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肉體的死 九、死時何事發生
    聖經說到死乃是身體與靈魂的分離。“塵土仍歸于地,靈仍歸于賜靈的神。”傳12︰7“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2︰26。死是從一境遇過渡到另一境遇,從一種生活過度到另一種生活,死對基督徒乃是靈魂的潔淨,脫離罪污,而進入光明之境。在要理問答中論到此題有清楚說明︰“信徒死的時候,從基督得什麼益處?”(三十九問)回答是︰“信徒死的時候,靈魂就得以完全成聖,立時進入榮耀里;他們的身體既與基督仍舊聯合,就在墳墓里安然歇息,直等到復活的時候。”

    人生是無限的冒險,這種冒險要一直繼續到永世。今生只不過是長遠事業的初階。我們所說的死並非終結,乃是靈魂進入于神奇的新世界。在性質上,這種過渡是神妙莫測的,有些人在一生之中有一連串的神奇事件,或包括許多偉大的成就。但在他死後五分鐘,他所經歷的決非他在世上的經歷所能比擬。他在榮耀之地所見之初景或許模糊。無疑他首先見到的乃是他的救主,由的救贖之工,他才能得進天堂。他豈不也看見那些在他以前來的聖徒親友,此刻正在歡迎他?我們知道他們是與基督同在,因自己說過︰“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里去,我在那里,叫你們也在那里。”約14︰2,3。在財主與拉撒路的比喻中,我們看到拉撒路被天使帶到安息之所。那就指示給我們有天上的護送者在等候主的百姓,在死的時候接他們進入天堂,這也是完全適宜的,因為主藉的救贖之工,一個一個地搶救靈魂,脫離撒旦之國,而進入天國,在那里他們要永遠與基督和的百姓同住。

    我們基督徒當視死如歸,天堂乃是我們的永久家鄉。在舊約中論到死有這樣的描述︰“因為人歸他永遠的家,吊喪的在街上往來。”傳12︰5。保羅說我們“寧願離世,與主同住。”林後5︰8。

    論到家庭的特點就是那里有我們親愛的人。重敘天倫之樂乃人生最大的特權。地上最快樂的剎那就是“揚鞭打馬”奔家園。無疑,有許多人是不能忘懷這寶貴的回憶的。

    死後究有何事發生,吾人知之甚鮮,但有一件事乃屬確實,乃是在死時頓然進入新境“我們如今仿佛對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候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林前13︰12。人以為重要的事,他的買賣,當收割的莊稼,明天的工作,得人喜悅的成功,——這一切不放在心上。世上所有掛慮與難題頓時拋在背後。他平時少有注意到的事,卻顯為第一要務——他對基督的態度,他給人所作的見證,他的祈禱生活,他公私行為的動機,那時他要看出,重要的事並不是他作什麼,奉獻多少,乃是在作這些事時,出于什麼動機,他到不想當奉獻給主多少錢,乃是想為何拿主的錢為自己積存。他要看出沒屬世的財物是真正屬于他的,他看明白他所有的錢財、土地、與其他所有物都是屬主的,他不過是個管家,乃臨時管理所托付的。

    在他進入天堂五分鐘以後,他就為他所明白的真理而驚異,這些真理是他以前所從未明了的。他巴不得就要想挽回他以前所忽略的光陰的百人之一,為主作工所錯過的機會,——就是在那莊稼已經成熟的田地(約4︰35),他能領更多的人得救。他就想巴不得他能得到更多屬神真理的知識,就是憑著可以過屬靈生活的;在研究聖經時可以更多認識舊新約聖徒,得以與之同住。許多人的得救就好像“從火里抽出一根柴”似的得救,猶如破了產的人進入天堂,他們一生的工作好像草木禾秸,被後燒化(林前3︰12-15)屬天生活的無窮機會要出現在他面前,在他里面將要發出新的干才與能力,這些要發展,永遠成為他的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