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居間之境 二、陰間——地獄(SheolHades)
    舊約希伯來文用以說明死人靈魂所居之所為“陰間”,在新約的希臘文等于“地獄”。關于此二名詞的正確意義,今日有許多糾紛,尤其在保守派與新派之間,意見尤為懸殊。

    容我們先看“陰間”一詞。此二字在希伯來文寫中性字,既不是指喜樂,亦不是指愁苦。在廣義上,它往往指“墳墓”或“死”說的。當雅各听問他兒子約瑟被野獸吞噬的消息時,他說︰“我必悲哀著**間到我兒子那里,”創37︰35;又當便雅憫必須離家同諸兄前往埃及時,雅各恐怕傷害臨到他的幼子,他說︰“他若在你們所行的路上遭害,那便是你們使我白發蒼蒼,悲悲慘慘的**間去了,”創42︰38。

    在舊約說到義人與惡人時都是下入陰間。論到義人詩篇作者說;“誰能常活免死,救他的靈魂脫離陰間的權柄呢?”詩89︰48;又說︰“因為我心里滿了患難,我的性命臨近陰間,”詩88︰3。神藉先知何西阿說︰“我必救贖他們脫離陰間,救贖他們脫離死亡,死亡阿,你的災害在哪里呢,陰間哪,你的毀滅在哪里呢?”13︰14。至于惡人,論及可拉及其黨羽有話說︰“這樣,他們和一切屬他們的,都活活的墜落陰間,地口在他們上頭照舊合閉,他們就從會中滅亡,”民16︰33;又,論到惡人說︰“他們如羊群派定**間死亡必作他們的牧者,到了早晨,正直人必管轄他們,他們的美容,必被陰間所滅,以致無處可存,”詩49︰14。

    舊約也有幾處說到**間是為刑罰惡人︰“他們度日、諸事亨通、轉眼下入陰間,”伯21︰13;“惡人、就是忘記神的外邦人、都必歸到陰間,”詩9︰17。箴言7︰27。警告人遠避**說︰“他的家是在陰間之路,下到死亡之宮。”神的怒火必在那里燒起︰“因為在我怒中有火燒起,直燒到極深的陰間,”申32︰22。

    另一方面,舊約如新約一樣,說到死乃義人的賞賜與喜樂,義人與惡人既然都下入陰間,所以“陰間”一詞不一定有賞罰之意。論到義人說︰“我願如義人之死而死、我願如義人之終而終,”民23︰10;“你必將生命的道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詩16︰11;又“你要以訓言引導我,以後必接我到榮耀里,”詩73︰24。

    “陰間”有時用以指示我們心中所說的“不見之世界”,非具體的,但有知覺的境界。論到死人。聖經也往往說到他們對于我們乃是屬世的關心與活動的中止。傳道書9︰10所用的名詞,就有這個意思︰“凡你手所當作的事,要盡力去作,因為在你所必去的陰間,沒有工作,沒有謀算,沒有知識,也沒有智慧。”

    現代新派神學的見解說,舊約的陰間是一個沒有道德區分的地方,因此既無祝福,亦無極積的痛苦。按此見解來說,陰間不過是一種比較無動作,黑暗與寂靜之幻夢的地下世界。于此意見正相反的,伯克富教授說︰“現今最流行的一種觀念,就是說舊約的陰間概念(等于新約中的地獄)是從外邦陰曹地府的幻念借來的。據稱根據具舊新約,義人與惡人在死時進入夢幻幽寂心處,忘懷之地,在那里只有夢想前世生活。在此陰間之內,既非得賞,亦非受罰之所在。其中並不把善人惡人分為不同的部分,乃一無道德上區分的境界。陰間乃是意識衰弱而無活動的所在,生命在這里已失掉其趣味,生之喜樂已變為悲哀。有些見解說,舊約的陰間乃一切人類的永居之所,又有的人說敬虔之士可以有逃脫的希望。(“系統神學”第六八一頁)以上所提現代新派主張的夢幻的陰間缺乏聖經的支持,事實上也與我們已經陳述的聖經記載相沖突。

    地獄(Hell)二字從未在舊約原本中出現過。雖然如此,欽定本聖經(指英文)有三十一次把陰間譯為地獄,但每次都是誤譯(中文聖經在舊約無“地獄”二字——譯者按)。也有三十一次該譯本譯為“墳墓”,其中有三次譯為“深坑”,在原文上這些字都是不同的。

    死人靈魂所居之地,在新約中往往稱之為“地獄”(Hades),此字雖與“陰間”(Sheol)相似,但往往用意各殊。有時指為死況或脫離身體的靈魂所處之境。按此意義說來,連耶穌的靈魂也曾去到陰間。彼得說︰“他的靈魂不拋在陰間(Sheol),他的肉身也不見朽壞,”(徒2︰31)——那就是說,並未在死的境況中永居,也未在死權之下,但復活了。從歷史上說,“使徒信經”中所記載的,“下到陰間,意思就是說死了,或言進入肉眼看所不見的世界。

    以下新約中所提的陰間(Hades),地獄(Gehenna)都有刑罰的意義︰“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的望見……”路16︰23;“迦百農啊,你已經升到天上,將來必墜落陰間,”太11︰23;“凡罵弟兄是魔利(混蛋)的,難免地獄的火,”太5︰22;“你們這些毒蛇之種啊,怎能脫逃地獄的刑罰呢?”太23︰33;等等。

    我們可以簡單說,在舊約中陰間往往有墳墓之意,也有時指刑罰之地,但在新約中陰間與地獄有受刑罰之地的意思,也有時指墳墓。

    因此我們可以說這些名詞,舊約的陰間(Sheol)與新約的陰間(Hades)既然清楚看出它們的意思不同,所以就不能都同樣去翻譯,不拘是死境,墳墓,與身體分離的靈魂,地獄或陰間。許多神學家,如傳司(Vos)與伯克富(Berkhof)都主張這些名詞往往都不是有同樣的意思。

    再者,與此有關的,我們應當提到樂園(Paradise),天堂(Heaven),基督降生前義人居所(LimbusPatrum)與未受洗嬰兒死後去所(LimbusInfantum)。

    “樂園”乃東方的名詞,意即快樂之園,在新約中僅提到三次。(1)路23︰43,“今**要同我在樂園里,”這是耶穌對悔改的強盜說的;(2)林後12︰4,在這里保羅說他自己“被提到樂園里,听見隱秘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這就是他所說被提到三層天上去(三節);(3)啟2︰7,“得勝的,我必將神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

    以上三節經文,清楚說明樂園就是天堂。就是基督現今所住的地方,也是顯榮耀的地方。也有人說這是為得贖之人所預備的,樂園就是無身體之靈魂的天堂,也可以說是復活前的天堂。凡有基督復活身體所在之處,那里就是天堂。基督復活的身體既然有限,如同人性之有限,不是那里都可以看見的,只能在一特殊的地方,所以天堂不但是一境況,也是一處地方,是信徒升高與快樂的所在。

    基督降生前義人居所

    天主教神學主張舊約聖徒在死時被收入一個地方,稱之為“義人居所”(LimbusPatrum),他們在那里不得見神,亦無痛苦,直等基督完成的救贖工作。Limbus這個字是從拉丁文來的,有“邊緣”或“外國”的意思。“義人的居所”是首先經猶太神學並以後中古神學,把陰間(theunseenworld)分成數部分中之一部。等主在十字架上死了以後,當的身體尚在墳墓中的時候,基督大概是下到這個地方,搶救了那些被擄的靈魂,勝利地領他們進入天堂。

    此觀念是由彼前3︰18-20一段經文得來的,該段經文說︰“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里的靈听,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

    這是人所公認的一段難解的經文。雖然人能就此段經文給以不同的解釋,但若以此經文為創立一項教義的基礎,頗不穩定。至于本段經文究有何意,當然是怪論連篇。但吾人相信,正確的解釋並不能獲致。當基督在世傳道時,是憑聖靈的引導與動機來完成天父的旨意,此點吾人當存記在心。在降生前,有聖靈臨到童女馬利亞,路1︰15;在受洗時,有聖靈具體降下,太3︰16;在受洗之後,被聖靈引導至曠野,四十晝夜在那里,太4-6在世上的整個工作期間,都是順服天父的旨意,所以能完成此順服的,乃是由于聖靈的引導,動力,與授膏。彼前3︰18說在被釘十字架以後“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這里所說的靈性,我們相信是指聖靈說的。十九節告訴我們,他又藉此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里的靈听,就是從前背逆的人。”基督何時曾傳道給那些靈听呢?二十節說,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但是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換言之,藉著挪亞對當時的人說話的,就是這基督的靈。彼得所說的傳道,是指著很久以前的事。這傳道是正當方舟被造的時候,最可惜的事就是只有八個人響應了這次的講道。那八個人,只有那八個人,藉著水得救。那些拒絕基督之靈藉挪亞所作見證的人就是“那些在監獄里的靈,”就是在罪的監牢中,或在地獄中,在彼得寫此書信時,他們仍在被囚之中。因此所說“義人居所”的道理在這里是無根據的。但只能根據天主教的神學說這個地方現在已經空了。

    未受洗嬰兒死後去所

    天主教神學也主張一切未受洗禮的嬰兒(不拘信主與否)是不能進入天堂的,他們被監禁在一個地方,稱為(Limbusinfantum)。此教義是根據約3︰5,“若不從是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這節經文被解作未受洗禮的人(不拘成人或幼兒)是不能得救的。這與天主教洗禮的重生(baptismalregeneration)教義有密切關系。這教義主張人在受洗的時候,在靈里得了重生,那些死而未受洗的人,也把原罪的孽帶去。里昂與佛勞林斯的聯席會議和天特總會的教規,都極積聲明未受洗嬰兒的靈魂被拘禁在此處;但天主教會除了說他們是不得救的以外,並未解說此刑罰的性質。說這些兒童是滅亡的,這向來是一個自然的矛盾,天主教神學家對于他們的景況都意見不一,大多數主張他們不受極積的痛苦,不過就是得不到天堂之福而已。這與基督教所一致接受的,凡死于嬰兒時都必得救的教義有顯著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