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約中所有其他發言者都與耶穌論及他的神性所作之宣稱與見證相和諧。天使迦百列向撒迦利亞和以利沙伯宣布他們要生一個兒子,這個兒子的使命要“為主預備合用的百姓”(路1︰17);並且向馬利亞宣布她將要作一個沒有肉身父親的兒子的母親,是從聖靈懷孕,他說︰“他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神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他的國也沒有窮盡”(路1︰32—33)若不是神,沒有一個人能合乎這種資格。他的名字要稱為“耶穌”“因為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里救出來”(太1︰21),再一次指出這種工作,除了神沒有人能作。馬太引證一個舊約中彌賽亞的預言,說︰“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過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太1︰22—23)。博士們從東方來經過長途跋涉看見這個初生的嬰兒,並且他們具有比普通人更高的屬靈洞察力,他們“就俯伏拜那小孩子”(太2︰11),這樣尊敬他,假如他不是神,他們就是拜偶像,就是犯罪。
施洗約翰是一位嚴肅而公義的傳道人,他承認他自己不過是那將要來者的先鋒,他並且宣稱這位要來的,比他大多了,他就是給他解鞋帶也不配,意思就是說不配作他的僕人。當耶穌出來並受了洗,約翰看見天開了,神的靈降在他身上;父的聲音從天上發出,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3︰17)。第二天他又指耶穌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稱他為“用聖靈施洗的”和“神的兒子”(約1︰29—34)。
在約翰福音的序言中,我們清楚看見對基督神性的宣言。“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約1︰1)。使徒約翰用在基督身上的一個稱呼,在新約中其他地方是找不到的,並且對他的這種描述,除了適合于完全的神之外,別人不配承受。在我們普通的言語中,一個字所表現的觀念照這意思差的很遠。那麼這一個字“道”表明的觀念是什麼?那就是說基督是神的啟示者。他的職責就是要把神啟示給世人知道。“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里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1︰18)。他的永遠性用“起初”這兩個字陳述出來,當萬物開始生存的時候,已經“有了”他。這種未完成的時態說明一種絕對超時間存在的觀念,就如瓦費德博士所說的“從太初道與神同在,作神的伙伴;他在太初就有”,也“已經”與神有交通。雖然在某種意義上說,他是神的第二位,但他絕對不是一位與神分離的存在者,他在真正的認同的觀念上是與神同等的。只有一位永遠的神;在任何的意義上我們可以說道與他所同在的神是有分別的,然而他並不是在這位神以外的另一位神,他本身就是這位永生的神。(聖經教義191頁)。
在約翰福音的序言中,不僅把道完全與受造之物分別開來,並且宣布道在萬有之先;他被稱為萬物的創造者︰“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約1︰3)。在14節說︰“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翰要我們了解這位基督,還有另外一層關連,他說他是“成了肉身來的”(約壹4︰2),他不僅是神的永遠的同伴,並且他就是這位永遠的神自己,並且雖然通過他人性的面紗,他的門徒還能看出來一些他屬天的榮耀。他用“肉身”這個字是普遍的指人性說的,含有依賴與軟弱的意思。在這個序言中約翰簡單地告訴我們,這位永生的神,進入一種形體的存在,在其中他可以經驗到人類生命的許多經驗,換句話說,他道成肉身成為耶穌基督這個人。
在彼得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