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五篇  旧约,诗篇,新约,罗马人书序文序言
    圣洁是路德个人信仰和生活的基础,是他改教工作的动力,在一五二一年沃木斯国会后,他处于帝国禁令之下,乘匿居瓦尔堡闲暇之时,将新约译成德文,三月之内即告完竣。工作之神速,令人惊异。此德文新约在一五二二年九月出版。出版之前他已开始翻译旧约。因旧约篇幅太大,而且一般人无力一次购买,所以他计划把它分成摩西的历史和律法书,其他历史书,先知书三部,陆续翻译出版。

    第一部摩西的书在一五二二年十一月还只译到了利未记,于是他下决心,闭门从事翻译,终于一五二三年夏将此部出版。第二部其他历史书从约书亚起至以斯帖止,则于同年十二月四日前全部译完,而于圣诞节出版,第三部先知书既是最难的,又是最长的。其中有教训性质的书即约伯记,诗篇,箴言,传道书,雅各在一五二四年九月或十月出版。四大先知书和十二小先知书在翻译上,工作进展很是缓慢。所以整个第三部直到一五三二年方才告竣。路德的全部德文圣经在一五三四年与世见面,开译经史是的一个新纪元。

    然而任何伟大的圣经翻译都是可以精益求精的。因此路德在他家里组成了一个审订委员会,邀请威登堡同工墨兰顿,布根哈根约拿,克如西革尔(Cruciger)奥罗迦鲁(Aurogallus),热勒(Rorer)相助,修改他所译的圣经。最重要的修订本要算一五四一年出版的。路德本人最后监督出版的圣经,是在一五四五年问世。

    为求使读者了解圣经,路德给其中大部分的书作了序文。这些序文通常很短,除将各书内容摘要外,所包无几;但也有少数序文颇长,讨论到一书的性质,时期,作者,和教义。

    本篇选译旧约,诗篇,新约,和罗马人书四个序文,冀见一斑,而窥全豹。

    旧约序文第一次出版,是在一五二三年。以下将一五四五年版的序文译出,并将第一版序文附登于其后。此序专论及旧约中的摩西五经。查路德以旧约为预表基督,为带有应许的律法,为新约的萌芽,而摩西五经又是旧约中其他书的源本。

    诗篇序文与他在一五二四年初次所译诗篇同时出版。但以下系根据一五三一年版的序文而译出。查路德于一五一三年至一五一五年在威登堡大学第一次讲解诗篇时,开始领悟到因信靠上帝之恩称义之道,乃渐与经院神学分道扬镳。他发现基督和基督徒的经历都为诗篇所预言了。所以他看诗篇是旧约中最重要的书,是一本小圣经。

    新约序文是在一五二二年第一次出版。本译文系根据一五四五年版,而其中有括弧的各段,只见于第一次的版本。路德以新约高于旧约,不仅是因它记载旧约中所预言的基督之本身,而且是因它记载在基督里因信称义之福音。总括一句说,旧约是预言和应许,新约是应验和完成。

    罗马人书序文也是在一五二二年第一次出版。路德黑暗痛苦的心灵得到因信基督而称义的福音之光照和安慰,乃是当他在一五一五年至一五一六年讲授罗马人书时。他以新约高于旧约,而新约中又以保罗的书信为最要,而保罗的书信中又以罗马人书,加拉太书,和以弗所书为最要,而这三者中又以罗马人书为最要。简言之,路德以罗马人书为圣经中最重要的书,为最纯洁的福音。他的罗马人书序文也是他所作序文中影响最大的,因为这篇序文给卫斯理约翰的生活和事工一种新的动力和起头。

    参考书

    卫斯理约翰日记,四六面。

    Kostlin,TheTheologyofLuther,vol.II.pp.230ff

    PhiladelphiaEdition,WorksofMartinLuther,vol.VI,pp.367-382,344-388,437,439-444,447-462.

    Schwieber,LutherandHisTimes,pp.282ff,290f,643ff.

    Smith,P.&Jacobs,C,M,Luther’sCorrespondenceandOtherContemoraryLetters,Philadelphia,LutheranPublicationSociety,1913-1918,vol.II.Pp.141,210.

    Thiel,R.,Luther,pp.458-464.

    旧约序文

    一五四五年版(一五二三年初版)

    有些人有点瞧不起旧约,认为旧约仅是给犹太人的书,现已不合时宜了,其中只包含一些过去的故事而已。他们认为只要有新约就够了,假称他们在旧约里只不过是在寻求一种寓意而已。俄利根,耶利米,以及许多有地位的人都抱过这种见解,然而基督却说:“你们应当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约5:39)。同时,圣保罗也吩咐提摩太读经,并且在罗马人书一章宣称:福音是上帝从前在圣经上所应许的,又在哥林多前书十五章说:基督照圣经所说,是大卫的后裔,死了,又复活了;圣彼得也多次叫我们读经。

    他们之所以这样作,意思是在教训我们说,旧约圣经不是可轻视的,而是应当加以研读的,因为他们自己便是以旧约为新约的基础与证据,如圣路加在使徒行传十七章里写着说,帖撒罗尼迦人天天查考圣经,要晓得它是不是与保罗所传的道相同。旧约既是新约的基础与证据,就不当受轻视,倒应大受崇敬。其实新约无非是关于基督公开的宣讲,这宣讲原来在旧约中预言了,然后在基督身上应验了。

    但是,为求使那些不明白这种道理的人们有研读旧约的热心和引导起见,我现在谨就上帝所赐给我的才能,写了这一篇序文。我首先要请求并警告每一个虔诚的基督徒,不要见怪旧约里所常用的简朴语言和故事。他应该无疑地相信,不管那些语言和故事是多么简朴,它们都是上帝的权威与智慧所产生出来的判断,和作为;因为正如基督在马太福音十一章里所说,这是那使一切聪明通达人都成了呆子,却向婴孩或愚钝人显示出来的圣经。因此,我要劝大家放弃自己的成见,把旧约认作最高尚最尊贵的圣物,最丰富挖不尽的矿藏;这样,你们才可以发现上帝的智慧,他用这么愚钝简朴的样式摆在我们眼前,为的是要消灭人的一切高傲。在这里你们会发现天使给牧羊人所指示,那包着基督的布和马槽。那布诚然是简单而渺小的,但是它所包的基督,却是尊贵的。

    那么,我们要知道,旧约是一部律法书,教导人们该做和不该做的事,并举出人们遵守或破坏这些律法的一些例证与故事。新约则是一部福音书,或说是恩言,教导人们在什么地方可以得到遵行律法的能力。但是,正如在新约里除了恩言以外,还有许多其他的教训,作为控制人们肉体生活的律法与命令,因为在今生中,心灵并不能达到完美的地步,而恩典也不能单独施行统治;照样,在旧约里除了律法之外,也另有一些应许和恩言,因此旧约中的圣父老和先知,虽处于律法的统治之下,却和我们同样信靠基督。然而,正如新约的特殊教训,乃是将那在基督里面因罪得赦而有的恩典与平安宣布出来;照样旧约的特殊教训,乃是将律法颁布,叫人离罪,向善。这就是大家在旧约中所要预期见到的了。

    我们首先要谈到摩西的五经。在第一经里,他教训我们万物是怎样造成的,罪与死是由何而来(这是他著书的主要动机),即是由亚当的堕落,和魔鬼的邪恶而来。但是摩西在提到律法之前,便早已指明人靠什么可以克服罪恶和死亡。这并不是靠律法和我们自己的善工,因为那时还没有律法,而是靠“女人的后裔”(创3:15)——基督——即靠上帝给亚当和亚伯拉罕的应许。所以,圣经从头至尾都赞美信仰过于一切善工、律法、和功德之上。因此,摩西第一经所说的,差不多全部是说明信与不信,以及信与不信所产生的后果,并且差不多是一本福音书。

    在第二经里面,当世界既经完全形成,而且沉沦在黑暗中,以致人们不再认识罪什么,死是由何而来的时候,上帝便兴起摩西来颁布律法,并且拣选一个民族,以便藉他们再光照世人,藉律法而重新揭露罪恶。因此祂用了各种律法把这个民族组织起来,并把他们和其他民族分别开来,叫他们建立会幕,开始一种崇拜的仪式,派遣首领和官员,使他的选民有优秀的律法和人才,以便在世上统治他们的肉体,在上帝之前统治他们的灵性。

    第三经的主题乃是祭司职的任命,以及祭司们在教导世人时所应当遵循的律例典章。在这里我们看到祭司职是完全因为罪而设立的,其目的在于揭露人民的罪,并在上帝之前赎罪。所以祭司的全部工作便在于处理罪和罪人。因此今世的财富是不给与祭司们的;祭司们既没有受到命令、也没有得到允许、去管理人们的肉体生活;那指定给他们的惟一工作,便是照顾那处于罪恶中的人民。

    在第四经里面,当律法既经颁行,首领和祭司既经任命,会幕和崇拜仪式既经建立,而且上帝选民所应有的各事既经具备的时候,这一切便开始实施,看有什么情形产生出来。因此这一经多讲到人民的背逆和所遭受的种种灾难,并把一些律法重新解释,又加增了一些律法。因为情形老是,律法的颁布是很快就办到了,但是执行起来,就遇到阻碍,事事都不是照律法所要求的。这一经十足证明律法决不能使人成为义,反如圣保罗所说:律法只足以激起罪恶和忿怒。

    在第五经里,当人民既已因罪受了惩罚的时候,并当上帝既已用恩典稍微感召了他们,发慈爱将亚摩利和摩押两国赐给他们,好使他们受感动,以欢喜和爱心遵守他的律法的时候,摩西便重新申述全部律法(祭司职位除外),和他们所遭遇的一切,并且再度说明凡有关一个民族肉体或灵性生活的统治的一切事项。可见摩西是一个完善的立法者,他履行了他职位的一切任务,不仅颁布了律法,而且督促人实行,并在有差错的时候,将律法加以说明,重新加以建立。但是第五经里的阐述,实际上无非是劝人信上帝,爱邻居,因为这是上帝律法的总归。所以,在这经的头二十章,摩西阐述律法,防避一切凡足以破坏人们对上帝信仰的事物,其后到书末为止,他又防避一切阻碍爱心的事物。

    这里我们首先应该注意到,摩西是如此周详地用律法组织了人民,以致人的理智没有办法来选择本身的任何一下事工,或捏造本身的任何一种崇拜仪式;因为他不但讲述了对上帝应有的畏惧、敬爱、和信靠、并且还规定了许多外在的崇拜方式——献祭;感恩礼,禁食,节制等等——以致人们根本就用不着另有所选择。此外,他对于栽种、耕耘、婚娶、战争、管教子女和仆役、治理家务、买卖、借贷、偿还、和人们在外表和内心上所能作的百事,也都有所指导。全书说得如此详尽,以致使我们不能不把某些规定认为是愚蠢而无用。

    那么,上帝为什么那样做呢?归根结底,因为祂把这个民族看成了祂自己的选民,而祂自己决定了要作他们的上帝;所以祂要如此治理他们,好使他们的一切行动可以在祂眼中看为正。因为如果有人做了上帝的道所未预先许可的任何事情,那件事情在上帝面前便不算数,白费了气力。在第五经的四章和十二章里,祂禁止人们加添祂的律法,在十二章里祂又说他们不可以行他们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诗篇和众先知也都一致叹息人们经常行自己选择而未经上帝吩咐的善事,祂不能够、也不愿意让祂的选民去作祂没有吩咐的事,不管那事是如何善良;因为服从乃是诸种善行中最高贵的最美好的,而服从是以上帝的道为归依的。

    然而,因为今生少不了外表的崇拜仪式,所以祂使把应有的仪式都指示给他们,而且把它们都包括在祂的命令之中;这样,当他们必须或愿意对上帝有外表的事奉时,他们就可以从此等仪式中择取其一,而不至于采取自己所捏造的仪式。如此,他们便可以确知他们是服从上帝和祂的道去行的。如是,他们在行善和正当度日上,才不至于遵循自己的理智和自由意志;可是,崇拜的地点、时间、人物、动作、以及形式都规定得清楚,使他们不能抱怨,说,他们不得不随从异教的崇拜。

    其次,我们要注意律法共有三种。有些律法只提到属世的事,就和皇家法律一样:上帝订立这些律法,主要是因恶人的缘故,好使他们不至于做更坏的事。这类律法乃是为防患于未然,而不是为教导人;例如摩西叫人写休书去休妻,或叫丈夫为他的妻子带来(疑恨的素祭),也可以另外娶些妻子。这一切都是属世的律法。

    但是,如上所述,也有一些律法是教导人们在外形上崇拜上帝。

    在这两种律法之上有关于信心和爱心的律法,以衡量其他一切律法;那就是说,其他一切律法必须与信心和爱心不相冲突,才算有效;但是它们与信心和爱心发冲突,它们便全归无效。因此我们读到大卫不曾将谋杀人的约押置于死地,虽然后者两次都死有应得;在列王纪下十四章大卫又答应提哥亚妇人,说她的儿子可以免死,虽然这儿子曾经杀害了他自己的兄弟(参撒下14:11);还有,他也没有杀押沙龙。再者,大卫自己曾经吃了祭司的圣饼,而且他玛曾想到王或要把她嫁给她的异母兄暗嫩。从这些故事和其他类似的故事中,我们很清楚地看到,那些君王、祭司、以及民众的首领们都往往因信心与爱心的要求敢于犯律法;由此我们知道,信心与爱心总是律法的主宰,操纵一切律法。因为一切律法既然都以信心和爱心为目标,那么任何律法如果与信心和爱心相冲突,就不能有效,成其为律法了。

    这样看来,直到今日,犹太人严格牢固地坚守摩西的某些律法真是大错特错。他们宁可让爱心与和平遭到摧残,却不愿同我们一起进食或作类似的事。他们没有认识到律法的真实意义。这种认识是对凡在律法下生活的人必须的,而并不仅是对犹太人罢了。因为基督在马太福音十二章说,如果一条牛在安息日掉在坑里,人们很可以干犯安息日,把它拿上来。然而那还不过是关系属世的需要和损失而已,那么,人本身有需要时,就更应多么毅然干犯一切律法——只要是我们所作的事并不违反信心和爱心,因为基督说,大卫吃圣饼就如此行了。

    然而,摩西为什么把他的律法如此杂乱地混在一起呢?为什么他不把属世的律法归成一组,属灵的律法另归成一组,信心和爱心的律法又归成一组呢?再者,他有时把一条律法重复述说,把同样字句多次应用,叫人读起来或听起来都不免生厌。理由乃是摩西之写作系为应付实际情况的需要,所以他的书便成了政府与生活的一般写照与说明,当一切事态在进展中,自然的情况便是:一会儿必须办这一件事;一会儿又必须办那一件事。没有人能够把他的生活预先安排起来(如果他要虔诚度日的话),可以在这一天专用属灵的律法,在那一天又专用属世的律法。上帝支配种种律法,正如祂把星宿安放在天空里,把花朵放在田野中一样,人必须随机应变,做那先行到手的事。摩西的五经便正是这样混杂了起来的。

    至于他如此坚持而且往往反复地申述一件事,这就足以显明他的职分有何性质;因为一个用律法治理民众的人,必须常常坚持而且对民众有耐心,像对驴子一样。没有什么律法是由人用愉快与爱的心情去遵行的;而总是强迫执行出来的。摩西既然是一个立法者,他必须坚决指明律法是强迫执行的;他必须使人们无可奈何,一直到因他的坚持,他们就承认自己的病态,和对上帝律法的厌恶,转而渴慕恩典,如像下文所说。

    第三,摩西的真实意向乃是在显露罪,使人的一切自擅蒙羞;因此,圣保罗在加拉太书二章与三章把摩西称作“罪的执事”,把他的职分称作“属死的职事”(参林后3:7);在罗马人书三章和七章,保罗又说:“律法本是叫人知罪”;又说:“没有一个人,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称义。”因为藉着律法,摩西所能作到的,不外是告诉人们什么该作,什么不该作,但他并不将该作或不该作的力量给我们,所以他让我们陷在罪里。那么,我们即陷在罪里,死就立刻迫近我们,作为对于罪恶的报应和惩罚。所以保罗把罪称为“死的毒钩”,因为死对我们具有权势,正是由于罪的缘故。然而,如果没有律法的话,也就不会有罪了;所以这一切都算是摩西职事的弱点,因为他藉着律法激起罪,又对罪加以谴责,而死又随罪而大有威势临到。这样看来,摩西的职事真是恰当地被圣保罗称为属罪与属死的职事;因为由于他的立法,他所带给我们的,无非是罪与死。

    虽然如此,这属罪与属死的职事却是好的,而且是必须的;因为那里没有上帝的律法,那里人的理性便蒙蔽得不能认识罪。人的理性并不知道对上帝怀疑不信,便是罪;不仅如此,人的理性并不知道人应该信靠上帝;因此,这理性便自行其是,由蒙蔽而趋于冥顽,对这种罪毫无感觉,同时做些在别种情形下不失为善良的事,度着外表上看来还光荣的生活。如是它便认为自己很不错,行得够了。当异**和伪善者的生活达到顶点时,情形便是这样。此外,理性也不知道肉体邪恶的倾向以及对于仇敌的憎恨也是罪;反倒因为众人都有这种倾向,它便认定这些事是自然的,正当的,而且认为只要防止外表的恶行便够了。于是,它自行其是,把本身的病态看为力量,把本身的非当作是,把本身恶当作善,再也不能有进步。

    请看,为要祛除这种蒙昧和顽固的自擅,摩西的职事真是何等必要了。但为要祛除它们,他就必先揭发它们,使大家都知道。这就是他藉律法所行的,即教训人们,说他们应该畏惧、依赖、相信并敬爱上帝,而且应该对任何人都不存恶意或仇恨。人的本性一听到这话,就不免惶恐起来,因为它发现它对上帝实在没有信任或信仰,畏惧或敬爱,对邻居也没有仁爱或纯正之心,而只有不信,怀疑轻视,与仇恨,对邻居只有恶意和私欲。但是当它发现这种情形的时候,死便立刻浮现在它的眼前,要吞吃这罪人,把他拖下地狱去。

    请看,那就是罪给我们带来死并杀了我们的含意了;那就是说,律法激起罪,把罪摆在我们眼前,使我们的一切专擅变成失望,战栗,沮丧,以至于人只能同先知喊叫说,“我被上帝弃绝了”,或者像我们用德文说:“我是属于魔鬼的;我不能得救”。这便是圣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五章所说:“死的毒钩就是罪,罪的权势就是律法”。他似乎是说:“死之所以能够用它的毒钩来杀我们,乃是由于我们的本性里有罪存在着,使我们该死。但是罪之所以在我们本性中显露,而且无情地把我们置于死地,则是由于律法;这律法向我们显露罪,叫我们认识罪。我们从前不认识罪,所以那时觉得很自安。”

    请看,摩西是以如何的权威来执行他的职事。因为,他为要使人的本性自觉汉颜,他就不仅颁布那些将本来是罪的罪显露出来的律法,如像十诫之类,而且祂还把那些本来不成其为罪的事物也成为罪,把罪名罪性加于他们。因为不信和恶念本来是罪,而且是该死的;但是像在逾越节吃有酵饼,吃任何不洁净的牲畜,用刀划身,并作利未祭司看为罪的一切事,这些本来都不是有罪的,邪恶的,只因有律法禁止,便也成了“罪”。像这样的律法是很可以取消的,但是十诫却不能取消,因为干犯十诫的恶行一定是罪,纵使在没有诫命,或是诫命不为人所知的情形之下,也是如此;正如异**的不信是罪,纵使他们自己不知道,或不视为那是罪。

    从此,我们可以看到,摩西颁布这许多的律法,不仅是在阻止人自行选择行善与过好生活的方式,如像前面所提到的,而且是要使罪愈来愈多,堆积得不可衡量,好压制人的良心,使那刚硬的蒙蔽心不得不认识自己,感觉到自己无能无法行善,终至受律法所强迫,而在律法和它本身能力之外去有所追求,就是追求那住将要来临的基督里所应许的上帝的恩典。上帝的律法都是良好正当的,纵使它只叫人捡粪拾草;凡不遵守这种律法的,或不甘心遵守的,就绝不能算为虔诚或有善意。但是人的本性只是勉强去遵守它;所以本性必须藉上帝的律法承认而且感觉到它本身的邪恶;而且必须叹息,渴望在基督里得到神恩的帮助。

    因此,当基督降临的时候,律法就停止了,尤其是利未人的律法,因为这种律法像前面所说,把那些本来不是罪的事也算为罪。十诫也停止了,那不是说,十诫不必再为人所遵守了,乃是说,摩西在十诫里面的职务停止了,不再藉十诫来加重罪,而罪也不再是死的毒钩。因为基督使罪得赦,使上帝与人和好,也使人开始倾向律法。摩西也不再能指责人是有罪的,说他没有遵守诫命是该死的,像他在神恩与基督没有来临之前所作的一样。

    圣保罗在哥林多后书三章也如此教训人,说摩西面上的荣光因耶稣基督面上的荣光而退去,那就是说,从前摩西使我们认识自己的邪恶与渺小叫我们成了罪人,汗颜无地,现在他已经不能再使我们感觉痛苦,也不再能用死来恫吓我们。因为现在我们已经有了基督面上的荣光,即恩典的运行,藉此我们认识基督,靠祂的公义,生命与力量,我们可以遵守律法,征服死与地狱。那三位使徒在他泊山上看见了摩西和以利亚,但并不惊恐,因有基督面上慈祥的荣光。然而在出埃及记三十四章,当基督并不在场的时候,以色列民就受不住摩西面上的荣光,他不得不用帕子蒙上脸。

    律法的学生一共有三种。第一种的学生们一听见律法就轻视它,而且继续过着不敬神的生活而无所畏惧。律法不临到这些学生们。他们的代表便是在旷野崇拜牛犊的那些人;因着他们,摩西摔碎了法版;他不把律法带给他们。

    第二种学生则想不靠神而靠自己的力量去遵守行律法。他们的代表便是当摩西再将法版带去的时候那些不能看摩西的脸的人。律法临到这些人,然而他们担不起律法,所以他们用帕子把律法遮起来,过一种伪善的生活,仅在表面上遵守律法;但是那帕子一被揭去,律法就使凡事都成为罪。因为律法证明我们的能力如果缺少基督的恩典,便微不足道。

    第三种学生就把摩西看得很清楚,而不用帕子。他们了解律法的真义,知道它所要求的是作不到的。于是,罪便有了权势,死也变得很有威风,歌利亚的枪杆粗如织布的机轴,铜枪头重六百舍客勒,以色列人都在他面前望风而逃,只有大卫是例外。我们的主基督把我们从那一切救了出来;因为如果基督的荣光没有随着摩西的荣光一道来,就没有任何人能够忍受律法的荣光,以及罪与死的恐怖。这种学生离弃一切人的行为和专擅,从律法只学习认识罪,渴慕基督,这便是摩西的真正工作,和律法的真正目的。

    所以摩西本人便告诉过我们,说他的工作和教训应该持续到基督降生为止,他在申命记十八章说:“主你的上帝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们兴起一位先知像我;你们要听从他……”。这一段话实在是摩西各经中最高贵的,甚至是他著作的精华所在;使徒们诉之于此,多加引用,来加强福音,废弃律法;众先知也多予引用。因为上帝既然在此应许另外兴起一位摩西,叫他们听从,那么他必有和摩西不同的教训,而摩西也必将权力让给他,服从他,使大家都听从他。这位先知不能教人律法,因为摩西已经把那件事作得十分完全了,而且为律法本身起见,也没有另外兴起一位先知的必要。所以这话一定是指基督的来临与恩典的教训而言。

    因此圣保罗也称呼摩西的律法为“旧约”,而当基督创立“新约”的时候,也同样看待律法。它乃是一个约,因为上帝在其中应许了以色列人,只要他们守着这约,祂要把迦南赐给他们。祂给他们立了这约,并用山羊与绵羊的血来加以坚定。但是,这约既然不是建立在上帝的恩典上,而是建立在人的行为上,所以它不能不趋于陈旧而终归停顿,而所应许的迦南也不能不再度丧失,因为律法是不能由人的行为遵守的。如是,必须另有一个约,不会趋于陈旧,不是建立在我们的行为上;而是建立在上帝的话和作为上,得以永存不朽。因此,这约是为一个永恒的死和血所坚定,且将一永恒之地应许并赐给了我们。

    关于摩西的五经和工作,让我们说到这里为止。至于其他的书,即先知书和历史书,又是什么呢?我回答说:它们和摩西五经并没有两样,因为它们的功用和摩西五经的功用一样,即防备假先知,使此辈不得引诱人依靠善工,倒要留在摩西的工作范围以内,并认识自己的罪。这些作者坚持这目的,使人们了解律法,并感觉到自己的无能,好使他们渴望基督,如摩西所作的一样。因此,他们把摩西论基督所说的话加以扩充,并且供给两种不同的例子,即了解摩西的人们和不正确了解摩西的人们,以及临到二者头上的赏罚。所以先知们无非是摩西和他工作的推行者和见证人,用律法来把每一个人带到基督面前。

    末后,我也应该指出利未人的律法和摩西的祭司职所提供给我们的属灵意义。但这是作不到的事,既需要篇幅,也需要时间,应该用口来解说才对。因为摩西实在是一切智慧与悟解的源头,先知们所知道的和所述说的都无一不是从此源头而来。再者,甚至新约本身像上面所说的,也是从这个源头流出来,并建立于其上。我的任务乃是向那些有这种恩典和了解力的人稍稍提示一下罢了。

    那么,你若要解释得有条理,有把握,就应当把基督立在你面前;因为祂便是全部旧约所论的。例如大祭司亚伦并不预表别的,只是预表基督,正如希伯来书所说的——这本书差不多就足以使我们了解摩西的一切预表。同样,基督本身无疑是祭品也是祭坛。因为祂用自己的血献祭,正如该书所说。利未人的大祭司献祭,只除去干犯礼仪律法的罪――这些所谓本来不是罪――而我们的大祭司基督,却用祂自己的血献祭,除去实在的罪——这种罪本来实在是罪——而且经过幔子进到上帝面前,为我们赎罪。所以凡关于大祭司的一切记载,你都应该援用到基督身上,而不援用到任何别人身上。

    至于那些天天在外殿献祭的大祭司的儿子们,你却应该把他们看为预表我们——我们在那坐在天上的父基督面前,身体是仍旧住在地上、除了心灵靠信心以外,并没有进入内殿到达跟前。他们宰杀与献祭的职事,无非是指宣扬福音,将旧人致死作为献给上帝的祭,又靠圣灵用爱的火来烧尽;而这一种献祭是对上帝所献馨香之祭,那就是说,它在上帝面前产生一颗善良的、纯洁的、平安的良心。这就是圣保罗在罗马人书十二章里所教训我们的,他说,我们应当将身体献给上帝,当作圣洁的,为上帝所喜悦的活祭。如前所云,我们若常常宣讲,信仰并实践福音,便是献身作活祭。

    论到在旧约中寻求基督和福音姑且以此的简短建议为足。

    (以下所载见于一五二三年的序文)

    读圣经的人应该知道,我很留心把上帝的名,即犹太人所称为“耶和华”圣名,全都用大字母写,而把他们所称作“主”的则只有一半用大字母写,因为在神的所有名称中,只有这两个在圣经中是单用来指真神,而其他的则往往也用来指天使和圣徒。我之所以这样作,乃是在使人确切知道,基督便是真神,因为耶利米书二十三章称祂为“主”,说,“祂的名必称为主我们的义”。此外在许多意节中还可以找到同样的说法。

    现在我把我所有的读者都交托给基督,并请求他们帮助我从上帝领受适当的力量来完成这一项工作,因为我很坦白地承认,我的野心未免太大,尤其是在想把旧约翻译成德文一事上。可惜希伯来文的研究现在大为退步了,以至连犹太人也很少知道它,而他们的注释和讲解(这些我曾经考验过),又是不可靠的。我认为,如果要再对圣经发生研究的兴趣,我们基督徒必须作这一番工作,因为我们有着对于基督的了解;如果没有这种了解,则语文的知识是毫无用处的。由于缺乏这种了解,旧日作注释的连耶柔米在内,在许多章节中都犯了错误。虽然我不能够说我自己样样都得着了,但我却敢于说,在许多地方这一部德文圣经比拉丁文的更清楚,更正确;所以,如果印刷者不像平常一样马虎,将这版本败坏,我们真可以说,这本德文圣经实在要比拉丁文的好些。我恭请诸位读者来判断,看我所说的对不对。

    泥泞自然是要粘附到车轮上来的;我相信没有一个人蠢得不想在这工作上作我的师傅,来随处批评我。让他们批评吧。我从开始便知道,找一万人来批评我的工作,比找一个人作我所作的二十分之一要容易得多。我也很想作一位伟大学者,藉批评耶柔米的拉丁文圣经来炫耀我的知识,但是他也可以向我挑战,叫我去作他所作的。如果现在有人,学问远超过我,那么他可把全部圣经译成德文,然后来告诉我,他能作什么。如果他做得比我好,为什么不可以要他不要我呢。我曾经认为我一位学者,而且我知道,由于上帝的恩,我比今日各大学中的一切诡辩家都更有学问;然而现在我发觉,我连我自己生来的用语德文还不能运用自如。而且到目前为止,我也还不曾读到那应用真正德文的一本书或一封信。甚至没有人认为一定要把德文说得很正确;尤其是那些在政府部门里的人们,劣等讲道者和穷乏的作家,都认为他们有较改变德语,天天替我们创造新的字眼。

    总而言之,如果我们大家一同工作,我们阐明圣经上,有很多事要做,这个贡献知识,那个贡献文词。目前,我在这项工作上也不是闭门造车,而是找任何可以找到的人来帮忙的。所以我要请每一个人都不要滥加苛责,都不要让那可怜的大众受到扰乱;如果他能够,就请他来帮助我。如果他不愿这样作,那么就让他自己拿起圣经来,产生他自己的译本罢。但是那些滥加苛责和扰乱别人的人,恐怕不见得是如此的虔敬或真诚地要得到一部纯正的圣经吧,因为他们明知他们是不能产生这样的译本来;然而他们却总想班门弄斧,其实他们在本行里还没有发蒙。

    愿上帝完成祂所开始的工作。阿们。

    诗篇序文

    (一五三一年版)

    许多圣教父赞赏喜爱诗篇,过于圣经中其他各卷书;虽然这卷作品的本身已经足够地赞扬了它的主,但是我们还必须表示我们自己的赞扬和感谢。

    在过去的一些岁月中,人们出版了许多书向我们兜售——如关于圣徒和殉道士的传奇,关于模范和故事的书籍等等——使它们充满世界,同时却将诗篇置之高阁,连一篇诗也没有得到正当的了解;然而,诗篇发放如此幽雅而名贵的芳香,所以一切虔敬人在那些鲜为人们所不了解的字句中感觉到热诚与能力,因而深爱此书。

    我认为世上从来没有也永远没有任何关于圣徒传奇或模范的书,比诗篇更优美。如果有人想从所有的人范、传奇,和故事中择其精华,汇成一册,以最优美的文字描写出来,结果仍必然是今日的诗篇。因为在这里我们不但找到一两个圣徒所行过的,而且找得到身为众圣徒之首的祂所行的,以及众圣徒到今日还在行的,即他们对于上帝,朋友,和仇敌所采取的态度,他们在危险苦难时所有的作为等等,此外,还有种种又神圣又健全的教训和命令。

    只因诗篇清晰地预言了基督的死与复活,又如此清晰地预表祂的国和基督教界的情况与性质,它也该是一本为人所珍爱的书;以致可称为一本小圣经。它把全部圣经中的各事都优美,简短地表达了出来,形成了一本袖珍指南;所以我觉得圣灵真是不怕麻烦,编了这本小圣经,或基督教界和圣徒的示范书。因此,如果有人不能够读全部圣经,他很可以在这小书里差不多得到整个的纲要。

    但是诗篇还有一个特点:即别的书关于圣徒们的作为唠叨得很,但对于他们的言论却说的很少;诗篇则是一本模范书:它之所以能使读者感到它的芳香,乃是因为它不但讲述圣徒的作为,而且传述了他们的言词,以及古往今来他们如何向上帝说话,如何祈祷。其他的传奇和模范同诗篇比较,只是将哑巴圣徒介绍给我们,而诗篇则是将勇毅的活泼的圣徒描画给我们。

    一个哑巴和一个能言的人比起来,可说是一个半死的人;人所作的,什么也不比言语更有力更高贵,因为人之所以异于其他动物,在言语上,多于在他的形像或其他作为上。由于一个雕刻师的技艺,一块木头可以雕成人的形象;一个动物也和一个人一样能够看,听,嗅,唱,行,立,吃,喝,饥渴,并且同样能因饥寒而受苦。

    诗篇所作的,还不止于此。它所提供给我们的,不是各圣徒简陋通俗的言词,而是他们言词中最精华的部分,是他们和上帝对话的时候,即在他们对最重要的事务谈吐最真挚的时候所发挥的。因此,它所表达给我们的,不仅是比他们的工作更进一步的言词,而且是他们的心灵和其中的底细,因此我们可以一直看透到他们的言行的根基和本源所在,即他们的心底,看他们处于危难和穷困中心思到底如何,他们又行动如何。那些只记圣徒行动和神迹的传奇,便不能够办到这一点;因为我虽看见或听见一个人的许多伟大行动,我仍不能因此知道他的心思如何。正如我宁可听一个圣徒的言语而不看见他的行动,同样我也宁可看见他的心灵及其中所藏的,而不只听他的言语。诗篇关于圣徒所给予我们的最丰富的东西就是:我们可以确知他们对于上帝的心如何,他们对上帝和每一个人所用的言语如何。

    人的心就像在大海上被各种风所驱逐着的一只船。它时而受到恐怖的打击,忧虑着行将来到的灾难;时而因祸患而有悲哀和愁苦的袭击,时而呼吸到一线希望的微风,或意识到快乐之来临。这些风使我们言不由衷,开放心怀,把肺腑里面的话都尽情道出。一个陷于恐惧与穷困的人对患难所说的,是和一个幸运的人所说大不相同的;而这个幸运的人述说或歌唱着快乐的时候,也是和那位陷于恐惧中的人大异其趣的。人们说,一个愁苦的人发笑,或一个畅快的人哭泣,他们都不是出于内心,那就是说,他们的内心深处并没有揭开,其中所藏也没有流露出来。

    诗篇最伟大的地方,岂不是在于人受风暴四袭而发出这种心底之声么?你在那里能找到像赞美和感谢的诗篇那样欢欣的语句呢?在其中,你能看透所有圣徒的心怀,就如看透美丽的花园一样——不仅如此,远就如看透天堂一样,看见心田,因上帝的恩泽而从各种愉快的思想中开放美丽的鲜花。在另一方面,你在那里能找到比哀哭的诗篇忧伤更悲悯的表达呢?在其中,你又看透所有圣徒的心怀,就如看透死一样,甚至看透地狱一样。在上帝的震怒之下,各式各样的烦恼都出现了,那是多么的凄惨幽暗!同样,当他们提到恐惧与希望的时候,他们所用的言辞也是如此尽致,没有一个画家也没有一个西色柔或演说家能够那样形容此种恐惧和希望。

    而且,如前所说,最妙的还是在于他们用此等言词的时候,都是向上帝说话,也是与上帝谈话。这便赋予此等言词双重的真挚性与活力,因为当人与人谈到这些事情的时候,他们所说的都不是这么迫切地出于肺腑,或这么热烈地活泼恳切。所以,诗篇便是讲圣徒行迹的书,而每一个人,姑无论其具体情况若何,都能够在它里面找到恰恰和他的情况相应的诗句,似乎它正是特别为他说出的,以致他不能够说得更好,或找到更好的词句,或希望有更好的表达。而这种情形也是善的,因为当这些词句使一个人快意并且与他情投意合的时候,他便确知他是和圣徒相通的,确知圣徒所经历的情形,也正是他目前所经历的,因为他们和他自己都在一同唱着一首诗。如果他能够像他们一样向上帝说话,情形就更如此,因为他必须用信心说话,否则,若他是一个不信的人,那些话就对他毫无意味。

    最后,在诗篇中还有安全,还有一个饱经世故的引导者,使我们可以追随其中的圣徒而无危险发生。那些关于哑口圣徒的传奇书籍往往提出许多令人不能仿效的行为,而且还往往提出一些行为,若加以仿效,便有危险发生,常不免分门别户,诱**乱,破坏圣徒相通。诗篇却使你与诸圣徒相通,使你远离各种派别之争,因为诗篇教你在快乐、恐惧、希望或忧愁之中都与诸圣一致,而且思想言语都效法他们的榜样。

    总结起来说,你要不要把整个圣洁的基督教会,用活生生的色调与形式,描绘到一张小小的图画里呢?如果你要的话,那么你便可以翻开诗篇来;那里你便有一面精美清洁的镜子,这镜子要把教会的形像指示给你看;不仅如此,你还可以在那面看到你自己和那真(自知之明),此外你还可以看见上帝以及万有。

    那么,让我们为这些难以形容的福分感谢上帝吧;让我们为荣耀上帝来接受并运用这些福分吧,免得我们不知感恩的心招来更坏的事。在此以前,当黑暗笼罩着我们的时候,如果一个人能够正确地了解一篇诗,而且用德文读到或听到它,那是多么大的一件宝贝,不过我们过去并没有这宝贝。但你们的眼睛是有福的,因为看见了;你们的耳朵也是有福的,因为听见了。然而,今天我很恐怕——甚至还眼见——我们现时的情形和犹太人在旷野中的情形并无二致,以致对那从天上降下来的粮说:“我们的心厌恶这淡薄的食物”(参民21:5)。但是我们要记得那和这故事相伴的事,就是他们受灾而死的事,免得同样的事也临到我们自己。

    愿赐诸般恩慈的父,因我们主耶稣基督,在这一方面帮助我们;我们为着这德文译本诗篇,并为着祂所施无数的难以言形的恩惠,将赞美,感谢,尊荣归给祂直到永远,阿们,阿们。

    新约序文

    一五四五年版(一五二二年初版)

    (按理这部书无需有什么序文,除了各作者的名称以外,也无需有别的名称,并只需传达它本身的名称和话语。然而,有许多荒唐的解释和序文却已把基督徒的思想弄得如此糊涂,以致没有人再能够辨认什么是福音或律法,什么是旧约或新约。所以我们在此加上一篇序文乃属必要,好使单纯人从旧日的那些混淆观念中可以回到正路上来,并且学会在这部书里面所可期望什么,然而他才不至于在他应该寻求福音和上帝的应许的地方去找律法或诫命。

    所以,首先我们应该知道,那以福音只限于四福音书,而以传福音者只限于四福音书工作者的意见,是必须加以摒弃的。同时,把新约区分为法律、历史、预言、和智慧书类,也是应该完全加以摒绝的。有些人作这种区分,认为这样行,便是新约和旧约成对照。相反地,我们必须坚持如下:)

    正如旧约是一部记载上帝的律法和诫命、并叙述何人曾经遵循与何人曾经背弃此等律法和诫命的史书,照样新约乃是一部记载上帝的福音与应许,并叙述何人信从与何人不信从的史缔。因为evan-gelion乃(福音)是一个希腊字,其意思是指一个人鼓舞欢唱,逢人乐道的一种好消息,好新闻,好报导。例如,大卫杀死那巨人歌利亚以后,在犹太人中间便传布着这样的好报导与令人鼓舞的新闻,说可怕的敌人已经被**了。他们自己得到援救赢得了快乐与和平;所以他们便欢欣歌舞起来(参撒上18:6)。

    照样,福音要是一种好故事好报导,由使徒向全世界宣布,报导有一位真大卫曾经和罪、死,以及魔鬼相搏斗,征服了它们,因而拯救了一切被罪所俘获、被死所折磨、被魔鬼所辖制的人们;祂使他们称义,给他们生命,并且救了他们,使他们得到平安,归回上帝。因此他们欢唱,感谢,颂扬上帝,永远欢乐,只要他们是坚决信从的话。

    这种好信息,或圣福音也叫做新约,因为它是一种约或遗嘱。好像一个垂死的人,把他的财产遗留给他所指定的继承人,基督在祂死前也指使令把这福音遗留下来,以传给全世界,从而给凡信的人留下祂所有的一切,即那吞没了死的生命,祂那除去罪的公义,和祂那克服永刑的救赎工作。一个死在罪中被定下地狱的可怜人,不能听到什么比这关于基督的宝贵而亲切的信息,更是得安慰了;他若相信这信息,就必要从他的内心深处欢笑。

    为要加强这种信心,上帝藉旧约时代的先知就早已多方应许了这福音与约,正如圣保罗在罗马人书一章说:“我奉召为使徒,特派传上帝的福音;这福音是上帝从前藉众先知,在圣经上所应许的,论到祂儿子,是从大卫的后裔生的……”。

    关于旧约中的这应许我们举出几个例子:上帝第一次给应许,是在创世记三章中,祂对蛇说:“我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害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基督便是这女人的后裔,而祂伤了魔鬼的“头”,即伤了罪、死、地狱、及魔鬼一切的权势;因为没有这个后裔的帮助,没有人能够逃避罪、死、或地狱。

    在创世记二十二章中祂又应许亚伯拉罕说:“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圣保罗在加拉太书三章里说:“基督便是亚伯拉罕的后裔”,而祂也真是用福音使全世界得福;因为凡没有基督的地方,仍有亚当犯罪时降在他和他子孙身上的咒诅,以致他们都是有罪该死、该下地狱的。福音却打击那咒诅而赐福于世人,公开宣布说:“凡信从这位后裔的都必得福”——那就是说,他们既然脱离了罪而归于义,就要永远活着得救,正如基督自己在约翰福音十一章里说:“凡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在撒母耳记下七章,祂又向大卫发出此应许,说:“我必使你的后裔接续你的位,他必为我的名建造殿宇;我必坚定他的国位,直到永远。”那就是福音所说的基督的国,一个永恒的国,一个充满了生命、救恩、和公义的国;凡信的人都可以踏出罪和死的牢狱而进入这国。

    在其他先知书中还有许多这种福音的应许,例如弥迦书五章中说:“伯利恒、以法他阿,你在犹大诸城中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在以色列中为我作掌权的”;何西阿书十三章中也说:“我必救赎他们脱离阴间,救赎他们脱离死亡。死亡阿,我必作你的灾害;阴间哪,我必毁灭你。”

    所以,福音不是别的,只是宣扬上帝的儿子和大卫的后裔作真神真人的基督,这基督藉着祂的死与复活为一切信祂的人征服了罪、死、和地狱。因此,福音可能是一段简短的消息,也可能是一段冗长的好消息;一个人可以把它简短描写,另外一个人又可以把它详细申述。那把它详细申述的人是申述基督的许多生平教训——如那四位福音书作者便是这样作的;那把它简短描写的人则并不讲述基督的生平,而只简略指出祂如何藉祂的死与复活为那些信的人克服了罪、死、与地狱——如圣彼得和圣保罗便是这样作的。

    因此,大家要留心,不可把基督当做第二个摩西,或者把福音当作是一本律法与教理书,如像过去人们所作的一样;也有一些序文,甚至连圣耶柔米所写的也是这样作。因为福音并不要我们藉我们自己的什么善工成义得救,它反将这种善工定罪;然而福音却叫人相信基督已经为我们克服了罪,死、地狱、使我们成为义,并把生命和救赎赐给我们,这并不是由于我们的工作,而是由于祂自己的工作,受死,受难,好叫我们可以把祂的死和胜利归为已有,就如是我们自己的一样。

    诚然,基督在福音里面,以及圣彼得和圣保罗都发了许多的命令与教训,而且阐述了律法,但这只能当作基督其他的工作一样看待。你知道祂的工作事迹,还不算是知道福音,因为如果你只知道这些事,你还不知道祂已经克服了罪,死、和魔鬼。同样,如果你只知道那些命令和教训,你也仍旧不能算是知道福音,却还必须在你心中有声音说:“基督是你自己的,连祂的生命,教训,工作,死与复活,祂的本身,祂所而的。所作的,所能作的都包括在内。”

    我们也看到,祂并不强迫我们,而是仁慈地邀请我们,说:“虚心的人有福了……”;使徒们也常常用“我劝告”,“我请求”,“我恳请”等等字眼。因此,我们处处看到福音并不是一本律法书,而是传讲基督恩惠的书,它把恩惠显明并赐给我们信祂的人。但摩西在他的各书里却大施驱策,强制,威吓,打击,谴责,因为他是一位立法者和驱策者。

    因此新约并没有对信徒提出什么律法来,叫他藉以在上帝面前称义,正如保罗在提摩太前书一章中所说的,因为一个信徒是因信称义,度日,得救;他也用不着其他什么东西,不过他要用行为来表明他的信心便是了。不仅如此,如果信心存在的话,他就不能不表明他的信心,努力行善,在人面前承认并传讲福音,甚至于冒生命的危险。他处世为人,都是为着他邻舍的利益,为的是要帮助邻舍不但获得这种恩典,并且在身体,财产,和名誉上都得到益处。他知道这便是基督对他自己所作了的事,所以他必须照着基督的榜样去作。

    基督在最后只以叫人彼此相爱,作为辨认谁是祂的门徒和真信徒的标准,便是这个意思。因为在那里没有善行和爱发出来,在那里信心就是不真的,福音也就没有深入人心,而基督也就没有被人正确地认识。所以大家应该留心,要这样来研读新约各书。

    (从上所述,你们现在就可以对各书加以评判,决定那九卷是最好的。约翰福音,圣保罗的书信——尤其是达罗马人书,以及圣彼得前书是诸书中的核心与精华。它们应该是第一要紧的,每一个基督徒都应该最先多多读它们,好由这种天天的研读而把它们熟记得和自己每天的膳食一样。

    在这些书里,你发现它们不多描写基督的工作与神迹,但发现它们奇妙地描写人对基督的信是如何能够克服罪、死、和地狱,如何能为他获得生命、正义、与救恩。这便是福音的真性质如你所听说过了的。

    如果我只能够在两者之间择取其一——基督的工作抑或是基督的教训——那么我宁可择取祂的教训而不择取祂的工作;因为祂的工作并不能帮助我,但是,如祂自己所说,祂的话却是能够给予生命的。约翰对于基督的工作便写得非常少,而对于祂的教训却写得非常多;但是其他的福音书作者却把祂的工作写得很多,而把祂的教训写得很少。因此,约翰所写的福音书乃是那唯一的、亲切的、真实的主要福音,远超过其他三福音书之上,而应该受到我们特别的爱好与尊奉。同样,圣保罗和圣彼得的书信也远超过马太、马可、路加。

    总而言之,圣约翰的福音书和第一书,圣保罗的书信——尤其是罗马书、加拉太书和以弗所书,以及圣彼得的前书,乃是把基督指示给你的书,把你所必须知道应当知道的都教训你了,纵使你从未看见过或听到任何其他的一本书或一项教理。所以圣雅各的书信和他它们比较起来,就真是一封草一般的书信了,因为它缺乏福音的色彩。这一点我将在其他序文中再有所申述。

    罗马人书序文

    一五二二年版

    这封书信实在是新约的主要部分与最纯粹的福音;它不仅值得每一个基督徒研读烂熟,而且值得他天天去全心揣摩,以它为日用的灵量。这封书信不怕阅读得太多,揣摩得过分;人们愈加研习它,它也就愈见得宝贵,愈显得有味。

    所以,我要照上帝所赐给我的能力,用这篇序文来开出一条通入其中的路来,以便使它能够更清楚地为人人所了解。因为前此它曾经被许多注释和各式各样的谰言恶意地蒙蔽了,其实它本身乃是一大光亮——这光亮差不多足够用来照明全部圣经。

    首先,我们必须知道其中用字,知道圣保罗所用“律法”、“罪”、“恩”、“信”、“义”、“肉体”、“灵”、等等词语的意义何在;否则,读了它,也是无用的。

    譬如“律法”这一个简单的词语,你在此地就不能够照一般人的意义去解释,把它当作什么应该做或不应该做的一种教训。只有人的法律才是如此的——法律是由行为去履行,尽管此种行为并非是出于内心。但是上帝则按人的心底所存的来下判断,因此,祂的律法是向人的内心深处下命令、而不能以行为为满足;相反的,这律法是要对那不出于心底的行为,例如伪善与谎言,加以惩罚的。因此,诗篇第一百十六篇称人都是说谎的,因为没有一个人能够从心底遵守上帝的律法,因为人人都发现自己心里恨恶善爱好恶。如果一个人心里对于善没有真快感,那么内心就不是以上帝的律法为念必定有罪存在,因而也便应得上帝的谴怒——纵使在表面上似乎有着许多善行和光荣的生活。

    所以,圣保罗在第二章里断言犹太人都是罪人,而且说唯有行律法的,才能在上帝面前称义。他的意思乃是说,没有一个人按照行为就能算得是行律法的;相反的,他向他们说:“你说人不可**,自己还**么?”又说:“你在什么事上论断人,就在什么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这论断人的自己所行却和别人一样”;这就等于是说:“你在律法的行为上过着似乎很体面的生活,并且也藉着此论断那些不如此生活的人,又知道怎样去教训众人;你看见别人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因为,纵使你因怕惩罚爱赏赐,就在表面的行为上遵守律法,可是这并不是出于内心或乐意,或对律法的喜爱,而是出于不愿和强迫;如果没有律法,你就会宁愿别样行。可见,在你内心深处,你是恨恶律法的。如果你在内心上本来是一个贼,而且如果你有胆量的话,你还甘愿明目张胆作贼,那么,你劝别人不要偷窃,又有什么用呢?实在说起来,表面的行为总是和伪善者离不多远的!这样,你劝戒别人,却不劝戒自己;你自己根本就不知道你所劝戒的到底是什么,你从来就没有对律法有过正确的了解。不仅如此,律法还可能叫过犯显多,正如保罗在第五章所说的;因为律法愈要求人行所不能行的事,人就愈加恨恶律法。

    因此保罗在第七章里说:“律法是属乎灵的”。这是什么意思呢?如果律法是为肉体而设,它就可由外表的行为成全;但它既然是属乎灵的,那么,除非你一切的行为都是出于心底,你就绝不能成全律法。但是这样的心只有上帝的灵才能给予,这灵使人能够遵行律法,使他在内心爱好律法,因而他所作的,都不是出于恐惧或强迫,而是出于甘心。因此,律法是属乎灵的,因为它要人以属灵的心爱好它,遵守它,甚至非有这样的心不可。凡无此心的人就仍然有罪,并仇恨那良善,正直圣洁的。

    所以你要认清楚,律法的行为和律法的完成,乃是两件截然不同的事。律法的行乃是一个人凭自己的自由意志或能力遵守律法的行为。但是,在这些行为之下,人心里既然仍旧存有对律法的嫌恶以及在遵守律法时所感觉到的强制,所以这些工作就都是白费而毫无价值的。这便是圣保罗在第三章里所说:“没有一个人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称义。”所以,你们在此地便可以看到,当好争论者和诡辩家教训人藉行为来准备接受恩典的时候,他们实在是骗子。如果一个人不能够在作善事的时候免去不快和不愿的心性,他怎么能够藉行为来准备接受真善呢?一种出于勉强与抗拒心情的行为,又如何能够使上帝喜悦呢?

    然而,成全律法乃是用愉快和喜爱的心去遵行律法,而且,是不须有律法的强制而甘心度一种虔敬而善良的生活。这种对于律法的愉快与喜爱的心乃是圣灵浇灌的,正如保罗在罗马人书五章所说的。但是,正如他在绪言中所说,除非人对基督有信,就没有圣灵赐下;而信之来乃只是由于上帝的道或福音,即由于传讲基督是上帝的儿子,又是人,为我们的缘故死了又活了,如他在第三、第四、与第十章里面所说的一样。如是惟有信心才能使人称义,成全律法;因为信由于基督的功劳带来圣灵,而圣灵使人心喜悦而自由,正如律法所要求于它的一样。于是,善工便从信心而产生了。这便是他在否定了律法的行为之后,在第三章所说的话的意思;他所说的好像是因信废了律法,所以他说“断乎不是,我们因信更是坚固律法”那就是说,我们因信成起全律法。

    在圣经里,“罪”不仅指肉体的外表行为,更指那把人推向外表行为的一切活动,即内心及其一切能力。因此,“犯罪”一词应该是指一个人。沉溺于罪中行在罪中。罪并不是表面的行为而是人以整个身心陷溺在罪里面。圣经特别看到人的心,注意到一切罪的根基与源头,即人内心深处的不信。正如唯有信才能使人称义,才能带来圣灵,才能产生对于善良与永恒的工作的愉快,同样唯有不信才使人犯罪,才使人放纵肉体,才产生对于坏的行为的爱好,如像亚当和夏娃在乐园中所经历的一样。

    因此,基督把不信称作唯一的罪,他在约翰福音十六章说:“圣灵要为罪责备世人,因为他们不信我。”因此,在产生善工或恶行之前,在人心里必先有信或那为罪的根源,元气和主要潜能的不信存在着。而不信在圣经中则被称为蛇的头,老龙的头,这头必被女人的后裔——基督——践踏,正如上帝在创世记三章里向亚当所应许的。

    “恩典”和“恩赐”有区别的。“恩典”是指上帝对我们的眷顾或善意,因此祂把基督赐给我们,把圣灵和圣灵的恩赐灌注给我们。这从保罗在第五章里所说“在基督里的恩典和恩赐”,就可看得清楚。这些恩赐和圣灵都在我们心里日渐增长,但是尚未达到完全的地步,而邪情和罪恶也继续存在我们心里,和圣灵作战,正如保罗在罗马人书七章和加拉太书五章所说的,而女人的后裔和蛇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则是在创世记和第三章里便预言了的。虽然如此,恩典的功用极其伟大,使我们在上帝面前完全称义。因为祂的恩典不是像祂的恩赐那样分给,而是因我们的代求者和中保基督的缘故,完全悦纳我们,而因此恩赐便也在我们心里开始了。

    这样你就可以了解第七章,在那里圣保罗仍旧称自己为罪人,然而在第八章里他却说,那些在基督里的,就不因没有完全的恩赐和圣灵而被定罪了。因为肉体还没有死,所以我们仍旧是罪人;但是因为我们相信,而且有圣灵开始在心里发动,上帝便恩待我们,不用这种罪来责难我们或审判我们,倒照我们对基督的信心来对待我们,直到将罪消灭为止。

    信并不是如有些人所存的那种俗世观念与梦想。因为他们看到并没有什么生活上的改善或良好的行为随信而来,同时却多听到信,说到信,如是他们便流于错误,说:“信是不够的;一个人必须努力行善,才能够称义,得救。”因此,当他们听见福音的时候,他们便凭着自己的能力,在心里产生一种想法来说:“我信”。他们以为这是真信。但事实上这不过是一种人的幻觉,观念,绝不能达到心底;所以没有什么效果,没有什么改进随之而来。

    信乃是神在我们里面的工作。它改变我们,使我们从神重生(约1:13);它把老亚当消灭,在心、灵、意、与才能上把人们全部从新改造,还把圣灵带来。这信真是何等活泼有力阿。因此它不能不连续产生善工。它并不问有没有善工可行,而是在这问题发生之前,它就早已行了,而且一直在行。那不行善工的人便一定是没有信心的人。这样的人在暗中摸索、到处寻求着信心和善工,虽然他唠叨不绝,废话连篇地谈论着信和善工,但他既不知信为何物,更不知道善工为何事。

    信乃是对神恩典活泼大胆的信靠,它是如此有把握、使人愿意为它千次将自己的生命作孤注。这种对上帝恩典的信靠和知识,使人对上帝和祂所创造之物都感觉到高兴、勇敢、愉快;这便是圣灵在信里的作为。因此一个人便能不假强迫而经常有准备、乐意对人人行善,替人服务,凡事忍耐,并敬爱赞扬上帝,因为祂把这恩赐给了他;因此,要把善工从信分开来,其不可能,正如要把热和光从火分开来一样。所以你们要谨防自己的错误观念,当心空谈家,这些人看来似乎聪明得足以在信心和善工上面下决语,其实都是至愚。你们要祈求上帝使信在你们心里发生;否则,你们就会永远不会有信,不管你们自己怎样想或怎样做。

    这样说来,“义”便是这样的一种信,而称为“上帝的义”,或“在上帝面前有效的义”;因为上帝因我们的中保基督的缘故而把它的赏赐给人,并把它算为义,而使人对别人尽本分。因着信,人便成为无罪的,爱慕上帝的诫命;如是,他便把那本来属于上帝的荣耀归给祂,并且对祂尽本分;但同时他也甘心尽他所能的去服务别人,这样就尽了他对别人的本分。像这样的义,我们的本性,自由意志,和一切能力都不能够产生出来。一个人既不能为自己起信,也不能除掉自己的不信;那么,他怎能除掉他心里最小的罪呢?所以,离开信或在不信之中所作出来的一切事,都是虚假,伪善,罪恶,不管它在表面上是何等冠冕堂无(罗14:23)。

    那么,肉体和灵到底有何意义呢?你不要认为肉体只是和不道德的行为有关,而灵则只是和内心的事有关、因为保罗像基督在约翰福音三章所说的一样,把一切从肉体产生的东西都叫做(肉体):那就是把整个的人,连肉体与心灵,思想与官感都包括在内,因为他所有的都是为肉身安排。所以如果任何人对于那高尚的属灵的事物尽管想得多,教得多,说得多,而却没有恩典的话,你们就应当称他为“属肉体的”。从加拉太书五章所讲的“肉体的事”,你们就可以知道保罗把异端与仇恨都称为“肉体的事”;而在罗马人书八章,他又说:“律法既因肉体软弱”——而这不只是指不道德的行为,而是指一切的罪,尤其是指不信,因为不信是一切邪恶中最属于心灵的罪。在另一方面,一个人纵使仅有最外表的作为,像基督洗门徒的脚,又像彼得开船捕鱼,保罗还是称之为属灵的。因此,所谓“肉体”,乃是指凡在内心和外表上都是为肉体和今生的利益而活的人;所谓“灵”,乃是指凡在内心和外表上都为圣灵和来生而活的人。

    若是对于这些术语没有这种了解,你们便永不会懂得圣保罗的这封书信,或圣经中的任何一书。所以你们要防备凡以这些术语为另有所指的师傅,不管他们是谁,连耶柔米、奥古斯丁、安波罗修、俄利根、以及像他们甚或高于他们的人都包括在内。现在我们就要来谈到这封书信的本身。

    一个宣讲福音的人很可以合宜地首先把律法和罪揭示出来,将凡不是从圣灵和对基督的信心所产生出来的事物,都加以斥责,并以之为罪,好使人认识自己和自己的可怜,好变为谦卑而请求援助。那就是圣保罗所作的。他在第一章里面开始便斥责当日显然存在的大罪与不信,就如活着没有上帝恩典的外邦人往日和现在所有的种种罪过。他说:藉传福音,上帝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因为他们虽然知道、而且天天都知道有上帝存在,但他们的本性缺乏上帝的恩典,坏到极处,既不感激祂,又不尊敬祂,自行其是,每况愈下,至终在偶像崇拜之外,又犯最可羞耻的罪恶,而恬不知耻,还喜欢别人去行。

    在第二章里面,他进而责备那些在有义的外貌,却暗自犯罪的人,当日犹太人和今日一切伪君子都是这种人;他们不要也不喜上帝的律法,表面上过着善良的生活,但心中恨恶上帝的律法,虽然如此,他们却惯于判断他人。一切伪君子习常都是把自己看得很纯洁,实则充满了贪婪、仇恨、骄傲、和一切污秽(太23:25,27)。这些人轻视上帝的善良,因他们的刚硬而惹动上帝的忿怒。因此,律法的真正解释者圣保罗不让一个人得免于罪;他对那些靠本性或自由意志而过着所谓善良生活的人们,都宣布了上帝的忿怒,把他们看为和照彰的罪人不相上下;他还说这些人是刚硬不悔改的。

    在第三章里面,他把他们都归在一起,说他们彼此相似;他们在上帝面前都是罪人,不过犹太人得到了上帝的道。固然,信这道的没有许多人,但那并不废掉上帝的信实;他引用诗篇第五十一篇的一句话,说上帝在祂的话中显为公义。以后,他又回到这论点,用圣经证明他们都是罪人,证明没有人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称义,因为律法之设立,只是使人知罪。接着,他使开始讲述人们称义得救的正当途经,说,他们都是罪人,得不到上帝的赞许;但是他们却必须不用立功之法而用信基督之法称义,因为基督已经用祂的血替我们赚得这义,并且被上帝立为我们的施恩座,宽容我们先时所犯的罪;藉此证明惟有祂的义才能帮助我们,这义是因信而赐下的,如今是福音显明出来了,以往却是“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因此,律法乃是因信而得以建立,但是律法的行为及其荣誉却被信所贬抑。

    他既然在首三章里面揭露了罪,并指出因信称义之路,便在第四章里面开始回答一些抗议。他首先提出的,便是一般人一听见信不需要行为能使人称义时所提的抗议。这些人说:“那么,人们难道就不要行善么?”所以,他便自行提出亚伯拉罕,问道:“如此说来,亚伯拉罕到底用他的行为成就了什么呢?难道那些行为都是徒然的么?难道他的行为都毫无用处么?”他的结论是说,亚伯拉罕惟独用信称义,并不是因任何行为;不仅如此,创世记第十五章也宣称他就在行割礼之前便是因信称义的。如果不拘割礼是上帝所命令的,而且是一种顺从上帝的善工,但对于他的义没有什么贡献,那么,其他任何善工就都不能对义有所贡献了。在另一方面,如果亚伯拉罕的割礼乃是他藉以表明他因信所已有的义的外部记号,那么,一切善工便都不过是由信产生出来的外部记号;像好果子一样,只表明一个人在内心已在上帝面前称义了。

    圣保罗藉着从圣经所引这强有力的例证,确立了他在第三章中早已讲过关于信的道理。他也提出了另外一个例证,就是大卫在诗篇三十二篇中大卫说,一个人不因行善称义,不过在他称义以后,他却并不是始终不行善罢了。然而,他给例证一种更广大的应用,下结论说:犹太人不能仅仅因他们的血统,尤其不能因遵行律法,便算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如果他们要作他真正的后裔的话,他们就必须继承亚伯拉罕的信。因为在颁布律法之前,——姑无论是摩西的律法抑或是割礼的律法——亚伯拉罕就因信称义,称为信者之父了;再者,律法是惹动忿怒的,而不是赐恩的,因为没有人遵行律法是由于爱好律法,所以行律法只能产生耻辱,不能叫人得恩。因此,惟有信才能获得那应许给亚伯拉罕的恩,因为这些例证是为我们写的,使我们也有信心。

    在第五章里他论到信的工作与果实,例如平安,喜乐,对上帝和人的爱、信靠、大胆、以及在患难中的勇敢与希望。因为人如果有真信仰,就有这一切随之而来,这乃是由于上帝在基督里所显给我们的无限善意,祂在我们祈求之前,甚至在我们还作仇敌的时候,便叫基督替我们死。因此,我们便知道人们不因行为,而只因信称义,然而这并不是说,人们不需行善,而是说真善工自然不会缺少。对于这些,那些以善工为义的人们时一无所知的;他们只知捏造自己的善工,既无平安、喜乐、把握、爱心、希望、勇敢,又无基督徒的任何真正善工和信仰。

    接着,他离题加入一段轻快的插曲,述说罪和义,死和生是从那里来的,并将亚当和基督作一比较。他说基督不得不以第二亚当的姿态临到,以便藉着一且由信而来属灵的重生把义留传给我们,正如第一亚当藉着肉体上自然的诞生把罪留传给我们一样。于是,他便宣称,并加以证明,说,没有人能够靠他自己的行为脱离罪,进入义,正如他不能阻止他的身体出生一样。这里有事实政明那就是:如果有任何事物能够使人成为义的话,神的律法就应该能够,然而这律法不但没有什么帮助,反而增添了罪;因为律法愈多禁止,我们的恶根性就愈加恨恶律法,愈加放纵情欲。因此,律法使我们更需要基督,更需要恩典来援救我们的本性。

    在第六章里,他提到信特别的工作,即灵和肉体作战,为要完全毁灭那在我们称义之后所存留的罪与情欲。他教导我们,说,信并不能够把我们从罪里完全解放出来,所以我们仍旧不可偷懒,不可懈怠,不可疏忽,幻想我们里面已经不再有罪存在了。罪仍旧是存在着的,不过因为有了信在那里和罪作战,我们便不因罪而被定罪了。所以我们毕生须得控制肉体、消灭情欲、使肢体服从灵而不服从灵而不服从情欲、在生活上仿效基督的死与复活、并完成我们的洗礼(洗礼表明我们在罪上死在恩中有新生),直到我们的罪全被肃清、我们的身体也与基督一同复活,永存不朽。

    他说那是我们能够做到的,因为我们是在恩典中,而不是在律法之下。他也解释说,在律法之外,与没有律法而可任意去行,乃是两件不相同的事;不过,如果我们没有恩典而去遵行律法,便是在律法之下了,那时罪是藉着律法掌权,因为没有人在本性上喜爱律法,而那就是大罪。然而恩典却使我们珍重律法,到那时罪也不复存在了,而律法也不再和我们作对,反而和我们合作了。

    这便是脱离罪和律法的真正自由他一直描写到本章之未,说,这乃是只乐意行善,不须律法强迫而度善良生活的自由。所以这自由是属灵的自由,它并不取消律法,而是满足律法所要求的,即喜爱律法。这样一来,律法便安静了下来,不再驱策人们或对他们提出种种要求。这正如你欠债主一笔债,没有能力偿还。你要解脱债务只有两种方法,或是他不向你索债,把帐目勾消,或是有一个善人替你偿还。基督使我们得以脱离律法的束缚,便正是用后一种方法。所以我们的自由并不是不负责行善属肉体的自由,而是一种行许多善的自由,因此这自由不再受律法的要求和债所束缚。

    在第七章里,他用婚姻生活作比喻来支持这一说法。丈夫死后,妻子便脱离了他的约束;妻子并非不可或不过另外找一个丈夫,她现在反倒真可以自由去另外找一个丈夫了,而这是她在脱离丈夫的约束以前所不能作的。同样,我们在作旧人的时候,良心是受律法的束缚;当个人一被圣灵消灭,良心便自由了,脱离了束缚;这不是说,良心不再做什么事了,而是说,它现在才是真正可以自由依附第二位“丈夫”基督——并结出生命的果子来。

    其次,他又更广泛地把罪与律法的性质加以描摹,指出罪现在如何藉着律法活动,大有力量。旧人恨恶律法,因为他不能满足律法所要求的。他的本性是罪,他靠自己,除了犯罪以外不能作别的;所以律法对他便是死亡与酷刑。这并不是说律法是坏的,而是说,他的恶根性不能忍受善良,而律法则向他要求善良。正如一个病人,如果你叫他去跑去跳,去作一个健康人所作的工,他便吃不消。

    因此,圣保罗在此下结论说:按照正确完全的了解,律法的作用实在只限于提醒我们的罪,藉罪把我们杀了,使我们该受永远的忿怒;这一切就是在我们的良心真受到律法的打击的时候,它所得到的教训和经验。所以一个人需要一种与律法不同,且较之更高的东西,使他称义得救。然而那些不正确认识律法的人却是盲目的;他们照自己的想像孟浪行事,打算用他们的行为去满足律法,殊不知律法所要求的,乃是一颗甘愿而欣喜的心。因此,他们对摩西看得并不清楚,在他们和他之间,有帕子把他遮蔽起来。

    此后,他便指出灵和肉体如何在一个人里面作战。他以自己为例,使我们可以正确了解如何在我们里面毁灭罪。他把灵与肉体他都称为“律”,因为正如神的律法对人加以驱策并提出要求,同样肉体也对人加以驱策并提出要求,而且和灵作战而自行其是。在另一方面灵也对人加以驱策,并提出和肉体相反的要求,而自行其是。这种灵肉的交战是毕生持续着的,其剧烈性按照一个人灵肉的强弱而定。然而,整个的人既是灵又是肉,他必定得和他自己作战,直到他完全变成属灵的。

    在第八章里,他便鼓励这些作战者,叫他们不要定肉体的罪;他又指出肉体和灵的本性为何,灵是从基督来的,因为基督把祂的圣灵给了我们,使我们成为属灵的人,克服肉体。他向我们保证我们仍然是上帝的儿女,不管罪在我们里面是如何猖獗,只要我们顺服灵,抗拒罪并设法毁灭罪,然而,克制肉体最好的方法莫如十字架与受苦,所以在我们受苦时他就提取爱的灵和受造之物来支持我们,来安慰我们。因为圣灵在我们心里叹息,受造之物也和我们一同盼望,愿我们终究能够脱离肉体与罪。所以我们可以看到,这三章书(第六到第八章)都是在处理着信的唯一工作——那便是毁灭老亚当,克服肉体。

    在第九、第十、第十一各章里,他所教导的乃是关於上帝永恒的豫定,一个人之信或不信,脱离罪或不脱离罪,原是从这种豫定而来的。因此,我们得称为义,便完全不归自己掌握。而由上帝掌握。这是极其必要是,因为我们是如此的软弱而不稳定,如果这事归我们掌握的话,连一个人也不能得救,魔鬼一定会把我们大家都胜过;但是上帝既然是稳定的,祂的豫定又绝不会有误,同时谁也不能阻挡祂,所以我们仍旧有希望克服罪。

    在此,我们必须给那些大胆好高的人们立定界限,因为他们首先把自己的思想用到这个题上来,要从高处开始,来搜索神深奥的豫定,无谓地当心自己是否被豫定得救了。他们不免跌落;不是绝望,便是觉得处於大危险中。

    但是你最好是遵循这封书信的顺序。首先你应当注意到基督和福音,以便认识你自己的罪和祂的恩典,然后要与你的罪作战,正如首八章经文里所教训的;其次,当你达到了第八章,而且当你在十字架和苦难之下,第九、第十、与第十一各章便要将豫定的正当道理教训你,使你得安慰。因为在没有苦难和十字架、没有死亡的危险的场合,你就不可学习豫定,否则不免有大害,也不免私下恨恶上帝,老亚当必得先死去,然后才能受得住这一课题,喝这样的烈酒。所以,当你仍旧为乳儿的时候,不要喝酒。每一项教理都有一个限度,一个时间,一个时代。

    在第十二章里,他教训我们什么是真的崇拜,而且他把所有的基督徒都当作祭司,他们并不像在律法之下那样必须献上银钱与牲畜,却要献上自己的身体,把种种情欲消除。其次他便描写基督徒在属灵的统治之下应有的行为,告诉他们应如何教导,讲道,治理,施舍,受苦,爱人,生活,对待朋友、仇敌、和众人。这便是一个基督徒所要行的善,因为如前所述,信心是不休假的。

    在第十三章里,他讲述对俗世政府所应有的尊重与服从;这种政府虽然并不能使人民在上帝面前称义,但有许多成就。它的设立,乃是在於使善人得到外部的安宁与保障,使恶人不能任意作恶而无忌惮。所以义人应该尊重它,虽然他们并不需要它。在末尾,他把一切都包在爱里,以基督为榜样,因祂已经为我们行了我们效法祂所当行的事。

    在第十四章里,他说基督徒应该慢慢引导并接纳信心软弱的人,所以基督徒们不是要用他们的自由去为害,而是要去帮助软弱的他进步。否则,争端一定会发生,福音也不免受人轻视;而福音乃是最重要的事。因此,宁可容让信心软弱的一点,直等到他们强壮起来,而不可使福音的教训归于乌有。这是爱心的一种特别工作,这也是目前很需要的,因为有人用肉食以及其他的自由,卤莽地使信心软弱的人们,在未明白真理以前,大受震惊。

    在第十五章里,他高举基督作榜样,指出我们对其他软弱的人,就如有明显罪过的,或有不良习惯的,必须容忍我们不要撇弃这些人,却要容纳他们,直到他们有所改进。因为基督对我们便是这样行了,而且还天天这样行,祂容忍我们的许多过失与恶习,容忍我们一切的缺憾,常常帮助我们。

    在末尾,他为他们祈祷,赞扬他们,并将他们交托给上帝;他提到了他的职分和他的讲道,并且委婉地请他们凑出捐项给耶路撒冷的穷人;他所提到的与处理的都是纯粹的爱。

    最后的一章乃是问安的一章,但是他在这些问候中却插进了一段对于人的道理的宝贵警告。人把这种道理和福音相提并论,使人跌倒。他好像有先见之明,知道从罗马和罗马人那里后来会有诱惑人,使人跌倒的教条与教令,以及使人困顿的法规与命令发出;这些东西现在已把全世界都沦溺了,而且把这封书信和全部圣经,以及圣灵与信仰都一扫而空,以致所留下的只是那偶像“肚腹”,而服事它的,恰是圣保罗在此处所斥责的。愿上帝使我们脱离他们。阿们。

    在这封书信里,我们便丰富地发现到一个基督徒所应该知道的各种事物,即是:什么是律法,福音、罪恶、刑罚、恩典、新、义、基督、上帝、善工、爱、希望、十字架、以及我们应该如何对待每一个人,不管他是义人还是罪人,是强壮还是软弱,是朋友还是仇敌。这一切他都精密地依据圣经建立了起来,并用他自己和先知为例,加以证明了。可见圣保罗是要把基督教和福音的整个教义都简括地包含在这封书信里,并要对全部旧约准备下一篇绪言;因为,毫无疑问,凡领会了这一封书信的人,便具备了旧约的光亮与力量。所以,每个基督徒要留心读这封书信,靠它来天天锻炼自己。愿上帝施恩使他这样行。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