贰、 三、灵魂不灭为证明道德秩序的必要
    为了证实神的公义,来生是必有的。因在今世有许多善未曾受罚,有许多恶未曾处罚。如果没有其他理由,那么神公义的要求就足以证明此事,否则,宇宙间的道德秩序即不克正常。

    我们常见恶人凡事顺利,不得义的收获,家道丰富,应有尽有,明显比那些遵守主道的邻舍或朋友更亨通。往往我们看见真理受屈,虚枉反坐宝座上。我们见到尼罗高高在上,保罗反身居缧绁。试想那些在法庭上被诬告而受不公义刑罚的人。试想那些犯罪而逃脱法网的人。试想雇主与雇员间,卖主与买主间事物处理的不公平。在许多软弱的家庭里往往遭受苦待与**。义人往往受苦,失掉健康与家产,受逼迫。这些事似乎不应当临到他们。从世界的眼光看来,这就是最大的不公平。在今生逃避公正刑罚的人,将要永远逃避刑罚,或义人永不得赏,这是想不通的事。“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如果他在今世没有收获,在来生也一定要收获,这是天经地义永不改变的真理。

    否认来生就是给各样放纵与罪恶大开门户。如果死了就一切完结,那么在今世的生活就是一种嘲笑,那么为自己不择任何手段,取得幸福的人就算最大成功。正如保罗所说,“我们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众人更可怜,”林前15:19。

    罪恶,不公平与苦难是如此显著,若是以死为万事皆休,这种思想为吾人的理智所不容。对在今生罪恶,不公义与未经得赏的工作的答案就是来生审判之必有,那就是当保罗给腓力斯讲道之后(徒24:25)甚觉恐惧的缘故,因保罗讲到公义,节制,和将来的审判。人生的熄灭不足以罚恶,亦不适于赏善。直率地来说,如果有一位公义的神,来生是必定有的。“审判全地的主。岂不行公义么?(创18:25)。公义之神决不会容许恶不受罚,善不得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