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 信的重要性
    1.為什麼要信?

    在新約上「信」這個字是神所采用,有關得救的一個字。主耶穌基督和使徒們都使用「信」這個字,作為獲得永生的途徑。約翰福音提到永生時,用這個字有九十九次之多。信是神唯一盼望人能向他作的表示。當神無條件的贈送永生給人時,他只盼望人能信靠他的允許,並不重視人有多少好行為。在舊約中,我們見到以色列人在許多情況下,不相信神能保護他們,供給他們所需要的。雖然他們深知聖經是神的語言,但是忽視了神對他們祖先亞伯拉罕信心的重視,因他信神,就稱他為義。這故事記載在創世記十五章5-6節︰

    于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歷代下來,亞伯拉罕的子孫,雖然敬仰這位有名的祖先,可是對神的信心卻漸漸消失,轉而代替的,是用遵行律法和依賴宗教儀式來求稱義。把人為的傳統習俗來代替了經文上神的教導。世界各種人中,只有以色列人得到了神的經典,但是他們藐視神的語言。約翰福音五章38-40節,耶穌論到他們的情況︰「你們並沒有他的道存在心里,因為他所差來的,你們不信。你們查考聖經,因為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里來得生命。」

    雖然「信」是取悅于神的途徑,但是保羅觀察到,猶太人忽視了信心之途,而去追求以守律法來求神的喜悅。他在羅馬書九章30-32節中,討論到神稱人為義的道理,指出那些靠律法去追求的人並沒有得到;那些不靠律法的人,反而得到了。他說︰「……那本來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反得了義,就是因信而得的義。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著律法的義。這是什麼緣故呢?是因為他們不憑著信心求,只憑著行為求……」

    不在律法下的外邦人,他們沒有律法來求義,律法本是只給以色列人的。當外邦人听到了恩惠的福音,他們就相信了。因此得到了神的義,這不是靠行為,而是因信心而得到的義。相反的,以色列人靠守律法,卻沒有得到神的義,因為他們放棄了信心的途徑。這途徑是早在一千九百多年之前,神向亞伯拉罕所明示的。

    2.僅靠信心足夠嗎?

    我們應當檢討這嚴重的問題︰「是否只靠信心可以使人得救,獲得永生?」耶穌說是的,在約翰福音六章40節,他說︰「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又在約翰福音十一章25-26節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另在幾十個相似的經句中,都沒有提到其他得救的條件。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耶穌和使徒們所傳的福音說︰唯一得救的途徑就是相信神子。

    那麼我們能否確知,只靠相信唯一的基督,能讓我們安然無愧的站在神的面前呢?使徒彼得針對這點在彼得前書二章6節說︰因為經上說︰「看哪!我把所揀選,所寶貴的房角石安放在錫安,信靠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

    換句話說,凡是信基督的人,用不著擔憂,信靠他是否足夠能使人得救,因為他是我們信仰基礎的房角石,是神遣派來的救主。凡是全心信靠基督拯救的人,在神前決不會有懼愧。不會因信任神的允許︰「凡是信他的必得救」,會遭遇到失望。彼得引用的是以賽亞書二十八章中的一個經句。先知以賽亞勸勉以色列人,要完全信靠神來保護他們,不要依賴和強國結的聯盟,彼得應用這經句來教導信徒說︰「你們依靠救主耶穌,將決不會失望。」

    3.信的定義

    當初神造人時,亞當和夏娃犯偷吃禁果之罪,但是主要的罪不是偷吃,而是不信神的警告︰「吃了禁果必會死。」神要人從他的語言中明了他,相信他。這也是神將救主和福音,明確的告示給人的原因。在羅馬書二章16節有這麼說︰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

    這話的意思是說,當人受審判的時候,將用福音來作裁判的水平。因神要人相信他,和他救人的方法。當人的意志順服了神的啟示,這就是相信。這種信心會叫人面對創造萬物的神屈服,向他產生謙卑、虔誠和敬畏。信和信心的字在聖經中,都用來表示對神的依靠,並會得到他的贊賞,初世紀許多猶太人忽視了信的重要性,引起保羅在羅馬書四章5節說了一句驚人的話︰「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從上面這句話,我們可以看到「相信」的定義含有「不靠做功德的事來求義」的意思。當一個人希望用做好事來贏得神的義,他是用功德來要求神接納他,這種做法和聖經上的原則正好相反。天堂沒有因做好事能進入的門,凡是進得去的人,都要從恩典之門而入,人的功德都配不上的。人要得救必須放棄走功德之途,而應專信稱罪人為義的神。因此,信心的定義就是人必須放棄用修行來進天堂的辦法,而去接受基督已經替他獲得的永生。這樣看來,神對人的信心非常重視,是一種因信他而得義的信心。神並沒有把信他的人變為義人,而是神算他為義,雖然事實上他是不配的。神的這種作法實是不可理解,然而這就是聖經上所說「因信稱義」的道理,神稱一個信他的人為義,是聖經中不可否認驚人的事實。這道理帶給人難以思擬的保證、安慰和平安。

    創世記十五章記載了亞伯拉罕信神允許的故事,他夫婦兩人均已年老,當神說他的後裔將如天上的星那麼多,他相信神必能做得到。這種信心並不僅是一種希望如此的意思,而是確知神不會食言。在羅馬書四章23-25節中,保羅討論到亞伯拉罕因信稱義的後果,他說︰「‘算他為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里復活的人。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

    當我們听到恩典福音,而信了這復活的主耶穌。這種信心也和亞伯拉罕信神的允許一樣,一同算為義。神允許我們,凡是信神子的人,都得永生。耶穌在約翰福音五章24節對這諾言加以說明︰「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听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靈魂歸宿的關鍵,就是在「信」這個字上。主耶穌用神跡和教導的方法,其目的就是要人相信他,接受他為救主。因此,世上只有兩種人,約翰福音三章36節說︰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有無永生要看我是否相信神子耶穌,他代替你在十字架上付清了你罪的代價。信的人,神賜給他永生,罪已被贖,成為義人。不肯接受神子的人,必須自己付出罪的代價,這就是死亡,得不到永生。

    4.因信稱義

    神的品格是十全十美、公義和聖潔的。要進入天堂與神同在,人必須要有同樣的公義和聖潔。但是人類的品格沉淪,不可能達到這麼高的標準,因此無法自救。聖經宣稱,神富有恩惠使用他的辦法解決了這個問題。他安排了他的公義,來補救了我們所欠缺的義。羅馬書三章20-24節這麼說︰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稱義。

    這段經文提到特別醒目的幾點︰首先,講到神的義,這個義是神拿來供給人的,是一種禮物,是人無法賺取的。其次,因為這義是出于神,必是十全十美的。其三,這義是因信耶穌基督才會得到的。人能夠白白稱義是因為耶穌的純潔,他順服天父的意志,來到世上替人贖罪,付清律法上的要求。凡是信耶穌基督的人,肯接受他的代贖,就白白的獲得了神的義。救世的真理是這樣的︰神白白的送給世人永生,受惠者都是一些不值得拯救的罪人,都不配去得神的義。但是因為神的恩典,凡是信他的人都獲得他的代贖,而得永生。這個真理和世上各種宗教的教導正好相反,靠修行和功德都無法得救,因永生是出于基督的義,是神送給世人的禮物。難怪保羅在羅馬書三章28節下了這麼一句結論︰「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5.信的對象

    信這個字在新約中出現過二百次之多。其中有關人的得救佔115次。神要人有信心,而且信的對象是他差遣的神子。我們常听到人說︰「不論什麼事,只要有信心,神必會助你成功。」這種話實是胡說,絕非耶穌和使徒們的教導。信心必須要有一個對象。聖經上所說的信,是信神,信他所說的話。沒有對象的信等于幻想,是救不了人的。唯有救主能救人,因此必須對他有信心。耶穌曾說,到達天父的路徑是十分狹窄的,他是唯一的救主,被差遣來世救贖失落的人。其他的辦法都是死路,在約翰福音十四章6節,他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人能到父那里去。」

    這是一句非常武斷的話,但也是十分真切的忠言。他是唯一能使人不至滅亡的途徑。剛和普遍的觀念相反,因為其他的宗教都不能使人到父那里去,唯有信靠被釘死而復活的救主才行。信心必須要有正確的對象,並不在乎信心的大小,而是在乎所信靠的救主之能力。信心不但必須有正確的對象,而且需有單純性的貞操。記得過去有一個從印度來的人,他在受洗後發言︰「我從小是一個佛**,後來信奉穆罕默德,成為一個回**。現在我信耶穌,把耶穌加在我的信仰中,因此在宗教上我感到很完滿。」這種信仰並非聖經所說的信靠基督。凡是信耶穌的人,會放棄以前宗教的期望,因為發現其他的宗教救不了他。現在他得救,是由于耶穌基督的救贖,神已完全接受他替人付清罪的代價。這是唯一的道路,所以信仰必須是單純的。

    6.悔改(repent)和懺悔(confess)

    近代的傳教士常常勸人必須悔改,在罪惡上有懺悔的心才能得救。可是聖經上提到這些字時,並沒有和得救有直接的關系。雖然一個人得救時會產生悔改和懺悔的情緒,但是這兩個詞句的希臘文原意,和現代的用法很不相同。約翰福音的主題是告訴人怎樣能得到永生,但是其中從未用到悔改和懺悔的字眼。在廿章30-31節約翰說出這福音之目的︰耶穌在徒面前另外行了多神]有在這烯r但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鶴螢oK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約翰選了八個神跡,記載下來作為耶穌是神子的實證,可以幫助人相信他而得永生。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他說到能獲得永生禮物唯一的辦法就是「信」,而且整本約翰福音找不到悔改這個字。那麼到底悔改是什麼意思呢?其聖經上的原意是表示人改變了主意。這字是希臘文「後來」和「思想」兩個合並起來的。當一個人從不信轉變到信耶穌能救他,能不改變他以前的想法嗎?顯然是不能。這種改變主意就是「悔改」。福音說進入天堂是神白白送的禮物,人被神接納是由于他靠基督的工作,不是自己的努力。這個道理本來不會是人能想得到的道理,現在听到福音,而且相信了,改變了原有的思想,因此他已悔改了,讓神來救他。凡是肯相信基督救贖的人都已經悔改了,因此悔改的原意就是信主的因素之一。一個信的人無法不悔改,轉變他的原意,從不信轉變為相信。

    神的道路本是高于人的道路,神的恩典往往難于使人明白,因為靠修行,做好人才有資格進天堂的觀念深刻在人心,甚至于听到耶穌的人,往往以為當我們努力想進天堂時,有了耶穌可以助我一臂之力而已。懺悔這個字的原意是表示和別人「同意」的意思。譬如︰神說世人都犯了罪。當我們同意神對我們的評價,我們就是悔悔了,對神同意了。再譬如︰福音說神子以他自己的生命替人贖罪,凡是信他的人即有永生。當我們同意了神救人的辦法,也就是向神懺悔了。

    可是近代懺悔這個字,被人用來表示對罪懺悔是得救的一個步驟。如果這說法是對的,我們必須要問︰「是所有的罪嗎?」假若得救必須將所有一切過犯的罪都懺悔的話,那麼我們務必將所有的罪都記錄下來。可是問題並不這麼簡單,因為我們多半只記得一小部分的罪,其他甚至犯了還不太知覺。因此沒有人能夠對他所犯過一切的罪懺悔,而且聖經並沒有說對罪懺悔是得救的條件,可是卻說到相信是必要的。因為相信神能赦免罪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當你同意了神的辦法,這就是懺悔。按照人的情緒上之需要,當他背負著罪惡的重擔,在信神之後,有感到向神敘述他對過去犯了的罪深感懊悔,這樣可以除去內心的重擔。這種懺悔雖有心理上治療的作用,但對得救上是無助的。一個人得救不能用「對罪懺悔」來代替「相信神」,因為「信」主耶穌基督的人,他的罪才被赦免。我們可以從使徒們傳教時所說的話中,看到這道理。他們從來沒有叫人懺悔罪,或叫人哀求神赦免他們的罪,也沒有叫人求神來救他們。如果這種懺悔和哀求是必要的話,那麼信神反而不需要了。可是罪得到赦免,完全因為我們相信了神和他赦罪的福音。並不是因為我們對過去的罪懊悔,或是立志從此做好人才得到赦免。

    7.因信得救是神恩

    我們常听到人說︰「一分錢一分貨」,換句話說,沒有人會白白的無原無故送給你一些東西。但是永生卻是神白白送給人的禮物,不但出人意料之外,而且是奉送給每一個人的,沒有例外。難怪福音的確是個好消息。在得救上,以弗所書二章8-9節說到,應和不應做的事︰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于行為,免得有人自夸。

    這經文中所說的恩,是神所賜的,是我們沒有資格去領受的恩惠,也是不能以功德賺得到的福份。所以應做的是信靠神,不應做的是靠行為,正好和社會上的功德制相反。新約重復的申述,得救是神恩的賜福,因信而接受的。受惠者不用付任何的代價,是神賜的。但是施惠者的神,卻要付出非常高的代價,他為我們犧牲了他的兒子。羅馬書八章32節說︰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嗎?永生是神賜的禮物,既然是禮物,就不可能是工價。這就是恩典的本質。羅馬書十一章6節說得很清楚︰

    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神的恩典必不受人行為的影響,二者不能混為一談,不可以說︰「人被神稱為義是由于恩典和行為互合的成果。」得救和永生是百分之百神的恩典,和人的功德絲毫無關,做好事救不了人。得救全因十字架的功用,基督用□自己的生命來頂替我們,付清了罪的代價。如果人的功德也是得救之條件的話,那麼永生變成神欠你的債,把恩典制度全毀了。顯然神並不欠任何人的債,也不會讓人把他應得的榮耀奪去了。因為恩典顯出神的榮耀,其中包含有神的仁慈、慷慨、寬恕和愛心,在因罪該死的人身上豐盛的顯明了出來。人能賺的工價實不能和神的恩典相比,羅馬書六章23節說得很清楚︰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里,乃是永生。

    人若不接受神的恩賜,任何功德都付不了罪的代價。唯有在主耶穌基督里,因信才會獲得永生。

    8.赦罪和信的關系

    當使徒彼得到達意大利百夫長哥尼流的家中時,他向這些外邦人講述信主的福音。在使徒行傳十章43節,他做了這麼一個結論︰「眾先知也為他作見證,說‘凡是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

    這話著重于得救另一方面的成果,這就是罪被洗淨赦免了。在得救上這是很重要而且必須的要素。舊約中祭司用贖罪祭的血來遮蓋人犯的罪,新約卻說到怎樣將罪徹底洗除。施洗約翰宣稱基督為︰「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摩西律法用畜牲的血將人的罪暫時遮蓋起來。耶穌是神的羔羊,他的血有徹底洗淨清除所有人一切的罪之功用,而不是像舊約暫時性的遮蓋,希伯來書十章11-14節說︰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基督不用屢次獻祭,一次即能將罪除淨,使人永遠完全。彼得向這些外邦人所傳的是非常簡單的福音,凡是信耶穌的人必蒙赦罪,唯有信是赦罪的要素。他並沒有叫這些外邦人去悔改,懺悔所犯的罪,或叫他們走向前來接受耶穌。他說只要他們內心信主,罪的問題從此完全解決了,因為神差遣主耶穌基督來世就是為了要代替世人贖罪,成全了律法上的要求,釋放了本是因罪該死的人,現在因信而被贖了(提前二︰5-6)。彼得前書三章18節他對耶穌來世之任務加以說明︰

    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無罪的神子竟會代替有罪的世人,付清了罪的代價,實是難以想像的事。他的代贖,神認為已足夠引導我們到他面前,因基督的寶血已洗淨了我們的罪孽。難怪在羅馬書四章8節,保羅引用大衛王因罪被赦所說的話︰「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保羅另在使徒行傳十三章38-39節,向聚在猶太會堂的人講解,罪被赦免是因信主的原故︰「所以弟兄們,你們當曉得︰赦罪的道是由這人傳給你們的。你們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就都得稱義了。」

    保羅所傳的是耶穌贖罪的福音,這些猶太人靠著律法,但所做的事都不能稱義,保羅說凡是信主的人,神都將稱他們為義,這是靠摩西律法做不到的。他的福音中也沒有提到悔改,或是向罪懺悔的說法。事實上真心信神,已包括了改變主意(悔改),和同意神的福音所說的話(懺悔)。我們必須注意到,在信主得救的道理上,永生並不是我們因信而得到的獎賞。如果是的話,我們可以因信而能「賺」到永生。信並不是一種功德,信主的意思是去接受神賜的禮物,有如輸血管用來接受救命所需的血液。信主是唯一得救之途,當腓立比的獄卒問保羅和西拉︰「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他們回答他說︰(使十六︰31)

    「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那時代,獄卒的一家人都住在監獄里,當他們听到了福音,也都能因信得救,罪被赦免,獲得神賜的永生。

    9.怎樣的信才能救得了人

    聖經上所說到的信,我們千萬不要誤會其意。這種信並不僅是相信歷史上有這麼一個紀錄,或只是在理解上認為有些事是對的。譬如,我曾問一女士︰「你相信華盛頓是美國首任總統嗎?」她說︰「當然咯。」「那麼你信基督和信這首任總統有什麼分別?」她回答說︰「沒有。」她相信華盛頓有其人,但並沒有信靠他去成就什麼事。如果她信耶穌也是如此的話,她並沒有得到耶穌在十字架上代替她罪的果實。華盛頓的死救不了任何人,但是神子的死及復活戰勝了死亡,叫一切信他的人都可以得到永生。神允許永生的對象是每一人信他的人,並不是集體性的。福音號召人來信神,當人听到而信神子的,才會得到神賜的禮物,這禮物包括了永生、赦罪、重生,內住的聖靈,屬靈的福氣及在天上的產業,等等。

    耶穌曾用舊約中的一個故事來講解單憑信而得生命的道理,其目的是要人明白這簡單,但常令人懷疑和困惑的真理。這故事記載在民數記廿一章中。當以色列人對神和摩西不斷的埋怨時,神用火蛇去懲罰他們,許多人因被蛇咬中毒而死,他們請摩西求神,神對摩西說(8節);「你制造一條火蛇,掛在桿子上,凡被咬的,一望這蛇,就必得話。」

    于是摩西造了一條銅蛇,凡是信神的話,被咬的人向這蛇一望即活了。神並沒有要他們認罪,或說不再埋怨了,只要因信一望就必得活。耶穌說信神子也是同一道理,他在約翰福音三章14-15節中說︰「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

    耶穌稱他自己為「人子」,用這故事表達出信心的簡單,而是永生唯一之途徑。接著在16節,他又說出為什麼神救人︰「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神愛人竟是這麼偉大,不惜自己的獨生子,替人安排了得救之途。這個福音,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1-4節,加以說明︰

    「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他說的聖經是指舊約,這個福音包括了基督的復活,因為復活是戰勝死亡的實據。耶穌不斷的提到信,可見信心的重要。在希伯來書十一章6節,我們可以見到神對信心的重視︰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

    10.信心和服從的關系

    毫無疑問的,我們可以從聖經上知道,神要人順服他,並且全心信神的人也很願意服從神。但是有些人把服從神解釋為得救的條件,這麼說,得救必須要你承認耶穌為你的主宰,遵守他教導人守的十誡及做好事,做祈禱等等。如果在這些事上不服從他,也就等于沒有信他。這種說法是把聖經上所說「信服真道」的道理誤解了。保羅在羅馬書中提到「信服真道」兩次。在一章5節他說︰「我們從他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之中叫人為他的名信服真道。」

    又在十六章25-26節中說︰「惟有神能照我所傳的福音,和所講的耶穌基督,並照永古隱藏不言的奧秘,堅固你們的心。這奧秘如今顯明出來,而且按著永生神的命,藉著眾先知的書指示萬國的民,使他們信服真道。」「信服真道」是什麼意義呢?照經文上的內容看來,保羅並沒有說信心必須要由服從上才能表達得出來。他說的信服,可以從使徒行傳六章7節中找到答案︰

    神的道興旺起來,在耶路撒冷門徒數目加增的甚多,也有許多祭司信從了這道。「信從」或譯為「信服」,表示許多猶太教的祭司也轉信了這福音。可見「信服真道」的意義就是相信了這福音的道理,也是說他們信了主的意思。那麼得救必須要人服從這福音嗎?當然是的。因為神差遣了他獨生子降世,期望世人都相信這福音。凡是相信的人,他也就是服從了神的意旨,神堅持人對他神聖的福音,必須要信從才能得救,這些猶太教的祭司,因听到福音的真理,自願的服從了神的意旨而相信了。這就是信服真道的意義。

    不信的人,也就是不信服神的人,拒絕了能救人的福音。在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7-8節中,保羅用「不听從」也就是「不信服」的字句表示「不願意相信」的意思︰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神和那不听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這些不信服耶穌福音的人,將會遭遇到神的報應,因為他們把神的恩惠和他自我犧牲的愛,不當一回事。他們的後果將會不堪設想的永遠沉淪。

    因此,聖經上說信服真道,就是相信福音的真理;不信,就是不服從真理之意。沒有在信主之外,得救還需另加上順服,奉基督為主宰的條件。若是如此,得救又成為靠人的行為,福音不再是神的恩典了。

    11.不信的後果

    按社會的標準來看,許多不信主的人,在待人、處世、道德和行為上都是好公民,他們認為不信神對別人無害,為什麼聖經說不信的人將遭受永遠沉淪的懲罰,未免太過了。這話似頗中肯,但是在得救上沒有中立的立場,使徒約翰說世上只有兩種人,信主的人和不信的人。不信福音的人必定認為福音不可靠,或是捏造的,神欺騙了人。在約翰一書五章10-13節,他這麼說︰信神鶴擁末o就有這在他心里不信神的就是か癩作說的因不信神為他鶴幼饕。這就是神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鶴永錈姍o人有了神的鶴螢o就有生命]有神的鶴泳]有生命。我 廡┬你們信奉神鶴又 娜拴o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

    不信的人,將公義的創造萬物的神當為說謊的,懷疑神語言的紀錄,輕視怠慢神救人的好意,是自取滅亡,凡是有罪的人,總有一天會來到神面前受審判,因此在信仰上不可能有中立的立場。當然,神最大的期望是人人都信他,耶穌以這「信」字作為永生唯一關鍵的字,他在約翰福音五章24節中,有這麼一句諾言︰「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听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凡是信差基督來世的神,這人就有永生。神子來世是代表神,耶穌和他的父是一體的,他在約翰福音十二章44-49節說︰

    「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來的。人看見我,就是看見那差我來的。……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因為我沒有憑著自己講;惟有差我來的父,已經給我命令,叫我說什麼,講什麼。」基督這些話明確的指出︰(一)神差遣他來世,(二)他所講的話全是父要他講的,(三)信耶穌的話就等于信神,(四)神的話將會審判不信的人。這些話難于相信嗎?要知道神是決不能說謊的。從歷史上的記載中,他所說的話沒有一句落空。他說有關將來的話,也必不落空。因為神是信實的,凡是信他的人決不會羞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