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三章 最后的审判
    廿11—15

    我想在这里澄清一个问题,是值得的也是必须的,那就是在圣经中清楚教导只有一次总审判。主张多次复活、多次审判的人,时常引用马太廿五31—33:“当人子在他荣耀里,同着众天使降临的时候,要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万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们分别出来,好象牧羊的分别绵羊、山羊一般;把绵羊安置在右边,山羊在左边。”这实在是耶稣用另一种方法,来告诉我们有关审判大日的事。但是有一种解释主张这是不同的审判,是对列国审判,所以与白色大宝座的审判显然不同。据说这一次的审判为一千年所隔开,在马太福音中有一个列国的审判;在千禧年一开始,要决定在世界列国中,那一个国能够有资格继续在千禧年国中存在。由此推想而知,这不是万民而是万国的代表者来受审判。“国”这个字在技术意义上来说,有人类政治划分的意义,可是这实在不是马太福音这里所说的真意。我曾听见人们辩论说,教会不但要对各人传福音,也要对各国传福音,他们说这话的意思,就是指世界上的政治划分。但基督对于每人每件事都有他的使命。“列国”这两个字意思并不是说作政治观念的用法。Ethne是英文字种族或是人种的字根,在圣经中是一个很普通的字,用来区分外邦人和犹太人。因此是指世界上的列国,耶稣在那时候,是对犹太人传道,但是他预言的审判是普世的,包括所有的人民;所以并不仅仅是指福音和其它别的事情,如政治方面说的。有的人主张说将要有列国的审判,在千禧年的开始就要决定,看他们过去的纪录是怎样对待上帝的子民,那些人能活着经过千禧年。这样一来,就把新约圣经的这段意思根本改变了。

    只有一个审判,正如只有一次复活一样,当然这是用不同的关系和角度来描写;启示录十四14:“我又观看,见有一片白云,云上坐着一位好象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手里拿着快镰刀。”此后有审判的景象,这是平行的说法。在启示录廿章所描写的,并不是宇宙的终结,而是最后的恢复。让我们再看看使徒行传三20—21:“主也必差遣所预定给你们的基督耶稣降临。天必留他,等到万物复兴的时候,就是神从创世以来,藉着圣先知的口所说的。”在万物复兴的时候耶稣基督就被父神从天上差遣到人间,他就是上帝藉着众先知的口所应许的那一位。所以基督现在在天上居留,直等到一个终结点,那就是等到万物复兴的时候。

    另外一节就是罗马书八21—23:“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脱离败坏的辖制,得享神儿女自由的荣耀。我们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叹息,劳苦,直到如今。不但如此,就是我们这有圣灵初结果子的,也是自己心里叹息,等候得着儿子的名分,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身体的得赎是描写复活的另外一种方法,身体的得赎,是指福音的有效性,与基督徒盼望的终点。我们作基督徒的,也在心里头叹息劳苦,不单只是世界要等候一些东西,那是什么呢?就是我们身体的得赎,这是上帝在他的计划当中的最后一部分。当你研究圣经的时候就会注意到,全世界的创造到那时都要脱去虚荣。假如你要知道这事的根源,就要回溯到亚当夏娃那里,那时神说:“地必因你的缘故受咒诅。”由于某种错误,全宇宙的物质都在咒诅之下,因为这是人犯了错,影响到人自己内在的本质,同时也影响到他的环境。这与原初的宗旨相反,但是上帝将要挽救这局面,直到脱离捆绑与败坏。另外一处就是马太十九28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到复兴的时候,人子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耶稣对尼哥底母说:“你必须重生。”而这里所说的,是世界和宇宙的重生或者新生。耶稣说:“当时候到了,与我同在的要受我同受的痛苦,要得到赏赐。”另外一处就是彼得后书三10—13:“但主的日子要象贼来到一样。那日,天必大有响声废去,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销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烧尽了。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销化,你们为人该当怎样圣洁,怎样敬虔,切切仰望神的日子来到。在那日,天被火烧就销化了,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熔化;但我们照他的应许,盼望新天新地,有义居在其中。”新神学派的哲学家们耻笑这一节圣经,同时也藐视彼得后书全书。凡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熔化吗?这宇宙将要熔化了吗?自从发现原子能以来,这一种的藐视就不复存在了,现在人们对于这件事看得非常严重,一连串的连锁反应是可能的。你以为这一段圣经可以按着字面去接受吗?很可能。我告诉你,过去的神学家们关于物质宇宙所预言的意见各殊。这里是否仅仅说世界要遭受可怕的遭遇,要毁灭恶人,要毁灭在宇宙所有的人,然后我们还要坐在重新整修的世界中呢?或者说这个世界要整个地被毁灭?然后有新天新地,这是不是说这个旧世界要整个地被毁坏,从无中要出现一个新的世界?这是很有趣的问题,我将要让神学家来解决。我并不以为这件事有什么重要关系。假如你的车在一次车祸中撞坏,或者是你的车停在大街上,被人撞得“面目全非”,你会怎么办呢?你是再买一辆车,还是把这部面目全非的车送进车场再翻修呢?你要怎么办?是不是说现在的宇宙,包括这个地球将要完全的翻修到从前原来的样子?因为这世界已经受到罪恶的**,以及我们社会的败坏等等。把这个世界再整修到象从前一样;或者说这个世界要完全地被毁坏了,瓦解了,消灭了。由神重新造一个新的世界,比以前的世界更好,或者是更大,来代替以前的宇宙?我们要让专家们来解决这个问题。

    启示录廿章审判的原则:每一个人要按他的行为受审判,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最后的宣判按照我们的行为,结果如何呢?结果我们只能够受神公义的审判。圣经说:“案卷展开了”,这里是每一个人的纪录。有的事情我们都忘记了,我们盼望不再提起这些事情,因为已经忘记了,但不要忘记神还没有忘记这些事情,你我也没有忘记,其实没有一件事,我们过去所说的所作的真的会被忘记。从你是小孩子至今,七十五年来曾说过的语言,在很深重的催眠术下你还能够重新说出来;你说过的话仍然在你的心灵里,全部都在你的心里。你记忆力的底下层保留着你说过的一切话,这一切都有记录。

    这里所说的案卷,事实上并非一本书,就好象你在图书馆里头所看到的书籍一样,把它摆在书架上,按着次序分类编为目录,这里所说的是一个纪录,纪录已经展开了。到末了的时候,每一个人将要跟他的道德责任面对面。当案卷向你展开的时候,假如你没有一个藏身之处,你就有祸了;主要用那拒绝的眼光来看你,那种眼光能把人驱逐到千万里之外。审判的原则毫无疑问的就是行为。按着他们各人的行为受审判,这是圣经上所说的,在十二节的后半。现在我们看罗马书三20,“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没有一个人可以因着行为称义。为什么不能呢?因为我们的行为不能达到标准,我们的好行为也不够用。我们的行为动机也不够好,不够纯正,达不到神所立的标准,条件不够,也不够前后一致。鲁益师说,偶而我也想要过一个真正基督徒所应当过的生活,可是在半小时之内,我就把基督徒作事的原则忘得一干二净,结果有另外的事发生,我就感觉到我的罪。我们越发严肃的面对一个基督徒的道德情况,我们就越发感觉到对自己的不足。假如审判仅仅是根据我们的行为,则没有一个人可以得救。律法已宣布我们有罪,所以我们只能承认自己是有罪的。

    但是案卷展开了,在这案卷中一切证据都达到一个定罪的宣判。可是另外有一个案卷,这就是生命册,名字记载在生命册里的,就不被定罪。罗马书八1:“如今,那些在耶稣基督里的,就不定罪了。”那就是不被定罪的审判,凡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被定罪了。基督教并不把神的愤怒取消,我们的行为是罪恶的,理当下地狱,但是因为我爱耶和华,我就把这件事情给忘掉,我就不管了;事实上不是这样的道理,基督教并不是把上帝公义的水准降低。圣经说罪的工价就是死,罪的工价从来没有减低。基督教乃是讲到代替一定要履行律法的人,审判是根据行为,我们的行为不能达到所需要的条件,可是如果我们在基督耶稣里,基督的行为就算作我们的行为。这是神来代替人,律法那方面的要求并没有取消。耶稣基督在世过了一个完全的生活,他又为我们的罪受苦钉死;他的赎罪以及他的公义,他的死,就归到我们身上,如果我们信他,这些公义就象是我们自己的一样。基督已经履行了审判的原则,审判在他的身上已经执行了,正如我们所念到的圣经,神就称那些信耶稣的人为义。我们没有义,但是我们相信耶稣基督,所以耶稣基督的义行就归到我们的身上。神永远的公义并没有被忘记,也没有被修改,或是妥协;所以你我虽然带有不完全的行为,虽然有罪,却能被赦免,并且声明为义,叫我们有天国的荣耀,进到神的面前。

    这个生命册又是什么意思呢?在圣经别的地方有更多的记载,有一次的总复活和一次的总审判,信徒的灵魂死时在圣洁上得以完全,进入荣耀里,不是进入无知无觉之中,而是进到基督的面前与基督同住。

    过渡时期并不是人最终的命运,而是在基督面前,与他有一段平安喜乐团契的时间,直等复活来到。在人死后还要有各人的审判,这在希伯来书九27已经告诉我们了,“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我们只要死一次,死后就有审判。换句话说,这就决定这个人死后在何处渡过此过渡时期,直等到复活的时候,是在天堂或在地狱里等候。

    我认为这与白色大宝座的大审判不是同一件事,大宝座是一个公开的事,是由广大的群众召集在一起的。但是总审判只有一次,只是公开的审判在许多不同的地方举行。第一,我们先看约翰福音第八章,在这一章,耶稣说到复活或是末日的审判不下四次;在约翰福音六39:“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约六40:“因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假如我相信第一次的复活,复活以后跟着就有千禧年,就是在末日之前这就有困难了。这里说,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然后四十四节说:“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到我这里来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下去再看五十四节:“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这些主要是说复活,但需要注意所说的只关于一件事。并不是多次分开的复活,只有一次,就是最后的一次复活。复活与审判在圣经中是不可分开的。使徒行传廿四15那里,提到保罗在官长面前说,“并且靠着神,盼望死人,无论善恶,都要复活,就是他们自己也有这个盼望。”这也是指同一件事。以上我所引证的那些经文,主张有两次以上肉身复活的人,两次复活中间又经过一段长的时期,这一种的说法,本人很难接受。

    论到生命册,当然是关乎神的选民,神选召得永生的人。这件事以后能够查出来;在启示录中第一次出现就是在三5:“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众使者面前,认他的名。”名字记在生命册上的人,就是那些得胜的人,在父神面前被承认的。换言之,这些人就是神所选召的。启示录十三8说到那些得胜不法者并那拜兽像的:“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被杀之羔羊生全册上的人,都要拜它。”在那一节圣经中意思有点不太明显,“从创世以来”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呢?与“经上记载说”有关呢,或与“被杀”有关呢?你可以说基督被钉十字架是神定的永远的旨意,所以你可能说他在创世以先就被杀了。可是这里所说的并不是那个意思,基督的被钉十字架是历史上的事件,大约在主后卅年发生的,可是生命册上的纪录,就是在圣经中所说的,却是在创造以前所说的事,那也就是说永世的、非历史的永远的计划,是在有时间后所发生的任何事之先。所以这意思或许是在创立世界以先,就在被杀羔羊的生命册之中。你采取哪一种看法都行,因为那并没有太大的关系,真理只有一个。所以你看出真正的基督徒是不能够去拜兽的,在约翰那个时候不能拜,在任何时候也不能拜。他们不能毁坏生命册上所记的名字,神会一直看顾他们,使他们不致被试探所胜;神是信实的,他不容你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

    现在我们再看腓立比书四3:“我也求你这真实同负一轭的,帮助这两个女人,因为她们在福音上曾与我一同劳苦;还有革利免,并其余和我一同作工的,他们的名字都在生命册上。”我们发现,名字是否记载在生命册上这件事并没有捷径;我们只有藉着悔改相信基督,并在我们的生活上有所改变,就可表明我们的名字已经记载在生命册上了。保罗当然是一个受圣灵感动的使徒,他从神得到直接的启示,而且他也认识这些人;他们已经被认出是真正的信徒。在我们结束本章之前,我们要再查考一处圣经,就是路加福音十20,意思相同,但是字句有分别:“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们就欢喜,要因你们的名记录在天上欢喜。”意思就是说,你能够知道你是得救的,你的名字已经记载在羔羊的生命册上,而且是不能被除去的,这才是我们欢喜快乐的原由。不要因为你们将鬼赶出去就欢喜,即使你们能,那倒是一件大善事,但要因你的名字被记载在天上而快乐。

    拣选的道理记载在圣经中,目的并不是叫你睡卧不安。因此道理记载在圣经中,为的是要安慰你,因此是为安慰圣徒而记录的。如果你不知道你是否是被神拣选当中的一位,只有一条道路你可以明白,就是那古老的故事,要悔改相信耶稣基督,过基督徒的生活,你就能够认识主耶稣。一旦我们走进了天国的门,我们就知道我们已经站在稳固的根基上,那个根基就是耶稣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