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救恩論 第貳章  人類的本性
    關于人類的本性,或說本善,或說本惡,言人人殊,茲就(1)聖經的教訓,(2)教會的異端和(3)中國的哲學,三方面來加以檢討。壹聖經的教訓一、上帝的形像和樣式

    聖經開宗明義,在首章即說,人是照著上帝的形像,和按著上帝的樣式而造(創一26)。「形像」和「樣式」二義,乃是用來說明人和上帝的關系。「形像」和「樣式」二詞,乃是同義的,所以可以互用。在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二詞並用;但于二十七節,僅用「形像」一詞;五章一節,則僅用「樣式」一詞。第三節,則又二詞並用。九章六節,則用「形像」一詞,以表達其完全的意義。再看新約在哥林多前書十一章七節,則用「形像」和「榮耀」二詞;在歌羅西書三章十節,僅用「形像」一詞;雅各書三章九節,也僅用「形像」一詞。于此可證「形像」、「樣式」二詞,乃屬同義,是可以互用的。聖經說,人是照上帝的「形像」和「樣式」而造,此乃指人類之本性,並非後來賦予的。上帝造人的意思,乃是說在上帝里面的原型(archetypal),要使人變成上帝的副本。易言之,人非僅僅帶有上帝的形像,而乃即為上帝的形像。有些人以為「形像」和「樣式」,二者乃有分別,因此其中之一或已失去,另一個或仍存在。然如上所述,二者縱或稍有程度上的差異,絕無本質上的不同,兩個名詞,乃是同義的。無論是「形像」與「樣式」二者都是上帝的創造,二者都是一代一代遺傳下來,所以現在人類都保有其原有的本性。關于人類在未墮落犯罪以前的本性,聖經的教訓,包括以下諸點︰(1)成熟與完善的境界,(2)理智與道德的本性,(3)對于萬物的統治權,(4)原義和(5)靈性,茲分論之︰

    二、成熟與完善的境界上帝造人的時候,人原有的境界是成熟的與完善的,不是幼稚的。所謂人類原有完善的境界,乃是說上帝在造人的時候,已為他設計,使其能夠應付其生活,而能達成其目的。人的軀體,不但各部門完整無缺,且又完全配合其靈魂,而與靈魂互相結合,乃是和靈魂一樣不會朽壞,不會死亡的。此在神學上,乃為「永生」;人若沒有墮落犯罪,人是不會死亡的。上帝造的人,原來是不會朽壞的,不但靈魂永遠長存,即其軀體里面,也沒有死亡的種子,人類原來是不受死亡之律支配的,人的死亡,乃是其犯罪的刑罰,「罪的工價乃是死」。上帝吩咐始祖︰「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始祖卻偏受魔鬼的試探,違反上帝的命令,自取滅亡,死就臨到眾人。此乃人類始祖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大悲劇(參創二17,三19;羅五12;林前一五20、21;羅六23)。始祖亞當的軀體,本來沒有疾病和死亡的種子。上帝創造的人,其原來的境界,乃是完善的,其生活的情況乃是極樂的。人體的構造,沒有任何部分不能符合這至善與極樂的條件。當救主再臨之時,他要「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三21;並參林前一五53;西三4;約壹三2)

    人類最初的情況或品格,非從野蠻漸漸變成文明;(1)根據聖經的記載,上帝造的始祖乃有十分完善的本性;(2)照各國的傳說,人類乃是從黃金時代墮落下來,此乃符合聖經的記載;(3)最初的記載,證明最初時期的歷史,人類乃有高度的文明;(4)哲學家共同的觀念,認為人類雖有極大的分界,卻有彼此密切的關系,他們最初乃有一個共同的中心,這個中心便是其最初的文明。傳統的學說,以為人類乃是從石器時代、銅器時代、鐵器時代,從野蠻進為文明,實在沒有科學的根據,並且違反聖經的教訓。羅白克爵士(SirJohnLubback)想說明「人類最初的情況,乃是絕對野蠻的。……在最文明的國家中,都可以找到其最初野蠻的蹤跡。」但是照聖經的教訓,人類乃是從其最完善的境界,以後各國才漸形墮落惡化。最初人類的境界,在理智上,道德上,和宗教上乃是優越的,但那時科學藝術卻還未高度發展。聖經的記載,乃和各國和整個人類的情況相符。世界人類,因為基督聖道的影響,在各種知識學問和藝術生活上乃有極大的進步發展。教會史家斐理夏夫(PhilipSchaff)說,基督教乃是歐美優美文化發展的動力,最後由于基督的統治,將進入千禧年完美榮耀的境界。三、理智與道德的本性

    上帝是個靈,人的靈魂也是靈。靈的主要特性乃是理性、良心和意志。靈是合理的,道德的,所以乃是自由的。上帝乃是照他的形像造人,且「將生氣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創二7),賦予他們這些和他本性相似的特性,所以人類也是靈,乃和其他動物完全不同。上帝乃把人高舉在其他動物之上,其間的差別,乃無法衡量。人乃是上帝照他自己的形像而造,所以乃被高舉,使與上帝有同等的地位,可與上帝交通。此乃人類所以能認識上帝的必要條件,亦為人類宗教本性的基礎;否則人類將與禽獸相同,而與禽獸同亡。關于這個問題,乃有兩種極端的學說。希臘神學家認為上帝照他的形像造人,這形像卻僅限于上帝的理性方面。抗辯派(Remonstrants)和甦西尼(LaeliusSocinus)異端,認為這里所指的形像,乃僅限于理性方面,為了人類可藉以治理管理萬物(創一28)。林薄樞氏(Leinborch)又以為亞當像上帝,乃僅指靈魂而言;而非于道德方面。但大多數路德宗的神學家,卻有相反的意見。照他們的學說,上帝的形像,已因人類犯罪墮落而失去,但又因救贖而恢復。可是他們中間又有爭辯,因為路德宗認為他們並不否認,靈魂在本性和實質上,乃是像上帝的。改正宗的神學家,既不以上帝的形像僅限理性方面,也不主張僅限道德方面像造他們的主,而認為兩者都俱備。因為照聖經的教訓,上帝照他的形像造人,道德的完善乃為其最主要的元素。因此照人類理性的特質而言,他們認為人乃是上帝的孩子。四、對于萬物的統治權

    人照上帝的形像而造,他最初的境界還有一個有關人類尊嚴的特征,便是其對萬物的統治權。關于這一點,有各種不同的意見,有些人提出異議,認為統治萬物,不能算為上帝的形像,僅為上帝賦予人類的一種職權。但是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明明指出,上帝照他的形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里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這乃含有人類尊貴榮耀的意思。誠如詩篇說︰「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並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萬物……都服在他的腳下。」(詩八5-8)這乃是因上帝委派他們,賜他們權柄。上帝造人的時候,就使他們有上帝的形像,作上帝的代表,來統治萬物,要「叫寓物都服在他的腳下」(來二8)。上帝知道從起初到末了的一切,他的計劃是全備的,不變的,包括一切的,上帝從最初便要把人類抬到至高的地位,所以賦予他們對萬物的統治權。五、原義所謂「原義」(originalrighteousness),乃指道德方面的上帝的形像,此乃包含︰(1)知、情、意的完全和諧,都順服上帝的旨意。他的理性要服從上帝;他的意志要順服理性;他的情感要順服意志;他的身體要做靈魂順命的工具。(2)除此以外,乃為他道德的完善,無論在知識上,在公義上,在聖潔上,都要像上帝。此所謂知識,並非指頭腦的知識,而乃是完全的,正確的,實際的,有永遠生命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四24);這種知識乃是無窮的,我們無法測度。有人認為人類始祖對于世界的本質及其各種法則的認識,乃較現在的科學家更為深徹。更重要的,乃是始祖認識上帝,因為認識上帝,就是永生;「上帝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里面。」(約壹五11)此與世俗的智慧知識,性質不同,世智乃是「世上有權有位將要敗亡之人的智慧。」「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林前二14)

    聖經教訓我們,上帝造人,他「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創一31);而且「原是正直」的(傳七29)。新約聖經對于人更有新的啟示,說︰「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西三9一10)「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四24)。此三者乃是始祖的「原義」,卻因犯罪墮落而失去。感謝主,現在因為上帝的救恩,可在基督里恢復。于此可知,上帝造人的時候,人在道德方面上帝的形像,乃是絕對聖潔的,不是中性的,不是或善或惡的。六、靈性上帝形像還有一個要素,就是靈性(spirituality)。「上帝是個靈」(約四24),所以人既是照上帝的形像而造,人當然也有靈。上帝造人的時候,聖經明白指示我們「上帝……將生氣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創二7)「生氣」,乃是生命的本質;「有靈的活人」,此乃人之所為人的特質。人的靈乃是和其軀體相聯;但亦能離開其軀體而仍然存在,故人乃為有靈的活人。于此有人發出一個問題,人的軀體是不是有上帝的形像,其答案乃是正面的。因為聖經指示我們說,人乃是照上帝的形像造的,並非單單指人的靈是照上帝的形像造的。人若沒有軀體,則不能成其為人。而且上帝還很重視人的軀體,所以嚴禁殺人,「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上帝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創九6)上帝不但救我們的靈魂,並且還要救我們的身體。我們的身體,將來要變成靈體,我們的肉體要完全受靈控制,為靈所用。「(我)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帖前五23)而且在「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復活。」(帖前四16)「被提到雲里,在空中與主相遇,……和主永遠同在。」(帖前四16-18,並參林前一五51-57)

    貳偏差的教義一、天主教的教義關于人類的本性,天主教神學家阿奎那多馬(ThomasAquinas,1225or27一74)之說,乃異于基督教。他們認為人類在始祖犯罪墮落以前,其本性乃相對的完善,所謂上帝的形像,僅僅是在理性方面,此乃人類自願的本性,乃是他的自由意旨。他們認為上帝的形像和「原義」(originalright-ieousness)是不同的;人類墮落之時,僅失去「原義」,但仍保有上帝的形像。基督教則認為「原義」乃上帝形像中的最重要的成分,在人類犯罪墮落之時,都已喪失。

    更不相同的,基督教認為「原義」乃是始祖亞當道德的優點,是上帝賦予的,乃為其本性;而天主教卻以為是超自然的,非自然的本性。照他們的學說,上帝造人的靈魂和身體,這兩種成分,乃是互相沖突的,為求彼此協和,上帝使肉體能順服靈魂,便于人超自然的恩賜,此即所謂「原義」,始祖犯罪時已經失去。基督教則認為「原義」乃為自然的,並非超自然的。但是要確定「原義」是自然的,抑或超自然的,必先明白「原義」的真意。所謂「自然的」,乃指構成自然的成分。譬如理性,乃為人之所以為人的自然的成分,否則人便不成為人。又如許多自然流露出來的事,例如人都要求快樂,又如維護公義,惻隱之心,敬業樂群,此均出自先天的本性,非由後天的學習。此乃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否則乃為一種反常的人。因此基督教認為原義乃為人類的本性。一則,如果否認「原義」,則始祖亞當固有的本質(thepuranaturalia),便沒有德性。二則,上帝造的人,其本性乃是善的﹝「上帝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創一31)﹞,使他明白理性,又使他的志情合乎上帝道德的形像;使他愛上帝,如同愛他自己一樣;又使他領會上帝的榮耀,如同他欣賞他所創造的美麗的宇宙(江山如畫,「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詩一九章)。上帝在造人的時候,便給他這種本性,此乃先天的;非如天主教的說法,是後天的超乎自然的恩賜(anextragift),使人可以達成人生最高的目標——就是榮耀上帝並且永遠享受他。天主教的教義,有很多可議之處︰1.這種道理,乃是貶低上帝創造的人類的本性,無異指稱上帝的手在人類的本性中播了惡的種子,此乃損毀上帝的公義和良善,違反聖經明顯的宣示,——上帝創造的人的本性原是好的(參創一31)。

    2.這種道理,乃是建立在摩尼教(Manichaeism)異端上面,認為物質本身便是惡。但此說乃違反上帝的話,和教會正統的信仰。物質非但不是惡,且和靈魂相聯以後,也不會有害。3.這種道理,乃是從半伯拉糾(Semi一pelagianism)異端而來,所以便支持這種邪說。他們認為人類墮落之時,在未得到超自然的恩賜——「原義」——以前,乃和他墮落以前是一樣的;肉體和靈魂自相沖突,自始本是如此,乃是常態,這種學說無啻責備上帝不應該造物質,物質既是惡,這乃等于說上帝作惡。此說不但違反聖經的教訓,且復漠視人類的犯罪墮落,抹煞上帝救贖的恩功!二、伯拉糾派和理性派的教義

    此派的道理,有兩大要點︰1.上帝造的人並無德性;2.上帝造的人,乃是必死的,茲分論之︰1.從第一點來說,上帝造的人,並無德性——照伯拉糾的說法,上帝造的人,乃為自由的,理性的,但是沒有德性。既非公義,亦非不公義;既非聖潔,亦非不聖潔;僅有變成公義或不公義;聖潔或不聖潔的可能。他們反對「原義」,認為那是不合理的。所謂人類的本性,這種觀念,乃是一種臆說的必然結果,以為由于意志的行為,或此種行為的結果,于是斷定有所謂德性。此派復否認人類本性的墮落,或稱「原罪」。這種學說,乃完全改變基督教義的整個系統。他們強辯,人的責任,須隨其才能而定;所以一個人不能被贊揚,也不可被責備;不能被獎賞,也不可被處罰。這種邪說,勢將無是非善惡可分,實有很多可議之處。(a)乃違反良心的見證——倘使我們自我檢討,反省自問,則我們不僅應對我們有意所作所為的負責;還要對我們偶因感情沖動,無心所作的事負責;不僅對于感情沖動所作的負責,而且還要對我們的情操,和內在的意念負責,「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四23)當一人認罪之時,不僅對他所犯特殊的罪行,而尤為他良心的自責,例如他不正的思念,自私自利,貪愛世界,存心不良,忘恩負義,心地剛硬,懷疑不信,沒有愛心,不愛上帝,對世人無仁慈。凡此均非具體的行為;但因良心的審判,都足為定罪的根據。當我們斷定一人為善為惡,並非根據他的行為,而尤在察看他的性格和品德。所謂善惡,並非專指一人所作特殊的行為,而乃在他的節操叫生情和內心,此乃決定其行為和一生果效(參箴四23)的動力。

    (b)個人良心的責備可由眾人的非難來證實——語雲,十手所指,十日所視;眾怒難犯。再從各種語文中,如情操、道義、習慣、……等詞,乃用來表明人心的狀態,其中或善或惡,乃為公意的顯示。假如照這派的說法,人類沒有德性,則何致會有仁愛、公義或忠孝等術語。(c)人類行為的德性乃憑原則而決定——假如照伯拉糾派和理性派的邪說,根本無所謂德性,則個人的行為,不但沒有原則,且將無永恆的標準,尤無約束的力量,則人類將莫衷一是,是非莫辨,無法無天,勢將朝不保夕,無法共存。(d)此派的學說,乃根本違反聖經的教訓——主耶穌說︰「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太七18)一棵樹的本質,尚且能決定其果子的特性,或好或壞;而果子本身亦能表示樹的本質。因此主耶穌又說︰「毒蛇的種類!你們既是惡人,怎能說出好話來呢?因為心里所充滿的,口里就說出來。善人從他心里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里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太一二34一35)心里善的,才是好人;從他善的本性,作出好的行為。反之心里惡的,便是惡人,從其惡心,便為非作惡。照聖經的道理,因為始祖犯罪,人乃是從罪惡里生的。「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約三6);「隨從肉體……體貼肉體的事」,以致于死(參羅八5-6)「肉體之中,沒有良善」(羅七18),「死在過犯罪惡之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放縱肉體的私欲,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然而上帝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參弗二1-5)所以重生不是我們靈魂的行為,而為新的本性的結果,此乃為神聖的原則。如果否認人的情操等等,並無道德的本性,乃是違反聖經的道理。(e)再從普世教會的信仰來講——甚至希臘正教,雖和一般教會大不相同,但也主張人須重生;唯有重生,始能改變人性,使他靈魂里面注入一種新的生命之道。拉丁教會亦然。路德教會、改正宗教會,更不待言,都一致持守這個重要教義,人的情操、習慣、行事為人的原則,都與人的德性有關,並非如伯拉糾派之說,乃為人自願的作為;此與教會關于原義、原罪、重生、成聖,各種重要決議相左。

    所有基督教會都相信原罪和重生的教義,因此認為人的情操等等,都和其德性有關;尤復反對伯拉糾派,以為人的責任,須隨其個人的才能而定,無所謂德性,或賞罰。此乃最不合理之言,乃違犯上帝的話,普世教會的信仰,一般的公論,甚至其自己的良心。伯拉糾主義的邪說,實大有害于世道人心。此派又不信從始祖亞當而來的原罪,也不信因信主耶穌而稱義;人的定罪或稱義,乃由于人自己的作為。此乃根本違反教會基要的信仰,而成為「自救論」(Auto一Soterism)的大異端!2.從第二點來說,上帝造的人,乃是必死的——伯拉糾派和理性派第二個關于人類最初本性的重要學說,便是認為上帝造的人,乃是必死的。此說的謬妄,乃在不知並否認死亡乃為罪惡的結果,是應受的刑罰;而誤以為人體的構造使然,猶如與鳥獸同亡,草木同腐。茲進論之。(a)他們以為亞當肉體的構造,不是長生不老的,所以經常需要睡眠,以振作精神;又需飲食,使重新得力。但仍因自然的和不可免的程序,由壯而老,由老而死。(b)人類被造時,有男有女,使其繁殖。個人雖照其人生的歷程,終必老死︰但其後代可繼其而生,此乃造物主的計劃。

    (c)他們以為照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四十三至五十節說,第一個亞當,是出于地,乃屬土;屬土的身體,乃和屬靈的身體不同,乃是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上帝的國。此乃斷章取義,強詞奪理。茲分兩點,加以批判︰第一,亞當倘未犯罪,便不至滅亡。此派不讀聖經,上帝明明對亞當說︰「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7)上帝的話,是帶能力的,何況他還加重語氣說「必定死」,而亞當偏加藐視,乃自取滅亡!羅馬書六章二十三節又明白宣示︰「罪的工價乃是死」。可見死非由于人體的構造,也非由于自然的歷程。易言之,亞當倘未犯罪,故意違反上帝的話,人乃不必死,也不致死。此其一。其二,很多教父說,亞當在人間的樂園(伊甸園),乃是他的考驗時期,倘使他能遵守上帝的話,他便可進入天堂,天上的樂園。照聖經的教訓,世人倘能悔改,信靠主耶穌為救主,便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這必朽壞的既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林前一五52一54)觀此則伯拉糾派和理性派的謬論,也被**了!參中國的哲學

    于此,我們還要就中國哲學,孔孟及道家等學說,來看他們對于人類本性的意見。一、孔子的學說孔子乃為一個人文主義者,他的學說,可說是以人為中心。關于人的本性,一般人都以為儒家倡性善之說,嚴格言之,未可一概而論;而且儒家之說常有自相矛盾之處。《大學》開宗明義說︰「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止于至善。」可見人性未必盡善,尚須照大學之道,做一番明德的工夫,方能止于至善。更就「有教無類」(《論語》,「衛靈公」),及「人皆可為堯舜」;「性相近也,習相遠也」(《論語》,「陽貨」)諸說而論,則僅指人性可使為善,成為聖賢;但未必為善。再就「禮連大同篇」而說「人藏其性,不可測度,惡在其心,不見其色;欲一以窮其心,舍禮又何由哉?」則可見人心乃有惡,故須用禮,以去其惡。此與「人之初,性本善」之說,乃自相矛盾。

    二、孟子的學說所謂「性善」之說,乃由孟子強調。他說︰「人性之善,猶水之就下也!人無有不善,水無有不下。」復以孟子善辯,故奉為儒家正宗;而其性善說,亦佔優勢。但孟子性善之說,其論據實未必充實。《大學》第六章說︰「小人閑居為不善,無所不至;見君子而後厭然,擒其不善,而著其善。」朱熹注雲︰「此言小人陰為不善,而陽欲掩之,並非不知善之當為,惡之當去,但不能實用其力,以至此耳。」此正可**孟子之說,人性之善,並非「如水之就下」。復可證聖經真理,「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羅三12、23,七18一19)孟子之說,乃為與事實不符的違心之論。

    三、荀子的學說所以荀子一反孟子之說,主張「性惡論」。他說︰「今人之性,生而好利焉,順是,故爭奪生而辭讓亡焉。生而有疾惡焉,順是,故賤賊生而忠信亡焉。……是故必有師法之化,禮義之道,然後出于辭讓,合于文理而歸于洽。用是觀之,則人之性惡明矣,其善者偽也。」「故拘本必待隱栝蒸矯然後直;純金必待襲厲然後利。今人之性惡,必將待師法然後正,得禮義然後治。……故隱栝之生,為枸也;繩墨之起,為不直也;立君上,明禮義,為性惡也。」(《荀子》,「性惡篇」)因為人性之惡,故需刑政禮法,此乃所以防微杜漸,使人不為非作惡,「以矯飾人之性情而正之,以優化人之性情而導之。」可證孟子之說,不能成立;且正相反,人性之惡,正「猶水之就下」。四、其他儒家的學說

    其他儒家學者對于人性問題,立說各有不同。例如告子,則主張「性無善惡說」。揚雄主張「善惡混合說」。而唐之韓愈,則謂︰「性分上中下等差」。宋儒則謂︰「性是未動之心;情是既動之心。靜心是善,動心便惡。」此外復分「理」「氣」之說,從理來說,人性原無差別;特以氣的侵蝕,始有善惡之分。以是提倡「去人欲,存天理」,用「存心養性」的工夫,以求「止于至善」之境。關于人性善惡問題,不但儒家學者,沒有定論;而世人論辯,也都不得要領。這乃是因為沒有摸到問題的關鍵,那便是人類始祖的墮落。此須待以下各章詳為論列。儒家「去人欲」,「存天理」的動機,未嘗不善。基督聖徒,「不放縱肉體的情欲」(加五16);而且聖經嚴重警告我們︰「體貼肉體的,就是死;……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上帝為仇。」(羅八6-7)但是這不能靠儒家「存心養性」之功,此乃伯拉糾自救論的異端。因為「肉體之中,沒有良善;……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因為肢體中另有個「犯罪的律」,「把我擄去」!(羅七18一24)甚至儒家學者也承認「並非不知善之當為,惡之當去,但不能實用其力,以至此耳。」(見上文)所以自救論,乃為自欺欺人的空想。唯有靠主耶穌基督救贖的恩功,聖靈大能默化的奇功,始能結出聖靈的果子(參加五19一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