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尼布甲尼撒的大像夢(2:1-23)
    【I、序言】

    但以理書第1章記以色列淪陷在外邦國手上,那是神容許及管教的旨意,在第2章作者遂解釋外邦國在神計劃中的地位。此章有二個主要目的︰(1)要外邦知道,世上諸國無論多強盛,終要歸神國統治;(2)要以色列國知道,現今夸勝者雖是外邦人,但最終的勝利仍是屬神的。

    

    但2章在預言範疇中佔頗重要的地位,因這章可說是「外邦人日期」(路21:24)的興衰史(末段開始書內的亞蘭文部分)。由內容看,本章是世界各國之興替,最後演進至彌賽亞國度建立的預言史;雖是提綱挈要,卻清晰地公諸于世。

    

    【II、尼布甲尼撒的異夢(2:1-13)】

    A、解夢者的被召(2:1-9)

    

    1尼布甲尼撒在位第二年,他作了夢,心里煩亂,不能睡覺。2王吩咐人將術士、用法術的、行邪術的,和迦勒底人召來,要他們將王的夢告訴王。他們就來站在王前。3王對他們說︰「我作了一夢,心里煩亂,要知道這是什麼夢。」4迦勒底人用亞蘭的言語對王說︰「願王萬歲,請將那夢告訴僕人,僕人就可以講解」。5王回答迦勒底人說︰「夢我已經忘了(或作「我已定命」,8節同),你們若不將夢和夢的講解告訴我,就必被凌遲,你們的房屋必成為糞堆。6你們若將夢和夢的講解告訴我,就必從這里得贈品,和賞賜,並大尊榮。現在你們要將夢和夢的講解告訴我」。7他們第二次對王說︰「請王將夢告訴僕人,僕人就可以講解」。8王回答說︰「我準知道你們是故意遲延,因為你們知道那夢我已經忘了。9你們若不將夢告訴我,只有一法待你們,因為你們預備謊言亂語向我說,要等候時勢改變,現在你們要將夢告訴我,因我知道你們能將夢的講解告訴我。」

    

    1.王的煩亂(2:1)

    

    但二章的事跡發生在尼布甲尼撒在位第二年,尼布甲尼撒之父尼布波拉撒于主前605年8月15日駕崩,尼布甲尼撒當時與埃及在迦基米施交戰,聞訊後即兼程回國,路經耶京,將首批擄民帶走。

    

    某些日子,巴比倫王作了些夢(「夢」為復數字,指同夢多次,或同夢每次增添資料),使他「煩亂不安」(自身式動詞,意︰「自己精神打擊自己」),顯然這些夢具有特殊景象,叫他「不能睡覺」(直意︰睡覺離開他)。

    

    2.王的吩咐(2:2-9)

    

    王立即召喚國中四等智慧人(參2:27)到他跟前解夢,他們是︰(1)「術士」;(2)「用法術的」(參1:18-20);(3)「行邪術的」指行邪術者將其邪物切成一塊塊;,是用道具法器行邪術之人(參出22:18;申18:10;賽47:9);(4)「迦勒底人」––此詞在本書中有雙重用途,一是指迦勒底種族的人,也是指觀天兆的人,是星相家。這些人在國中皆「有學有術」之人,是教育界及宗教界的代表。前朝君王的夢他們必成功地隨意解說,現今他們同被召來,要故技重施(2:2,3)。

    

    「迦勒底人」代表全隊向王征詢夢的內容,他們用亞蘭文查詢夢的究竟,于是下文遂開始書內第一大段用亞蘭文寫成的敘事(2:4-7:28)。迦勒底人滿以為如以前般,只要王述說他的夢他們就能講解,怎知王竟說他「忘了」(2:5a),這樣解釋夢意就變成一件絕不可能的事。

    

    忘記夢境本是人之常情,若王故意忘記自己之夢,又以死刑作恐嚇,雖他擁有無上獨權,但仍似乎不近「治理的人情」,這樣日後他的治理便會叫人天天憂心惶恐不安,此不負責任之治理法亦不合巴王平日的生活槲記;再且,此舉是一種太明顯清除先朝元老的致命手腕,在巴國列王紀內仍缺乏歷史支持。

    

    

    學者意圖解釋,為何尼布甲尼撒會發出如此不公平與不可能的吩咐,及後果如此殘酷的警告?最可能的原因乃是,據巴比倫風俗文化言,人若忘記了自己的夢,他的神就必大怒,降災下來,(注11)所以王才要找人來替他「憶夢解夢」。

    

    王的警告並非恐嚇之言,他雖然精明,然手段殘酷,不近常情(如將人放入火窯中,活喂餓獅等);他們早已知曉,故不敢亂猜,或隨便發明一夢加以講解,于是向王再求夢的內容(2:7),王更強迫他們立即解夢,並警告不能隨便亂來(2:8,9)。

    

    

    B、解夢者的危機(2:10-13)

    

    10迦勒底人在王面前回答說︰「世上沒有人能將王所問的事說出來,因為沒有君王、大臣、掌權的,向術士,或用法術的,或迦勒底人,問過這樣的事。11王所問的事甚難,除了不與世人同居的神明,沒有人在王面前能說出來」。12因此王氣忿忿的大發烈怒,吩咐滅絕巴比倫所有的哲士。13于是命令發出,哲士將要見殺,人就尋找但以理和他的同伴,要殺他們。

    

    「迦勒底人」見再求無望,于是向王提出上訴︰除了智慧超人的神外(2:10,11),世上無人對王的夢可以解答。這個表面看來頗公允的回覆在暴君巴王面前一無所用,反燎起他的烈怒,要滅絕整個巴比倫城(非全國)12的哲士。聖經沒說在王面前的智慧人是否當時被殺,但古國慣例,罪犯若是一大群時便集體受刑,這就解釋但以理與三友仍有時間商議如何應付王之命令,他們今次雖是學員(第二年受訓時),但因他們受訓為哲士,故亦入被捕殺之範圍內(可惜得很,一人大發烈怒叫但以理眾人等三年的栽培付諸東流)。

    

    【III、但以理應付危機(2:14-23)】

    A、但以理求王寬限(2:14-16)

    

    14王的護衛長亞略出來,要殺巴比倫的哲士,但以理就用婉言回答他,15向王的護衛長亞略說︰「王的命令為何這樣緊急呢?」亞略就將情節告訴但以理。16但以理遂進去求王寬限,就可以將夢的講解告訴王。

    

    一日,但以理突然見「護衛長」亞略敲門要捕殺他,但以理鎮靜異常,一點也不驚惶,並「婉言」(原文是二個字-eta-〔字根意「輔導」,慣譯成「智慧」或「聰敏」,「機智」〕及te-em〔字根意「囗味」〕,故「婉言」一詞含有「聰慧」,急智與適當的言語之意)回答他,使他怒氣頓消,但以理征詢為何王的命令這樣緊急。在此時本是殺氣騰騰的亞略竟抽空將事的情節向但以理解說(一面因是神的恩典,二來也是但以理平日對人和善慈藹的表現而導成的),並願暫緩執行「捕殺令」,容讓但以理到王面前求「寬限」,不知何解,王亦答應他所求。

    

    B、但以理求神啟示(2:17-23)

    

    17但以理回到他的居所,將這事告訴他的同伴哈拿尼雅,米沙利,亞撒利雅,18要他們祈求天上的神施憐憫,將這奧秘的事指明,免得但以理和他的同伴,與巴比倫其余的哲士,一同滅亡。19這奧秘的事,就在夜間異象中,給但以理顯明,但以理便稱頌天上的神。20但以理說︰「神的名是應當稱頌的,從亙古直到永遠,因為智慧能力都屬乎他,21他改變時候、日期、廢王、立王,將智慧賜與智慧人,將知識賜與聰明人,22他顯明深奧隱秘的事,知道暗中所有的,光明也與他同居。23我列祖的神阿,我感謝你,贊美你,因你將智慧才能賜給我,允準我們所求的,把王的事給我們指明」。

    

    1.求(2:17,18)

    在回家路上,但以理思潮起伏,到底王所作的夢為何那樣重要?神會幫助他(與眾友)度過這危厄否?在家中(「宿舍」)他與眾友及同儕召開祈禱大(「小」)會,求神將王的夢啟示給但以理知曉,免得他與眾友滅亡,如有些哲士慘遭殺害(參英譯2:18可見已有哲士喪生)。

    

    2.答(2:19)

    當夜(祈禱會之夜)神在異象中將答案顯明給但以理,使他滿口天上的神」

    

    3.頌(2:20-23)

    從但以理的頌贊(2:20a,神的名代表神本身)可見他的「神觀」異常「正統」,共分七點︰(1)神的永恆(從亙古到永遠,2:20a);(2)神的智能(2:20b);(3)神的治權(改變歷史︰「時候日期」,操縱地權︰「廢王立王」,2:21a);(4)神的厚恩(自由賜恩︰「將智慧賜智慧人,知識賜聰明人」,2:21b);(5)神的全知(2:22);(6)神的信實(立約的神,2:23a);(7)神的殊恩(特別給個人,2:23b)。

    

    【IV、但以理覲王解夢(2:24-45)】

    A、但以理見王(2:24-30)

    

    24于是但以理進去見亞略,就是王所派滅絕巴比倫哲士的,對他說︰「不要滅絕巴比倫的哲士,求你領我到王面前,我要將夢的講解告訴王」。

    

    25亞略就急忙將但以理領到王面前,對王說︰「我在被擄的猶大人中遇見一人,他能將夢的講解告訴王」。26王問稱為伯提沙撒的但以理說︰「你能將我所作的夢和夢的講解告訴我麼?」27但以理在王面前回答說︰「王所問的那奧秘事,哲士、用法術的、術士、觀兆的,都不能告訴王。28只有一位在天上的神,能顯明奧秘的事,他已將日後必有的事指示尼布甲尼撒王。你的夢,和你在床上腦中的異象是這樣。29王阿,你在床上想到後來的事,那顯明奧秘事的主,把將來必有的事指示你。30至于那奧秘的事顯明給我,並非因我的智慧勝過一切活人,乃為使王知道夢的講解,和心里的思念」。

    

    

    但以理繼續指出,王在床上所想的事(從下文看這必是有關他自己國家將來的國運)是正確的,因為那顯明奧秘的早已指示他(2:29),而現今神將這事轉達但以理,要他轉告王知曉(2:30)。

    

    B、但以理解夢(2:31-45)

    

    1.述王之夢(2:31-35)

    

    31「王阿,你夢見一個大像,這象甚高,極其光耀,站在你面前,形狀甚是可怕,32這象的頭是精金的,胸膛和膀臂是銀的,肚腹和腰是銅的。33腿是鐵的,腳是半鐵半泥的。34你觀看,見有一塊非人手鑿出來的石頭,打在這象半鐵半泥的腳上,把腳砸碎。35于是金、銀、銅、鐵、泥,都一同砸得粉碎。成如夏天禾場上的糠稗被風吹散,無處可尋,打碎這象的石頭,變成一座大山,充滿天下。」

    

    但以理開始述說王之夢,原來是一座大人象,形狀︰高且光耀,樣子可怕;材料︰金頭,銀胸與膀臂,銅腰與肚腹,鐵腿及半鐵半泥的腳(2:31-33)。

    

    此外,王又看見有一塊異常巨大的石頭,非人手鑿出來的,突然間打在腳上(非其它部分),砸個粉碎(2:34),結果整座大人象倒塌下來,一同摔碎,且一陣風吹來,散播遍處,無法可尋,但那塊大石頭卻變成一座大山,充滿全地(2:35)。

    

    2.詳解夢兆(2:36-45)

    

    36「這就是那夢,我們在王面前要講解那夢。37王阿,你是諸王之王,天上的神已將國度、權柄、能力、尊榮,都賜給你。38凡世人所住之地的走獸,並天空的飛鳥,他都交付你手,使你掌管這一切,你就是那金頭,39在你以後必另興一國,不及于你,又有第三國,就是銅的,必掌管天下,40第四國必堅壯如鐵,鐵能打克碎制百物,又能壓碎一切,那國也必打碎守克壓制列國。41你既見象的腳和腳指頭,一半是窯匠的泥,一半是鐵,那國將來也必分開,你既見鐵與泥攙雜,那國也必有鐵的力量。42那腳指頭既是半鐵半泥,那國也必半強半弱。43你既見鐵與泥攙雜,那國民也必與各種人攙雜,卻不能彼此相合,正如鐵與泥不能相合一樣。44當那列王在位的時候,天上的神必另立一國,永不敗壞,也不歸別國的人,卻要打碎滅絕那一切國,這國必存到永遠。45你既看見非人手鑿出來的一塊石頭,從山而出,打碎金、銀、銅、鐵、泥,那就是至大的神把後來必有的事給王指明。這夢準是這樣,這講解也是確實的」。

    

    但以理將夢境述說一遍後,他進而詳解夢意(2:36的「我們」是指他與神)︰

    

    a、第一國(2:36-38)

    

    他先指出尼布甲尼撒是諸王之王(參結26:7),但其國度及治理之能力與尊榮卻是從神而來(暗指非靠己力或巴國諸神)(2:37,38),尼布甲尼撒就比作金頭。

    

    b、第二國(2:39a)

    

    其後又有一國出現,下文(2:39b)第三國是銅的部分,故這國必是銀的那部。在歷史上言,隨著巴比倫大帝國的是瑪代波斯國,故此象的銀胸與膀臂,便指這兩國。

    

    c、第三國(三39b)

    

    第三國以銅為表征,這國能掌管天下(2:39),即是制服瑪代波斯國,歷史上這是希臘國。

    

    d、第四國(三40-43)

    

    第四國堅壯如鐵(腿的部位),又如鐵般打碎克制列國,但這國將來要**,如腳與腳趾的分開。第四國有強的一面,亦有弱的一面,如鐵與泥之分(2:41);再且,腳趾部分所代表的國乃鐵泥攙雜,半強半弱(2:42)。這鐵泥攙雜的情況亦預告將來這國的百姓必人種攙和,及這國後來所分出的小國在政治性的聯婚上必定失敗(參但11:7,17),如鐵與泥般不能混合在一起(2:43)。

    

    e、第五國(2:44,45)

    

    在這第四國的末期時(腳趾時期),亦是「列王在位的時候」,神再興起另一國,這國之特征有四︰(1)永不敗壞;(2)不歸屬別國的人;(3)打碎滅絕上述各國;(4)存到永遠(2:44)。這國如何打碎滅絕一切的國,下文自有交代,原來這國就是那塊非人手鑿出來的巨石(2:45a,參2:34,35),現今成為那真正打碎克制列國的國。

    

    但以理在結束其夢的解釋時,他再次證實這夢與講解同是出自至大的神,也是神把「後來必有的事」(與上文「日後必有的事」為同義詞,2:28)啟示給王及但以理的,故極其可靠(2:45b)。

    

    在歷史上言,金頭國就是巴比倫大帝國,國壽共六十六年(605-539B.C.,若從主前626年建國年開始算,那就有八十七年);據考古學家兼經學家Boutflower考究,巴比倫國神米羅達(Marduk)亦稱為金神,而國中宮殿廟宇皆用黃金鋪砌,金碧輝煌,希臘史家希羅多德(Herodotus)于巴比倫亡後九十年著史記時,贊嘆巴比倫國黃金之多是世界之冠。巴比倫在主前539年被新興的瑪代與波斯聯盟**,故此銀胸與銀臂分別代表瑪代波斯國,共歷二百零八年(539-331B.C.)。他們在主前550年聯成一國,由兩國中的大國波斯統管,這二而一之國以銀作幣值為名,凡納稅進貢交課皆以銀為單位(參拉4:13)。

    

    第三國是「銅腰國」,指希臘,希臘人煉銅術馳名于世,由銅造出甚多家用器皿,他們戰爭的武器亦多以銅器補充鐵器。(注18)當時亞力山大大帝南征北伐,戰無不克,統一世界,南至埃及,東至印度,西至歐洲(「掌管天下」,2:39)共268年(331-63B.C.)。希臘帝國自亞力山大歿後,便遭手下四大將軍瓜分(參7:6),至西流古王朝時為羅馬龐比(Pompeii)大帝傾覆,巴勒斯坦地亦歸羅馬版圖,埃及在主前31年于Actium之役為羅馬所敗,現今亦成羅馬一部分。

    

    第四國鐵腿國亦是羅馬,羅馬兵器用純鐵煉成,故剛硬無匹。(注19)羅馬初期雄霸四方(「打碎克制百物」,2:40),但在後期時(即「腳趾時期」)國家因荒淫逸樂過甚,如半鐵半泥般的情況,至主後364年便**成東西羅馬帝國,如兩腳之分,東以君士坦丁堡為首都,西以羅馬為京城。西方的國民攙雜本土人,卻不能和平相處,常有內哄及「各自為戰」(象今日歐洲,本是羅馬帝國「腳趾時代」,但彼此互不信任,劍拔弩張相待)。主後476年,東西兩部分正式宣布決裂(**後卻無十王出現,因從腳至腳趾時期當中有一段頗漫長的時隔)。

    

    第五國是預言中的國,這國並非屬靈的國(指主第一次來臨時要建立的國),如多名學者所倡導,因為若將第五國變成屬靈的國,那末前四國就沒有理由解作地上的國。這「石頭國」的出現是當「腳趾國」列王在位(同盟)時(腳趾有十,即十王出現,亦即十國聯盟時)(參7:23,24;啟17:12),因這聯盟是在敵基督統領下,所以神的選民備受**(參7:25),致神插手攔阻,將之「打碎滅絕」,建立彌賽亞國,存到永遠(參7:26,27;詩2:6-9)。

    

    四國在歷史劇場與演員方面的動向是由東而西,在價值的表達由貴重(金)至卑微(泥土);在能力的表達亦由最大更迭至最弱(比重是︰金19.3;銀10.5;銅8.5;鐵7.6;泥1.9);在國家神明表達上,那國勝利,就是那國之神最配執掌王權。

    

    第五國出自山,山含有金、銀、銅、鐵、泥,故是全有,其國度是完全的及永遠的。主張第五國是將來彌賽亞的國度(非指今日的教會),在基督第二次再臨時才實現的基本理由有七(注28)︰

    

    (1)全段五國的形容皆涉及各自的政治特征;

    (2)第四國被殲滅是突然的、審判的、激烈的(參路19:11-27);

    (3)第五國的勝利是完全的,配合別處的經文(如啟19:20);

    (4)教會沒有「征服」世界,也不能「征服」世界,將來亦不能(參太13:24-30,36-43;24:9-12);

    (5)第五國在外邦國度完結後才出現,非與之同時;

    (6)主在世時沒有十強國同時出現;

    (7)主第一次來臨所扮演的角色不是砸碎列邦的石頭,而是代罪的羔羊。

    

    【V、解夢後的結果(2:46-49)】

    46當時尼布甲尼撒王俯伏在地,向但以理下拜,並且吩咐人給他奉上供物和香品。47王對但以理說︰「你既能顯明這奧秘的事,你們的神誠然是萬神之神,萬王之主,又是顯明奧秘事的。」48于是王高抬但以理,賞賜他許多上等禮物,派他管理巴比倫全省,又立他為總理,掌管巴比倫的一切哲士。49但以理求王,王就派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管理巴比倫省的事務,只是但以理常在朝中侍立。

    

    A、尼布甲尼撒的俯伏(2:46-47)

    

    但以理的解夢令尼布甲尼撒極其滿意,使他向一個被擄之人俯伏下拜(昨**豈不是下令殺滅所有哲士麼?)此舉令批判學家認為作者又弄出錯誤,那有一個暴君向一位微臣及「小學生」致禮的?但尼布甲尼撒認定但以理必是一位神明的化身,因「下拜」(segid)是專用詞,指向神明的敬拜,所以才屈身敬拜一位神的地上代表人,他又令人奉給但以理「供物」如2:28及「香品」,nihohin,即薰香之物,如香爐)為禮拜之用,又稱但以理的神是萬神之神,萬王之主。但以理能使一外邦王稱頌神,可見他的見證多麼成功。

    

    B、但以理的高升(2:48,49)

    

    早在2:6中,王已應許禮物及尊榮給能解夢的人,現今但以理除了承受禮品外,還被擢升為巴比倫全省的總管。巴比倫被分為數個省分,各有一總督(參3:2)管理。這是一個極崇高的職分,連王城所在地也歸給一個未滿二十歲的青年人治理之,而且他又成為各哲士的總理。但以理沒有忘記他的三摯友,他要求這三人都能獲得一官半職,結果他們終于成為他的助手,而但以理本身的職權所在地是在「王的門」,大概指在王宮內辦公。

    

    此章說明但以理與三友的立志(1:8)為神而活,終蒙神特別賜恩,亦為後來選民蒙王室之恩準歸回鋪路,因但以理在歸回這事上必鼎力呼吁,懇求帝王,叫選民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