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哥林多後書
作者︰保羅(1︰1)(本書為保羅所作之內證非常明顯,如保羅特有的文學詞藻,神學觀念,書內提及保羅生平軼事等,唯外證雖頗貧乏,但仍不缺,可是羅馬的革利免對此書之存在竟緘囗不語)。
日期︰56A.D.秋(哥林多前後書相隔約只數月之久;參徒20︰3,那是冬天時了)。
地點︰馬其頓(2︰13;7︰5;8︰1;9︰2-4)。究竟在馬其頓省那城寫的是新約學者們辯論之要點,這辯論可歸納為二︰(1)腓立比--這是傳統性之觀點,此說有一些早期抄本證實(注29)。(2)帖撒羅尼迦--此說根據8︰1及帖前3︰11二處(注30)。筆者認為前者之觀點較多論據。持信人︰提多(8︰6,16,23;12︰18)。
目的︰重建使徒的權柄與釋明傳道人之職責。
主題︰傳道的職分。
特征︰
(1)書信中最自傳性的一卷。
(2)充分表現保羅的感情--他的喜怒哀樂盡在其中,故有人稱此為一封淚信(參2︰4)。
(3)是保羅書信中最欠系統次序的一本(可能因感情極度傷痛或激動的緣故)。
(4)揭露一些保羅生平中,使徒行傳欠缺的軼事(參11︰23-28;11︰32-33;12︰1-4;12︰7-9等)。
(5)書內雖個人氣氛處處流露,然一些重要教義性的闡釋,只在此書內出現,如傳道的職分(2︰12-6︰10);兩約的對比(3︰4-18);基督台前的審判(5︰10-11);信徒的捐獻(8-9章)等。
(6)為研讀保羅生平不可缺少之課本。
(7)在多方面比教牧書信較教牧性。
(8)鑰字為職分、執事、患難、安慰、憂愁等。
歷史背景︰
A.兩信(前後)間的哥林多教會
從林後之內容可看出,哥林多教會的情形有了不同的轉變。在前書中,哥林多教會問題重重,故前書送出後,問題不但得不著解決,反倒反對保羅的人增多了。
一般學者相信(注31),前書帶來的效果雖不是大功告成,也不至落到全軍覆沒。教會情形的演變必有些嚴重的因素,這因素從林後10-13的內容中,可尋到一些端倪,即是有一股猶太教派人士潛入哥林多教會內(那類意圖傾覆加拉太教會的猶太教派人),搬弄是非,傳播異端,毀謗保羅,自稱真先知,其實是如撒但般裝作光明的天使、仁義的差役(林後11︰14-15),他們在教會內已掌握相當大的勢力(林後11︰20);保羅對此事痛心憂忡,使他對哥林多教會時而厲聲呵斥,以圖拒惡;時用軟語溫慰,以求挽回他們的情誼;由此可見他實是歷代理想模範的傳道人。
B.哥林多後書著成的動機
哥林多後書乃研究保羅生平必讀之課本,然而要重建保羅寫作林後動機之資料頗為零碎,整理實非易事。茲根據各處經文綜合臆測,大概情形可能是這樣︰當保羅在以弗所差發提摩太(參前背景)送出前信後,他心中仍不安,因此他親自去視察。他抄近路去,非從北部馬其頓下來,而是從以弗所趁水路直趨哥林多(參林後2︰1;12︰14;13︰1)。這樣突變計劃(非林前16︰5-9之預告,而是即徒18︰1-18),引起哥林多教會人批評他作事反覆不定(林後1︰15)。
在哥林多,他曾不顧危險嚴責那些怙惡不悛的人,但並無多大效果,于是他很憂傷痛苦的離開了那處。在路上或在家里,他為此事極其難過流淚(林後2︰4),經深思後,便寫了一封極嚴厲的信,又勸服提多帶去,代表他解決那里之糾紛。
後來他遭逼害離開以弗所(徒19︰23-41;林後1︰8-11),便轉到特羅亞,在那里等候提多回來。但過了很久,提多還未回來,使他異常掛慮,無心繼續工作(林後2︰12-13),因他不能久待,就速往馬其頓。在那里會了從哥林多回來之提多,得到哥林多教會之消息(林後7︰5-6)。
這消息使保羅喜怒憂戚,喜則因教會情形較前為好(林後2︰14),憂則嚴重的問題尚待解決,怒則教會來了一些自稱為使徒者,恣意批評保羅,說他軟弱,不善言辭(林後10︰10-11;11︰6),沒有身外境界的經驗(EcstaticExperience),不是正式使徒(3︰5),傳假福音(2︰17;4︰2-3),轄管人(1︰24),雖不受哥林多人供給(11︰1),而暗中取巧圖利(7︰2;12︰16)等。
故此保羅被迫辯明自己的身分職分,他作迫不得已的自夸,才著成哥林多後書,藉此在未到他們之先,鄭重警告他們,要他們悔改(12︰20-13︰2)。這是哥林多後書背後之歷史背景及寫作動機(注32)。
C.哥林多教會與保羅的關系
從使徒行傳及哥林多書信中,看出保羅與此教會有莫大的關系,茲將擬定的次序排列,作為重建整個故事前後的關系(注33)。
1.在哥林多
(1)在第二次旅行傳道時建立哥林多教會(徒18︰1-18)。
(2)在那里住上年半之久(徒18︰11)。
(3)離開後把工作交由亞波羅接替(徒18︰18-19,27-28;19︰1)(後亞波羅到以弗所參與他的工作,林前16︰12)。
2.在以弗所
(1)在第三次旅行傳道時,在以弗所居住三年(徒20︰31)。
(2)從以弗所到哥林多作一簡短訪問(林後12︰14;13︰1)。
(3)差遣提多往哥林多發動捐款(林前16︰1-3;林後8︰6,10)。
(4)寫第一封致他們的書信(林前5︰9)(此信己遺失)。
(5)革來氏家的人及亞波羅來到,報及教會內之分爭事(林前1︰11;16︰12)。
(6)差遣提摩太由馬其頓到哥林多(徒19︰21-22;林前4︰17;16︰10-11)。
(7)哥林多教會代表三人到訪(林前16︰17;並參林前7︰1;8︰1;12︰1)。
(8)寫第二封致哥林多教會信(即哥林多前書)(林前16︰8)。
(9)巴勒斯坦猶太教派人到哥林多,掀起反保羅浪潮(林後3︰1;10︰12-18;11︰22-23)。
(10)提摩太由哥林多返抵以弗所(林後1︰1,3-12),報告反保羅之暗潮(林後10︰7;10︰10;11︰23)。
(11)書第三封致哥林多教會書信,差遣提多帶往哥林多,並約在特羅亞相會(林後2︰3-4,12-13;7︰6-9)(此信亦遺失)。
(12)提多去後,保羅突訪哥林多(林後2︰1;12︰14;13︰1),但蒙一些反對者之侮辱對待(林後2︰5-8;7︰12)(此突訪之次序可在上文第(3)與(4)或在第(4)與(5)點之間)。
3.在特羅亞
(1)在特羅亞事奉,等待提多返回(林後2︰12)。
(2)久等不待,逕往馬其頓(林後2︰13)。
4.在馬其頓(腓立比)
(1)提多返抵,報告教會情形,保羅心中的憂忡釋然(林後7︰6-7;11章全)。
(2)寫第四封致哥林多教會書信(即哥林多後書)(林後7︰5-15)(注34)。
(3)再差發提多攜信至哥林多,並完作捐獻之事(林後8;6,16-18)。
5.在哥林多
(1)由腓立比到訪哥林多,住上三個月(徒20︰3)。
(2)在哥林多寫羅馬書(羅15︰22-29;16︰1,23)(羅馬書的寧靜氣氛表明哥林多教會的困難已完善解決)。
大綱︰
A.簡綱(為背誦用)
一、辯明(自己)(1-7)
A.關于自己的生活(行事)=1-6上
B.關于教會的生活(為人)=6下-7
二、釋明(捐獻)(8-9)
A.榜樣=8
B.原則=9
三、證明(自己)(10-13)
A.使徒的權柄=10
B.使徒的自夸=11-13
B.詳綱(為參考用)
一、引言(1︰1-11)
A.問安=1︰1-2
B.感頌=1︰3-11
二、辯明(自己)(1︰12-7︰16)
A.使徒向教會的表白=1︰12-6︰10
1.為動機=1︰12-14
2.為行為=1︰15-2︰17
3.為職分=3︰1-6︰10
a.傳道人的職事=3
b.傳道人的生活=4-5
c.傳道人的工作=6︰1-10
B.使徒向教會的表明=6︰11-7︰16
1.願他們分別為聖=6︰11-7︰1
2.為他們歡欣放心=7︰2-16
三、釋明(捐獻)(8-9)
A.以榜樣激發=8︰1-15
1.馬其頓眾教會=8︰1-8
2.救主耶穌基督=8︰9-15
B.派代表勸勉=8︰16-9︰5
1.代表的介紹=8︰16-24
2.代表的工作=9︰1-5
C.述原則鼓勵=9︰6-15
1.人方面=9︰6-7
2.神方面=9︰8-15
四、證明(自己)(10︰1-12︰13)
A.使徒的權柄=10
1.權柄的目的=10︰1-11
2.權柄的界限=10︰12-18
B.使徒的自夸=11︰1-12︰13
1.夸囗的目的=11︰1-15
2.夸囗的界限=11︰16-12︰13
五、結語(12︰14-13︰14)
A.個人計劃=12︰14-13︰4
1.遲去之因由=12︰14-21
2.再去之態度=13︰1-4
B.勸慰祝禱=13︰5-14
1.勸慰=13︰5-12
2.祝禱=13︰13-14
摘要︰
在論前書時已提及,哥林多前後書按性質上分析,可歸在教牧書信內,因這二卷書信均論及教會與教牧的問題。前書論教會的問題,後書論教牧工人的問題;前書論教會的樣式,後書論傳道人的樣式;前書勸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林前11︰1),後書把他那工作的樣式和生命流露出來(注35)。
本書除卻書信格式的引言(1︰1-11)及結語(12︰14-13︰14)外,可分三大段︰(1)辯明(1︰12-7︰16);(2)釋明(8-9章);(3)證明(10︰1-12︰13)。
一.引言(1︰1-11)
A.問安(1︰1-2)
在啟語問安時,作者開宗明義表明自己的權柄與身分(奉神的旨意,作基督耶穌的使徒)及收信人的身分(神的教會),這不僅是書信之格式,也是藉此提醒作者與他們的關系及他們本身的地位。
B.祝頌(1︰3-11)
在這段祝頌里,作者當時的心情在字里行間流露出來。他寫神是賜安慰的神(1︰3),因此(包括作者)在患難中才能領略他的安慰(1︰4a),這樣才能(1)造就人(注意叫你們各字)(1︰4b-7);(2)使自身得更有倚靠神的心(1︰8-10);(3)加添祈禱的功效(1︰11)。
二.辯明(1︰12-7︰16)
由1︰12起,作者為己給教會的誤會申辯(原因參歷史背景),向他們表白心跡(1︰12-6︰10)及表明心願(6︰11-7︰16)。
A.表白心跡(1︰12-6︰10)
1.為動機(1︰12-14)
作者表白自己向他們(向你們,1︰12)的存心、動機、行事為人,均誠實無偽,不靠己之聰明,乃靠神的恩惠。
2.為行為(1︰15-2︰17)
a.第一次分訴(1︰15-24)--作者為己表白(參我字在中譯出現29次之多),他先向他們解釋,以前曾宣布探問他們但後來改變計劃之因,乃是為了要寬容他們(1︰2-3),使他們快樂,信心堅立(1︰24),並非反覆不定,又是又非(1︰17)。他表白一生的行為,均以所傳的道為準;道是不改的,是實在的(1︰18-20),有聖靈在良心作證(1︰21-22)。
b.第二次分訴(2︰1-11)--在這段再次的分訴中,作者對他們體貼入微之心是何等偉大,受人敬佩。他之改變計劃全為他們著想,如他按計前往,他必帶著刑杖去,這樣便只會叫人憂愁,教會受虧了(2︰1-4)。至于那反對他之人,受了教會的責備便夠,總要以愛心赦免與接納他,免得他沉淪而陷在撒但之詭計里(2︰5-10)。
c.第三次分訴(2︰12-17)--最後一次的分訴可說是上兩次的結論,作者在此表白行動上雖反覆不定,改變計劃,但無論在各處的行蹤中,常得著基督的帥領,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2︰15)。
3.為職分(3︰1-6︰10)
這大段是作者為自己職分受毀謗之辯明(參又字,3︰1)。前兩段(1︰12-2︰17)作者因小問題論大道理,此處作者因大問題論大道理。此大段之總主題可稱為受職與盡職。
a.傳道人的職事(3︰1-18)--(1)非自我舉薦的職事(3;1-3)勸勉毀謗他職分的,乃是猶太教派(或稱為守割禮派)的人(參直到今日,3︰14,15,暗指他們今日仍守律法),他們認為保羅的職分不及他們崇高,故道理也不為高;在此作者申辯本身之職事非自我舉薦,若要薦信們當中有人可以舉薦他。(2)乃新約稱義的職事--(3︰4-18)作者的職事不是自己所能承擔,而是出于神的新約(3︰4-5)。新約與舊約在目的上有別(3︰6-11),在性質上亦有別(3︰12-18),茲引表代述︰
舊約新約
目的叫人死(3︰6a)叫人活(3︰6b)
(3︰6-屬死的職事(3︰7)屬靈的職事(3︰8)
11)是罪的職事(3︰9a)稱義的職事(3︰9a)
尚有榮光(3:7,9a,10)更大的榮光(3︰9b)
廢掉的榮光(3︰11a)長存的榮光(3︰11b)
舊約新約
性質帕子蒙臉(3︰13)帕子廢去(3︰14)
(3︰12-不能看(3︰13)得以看(3︰18)
18)帕子在心(3︰15)帕子除去(3︰16)
受捆綁(3︰16)得自由(3︰17)
蒙著臉(3︰13)敞著臉(3︰18)
摩西的榮光(3︰7)主的榮光(3︰18)
鏡中像(3︰18)主的形(3︰18)
b.傳道人的生活(4-5章)--在上章,作者論如何受職,今二章論如何盡職。受職與盡職是分不開的,這二章的思路在本書信內最難分段與明了,茲簡述如下︰
(1)表明真理(4︰1-6)--一個真傳道人,不但要講真理,也要行真理;行真理即將真理表明,不但不謬講真理,也要棄絕與真理對立之生活(4︰2)。
(2)表明信心(4︰7-15)--真傳道人的生活也是信心的生活,在環境方面(4︰8),雖艱難重重,里外逼迫,但因為主的原故,要有忠心至死的表現(4︰11-12),這才是表明信心(4︰14)。
(3)表明盼望(4︰16-5︰10)--因真理產生信心,信心產生盼望,有了盼望,便能忍受至暫至輕的苦楚(4︰16-18),因地上的帳棚總有一天要拆毀,與主同,在基督台前接受賞報(5︰1-10)。
(4)表明為主(5︰11-15)--因主是可畏的(5︰11),所以一切的行為以此為中心;因主愛所激勵(5︰14),所以從今以後(中譯漏此語)不再為己而活,而是為主(5︰15)。
(5)表明新人(5︰16-21)--所以(5︰16a)啟述此點,因為心竅開了,成為主新做的人,對主的看法與前不同(5︰16b)。既是新人(5︰17),便蒙托付新的職分(5︰18);因此作者在此總結︰既有新的職分,這職分就如作基督的使者一般(5︰20),便要表明真理、信心、盼望、為主。
c.傳道人的工作(6︰1-10)--傳道人的職分既是重要,而職分藉著工作的表明(6︰4a)更為重要,因他與神同工作(6︰1),因神今日正在施拯救悅納,故此要格外當心,免諸事(6︰4c-10)叫人有妨礙,使職分受人毀謗(6︰4b)。
B.表明心願(6︰11-7︰16)
作者向教會表白,辯明他的心跡後,便向他們表明自己的心願,他的心願可分兩方面︰
1.願他們分別為聖(6︰11-7︰1)
作者向他們坦白心願,如同父對兒女說話一般(6︰11-13),態度表白後,便指出心中之願望︰要他們過成聖的生活。他把舊約原則,應用在信徒與非信徒相交之事情上;對外,與世界有別(6;14-18);對內,潔淨自己(7︰1)。
2.為他們安心欣慰(7︰2-16)
作者提及當他從提多悉聞他們長進時,他內心之歡欣與安慰洋溢于字句的表面上,如同父親看見兒女長進,就安心起來,心石放下一般。
三.釋明(8-9章)
猶太教會因遭過饑荒,受種種窘迫的困難,便托付保羅到各教會擔任捐輸的事(參加2︰9-10)。保羅欣然允諾,並不推辭,更熱心而作;他並不是單為自己教會需要而熱心,也為別人的教會熱心,故他向哥林多教會捐錢,以三步驟進行︰
A.以榜樣激發(8︰1-15)
1.馬其頓眾教會的榜樣(8︰1-8)
作者以馬其頓眾教會在極惡劣環境上(患難、大試煉、極窮)的極好表現(樂捐、過力量、甘心樂意、求準有分、先獻自己、歸付使徒)(8︰1-5)為榜樣,要更有福分(8︰7)的哥林多教會在捐獻事上顯出他們愛心的實在(8︰6-8)。
2.救主耶穌基督的榜樣(8︰9)
在捐輸事上也應效法主,因他把本來的富足為世人成了貧窮,使人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這是舍己為人的榜樣,他們應效法(參腓2︰5-10)。
3.使徒保羅個人的意見(8︰10-15)
作者歸納上引二個榜樣,又參入自己的意見,勸勉他們辦理這事時要︰(1)有始有終(8︰10-11);(2)按自身的豐富而為(8;12);(3)人人有分,彼此相助(均平之意)(8︰13-14);(4)明白經訓(8︰15)。
B.派代表勸勉(8︰16-9︰5)
1.代表的介紹(8︰16-24)
為了要把收集捐獻之事辦理有條,也表明自己做事光明磊落(8︰21),保羅打發三名同工前往,這三名弟兄在熱心與殷勤上已得眾人的稱譽。
2.代表的工作(9︰1-5)
代表團比作者先抵步(9︰4,5),把捐獻的事預備妥善,免得若有其他人到訪時才現湊(林前16︰2),如是這樣就顯出他們捐獻乃出于勉強而非樂意了(9︰5)。
C.述原則鼓勵(9︰6-15)
除卻以榜樣、己見等激發外,作者再述一些有關捐獻的原則,再接再厲鼓舞他們。
1.人方面(9︰6-7)
在人方面看來,他們要(1)明白經訓(9︰6)(稱為種在祝福的原則的,必在祝福之原則上收割);(2)隨本心酌定(9︰7a);(3)捐得樂意(9︰7b)。
2.神方面(9︰8-15)
在神方面看來,捐獻即是(10增多神的恩惠(9︰8);(2)順服經訓(9︰9);(3)多得種子與果子(9︰10);(4)感頌的表示(9︰11-15);(5)承認基督的福音(9;13)。
四.證明(10︰1-12︰13)
從第10章起,作者的筆鋒突轉凌厲,與1-9章的溫和友善顯然不同,因這心理上之不可能(Psychologicalimpossibility),使很多學者認為當作者寫到第9章時,哥林多教會反對他的聲浪傳到他耳中,故他要為己極力證辯申訴(注36)。
要明白作者當時的心情,這數章的背景極為重要(參歷史背景)。當時傳猶太教之假使徒到處宣揚保羅氣貌不揚,言語粗俗,道理膚淺,不值一信(10︰10),因此作者在下面力衛自己之身分與權柄。
A.使徒的權柄(10章)
1.權柄之目的(10︰1-11)
作者申證有權柄的人不是趾高氣揚,而是謙卑勇敢(10︰1-2)。權柄乃是屬靈的武器,是神的能力,攻破一切自高之事(10︰3-5)。權柄之目的乃是要造就人,使他們歸屬基督,不是敗壞人(10︰8),使他們沉淪。
2.權柄之界限(10︰12-18)
假使徒(自薦的人)(10︰12a)用自己的標準(界限)(10︰12b)比較自己(抬高自己),但保羅照神所給的界限,先到哥林多那里(10︰13-14),在那里展開開荒工作(不像假使徒仗別人所勞碌的夸囗),及因他們信心增長(如同量給保羅界限),以致
福音能傳到他們那里去(10︰15-18)。作者在此引證他們之歸主(作者之夸囗),乃是使徒權柄的明證。
B.使徒的自夸(11︰1-12︰13)
1.夸囗之目的(11;1-15)
作者為他們受假先知所迷惑而憤恨(11︰1-2)。他們本是許配給基督的童女(11︰2b),但受誘如同貞潔童女受誘(11︰3a),也如夏娃受誘一樣(11︰3b),因假使徒所傳的皆不合純正福音(11;4)。
因此作者迫不得已夸耀自身的工作,旨在與假使徒各一比較,使哥林多教會分辨是非。他以自己為例,指出真使徒的模樣有三︰(1)知識非粗俗(11︰6);(2)白白傳福音(11︰7);(3)沒受他們供給(11;8-9),這一切均顯出愛他們的憑據(11︰10-11),為的是**假使徒的行為(11︰12)。他指出假使徒的模樣有三︰(1)行事詭詐(11︰13a);(2)裝作基督的使徒(11︰13b);(3)裝作仁義的差役(11︰15),如同撒但的作為(11︰14),他們的結局是可預料的(11︰15)。
2.夸囗的界限(11︰16-12︰13)
這段作者續寫他夸囗的範圍,可分四方面︰
a.更多的苦難(1︰16-33)--這是作者十字架的道路,苦難是神僕的印證,是榮耀的道路,是主耶穌的印記(參加6︰17)。
b.更大的啟示(12︰1-5)--啟示是神僕人特有的權利,是真使徒才會有的經歷。作者以第三者的筆法描述自己的經驗,目的是顯出與假使徒的分別︰(1)在基督里--真信徒,非猶太派;(2)十四年前--是史實非幻想;(3)身內身外--不宣明,免誤會;(4)神知道--神作證;(5)在樂園--神所在;(6)隱秘語--保羅的啟示錄(注37)。
c.更大的軟弱(12;6-10)--以自己的軟弱彰顯神的大能(假使徒不會如此謙恭)。
d.更明顯的憑據(12︰11-13)--在一切事上,特別以神跡奇事顯出使徒的憑據,這是假使徒無法行出來的。在結束為己證明時,作者附上一句請他們原諒之語(11︰13),因他不欲累著他們經濟上之負擔(如他們供給假使徒一樣),而給他們誤會以為他是驕傲的人,其實這是作者故意顯明他與假使徒有別的地方,這也是顯出作者是真使徒的憑據。
五.結語(12︰14-13︰14)
A.個人計劃(12︰14-13︰4)
1.遲去的原因(12︰14-21)
作者在結語時,再度解釋他遲去哥林多教會的原因。他先述過去的工作全是為愛他們,造就他們,非牢籠他們,害他們(12;14-19);然後才述三個遲去之原因(12︰20-22)(注意三個怕字)︰(1)恐彼此沒預備好相見(12︰20);(2)恐還有分爭、嫉妒、惱怒等各類的罪還未對付清楚(12︰21);(3)恐因還不肯悔改,至憂愁更深(12︰22)。
2.再去的態度(13︰1-4)
作者宣布再去時所要采取的態度,就是對那些犯罪還沒悔改的人,他必不再如前般寬容他們。現今此行是為警戒,非寬容他們(13︰2-3),這次去是必成的了(兩三個人定準了((13︰1)。
B.勸慰祝禱(13︰5-14)
在最後數行字里,作者把天涯海角的聖徒串聯在一起,雖身體散居各地,心靈卻一起相通,在地若天,手足相關(13︰13),連于一位元苜(13︰14a),靠一位的愛憫(13︰14b),這是最偉大的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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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後書為專論神的工人之書,作神的用人,他一生心多受苦難(有心靈及肉體方面),這似乎是必具的條件(參路21︰17;約15︰20;太5;11-12)。觀聖經中之偉人,教會史中之先聖,無一不日日與苦難相伴,但苦難只不過是神的工人之身分證而已。
保羅沒有在苦難中退後、灰心、跌倒,反倒在苦難中顯出基督莫大的能力(4︰7),以基督的死來顯明基督的生(4︰10),以無比的勇敢(參6;4b-10)表明他是神的用人(6︰4a)。這是作神的僕人所必經之路,靠著主的恩,他一切都能勝過。在苦難中他發出馨香之氣(2︰15)。為什麼他能如此作?因為他欣賞主的厚恩(12︰9),愛惜自己的職分(6;3),加上主愛的激勵(5︰14),雖外面的苦(11︰28a)及內里的慮(11︰28b)天天壓在身上(11︰28c),他都以為可喜樂的(12︰10b),因為一切都
是為基督的緣故(12︰10a)。
我們能否像保羅那樣能欣賞主恩、主愛,及主托于己的職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