他們又把我放在學校里,將聖餐餅酒同領和其他重要問題教訓我。我務須盡力學習,以免听了這些教師而不能獲益。
有一個意大利克乃蒙那(Cremona)修道士,寫了一文名叫“馬丁路德對教皇的棄絕”——那就是,並不是我棄絕什麼(照其所言),乃是他棄絕我。那就是意大利人現在所開始寫的一種拉丁文。還有來比錫的一個德意志修道士,就是那一位自命為全部聖經的講師,關于聖餐餅酒同領寫了一部書反對我,而且照我所知道的,還正在計劃更偉大更奇妙的事。那意大利人頗為狡猾,他不署名,或者因為他恐怕與迦耶坦(Cajetan)和許勒威斯特遭同樣的命運。但這來比錫人真不愧為一位凶猛勇敢的德意志人,他在封面上不僅署名,而且夸耀他的履歷,他的聖潔,他的學問,他的職務和榮譽,甚至差不多夸耀他的木屐。毫無疑問,我在這里將要得到不少的消息,尤其因為他那題獻是給上帝的兒子的。這些聖徒和在天上掌權的基督有如此密切的關系!再者在這部書里面我听到三個鵲噪聲,第一個噪聲是美好的拉丁文,第二個噪聲是較好的希臘文,第三個噪聲是最純粹的希伯來文(按系諷刺語)。黑爾門阿,請你想想,我除了豎起耳朵以外,還有什麼辦法呢?因為這東西是從來比錫法蘭西斯派聖十字架修道院發出來的。
過去我是一個愚人,我曾經想到,假如由教會會議決定將聖餐餅酒都給平信徒,那就好了。那位太有學問的修道士想要糾正我,聲明基督和使徒都沒有命令我們或向我們建議將聖餐餅酒都發給平信徒,所以在這事上何所適從應听憑教會處斷,並且大家應該服從教會。這是他的意見。
你也許要問,那個人發了什麼瘋,或問,他著書攻擊誰呢,因我並沒有說,若只將聖餐餅給平信徒,乃是不對的,我不過主張把平信徒也領受酒一問題交給教會決定,而這正是他所主張的,他卻用來攻擊我,我的答覆即是,這種辯論是凡寫文章來攻擊路德的人所慣用的;他們所主張的正是他們所攻擊的,他們是立起一個草人來以便他們攻擊。許勒威斯特,厄克,和恩麥色是如此的,科倫和盧文的神學家也是如此的,倘若這位修道士不是和他們同流合污的,他就決不會寫了文章來攻擊路德。
但這個人有一點是比他的同黨要高明些。因為關于平信徒領受聖餐餅和酒一問題,當他想證明我們既沒有命令,又沒有建議可資決定,而只能任憑教會去決定的時候,他提出了經文來證明基督只命令將餅給平信徒。所以按照這位新釋經家的意見,基督未曾命令只將餅給平信徒,同時又命令了!你知道,這種新奇的辯論乃是來比錫辯證家的特長。恩麥色在他較早的著作中說他是以友愛的精神來對待我,但在我證明他犯了嫉妒和撒謊的罪時,他在那駁斥我的較後的著作中,豈不是公開承認他過去是以友愛與不友愛的兩種精神來論到我嗎?你看他真是一個多麼甜蜜的人。
請注意听我們這位出類拔萃的“種類”區分者,在他看來,教會的意志和基督的命令,以及基督的命令和非基督的命令都是二而一和一而二的!他很巧妙地證明,照基督的命令,即照教會的意志,平信徒只領聖餐餅。他用大楷字母寫著︰“這是不能錯誤的基礎”。據此他以不可思議的智慧來看約翰福音六章。在這章聖經里面,基督說到從天上來的糧和生命的糧,即 自己。這有學問的人,不僅以這些話為指聖壇上的聖餐,而且因為基督說,“我是生命的糧”,沒有說“我是生命之杯”,如是他就下結論說,這段經文證明給平信徒所設立的聖餐僅需用餅。但基督往下說︰“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又說︰“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當這位好修道士意味到這些話無可否認地是指聖餐餅酒同領,而反對只領餅的時候,他便急速說基督講這些話只是指凡領受一種的,即是領受了肉和血。他避免這困惑是多麼又愜意又博學啊。他便以此作為法蘭西斯聖潔和屬天的嚴格派的“不能錯誤的基礎”。
現在請你從此和我一道學習,把基督在約翰福音六章所吩咐的只看為餅酒之一,同時又把 的吩咐看為把這事留待教會決定;再者把基督在這章所說的看為只涉及平信徒,不涉及神甫。原來那從天上來生命的糧,不是屬于神甫的,只有那從地獄來死亡的糧,才是屬于他們的啊!執事和副執事既不是平信徒,也不是神甫,那又怎樣辦呢?按照這位聰明作者的意見來說,他們就既不應該領餅酒之一,也不應該兼領了!親愛的杜里赫,你看這是法蘭西斯嚴格派解釋聖經何等新奇的方法。
但我們還要學習,看基督在約翰福音六章所說的,是指聖壇的聖餐而言,可是 自己卻教訓人說, 的話是指對那成了肉身之道的信仰而言,因 說︰“信上帝所差來的,這就是作上帝的工。”然而來比錫的聖經教授卻能夠隨便引證聖經來任意證明任何一事。因為他是一個阿那察哥拉派的(Anaxagorian),或亞里斯多德派的神學家,認為名詞和動詞是可以互相交換的,是可以指同樣的事和任何事的。他在他的全書中,是那樣適當引聖經為證,所以他若要證明基督臨在聖餐中,他開端就會毫不猶豫地說︰“聖約翰的啟示錄在此開始”。他所有的引證,都是和這個引證一樣恰當,這自作聰明的人,妄想藉著一大堆的引證來掩飾他的誑語。其他的我不必說了,免得你在這污穢的廁所里窒息了。
在結論中,他提出哥林多前書十一章。在這里保羅說,他從主領受的,並傳給哥林多人的是餅和杯兩種。在此處我們那種類的區分者又用他素常的聰明來解釋聖經,說保羅並沒有將餅和杯傳給哥林多人,只是許可他們而已。你問他是從哪里得來的證據呢?這是出自他自己的心裁,正如他對約翰福音六章所行的。因為要這位講師給他的主張一個理由,乃是不大相宜的;他是屬于那憑自己的幻想去施教並證明萬事一派的人。因此我們在這里所得的教訓,即是使徒在這一段經文中所講的,不是對哥林多教會全體,而只是對平信徒——但這樣一來他對教士就沒有“許可”什麼,而聖餐也完全從他們奪去了!——而且按照一種新式的文法,“我從主領受的”,便變成了“為主所許可的”了。“我傳給你們的”,便變成了“我許可你們的”了。我請你好好注意及此。因為若用這位先生的方法,不僅教會,而且每一個惡棍,都可以隨便把基督和使徒的命令,制度,與典章變成一種“許可”了。
所以我看出這個人是為魔鬼的使者所驅使,他和他的同伴都無非是想藉我成名,做個配和路德交鋒的人物。但他們的希望終成泡影。我不會重視他們,今後甚至永遠不會再提他們的姓名。這一個答覆就足夠回答他們所有的書。假如他們是配的話,我求基督憐憫他們,使他們有一個清醒的頭腦;否則,我希望他們不停止寫這樣的書,也希望真理的敵人決不配讀別的書。有句真確的諺語說•
“我知道一個真理——無論何時我與污穢的東西爭辯,或勝利或失敗,我總是把自己弄髒了。”
我看出他們有許多空時和稿紙,我要他們有充分的機會著作。我要跑在前頭,並當他們對我的所謂異端慶祝光榮勝利的時候,我要設計一種新的“異端”。因我也希望這些勇敢的領袖在戰爭中得著許多頭餃和勛章。所以,當他們控告我主張將聖餐餅酒給平信徒,並致力于這最重要和有價值的問題的時候,我願意進一步表示,凡不將餅酒都給平信徒的人便是壞人。為求更方便如此行,我要寫一部書論羅馬教會被擄。當博學的羅馬**答復了這一部書時,我在適當的時候還有更多的話要說。
我如此行,以免那偶然讀到這本書的虔誠讀者,因我討論到這樣齷濁的事而不高興,又因在這書里指不到訓練或激發思想的東西而發怨聲,因為你知道,我的朋友因我為這些人卑鄙的幻想浪費時間而怎樣不耐煩,他們說這些幻想一閱讀便都充分被駁斥了;他們期望從我看見更偉大的事,但撒旦用此法來阻撓我。我至終決定听從他們的勸告,讓那些黃蜂去爭吵咒罵。
關于那位克乃蒙那地的修道士我不願說什麼。他是一個不學無術的愚人,他想用少許詞令便把我召回到羅馬教皇,其實我自己還不知道已經脫離了羅馬教皇,這一點也沒有人能向我證明。他特意要在那些笨拙的節段中,表明我應該因著我修道的誓願,更應該因著德意志承受了一個帝國的事實而受感動。這樣好像他所寫的,不是要“棄絕”我,而是要稱贊法蘭西人和羅馬教皇。讓他在他的小書里證明他的忠心;這是他所能做到的。他不值得受我苛刻的待遇,因為我想他不是為惡意所驅使;他也不值得我用很多的學問來駁斥,因為他的饒舌是純粹出于無知和愚蠢。
開始我就必須否認有七個聖禮,目下只承認有三個聖禮,即洗禮,告解禮和聖餐禮。這三個聖禮可憐地為羅馬教廷所擄去,教會完全喪失了自由。當然,假如我按照聖經的意思來引用這一辭,我就只許有一個聖禮。不過它有聖禮的三個記號;這個問題留待適當的時候再詳細討論。
聖餐禮
我要將我研究這聖禮的舉行所得的進步告訴你。當我發行論聖餐一論文的時候,我還是墨守成規,毫不涉及教皇對不對的問題。但現在既受到挑戰和攻擊,甚至被推進決斗場,我將放肆發表我的思想,讓一切羅馬**共同啼笑。
第一,約翰福音六章完全不在討論之列,因它沒有一點一畫提到這聖禮。因為不僅這聖禮還沒有設立,而且整個上下文都清楚表明基督是指對道成肉身的信仰而言,如我上面說過的。因為基督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這表明基督所講的是靈食,叫凡吃的就有生命,猶太人卻以為基督是指口食,所以和 爭論。但吃不能給人生命,除非是用信心吃,因為那才是屬靈的和給生命的吃,奧古斯丁也說︰“為什麼準備牙齒和口腹呢?只要相信,你就已經吃了。”吃聖餐的餅並不能將生命給人,因為有許多人吃是不配的。所以基督在這一段經文里所講的,不能說是指這聖禮而言。
這些話真是被錯誤引用為指這聖禮而言,如在教諭Dudum和其他地方所屢見的。但誤引聖經是一回事,了解聖經的正確意義另是一回事。假如基督在這經文里是吩咐人領聖餐的話,那麼 既說,“你們若不吃我的肉,不喝我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里面,” 就對一切嬰孩,病人,和那些因事不能領聖餐的人(不拘他們有多大的信仰)加以定罪了。奧古斯丁在他反猶利安第二卷中,引英諾森的話,證明甚至嬰孩雖沒有領這聖禮,也吃了基督的肉,喝了 的血,即是他們因教會的信仰而分享它們。我們要承認約翰福音六章不是指此聖禮而言,這是定案。因為這個緣故,我在別處已經寫道,波希米亞人不能用這段經文來作他們領聖餐餅酒的根據。
但有兩處經文顯然是論到這聖禮,即福音書上關于設立聖餐的記載,和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一章所說的。讓我們個別加以查考。
馬太馬可和路加都認為基督是以整個聖餐交給了他所有的門徒,而且保羅所傳給的聖餐也實在有餅和酒。誰也不敢有相反的主張。再者,據馬太的報告,基督論到餅沒有說︰“你們都吃”•論到杯 卻說︰“你們都喝這個”;照樣馬可沒有說︰“他們都吃”,只說︰“他們都喝了”。馬太和馬可都提到杯的普遍性,而沒有說及餅的普遍性,好像聖靈預知這**要來,使一部分人不能領受杯,但基督是要大家都能領受。假如他們發現了“都”一字並不是和杯連在一起,而是和餅連在一起,你想他們對我們會何等憤怒!他們不會留一個小小的罅隙給我們逃走,他們會大聲罵我們為異端分子,他們會給我們加上**派的罪名。但現在因為事實是有利于我們,而不利于他們,他們不會受任何邏輯的約束,這些意志最自由的人,就連屬上帝的事也常常改變,把一切的事都弄得一塌糊涂了。
但請你想像我是面對羅馬**站著,向他們質問。我說,整個聖餐僅是給神甫的,不然它就也是給平信徒的。若聖餐如他們所想的僅是給神甫的,那麼把餅或酒給與平信徒都是不對的了,因為當基督設立聖餐的時候,凡基督所未曾給與的人,現在也不要草率給與他們。若我們將基督的一個規定改變,我們就使 的一切律法都無效,而且人人都要大膽地說,他不為基督的律法或規定所束縛。因為有了一個例外,尤其是在聖經中,就可以使全體無效。若聖餐也是給與平信徒的,那末餅或杯都不得不給與他們,乃是理所當然的。如果有人把平信徒所願望的加以限制,不給與,他們就是違反了基督的作為,榜樣,和規定。
我承認我被這無可置答的論據所克服,我也承認我對它從來沒有讀到或听到,或找到什麼反對理由。因為這里基督的言語和榜樣穩如泰山,當 說︰“你們都喝這個”,這不是許可,乃是命令。若是基督命令大家都要喝,而且這話不能解釋為僅是對神甫說的,那麼不給平信徒所願望的杯,就是不敬的行為,即令天使這樣做,也是不敬的。當他們說聖餐餅酒同分配乃歸教會決定的時候,他們的這種說法既沒有理由,也沒有權威的根據;它是不足令人重視的,又是不足說服那以基督的言行為根據來反對我們的敵人的。這樣的敵人必須用基督的話去反駁,但這話是我們所沒有的。
如果教會有權在聖餐中將一部分不給平信徒,那末它也有權在洗禮和告解禮中將一部分從平信徒奪去。洗禮和解罪既然必須是整個地給與平信徒,聖餐禮也應該整個地給與凡願望領受的平信徒。他們說神甫在彌撒中決不可只接受餅,如違就犯了大罪,他們一致說,唯一的理由就是有了餅和酒才構成完全的聖餐,這聖餐是不能分割的。當我听見他們這樣說的時候,我很詫異。我要請他們告訴我,為什麼對平信徒就要把聖餐分割?又為什麼對他們不給整個的聖餐?照他們自己所說的,他們豈不知道,或是要將餅酒給與平信徒,或是若僅給餅就不是有效的聖餐嗎?在聖餐中只用餅,怎麼對平信徒算是完全的,對神甫就不算是完全的呢?他們為什麼要在我的面前夸耀教會的權威和教皇的權力呢?這權威和權力都不足以破壞上帝的道和真理的見證。
再進一步,如果教會能夠不把酒給平信徒,也就能夠不把餅給他們;所以教會能夠把整個聖餐不給平信徒,對他們完全取消基督所設立的。試問這是憑什麼權威呢?假如教會不能不給餅或餅和酒,當然也不能不給酒。教會對于餅或酒的權柄和對于二者的權柄必須都是一樣的,假如教會對于兩者沒有權柄,它對其中之一也沒有權柄,這是無可置辯的事實。我很想知道,羅馬的諂媚者對這一點有什麼說的。
我覺得最關重要的即是基督的話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你們並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26︰28)。這里我們看得很清楚,基督的血為誰的罪而流就給與誰,誰敢說它不是為平信徒而流呢?當 給杯時,你豈不知 是對誰說話嗎? 豈不是給大家嗎? 豈不是說給大家流的血嗎? 說︰“為你們”,好,我們且讓這是指神甫; 說︰“為多人”,這不是指神甫,而且 還說︰“你們大家喝”。在此處我也能容易說無謂的話,使基督的話成為笑柄,如同我那親愛的玩弄者所行的一般;但凡倚靠聖經來反對我們的,我們就當拿聖經去反駁。不管波希米亞人是好是歹,我其所以沒有定他們的罪,就是因為他們的有基督的言和行,而我們一樣也沒有,只有人的空洞設計,即是“教會已經把它規定了”。其實規定這些事的並不是教會,乃是教會的霸主。他們沒有得教會即上帝子民的同意,便擅自規定。
人人既都同意,平信徒雖沒有聖禮的表號,也領受聖禮的恩典,那麼在整個世界中那里有需要,宗教的責任,和實際的慣例不許平信徒領聖餐餅酒二者,即有形的表號呢?若他們肯把恩典,就是更大的事,給平信徒,為什麼不肯把表號,即較小的事,也給他們呢?因為表號在每一個聖禮當中,都要比它所表的東西不重要多了。他們既能讓與較重大的事,有什麼阻止他們不能讓與較小的事呢?我僅能看出一個理由;這是由于發怒的上帝許可而來,好使教會發生**,叫我們知道,我們雖久已失掉聖禮的恩典,卻在較不重要的表號上爭論,與那最重要和最主要的事作對,正如有些人為儀式的緣故爭論,與愛作對一樣。這可怕的邪惡在我們為這世界金錢的緣故起來反對基督的愛的時候,似乎就開始發生了。因此上帝用這可怕的預兆向我們指明,我們重視表號甚于表號所表的本體。假若我們承認洗禮的信仰已賜給那等候受洗的人了,但不願把信仰的表號即“水”給他,那將是何等荒謬的事呀!
最後,當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一章說︰“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他是屹立不能搖動,堵住每個人的口。他沒有說︰“我當日許可你們的”,如那修道士撒謊所說的一般。有人以為保羅將聖餐餅酒都傳給,是因為在哥林多教會里面發生了爭議。其實不然。因為經文表明,他們的爭議不是關于聖餐的餅酒,乃是關于貧富間的輕視與嫉妒,如經文明明記著說︰“甚至這個饑餓,那個酒醉,叫那沒有的羞愧”。再者,保羅說這話的時候,不是他將聖餐傳給他們的時候,因為他不是說︰“我現在傳給你們的,是從主領受的”,乃是說︰“我領受了而且傳給了”——即是當他最初遠在發生爭議以前,在他們當中傳道的時候就如此行了。這表明他所傳給他們的是聖餐餅酒二者;而且“傳給了”的意思,和“命令了”的意思是相同的,因為他在別的地方用這個字,也具有這種意義。因此這與那修道士所謂許可是毫不相干,他說的都不是根據聖經和理智的,簡直是一盤雜貨。他的對手所質問的,不是他做了什麼夢,乃是聖經對這事有什麼教訓。他不能從聖經里面引一點或一畫來支持他所做的夢,他們倒是能夠發出強有力的怒喝來支持他們的信仰。
你們這些教皇的諂媚者一齊來吧!有人控告你們不敬,專橫,背叛福音,毀謗弟兄,你們為自己辯護罷。你們反對聖經上明顯有力的話,將那不效法你們懷空想的詆為異端派。倘若有人真可被稱為異端派和**派,那一定不是波希米亞人和希臘人,因為他們沒有離開福音的立場;你們羅馬人倒是異端派和不敬的**派,因為你們憑自己的幻想,反抗上帝明顯的聖經。假如你們能夠的話,你們就躲避這一擊罷。
那修道士說保羅寫這些話,或給這個許可,不是為普世的教會,乃是為哥林多人的教會。修道士講這樣的話,還有什麼比這更可笑和更幼稚的嗎?他的證據是從什麼地方得來的呢?是從他惟一的倉庫,他那不敬的頭腦得來的。若普世的教會在各點上接受,閱讀,依照這書信,那麼它為什麼對書信中的這一部分不能同樣接受呢?倘若我們承認保羅的任何書信,或書信的任何部分,不適用于普世的教會,那麼,保羅的整個權威就要一敗涂地。哥林多人就要說,保羅在羅馬人書中關于信仰的教訓不適用于他們。還有什麼褻瀆和瘋狂比這更厲害呀!保羅所講的一點一畫,絕無不為普世的教會所必須遵守的!過去的教父直到這危險的現代,都不曾這樣做。保羅對這現代曾經預言,必有褻瀆者和瞎眼張狂的人起來,這修道士就是其中之一,甚至是其中的頭目。
我們姑且假定這不能容忍的瘋狂是對的。假如保羅將許可給了一個特殊的教會,那麼,就依照你們的觀點看,希臘人和波希米亞人還是對的,因為他們是特殊的教會;因此他們只要不違反保羅所許可的就夠了。再者,保羅所許可的,不能違反基督所設立的。所以我要代替希臘人和波希米亞人用基督和保羅的這些話來叱責你們這些羅馬人和諂媚你們的人。你們也不能證明你們有權威可以更改聖經,你們更沒有權威控告那些鄙視你們的驕傲的人為異端派。相反的,你們倒應該被控為犯了褻瀆和專制的罪。
再者,有居普良一個人就足夠制服羅馬**,他在他的論沉淪者第五部中表明在他的教會中慣常是將聖餐餅和酒一概給于平信徒,甚至給與小孩,並且把主的身體交在他們大家的手里;關于些事他舉了許多例證。譬如他對教會中的某些教友曾痛責如下︰“那褻瀆的人因不得立刻用骯髒的手領受主的身體,也不得立刻用污穢的嘴唇喝主的血,而對神甫發怒。”你看他所說的是平信徒,是那想從神甫領受主的體和血的不敬的平信徒。你這可憐諂媚者,在此處你有什麼要辱罵嗎?你說甚至這一位聖潔的殉道士,且以使徒的精神著稱的教父,也是一個異端份子,在一個特殊的教會里應用了那種許可罷!
居普良在同一處記載一件他所觀察到的事。他詳細描寫一位執事怎樣將杯給于一個小女孩,她避開,執事便把主的血灌入她的口里。我們讀到聖多納徒也行過同樣的事,他的破杯被這可憐的諂媚者輕描淡寫地說︰“我讀到一個破杯,但未讀到給于了血”。這是不足為奇的!那隨己意在聖經里發現什麼的人,也必隨己意在歷史中讀到什麼。但用這樣的方法,可以建立教會的權威,或駁倒異端派嗎?罷了!我寫了這本書並非是要回答那不值得回答的人,不過是闡揚真理而已。
我現在總結起來說,若不將聖餐餅酒都給于平信徒,便是邪惡專制的,這樣做,不僅天使沒有權力,任何教皇或會議更沒有權力。君士坦思會議也不能使我躊躇,因為假如它的權力很關重要,為什麼巴塞爾會議的權力就不關重要呢?巴塞爾會議經過許多爭論以後,決定了波希米亞人可用整個的聖餐,這有會議現存的記錄和文書可資證明。這無知的諂媚者竟拿這個會議來支持他的幻夢,他的全部論文充滿了這樣的智慧。
所以這聖禮的第一種奴役是在于它的本質或完整一方面,這個本質或完整已經為羅馬的專制所奪去了。那領聖餐餅的人並沒有得罪基督,因為基督並沒有命令人領聖餐餅酒中任何一種, 讓各人用自由意志決定,因為 所說的是︰“你們每逢行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林前11︰25)。但那對凡要行使這自由意志的人不肯給與聖餐餅酒的,實在是犯了罪。這個錯不在平信徒而在神甫。聖餐不是屬于神甫的,乃是屬于大家的,而且神甫不是主人,乃是僕人,有責把聖餐餅酒都給予那些願意領受二者的人,並且要常常滿足他們的願望。若他們從平信徒身上剝奪了這種權利,他們就是霸主,但平信徒沒有錯誤,不論他們是缺少聖餐的一部或全部;同時他們要用他們的信仰和領整個聖餐的願望來支持自己。正如神甫即是牧人,就有責對那尋求洗禮和宣赦的人施洗宣赦,因為凡尋求的人,就有這權利領受。假如神甫不為他們施洗宣赦,那尋求的人至少有他信仰的圓滿功德,溺職的神甫卻將在基督面前被控為惡僕。古時候住在沙漠的聖教父一連許多年也不領受任何聖餐。
所以我不主張用暴力奪取聖餐餅酒二者,好像我們受了命令,非領二者不可;但我要訓誨人的良心,他們既知對聖餐的權利因自己的罪而被羅馬的專制所剝削,就只好忍受。我只希望大家不要以羅馬的專制為合理,不要以為它不把整個聖餐給平信徒是行得好;我們倒應厭惡它,不予同意,忍受它,正如我們被土耳其人俘虜,忍受不能領受任何聖餐的苦一樣。所以我曾說,我認為最好是由教會會議的命令來結束這種奴役,從羅馬暴君的手里給我們恢復基督徒的自由,使人人都有自由領受聖餐,正如他有自由領受洗禮和告解禮一樣。但現在他們年復一年強迫我們只領受聖餅,將基督所給我們的自由完全奪去了。這不過是我們妄恩所當得的報應。
聖餐的第二種奴役對良心的害處不大,但對那攻擊這種奴役的人,且不說對那將它禁止的人,便有最嚴重的危險。他們將不止息地稱我為威克里夫派和異端派。但這算什麼呢?羅馬主教既已不成其為主教,作了霸主,我並不怕他的教諭,因為我知道,他和教會會議都無權制定新信條。
多年以前,當我深研經院神學的時候,空布銳(Cambray)的紅衣主教(按指戴依Piered’Ailly)在他對語錄(按系倫巴都PeterLombard所著)第四部的評論中,給了我一些思考的資料。他很靈敏地辯論說,若以為在聖壇上的是實在的餅和酒,而不僅是它們的偶像,那就更為可靠,而且更少需要不必要的異跡——假如教會未曾另有所規定就好了。以後當我知道那作這種規定的教會,即是阿奎那多馬的教會,也即是亞里斯多德的教會,我就更加勇敢了。我漂流于疑海之上,最後在上述的觀點上為我的良心找著了安息。這觀點即是說,餅酒實在是餅酒,同時在其中有基督真正的肉和血臨在,而決不是如他們所假定的,在所謂偶像下酒餅就少是實在的。我得了這結論,因為我知道多馬派的意見,雖得了教皇和教會會議的許可,依舊不過是些意見,決不能成為信條,即領天使有與此相反的命令,也是不行的,因為凡不以聖經或可靠啟示為根據的說法,都只能算為意見,而沒有相信的必要。但多馬的這種意見是這麼完全不著邊際,不根據聖經和理性,甚至他好像忘記了他的哲學和邏輯。對于主體和偶性的看法,亞里斯多德和多馬的完全不同,所以我覺得這位偉人是很可憐的,因他不僅在信仰的事上從亞里斯多德求得他的意見,而且他雖對亞氏的意義完全不懂,卻企圖把自己的意見建立于其上,這是將不幸的上層構造建立在不幸的基礎上。
所以我許可每一個人去選擇這兩種觀點之一。我現在唯一關懷的,即是要解除良心上的一切疑慮,好使人若相信聖壇上的是實在的餅酒,他可不怕犯了異端的罪,又好叫人人可自由去思想,主張,並信仰這兩種觀點之一,而不危及他的得救。但現在我要將我的觀點更充分地加以說明。
第一,我毫不重視他們的叫囂,說我的教訓是威克里夫派,胡司派和異端派,是違反教會決議的,因為在贖罪票,自由意志和上帝的恩典,善功和罪惡等事上,他們正是被我定了多種異端罪的人。假如威克里夫曾經有一分異端,他們便有十分異端;若被他們這些異端派和邪惡的詭辯派所懷疑所控告,倒是一種快樂,若討他們的喜歡,倒是極不虔敬的事。此外,他們惟一能證明自己的意見並否認他人的意見的辦法,便是說︰“那是威克里夫派,胡司派,異端派!”他們的舌上只有這一套無力的反駁,此外別無所有。假如你要他們提出聖經上的證明,他們就說︰“這是我們的意見,和教會的決定,——即是我們自己的決定!”這些在信仰上可被棄絕和不可靠的人,就是如此厚顏來假借教會的名義,把他們自己的幻想當做信條,擺在我們面前。
但我的觀點卻有充分的理由,尤其是有這一個理由,即聖經不得被人或天使所毀壞,我們對聖經的原義應該加意保存,除非上下文明明表示異議,就要按照文法和字面的意義去領悟,免得敵人有諷刺聖經的機會。古時候俄利根因蔑視文法的意義,把樂園里的樹木和其他的事一律看為寓意,好像上帝沒有創造樹木,所以他遭人斥駁。當福音書作者明白寫道,基督拿起餅來就擘開,而使徒行傳和保羅也同樣稱餅為餅,我們也就要把餅當做實在的餅,把酒也當做實在的酒,正如把杯當做實在的杯一樣,因為甚至他們也不主張杯是變了質的。聖餐由于神的權力而化了質的一說既是不必須的,那麼此說便是人的幻想,因為它既沒有聖經也沒有理性作根據,這是我們將要看得出來的。
所以以餅指“餅的形式或偶性”,以酒指“酒的形式或偶性”,都是一種荒謬,又是拿字來變那聞所未聞的戲法。他們為什麼不以其他一切的事都是指它們的形式或偶性呢?即令他們對其他一切的事都這樣辦,但這樣曲解聖經的意義還是不應該的。
再者,截獲副一千二百多年中有過真的信仰,那時聖教父們從來沒有一次提到過“化質說”——這真是用來表達思想的一個奇怪名詞!——一直要到亞里斯多德的偽哲學在教會中猖獗起來,所以在最近三百年中,有許多別的事都被人錯誤地下了定義,例如有所謂神的本質既不是生的,也不是受生的;又有所謂靈魂是人身屬本質的形式,諸如此類的說法,正如空布銳的紅衣主教所承認的,是毫無理智或意義。
他們也許要說,為求避免偶像敬拜的危險,餅酒不應是真的了。這是何等可笑!一般平信徒對于他們所謂本質和偶像的哲學從來就不熟悉,即領把這哲學教他們,他們也不能了解。此外,假若他們對看不見的本質有敬拜的危險,他們對看得見尚存的偶像,就也有敬拜的危險。假如他們所敬拜的不是偶像,乃是藏在偶像下面的基督,那麼他們對看不見的餅的本質,哪里有敬拜的危險呢?
基督為什麼不能把 的身體包含在餅的本質中,如同包含在偶像中呢?當一塊鐵燒紅了的時候,火與鐵的兩種本質是分不開的,以致每一部分是鐵又是火。為什麼基督的身體不能也包含在餅的本質各部分中呢?
我們相信基督出生的時候, 是從 母親關閉的腹里出來的。他們將怎麼說呢?讓他們在這里也說童女的肉身同時是消滅了,或者如他們更喜歡說的是化質了,以致基督既被包藏在其偶性中,最後便由偶性中出來!關于基督出入關閉的門和封閉的墓,而不予騷動,就也必須用同樣的說法了。因此就發生了那種和本質不同的定量哲學的雜碎,直到他們自己對什麼是偶性,什麼是本質,也不再明白了。因為有誰毫無疑義地證明了熱,色,冷,光,重量或形態,僅僅是偶性呢?最後他們幻想上帝為聖壇上他們所謂的偶性創造了一種新的本質。這完全是由于亞里斯多德的影響,他說︰“偶性必須是某種本質的偶性”;他們還幻想出其他無窮的怪物。其實這些怪物,只要他們承認實在的餅是在目前,就都可以除掉了。我引為很愉快的事,即是對這聖禮的純樸信仰,仍然在普通一般人中可以發現,因為他們並不明了,也不爭論那在眼前的是偶性還是本質,他們只用純樸的信仰來相信基督的身體和血是真包含在餅酒中,至于對餅酒的爭論,他們讓那些閑人去自擾。
但或者他們要說,亞里斯多德告訴我們,在一個肯定命題中,主位和賓位必須一致,或用他自己在他的玄學第六卷的話來說︰“一個肯定命題的主位和賓位必然一致”,因此當聖經上說︰“這是我的身體”,他們就說,主位不是指餅,而是指基督的身體。他們用亞里斯多德和人的學說來決定這些崇高和神聖的事,我們將怎樣說呢?我們為何不拋棄這種好奇心,只謹守著基督的話,自甘不懂那在此處所發生的,以基督實在的身體因設立聖餐的話而臨在為滿足呢?還是我們必須仔細了解神的運行呢?
雖然亞里斯多德認為本質是首要的主位,但他假定屬性也是主位。由是照亞氏看,那原來為賓位的“這白的”,“這大的”等,也都是主位,且可以有賓位。假如那是正確的,我就要問︰若是為免以餅的本質為指基督的身體,就必須來一個化質說,那麼,為免以餅的偶性為指基督的身體,為何不也來一個化偶性說呢?因為若有以餅的本質為指基督的身體的危險,便也有以那被假定為主位的“這白的”或“這圓的”(按系指餅)為指“我的身體”的危險。所以他們既因主位和賓位一致的理由而必須來一個化質說,那麼他們就要因同樣的理由而必須來一個化偶性說了。
然而我們不要過于涉獵哲學了。基督指著酒是說︰“這是我的血”(太26︰28)“HicestsanguisMeus”(按Hic為男性),而不是說︰“Hocestsanguismeus”(按Hoc為中性)。基督豈不是可佩服地預先就知道這種好奇心嗎? 又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林前11︰25)。 用了一個“杯”字,意義就更加明顯。這豈不是好像 要我們有單純的信仰,以便我們相信 的血是在杯里嗎?就我而論,若我不能測度餅怎樣是基督身體,我將使我的理智服從基督,僅把握著 所說的話,不僅堅信基督的身體是在餅里面,而且堅信餅即是基督的身體。因為我有聖經為證明︰“ 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拿著吃,這﹝那就是指 拿起並擘開的餅﹞是我的身體”。保羅也說︰“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麼?”他不是說,我們在餅里同領基督的身體,乃是說,我們所吃的餅即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如果哲學不能了解這一點,那有什麼關系呢?聖靈比亞里斯多德更偉大。哲學難道了解他們的化質說嗎?他們自己承認,此處所有的哲學都失敗了。在希臘文和拉丁文中,“這”一代名詞同“身體”相合,乃是由于在這兩種語言中,這兩個詞語同屬于一性。但在沒有中性的希伯來語言中,“這”與“餅”是相合的,所以說“這是我的身體”“Hicestcorpusmeum”,是行得通的。語言的用法和常識也都證明了這一點,當他說,“這是我的身體”,即是說這餅是我的身體的時候,主位所指的實在是餅不是身體。
所以基督如何,聖餐也如何。為求神性寓于基督里面,我們並不需要使人性化質,使神性包含在人性的偶性中,但這兩種性都是完整的,而且“這人是上帝”,和“這上帝是人”,都是很對的說法,即令哲學不了解這個道理,但信仰可以了解,而且聖經的權威大于我們的理解力。所以,為求基督實在的身體和血可以臨在聖餐中,我們也毋須使餅和酒化質,使基督包含在餅酒的偶性中;但兩者都仍舊存在,真可以說“這餅是我的身體,這酒是我的血”,反之亦然。目下我願意這樣了解它,因為我尊敬聖經,不容許人用無聊的辯論來廢棄並曲解聖經的意義。同時我讓別人依從Firmiter教諭所規定的意見,但要如我上面所說的,他們不要**我們接受他們的意見為信條。
聖餐的第三種奴役是一切弊病中最壞的,以致今日成為教會中最流行的意見,即把彌撒當做一椿善功和獻祭。這種弊病帶來了無數其他的弊病,以致人對聖餐的信仰完全消滅,把聖餐變成了交易,酒店,和商場。因此共享,同仁,代求,功德,周年紀念,紀念日,和其他類似的商品都在教會里買賣交易,神甫和修道士靠此為生。
我現所攻擊的是一件難事,這事也許是不可能取消的,因為它藉數百年來的風氣和一般人的認可,已經根深蒂固,以至于必須廢止大部分流行的書籍,改變教堂幾乎整個的外表形式,並介紹或恢復完全不同的儀式。但我的基督是活著的,我們必須謹慎,听從聖經過于听從人們和天使的思想。我要履行我的職責,表現事實;我要白白地不懷惡意地闡揚我所接受的真理。但人人都當關心他自己的拯救;我要忠實地盡我的本分,免得我們站在基督審判台前的時候,有人因缺少信仰和真理的知識而歸咎于我。
首先,我們為求安穩地得到關于聖餐真實和公正的知識,就必須特別留心廢除由人的熱忱對原始和單純的聖餐所加添的一切,如禮服,裝飾,唱誦,祈禱,風琴,蠟燭,和其他一切外表的虛華;我們只當全心全意重視基督所設立的聖餐,只專注于基督設立聖餐時使它完全,而且將它交付我們所說的話。因為彌撒的權力,性質,和整個本質都只寓于基督的話中。其他的一切都是人加到基督的話上的行為,沒有這行為,彌撒還是彌撒,照樣可以舉行。基督設立聖餐時所說的話乃是這樣︰
“當他們吃晚飯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將要賜給你們的身體。 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和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太26︰26以下;林前11︰24-25;路22︰20)。
這些話也由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一章傳授,並更充分地解釋了。我們若不願像過去一樣被背棄真理的人們一切邪惡的學說所搖動,我們就必須倚靠並建立在這些話上,如在一個堅固的基礎上。因為在這些話里面,凡對聖餐的完整,使用,和效果,都沒有省略,同時凡是冗贅的,毋須為我們所知道的,也都沒有包括在內。關于彌撒,凡背棄這些話,隨己意默想或施教的人,都是將邪惡的鬼怪學說教訓人,那把聖餐當做“因功生效”和獻祭的人便是如此行了。
所以讓我們開始就把這個當做我們不能動搖的命題,——彌撒,或聖壇的聖禮,是基督所立的約,在 死時留下分給 信徒的,因為 的話“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約”,便是這個意思。我說,讓我們把這個真理當做一個不可動搖的基礎,我們所要說的一切都是以此為根據。你們將要看到,凡人們在最寶貴聖禮上所引進的一切褻瀆意見,我們都要**。基督是真理, 真實地說,這是用 的血所立的新約,這血是為我們流的。我一再申述這一句話,不是沒有理由的;這事關系重大,我們必須對它有最深刻的印像。
所以讓我們探討約是什麼,同時我們就會知道彌撒,它的用途,和效果,以及它的弊病是什麼。人人都知道約是由一個將死的人所給的應許,在這個應許中,他指定他的遺贈和繼承人。所以一個約第一包含立遺囑者的死,第二包含遺贈的應許和繼承人的指定。保羅在羅馬書四章,加拉太書三章和四章,以及希伯來書九章對約的性質都有詳細的討論。在基督所講的話中,也可以清楚看到這同樣的事。當基督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的,這是我的血,為你們流的”, 是指明 的死。當 說︰“使罪得赦”, 是指定遺贈。當 說︰“為你們和多人”——即是指凡接受並相信立遺囑者的應許的人——就是指定繼承人;因為如我們將要看出的,這里使人為繼承人的,就是信仰。
你們知道,我們所謂彌撒,即是上帝對我們赦罪的應許,這應許是為神子的死所印證的。約與應許的區別即在于約包含那發應許者的死。一個立約者是一個將死的人給一個應許,但那給應許的人不是一個將死的立約者。自從世界起始以來,基督的這約在上帝所有應許中都早已預示了,而且凡是以前的應許所有的價值,都是從這由基督而來的新應許所得來的。所以“約”和“主的遺命”兩辭,常在聖經中出現,這些辭表示上帝有一天將會死。因為凡有遺命必須等到留遺命的死了(希伯來書九章)。上帝既立了遺命,所以 必得死。但上帝不能死,除非 變成人。因此基督的道成人身和 的死都簡短地由約或遺命一辭所包含了。
什麼是對彌撒的正用和誤用,什麼是領彌撒適當的準備和不適當的準備,一看上面的事實,就馬上明白了。假如彌撒如上所言,是一種應許,就不能靠任何行為或力量或功德領受,而只能靠信仰領受。因為一旦有從上帝的道而來的應許,就必須有人的信仰來領受。所以顯然我們得救的第一步是那堅守上帝應許的信仰。上帝毋須我們努力,便因 白白的憐憫而主動,把 的應許提供給我們。“ 發命醫治他們”(詩107︰20)。 並沒有因我們的行為而醫治我們。上帝的道是在一切之先,有道然後有信,有信然後有愛,由愛行出一切的善事,因愛是不加害于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人除藉信以外,沒有其他方法來到上帝面前,與 交往;那就是,使人得救,不是人靠他自己的行為,乃是上帝藉著 的應許,所以萬有都是倚靠 權能的道,也為 的道所托住,保存, 用真道生了我們,叫我們在 所造的萬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
上帝在亞當墮落以後,為要扶起他,就給了他一個應許,因上帝對蛇說︰“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她的腳跟”(創3︰15)。亞當和屬他的,都因這應許的話仿佛是被抱在上帝的懷里,他因信這話而被保存,忍耐等候著上帝所應許那要傷蛇頭的女人。他抱著這樣的信心和期望而死去了,並不知道什麼時候或怎樣那女人要來,然而他毫不懷疑她會來。因為這樣的應許,既是上帝的真理,便要保守那些相信並等待應許的人,縱使他們是在地獄里。這事以後,另有一應許給了挪亞——其效一直繼續到亞伯拉罕的時候——上帝以雲彩中的虹為記號,挪亞和他的後裔因相信這應許而發現了一位仁愛的上帝。這事以後,上帝又應許了亞伯拉罕,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他的後裔得福;而這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被帶到的他的懷里。以後上帝對摩西和以色列人,尤其對大衛,明明應許要差遣基督,藉此顯明了古時給他們的應許有何意義,而且最後有最完全的新約的應許,在新約中生命和救恩都白白地應許了,叫凡相信應許的人都能得著。而且 用特別的標記來表示這個約和舊約不同,而稱為“新約”。因為上帝藉著摩西所立的舊約,並不是罪得赦免或永遠之事的應許,乃是今世的應許——即迦南地——不能使人心意更新,把握著天上的產業。所以那時必要宰殺啞吧牲畜,作為基督的預表,以便用它們的血來印證所立的約。因此血如何約也如何,犧牲如何應許也如何,但在這里 說︰“這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不是用別的血,乃是用 自己的血,並且 因這血藉聖靈應許施恩,赦免罪惡,使我們承受產業。
所以彌撒無非就是基督前面所說的話,——“拿著吃”; 好像說︰“看哪!你這有罪且被定罪的人啊,在你還沒有渴望或配得之前,我因對你純粹和白白的愛,又因諸般慈愛天父的旨意,用這些話應許饒恕你一切的罪,而且應許給你永生。我為求使你對我這不能改變的應許最有保證起見,舍了我的身體,流了我的血,這樣我以我的死印證這應許,並且把我的身體和血留給你,當做這應許的記號和記念。所以每當你領聖餐的時候,你要記念我,稱贊,尊大,感謝我對你的愛和贈品”。
因此可見適當地舉行彌撒,並不需要別的,只需要倚靠這應許的信仰,相信基督的這些話是實在的,並且不懷疑 賜給了這些無窮的幸福。有了這種信仰,人的內心自然馬上會發生最甜蜜的感覺,精神為之振奮,這即是因信仰基督而由聖靈所賜給的愛使他為那恩慈善良的立約者——基督——所吸引,變成了新造的人。人若堅信基督那無量的應許是屬于他的,誰不因向基督所有的快樂而喜得流出淚來,甚至暈厥呢!一個人本來不配得這樣的恩賜,居然能夠得這樣大的財富,和這永遠的產業,他對于這麼大的恩主怎能不愛呢?
我們在世界上有這許多彌撒,然而沒有人或很少有人肯承認,思考,接受這些應許和財富,這是我們的不幸。基督的這些話和應許即是真的彌撒。我們為求藉著這種每天的記念來運用,培植,增添並加強我們的信仰起見,我們真是只應以最大的熱誠去注意,默想,並思考基督的這些話和應許。因為這是 所吩咐的︰“你們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這是傳福音的人所當行的,好使一般人對這應許有真實的印象,並激發他們的信心。但現在知道彌撒是基督之應許的人有多少呢?有些邪惡的傳奇家專講人的遺傳,而不講這應許。關于他們我不願說什麼。即令他們講基督的這些話,也不是把它們當做應許或約來講,因此並不能喚起人們的信仰。
這是多麼可憐呀!在這種奴役之下他們小心翼翼,惟恐平信徒听到基督的這些話,仿佛這些話太神聖,不可向普通人說一般。我們這些做神甫的人真是瘋狂了,我們妄自以為那些所謂奉獻的話,只能由我們自己把它們當秘密的話說出來,然而這些話甚至對我們也沒有益處,因為我們也沒有把它們當做加強信心的應許或約。我們不相信它們,反倒用莫名其妙的迷信和邪惡的幻想去恭維它們。我們的這種不幸難道不是魔鬼的計劃,要把整個彌撒從教會里完全消滅嗎?然而同時魔鬼卻使世界的每一個角落充塞了許多彌撒,那就是損害戲弄上帝所立的約,使世界加重敬拜偶像的罪惡,更被定罪。還有什麼偶像崇拜比用邪惡的意見損害上帝的應許,忽略或消滅對它們的信仰,更壞的嗎?
上帝除了用 應許的話以外,不會,也從未曾用別的來與人交接,這是我已經說過的。再者我們除信仰 應許的話以外,也不能用別的來與上帝交接。我們與人交接,和對自己都是以行為為基礎,但上帝既不渴望也不需要我們的行為。 所需要的,乃是我們承認 信守 的應許,忍耐等候 ,以信,望,愛敬拜 。 在我們當中就是這樣得著榮耀,因為我們能以得著各樣的幸福,並不在乎我們自己的奔跑,只在乎發憐憫,應許和恩惠的上帝。這就是我們在彌撒中對上帝所必須有的真敬拜和服事。但若沒有宣布應許的話,那里還有什麼信仰的運行呢?既沒有信仰,誰能夠有望或愛呢?既沒有信,望,愛,還有什麼禮拜呢?所以今日神甫和修道士以及他們的主教等,因對彌撒,或聖餐,或上帝之約的無知,濫用和玩忽,都是崇拜偶像的人,是處于最危險的情形中,這是無疑義的。
任何人都不難知道,應許和信仰兩者必須相輔而行。因為沒有應許,就無從相信,沒有信仰,應許也不能生效,因為應許是藉信仰成立並應驗的,因此人人都容易知道,既然彌撒不過是應許,就只能用這信仰去舉行,若沒有這信仰,其他一切祈禱,準備,行為,十字架的標記,或跪拜,都不能操練虔敬,反倒是褻瀆,因為他們以為有了這樣的準備,就有資格接近聖壇,其實他們由于沒有信心,比在別的時候和別的事上更少有資格。你們每天可以看到許多可憐蟲神甫,在獻彌撒祭的時候,只要犯了一點小小的錯誤,如穿錯了禮袍或忘記了洗手,或祈禱有些支吾,他們就自以為是犯了可怕是罪過。但他們既不重視,又不相信彌撒的本身,即神的應許,他們對這一點絲毫無所動于中。我們這最邪惡最忘恩的時代的宗教真是無價值!
因此相信彌撒,那即是說,相信神的應許,才是對彌撒惟一適當的準備和領受。所以凡想接近聖壇,領受聖餐的人,要小心,不可空手朝見上帝。除非他對于彌撒或這新約有信仰,他就難免不是空手。他的這種不信把上帝當作是撒謊的賜空頭應許的,他還能犯什麼比這反對上帝真理更可悲的惡行麼?所以最妥當的作法,就是要用听從上帝其他應許的精神去參加彌撒,就是說,只要相信並接受神甫所宣布的都是應許給了你的,不要準備或獻上許多的行為。假若你不是以這種精神去參加彌撒,最好根本就不要參加,以免被定罪。
所以我說彌撒的全部力量,是在于基督的話,在這話中 保證凡相信 為他們舍了身體和流了血的人,都可罪得赦免。因為這個緣故,凡參加彌撒的人,應該殷勤地以充分的信心來思念這些話,沒有什麼比這更重要了。除非他們這樣做,否則,他們所做的其他一切都是徒然的。
然而彌撒雖是以基督的話為本,但上帝對 的每種應許幾乎都加一個記號做應許的標記或記念,使我們對 的應許能更忠實地保持,也更強有力地受它的訓誨。例如 為履行對挪亞的應許,不再以洪水毀滅世界, 就在雲彩中以虹為記,表明 必記念 所立的約。 應許亞伯拉罕有後裔以後, 以割禮為記當做他因信得義的印證。 對基甸以羊毛的干濕為記,以保證 戰勝米甸人的應許。關于亞哈斯戰勝敘利亞王和撒瑪利亞王, 藉以賽亞給了他一個兆頭,以加強他對應許的信心。關于上帝的應許這類的預兆,我們在聖經中可以找到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