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聖經──包含兩個宗教
    1.新約全書

    當彼得論到保羅的書信,在彼後三︰15-16,他說︰你們該曉得耶穌長久的容忍,正是我們可以得救的理由;我們親愛的弟兄保羅,他也曾按著上帝賜他的智慧寫信給你們,談過這些事;可惜其中有些難懂的地方,被一些不學無術和在真道上不穩定的人曲解了,就好像他們曲解了其他經文一樣,真是自取滅亡。(當代福音)

    這段經文告訴了我們一些很重要的道理。首先,彼得相信保羅所寫的是經文,因為他將保羅所寫的與其他的經文來作比較,這就是說,他接受保羅所寫的是聖靈所感動的。第二,保羅的教導被人曲解,因為他們是一些無知和在真道上不穩定的人。他們建立自己的觀點,不去從經文中來尋求神的觀點。最近報載,有些人引用舊約的經文,來辯證同性戀是正常的。人會利用聖經來辯護自有的成見,而不去從聖經中尋找神真正的願望。保羅寫的書信,原意是讓大家都明了神的意志,在以弗所書三︰4-5(當代福音)他說︰你們讀過那封信之後,就知道我對于基督奧秘的事,的確深切的了解。自古以來,上帝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把這奧秘顯明,讓人知道,他現在藉著聖靈,已經向他的使徒和先知們啟示明白了。

    保羅說他得到一個新的奧秘,是自古以來神沒有透露給世人的,現在藉著聖靈向他顯明了。不單是向他這個有使徒身份的人,並且也向其他先知、使徒們顯明了。這就是說,他們將神的語言傳達給大家,結果就形成了我們的「新約全書」。

    2.兩個宗教

    為什麼我們對聖經常會有誤解呢?最主要的原因似乎因為這本書很少有人注意到包含了兩個宗教。怎麼是兩個宗教呢?這書不是基督徒的聖經嗎?正確的來說,這本書只有十分之二是基督教的經典,其他的全都屬于猶太教,關乎舊約中神的子民。那麼,這書既然包括兩個宗教,我們基督徒的責任即應明確的去斷定,何處是一個宗教的終止,另一宗教的開始。你大概會說︰「這很容易,你把聖經打開,找到這麼一頁,說是新約全書的地方,這就是舊約的終止,新約開始的地方。」在馬太福音前,那「新約全書」的一頁紙,並不是神放入你的聖經內的,這是印刷聖經的編譯者放入的。這是一個人為分段的辦法,以著者的時代定為新約之開始。可是這頁紙,不但沒有解決何處是新約開始的問題,反而增加了這問題的困難。這是什麼意思呢?因為你若打開馬太福音,從第一章開始讀起,你看不到什麼地方提到新約,你讀到耶穌和一些舊約人物的關系,就是大衛的子孫,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接著一連串的族譜。你再讀下去,直到馬太福音快結束時,才見到提起新約這回事。

    如果我們認為馬太福音是在「新約全書」這頁紙的後面,所以馬太、馬可、路加這些福音必都講的是基督教的信仰,並且從這些福音中必可找到完整的基督教教義,何況馬太、馬可、路加不都叫做福音嗎?其中不有許多耶穌基督的教導嗎?的確,這些書是叫福音,而且有許多耶穌基督的教導,但是我們必須要細看其中的內容。就以馬太福音來說,其內容主要描寫了一個降生在猶太家庭的彌賽亞,自小生活在律法之下,長成後被奉為猶太夫子,他的教導是勸勉猶太人遵守摩西律法,他和外邦人很少有關系。他自己說,他的使命是專為以色列人來的。在馬太十五章24節他說︰「我奉差遣只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換句話說,他的使命與外邦人無關。在整個馬太福音二十八章中,一直到十六章才僅僅提到「教會」一次。從耶穌誕生直至他被釘十字架的前一夜,才首次在二十六章中暗示他將要立的「新約」。所謂新約,乃是神與以色列人定的一個新的契約,因神和他們曾定過一個舊的約。這個新約和基督在十字架上流血釘死有密切的關系。

    3.兩教合一

    初世紀時,信徒幾乎全是猶太人,由于他們有猶太教的背景,對新約的真義也不太明。後來外邦人也信了基督(見使徒行傳十章),這些猶太信徒要這些外邦人同樣的去遵守摩西律法(見使徒行傳十五章),將猶太教與基督教混合為一,發生了許多困難。不但是初期教會有律法和恩典混亂的困難,現代的教會也有相似的現象。下列十二個例子,足夠表現出一些混亂的觀念。

    第一,聖經是一本基督徒的經典。事實上,不是全部聖經都是基督徒的經典。大半以上都是對以色列寫的猶太經典。雖然整部聖經對基督徒都有益處,但是並非全部聖經都是針對基督徒而寫的教訓。

    第二,十誡是基督徒基本的教規。主日學中往往著重于教導遵守十誡,過于約翰三章16節的恩典觀念。結果使信徒生活在律法之下,而不在恩典之下。

    第三,我們傳的是天國福音。在十字架之前,耶穌和門徒傳的福音,與十字架之後使徒們傳的福音,有很大的分別。十字架前,耶穌所傳的天國福音,叫以色列人轉向神,因為天國即將來臨,這天國就是指神在撒母耳下第七章中,對大衛王所應許的一個永遠堅立的王國,或稱彌賽亞的國,也就是啟示錄所描寫基督于千禧年時作王的國。十字架後,使徒們傳的是恩典福音,叫人因信而得救,讓耶穌在十字架流的寶血,清洗一切的罪。所以當我們讀到馬太廿四︰14這一段提到福音的經文,耶穌說︰(現代福音)「這天國的福音,必傳遍世界,讓各國人民都可以听到,然後末日才臨到。」若是我們認為這天國福音就是教會所傳的福音,這樣我們只要多派遣傳教士,即能加速末日的來臨,也就使耶穌早日重來。有些教會的確因此加派傳教士,精神甚為可佩,但是馬太廿四章所指的,並不是教會所傳的恩典福音,而是天國的福音。對這點,我們將再詳細討論。

    第四,神應許教會在物質福利上有保障。在舊約中,神對以色列人物質上的福利有特殊的應許。只要他們遵守摩西律法,神即保護他們,使他們的牛羊不失胎,禾谷不受蝗蟲傷害,風調雨順的渡日子。但在新約中,神對教會應許的是︰「在基督里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以一︰3)這個賜給的應許並沒有提到物質上的福氣,而是屬靈的。相反的,耶穌向使徒們警告說,在世上將有災難,人會恨你們,**你們,甚至于殺害你們。但是,為了他已戰勝了世界,因此在約翰十六︰33節他說︰「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里面有平安……」又因為與我們同在,在22節說︰「……這喜樂也沒有人能奪去。」內心的平安和喜樂都是屬靈的福份。

    很多人對這觀念有誤解,將神當著財神來拜,向神不斷妄求各樣物質上的安逸。但是我們都應知道,基督徒的家是在天上,都是旅居于地上的人,並持有各樣屬靈的福份。應將地上之物質看作過眼煙雲不值計較,若是我們看重物質上的安逸,求神多以金銀財富來賜福我們,那麼我們應當去做猶太人,因為神對基督徒是沒有這種應許的。第五,稱教堂為神的殿。

    我們常听到一些人有意或無意的把教會的聚會所稱為神的聖殿,神殿的意思就是神居住的地方。保羅在使徒行傳十七章24節說︰「神不住在人手所造的殿內。」因此,將教堂尊為聖殿不但是錯誤,而且顯出對新約不明,新約所指的聖殿乃是信徒的身體(見林前三︰16及六︰19),因為聖靈住在里面,將信徒的身體變成真正神的寶殿。教堂只是聖徒聚集的地方,不應看為聖地,而且崇拜在乎心靈和誠實,不著重于地點,這是耶穌在約翰四章內的教訓。第六,主日崇拜一向是星期天上午。

    在新約的記錄內,絲毫沒有提到星期天上午是初期信徒崇拜的時間,但是星期天晚上是很有可能的。我們在星期天上午去教堂是近代的習俗。第七,聖誕節和復活節自初世紀即有慶祝。

    新約對耶穌誕生,殉難及復活的日期,都沒有準確的記載。似乎表示日期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耶穌基督為我們死亡,付了罪的代價,初期信徒聚會時,著重于主餐,記念他流血犧牲,直到他再來。他們並沒有慶祝復活節、聖誕節等等,像我們現代的習俗,更沒有兔子啦,百合花啦,找蛋啦等等,這些都不合基督教的意義。第八,牧羊人跟著星跑找到耶穌誕生的馬槽。

    這故事在前言中已提到,可參考路加福音,找到正確的答案。第九,東方博士也跟著星跑找到了馬槽。

    他們根本沒有找到馬槽,他們找到馬利亞住的房子。可參考馬太福音,博士和馬槽是無關的。第十,使徒們教導十一奉獻給教會。

    奉獻十分之一的收入,這種規條在新約中是找不到的。這是猶太教的律法,新約的奉獻著重于樂捐,因為神喜悅樂意奉獻的人(林後九︰7),奉獻多少並無規定,由信徒自己決定,決不勉強的。捐供的對象也由你決定,給窮人或給傳教士,讓你的左手不知右手所作。只有天上的父知道而贊賞你,決不喧張,以求人的贊美,舍施是你與神間的私事。第十一,守主日為安息日。

    有一些猶太人信主之後,督屬加拉太地方的信徒,必須要守安息日,並要他們遵守摩西律法。保羅在加拉太書中警告他們說(加四︰10-11)︰「你們謹守日子,月分,節期,年分。我為你們害怕,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原因是新約下的信徒已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第十二,好行為可增加得救的機會。

    這是一個非常錯誤的觀念!我們得救是本乎基督在十字架流血,償付了罪的代價,因信了他,接受了他洗罪的工,我們才被神拯救了,這全是神做的工,我們的好行為與得救是兩件事。信了他為我們完成了的工,我們即得救了。這就是福音的意義,為什麼叫福音呢?因為神白白的賜給了我們永生,並不靠我們的德行賺來的,全是神的恩典,我們信了這救主,即獲得了永生!這種信息的確是有福的好消息!

    4.什麼是律法書?

    在約書亞記一章8節里,我們讀到︰「這律法書不可離開你的口,總要晝夜思想,好使你謹守遵行這書上所寫的一切話;如此,你的道路就可以亨通,凡事順利。」這律法書是指摩西寫的舊約全書中的頭五本書。我們怎應知道呢?因為在第7節,神要約書亞︰「謹守遵行我僕人摩西所吩咐你的一切律法……」,摩西吩咐的,是記載在這頭五本書中。那麼,如果我們謹守遵行了這些律法,不也道路亨通,凡事順利了嗎?這說法有什麼毛病呢?毛病是在于把別人的信函當作我們自己的來看,將律法當作基督徒的教導。誠然,聖經中的確有很多給基督徒的教導,但也有更多的教導是給別人的。要明白聖經,便要把什麼是寫給你的,什麼是寫給猶太人的分開。寫給基督徒的,即去遵行。如果去遵行給別人的教訓,毛病就出現了,會使你生活得像個猶太人,而不像基督徒。很不幸,這是現代教會通常見到的現象。很少有人提醒我們說︰「全部聖經都是為我們益處而寫的,但不是全部都是針對我們而寫的。」

    5.新舊的分別

    經文中有一些明顯的線索可助我們對新舊約有明確的分析。第一,耶穌與摩西之別。

    在約翰一章17節,我們讀到︰「律法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摩西並沒有把恩典帶來。什麼是恩典呢?恩典是一種「不應得」的福份,不靠謹守遵行什麼而賺到的福份,而是白白得到的福份。相反的,舊約中的福份,是靠謹守遵行律法而得到的。這種分別是很大的,一個是應得的福份,一個是不應得的福份。基督教的信仰不是靠行什麼,而是靠信什麼,我們成為神的兒女是因了信,不是靠了我們謹守的修行。所以從耶穌和摩西之不同可見到新舊約的分別。

    第二,恩典的蹤跡。在新約全書中,恩典這字一共出現過155次。我們應當注意到用這二字的地方。在馬太、馬可和路加福音中,這個字僅出現過一次。其他的154次都是在約翰福音至啟示錄中。這必定有其中的原因。我們可以問,耶穌的事跡不也都記載在馬太、馬可及路加福音中嗎?的確是的。為什麼恩典這個字僅在路加福音二章40節提到那麼一次呢?那經句形容耶穌長大之情形,說他「充滿智慧,又有神的恩在他身上。」

    自從約翰福音開始,我們才發現這奇妙恩典的出現,這觀念和以前的觀念是那麼的不同。不但我們藉恩典得救,並且我們生活在恩典之中,是我們生活的方式。第三,摩西的接班人。

    神對摩西預言說,將有一個先知來頂替他。見申命記十八章15節的記錄︰「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听從他。」這個先知是指誰呢?彼得在使徒行傳三章22節中引用到這段舊約的經文,他暗示這先知就是耶穌。司提反在使徒行傳七章37節里也引用這經文,也表示這先知是耶穌。按照這段經文這興起的先知必須是猶太人,因為是「從你們弟兄中間」興起的。摩西是舊約的先知,他從神那里得到了啟示,就將五本律法書寫了出來,整個猶太教就是建立在這些律法上,猶太人都听從了他。現在這個新的先知,必有新的啟示,和舊的律法不同,所以他們必須轉過來听從他。新舊不同之處,在希伯來書中說得很清楚。首先,讓我們看希伯來書七章18-19節︰「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神面前。」這先前的條例就是指摩西律法,說是已被廢掉了。再看七章22節說︰「既是起誓立的,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從耶穌來的約,就是這更美的指望。在八章6節又說到︰「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換句話說,這些經文指出舊約的軟弱,又說新約有更美的指望,使我們能進到神面前,因為新約是建立在神更美的應許之上,與舊約非常不同。

    但是這些希伯來信徒對這道理不太明白,他們要回去守舊約,一面遵守摩西律法,一面要跟隨耶穌基督。希伯來書之目的就是要喚醒他們,因為他們既然已信了這新先知,有了新的啟示,就應當不再需要這舊約,把它放棄才是。現代的基督徒似對這道理也欠明了,常見不少弟兄們,腳踏兩只船,同時遵奉新舊兩約。

    6.新約的開始

    現在主要的問題是,新約是從何時開始的?是照馬太福音前那「新約全書」的首頁開始嗎?我們知道新約和耶穌基督有密切的關系。在他生命過程中的哪一段時期是新約之始?是他降生的時候嗎?還是當他卅歲開始傳道的時候?他是新約的大祭司,照律法卅歲是猶太祭司開始供職的年齡。這問題是很重要的,因為新約若是從耶穌傳道的時候開始,那麼他在馬太、馬可和路加福音中的教導都是新約的教導,因此凡是新約的教導,都是針對基督徒而寫的。到底聖經中對新約何時開始有答案嗎?的確是有。在路加福音廿二章20節中,耶穌在被釘十字架的前一夜,與門徒吃最後晚餐時,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他預言次日的死,這杯代表他將流的血,是為建立新約而流的。所以新約是在他被釘十字架死亡之時,流了血之後才開始的。在十字架之前,耶穌仍生活在舊約之下。

    7.耶穌和舊約的關系

    從福音的記載中,我們可以看到許多關于耶穌生平的事跡,能夠很清楚的知道他與猶太教的關系是怎樣的。他降生在一個猶太的家庭中,第八日受割禮,按律法到時被抱去耶路撒冷獻給神,從小受猶太教的燻陶,安息日上猶太會堂,遵守摩西律法,是一個生活在律法下典型的猶太人,並不是基督徒。他的降生沒有改變猶太教。當他卅歲開始傳道時,被奉為猶太夫子,教導猶太人遵守摩西律法,及舊約中的經典。他說他不是來廢掉律法,而是來完成。很多人以為耶穌帶來更多的律法。因他講解神的誡命。事實上,給律法是摩西的職責,耶穌的使命是去完成這些律法。這話是怎麼說的呢?因為耶穌是世上唯一無罪的人,沒有冒犯過任何律法,全部摩西律法他都十全十美的遵守了,所以就因如此,他完成了律法。再說,律法的要求甚嚴,必需以生命的死亡來償付干犯律法之罪,結果就是與神隔絕。耶穌以無罪的身份,代替有罪的人去死,付了罪的代價。如此他的代贖工作也完成了律法。因為律法的要求已被他償付清了。

    他是唯一無罪的神子,能夠以死來付清一切世上的人,在所有的世代中,所犯的一切罪過。

    8.同觀點的馬太、馬可、路加福音

    在希伯來書九章15節說︰「為此,他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這里說,他受死之後才成了新約的中保。在十字架之前,馬太、馬可及路加福音所描寫的耶穌,關于他在世卅多年的史跡,是站在猶太立場的記載。他們描寫的耶穌,是一個猶太夫子,猶太先知,他將神的話講解給猶太人听,很少提到外邦人(甚至于在約翰福音中也少提及),他是專為以色列家迷失的羊而來的。他關照門徒在馬太福音十章5-7節說(當代福音)︰「外族人的地方不要去,撒瑪利亞人的城鎮不要進,只要到以色列人當中,尋找迷失的羊,你們要邊走邊傳︰天國快來臨了!」他們所傳的是什麼呢?他們傳的是猶太的天國福音,因為在舊約中神曾對以色列人應許了一個王國,建立于大衛王的王位,是一個無窮盡的以色列王國,與外邦人無關(見撒下七︰16)。耶穌當時來,就是要應驗這預言,做以色列的王。東方博士來到耶路撒冷就為了要拜這生下來作猶太人之王的嬰兒。這三福音敘述到耶穌來世的目的,及猶太人拒絕他的經過。直到最後晚餐時,耶穌才首次提到新約,及他要為新約流的血。你若要找關于基督教的定義,在馬太、馬可及路加福音內是找不到的,因為這三福音是站在十字架前之觀點而寫的,唯有約翰福音是從十字架後的觀點寫的,與前三福音十分不同。

    新約全書的那頁紙,因放在馬太福音之前,叫人以為從這頁紙之後,所有耶穌的教導全是針對教會來說的。事實上,這些教導仍站在舊約的立場,新約要待十字架之後才開始。雖然耶穌是教會的創立者,新約的中心人物,實際上,照前三福音所描寫,他仍是一個舊約時代的人物。他在十字架前的教導大半是為了猶太人說的,不是新約的教導。當他提到教會時,僅說到將來要建他的教會。後來在使徒行傳,才見到開始建立的記錄。至于耶穌怎樣在十字架後對教會的教導,我們將再詳細討論。

    9.不同觀點的約翰福音

    約翰福音是寫于第一世紀的末期。所有研究神學的學者都同意,約翰福音與前三福音十分不同。馬太、馬可及路加福音是同屬于十字架前的觀點,而約翰福音給人十字架後的觀點,沒像前三福音那樣濃重的猶太氣氛。並且似專為外邦讀者而寫的,因每當引用猶太名詞時,必加注解。主題不是猶太人的王,而是神子來救世人。為了這些原因,新舊約劃分的地方,很可能將約翰福音作為新約全書之始。舊約的創世記開始說︰「起初(Inthebeginning)神創造天地……」,約翰福音的開始也說︰「太初(Inthebeginning)有道……」。這種劃分雖然有點勉強,但是約翰福音的內容,的確含有不少對基督徒的教訓。

    10.耶穌怎樣教導教會

    當然,耶穌基督為神子,他說的話全是天父要他說的,我們做基督徒應當重視他所有的語言。但是,我們也知道他在福音中的教導幾乎全是為了猶太人說的,而且不是新約的教導。那麼,他對教會就全無教導嗎?事實上不是如此,他的確對教會有許多的教導,這些教導不是當他在地上時說的,而是在他升天之後,經聖靈向教會說的。在新約中我們可以讀到很多聖靈對教會的教導,大半是記載在新約的書信中。其中的道理,全是耶穌針對教會的教導,經聖靈藉著保羅、彼得、約翰等使徒,以書信的方式傳達給教會。我們怎能確知是這麼一回事呢,因為耶穌自己在約翰福音十六章12-14節,專為這辦法解說,這是在他釘十字架的前一天晚上說的︰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听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他要榮耀我,因為他要將受于我的,告訴你們。

    是這樣的一個情形。許多道理是耶穌在十字架前教導了,但是很多教導是在十字架後,從天上向教會說的。教的是什麼呢?是「一切的真理」,他不是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嗎?不但是所有的真理,並且要把將來的事也告訴我們。這些事以前是沒人知道的。不然,保羅是從哪里知道,復活的程序啦,審判啦,敵對基督的啦,大災難啦?他是從聖靈那里得知的,而聖靈是從基督那里得到的,「因為要將受于我的,告訴你們。」啟示錄是怎麼來的?這書不是約翰自己想出來的文章,而是聖靈把耶穌基督的啟示傳達給約翰而來的。所以基督從天上教導了教會,他的教訓都可以從新約中的書信上找到。我們不應當說,這是彼得的思想,這是保羅的意見。他們所寫的全是聖靈的工作,把重要的道理,從我們的救主,神子耶穌基督,傳達給我們。所以耶穌不單是在世教導了猶太人,在升天後,他並將所有的真理都教導了教會。

    保羅在加拉太書,辨白他所傳的福音。他是怎麼說的呢?對這福音的來源他說(一章12節)︰「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他將這福音資料的來源歸功于耶穌基督。同樣的,因為有人懷疑保羅有何權柄寫下這些道理,他在哥林多前書十四章37節說︰「若有人以為自己是先知,或是屬靈的,就該知道,我所寫給你們的是主的命令。」很多人對保羅不滿,認為他寫的許多東西是他自己的意見,譬如不準婦女在教會中發言等。但是保羅的教導都是從主那里得到的,所以我們必需當心,因為這些話都是神珍貴的話。

    11.耶穌和新約的關系

    除非我們能明確斷定新約在歷史上是何時開始,聖經仍然是一本困惑的書。一旦明了何時為新約之始,我們才能將耶穌的教導分辨出來,哪一些是專給以色列人的,哪一些是給教會的。希伯來書九章15節把這分段點,指明為基督在十字架受死之時︰「為此,他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又在16節說︰「凡有遺命,必須等到留遺命的人死了(「遺命」原文與「約」字同),因為人死了,遺命才有效力。」所以這新約必須要待立約者死了才能生效,和遺囑一樣,等立遺囑之人過了世才有效,耶穌基督必須在十字架上流血受死後,新約才有效。

    12.信徒和新約的關系

    不要忘記,聖經是神的話,所有的話都是為我們(基督徒)而寫的(羅馬十五︰4),但不全是針對我們寫的。譬如,神叫約書亞去毀滅及佔領迦南地,神沒有叫我們去這樣做。神叫挪亞去造方舟,也沒叫我們去造。可是在新約的書信中,我們可以找到許多給教會的教導。但是,如果你不是基督徒,這些教導也不是給你的。我們基督徒常有的毛病是,硬將新約中的道理應用在不信的人身上,似乎強要他們去遵守。這種觀念是不適當的,因為新約的道理是專給信徒的。你若不信,新約唯一對你有益處的,就是耶穌替你贖了罪的好消息,這個好消息就是稱為「福音」。在約翰福音中很詳盡的記載了這個道理,叫你可以因信了耶穌為基督而重生為神的兒女。一待你信了之後,新約書信中的道理,就成為給你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