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上帝乃是靈一、上帝屬靈本質的超越性主耶穌對撒瑪利亞的婦人說︰「上帝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約四24)在英文里面,在「靈」字上面用不定冠詞「a」,乃是不妥的、可議的,因為這樣乃是把上帝和其他靈界的物放在同一類之內,乃是降低了他至高至尊,獨一無二的地位。主耶穌說這句話的時候,乃絕無此意,因為主耶穌在馬太福音里說︰「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太一一27)這乃是表明並且斷言,他認識的上帝乃是絕對而無限的靈,人類的心靈乃是有限的,不能認識無限的神和靈。人從他自我意識只能認識有限的靈;對于無限的靈,只能從類似的物加以揣摩,因此不能憑他有限的智力認識上帝本性的要素。例如,為什麼上帝能夠不受時間的限制,為什麼他用他無所不知的直覺,于一瞬之間能夠參透萬事,此在人的意識上乃是不可思議的。又如上帝的無所不在,為什麼他能在一處而同時又在整個無限偉大的宇宙之間,尤令人百思而不得其解,無從測度。人雖能知他自己的靈乃能貫通他整個的肉體,但卻不能參透上帝。
上帝屬靈的本質,乃是超越一切世人的、天使的、天使長的靈;正如他的不朽性乃是超越人和天使。上帝乃「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提前六16)。上帝乃是貫通古今,他的不朽性乃是從永遠到永遠的。同樣的道理,倘將上帝的屬靈性和被造物相比,也可以說,只有上帝乃有無限的屬靈性。上帝屬靈性的超越性,乃可從他的無形無體而了解。聖經說︰「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約一18);「你們只听見聲音,卻沒有看見形像。」(申四12)無限的靈乃是不能包含在形像里面的;而有限的靈乃是能包含在軀體里面,且受它的限制。當人死的時候,他的靈離開其軀體;但是乃是暫時的,人的完整性乃需復活,使他的靈和體,重新聯合起來(參林前一五50一57;帖前四13一18)。但上帝為要和有形體的世人相交,至高者乃屈身降卑,取了形像。在舊約時候,乃用「顯身」的方式(Theophany),和人相見相處;到了新約時期,乃「道成了肉身」(約一14),「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但無論是「顯身」或「肉身」,他無限的靈仍不受形體的限制。因主耶穌雖降世為人,他乃仍是在天。主耶穌說︰「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約三13)即在舊約時候,雖耶和華從荊棘里火焰中向摩西顯現(出三2),他仍是無處不在的。照上帝原有的本質,乃是無形無體的,不受形體限制的;因此無法和被形體所限的世人交往。但是因為他愛世人,他就「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約一14)「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在父懷里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一18)三位一體里的「道」,「他本有上帝的形像」。此乃說明「道」在成為肉身以前的地位,並非說他有一個血肉的形體;無非乃在指出他有上帝的本質。這位和上帝有父子關系的「道」,在降世為人以前,乃完全是靈,是沒有形體的,所以他必須「取了奴僕的形像」,俾能和世人交往。有些人認為「道」所以必成為肉身,不是僅因世人之罪,也是為天使,俾上帝和天使可以來往。這早已在道成肉身之前,善天使種種的作為上清楚彰顯出來(詳見詩一O三20,一O四4;王上二二19;代下一八18;賽六5;路一五10;來一7,二5)。但是上帝在聖子身上所賦的形體乃是能夠朽壞的,這乃是和無罪的善天使不同,乃有上帝為贖罪救世而自卑與受苦特殊的目的;而對天使則無此必要。上帝屬靈的本質雖是沒有形體的,但卻又是宇宙萬物中最真切的實體。僅僅是形體,不能對真實的本質增加什麼,因為形像本身乃須從賦予活力的靈取得其特質與真實。經雲︰「所看見的,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來一一3)所見的既不是從所見的,而是從未見之物造的,因此,現象乃不如本體(noumenon)之真實;所見的也不如未見的為永恆,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林後四18)上帝雖無可見的形體,卻是遠較有形體之物,更顯著,更有力,更真實。「萬民都像水桶的一滴,又算如天平上的微塵;……萬民在他面前好像虛無,被他看為不及虛無,乃為虛空。」(賽四○15一17)「我一生的年數,在你面前,如同無有。」(詩三九5)「諸山未曾生出,地與世界你未曾造成,從亙古到永遠,你是上帝。」(詩九○2)《上帝的本性》一書的著者史密斯氏(smith)說︰「愈是沒有軀體,他的權能乃愈是強大有力;軀體和物質,乃是最呆鈍、最無能、最笨拙的東西,它本身乃毫無力量,也不能自制;所以唯有最純潔的心志,才是最有力的生命和心靈。」
遠在第五世紀,維也納的克勞定納氐(C1audianu」對于靈魂與軀體的不同,嘗分析其有五種不同之點︰(1﹞凡沒有軀體的,乃不佔空間的,靈魂亦然。(2)理智、記憶和意志,乃是不佔空間的。(3)肉體僅覺其身體某部的痛;靈魂卻能有全部痛苦的感應。(4)肉體乃分左右、上下、前後各部;靈魂卻無此種分別。(5)靈魂能藉有形的器官,感覺到所不見的;但軀體則不然︰眼為一事,見又為一事;耳為一事,听又為一事;手為一事,觸又為一事。我們要觸到以後,才知其為熱為冷;但心靈的感動,是無需,亦無法可藉器官觸覺的。上帝本質超凡的真實,乃是必然的本質。其客觀的真實和主觀的意念,乃不容我們的思想,更不容事實,使他們分開的;此乃和被造物不同。必然的本質乃比依存物(contingentbeing)更為真實。因此上帝乃比他的被造物,無論是物質的或非物質的,更為真實;無限的靈也比有限的靈更為實在;而有限的靈乃較其所寄居的軀體更為真實,因為他能離開軀體而存在。所以人死以後,他的靈乃是不死的。二、世人有限之靈的相似性
上帝的靈雖有其超凡的特性;但是無限之靈和有限之靈乃有其相似性。人類不朽的、無形的、智慧的心志,雖于優越的程度上,和神的本質,大相懸殊,無可比擬;然卻有其相似性。亞流派(Arians)異端,不信基督與天父有「同一的性體」(Homo-ousia;),而只有「相似的性體」(Homoi-ousia)。這兩個字,只差一個小小的字母,但「失之毫厘,謬以千里」,這毫厘之差,乃竟發生了「生」「死」的出入!因為由前之說,基督便是真神,是救主,可以拯救世人之靈魂;由後之說,他只是一個受造物,不是自有永有的真神,不能作人類的救主。而且這教義的爭端,至今還是存在——前者代表正統派的信仰,後者便是現在新神學「現代派」的異端!主耶穌基督,為拯救世人,降世為人,成為人的樣式;但他本有上帝的形像(腓二6-7);他雖是「真人」,卻仍是「真神」,乃與上帝有「同一的性體」。世人雖與上帝,沒有「同一的性體」,有「相似的性體」。倘使世人和上帝,沒有「相似的性體」,則便不可能有宗教。有些神學家,趨于極端,否認神人的相似性,其結果,于理論上,則流為「超神論」(Deism)和「存疑論」(Agnosticism或譯為「不可知論」);在實際上,則變成古希臘的「以彼古羅主義」(Epicurianism),參徒一七18,使徒保羅曾與他們爭論)。「超神論」雖信有神,但神卻和世人風馬牛不相及,乃為實際的無神論。浦林百樂氏(Bolingbroke),否認上帝一切道德的屬性,只有在自然界見其能力與智慧;這種極端的學說,致令有限的世人對無限的上帝絕對沒有崇拜、敬愛、信靠、悔悟的感覺。霍布斯(Hobbes)主張機械感覺論,以為哲學所研究者,僅以物界為限,而下宜及于非物界,故倡不可知論;上帝與人乃完全不同,非但不能理解,而且無由想像,不是我們思維的對象,此乃等于無神主義。克特華斯(Cudworth)則與霍氏相反,認為上帝乃可想像,卻無從理解。上帝雖為一個不可思議的奧秘卻仍為思維的對象。以上諸說,乃莫衷一是。我們認為須將無法了解(unintelligib1e),與不可思議(incomprehensib1e)二者,加以判別。後者乃是無法構想的;前者僅指我們的了解不能完全。三、無限靈與有限靈之區別
從另一方面說,倘使過分強調無限之靈和有限之靈的相似性,其結果勢將消滅兩者之區別;于是在哲學上,便產生唯物論;在神學上,便發生許多偏差,就有超神論。泛神論,以及神同形同性論(Anthropomornhism)。照超神論,則令上帝的特性,受到限制,結果失去他完全和純善的特性。照泛神論,上帝的意識是會變動的,乃和人與天使一樣,便失去他的永恆不變性。神人同形同性論,則更強調神人的相似性,甚且和人一樣,也有肉欲的器官。泛神論一方面說上帝有其絕對性,一方面卻又說人和宇宙可與上帝成為一體,實乃自相矛盾,不能自圓其說,此乃消滅了他們所強調的上帝超越的完善性。我們中國民族,原來有崇高的天道觀和上帝觀,但此僅得諸「普通啟示」(genera1reve1ation)而非「特殊啟示」(Specilrevelation),所以僅能對上帝有若干模糊的知識,卻不能對一位全善全愛、全知全能、至尊至聖的、三位一體的獨一真神,有正確無誤的認識。所以這種原始的天道觀和上帝觀,以後便日趨變質,尤其自宋明理學以後,便變為學者「虛妄」,「無知」的幻想(羅一21),乃為一堆主觀虛構的名詞,如所謂「太一」、「大一」、「元氣」、「太極」;「將不能朽壞之上帝的榮耀變為偶像,……將上帝的真實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羅一21一25),流為一種迷信邪靈,崇拜偶像(關帝、,馬祖、釋迦……等)的低級宗教觀念,和神秘思想。不但民德墮落,並且「亂亡相繼,事佛求福,乃反得禍」(語本宋儒歐陽修「諫迎佛骨表」)。所以我們要進而論上帝的「特性」(predicates,我國通常釋「賓辭」。亞理斯多德謂,「賓辭」有四種︰(1)定義、(2)固有性、(3)類。(4)偶有性;而「定義」乃與本質同,乃由「特性」與「類」合成,故譯作特性。「特性」乃和「屬性」不同,乃是從最高源頭而夾,上帝可以運行發揮「屬性」。本節乃論上帝是靈,但要確定他是靈,其最基本的要務)須知其特性。上帝的特性,可分兩大要點來說,其一為實體(substantiality),上帝不是一個神秘抽象的概念,乃是有本質的。其二,有位格(personality),上帝乃是有自我意識的。請分論之。
貳上帝有實體一、倘無實體則成虛空妄想上帝雖是靈,但乃是有實體的,因為倘無實體,則便成為一個不存在的虛構,猶如中國理學家的「太極」、「太一」、「大一」、和「元氣」,都是虛空的妄想。奧古斯丁從詩篇第六十八篇論上帝乃是真實存在的活神。他是「天天背負我們重擔的主,就是拯救我們的上帝,……是為我們施行諸般救恩的上帝;人能脫離死亡,是在乎主耶和華。……世上的列國……要向上帝歌唱;……歌頌那自古駕行在諸天以上的主;他發出聲音,是極大的聲音。……要將能力歸給上帝,他的威榮在以色列之上,他的能力是在穹蒼。上帝……從聖所顯為可畏。以色列的上帝,是那將力量權能賜給他百姓的。上帝是應當稱頌的!」(詩六八19一20、32一35)
所以上帝並非是一個空洞的意念,也不是心中的構想,好像一條數學上的線,或系一點。一個數學上的點,是沒有實體的,也沒有任何本質,僅是一個心意上主觀的構想。空間時間亦然,並非兩種實體,有何客觀的本質。亦非如克拉克氏(Clarke),在其上帝存在的先天論(aprioriargument)所指的實體的特性(property),因為特性乃是實質,乃有客觀本體的。時間空間既不屬于物質的實體,亦不屬于屬靈的實體。實體乃是有特性的。空間雖有外延(extension),但並不能構成物質的實體;更沒有屬靈的實體。時間則更沒有物質的實體之可言,尤無任何心意或精神的特性。于此所要注意者,這並非因為空間時間之無形,不能看見,所以說它們不是實體或本質。因為本質可能是無形的。例如自然界的力量,是無形的,但是乃有本質的,並不是抽象的意念,而乃是有效的動力。而且乃是柏拉圖實體的定義。又如地心吸力,正如時間一樣並無幾何上的面積,但卻是宇宙間一種偉大的實體的或物質的力量。柏拉圖對于實體下定義說,「乃是一種影響他人或被人影響的力量」,或是「對于其他存在物所作或運行的力量」。「簡言之,所謂實體,就是力量。」上帝就是實體。他的屬性乃從創世和護理的工作上表彰出來;他又在物質的和精神的世界中施展他的大能。世界人類心靈上受到上帝的感動,正如他們的身體受物質方面的影響,一樣的真切。誠如詩篇說︰「我想念上帝,就煩躁不安;……叫我不能閉眼;……甚至不能說話。」(詩七七3-4)我們從外在的感受,可以證明有客觀物質的存在;同理,我們內在的意識,也可證明上帝客觀的存在。聖經的記載,證明上帝是實體,例如︰上帝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里來。』……」(出三14一22)。聖經又說他乃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上帝」(啟一4);復講他的神性(西二9);他的本性(加四8;彼後一4)。所以上帝乃是一個真實的本體,乃是無限而永恆的靈;絕對不是人智所臆想的一種理念。大馬色的約翰(JohnofDamascus)說︰「聖經里面所稱的上帝的本質,乃比一切被造物有更崇高的意義。甚至尼采(Nitzsche)也說,上帝的本體,不是虛玄的,乃正如其他物質的本體一樣的真實。物質和精神,乃是完全不同的實體,除了兩者都是某種特性或現象的基礎外,沒有任何相同的地方。物質的實體和精神的實體之不同,乃是本質的,所以乃是特別的而且絕對的。物質不能思想;精神不能被焚燒。精神的實體,乃是藉著它的品質與果效而被知道,此乃正如物質的實體一樣。無論是物質或精神,離開了它的特質,都無從知道。這兩種實體,各有其特質,此于外邦哲學也都相信。他們說︰「在物質里面,不能找到靈魂的起源,因為靈魂里面不混合或攙雜其他東西,亦無水、火或空氣混和在里面。因為這些物質的元素,都沒有記憶、感覺和思維的能力;也不能保持過去,預見將來,領悟現在。這些靈魂里的特質,乃是神聖的,除非從上帝而來,人是無法獲得的。」乃西塞祿(Cicero)引證亞理斯多德之言,亞氏認為精神既然不同物質,故能有這些神聖的品質和能力,因此必定是永恆不朽的(obeamquerem,aeternumsitnecesseest)。屬靈的實體,從其無限的本質說,乃是不屬軀體的;所以上帝乃是靈,他沒有軀體,也不容分割,他不佔空間,卻是無處不在,充塞宇宙;但有限的人物,其屬靈的實質乃是有軀體的。人和天使,都有形像,乃限于空間。但須注意,人的精神,卻可離物質而獨立;人死以後,他的靈魂,雖與他的軀體分開,卻仍有存在的意識。在他死與復活之間,他的靈魂乃是存在的。經雲︰「靈仍歸于賜靈的上帝。」(傳一二7)在做夢的時候,可不用感官而有意識,在這種情況之下,乃完全是靈的作用。使徒保羅在「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的時候,或「在身內,(他)不知道;或在身外,(他)也不知道;只有上帝知道。」(林後一二2-3)
二、上帝實體真理的重要性關于上帝實體的真理,乃是很重要的。第一,可以反駁泛神論的謬論。他們把上帝視為「絕對的意念」。此乃否認上帝客觀存在的實體,而把他變成一種人的意見。倘使上帝沒有實體,而成為一種空洞的意念,則勢不能對人對物發生任何作用。泛神論者也深知其缺陷,所以想自圓其說,以為上帝乃附著在宇宙人類之中。如是則上帝就是宇宙人類,此乃我國「天人合一」,「仁者以天地萬物為一體」等流行的觀念。是則上帝若離開了宇宙,便沒有實體。所以泛神論,乃為實際的無神論。此則著者另有專書詳論。其次,上帝的實體的真理所以重要,乃為反駁以上帝僅為宇宙間一種秩序,或僅為維護公義的一種力量;但此僅講上帝某種的屬性,而抹煞了他的實體。則「皮之不存,毛將焉附」,乃為「舍本逐末」的空論,尤將導致世人,不敬拜上帝,而拜天地,「將上帝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羅一25)
其三,上帝的實體的真理所以重要,乃為駁斥妄以上帝是一種超級的靈,此乃僅把上帝視為一種力量或影響,一股充塞宇宙之間的洪流;而否認他的實體,則一切自然的和道德的屬性,將毫無基礎。初期教會,便受了這種「精靈說」(Spiritualism;現在仍有此種邪道)的影響,流為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使徒保羅在歌羅西書里所斥責的「虛空的妄言」,「有人用他的理學……不照著基督,乃照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就把你們擄去」(西二8),論者說這便是指諾斯底主義而言。初期教父特土良(Tertu11ian)因此起而為道爭辯,力主上帝乃是有實體的。他說︰「上帝把整個宇宙握在手掌之中,如同鳥巢。上帝乃以天為寶座,地為腳凳。他乃充塞宇宙,但他卻不是空間。」拉克坦休氏(Lactantius)也起而爭辯,謂此派否認上帝的實體,因此上帝乃是木然無動乎中,毫無感覺的。拉氏認為如果上帝沒有實體,則便喪失他明確的位格。因為諾斯底異端「唯靈論」的邪說,引起了特土良和拉克坦休二氏的駁議。所以班脫萊氏(Bent1ey)起而推崇特氏和拉氏,認為此乃教父里面稀有的呼聲。這兩位教父深信上帝的屬性,他乃有無限的權能、智慧、公義和良善。他們認為照聖經的教訓,上帝是沒有形體的。有些教父誤以上帝的實體乃是有物質與軀體的,此乃犯了斯多亞異端的同病。以後法國哲學家伏爾泰(Vo1taire)也誤解特土良和拉克坦休的學說,以為大多數的教父,都是柏拉圖主義者,認為靈魂乃是有形體的。伊阿蘭氏(I1allan)也有同樣的誤解,以為除了奧古斯丁以外,所有教父都講神乃是有軀體的。三、上帝雖有實體,卻無形體
西敏斯特信條說︰「上帝乃是最聖潔的靈,是無形的,沒有軀體,沒有分部,沒有激情的。」此乃說明上帝的實體乃是屬靈的。宇宙許多力量,都是無形的,如地心吸力,如電力,如磁力,如化學的和他類似的力量,都和上帝與人的靈魂一樣,是不可見的。照最近的學說,熱乃為無形的分(mo1ecu1es)所發出的不能目見的動力。在有重量的物理(ponderab1ephysics)世界,在我們五官可知的世界里,乃有一個無形世界,但乃是自然的,不是道德的;是物質的,不是屬靈的。我們人生的本體,雖是外在的與物質的化身和表現,卻是看不見的。當世人用他們的學說剝奪有形世界的可見性(如佛教「五蘊皆空」,與「滅諦」諸說,要想逃避世界);但他們仍不能超身在自然與物質之上。他們的境界,不能超過泛神主義者。泛神主義者,崇拜自然世界,對自然世界的秀美與光輝,便對之敬奉,乃和最低級的崇拜偶像的外邦人,犯了同樣可憎的罪。因為他們乃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羅一25)。照聖經的道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眼不能見」(羅一20)。所以不可見性,往往被視為上帝的一種特性。當上帝在「顯身」(Theophany)之時,雖有可見之像,但是因為他的輝耀燦爛,光耀奪目,令人眼花撩亂,不能正視;他乃「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提前六16)。當摩西求耶和華顯出他的榮耀給他看的時候,耶和華對摩西說︰「你不能看見我的面,因為人見我的面不能存活。……我的榮耀經過的時候,我必將你放在磐石穴中,用我的手遮掩你,等我過去;然後我要將我的手收回,你就得見我的背,卻不得見我的面。」(出三三18一23)希伯來書稱道成肉身的神子,乃「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來一3)。我們藉著神子,才能看見上帝(參約一15)。但當主耶穌登山變形的時候,他的光乃是輝耀奪目︰「臉面明亮如日頭,衣裳潔白如光。……門徒……就俯伏在地,極其害怕。」(太一七2-6)上帝乃似天上烈日白熱的光,乃是人的肉眼所不能看的;因為他的光過于強烈,人若想對他凝視,必致失明。當我們說︰「上帝乃是最聖潔的靈,是無形的,沒有軀體,沒有分部,沒有情欲的」,這便使我們得到一個明確的概念,那便是說,精神和物質乃是絕對不同的。物質乃可有軀體的形像,是可見,有感覺的,可感受到其他有重量的物體之影響;但上帝和精神則不然。「所以你們要分外謹慎,因為耶和華在何烈山,從火中對你們說話的那日,你們沒有看見什麼形像。惟恐你們敗壞自己,雕刻偶像,仿佛什麼男像女像」(申四15一16)。偶像崇拜,乃是把無形的上帝,變成有形的偶像;上帝屢次呼召先知警告以色列人不可犯這種毛病,惜以民悖逆不信,以致被擄到外邦,遭亡國的慘禍,可作吾人之殷鑒!但是世人的通病,當他想上帝實體的時候,便無法不有形像的構想。奧古斯丁在他的《懺悔錄》中描寫他想放棄摩尼教(Manichaeism)的時候,心中困惑的情形。他說︰「我雖知上帝不是像人有軀體的形狀,但我總是不能除去那些妄想,以為你乃是在空間,若非灌輸在宇宙之中,則必分散在無限的空間。因為我總以為離開了空間,則必完全變成空虛。」他又說︰「倘使我能恍然大悟,明白屬靈實體,則便能把摩尼教的邪說完全**,從我的心中完全清除。但是我總是力不從心。」
可是我們對于無延伸的實體,是可以想像的。此可證諸人類的靈魂。人的靈魂是沒有形像的,但卻是真實的本質。事實上,我們很容易想像人死以後靈魂的實底及其繼續的存在,此且比軀體更為真實。因為人的軀體雖有可見的實體,但死後則完全朽爛,化為塵土,隨風四散,消失在其他物體里面;但是靈魂則不能分割,不能溶化,可以在軀體以外,獨立生存。亞歷山大死了將近兩千年;但世人都知他為蓋世英雄,他的英名猶存,雖死猶生,世人當更易相信他靈魂實際的存在,而無人會信其軀體的存在。倘使有人問,死了一千年的人,他的軀體何在,當然無人可答;但倘使有人問,死了一千年的人,他的靈魂何在,便易于作答。經雲︰「塵土仍歸于地,靈仍歸于賜靈的上帝。」(傳一二7)實體乃是支持一切作為和現象的基礎。我們不能以為靈魂乃是一連串的作為。因為要有作為,必有作的人;要有行動,必有實在的存有。心里的思念,乃和心不同。柏克萊氏(Berkeley)說︰「我把心、靈、魂,以及我自己,稱為活潑的有感覺的存有。我所用的這些字,沒有一個是指我的意念而言,因為二者乃是完全不同的事。」但是休謨(DavidHume)卻和他適得其反,他否認屬靈的實體,以為凡此無非都是「意念」,一連串從感覺而來的「印象」。密勒(Mill)附和其說,否認實體是意識的基礎,和人類靈魂的「經理」。他稱「靈魂乃是一條意識的線,所以永遠有思想與感覺的可能。」美國神學家伊孟斯(Emmons)也以靈魂是一連串的作為。但人類有屬靈的實體,乃是一個合理的意念,證諸事實,乃為人知所共喻。希臘哲人柏拉圖,亞理斯多德也維護此理,並和當時無神派的學者爭辯。此後柏拉圖學派的哲人如柏羅提挪(P1otinus)和荀柏理修斯(Simp1ic1us)也堅持此說的確實性。柏羅提挪說,神性乃是無處不在的,乃遍滿全地,不能分割,不能把他一部分屬這里或那里。上帝不是空間,但卻與空間的萬物同在,而是不能分割的。畢達歌拉斯(Pythagoras)和普魯泰(P1utach)也有同樣的立場。這些哲學家要證明在宇宙間各種可分割的萬物以外,另有一種屬靈的實體,此乃上帝永恆的本體,以及天使和人類永遠不朽的實體。克特華斯氏(Cudworth)說︰「宇宙間乃有兩種實體︰一種乃是外延的,乃離開了心而存在,乃有無限的可變性與可分性,毫無自我的和合與內在的東西,也沒有任何動作,只有被搬動時才能動。另一種乃是生命與精神,是主動的自我認識的特性,是一種內在的存有,它的動作,乃是有思想的人一種內在的力量。」此乃分別精神與物質最重要的特點。精神的感動,乃是自動的;物質的搬動,乃是機械的。精神雖無外延和軀體,卻是一種實體。此乃柏拉圖與亞理斯多德所力主的學說。逍遙學派的人(Peripatetics)雖認為靈魂是沒有形體的,卻說心智乃是有實質的。這種道理,在現代人听來,甚覺剌耳;然而倘使我們把它視為一種「天生的能力」,乃為在人類的一種天賦的能力,則便知並非乖謬。
斯賓諾沙(Spinoza)在近代哲人之間,乃是一個最竭盡心智要對分別精神物質之說,把它消滅的人,他認為在一個無限的實體之中,乃含有兩種不同而相反的特質︰一為思想,一為伸張。斯氏說︰(1)這一個無限的特性,便是上帝。(2)這個實體,乃能思想。(3)這個實體乃是能被伸張的。但是斯氏之說,于理乃不可通,因為這兩種特質,乃是各不相容的。倘使把精神與物質放一個實體里面,則物質勢必亦能思想,寧有是理。且如謂物質能思想,則乃成唯物主義;同理,如謂物質是上帝,則乃系無神主義。現代提倡腦里面分子運動的人,復引用此說,來解釋他們的道理。柏拉圖鑒于實體的定義,眾說紛紜,莫衷一是,發表他的意見說︰「有些人要想把所有的東西從天上拉下來,從整個宇宙到未見之物,竭力要想把石頭、橡樹,都要抓在手里面,從而固執成見,認為僅有可觸可摸的東西,才是存有與本體。他們認為存有與軀體乃是一體的。反對派則從未見的世界,來建立他們的論據;他們竭力爭辯說,正真的本體,須包括可理解而無形的意念;那些唯物主義者的軀體,不是正真的本體。他們各是其是,爭辯不已。這兩個軍隊,一直在爭戰,沒有窮盡的時候!」四、上帝雖無形體,卻更偉大
不可見的和不能延伸的實體,其量乃遠比可見的可延伸的為大。一則,上帝乃是不能延伸的實體,他的空間乃是無限的,乃遠較可見的有限的宇宙為大。二則,有限宇宙中,那不能延伸的、不可見的部分,乃遠較那可秤、可伸。可見之部分為大︰易言之,就是(1)人與天使的精靈;(2)不可見的原子與分子;(3)不可見的自然界的力量,乃構成一個存在的總體,乃遠較那可見的為巨大而且更為重要。不可見的宇宙乃比可見的宇宙為偉大。人的靈魂乃比他的軀體為偉大。不可見的地心吸力,乃遠比一切可見之物為巨大。不可見的結合力乃為一切可見可想的物質的原因。如果沒有這種凝聚結合的力量,便不會有可伸可想的實體的存在,因為原子和分子,如果沒有它的力量吸引,便要**,紛紛離散。西敏斯特信條說︰「上帝是最聖潔的靈,是沒有激情的」,這「激情」(passion)一詞,須從語源學上了解它,此詞乃從「受者」(patior)而來,所以「受難節」,在英語乃為“ThePassion”。此詞含有「被動」的意義,乃因外在的影響而有的感受。猶如化學作用,堿因受酸性之物而起泡。保羅說︰「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欲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羅七5)又說「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欲,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加五24)上帝沒有「激情」,乃指這「惡欲」、「邪情私欲」而言,他和在他以外之物,沒有被動的器官的關系。他絕不受他所造宇宙之間任何心物的影響和支配。一切被造物乃彼此有被動的關系,所以彼此乃有影響。但是造物主乃是自有永有,自我存在,起乎被造物之上,所以他和他以外之物沒有被動的關系。多瑪阿奎那(ThomasAquinas)說︰「上帝和被造物不同,他的存在乃是絕對的,不是相對的。」人和天使,住在世上,乃和世界有關,所以與其外在的宇宙,乃有交互的影響,上帝則完全不同。他所作所為,乃由自決,絕不受外物的支配。雖上帝喜歡被造物的聖潔,憎惡其罪惡,但這絕非一時所受外來的感動,而乃出自上帝神聖的本性,不是被動的,乃是主動的,他乃永遠喜悅良善,憎恨邪惡。宇宙間一切力量,不能使上帝的本質受影響。世間一切心物的作為,彼此有交感的作用,但卻不能左右上帝永恆的存有。牛頓說︰「在上帝里面,乃包有萬物,並使之存留動作,但他的作為卻不受其影響;萬物是不能抵拒無處不在之上帝的。激情每不免過度,凡不能自制的,每受外物的支配。但上帝沒有過度的情緒。激情一詞,每被誤解為情緒與感覺,因此發生謬妄而敗德的推論,以為上帝乃是無情的。例如斯賓諾沙說︰「上帝乃是完全無動于中的,因此沒有喜怒哀樂。一個愛神的人,卻不能想討神的喜悅,因為神既不能愛,也不會恨。」這乃剝奪上帝情感的質素。上帝既有位格,此乃必具的質素,這樣世人才可敬愛他,崇拜他,服從他。此種謬見,還有更大的弊病。例如,倘使上帝看見罪惡,卻沒有對罪有不快之感,則必對罪,木然無動乎中,則罪將被視為無關緊要之事,結果在理論上或事實上,罪勢將被否認。這種學說,始則以上帝乃漠不關心,繼則以上帝既不喜愛良善,也不憎恨邪惡,結果勢必否認他一切道德的屬性,把他奚落為盲目無知之物!聖經里面記載上帝乃有各種的感覺,好像我們人一樣。(例如︰創世記三22-23;出埃及記一三17;申命記三二27)其中所說的「恐怕」、「惟恐」、「只怕」等語;但此乃一種隱喻,並非上帝真害怕。其次如申命記三二21的「憤恨」、「怒氣」;創世記六6;詩篇九五10的「憂傷」、「厭煩」;耶利米書一五6之「後悔」,也都是隱喻。
上帝各種感覺的方式,孰為隱喻,孰為事實,其斷定的標準,乃是上帝的本質,上帝本質上不能有這些不愉快的感覺。倘使他正真對仇敵懼怕,對敵手忌恨,則必把他奚落在悲慘的境地。所以決不可照字眼實解。在一切感覺的情態之中,僅有兩種基本的情態;一為慈愛,一為憤怒,怨恨僅為憤怒的一種狀態。這乃是上帝兩種正真主要的情緒︰一則起自公義,一則激于罪惡。這兩種狀態,雖其性質絕對相反;但于其作用上卻彼此有關。因為倘使沒有愛公義的心,便不會恨罪惡,反之,如果沒有恨罪惡的心,便不會愛公義。第三世紀教父拉克坦休氏(Lactantius)說︰「凡愛慕良善的人,必定痛恨邪惡,此乃事有必然,理所必至;因為對良善的愛,乃是從對邪惡的恨,產生出來的;而對邪惡的恨,乃是從對良善的愛,產生出來的。倘使一人不恨死,決不會愛生命;倘使不嫌惡黑暗,便不會愛光明。」這種相反相生的道理,在聖經里面乃有許多的明訓。例如箴言八36說︰〔恨惡我的,都喜愛死亡。」詩篇九七10說︰「你們愛耶和華的,都當恨惡罪惡」。「惡惡」、「愛善」並非對立的(contraries),而是對比(antithesis)。在道德的元素上,乃是一個作為,乃都是為分別是非善惡,維護公義聖潔。所以在情緒感覺上,乃是融洽和合的。神的憤怒,和神的聖潔;與神的慈愛和神的聖潔,乃為一事之兩面。惟愉快與痛苦正如聖潔與罪惡,乃有本質的差異(hecterogeneity),不可相提並論。因為痛苦與愉快,並非一事之兩面,正如聖潔與罪惡乃有本質的不同;並非彼此相成的對偶。他們乃各自存在,彼此不容。惟道德的慈愛,與道德的憤怒,雖似兩極;卻屬于一個磁性;又似一般電流,有陰陽二性。慈愛與憤怒,雖表現不同,卻起自一種德性,乃有對偶性,正似磁性吸力,乃彼此歸向,終乃歸一。陰電陽電,兩者乃都是電︰正如北方的(Boreal)磁和南方的(Austral)磁,乃為同一種磁性。因此道德的憤怒正如道德的慈愛,都是真正的聖潔。準斯而言,愛好聖潔,與憎恨邪惡,乃為上帝里面兩種並存的特性。人的特性乃視其憎恨罪惡的程度定其價值;倘無憎恨罪惡之心,便毫無價值。此正如英國歷史上英皇查理二世一樣,他受惠不知感恩;作惡不知悔恨;他對人沒有愛心,也不憎恨。他乃無動乎中,是非曲直,漠不關心,對萬事都是輕蔑。在神恩里面,憎恨邪惡,愛慕良善,乃可並容的。但是由于人心的敗壞,憎恨邪惡,往往會過于暴躁,不能討神的喜悅。所以聖經教訓我們,「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弗四26)。唯有這種憎恨邪惡之心,才能像神的憤怒。但是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我們憤怒和憎恨,常常用在不正當的地方,並有不適當的態度,因「生氣」而「犯罪」(參弗四26)。甚且恨應當愛慕的聖潔,愛應當憎恨的罪。我們的憤怒乃出于自私或感情沖動,不能平心靜氣,用正當的方式。而我們的愛,乃是出諸偏私不正之心,聖經稱為貪婪。在這個犯罪作惡的世界,正義蕩然,是非顛倒;愛所不應該愛的事,恨所不應當恨的事。我們應當顧念那永恆的,渴慕那聖潔的,要把憎恨單單準對罪惡之上,用屬天聖潔的火,把它們完全焚燒。上帝乃是無所不知,無所不在,世人的罪乃常在他的面前,對人與魔鬼邪惡的聖怒,乃為上帝不變的本質。上帝乃是永遠應當稱頌的,因為他是公義的,他憎恨當恨的;懲罰當罰的。但雖因世人的罪以及他對罪的聖怒,他仍是神聖的,永遠應當稱頌的。上帝雖是最聖潔的靈,沒有激情,但他仍有感情。他雖和世人不同,不受客觀萬物的影響,也沒有肉體的好惡之感;他的慈愛和憤怒僅是對所作的事,並非對作的人;他只是恨罪惡,卻不恨罪人。「你們要稱謝耶和華,因他本為善,他的慈愛永遠長存。」(詩一三六1)
參上帝有位格上帝有兩大特性,第一是實體,已如上述;第二是位格,茲進加論列。位格乃有兩種主要的特征︰其一為自我的意識,其二為自有永有。
一、上帝的自我意識(self-consciousness)一切意識都含有主體客體兩種要素︰一為能知的主體,二為被知的客體。倘使僅有主體而無客體,則不能有意識;但倘僅有客體而無主體,亦不可能有意識。僅有其一,則意識便無從發生。除非有被知的對象,我不能覺得一物;拿開了思想的對象,我便不能思想。意識和自我意識,卻又有很大的分別,不可混為一物,務須詳加明辨。在意識里面,客體乃為主體以外的另一實體;在自我意識里面,則客體與主體成為同一實體。當我覺得一棵樹,客體乃在我心外,成為一個不同的實體;但倘我想我自己,則「客體」與「我心」成為同一個實體。(本人歸主以前,參禪**,以為「我即是佛」,被人尊為「羅漢轉世」。我國士大夫也有「天人合一」之想。)在「意識」里二元乃為二物;在「自我意識」里,二元便成為一物。
動物僅有意識,而沒有自我意識。它有冷熱的感覺。它雖有苦樂之感,但僅是從外面來的感受;卻不知經驗這些感觸的主體和位格。動物與人不同,不能有位格之感,所以沒有自我意識。克利斯理(Christlieb)說︰「為什麼猩猩和人一樣有咽喉,卻是不能講話歌唱,這乃因為動物不能從它感受到的構成一種「客體的概念」(ObjectiveNotion),所以它們不能產生語文;它們對于自我的位格和瞬息的感覺不能加以分辨。它們雖有喉舌的器官,卻無表情發音的能力。而人與動物則不同,甚至聾啞的人,雖沒有講與听的器官,卻仍具備此內在的能力,故能自己構成一種「語文」,表達他們的思想與意見。人有意識與下意識。但他仍有下級的種子,有一種獸性,不能感覺他自己和自我的關系。一則,「人之所以異乎禽獸者幾希」,他也和動物一樣,有從肉體欲望來的盲目的動作,這乃與動物所差無幾的感覺,唯有檢查反省,始有改變為自我意識之可能。其二,他能自動的不停的思想感覺,構成一種意識,但不是自我意識。人能思想,但往往胡思亂想;他能感覺,但並不細察他的感覺,因為他不反省,無自覺,所以他的感覺,往往是「無意識的」。但由于聖靈大能的感動,使他覺悟,他的意識就轉變為自我意識。確認有罪,乃起一種自我的意識,自覺有罪,「是個罪魁」(參提前一15),他至此才切實感悟,他以往所感、所想。所作。上帝的靈,使罪人能認識自己,從僅僅意識的境界,進而有自我的意識。自我意識的境界,乃比意識為高。此乃為意識最高和最完善的形態,乃可表明「最高存有」的特性。因為上帝和世人不同,他的意識和自我意識是不分的。第一,上帝沒有軀體,不能分割,不受外界事物和環境的支配。第二,上帝不像世人,沒有盲目的、不加思索的心理的沖動;他不像人那樣會從僅僅意識的境界進入自我意識;他乃是永遠有自我的意識,知道他自己。他認識他所創造的物質的世界。但是他這種認識不是從感官的媒介而來;不像人與動物,僅有一些不完全的知識。他對宇宙的意識乃是與他不變永恆的自我意識時時聯在一起的。在上帝,意識和自我意識乃是不能分開的,此乃不同于世人。人有意識,但無自我意識。上帝則不然。人會從意識的境界進到自我意識;再從自我意識回到意識,上帝則不然。所以上帝的自我意識乃比人和天使有更高更完善的程度。自我意識乃比意識更為不可明狀,乃為自古以來哲學家窮其心力想探究的問題。泛神論者認為心物二元,乃使問題,不能明白;只有一元論方能解答。因為一切的意識事實上乃都是自我意識;一切的實體,都是一個實體。明乎此,則認識問題,便迎刃而解。其實泛神論者,只是把這個問題令人格外迷罔。因為實體相同論不能令人明白。在實體上一塊石頭和另一塊石頭相同,但這不能證明這塊石頭能知道另一塊石頭。因此,他們沒有理由說,除非心與物成為一體,心便不能知物。當我知道一棵樹,我乃有意識,但非自我意識。當我知道上帝,我乃有意識,但非自我意識。這所指的客體或實體,並非我的實體;而我的意識,也非自我意識。
要解釋自我意識,實比解釋意識更難。當我們看到一個客體,例如一棵樹或是天空,這一種認識的動作,乃比知道我自己,更易了解,因為乃是在我以外或在我面前的事物,乃是可以看到的。但是倘使自我檢討,那便沒有在我以外可見之物,則看的與被看見的乃是一樣;這被知的與那能知的,乃為同一個人。此則比看客觀的外物,乃更為奧秘難測。所以泛神論者說一切意識事實上就是自我意識,乃為自我陶醉的空想。而一切「天人合一」,「自我神化」,「見心成佛」……等說,尤為自誤誤人的錯覺。上文講到一切意識乃包含主體客體的二重性,這乃是說在一個實體或存有之內乃有主客二性,實為一個奧秘。人的心靈當其有自我認識之時,即具備此二者︰一為知的主體;一為被知的客體。靈魂把他的單一體分化為二,使他自己能夠看到他自己。這種能使他自己成為他的客體的能力,乃使他成為一個「位格」的存有(personalbeing)。如果沒有此種能力,他便沒有「位格」。雖他能思想,能感覺,能作為;但他不能說︰「我知道我思想,我知道我感覺,我知道我正在作為。」上帝是有位格的,有自覺的,所以他自己成為他所思所想的對象。這便令基督教三位一體測不透的奧秘,完全揭開起來,發出亮光。雲柱變成火柱。一體里面三個特性,成為位格。上帝是有位格的,因他有三個位格︰聖父、聖子。聖靈。自我意識,乃有兩個特征︰其一乃為一個理性的心靈所有的能力,能使他自己成為他的客體;其二乃能知道他所作的是什麼。第一步僅為他的意識,尚非自我意識,因為此時的主體尚不知他自己就是那客體。但若無第一步,便不能有第二步。單有主體,沒有客體,便不可能有自我意識。但是單有二重性,僅能有意識,不能有自我意識。意識是二元的;自我意識乃是三重的。明乎此,方能了悟三位一體的奧秘。
上帝乃是永遠可稱頌的。他乃獨立在宇宙之外,因為宇宙乃是他從無中創造的。所以他無需宇宙才能有他可知道的、可愛好的、可享有的對象。他乃永遠可以自我靈交的。從永世里,父知道子(太一一27);從永世里,「父愛子」(約三35);並且從永世里,子便「同(父)享榮耀」(約一七5)。在創造世界以前,父與子,即已同在,子即「在(父)那里為工師,日日為他所喜愛,常常在他面前踴躍」(箴八30);永遠的道便在「太初與上帝同在」(約一2);他的「獨生子」在永世里,就在「父的懷抱里」(約一18)。此非理神論者(Deist或作超神論者)單數的單位,而乃三位一體的復數的和合,始能解答。一個沒有客體的主體,不能知道。如果沒有可知的,便不能愛。如果沒有可愛的,便無可享有。從另一面看,一個客體不是被造的宇宙。上帝無限永恆的知、愛、樂的,無限永恆的客體,不是他的創造物,因為這既非永恆,又非無限的。在沒有宇宙之前,倘使上帝的自我意識和神聖須靠宇宙,則其對上帝既無自我意識,又不神聖,寧有是理。所以客觀的上帝,為主觀的上帝,必然是真神上帝;而永生父上帝的獨生子,也不是被造的。從這一點便可見基督教和後期的泛神論(非斯賓諾沙早期的泛神論)之間的重大分別。後期的泛神論也倡一種三位一體之說,但乃是依靠宇宙的,故乃根本不同。他們把世界視為主體必須有的客體。此乃黑格兒(Hegel)的見解。他以「上帝在永世里產生自然,作為他的另一個自我,這樣才能有自我意識。」這樣「無限」(infinite)便受有限的限制。上帝把宇宙當作他的位格;沒有世界,神便不能有自覺。如此上帝須依靠世界,才能取得他的位格,其結果上帝和世界乃成為一體;上帝和世界乃是一個實體。上帝的位格須在世人和自然的里面始能有自我的意識。世人和自然便成為那「無限者」的形體。宇宙和上帝因此必然是同時就有的,因為上帝離開了宇宙便沒有自我意識。此乃根本否定上帝的創造,且把上帝的榮耀,變為受造之物(參羅一20一25)。但是照上帝的啟示這不是上帝自我意識表達的方式。三位一體的上帝,他自我意識的媒介,乃是在他神聖的本質里面;而乃完全超脫有限的宇宙的心物而獨立。上帝神聖的本性,在他三位一體的結構里面,乃具備他的位格一切的要件。上帝乃是運用永世里原始的本質,並非假宇宙間次要的從屬的物質,作為不同于他自己的客體,因此他能自知並能自我相交。上帝乃自己分別他自己,非從他物分別他自己;因為後者僅能產生意識,而非自我意識。天父上帝和聖子上帝分別起來,從而知道他自己。「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太一一27)三位一體的上帝在位格與位格之間,可以彼此相見,彼此相愛,從而能自我凝視而沉思;並非和外在的宇宙相視相交與相愛。「父愛子,將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給他看」(約五20)。歐文(JohnOwen)說︰「上帝三個位格,乃是他們彼此作為的客體。聖父知道聖子;聖子知道聖父;聖父愛聖子;聖子愛聖父;而聖靈乃是彼此作為之間的媒介。」
二、上帝乃自有永有上帝的自我意識,乃像人的自我意識;人的自我意識也無需其他實體、客體,而乃用他自己的心意。人的自我意識,無需藉外在的世界或他物。人的自我沉思會把他合一的個體**為二,以客體變成他的主體;不藉世界外表的實體,僅僅運用他自己的意識,成為他自己的實體。倘使人藉著他有限的位格尚能如此,則上帝無限的位格當更能如此,此理乃甚顯明。至高的上帝當然無需依賴其他要素,作為他自我意識的條件。所以上帝乃自有永有,他乃完全自足,在這個基本認識上,他乃能自己知道,自我相交,這乃是他的本性。否則上帝乃須依靠他的被造物,此乃對他的褻瀆!聖經里面三位一體的教義,三個位格,各有其整個不可分割的本質,各不相混,但都仍為一個本體,這乃曉諭我們,上帝的自我意識乃是超乎宇宙而獨立的。上帝使他自己作他的客體。他第一個作為,便是使他自己從自然界的事物中分別出來;這便產生第一第二個位格。永在的父自己看見永在的子,這便是他主體另一個不同的形像;但是從他的客體上說,他的本質卻未變動。聖父和聖子,不是同一個位格),但卻仍為同一個實體。此僅為整個三位的第一個作為,尚有第二個作為。第一個作為的主觀的自我和客觀的自我,其本質乃是相同的,質言之,聖父和聖子不是兩個存有,乃為一體。第二個作為便使上帝的本質有第三個特性或形式,那便是聖靈,他和聖父聖子,在形式上雖是不同,但在本性上乃是相同的,並且合一的,于此我們便可見三位的一體性。一體之中,乃有三個位格。主觀的自我不是客觀的自我;第一個「上帝的形像」,並非第二個「上帝的形像」。第三個特性既非主觀的自我,也非客觀的自我;第三個「上帝的形像」,雖非第一個或第二個形像,但卻屬于同一個聖體,而且乃是同體、同質、同性的。從三位一體的教義所啟示的道理,我們可知上帝的位格乃是完全超乎有限而獨立的。上帝的自我意識,乃無需外在宇宙的幫助。在他創造世界以前,他在永世里,他乃完全自足的,在他自己的本質里即具備一切自我意識的條件。他創造世界以後,他神聖的位格,仍是永不改變,不受他創造的影響。
自我意識乃是三元的;單單意識乃是二元的;前者有三種特性,後者僅有兩種。當我覺得一棵樹,第一是主體,便是我的心;第二乃是客體,便為樹。此乃意識所有的歷程。但倘我覺得我自己,第一乃為主體,便是我沉思的心;第二乃為客體,便是我被想的心;第三,乃為另一個主體,便是我感覺到那前兩種的特性乃為一物,便是我的心。在這自我意識的歷程中,乃比那僅有兩重歷程的意識為多。初期的斯賓諾沙的泛神論,在神聖位格的教義論戰上以及任何形式上,乃和黑格兒不同。黑格兒講的無限者(TheInfubte)的位格,乃是以世界為媒介,但斯賓諾沙則以為那無限者從分原意來看,乃是沒有位格的;倘使有了位格,便不成其為無限者,他的格言乃是︰「一切限制乃是否定的、消極的(“OmnisdeterminatioestNegatio”)。倘使上帝有了位格,他必定要說,他不是這個世界,這乃限制他自己;倘使他限制他自己,那他便不是無限的,此乃違反上帝的特性。斯賓諾沙說,倘使上帝和宇宙乃是兩種不同的實體,照有神論者的意見,若把上帝與宇宙彼此分殊,則上帝便不是一切的一切,便不是那「無限者」。斯氏以為上帝如果加上宇宙乃比上帝減去宇宙,實更是偉大。斯賓諾沙的錯誤,乃在其不知「無限者」(TheInfinite)之真義。他乃是把「無限者」和「萬有」(「宇宙」All)混為一談。殊不知這兩者乃是完全不同的。第一,那無限者是完全的、純善的;因此在他里面不能含有不完善的。但是萬有卻包含不完善的在內。第二,無限者的質素里面乃不能包容有限的質素;惟萬有則否,兩者都有。一個無限的力量,不可能是有限的;無限的知識不可能是有限的。一個能舉一百磅的力量,不能限他僅舉五十磅。因此那「無限者」乃和「萬有」不同,因為「萬有」包括各種各樣的東西︰無限的和有限的;善良的和邪惡的;完善的和不完善的;物質和心靈。那無限的能創造有限的;當然不可能是有限的。第三,那無限者是質僕純一的,但有限的萬有乃是錯綜復雜的;前者乃是同質的,後者乃有雜質的。第四,那無限者乃是不能分割的;後者有各種成分,乃是可分的。觀此可知萬有乃是一種假的無限者。他們以為加上宇宙乃比純一的無限者為更大,乃是一種謬見,因為在數學上,如果以為在無限數上加了有限數,會比純一的無限數更大,乃是妄想。在數學原理上的「無限大」(Infinity,或稱「無窮大」,其記號為∞),不會因減而使其小,也不會因加而使其大。縱使增減幾百萬個單位,也不會有絲毫的增損。同理,如果對于那無限絕對完善者加上若干有限的,也不能使他有何增益。上帝的本體,乃是永恆的、不變的、必然的;但有限的宇宙的實體乃是暫時的、可變的、偶然的。因此,如果想對上帝絕對永恆的本體加上或減去一些次等的、低劣的成分,以為可以增加或減少他的永恆性與博大性,那是乖謬悖理的思想。其次上帝的權能乃是無限的,如果把世人或天使的有限的能力,加給上帝也不能使無所不能的全能的上帝更加有力。復次,上帝是無所不知的,他的智慧是無窮的,若是加上一些偏狹有限的知識,也不會使他有更大更高的智慧。總之對完善的加上些不完善的,絕不能使他更加完善。此乃自明之理,顯見斯賓諾沙之妄。
因為在上帝的本質里有三個位格,所以上帝有自我意識。但是三位一體的上帝的自我意識,不能與聖父、聖子。聖靈各自個別的意識,混為一談。三位一體的位格,乃和其中任何一位的位格不同。三位一體的位格乃包含聖父的身分,聖子的身分,和聖靈的身分;但是三位一體的位格,並非個別的在三位中之任何一位里面,乃是聖父、聖子、聖靈總和的位格。三種實體的意識構成一個自我意識,正如三個位格構成一個實體。三位之中一位的個性乃稱為個體,乃有與其他兩位不同的特性。聖子的位格有聖子的身分;聖父有其父性和父道;聖靈則有其運行。從這個關系來說,我們寧可說本體的個性,而不應稱本體的位格,因為位格有三個。上帝本體的個性,或是上帝的觀念,乃是他的自我意識。照上文所論,這個自我意識乃是從三個位格本體的維持,以及相應而生的三重意識而來。上帝的本體,不可能同時為三位又是一位。上帝的本體因為含有三種特性,所以能夠自我沉思,自我認識,自我相交;倘使僅有一位,那就當然不可能。所以三位彼此不同的特性,乃和整個神性的特性不同。第一位的父性,乃和三位一體的父性不同。第二位聖子的身分,乃和三位一體中聖子的身分不同。第三位聖靈的運行,乃和三位一體的運行不同。倘使三位一體的位格與三位中一位的位格如聖父。聖子、聖靈有不同,則如果說上帝是三個位格和一個位格,並非自相矛盾,因為位格一詞乃有兩種意思︰一乃指他實體的個性,一乃指三重的個性;一乃指一位的意識,一乃指三重的意識;一則為純一的意識,另一則為復雜的意識。此乃三位一體的奧秘,非人智所能參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