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創世紀第一章廿六、廿七節;創世紀第二章六、七節
在此要和大家思想一個根本而又非常重要的問題,就是-人是神的「代表作」。神創造萬物的方法可信嗎?在這科學愈來愈昌明的時代里,許多自以為有智慧的人,都紛紛放棄了這樣的信仰。聖經上告訴我們,亞伯拉罕是信心之父,他因信稱義乃在割禮和十誡律法之前。他對神的信心究竟是怎樣呢?羅馬書第四章指出︰他所信的是「使無變有的神」,是「叫死人復活的神」,這兩句話已概略歸納出亞伯拉罕對神的信心。
亞伯拉罕所相信的神有兩大工作,第一,他相信神的創造。所謂「創造」是「從無變為有」。第二,他所信的神是「救贖的神」。救贖,能使人從死里復活。這是神所作最重要而又與人有關的兩大工作。此外,我們要透過神的第三大工作,即是「啟示之工」,才能了解前兩樣工作。創造、救贖、啟示,是神的三大工作。這三大工作都是由三位一體的神完成的,就是聖父創造,聖子救贖,聖靈啟示。但這並不是說聖子就沒有份于創造之工,或啟示之工,也不是說聖父沒有份于救贖和啟示之工,聖靈沒有份于創造和救贖之工,而且三位一體的神「一同」作工。
當聖靈說明亞伯拉罕的信心時,他把第一和第二的工作順序顛倒,羅書第四章里明載「亞伯拉罕所信的神是使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可見信仰的中心,不是創造;信仰的中心是基督並他釘十字架。基督徒的信仰中心是耶穌基督救贖我們,為我們被釘在十字架上這件事實所包含的超乎歷史價值。因此之故,亞伯拉罕的信仰,是信一位使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
首先我們要來思想神創造的奇妙。劉創造了宇宙萬物這句話不合科學嗎?不,再沒有別的話比這一句話更合科學了。神創造萬有,若不是神創造這一切,這一切就不存在。基督徒相信時間,空間都是神創造的,神再把萬物置于這兩個範疇中。中國人所謂的「宇宙」︰「上下左右謂之宇,古往今來謂之宙」-就是時間加上空間,亦即科學家,哲學家自古以來所思考的看得見面的世界。
有些人會問︰「神從那里來?」「神是何時有的?這句話是不合邏輯的是倒因為果,倒果為因的。神若是從那里來,那麼表示在人的思想中,一定先有「那里」,然後神才從「那里」來。也就是說「那里」又從那里來呢?如此追問下去,永遠也解答不了。神是自有永有的,他是萬遙遙創造者。因此基督徒的信仰並非違背理性,而是超乎理性的。理性無法,也沒有資格完全了解關乎神創造的奧秘。
神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神是存在的基本存在;神是產生一切存在的存在。一切的存在是根據神。而神的存在是根據他自己。所以當摩西問神︰「你是誰?」神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在這個自有永有-IamthatIam-的思想里,才能產生其他的實有,這是全本聖經最重要的信仰基礎,也就是對神的信仰。
希伯來書第十一章第三節指出「看得見的是從看不見的而來」。神是看不見的,而看得見的物質是從看不見的神而來。這是基督徒對創造的信仰。創造是「從沒有到有」,「從看不見的到看得見的」,這就是神的創造。神若創造一切,神的本身就不是一切,人也無法從一切里看見神的本身。如果我造一雙筆,我就不可能是一雙筆。造與被造之間,有很大很大的距離;造者與被造者亦不能相提並論,因為造者是凌駕在被造者之上。
所以我們相信神是看不見的。看得見的神不是神;看不見的劉才是神。如果神創造物質,而他也是物質,那就產生一個問題︰「物質怎能創造物質呢?」所以神是創造者,而非被造者。
神創造萬有之後,才創造人,人被造是在萬物之後。人與世界的關系,從聖經創造的秩序是先有自然,後有人;這秩序里隱藏了一件奧秘-人比自然重要。人的地位高過世界的地位,高過自然的地位,高過物質的地位。聖經又告訴我們,神造人時,把人造于靈與物之間,上帝造了靈界,再造物界,以後造人,人是最後被造,人在世界中間,估在中心的地位。在孩子出生前,為人父母的,是先為他預備所需用的衣物,床等,還是等他生下來,量好身長再添購呢?當然是在孩子未出生之前,就已為他準備好一切,同樣的,神也是為人預備了一切之後,再把人放在他所預備好的自然界中。當人被造時,人有看得見的身體,人也有看不見的靈性。因此,人可以思想其地位,被造的價值與目的何在。也因此,人落人矛盾和限制里;理想、雄心和願望永為肉體的需要所牽制。
而聖經清楚告訴我們,神將人造在靈與物之中,為的是要人過一種信靠神的生活。當人在受限制的生活里,用信心突破他的極限,進到超限制的境界時,他就與神發生了關聯,這是信心的價值,亦是信心的本質。創世記第二章記載著︰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地上的塵土」不是寓意,象征,神實在是用泥土造人。人是泥土造的,所以身體各部由于泥土相同的成份,如鉀、氧、氮、鐵等元素;因為人是泥土造的所以到今天,神還利用泥上創造萬物供養人肉身的需要,因為人是泥土造的,所以最後人會死去了,裝在棺材中,埋葬在泥土里,過幾年,打開棺木,就可以發現只剩「黃土一杯,白骨一堆」。
人是泥土造的,而神接著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這里的「我們」乃是指三位一體的神,自我之間的研討,商榷。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的自我稱呼,就是用「我們」)這句話所透露的人神關系是︰被像者是主體,人是客體。這句話,把人的地位提高到最高的可能性里,亦將人提高到最尊貴最榮耀的價值里-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
請問今天的人類像不像神?今天這個混亂的世界又像什麼?隨著文明昌盛,科學精進,人逐漸狂妄自大,忽略了人的本質和地位。當人問我說;「你像不像你的孩子?」我一定會反駁他說︰「你這人說話怎麼如此顛三倒四,我的孩子像我,怎能說我像孩子呢?」應該說孩子像父母,不能說父母像孩子。同樣的,人應該像神才對,神是主體,人是客體。人像神,神被人像,所以神不應當像人,像人的神是假神。但是當人犯罪後,人對創造者之本質認識模糊,便意想出一個「像人的神。」人固然像神,但人與神的本質並不同。人有物質和靈,神則是靈,沒有物質,因此人無法想像神的形像,所以就按著自己的形像,造出一個像人的神,此即所謂「被造的被像」。「創造的被像」,「被造的像」與「被造的被象」是不同的,前者指神,其次指人,後者是指人造的假神。被造的象要造他的創造者,結果造出一個「被造的被像」,這個「被造的被像」像「被造的像」,結果像人不像神。于是就產生了一個結論真神造人,假神人造;真人像神,假神像人。
人為自己造神,所造的神是怎樣的神呢?聖經記載︰泥塑木雕的神根本不是神。而人竟愚蠢到這個地步,拜自己手所造的。人所造的神可分為下列幾種︰
第一種是偶像,是「過江自身難保」泥塑木雕的神。第二種是把歷史上的偉人當做神崇拜。第三種是相信有神的存在,但用自己的理性來相信,他先假設他的思想有資格想出一位神來,這樣的神乃隸屬在他的思想範疇內,這種人覺的︰"如果神存在,他應當是這樣,才和我的意思。"但是人所想的通的神,是發自理性的神,而理性是神造的,神不可能是理性的產物。
這三種情況所產生的神是"它"而不是"你"人不與神交談或發生關系,卻在此討論他,這對他是一種莫大的侮辱。如果今天我們討論一個人,他就站在我們身旁,但我們根本無視于他的存在而東猜西測,甚至懷疑他是否已死了,結果這人必然忍無可忍,大聲呵斥我們說︰"住口不許胡說,我在這里,"同樣的,我們人在世界上胡亂猜測神、談論神、批評神,對神也是一種莫大的侮辱。神說︰"我在這里。"神是說話的神,問題是我們如何知道神是說話的神,我們並沒有听見他說話的聲音。當我們在此聚會,空中除我們的聲音,還有許多不同的聲音在這空中回蕩,只因這些聲音超過了听覺所能接受的頻率,所以我們听不見。神的聲音亦是如此。
神說︰「照我們的形像樣式造人。」「形像」是指神將他的心意,最高的理想,在創造中表達出來。所以,人是神的「代表作」。當人創作時,也會把他最深的心意表露無遺,無論藝術,文學的作品,我們都都可從中發現「作者的形像」。米開朗琪羅的人物繪畫,幾乎沒有一點笑容,因為繪畫者本身是痛苦的,所以表現在畫布上的人物是奮發,有意志,有毅力,卻沒有笑容。而拉斐爾的作品里,卻充滿聖潔,慈愛,溫柔沒有沾染世俗的屬天的性情;達芬奇畫的人物則都有笑容,但均為未露出牙齒的笑容,在笑容里隱藏了奧秘,智慧,高深的思想,表達作者對文藝復運動的盼望和人的自信。繪畫如此,建築,文學,音樂無不亦然。每一位偉大的創作者,都將靈魂最深沉最高貴的形像投射到他的作品中。
任何一位作家,當他的創作達到最顛峰的,幾乎都會對自己說︰「我要把親身的體驗,感受,理想,投射在我的作品里,成為我的代表作。」由貝多芬的九大交響曲,我們可以听出作者磅礡澎湃的性靈,與命運奮斗的精神,在音符的跳躍中震顫;而莫札特的音樂則如跳躍的羚羊,輕靈,柔美,純淨。布拉姆斯的音樂,則充滿哲理與慎密的結構;柴可夫斯基的音樂則流露情欲與理想交戰的混亂。
神的代表作是什麼?神說︰「我們要按著我們的樣式,照著我們的形像造人」,在創世紀一章廿七節里只說「他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而未提樣式。全部聖經從此少提樣式,多提形像;因為形像比較注重本質,樣式則較注重效法的責任。所以,直到耶穌基督親自降到人間時,他說︰「我心里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我們有神的形像,更應當效法耶穌基督的樣式。請問你今天像誰?你是人,是神按自己的形像,樣式造的,你可曾說︰「主啊!我願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