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伍部 新大陸的教會 第四十一章 教會進入新大陸
    第四十一章教會進入新大陸

    1.早期探險者提倡天主教

    探險者與殖民者為不同原因而前往新大陸︰有的為了淘金,有的為了國家榮譽,或因嫉妒別國,有的為了政治或宗教的自由,也有人為了傳揚福音。在差派這些勇士的國王心中,傳福音並不是最後一項目的,在赴新大陸者的心中,這也不是最後一個目的。因為那時代的人都有一種強烈的意念和責任感,就是要使當地人成為基督徒。

    大部份歐洲國家尚未在美洲殖民之前,西班牙已經在墨西哥、西印度群島、中美及南美洲各地有興盛的殖民地。公元1539年,墨西哥市已經有印刷所,公元1551年已經成立了兩間大學。

    葡萄牙與西班牙于公元1494年劃定了彼此的界線,西部大半地區歸給西班牙,但巴西則劃給葡萄牙。這兩個國家都是強烈的天主教國家,因此中美洲和南美洲至今仍以天主教為主。但在崇拜方式上,不知不覺也吸收了許多當地人所使用的異教儀式。

    公元1565年,西班牙人為了鏟除從法國來求宗教自由的復原**,在佛羅里達州建立了聖奧古斯丁市。那時正是科利尼任法國海軍上將時期。西班牙司令在他的屠殺報告上說,他將一百四十二人施以絞刑︰「不是因他們是法國人,乃因他們是異端」。

    2.聖公宗在美洲

    聖公宗是第一個進入美洲的教會,那是英國殖民者于公元1607年帶到雅各鎮的。

    聖公宗教會從一開始就是維吉尼亞的州立教會,也是馬利蘭州和維吉尼亞州以南英國各殖民地的州立教會,後來也是紐約州的州立教會。

    在殖民地時代的第一個世紀中,聖公宗的發展很緩慢,但到殖民地時代的第二個世紀開始時,情況就有了很大的不同;因為公元1701年在英國倫敦成立了海外福音廣宣會,這個組織後來成為英國教會一個偉大的宣教機構。

    3.公理派在新英格蘭

    英王詹姆士一世在位時,嚴厲地警告清**必須歸從國教,否則立即驅逐出境。國王的作風使所有不從國教者都不舒服,因此,斯洛克比公理派信徒被迫于公元1609年逃往荷蘭的萊登。

    這些英國人在荷蘭並不快樂,首先他們發現,要在一個陌生的國家謀生活不容易,後來令他們更不悅的是,看到自己的孩子去荷蘭學到許多壞榜樣;因此,他們決定到美洲新大陸去建立新的家園。他們從英國的普里茅斯(plymouth)駕五月花號(Mayflower)啟程,于公元1620年十一月十一日抵達美洲的鱈魚角(CapeCod),他們把上岸的地方命名為普里茅斯以紀念他們在英國家鄉。在美國史上,這批人被稱為「天路客」(Pilgrims)。

    這些在普里茅斯殖民的人大多是貧窮卑賤的人,他們在英國被看為「激進份子」,因為他們堅持公理派的教會行政觀念而脫離英國國家教會;換言之,他們就是當時的「分離派」,大部份清**都願意留在國家教會中,而視這批「分離派」為「自以為義的滋事份子」。事實上,分離派信徒在當時是被所有英國人所討厭的。普里茅斯殖民地一直都很小。

    英國清**前往美洲的大移民開始于公元1628年,他們在撒冷(Salem)建立麻薩諸塞灣殖民地(MassachusettsBayColony);這個殖民地一開始就非常興盛,到公元1640年時,已經有二十萬人在撒冷地區找到安居之所;這批殖民者,大部份是有錢、有地位、有才干的人。

    這批清**本無脫離英國教會之意。一位名叫黑金山(Higginson)的牧師,前往麻薩諸塞灣時,站在甲板上,看見英國漸漸消失,他說︰「我們不像分離派在離開英國時說︰「再見了,巴比倫!再見了,羅馬!」我們願說︰「再見了,親愛的英國!再見了,神在英國的教會!再見了,所有基督徒朋友們!我們不是以分離派身份脫離教會,前往新英格蘭,然而,我們不得不脫離教會的腐敗!」清**領袖們仍然以英國教會為榮,為他們「親愛的母親」。

    我們會以為,這個興盛的麻薩諸塞灣殖民地既具備財力與人力,必然會在新英格蘭的教會生活和行政上起帶頭作用。沒有想到,卻是那些在普里茅斯又小、又窮、又被厭棄的激進份子為整個新英格蘭區清**奠立了教會生活與行政的模範。許多在撒冷的清**後來也與他們「親愛的母親」斷絕關系,采用了公理派教會行政制度。十年之間,在麻薩諸塞州成立了三十三間教會,除了一兩位牧師傾向長老派制度外,他們都采用公理派制度。

    公元1636年,他們在麻薩諸塞州的劍橋鎮(Cam-bridge)設立了第一間基督教學院;為了紀念奉獻大批捐款的哈佛牧師(JohnHarvard),而定名為哈佛學院,就是今天的哈佛大學。

    公元1701年,另外一個學院在康涅狄克州(Connectcut)設立。校址起先在塞布魯克(Saybrook),于公元1716年搬到新港(NewHaven);兩年後,為紀念慷慨資助的耶魯以列(ElihuYale)而定名為耶魯大學,也因為如此,到今天仍有人稱耶魯大學為「老以列」(OldEli)。

    4.荷蘭改革宗教會抵達新大陸

    強壯而充滿野心的荷蘭人也不甘落後,他們于公元1623年在美洲建立了兩個商業據點,一個在紐約州赫得遜河上游的奧本尼(Albany),另一個在新澤西州得拉瓦河邊的劍登(Camden),公元1626年,米努特(Minuit)成為第一任新荷蘭區統治者。

    荷蘭在美洲殖民時,正是多特會議後四年,也是荷蘭改革宗教會最強盛的時期,因此,他們在新大陸建立的改革宗教會也很興旺,並且還有阿姆斯特丹監督會的輔導。

    第一間改革宗教會是于公元1628年在邁可留斯牧師(Michaelius)領導下成立;第二任牧師波迦得(Bogardus)于公元1633年到任,在他活躍的任職期間,他們在新阿姆斯特丹建造兩個教堂;第一間是簡單的、木造的、像倉房的建築;第二間則用石頭建造,長七十二尺,寬五十尺,花費二千五百元荷幣(約合美金一千七百元),在當日是一筆很大的數目。

    新荷蘭殖民區最有名的牧師是範米可蘭伯(VanMekelenburg),他忠心地在教會事奉,也關心印第安人的需要,他學習摩和克族(Mohawk)語言,向他們傳講福音。因此,他被譽為是復原教宣教士中,第一個向印第安人傳福音的人。

    公元1664年,在施圖維山(Stuyvesant)擔任新阿姆斯特丹統治者及教會長老期間,這塊殖民地被英國人佔據,改名為紐約。荷蘭改革宗教會獲準繼續工作。三十年後,這塊殖民地已經有許多不同的信仰和宗派︰有英國分離派及荷蘭改革宗許多教會,還有法國預格諾派教會、路德宗教會、安立甘教會及猶太人的會堂。

    以後,荷蘭改革宗教會在美洲的發展很慢,一直等到富瑞林浩生(Frelinghuysen)出現,才把新生命復興之火再度舉進教會。

    5.戚廉斯成立第一間浸禮派教會

    公元1631年初,一位年輕的英國牧師威廉斯(RogerWilliams),帶著他美麗的妻子抵達波士頓(Boston)港,當時麻薩諸塞殖民區的州立教會屬于公理派教會,威廉斯卻極力主張政教分開;他的看法使他立刻與波士頓教會當局水火不容。因此,他去普里茅斯擔任天路客教會的牧師。在那兒他與印第安的拿拉甘塞族(Narragansett)交好,並學習他們的語言;這一點,後來竟成為他的幫助。

    公元1634年,他奉召到撒冷,做了兩年公理派教會牧師,得到不少人和他采同樣的看法。

    公元1635年,法院判他必須于六個星期內離開麻薩諸塞殖民區;但那時,威廉斯身體虛弱,法院特準他到第二年春天才走。威廉斯隨即辭去撒冷的事奉,有許多跟從他的人聚集在他的屋中,他在家里向他們講道,特別提到他被政府非難的事,這下觸怒了法院,要他立刻離開。

    威廉斯用他的房子作抵押,借了一筆錢,撇下妻子和兩個孩子,跑進荒山野地里。在酷寒的冬天,他流落在森林的雪地里十四個禮拜之久;幸虧遇到了他在普里茅斯結識的印第安人,才把他接回家中。第二年夏天,他向印第安人買下摩哈素河口的一塊地;不久,跟從他的人都從麻薩諸塞州來到這里,他們合力建設了普維頓斯鎮(Providence),而成為羅得島(RhodeIsland)的開始。

    公元1647年,按威廉斯的原則成立了羅得島州政府,他的原則是︰政教分開,不強迫信徒投票,及宗教自由。這些原則後來也成為美國政府的基本原則。

    浸禮派的看法也被許多公理派信徒接受,哈佛大學第一任校長鄧斯德(Dunster)就是其中的一位。

    麻薩諸塞州第一間浸禮派教會成立于公元1663年,由每勒士牧師(Myles)領導組織,後來搬到靠近羅得島邊界的士彎西(Swansea),這個教會一直存到今天。浸禮派最興旺的地區不在新英格蘭殖民區,而是在中部殖民區。美洲第一個浸信協會共有五個教會,公元1707年在費城召開第一次大會。

    公元1742年是美洲浸信會歷史的轉折點︰在那一年中,費城浸信協會采用了加爾文色彩極濃的信條;在這以前,一直是亞米紐斯派佔多數;從此以後,美洲浸信會變成加爾文信仰。直到今天,費城浸信協會(BaptistAssociationofPhiladelpia)仍然是最強的浸信會團體。

    浸禮派在美洲的發展並不快。威廉斯到達麻州的一百年後,在新英格蘭的浸禮派教會不到二十五間,在中部殖民區不到三十間,南部的發展則更遲。

    威廉斯並非美洲浸禮派的創始人,他只是在普維頓斯成立了美洲第一間浸禮派教會。以後這個教會並未變成母會,也未分出支會,因此可以說威廉斯在整個浸禮派歷史中,只佔了一小部份;大部份美洲浸禮派信徒是在未抵美洲前就已屬浸禮派。

    威廉斯的重要性在于他強調「政教分開」,這個原則對浸禮派是一項很大的貢獻,因為它解決了自君士坦丁大帝信主以來所引起的問題。

    「宗教自由」緊隨「政教分開」而來,這兩項原則至今都在美國立國的基本原則中,而浸禮派是最先采用的團體。

    6.殖民地時期的天主教

    羅馬天主教隨馬利蘭(Mary-land)殖民區的設立而到達美洲。公元1632年,英王查理一世頒給卡爾弗(Calvert)及他的子孫乞沙比克灣(chesapeakeBay)一帶地區。國王封他為第一任巴爾的摩(Ba1timore)爵士;當時他剛成為天主**,以王後之名稱他的領土為馬利蘭。

    卡爾弗在得國王頒賜後不久便去世了,他的兒子西西爾(Cecil)即任為第二任巴爾的摩爵士,並于公元1634年建設馬利蘭殖民區。

    巴爾的摩爵士是第一個把「宗教自由」放在法律中的人,但他的「宗教自由」和威廉斯的不同,因為他這樣行是一種「政策」(Policy)而非一項「原則」(Principle)。為了使他的殖民區興盛,他必須把土地賣給殖民者;而當時在美洲的移民,大部份是復原**,很少天主**(天主**不願離開英國,前往新大陸);為了保障殖民區中少數天主**,巴爾的摩爵士必須宣布「宗教自由」的政策。在他的宗教自由政策中,只有一種人不在容忍的範圍內,就是那些不信「三位一體」教義的人;他對這種人甚至處以死刑並沒收財產。

    公元1649年,在巴爾的摩爵士的要求下,馬利蘭議會通過了「信仰容忍法案」,雖然這法案的目的也是為了「政策」,而非為「原則」,但它還是美洲宗教自由史中的一個里程碑。

    公元1692年,巴爾的摩家族喪失了他們在美洲的產業,馬利蘭成為英國皇家殖民地;于是英國國家教會在這塊土地上設立了起來。

    當巴爾的摩統治時期,天主教會的發展很慢,只佔人口的四分之一。然而今天美國龐大的羅馬天主教會就是從這個小小的開始發展出來的。

    7.貴格派

    在前往美洲的宗教團體中,貴格派是最特別的一支,他們有強烈的宣教負擔;當弗克斯(Fox)在英國開始工作後十年,美洲就已經有他的門徒;在該世紀結束之前,已經可以在每一個殖民區找到貴格派信徒。

    開始時,有許多貴格派婦女在做宣教工作。最先出現在美洲的是兩位婦女︰瑪利費雪(MaryFisher)和安奧斯丁(Ann-Austin)。她們于公元1656年抵達波士頓,但清**不準她們上岸,把她們關進沒有窗的監牢五個禮拜,不但出不去也看不見,最後她們被送回到巴巴多(Barbados),就是她們動身離開的地方。

    載她們的小船剛開走,另一條船又載了八位貴格派信徒來到波士頓;他們也被關了十一個禮拜監牢,然後送回原處。

    麻薩諸塞州頒了許多禁止貴格派進入的法令;公元1661年又通過一項法令,處死那些被放逐又回來的貴格派信徒。雖然如此,貴格派信徒仍然繼續不斷地來到;最後,只得將法令取消。新英格蘭其它地區也發生了同樣情形。

    貴格派在紐約出現的時間與新英格蘭同時,在那兒,他們也受到一段時期的逼迫。在所謂的貴格派殖民區(新澤西、得拉瓦、賓夕法尼亞)及羅得島州和卡羅萊納州以外,貴格派信徒在所有英國殖民區內部受到逼迫。

    公元1660年前,他們在麻薩諸塞州已經舉行第一次「月會」;公元1661年成立「新英格蘭年會」(NewEnglandYearlyMeeting),這是全美洲最旱的「年會」。

    公元1681年時,有一千多名殖民者到達新澤西州,其中大部份是貴格派信徒,他們定居在西澤西區(WestJersey)。公元1677年,得拉瓦河(Delaware)上的伯靈頓鎮(Burling-ton)曾有一度是貴格派最重要的中心地。

    公元1681年,英王將賓夕法尼亞州頒給彭威廉(WilliamPenn),第二年又加給他得拉瓦州,沒有一個英國人在殖民事業上像彭威廉那麼成功;他不但宣布宗教自由,也在英國、荷蘭、德國各地刊登殖民地廣告;結果殖民者從各地(甚至法國)涌進賓夕法尼亞州,因此當公元1685年彭威廉建立賓夕法尼亞州殖民區時,大部份是貴格派信徒,而英國人只佔全人口的一半。

    貴格派的「朋友」們,人數繼續增加;到公元1760年,已有三萬人。但是人數增加之後,靈性卻反倒低落,有人描寫「朋友」們的信仰「枯躁而無生氣」。十九世紀中,曾有幾次大復興。公元1827至1828年間,有一批稱為希克斯派(Hicksites)的信徒從他們中間**出去。貴格派設立了不少學校和學院,他們在宣教工作上非常活躍。

    8.德國改革宗(GermanReformed)在賓州

    公元1727至1745年間,有大批德國人來到賓夕法尼亞州。他們當中沒有牧師也沒有校長,但他們卻成立了幾間改革宗教會。第一間教會成立于公元1719年,地點在費城北邊十哩的日耳曼鎮(Germantown);到公元1725年時,已有三間德國改革宗教會。這些教會合請一位曾在沃木斯當校長的波姆(Boehm)弟兄做他們的牧師,他便開始講道及施洗,但他還未接受正大按立。為了這事,他們討教于紐約的荷蘭改革宗教會,又請教阿姆斯特丹監督會。波姆承認自己未經按立就講道和施洗是破壞了改革宗的規定,但監督會回答說︰由于情況特殊,當看此事為合法;乃于公元1729年將波姆正式按立為牧師。這件事促使德國改革宗與荷蘭改革宗在美洲建立密切的關系。

    許多瑞士改革宗殖民者亦來此區定居,他們分布于得拉瓦河與甦奇河(Schuylkill)之間。

    大部份移民賓州的德國人都非常窮,當他們的船航經荷蘭港口時,引起荷蘭改革宗教會的同情,便發出濟助這批移民美洲德民的呼吁。一位名叫施賴德(Schlatter)的瑞士人響應這個呼吁,專程前往荷蘭,應征赴洲去牧養這批德國改革宗信徒。阿姆斯特丹監督會接納了他,並于公元1746年送他上路。

    施賴德的主要工作,是將在美洲的德國改革宗教會組成議會(Synod)。他充滿干勁和熱誠,各處訪問德國改革宗教會;議會一組成,便于公元1747年九月在費城召開。應大會的要求,他回到荷蘭募捐了四萬八千元濟助窮困的美洲德國改革宗教會,而這筆捐款的唯一條件是,這些教會必須留在阿姆斯特丹監督會之下。施賴德回美洲時,不但帶了捐款,還帶了六位年輕的牧師及七百本贈閱的聖經,這樣就大大堅固了德國改革宗在美洲殖民地的教會。

    德國改革宗教會和德國信義宗教會在北美和諧相處、配搭同工,因為他們在崇拜上及教義上都很相近。在好些城里,這兩派甚至共享一間建築物,舉行聚會。

    9.信義宗(TheLutherans)(注)

    信義宗主義在美洲開始于住在赫得遜河邊的荷蘭人,及住在得拉瓦河邊的瑞典人。有兩間古老的教堂,至今還是瑞典信義宗在美洲歷史中的紀念碑,它們是︰位居費城南邊的「老榮耀堂」(OldGloriaDeiChurch)及在威明頓(Wilmington)的「老瑞典堂」(OldSwedeschurch)。在兩間教堂的墓地中,安息了許多瑞典信義宗信徒。老瑞典堂南邊的墓地中,埋葬著美洲第一位信義宗牧師托基勒斯(Torkillus)。

    雖然如此,荷蘭及瑞典信義宗在歷史上的地位還不如德國信義宗重要。如前所述,公元1727至1745年間,有許多德國人移民美洲,其中最大的團體,是信義宗信徒。

    所有德國移民都非常貧窮。信義宗和改革宗一樣,沒有牧師也沒有校長,因此,他們很晚才組織教會,因為必須要等到有信義宗牧師來到殖民地才成。

    有一位信義宗信徒舒茲(Schulz)回到歐洲去籌款,並延攬牧師和老師。他的呼吁震憾了在哈勒的富朗開;他立刻著手找尋合適的年輕人前往美洲,做德國信義宗的工作,最後他找到了米倫伯(Muhlenberg)。米倫伯是一位學識淵博、經驗豐富、在哈勒孤兒院任教的老師,雖然屬于敬虔派,仍極關切新大陸信義宗的需要。

    在新大陸這邊,信義宗的情況並不樂觀,雖然德國移民比任何非英國移民都多,但分布得很散;加上親岑多夫來到美洲,努力促使所有德國宗教團合一;如果他的計劃成功,將使信義宗在美洲組成獨立之宗派的希望幻滅。

    米倫伯于公元1742年啟程前往美洲。他的來到,為美洲信義宗歷史展開新的紀元。當時,他並未宣告自己的來臨;他于十一月抵達費城時,發現那兒的教會情況混亂,大部份教會贊成親岑多夫的合一計劃,也有些教會的牧師程度很差;而米倫伯卻是個靈命豐盛、精力充沛的人,不到一個月時間,他就掌握了整個地區;年底之前,他已經成為費城附近三間德國信義宗教會的牧師。

    牧養三間教會外,他也照顧那些沒有牧師的教會。他常將工作報告寄回在哈勒的總部,使美洲工場的實際情況,活生生地展現在德國教會面前,結果使財力和人力源源送到美洲。公元1745年,三位牧師帶著捐款自哈勒來到美洲,建造新教堂,並為教區孩童設立基督教學校。

    公元1748年時,已經有不少強大的教會及能干的牧師,不但有新教會成立,也有許多年輕人願意獻身全時間事奉。在這一年中,有六位牧師及二十四位來自十個教會的代表聚在費城,舉行了第一屆美洲信義宗會議。那時全美洲約有七十間信義宗教會;當獨立戰爭爆發時,單單賓州的德國信義宗信徒就有七萬五千人。

    10.其它德國團體

    現在讓我們回溯歷史,看看德國其它團體如何來到美洲。

    彭威廉不但在各地為他的殖民地刊登廣告,也親自到歐洲各地宣傳。結果,公元1683年十三個門諾派家庭前往美洲,他們在費城北方十哩的地方定居下來,將那地命名為日耳曼鎮;這地方變成德國人在美洲最早的聚居之地;此外,瑞士門諾派定居在今天的蘭卡斯特郡(LancasterCounty)。

    于公元1719年抵達賓州的另一個德國團體,是德國浸禮派;別人稱他們為頓克派(Dunkers),因為「頓克」源于德文的「浸」字;他們最先定居在日耳曼鎮,但過不久就遷往附近新社區居住。起初,他們在家中聚會,直到公元1723年才成立教會。但幾年之後,他們又都分散了。

    頓克派與貴格派、門諾派在教義上一致,他們受貴格派影響,穿著非常樸實;他們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實行「三重浸禮」(threefoldimmersion),只有成人可以受浸;在行政方面,他們和公理派采取同樣教會行政制度。

    殖民地時期最重要的一位頓克派信徒是索爾(ChristopherSower),他是第一位到美洲的德國印刷者,也是第一位編輯並印行德文報紙的人。去世後,他的兒子繼承父業。公元1743年所出版的「索爾聖經」(TheSowerBible),對早期德國移民的靈性幫助極大。這本聖經是在美洲出版的第一本歐洲語聖經。

    莫拉維弟兄會于公元1740年抵達賓州,定居在得拉瓦河五千英畝的河汶地區上。他們的首要目標是在德國人及印第安人中做宣教工作。公元1741年,親岑多夫親自來到費城,並于聖誕節前抵達莫拉維弟兄們所定居的得拉瓦河汶地區,他為該地區取名為伯利恆(Beihlehem),即「糧倉」的意思;因為他迫切盼望「生命的真糧在此擘開,供應所有饑渴的心靈」,今天,伯利恆是個鋼鐵重鎮,仍然是莫拉維弟兄會在美國的中心。

    11.長老派主義(Presbyterianism)的扎根

    從本書第肆部中,我們看到十八世紀時,長老派在英國非常興盛,幾乎成為英國的國家教會,雖然後來沒有得到這個地位,但在甦格蘭,長老派卻成為國家教會。

    好些清**領袖如依略特(Eliot)、馬特英克利斯(IncreaseMather),及馬特科頓(CottonMather)和其它人都傾向長老派主義。新英格蘭一些教會已經把長老派的教會行政制度付諸實行;康涅狄克各教會完全采用長老制,而且把公理派、長老派之名交替使用,

    紐約州、新澤西州的荷蘭改革宗教會,在行政上采長老制。因此,當公理派清**來到紐約州及新澤西州後,很快改變成長老派主義,新英格蘭公理派在長島的幾間教會,也采用長老制。

    這只是很小的開始,長老派在美洲真正的大發展是在一大批愛爾蘭籍的甦格蘭人移民到新大陸之時。

    所謂愛爾蘭籍的甦格蘭人,是指那些住在愛爾蘭的甦格蘭人,他們卻是堅定的長老派信徒;起先只有少數人前往美洲,十八世紀時,他們開始大批移民美洲。早期的移民定居在新英格蘭;後來的人定居在紐約州及賓州;過不久,他們又遷往馬利蘭州、維吉尼亞州、卡羅萊納州及喬治亞州。

    為美洲長老派主義奠定基礎的功臣是瑪克米(FrancisMakemie),他于公元1683年抵達馬利蘭東部,在愛爾蘭籍的甦格蘭人中設立講道站。數年之久,他來往于馬利蘭、維吉尼亞和卡羅萊納之間在分散各地的人中間講道。藉著瑪克米及其助手的努力,早在公元1706年,已經成立數間教會,到公元1716年時已經有十七位長老派牧師在殖民地工作。同年,舉行了第一屆長老派會議。

    多年來,長老派都在牧師少會眾多的情況下,而教會又堅持只有經過訓練,受過按立的人才可以講道。公元1710年,一位名叫伊文思(DavidEvans)的年輕人在維吉尼亞的威爾斯殖民區中講道,雖然他很有恩賜,講道又有屬靈的供應,但因他未被正式按立,長老部便判決他「做了非常錯的事」。不管教會的需要有多大,他們命令他放下一切工作,專心進修一年,然後每一年長老都要考核他的進度;這樣經過五年後,伊文思才被正式按立為牧師。

    美洲長老派主義的重大事件,是于公元1729年會議中通過「采納法案」(AdopiingAct),根據這項法案,所有長老派牧師都必須采納威斯敏斯特信條(WestminsterConfession)。

    自從公元1720年,愛爾蘭籍的甦格蘭人大量移民美洲後,長老派教會成長得越來越快。當獨立戰爭爆發時,每一個英國殖民地上都可以找到長老派教會,而且都人數眾多、深具影響力。

    12.循道派主義(Methodism)較遲到達

    由于循道派運動到公元1739年才在英國開始,當然他們出現在美洲也比較遲,幾乎遲到殖民地時代的末期。

    把循道派主義帶到美洲的人是恩伯立(Philip

    但是循道派一直到獨立戰爭後,才在美國成立教會。

    13.西班牙人殖民加州(California)

    雖然公元1542年時,西班牙領袖們已經自墨西哥派遣遠征隊,開發加州海岸,但一直到公元1769年,才有四個團體的人前往那里殖民。他們先到聖地牙哥(SanDiego),以西拉神父(FatherSerra)為他們的領袖。他在往後的十五年中,設立了九個宣教區,最後一共設立二十一個宣教區,分布在聖地牙哥和舊金山(SanFrancisco)之間。神甫們勸印第安人住進這些宣教區,他們不但把基督教傳給印第安人,也教他們農事與畜牧。

    (注)︰Lutherans(路德派)自傳入中國後,因馬丁路德強調因信稱義而譯名為「信義宗」。

    研討問題︰

    1.畫一張地圖,在上面注明各種宗教信仰在美洲殖民地、加拿大及佛羅里達的分布情形。

    2.「天路客」的宗教背景是什麼?

    3.清**與天路客對英國國家教會的態度有何不同?

    4.成立哈佛學院與耶魯大學的目的是什麼?

    5.由于威廉斯的工作,普維頓斯浸禮派教會的原則與實施方法如何?

    6.為什麼清**自己受過逼迫,還會逼迫到他們殖民地來的外人?

    7.卡爾弗為什麼宣布宗教自由?他和威廉斯的宗教自由有什麼不同?

    8.貴格派在美洲哪里定居?為什麼他們希望宗教自由?

    9.是哪些人使美洲長老派教會大為發展?什麼是「采納法素」?

    10.解釋以下名詞︰巴爾的摩、索爾聖經、西拉神父、年會、伊文思。

    11.頓克派、貴格派、門諾派有什麼相似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