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2.哥林多前書
    2.哥林多前書

    作者︰保羅。約在95A.D.時,羅馬的革利免在至哥林多書內,已引用及證實保羅的至哥林多前書,故此指出本書為保羅所著之外證較保羅其余的為早;此後其他的外證也異常充實。

    日期︰56A.D.春(徒20︰31)。

    地點︰以弗所(16︰8)。

    持信人︰哥林多教會代表團(16︰17)。

    目的︰以基督愛的福音矯正及教導教會的各類混亂。

    主題︰福音在教會問題上之應用。

    特征︰

    (1)在書信中本書之篇幅僅次于羅馬書。

    (2)在教義的討論上,如主福音(十字架)(1︰18-25);主餐(11︰17-34);主愛(13章);主復活(15章)為其他地方之冠。

    (3)顯出使徒時代一些教會令人痛心的內幕。

    (4)討論十字架的道理較其他書強,曾被稱為十字架與社會的書信(注24)。

    (5)文學上本書較保羅其他書信簡單易明。

    (6)鑰字十字架、榮耀、痛苦等,這些指出書內思路之氣氛。

    歷史背景︰

    A.哥林多城市

    哥林多為南(亞該亞省)北(馬其頓省)希臘交界附近的重鎮,人囗約六十五萬,當亞歷山大帝在位時,哥林多為一戰略中心,也是連結南北狹長山腰的一要城。東邊為堅革哩(參羅16︰1),海拔1800尺,居高臨下,水源充足,形勢超絕。羅馬滅希臘後(147B.C.),因此城之軍事價值,曾于46B.C.重建舊城,並屯軍該處。在耶穌時代,

    它是亞該亞省的首府,也是羅馬帝國四大都會之一。

    在商業上,哥林多城是東西交通主要的干線,故商業旺盛,富甲一方,人種雜沓--希臘人、羅馬人、猶太人、東方人等,而城內三分之二的人囗是奴隸,因此這五方混雜的富城,奢華宴樂著名于當世。

    在宗教方面,各方各地之信仰和崇拜萃會在這城中,特別是希臘女神亞弗底(Aphrodite)之膜拜相當盛行。在哥林多之南不遠的亞略哥林多山上(Acrocorinthus),還有一座宏大的神廟,此廟宇有**千人。在城中又建有羅馬女愛神維納斯廟(Venus)(羅馬式之亞弗羅底神),故其淫靡之風早已舉世聞名。當時名諺哥林多化(Corinthianize)為放蕩縱欲的別名(參保羅在此城中著其羅馬書1︰18-32經節)。

    在文化上,哥林多人專崇智慧,偏重哲學知識的價值(故他們輕視拉比出身之保羅,而愛亞力山大式的亞波羅(參徒18︰24-28),城內哲理之學校四布,他們夸言道︰每條街道必遇聖賢(注25)。

    B.哥林多教會

    1.起源

    哥林多教會是保羅第二次旅行傳道到達哥林多創立的(徒18︰1;林前3︰6,10;4︰15)。是時他在馬其頓建立好幾個教會,但逼迫把他趕到雅典。在雅典,他的工作也不太成功,後來到哥林多,找著因革老丟迫遷逃來的百基拉、亞居拉,以織帳棚為業,邊作邊傳福音。他們為道迫切(徒18︰5),又得從腓立比來的西拉助陣(才與財)(林後11︰8-9),釋去用手作工的勞苦。他們的成功使猶太人烈怒,但剛要離開時(免在帖撒羅尼迦之歷史重演),神在夜間安慰及保證他們的工作(徒18︰9-10),他們遂多住下,堅固當地的教會。

    2.成員

    哥林多教會之會友成員相當復雜,有希臘、羅馬、猶太及別國籍的人,故仍以外邦人為主(林前12︰2)。他們的出身或社會階層比國籍更為參差,士農工商,貧富貴賤,奴隸自主,君子**,各式各樣,因此一些異端之道德或人生觀念便潛進教會來,使教會受影響不少。

    C.哥林多前書著成的動機

    哥林多前書著成的動機並非因某一件事,而是因一連串的事積聚而成的。

    1.遠因

    保羅在第二次旅行布道後離開哥林多時,百基拉與亞居拉也同去,他們到達以弗所。在那里亞居拉夫婦便留在當地工作,而保羅續程往耶路撒冷去(徒18︰18-22)。在第三次旅行布道時,保羅回到以弗所事奉達三年之久(徒19︰10;20︰31)。在此期間,他曾訪問哥林多(林後12︰14;13︰1),主要目的在矯正錯誤,促進合一,也曾致他們一信(林前5︰9),此信現今己失落。

    2.近因

    從書內之暗示(1︰11),保羅給他們前一封書信(5︰9)顯然給人誤解了,及至他曉得哥林多教會的問題仍在時,他便決定差發提摩太前去,代表他解釋或提醒(徒19︰21-22;林前4︰17)。提摩太啟程不久,哥林多教會有二位使者到訪保羅(林前16︰17),請教他一些問題(前信所引起的)(參7︰1;8︰1;12︰1;16︰1)。故此,保羅立即書就他的哥林多前書(亦可說是哥林多二書),請這代表團帶回去。

    大綱︰(按題材非格式論)

    一、引言(1︰1-9)

    A.問安=1︰1-3

    B.感恩=1︰4-9

    二、教會性的問題(1︰10-10︰33)

    A.教會的分爭=1︰10-4︰21

    1.分爭的原因=1︰10-17

    2.反分爭的原因=1︰18-4︰21

    B.教會的混亂=5-10

    1.**的問題=5

    2.爭訟的問題=6︰1-11

    3.**的問題=6︰12-20

    4.婚娶的問題=7

    5.祭物的問題=8-10

    三、教義的問題(11-15)

    A.聚會的問題=11

    1.蒙頭的問題=11︰2-16

    2.主餐的問題=11︰17-34

    B.恩賜的問題=12-14

    1.基本的認識=12

    2.實際的勸勉=13-14

    C.復活的問題=15

    1.基督的復活=15︰1-19

    2.基督徒的復活=15︰20-58

    四、結語(16)

    A.捐獻之事=16︰1-4

    B.個人計劃=16︰5-12

    C.勸勉問安=16︰13-24

    摘要︰

    哥林多前書為一本矯正教會的書卷,無論在教規上、教義上,都顯出保羅對該教會迫切的企望,故此信按實意可列為教牧書信之一。

    本書的段落可按格式分(注26),或可按題材分。筆者認為前者雖合哥林多前書的格式(筆者附在圖析內),但後法較為簡單易記,而又非牽強附會,故本摘要隨此法釋義。本書除卻書信的格式首(引言,1︰1-9)尾(結語,16章)外,可分為二大段,即教會性的問題(1︰10-10章)及教義性的問題(11-15章)。

    一.引言(1︰1-9)

    A.問安(1︰1-3)

    在開啟語中,作者先指出自己的身分,再提及收信者的身分。雖然他們問題重重,但作者仍稱呼他們為神的教會,在基督里成聖,蒙召的聖徒(v.2),這顯出作者提醒他們的用意。

    B.感恩(1;4-9)

    地上沒有一個教會是沒有問題的,也沒有一個教會無值得感頌的地方。作者不是在此玩弄手段,而是從心底為他們發出感謝,這才是屬靈成熟的表現。

    二.教會性的問題(1︰10-10︰33)

    從1︰10始,作者單刀直入教會的問題,因這是他心靈最焦慮的地方,也是促成他書寫此書信之動機。

    A.教會的分爭(1︰10-4︰21)

    1.分爭的原因(1︰10-17)

    哥林多教會首一問題即分門結黨,他們結黨分爭的原因,與他們的思想背景大有關系,因為希臘人以其語言、文學、哲學與邏輯自豪,故他們隨學問之喜好而追隨,以致在教會內形成彼此輕蔑排斥之黨派。

    2.反分爭的原因(1︰18-4︰21)

    作者深明他們分爭之背景及因由,故他以數點駁斥他們的弊病︰

    a.神的智慧高過人的智慧(1︰18-2︰16)--他們分爭之原因,乃因他們未能澈底了解十字架的道理,十字架的道理乃神真智慧之顯明(1︰18-25),而他們的蒙召正證明此點(1︰26-31),如他們要夸囗的話(他們常夸囗所跟之某人的智慧),應以十字架為夸耀(1︰31)。

    十字架即是作者所傳道理之中心(2︰1-5),這不是人的智慧,而是神的智慧(2︰6-9),只有屬神(靈)的人才深明個中深奧之道理(2︰10-16)。

    b.分爭顯出分爭者之屬靈光景(3︰1-3)--上文論他們不明了神的智慧而生分爭,只顯露本身屬靈的情況︰屬肉體的嬰孩。

    c.一切工作的果效全在乎神(3︰4-23)--他們愛追隨某人的工作,以在所跟從者的工作內有分為榮,他們忘記自己是與神同工的。其實除神叫道生長外,一切的工作皆草木禾楷而已(3︰4-9);況且總有一天,一切皆要經火的試驗才能斷決其價值(3︰10-15),所以他們不應以任何智慧夸囗(3︰16-23)。

    d.人當以作忠心管家事奉主為榮(4︰1-13)--他們因分爭,故彼此論斷,忘記自己當盡的本分,即作忠心的管家,得主人之稱贊(4︰1-5),故此作者勸他們不自高自大(4︰6-7),因神揀選卑微的信徒(像死罪的囚犯,4︰9),為基督的緣故,成了一台戲,這樣便顯出無法可夸之點(4︰8-13)。

    e.結論(4︰14-21)--作者在此結束勸解不要分爭之結語,表明上述各點不是叫他們蒙羞,而是得警戒(4︰14),也表明他如何愛他們,如同父子之情一般(4︰15-21),盼望他們能效法他以愛相待,如他以愛待他們一樣。

    B.教會的混亂(5-10章)

    1.**的問題(5章)

    哥林多城的背景使哥林多教會產生各類頭痛問題。這些問題源自會友背景之繁雜,雖然已信主,他們仍把邪教的作風習俗帶進教會去。第一個非道德之問題為逆倫,對此作者主張嚴懲之條例︰

    a.施行嚴懲條例的方法(5︰1-4)--奉主耶穌的權能,在聚會的時候,把行逆倫者趕出去。

    b.施行嚴懲條例的目的(5︰5-8)--目的有二︰(1)雖敗壞他的肉體,而要使他的靈魂可以得救(v.5);(2)保守教會的聖潔及名譽(vv.6-8)。

    c.施行嚴懲條例的範圍(15︰9-13)--只限于教內,與教外無干。

    2.爭訟的問題(6︰1-11)

    教內之人若有爭訟,不應告狀到不信主的官府去,原因有二︰

    a.因有更大的審判權在將來(6︰1-6)--指出信徒有審判天使的權柄,難道缺少智慧審判爭訟的嗎?

    b.因不合信徒彼此相讓的精神(6︰7-11)--信徒要寧可受欺,息事寧人,見證是屬神國度的義者。

    3.**的問題(6︰12-200

    哥林多教會因處于**的環境,故有人倡言︰「人以食物滿足食欲,照樣可以**滿足**」,作者極力反對此謬說,理由從下列各點可見︰

    a.身體的功用(6︰12-13)--非為**,而是為主。

    b.身體的聯合(6︰14-17)--因主已復活,信主與復活的主聯合,成為主的肢體,非與**聯合。

    c.身體的本質(6︰18-19a)--身體是聖靈的殿。

    d.身體的歸屬(6︰19b-20)--是屬神的,因被重價贖回來。

    4.婚娶的問題(7章)

    從第七章起(林前之格式),作者開始答覆他們的問題。這是第一問題,也是全書綜看下教會問題之第四點。

    當時哥林多教會對婚姻有三方面的混亂︰(1)有人認為結婚為正當的,輕看獨身主義;(2)結婚為不正當的,是情不自禁肉體的軟弱;(3)信徒與非信徒結合而產生磨擦。作者因此逐點分述其見解(7︰40)。

    a.論已婚者(7︰1-9)--作者說獨身雖美,唯結婚更便利,婚後彼此相就、尊重,免為撒但所乘。

    b.論離婚者(7︰10-16)--作者不主張信徒離婚,理由雖沒說明,但說有根據主的吩咐(7︰10-11),若有不信的丈夫或妻子離去(雖未說明原因,但應與新約其他部分之教訓綜看)也由他去,但(7︰15-神召我們-之前應有但字)神的心意原不是這樣(7︰12-15)。作者一直勸勉最好不要離婚,因有帶領不信配偶信主的盼望(7︰16-17)。

    作者在此附論一段有關婚姻的短文(7︰18-24)。婚姻的原則如同救恩的(7︰23)無異,他指出猶太人(守割禮)和外邦人(不受割禮)不必受律法(割禮)所約束,既已作主奴僕,應受主的誡命(7︰19)所拘束才是。他最後提醒當守住信主時的身分,若是已婚的,就不要離棄婚約(7︰24)。

    c.論未婚者(7︰25-38)--對未婚(童身)者,因主再來的緊迫(現今的艱難一字,在其他地方用在指主再的征兆,參路21︰23或環境的逼迫如作者身受)(注27),故他據己見建議守獨身為妙(7︰25-27),因這才免受主再來前的災難(7︰28);及因各樣而守獨身暫時的物件都要過去(7︰29-31),作者于是勸勉他們,免去掛慮而守獨身的心意(7︰32-34),但不必勉強,隨己作主(7︰35-38)。

    d.論寡居的(7︰39-40)--死亡解除一切的約束,包括婚約,故可自由再婚娶,但總要以在主里面的人為對象,而守節是更美的表現。

    5.祭物的問題(8-10章)

    食偶像之祭品為哥林多教會一個特別的大問題(三章篇幅),雖對今日信徒無甚切身關系,然論到信徒立身處世之原則至為慎重深切︰

    a.不妄用自由的勸勉(8章)--哥林多信徒均有知識,能分辨是神或偶像(8︰4-6),若只有知識缺乏愛心,這非愛神的表現,而是無知(8︰1-3)。軟弱的信徒未能把祭肉作平常肉吃,以致吃後覺得有罪,良心不安(8︰7)。

    作者指出吃(使用自由)或不吃(不用自由)與看中(原文︰將來的審判)無關,但不要以吃(使用自由)為高人一等(多知識)(參8︰1);這知識(自由)可使軟弱之信徒跌倒(8︰10-12),使人跌倒而致沈淪便為得罪基督(8︰12),故他主張寧願不吃,免使人跌倒(8︰12),也勸他們謹慎,不要妄用自由(8︰9)。

    b.不妄用自由的榜樣(9章)--此段作者以身為例,從二方面解釋上面不要妄用自由的原則︰(1)雖有自由卻不享用(9︰1-18)--他先引述他是使徒,有使徒的權柄(9︰1-11),有工作的印證(9︰2),可受教會供給(9︰4-7),因這是聖經的吩咐(9︰9-11);但他沒有妄用這權柄(自由),他這樣做全是責任感的推動(9︰12-18)。(2)不用權柄之目的(9︰19-27)--他繼續解釋為何如此作,目的有二;(a)為要救人(9︰19-22);(b)為得獎賞(9︰23-26)。

    c.妄用自由的監戒(10︰1-11︰1)--自由是使徒的權柄,可是妄用自由卻帶來危險,故作者以三點力證不要妄用自由︰(1)以色列的史例(10︰1-13)--以色列在曠野倒斃,皆因妄用作神兒女的自由(已受洗歸了摩西,又吃了靈食)(10︰1-11),他們是妄用自由(參吃喝、玩耍,10︰7)之活監戒(10︰12-13);(2)守主餐的現例(10︰14-22)--他們在守主餐時任意妄為,如同異邦人拜偶像的習慣一般,惹主的憤恨;(3)信徒行事之目標(10︰23-11︰1)--這是論用自由的總結論,所以作者在此申述(10︰23-24)上文之原則(8︰9),並給一些實際的提示(10︰25-30),又再三以別的字句覆述上文,以不使人跌倒為原則(10︰31-33),乃最後一總則︰效法保羅不妄用自由,及如他效法基督一樣(11︰1)。

    三.教義性的問題(11-15章)

    A.聚會的問題(11︰2-34)

    1.蒙頭的問題(11︰2-16)

    哥林多教會在聚會時于蒙頭方面又引起混亂與爭執。在哥林多城中,正當婦女在公共場所時均蒙頭的,只有**才不蒙頭(注28),故若不蒙頭,這就表示不貞節不順服了。這爭辯論及順服權柄的問題,故蒙頭問題又稱為婦女地位問題。

    作者論婦女在地位上應順服男人,如基督順服神一樣(11︰2-6),原因有六︰(1)女人是男人的榮耀(11︰7);(2)男女被造之次序和目的(11︰8-9);(3)天使對神的順服(11︰10);(4)順服是神的安排(11︰11-12);(5)是人本性之所當然(11︰13-15);(6)也是眾教會的規矩(11︰16)。

    2.主餐的問題(11︰17-34)

    作者先述他們在主餐時的弊端(11︰17-22),使正常紀念主的愛筵變作饞筵(11︰21-22)及分門結黨(11︰19),故作者從主的領受指出主餐的真義(11︰23-26),再改正他們的觀念(11;27-29),及勸勉他們調整觀念(11︰30-34)。

    B.恩賜的問題(12-14章)

    恩賜問題為哥林多教會另一頗復雜的問題,作者分兩方面闡釋︰

    1.基本的認識(12章)

    作者先從基本的認識著手,解釋恩賜是何︰(1)恩賜的本源從聖靈而來(12︰1-3);(2)恩賜的職事雖有別,聖靈只有一位(12︰4-10),目的也只一;(3)恩賜的賜給是神的靈隨意分配,但人人有分(參12︰18)(12︰11-19);(4)恩賜的工作有別,但要彼此配搭,彼此相顧(12︰20-27);(5)恩賜的申論(12︰28-36)。

    2.實際的勸勉(13-14章)

    作者論述對恩賜的基本認識後,立即勸勉他們對恩賜要切切的求(12︰31),但先求︰

    a.愛的恩賜(13章)--在所提的五項恩賜中--方言、預言、知識、信心、周濟,唯以愛為冠冕;缺乏愛,一切盡皆徒然無益,故求其他恩賜前,先求愛的恩賜。

    b.預言的恩賜(14︰1-12)--預言在此章中即講道,他把講道的恩賜與方言的恩賜作一對比,因為後者為哥林多教會一極嚴重的問題。(1)預言(先知)強于方言(14︰1-5)--以目的作比較。(2)原因何在(14︰6-11)--以自己(14︰6)、樂器(14︰7-9)、語言(14︰10-11)為喻,示先知勝于方言。(3)小結(14︰12-19)--追求造就教會,作先知)的恩賜。寧用五句教導人,也不願用萬句教己(14︰19)。

    c.方言的恩賜(14︰20-40)--作者論證作先知講道的恩賜強于方言恩賜後,他也給方言在神計劃中應有的地位,故在此也加以論述。(1)方言之目的(14︰20-22)--為不信之人的憑據(證明主的道)。(2)預言之目的(14︰23-25)--作者在上文雖已說明預言強對于方言,但他仍心心不息于此再申述預言之強處。(3)

    方言之管制(14︰26-38)--因方言可變成一種無可禁制喜之狂態(Ecstasy),很容易給非信徒誤為與拜偶像時之狂喜不無異樣(14︰23),故作者列出聚會時的一些原則才準許進行(14︰26-33),包括婦女在聚會中的管理(14︰34-36),因他們的不順服成為哥林多教會的慣例。(4)方言之地位(14︰39-40)--先知講道固然首要,但作者也不禁止說方言,只要凡事按規矩(即端正,參羅13︰13;帖前4︰12)及次序(即崗位或職分)而行。

    C.復活的問題(15章)

    另一教義性問題為復活論,這是作者先前在他們中間所傳的信息,如今可能受人疑惑,故他詳細證論。

    1.基督的復活(15︰1-19)

    a.基督復活之鐵證(15︰1-11)(正方面)--(1)哥林多信徒之經驗(15︰1-2)--他們因信靠復活的主而生命改變,這點主觀經歷是無可否認的。(2)聖經的預言(15︰3-4)。(3)復活後之顯現(15︰5-8)。(4)作者本身之改變(15︰9-11)。

    b.基督復活之重要(15︰12-19)(反方面)--(1)若無,所傳的福音便是枉然(15︰12-14a)。(2)若無,他們所信的也是枉然(15︰14b)。(3)若無,使徒的見證皆為妄言(15︰15)。(4)若無,他們仍在罪中,毫無指望(15︰16-19)。

    2.基督徒的復活(15︰20-58)

    基督的復活成為基督徒將來復活的證明,但這怎麼說呢?作者在四方面細論︰

    a.復活的次序(15︰20-34)--基督的復活乃初熟的果子,那些屬基督的(15︰23)也在末期(15︰24a)復活,進入他的國度去(15︰24b)。基督徒的復活是確定的(15︰29-34),作者冒死為主的經驗也足證此點(15︰30-32)。

    b.復活的身體(15︰35-49)--作者解釋基督徒復活的道理,他以天然界為比喻(15︰35-44),指出復活如埋在地里的種子,死了,春天來臨,便冒出芽來(15︰35-38),因為萬物的形體皆不同,故將來復活的形體與現今也不同(15︰39-41),但總比現今的更榮美,因有屬天的形狀(15︰42-49)。

    c.復活的時間(15︰50-54)--復活之事是突然而來的,在號筒末次吹響時(15︰52),但活著的人會霎時改變身體,披戴不朽壞的,不死的,進到神居所去。

    d.復活的勸慰(15︰55-58)--因有基督的復活及信徒復活的事,死因此不再是最大的敵人了;人可以向死發得勝的凱歌,向死發得勝的挑戰(15︰55)。而且,因有復活,信徒為主的勞苦不會是徒然的(15︰58)。

    四.結語(16章)

    A.捐獻之事(16︰1-4)

    雖有學者把捐獻之事歸入前論,筆者認為這是作者在各教會中推展之計劃,況且論述只得三節,故歸在結語內,算是作者之附錄,捐獻的原則有四︰(1)當行的義務(16︰1);(2)有時規的(16︰2a);(3)按自己的進項(原文︰豐富)(16︰2b);(4)抽出來留著(分別為聖)(16︰2c)。

    B.個人計劃(16︰5-12)

    1.作者親訪哥林多(16︰5-9)。

    2.請求善待提摩太(16︰10-11)。

    3.亞波羅改日造訪(16︰12)。

    C.勸勉問安(16︰13-24)

    1.勸勉(16︰13-18)

    a.自身竭力長進(16︰13)。

    b.學習司提反一家(16︰14-16)。

    c.敬重代表團之勞苦(16︰17-18)。

    2.問安(16︰19-24)

    a.問安(16︰19-21)。

    b.祝頌(16︰22-24)。

    *****

    哥林多教會乃問題重重之教會,哥林多城市為罪惡重重之城市;在那樣環境下作信徒並非易事,然而保羅愛他們,在他們中間工作相當久的時間,建立良好基礎,講論脫離罪,要舍己,求人益,廣愛心,用恩賜,奉宜道,肯奉獻--這一切都為神的教會打下美好的根基,願他們用金銀寶石建造,經得起火的考驗。保羅為他們之事悉心盡瘁,成為現代工人極美好的模範。他安慰他們說︰在主里面的勞苦,不是徒然的(15︰58),這也正是自己的安慰,更是萬世為主勞苦之工人的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