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課 君士坦丁帝國教會的形成
    I.引言︰戲劇化的轉變基督教在第一世紀傳播未幾,即要面對來自社會和政治上的壓力,甚至是**。此等**是間歇性,而非持續不斷的;絕大部分也是屬于地區性,而非全國性的。首先**基督教的,是以公會為首的猶太教的權力核心。那時候基督教打著猶太教的幌子開展其傳教活動,信徒自認是猶太教的嫡系,許多人也誤以為他們是猶太教的一個支派,故基督教無可避免地要跟維護正統的猶太教當局發生直接沖突。一旦猶太教人士再不容忍基督教這小支派,他們便開始清除基督教。從70年尼祿皇帝開始,基督教便受到羅馬帝國的**。顯而易見,來自羅馬帝國的**比猶太教的要嚴峻得多,因為當時的公會只屬[亡國奴]的信仰團體,權力甚為有限;況且公會的勢力僅局限於耶路撒冷,難與勢力廣被環宇的羅馬政府匹敵。散居於耶路撒冷以外的基督徒,除非跑進會堂向猶太人傳福音,否則不會受到公會或會堂的猶太人威脅;更重要的是,公會的權力至多及於猶太籍的信徒,非猶太籍的信徒就不受他們的管治及壓力。這與羅馬帝國的**相比,可說是小巫見大巫了。

    基督教在挨過一段接近三、四個世紀漫長的**後,出現了一個極富戲劇性的變化,羅馬帝國接納基督教為合法的宗教,承認其存在及傳播的合法地位,自此基督教不再受政治上的**;再過大半個世紀以後,基督教更進而成為羅馬帝國的國教。在這一課,我們會看到基督教由受**的處境,轉而取得了合法的、甚至是統治的地位;也由原來被判定為異教,到宣判所有非基督教宗教篇異教。兩個階段變化之大,對比之強烈,讀來饒有趣味。當中涉及有關政教關系的課題,也是本文要探討的。基督教成為國家宗教,對日後的發展有極其深遠的影響。所以,我特別挑選君士坦丁(ConstantinetheGreat,288-337)為這一課的主角,他在基督教的政治地位的轉變過程中,擔當了關鍵性的角色。II.君士坦丁生平概要。君士坦丁又被稱為君士坦丁大帝,他是一位偉大的君主,三世紀末(280,一作274)在上麥西亞(UpperMessia,今日的南斯拉夫)的城市納甦斯(Naissus)出生。他的父親是康士坦丟•克羅如(COnstantiusChlorus,306逝世),是羅馬皇帝丟克理田(Dioclctian,245-313)手下的統帥。

    A.出身背景.丟克理田是一位雄才大略的皇帝,對基督教的**異常嚴厲。他曾大幅度地改變羅馬的政治體制,廢除了寡頭的君王獨裁與帝位世襲制度,建立了一個[四頭制](theTetrarchy)的模式︰由四位領導人去管治幅員廣大的帝國,最高級的兩位領導人(或作兩位皇帝、co-emperors〕)稱為亞古士督(Augusit),其下再有兩位統帥(Caesars),他們分治東、西方羅馬。293年,君士坦丁的父親康氏被選立為西羅馬的統帥。此外,帝位的繼承采用遞補制度,亞古士督的在任年期是有規定的,屆滿後便得自動退位,由統帥接任。丟氏之所以作出這樣的改革,是因為羅馬帝國在二、三百年間,開始呈衰敗狀態,特別是在中央政府無力駕御的地方出現諸侯割據的局面;要解決積弱的困局,首先要處理帝位繼承的問題。世襲制度的最大缺點,是容易令領導層怯弱無力,難以保證繼位者是治國之才;特別對以軍事立國的羅馬帝國言,繼任者若非有領軍才能,試問如何能控制手下各個將領?丟氏就是要改變權力的繼承制度,以確保在位君主的素質,重振羅馬帝國的軍事實力。305年,丟氏迫使另一位同為亞古士督的馬克西勉(Maximinus)與他一起退位,康氏與加利流(Galerius)遂晉升為亞古士督,分別成了西羅馬與東羅馬的皇帝。在312年,君士坦丁的母親海倫拿(Helena)皈信基督教。君氏很可能是從他母親那里,首先接觸到基督教信仰的,亦因而對基督教存有好感。但是,其父親卻信奉一種當時頗為流行的混合一神教。傳統上,希臘與羅馬民族都是多神信仰者,所奉的神明多得不可勝數︰有山神、水神、日神、月神等,他們各自管理不同領域;這些神明有七情六欲,行徑亦與常人無異,可以說是既不神聖也不超然。不過,自從希羅文化接觸到近東文化較高級的一神信仰後,他們的宗教觀念開始產生變化;加上在希臘哲學(特別是柏拉圖主義)的影響下,他們相信宇宙的根源是單數而非眾數,是一而非多。在第二、三世紀,羅馬人創造出一神教來,這是一種結合傳統希、羅宗教與近東宗教的混合信仰。根據資料所示,康氏信奉的是一種崇拜太陽神的宗教;在傳統希臘神話里,亞波羅是太陽神,但後來他被奉為宇宙最高的主宰音。在君氏的父親康氏登位之前,君氏曾被委派參與埃及對波斯的戰爭,支援當時另一位統帥加利流,建立了功績,自此君氏一直在加利流手下當軍官。在登位之後,管理東羅馬的加利流讓君氏重歸他父親的麾下。同年,康氏不幸逝世,按著丟氏所定的制度,皇位本應由當地的統帥繼任;但傳說當時士兵嘩變,把黃袍加在君氏身上,擁護他接任父位。在既成事實的情況下,君氏迫使管治東羅馬的加利流承認他是西羅馬帝國的統帥。剛退下亞古士督王位的馬克西勉不服君氏的非法奪位,遂聯同自己的兒子馬克森丟(Maxentius),與君氏在意大利半島展開連場大戰。

    312年,君氏在接連戰勝後,與馬克西勉在麥勒危安橋(MilvianBridge)進行最後的決戰。在這戰役的前夕,據說君氏做了一個夢,有天使對他說,要靠賴這個符號得勝,這個符號就是希臘文[基督]的頭兩個字母的組合。君氏醒來以後,命兵士在頭盔與盾牌上涂上這樣的符號,結果真的凱旋而歸,徹底將馬克西勉及其兒子馬克森丟擊敗。而在不久之前(311年),君氏與加利流及另一位分地割據的將領理吉紐(Licinius)三人簽訂了宗教容忍法令,容許基督教合法存在,不再**基督徒。B.皈信基督教.313年,當君士坦丁正式成為西羅馬帝國君王後,他與佔領東羅馬的理吉紐簽訂了一份協議,共同頒布《米蘭上諭》(EdiCtOfMilan,重申宗教自由政策,給予基督教合法的地位,從此基督教正式成為合法宗教。314年,君氏與理吉紛發生沖突,雙方爆發戰爭。324年,君氏擊敗理吉紐,成為羅馬帝國唯一的君主。君氏是一個非常有為的君主,被稱為[大帝]是實至名歸的。

    在位期間,他屢興改革,包括大規模地改動行政體制、重新劃分行政區域、改革貨幣等。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為了遠離異教充斥的首都羅馬,君氏在330年遷都拜佔庭(ByZantium,今日的土耳其),並以自己的名字將城市易名為君士坦丁堡(Constantinople,即今天的伊斯坦堡),並稱為新羅馬(NewRome)。雖然君氏對基督教一直采取寬容的政策,甚至可說是偏袒基督教,可是,他要待到臨去世的前一刻(337年),才在床榻上接受水禮,正式成為基督徒。至於耽擱的原因,既是政治性的,又是宗教及神學性的。在此且對後者略作交代︰當時的信徒對信仰抱持嚴謹的態度,按著字面去解釋使徒書信中的教導(那時新約正典尚未完全確定),故相信人在接受水禮成為門徒後,便不可再犯罪了。按著使徒的說法(彼後二20-22,來六4-6;約壹五16),基督徒既然是已蒙重生、擁有新生命的人,就不可以、且不可能再犯罪了。屬於基督的,便不可能同時屬於撒但,不能像從前一樣活在罪中。並且,水禮的意義若在於一次過洗去基督徒在信主前所犯的罪,那水禮後所犯的罪又由甚麼禮儀來予以除去呢?無論如何,問題的關鍵在於,教會盡管可以明令禁止已接受水禮的人犯罪,但卻沒有基督徒真正能做到與罪絕緣。洗禮後犯罪(post-baptismalsin)的問題在初期教會引起廣泛的爭論。第二世紀的教父黑馬(Hermas)曾提出一個折衷辦法︰容許人在接受水禮後多犯一次罪。表面上看,給予基督徒多過一次的悔罪機會,已是一個原則性的重大讓步;但是在實際上,這卻沒有解決任何問題,只是將信徒要面對的困局稍為順延一天半天而已。由於水禮不能重做,日後教會發展出另一種赦罪的告解聖禮(sacramentotPenance),才徹底解決洗禮後犯罪的問題。而在此之前,一個可行的權宜做法,就是盡量延遲施行水禮的時間。既然水禮是基督徒生命的分水嶺,它亦能無條件地洗淨人以前犯下的諸罪;那麼,延遲接受水禮的日期,便不失為一種較簡易的處應之道。當然,並非每個家庭均有足夠能力,長期雇用神職人員在病榻旁隨時效命;萬一有任何差池,這樣做的人便可能至死都接受不到水禮了。所以,教會絕不會鼓勵這種方法。君氏可能是為了解決水禮後再犯罪的問題,而故意延遲接受水禮的日期。III.第—至四世紀的**及最終的勝利。

    在未曾討論基督教成為合法宗教以後的轉變之前,我們且回顧一下它被政權**的一頁歷史。A.禁止基督教的政策。基督教會在第一世紀開始,已面臨政權的**。首先在67至68年,有尼祿皇帝的**;授著在8l至96年,在多米田(Domitian,51-96)皇帝當政期間,教會也面臨嚴重**。當時基督教面對最大的考驗,是羅馬皇帝要求百姓將他奉為神明。上一課我們提到,羅馬帝國奉行宗教容忍政策(並非宗教自由政策),政府開列出一張合法的宗教名單,讓不同種族文化的人保留他們原來的宗教信仰(但人不可以隨便皈依或改信別的宗教)。

    此舉目的在於維持龐大的帝國里不同民族彼此之間的共融。但到了第一世紀末,羅馬帝國開始面臨眾多危機,其中之一是如何在精神上維系這樣一個龐大帝國。羅馬帝國在最強盛的時候可以純粹靠賴其軍事上的優勢,鞏固整個皇朝,例如在攻城掠地後,便將新得來的土地分賞給參與戰役的兵將、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在將士用命的情況卜,帝國軍隊努力攻掠四鄰民族;此舉可以維系軍心,又能鞏因帝國。可是當可攻佔的土地愈來愈稀少,擴張的步伐漸次緩慢下來之際,統領不同地方的各個總督,與中央的距離又如此遙遠,那該怎樣維持他們對中央的效忠呢?要是無法維持各地方的將士與人民對中央的向心力,那羅馬帝國的傾賴便指日可期了。羅馬君主及元老院都了解到,單靠軍事或經濟的擴張,來維系帝國的凝聚力是不大牢靠的︰必須建立一個全國性的新精神或信仰,方能長久維持帝國的一統及興盛。1.崇拜皇帝政策的頒布與執行早在該撤亞古土督逝世後,不久羅馬帝國的元老院議會便決定將皇帝奉為國家神明(Stategod)。他們不是要所有人放棄原先所信仰的神,轉而單獨敬拜皇帝,而是要求人在保持自己的宗教信仰之同時,多奉羅馬皇帝這位神明而已。政府推行皇帝崇拜的目的是要建立一個普世宗教(universalreligion)。

    在一個多神主義泛濫的社會里,羅馬政府實施這個政策,並沒有招來太多反對聲音︰反正對絕大多數人來說,多奉皇帝一個神明並沒有甚麼困難,與他們原有的宗教信仰也不相沖突。最不能接受這個政策的在當時大抵便是猶太**和基督徒了。猶太教和基督教都是嚴格的一神論,拒絕承認獨一上帝之外尚有任何神明存在。舊約的十誡明明指出耶和華上帝是忌邪的,故人萬不可在敬拜上帝之外又崇拜另外的偶像(參出二十3-5)。由於猶太**和基督徒不肯在敬拜皇帝的問題上就範,他們乃髑犯了帝國的法令。觸犯羅馬法令的人,當然會有被政府拘捕,甚至被殺害的危險。可是,並非所有皇帝皆嚴厲執行這個法令;這除了因為行政費用不菲,以及在全國執行法令所有的技術困難外,也由於有些皇帝比較開明,自覺並非神明,所以不強迫臣民向他卜拜。只是那些狂妄自大的皇帝,才喜歡甚至渴望人敬拜他。多米田之後的他雅努(Trajan,53-117)是一位有趣的皇帝。他本人可以算是無神論者,既不喜歡宗教,亦不願意人民把他當作神明看待;由於他對宗教的冷感,間接使政府對猶太教及基督教的**減少。在111至113年,小亞細亞庇推尼(Bithynia)地方的一位執政官皮里紐(Plily),寫信給他雅努皇帝時指出︰那地有很多基督徒,構成了潛在的社會問題。基督徒既不參軍不允許子女讀書(因書本統統與異教有密切關系)也小買肉吃(因為那些肉食多書作異教祭祀之用),故令從事相關行業的人的利益受損;異教祠廟門庭冷落亦不在話,一切與宗教有關的經濟活動皆大受影響。總而言之,大量基督徒聚居引起了嚴重的社會問題,民間也響起懲治基督徒的聲音,要求政府以參與非法宗教活動的罪名**他們。皮里紐在民眾壓力下,不得不殺害一些基督徒︰可是,由於基督徙的人數著實太多,要將他們悉數**也不是一樁容易的任務。按照當時的法律,被拿下的倘若不是羅馬人,即可就地**;但倘若那人擁有羅馬公民的身分,就要將他送到羅馬受審,因為公民有上訴羅馬的權利。故無論是召開公審會來執行處決。或將犯人押解到羅馬,當中都涉及不少人力物力,為地方政府帶來相當的困擾。皮里紐遂寫信給他雅努,問他是否需要嚴格執行殺害基督徒的法令。他雅努的回覆是︰毋須徹底執行這個法今。他指出,要是有人寫匿名信告發基督徒,可以不予理會;但倘若有人挺身而出,親自指證基督徒的話,政府就不可坐視不理,必須秉法令而行事,否則無法服眾。但在公開審訊的過程中,仍得給予基督徒一個悔改的機會︰要是有基督徒表示願意放棄信仰,並向異教神明禱告的話,就可將那人釋放,毋庸大開殺戒。由此可見,並非每個羅馬皇帝都要置基督徒於死地,都熱衷於執行**基督徒這個於國計民生無補益的政策。既然連皇帝亦對宗教**表現冷淡,那各地方的執政官就更不用說了,所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何必自找麻煩呢!因此,直到第三世紀為止,**基督徒的政策並未長期及全國性地雷厲風行;在最初兩個世紀,羅馬政府對基督教的**部屬間歇性的,視乎個別皇帝及執政者而定。因此,基督徒可以逃難到鄰近安全的地方去躲避,不致無可逃遁於天地間;就算是不避難,一個地方的基督徒被殺害了,別的地方仍能保全基督教的血脈,不致全軍覆沒。事實上,倘若基督教自其建立之初便遭到[地氈式]的摧殘,它也不容易存留到今天。

    不過,即或羅馬政府的**時有時無,基督教在法律上始終是非法宗教;所以凡信奉基督的人,都要有足夠的心理準備,可能會被送到斗獸場中受刑,性命隨時不保。羅馬城市有兩種劇場,一種是半圓形的劇院,主要是用來上演歌劇;另一種是圓形的斗獸場,是許多基督徒殉道之處。2.基督徒的殉道初期教會史可以說是由一段段的血淚史交織而成的。從第一世紀末開始,基督徒遭殺害的不計其數,教會流傳著不少可歌可泣的殉道故事。其中兩個最出名的例子,是安提阿的伊格那丟及士每拿的坡旅甲,他們都是教會的主教。(a)伊格那丟。

    伊格那丟(lgnatiusofAntioch,約35-107)是安提阿第三任主教。當地政府將他拘捕後,因知道他是羅馬公民,所以將他送到羅馬復審。在踏上殉道之路時,伊氏總共寫了七封信給各地教會,教導和指正他們,這些信件都被保存下來,我們從中得知他的生平梗概。由於伊氏是一位極負名望的主教,據說當他抵達羅馬後,有不少較有社會地位的基督徒設法營救他。伊氏遂寫了一封信給當地的羅馬教會,就是《伊格那丟達羅馬人書》。信中伊氏警告羅馬基督徒不要試圖營救他,也不要妨礙他殉道。他說︰「我已經有一個很好的開始,但願我走在這蒙恩的道路上,沒有人的攔阻。我惟恐因著你們的愛心,叫我失卻為主殉道的機會。求你們放下營救我的念頭吧!伊氏終於在羅馬競技場上殉道了。(b)坡族甲。另一位著名的殉道士是坡旅甲(PolycarpofSmyrna,約70-168),以他是士每拿教會的主教。在第四世紀首本教會歷史著作︰該撒利亞的優西比烏(EusebiusofCaesarea)所著的《教會歷史》里詳細記載了坡氏殉道的故事。據說當坡民被押解到法場時,有聲音從上頭來對他說︰「你要剛強壯膽,因為與你相斗的不是猛獸,而是人.]連在場的人都听到這句話。羅馬總督眼見這位八十六歲高齡的老人要在他手下受難,心中不忍,便對坡氏說︰你珍惜自己的年歲吧!你只要說一句︰**無神論者我便放過你。(按︰當時由於基督徒拒絕崇拜偶像,許多人便誤以為基督徒屬無神論者一系,故總督有此要求。)坡氏當然不介意反對無神論便依樣說了一遍。可是,當總督要波氏多說一句咒詛耶穌基督的話時,他便毫不猶豫地回答說︰「我事奉耶穌某督已八十六年了,一直以來,他從未虧待過我,我豈能褻瀆那造我救我的主呢?總督見他不領情,乃以火刑威嚇他︰坡氏冷靜地回答說︰火刑之火終有熄滅的時候,但將要來的主用以懲罰罪人的火,是水不熄滅的。坡氏便如此為主遭火刑殉道。

    第二世紀末的教父特士良(Tertullian約160-220)曾說過一句名言︰「殉道土的血是教會的種籽。](ThebloodofthemartyrsistheseedoftheChurch)沒有殉道十勇敢地將生命獻上,教會便無法在困難中繼續拓展。3.初期教會的發展形態逼迫並沒有使教會的發展中輟,它仍頑強勇毅地生存下來︰但不可避免地,逼迫構成的生態環境,塑造了初期教會的發展形態。基督教一直在嚴酷的環境下掙扎求存,自然地產生了強烈的厭世.出世及避世的思想。(a)厭世︰否認現世一切的價值

    厭世即是否定現世一切的價值。顯而易見初期的基督徒必須而對信仰所帶來嚴峻的生死禍福的抉擇。今天我們要成為基督徒,只不過在原有的眾多身分中多添一個而已︰但在那時候要成為基督徒,卻意味著必須同時放棄所有其他的社會身分。這個放棄不是出於基督徒的自願,不是由於信仰的排他性,而是為勢所迫的——只要某人接受基督教,他便會被原來所屬的社群所排擠,自動成為社會的邊緣人。所以一個人在作出信仰的抉擇時得清楚知道他不僅是接受某個新信仰與新身分,而是要準備相應地放棄舊有的信仰明身分;他必須確認基督教信仰的價值是遠超過他現有一切的價值的總和,而且現有一切對比於基督教信仰都變成是可棄的。如此,初期教會乃傾向以否定視世的價值來作為肯定信仰的價值的手段他們高舉基督教至高無上的貴重性,又指出現世一切的相對性、短暫性及虛幻性。其中現世的短暫性是他們最為強調的,這與他們的末世觀有密切關系。保羅曾表示,因為基督快將回來,日下一切轉瞬成空,故不宜再為生活作任何張羅,結婚亦屬多此一圉;在他看來,守獨身是一個較好的選擇。(b)出世︰迫切盼望來生與永恆的福業說基督徒有厭出思想也許不是完全公允的。雖然他們的確否認現世的價值,但這個否認卻不是孤立的,而是連著他們對來世的迫切盼望而說的。換言之,與其說他們不愛這個世界,不如說他們太羨慕將要來的世界;他們不是說現世的哀樂禍福是不真實的,而是因著將來的永恆福樂更值得追求,故將眼前的好處換作永恆的投注還是劃算的。初期教會的信徒對來生與永恆福樂有迫切的盼望;這來生是即將來臨的某個歷史時刻,而非某個遙不可及的空想。他們有濃厚的出世傾向,天堂的榮福是他們人生中唯一的想望。(c)避世︰回避對社會與文化的關注和承擔由厭世到出世,最後難免會產生避世的思想。在此時期,基督教一直是非法的宗教,更未曾在主流文化與社會中佔一席位,只能在社會邊緣之外,以小教派的形式掙扎求存。這樣子的教會是很難建立正面的政教或社教關系的,反正改變關系的主動權也不在教會手里,它必須接受被**的現實,然後調整它面對現實的態度。如此,基督徒大多覺得毋須承擔任何社會及文化的責任,也不認為信仰本身在公眾生活中有任何積極的(即除順服掌權者以外的)倫理要求;他們認為信奉基督教的,便應該與當時的社會及文化來個了斷,盡量少與外界接觸,以免受世界所污染。基督徒既然不屬於這個世界,只是在旅途中短暫地居停於此地,故毋須對異鄉作任何的委身與參與。教會是信徒的避難所,他們在此搭建了一個[避秦地](編者按︰這詞出自陶淵明的《桃花源記》,其意指不受當時秦國苛政管治的地方),畫地為牢,閉關自守,與外界幾乎斷絕一切聯系。因著獨有的政治環境,初期教會產生強烈的厭世、出世及避世傾向。活在完全不同時空之下的我們,當然不能以今天的眼光,來就初期教會沒有承擔社會責任諸問題提出詰問,這是既不公允也無意義的。每個時代都有它獨特的政治、社會形態,以及教會相應的福音使命;我們不應美化或絕對化某一時代的教會形態,亦不能依樣畫葫蘆般去學效某個時代的教會生活與事奉的模式。鑒古知今,認識過去不同時期的不同經驗,以為摸索今天及將來路向的參考,是非常必要的;但要在歷史中尋出某個理想的教會形態,無視該教會模式的歷史性,將之奉為教會永恆性的萬世典範,這種做法則是懶惰而不合理的。

    我們可以從初期教會學習許多的功課,包括對福音使命的委身、對基督再來的確信、在困苦的環境下堅守信仰等。但是,我們卻毋須絕對美化初期教會,視之為最理想的教會模式,甚或是所有時代的教會都必須效顰的模式。事實上,由於它的政治環境與今天的不盡相同,真要完全模仿也是辦不到的。今天某些教會或信徒,頗有復原主義(Restorationism)的復古想法(中國人太容易有復古思想了),以為初期教會一切都是完美的,就是信徒的厭世、出世及避世思想,也是必須且合乎聖經教訓的;他們甚至認為教會與主流社會扯上關系後,便開始全然墮落了。這種理論是與事實絕不相符,實難以為人所接受。B.殉道對教會的影響.由於初期教會有很多基督徒為主殉道,這對教會產生以下兩種影響︰1.高舉殉道,鄙視叛教。

    初期教會流傳著很多殉道士英勇的故事,廣為信徒傳誦。傳述這些故事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鞏固基督徒為基督拋頭顱、灑熱血的決心。當時的殉道形式是非常殘酷的,絕非一刀了斷那般爽快;殉道士大多要在上千觀眾的注視下,徒手與猛獸搏斗,最後為猛獸所噬,他們成了別人娛樂的工具,在嘲笑聲與鄙夷目光中,接受極其可怕的酷刑。為了要鞏固信徒的心志,教會必須強調殉道的重要性與必須性。殉道不是基督徒不幸地遇上的意外(要是真為意外,此意外率也太高了),而是信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信徒打從接受基督教開始便得有充分的心理準備面對的命運;甚至是福音使命不可分割的部分,正如耶穌所說的,信徒要以他們在世上被**的遭遇,來證明這個世界拒絕了基督(參約十五18-27)。要是殉道是福音使命的一部分,那基督徒逃避殉道,便等於逃避踐行福音使命了。事實上,在那個時代,要逃避政治**也不是容易的事呢!要是躲也躲不了,與其窩囊地被逮住,不如慷慨就義吧!在初期教會,逃避殉道是一件恥辱的事情。作為教會的領導者,就更要以身作則,為其他信徒樹立勇氣與信心的典範,絕不能臨陣退縮,四處匿藏,貽害信徒。教父居普艮(Cyprian,約200-258),在首次遭遇**時逃跑了,這成了他日後重大的污點,他的╴道德與權威也因此為人所質疑;尚幸在遭遇第二次**時,他終於為主殉道,一生的清譽才得以保全。盡管我們不以為教會領袖(包括今天的牧師及執事)必須是超凡入聖的人,也不一定同意領袖與信徒各有不同的信仰與道德標準;但是,領導者必須以身作則,身先士卒,努力踐行他們所傳講的道,卻是理所當然的。教會領袖若不肯為主殉道,何能感動信徒為主殉道呢?。當時,教會向信徒強調殉道乃眾信仰實踐中價值最崇高的,是人能為上帝所作最大的奉獻。確實地,還有甚麼代價比將自己的生命舍去更大呢?他們相信,任何為主殉道的人,不管他生前曾犯何等罪惡,都會立即得到赦免;他甚至毋須待到號角吹響之際,才從陰間復甦,卻可以直奔天堂,天使會在門外迎逐,為他加冠,並引領他進入上帝的榮耀里。

    2.尊崇殉道主。教會出於對殉道士的景仰,也為了激勵後來者。遂刻意收集殉道士的遺骨遺物,予以收藏;每年又定下某個日子,以為對死者的紀念。例如士每拿教會便收集了主教坡旅甲的遺骨,將之安放在適宜的地方,視之比黃金寶石還要貴重;他們又每年舉行大型的慶祝活動,紀念坡旅甲的殉道。他們認為,這除了是紀念競賽得勝的人外,又是為那些將要參與同樣競賽的人,做訓練及演習的預備。尊崇殉道士逐漸演變成為日後教會敬禮聖人的傳統。無論是天主教抑或東正教,乃至其他古老傳統的教會,都有向聖人敬禮的傳統。身為更正**的我們,當然不會接納向聖人敬禮的做法,但我們要知道這個傳統的歷史緣由。C.第三世紀反基督教的熱潮。1.羅馬政府的危機。

    到了第三世紀中葉,羅馬政府對基督教的態度愈來愈惡劣,這與羅馬帝國本身的處境有重大的關系。一方面,248年,羅馬城慶祝建城一千年;在這樣的歷史時刻里,社會上維護與發揚羅馬文化傳統的呼聲,自然是高唱入雲,人們紛紛要求政府采取實際措施,鞏衛傳統的羅馬文化與宗教︰在傳統主義思想高漲的情形下,基督教招來更多敵視的目光。另一方面,當時羅馬帝國也正面臨著內憂外患︰地方主義的割據更形嚴重,北方的哥德族亦紛紛入侵,帝國可說是四面楚歌。在內外不安的情況下,羅馬政府及人民均認定,基督徒拒絕祭神,乃羅馬帝國面臨深重危機的罪魁禍首。2.德修的全國性大**。249年,羅馬皇帝德修(Decius,251逝世)下令有系統地消滅基督教。他命令每一位公民都要到神廟向諸神獻祭,然後取得一張由政府發出的證明文件。任何公民若沒有攜帶這份文件在身,一經查實,便會立即被政府拘禁;他們可以在政府特別委任的委員會中補行獻祭,從而補領該份文件。要是拒絕獻祭的,便立刻被判死刑。這是首度全國性且有周詳計劃的大逼迫,導致大量基督徒遇害。除極少數離鄉別並、遠走他方的基督徒外﹝例如逃到埃及的曠野,他們是促成日後修道主義(Monasticism)產生的一個原因〕,大部分基督徒均無法走避,只能面對信主而死或叛主而活的選擇。在這場酷劫中,羅馬、耶路撒冷及安提阿的主教均遭殺害。尚幸是次**為時不過兩年,德修在251年逝世,繼任的皇帝雖然也反對基督教,但卻已無意費力予以全面打擊了。3.反響︰諾窪天主義的冒起。

    上段提及的大風暴為教會帶來嚴重的**危機。當**來臨時,除了有信徒堅守信仰、從容就義外,也有為數甚多的人為了保存性命而宣布棄教。雖然我們欠缺實際的統計數字,但可以推斷,殉道與叛教的人數,應是相去不遠的。那些叛教的人,並非真是懷疑或否定基督教信仰,故存心叛教的;他們只是在生死抉擇之間,選擇了偷生而已。當**過後,不少曾經叛教的人便欲重叩教會大門,要求教會接納他們悔改歸回。教會就應否接納他們的問題上,引起了極大的爭論。不少人堅持教會不應接納這群曾經公開叛教的人,理由如下︰第一他們對罪持嚴謹的觀點,認定基督徒不能隨意犯罪,教會也不可輕易寬恕犯罪的信徒,以免救恩被人視為廉價的東西。而在芸芸眾罪惡中,叛教是最可惡的,因為這是直接對基督的背叛;主耶穌曾說過,凡在別人面前不認它的,他將來也要在父面前不認他(太十33)。故犯下叛教大罪的,著實不容饒恕。第二,正如前面所說,初期教會有歌頌殉道士、鄙視逃避殉道者的傳統;要是逃避殉道已屬不可原諒,那公開叛教自然就更罪大惡極了。叛教在社會上為基督教造成極壞的形象,使教會失卻了福音的見證,既絆倒自己又絆倒了別人,實在是罪不容誅。第三,最重要的原因是,當時教會有一批信徒在被捕後,曾堅決立意為主殉道,卻在尚未行刑以先,**便告結束,因而僥幸逃出生天,這批人被稱為認信者。(Confessors)。這些認信者都是經得起考驗的人,他們為堅守真理而備當苦厄,甚至可能已經家破人亡了。如此,他們怎會願意跟那些曾經叛教而得保身家性命的人,共同團契、崇拜、領受聖餐呢?要是說聲抱歉便可將叛教的罪行一筆勾銷,那些為主殉道的人所付的代價豈非是白費了嗎?於此可見,應否接納叛教者重人教會,不僅是一個理性的神學問題——諸如基督徒能否犯罪、甚麼罪不能赦免、教會能否容納曾犯罪的人等,也是一個感性的問題;簡中要考慮的,不單是上帝對悔罪者的愛心與饒恕,也包括上帝的公義及對忠貞者的公平。叫人傷透腦筋的是︰叛教而要求重回教會者的數目,遠比僥幸留存性命的認信者為多。故不管在神學上接納叛教者是否能自圓其說,在實際上,教會也是難以將曾經叛教的人盡數拒諸門外的。平情而論,叛教者也確實迫於無奈才賣主求生,並非出於個人的意願。當時的教會領袖出於各樣現實因素的考慮,乃主張重新接納新教者。這個決定遭到認信者的堅決反對。他們認為教會既是基督聖潔的身體,也是純潔的基督徒的國契,豈容曾經叛教失節的人加入呢?他們不接納教會的這個決定,便從大公教會**出來。不過,造成**的實際情況十分復雜,例如,曾一度逃避**而遠走他方的主教居普良,是站在主張重新接納叛教者的行列中的,他的態度招來多人的攻擊,說他既然屬於逃避殉道的一員,便難免會偏袒叛教者了。當時羅馬教會有一位長老諾窪天(Novatian,其全盛期約為250年),堅持傳統教會的倫理準則,認為凡是犯下謀殺、**及叛教罪的,教會並沒有赦免他們的罪的權柄。他不是說此等人失掉了救恩,該永遠滅亡;而是說教會沒有宣告這些罪可以得赦的權力,只能留待審判的主對他們作出定奪。所以,諾窪夭反對重新接納叛教者。羅馬主教哥尼流(Cornelius)則認為,主教有權赦免任何的罪,故堅持接納叛教者,兩人意見不合。最後哥尼流獲勝,諾窪天乃宣布脫離大公教會,自立門戶。在羅馬和迦太基有許多追隨諾窪天的信徒,他們被稱為諾窪天主義者。直至第四、五世紀,仍有此等追隨諾窪天主義的信徒群體,散居於小亞細亞及君士坦丁堡一帶的地方。

    六年之後(257-258),另一位羅馬皇帝瓦勒良(Valerian,253-260在位)又再實施嚴厲的**基督教的政策,禁止任何教會聚會,不少長老主教被處以極刑。在這次**中,居普良終於殉道了。幸好瓦勒良在位的時間不長,到260年,波斯大軍擊敗羅馬軍隊,瓦勒良被俘虜,**教會的政策遂告終止。4.丟克理田的**。可是,羅馬帝國對基督教最慘烈的**還在後頭呢。284年,前又曾提及的丟克理田繼任羅馬皇帝,他是一位英明的君主,極欲重振帝國昔日的聲威,故致力於重整一個全國性的宗教信仰,從而強化中央對地方的監控。丟克理田嚴格執行**基督教的政策,下令禁止一切教會聚會;他比德修要聰明的地方,是將屠殺的對象集中在主教及長老等領袖之上,一方面力圖將教會領導層徹底摧毀,另方面也起殺雞效猴的作用,迫令信徒叛教。由於丟克理田的政令在英國、西班牙等西方地區中執行得不大徹底(此時帝國的中央權力已大不如前),所以西歐的基督徒沒有受到太嚴酷的**;但其他地方如意大利、北非及東方各地的教會,則須面對悲慘的命運,大量信徒殉道,也有大量信徒叛教。如前所述,305年丟克理田自動退位,讓康士坦丟•克羅如及加利流執政,**遂告終止。5.反響︰多納徒主義的出現。

    德修的**為教會帶來了諾窪天主義,這次丟克理田的**同樣令教會產生嚴重**,甚至比上次更嚴重。因為這次**的對象既集中在主教或教士身上,那叛教者便自然大多是教會的領導階層了(我們不會天真地認為教會領袖的叛教率會較少吧?)。例如迦太基的主教孟甦里(Mensurius,311逝世)便與政府合作,在**期間停止舉行聚會;羅馬主教馬撒拉路(Marcellinus,304逝世)更向政府繳出聖經。**過後,曾經叛教的主教也同樣要求回到教會,他們有的甚至重任主教等領導角色,例如迦太基的副主教瑟西里安(Caecilian,約345逝世),在受**期間充任政府的糾察,防止有人運送食物給被囚的信徒;但在**結束後不獨官復原職,甚至接任孟甦里而成為迦太基的主教。這當然引起信徒強烈的不滿。由於這一次叛教的主要是教會領袖,故問題的焦點就不在於叛教者能否悔改,而是那些曾叛教的教會領袖所施行的水禮是否有效,及他們一貫聲稱的教會代表性了;換言之,如今招人質疑的不是個別的基督徒的真實性,而是聖禮與教會的合法性。當時,在迦太基有一位信徒名叫多納徒(Donatus,約355逝世),他宣稱曾經犯罪的教士所施行的聖禮是無效的,而失卻聖潔本質的教會也不復是教會了。多納徒與一群志同道合的人離開教會,另組新的教會,形成多納徒派(Donatists)。這是另一次嚴重的教會**,對教會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多納徒派對教會造成的困擾綿延了數百年之久。而在神學上為解決多納徒主義(Donatism)的危機,作出最大貢獻的一位教父,就是著名的奧古斯丁(AugustineofHippo,有關他的生平與神學思想,詳參第三課)。他曾花了十多年時間,與多納徒派的信徒辯論,並因此而確立了他的教會論。簡單而言,奧古斯丁針對多納徒主義信徒對教會提出的兩個指控——教會是聖潔的群體及有罪的教士所行的聖禮無效——作出答辯。首先,奧古斯丁認為教會最重要的特質是愛而非聖潔。聖潔無疑是教會的理想,但卻不可能成為教會的現實;教會永遠不該放棄對聖潔的追求,但它現實上卻又總會存在著不潔不義的事情。倘若我們不接納教會有任何一絲的不潔,動輒以**為解決方法,那我們只會將教會不斷**下去。一些年輕的理想主義者也許對以上的論調沒有好感,但我們必須承認,這是極具智慧與現實的觀點。

    其次,奧氏認為聖禮的有效性,端在乎設立聖禮的耶穌基督,而不在乎施行聖禮的人。水禮及聖餐禮是由耶穌基督設立的,所以,聖禮是建立在耶穌基督的權能與命令之上。說個笑話,倘若聖禮的有效性乃取決於施行聖禮的人的聖潔程度,那當信徒在受水禮時,便應該先查問一下牧師的信德,以免所受的聖禮徒然無效,而非僅是讓牧師來查問他的信德了。奧氏花了十多年的時間來應付多納徒派的挑戰,在整個過程中不能用任何暴力手段,而必須是心平氣和的理性論辯︰因為多納徒派的**,並非由於他們犯了甚麼錯誤,卻是因著他們認定教會容納犯錯誤的人,這行動本身是錯誤的。他們本身是振振有辭、理直氣壯的。奧氏建立了一套持平而穩健的教會論,足以回應多納徒派的提問。D.君士坦丁繼位及基督教的合法化。312年,君土坦丁在麥勒危安橋之役中,獲啟示靠此基督的名號而得勝。他在313年凱旋歸來後,隨即協同理吉紐頒布米蘭上諭,容許宗教自由,給予基督教合法的地位,從此結束了二百多年**基督教的歷史。對於這個帝國的政策的重大轉變,歷史學家一有不同的解說,他們都有興趣研究君氏要求羅馬全國皈依基督教的,真正原因;一般而言,他們所提出的解說,都是政治性而非宗教性的。

    事實上,羅馬帝國一直奉行君主專制(寡頭政治)的政治制度,這與多神主義的宗教思想是難以協調的。專制的君主除了藉政治與軍事權力敉平群雄,使自己高高在上之外;他更要為長期保有這崇高地位與絕對權力,而賦予某個超越的、神聖的理由,於此[君權神授]。正合其所用。古代近東各國的皇帝,幾乎無例外地,都用君權神提的觀念來拱衛他們的政權。但是,君權神授的觀念又必須以一神主義作為其前提︰因為天界若非僅得一位神明,或至少有一位敉平群神的至高主宰,則這位神明可以授權給這位皇帝。另一位天神也可以同時授權給另一位皇帝。天若有二神,民便可有二主,那君權是否神授便都無所謂了,反正訴諸神明亦不會為皇權是否獨一無二提供甚麼有效的支持。所以,多神宗教根本不容許君權神授的觀念;絕對的君權若由神授,授權的本身亦必須是一位絕對的上帝。其實柏拉圖早已確定萬物的源頭是一而不是多,而他所提出的絕對理型(Absoluteidea)也有強烈的一神主義的色彩,並導致了日後哲學上的一神主義(所謂[中期柏拉圖主義],Middleplatonism)。自第二世紀開始,羅馬君主亦開始意識到要尋覓一位全能至高的上帝,作高人間君主的終極擔保人;他們曾經多番嘗試,包括提倡太陽神的崇拜,可是始終沒法成功建立一神信仰,扭轉希羅文化長久以來信奉的多神主義。法國一位歷史學家杜思里(ParAlainDucelliar)指出,君氏之所以接受基督教,乃是數世紀以來羅馬君主尋求一神宗教的終點。君氏選擇了基督教,作為拱衛君主制度的神聖理論,確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思想。以上的解說相當符合情理。一位美國的社會學家華來士(AnthonyF.C.Wallace)曾提出所謂[重振運動]RevitalizationMovement)的理論,亦有助於我們解釋羅馬帝國將基督教奉為國教的行動。根據這個理論,我們可以說,第三世紀羅馬的傳統文化與宗教已疲憊不堪,無法再為羅馬社會提供任何發展的動力,並因此導致許多文化與社會的危機。羅馬帝國上至君主下至平民,都知道必須為社會注入新的元素,使之復甦更新,否則無法脫困;而基督教作為一種生機勃勃的新興宗教,正好為復興羅馬文化提供所需的精神動力。以上兩種說法其實是互相呼應的,它們都顯示出,世俗君王主要是基於政治的目的,才批準基督教成為合法的宗教;他們也是出於政治的考慮,而進步將基督教奉為國教,用以整合全國人民的信仰。我們不能期望世俗君王會單純以宗教的考慮去接納一種信仰。因為個人皈依某個宗教,可以是私人的行為,也可以是純粹的宗教決定;但批準某個宗教成為合法宗教就一定是政治的行為,而政治行為懷有政治目的,最理所當然的事。我們毋須認同政治人物的政治動機,卻也毋須因其動機之不純正,而否定他們所帶來的成果。簡言之,君土坦丁不可能因著愛主緣故,而將基督教奉為國教。

    君氏本人對基督教信奉到甚麼程度,實在是啟人疑竇的。終其一生,他仍向太陽神獻祭,而在臨終前才接受基督教水禮。無論如何,他將基督教定為合法的宗教,並逐漸促使其攀升至國教的地位,對基督教日後的發展形態,起了關鍵性的作用。E.國教的建立。君士坦丁在位期間,已有計劃地取締異教活動,包括私人獻祭,關閉一些敵對基督教的廟宇,為基督教臻受國教的位置而鋪路。君氏又委任基督徒為政府顧問,免去教士捫的兵役及其他政治任務,他的兒子也是接受基督教教育的。由於當時信奉傳統異教的人為數甚多,所以君氏也不可能一下子作出大變動;他只是逐步增加基督教的影響力,並以各樣方法誘導人改信基督教。例如326年,時值君氏慶祝其登位二十周年,士兵們在邱彼特(Jupiter)神廟拜祭,為皇帝祝頌。此舉觸怒了君氏,他隨即嚴責士兵此行動不當;但因此卻惹起貴族們的嘩然,他們質問皇帝是否全面背棄了羅馬傳統的文化和宗教。我們看到,君氏在此期間采取較飄忽的做法︰一方面公開反對異教,另方面又長期允準異教存在;他既推舉基督教,但同時又不敢貿然將之升格為國教。君氏的兒子君士坦丟(Constantius,337-361)即位後,開始執行較激烈的壓抑異教的政策,包括在357年,挪掉國會的勝利祭壇。由於君士坦丟末幾逝世,帝位由君氏之佷猶利安(Julian)繼任(361年)他銳意要復興傳統的希羅宗教,並禁止基督徒在學校教授文學。這可以說是傳統異教信仰的反彈,並妨礙羅馬帝國將基督教國教化;不過,這並未對基督教的發展造成太大的妨礙,特別是在民間,基督教已逐漸普及,成了人民最主要的宗教信仁仰,而異教信仰則逃不了式微的命運。在猶利安死後,基督教迅速重奪社會上的壓倒性優勢。授著是格拉典(Gratian,349-379)及提阿多修一世(ThcodosiusI,379-395)相繼當政,在米蘭主教安波羅修(AmbroseofMilan,參頁110-111)的大力推動下,一切異教正式被官方全面禁止。經歷四個世紀的艱苦奮斗,基督教終於成為羅馬帝國唯一合法的宗教。

    IV.政教關系的適應.A.從小教派變成教會。基督教成為國教,對其存在的形態自然產生巨大的影響;簡言之,教會已從小教派(Sect)一變而成為教會(Chuch)了。初期教會活在一個不友善的政治環境之下,只能關注到如何保存及開拓其生存與傳福音的空間,無法主動地為它與主流的社會和文化的關系,作出任何的界定;外在的政治與社會的限制逐漸內化為信徒的自我限制,以致他們普遍存著一種辯護及防御性的心態,對外間事物采取懷疑與排斥的態度,敵我分明,排他性極強。初期教會對現世的看法非常消極,完全否認其中有任何正面的信仰意義,遑論妄想教會可以成為社會上的主流聲音,影響主流文化了。教會要在社會中尋求生存空間,這是它與社會唯一的接觸點。

    可是當基督教成為社會上的主流信仰後,便得對各樣公眾和社會的問題表態;作為社會建制的一部分,它要肩負在建制內的責任,這是[在朝]與[在野]的分別所在。通緝犯當然不用對司法制度公開表態,但立法與執法人員則需有明確的立場和觀點,這正是他們職責所在呢!基督教既然是[在朝]之身,便須對政治、社會、文化等公眾問題,有一套清晰而正面的觀點,用以教導信徒,並指導社會發展了。基督教從社會的邊緣,逐漸挪移至社會的中心,信仰的涵括面愈來愈大。與此同時,基督教亦逐漸由神秘宗教(MysticalReligion)的形態,過渡成為實證宗教(PositiveReligion)。世界上大多數的宗教都是神秘宗教,中國的道教是其中之一。所謂神秘宗教,主要不是指某個宗教的教主行蹤詭秘,也不是說它們的教義與禮儀的神秘色彩濃厚、莫測高深;這是社會學的一個專有名詞,意思是該個宗教的教義與活動可以與現實世界毫無關系。神秘宗教有其獨特的關注點、語言及思維模式,毋須對現世說話,它有咱家獨有的一套信仰模式與信仰賴以實踐的生活世界。今天不少基督徒將基督教看為一種神秘宗教,其中以靈恩派在這方面的傾向最為明顯。譬如說,他們將上帝的國這個具有集體性(政治的、歷史的)含義的觀念,淪落為只與個人層面相關的醫病、趕鬼;上帝的大能與公義,從此只在個別的信徒身上彰顯,而與社會、文化及歷史無涉,這無疑是一個悲劇性的轉向。我們必須問的是︰上帝的國在公眾生活中還有甚麼意義?除了個人的生命外,還有甚麼地方可以讓人窺見上帝的大能?。實證宗教的意思是:信仰內容需要與人間的社會、知識對話,信仰需要面迎不同學科對它的挑戰,信仰有責任面對人世間各種現實問題的質詢。當然,這不是說我們一定能夠提供人人滿意的答案,但至少我們知道教會責無旁貸,不能回避。教會無疑有它自身獨有的使命,不該與任何人間組織掛鉤,但它得確認這個世界是它實踐福音使命的唯一場景,而它所傳遞的非政治性的福音還是有政治性的含義和後果的。教會固然有它獨有的信息,不能與任何人間智慧和學說相類比,但這個信息卻得用人能明白的語言表達出來,並且必須與人間智慧與學說對話,挑戰它們的合法性與合理性。這是[小教派]與[教會]之間的分別所在。B.信徒人數的上升。

    與此同時,教會需要面對信徒人數大幅上升的問題。過去人們都是個別地(或以家族為單位)接受基督教信仰,他們只會考慮所屬社群對其信仰抉擇所產生的阻力,以及信仰抉擇對其群體關系所造成的破壞,而不會出現所屬社群迫使他們接受基督教的情況;不管實際人數有多少,基督徒永遠屬於社會上的少數族類。可是,一旦基督教成為國教以後,情況便大大不同了。每個市民都自動成為[基督徒],做基督徒成了唯一的、理所當然的抉擇,甚至是毋庸抉擇的(當嬰孩洗禮的習慣逐漸普及以後,個人根本不用舉手決志)。一個毋庸個人嚴肅思索、鄭重抉擇的信仰,自然甚難成為個人主動的信仰;信仰很多時變為傳統習俗,恪守一套套宗教禮儀與社會道德等客觀的外在規範,取代了個人召命的尋索。信徒人數增加,不可避免地導致信徒素質下降。正如當教育普及時,學生的平均素質也會隨之下降一樣。這不是說在第四世紀以後,教會便再沒有甘願為主擺上一切的信徒,或在絕對數值上這樣忠貞的信徒人數大降;而是說教會成員的信仰表現的平均數值因基數的擴大而下降了。舉例而言,倘若某個教會奉行精英主義,專門吸納熱心愛主、年輕有為的信徒人會,那聚會氣氛當然是朝氣勃勃了,牧者也可以對信徒有較嚴苛的要求;但現實的教會總不可能只收納有干勁的信徒吧!要是它無法拒絕那些[後座信徒]、恆常待人照顧的[第三世界信徒]。加入它的行列,則要在整體會眾中堅持嚴格的信仰要求,便不是容易的事了。所以,說第四世紀後基督徒的平均素質下降,只是描述一個無可避免的事實,絕無任何貶意。當然,要是信仰是毋須付上太大的代價去獲得的,個人的信仰態度通常便會較為輕率,信徒素質亦可能因此被拖低了。信仰的代價與信徒素質往往是成正比的:代價愈高,素質愈好;代價愈低。素質愈差。在逼迫時期,人對接納基督教與否,總是持非常小心謹慎的態度,因這是關乎生死的抉擇,他們要變賣一切家富才能將珍珠購進來;但在基督教合法化甚或成為國教的時期,成為基督徒再沒有必須繳付的政治或社會性的代價,信耶穌被視作有賺無賠的投資,信仰自然亦變得廉價了。信徒人數急增,原有的個別小團體的教會模式不復能吸納所有新加入者,代之而興的是牧區(parish)觀念的出現。教會不再以建築物或固定的群體來分野,而是以地區作為與別的教會的分界。

    反正人人都是信徒,教會不僅是在某個地方的一個信徒團體,而是該行政地區的教會建制了;如是考,教會組織與國家的行政組織宜接掛鉤,所謂教區(diocese)、教省(province),就是依循著羅馬帝國的地方行政單位而建的。牧區的出現,大大改變了教會的模式與運作,也改變了信徒間的肢體關系。C.國家對宗教事務的影響。政教分離是西方在十八世紀以後,才臻成熟的觀念,在此之前任何文化與社會里,政治和宗教都是密切相關的。作為一個全能而又權力無限的政府,當然會將手伸展到宗教事務上,要不是打擊,就是控制和利用;而在世俗主義尚未為人普遍認識以前,宗教亦不會被人視作私人或個**利範圍內的事,與社會大眾及政府無關。所以,當基督教成為羅馬帝國的國教以後,政府便開始對教會事務有所監控,而政教關系與兩者權力的此消彼長,亦成了此時期乃至中世紀教會歷史的重要課題。正如前面所述,君氏等羅馬皇帝之所以將基督教合法化及進而將之國教化,並非基於宗教上的動機,而純粹是出於政治上的考慮。因此,政府當然會對教會有若干的政治期望,特別是要求它在社會上扮演統合人民的角色,在精神上形構向心力的作用。『團結合一』從此不僅是信仰上的要求,更是一樁政治任務。我們看到,君氏非常關注教會在神學上的爭論,惟恐其會帶來教會乃至社會的**,以致它不獨達不到統合人民的任務,反成了**社會的因素。在歷次為解決神學爭論而召開的大公會議里,君王都發揮了相當的作用,譬如君氏本人便親自出席了尼西亞會議的開幕禮;嗣後有關亞流主義的神學爭論,君王都有介入,甚至出動軍隊來**異端。

    不過,我們不要過分夸大君王在神學爭論與教義建構上的影響力。事實上,那時候的君王大半是文盲,根本就不明白教會領袖所爭論的那些高度概念化與技術性的議題,又如何能參與神學的建構呢?所以,君王介入宗教事務,純粹出於政治考慮,他們希望國家團結,最忌教會因宗教問題而**;他們亦不會偏袒任何派別,而是看風駛舵,站在主流派那里,並**少數派的不同聲音。他們甚至運用政治與軍事力量,強迫少數派放棄自己的立場,與主流派重歸於一。許多時候,當大公會議就某個神學議題作出表決後,君王便立刻派兵去**投票失敗的那一小撮人。除了神學爭論以外,政府對教會的日常事務,也有不同程度的介入和干預。D.宗教兼容的問題。由於羅馬帝國由異教文化一下子進到基督教文化,在轉折的階段無疑有許多要作出適度妥協的地方。例如,基督教不可能一下子廢除社會治習多年的風俗習慣,全面改造人民的思想與行為模式;這不僅是教會有沒有如此大的影響力的問題,而是就算教會可以廢除舊有的種種禮儀習俗,它也無法即時建造出新的禮儀風俗,以為替代。所以,盡管幾乎所有舊有的風俗習慣都與異教崇拜有若干關連,教會也接納了它們的大部分,或至少保存其禮儀形式,而改換其中的宗教含義。換言之,教會不是要盡數取締傳統的習俗,而是要聖化它們,將之基督教化。正如我們在信主以後,也不能立即摒棄與中國傳統節期有關的文化習俗;雖然我們知道差不多每個傳統節日都與偶像崇拜有密切關系,如春節貼揮春、端午節吃粽子等,但甚少有基督徒會鼓吹將所有傳統習俗悉數揚棄,而多主張將它們基督教化,為這些行為賦予一套切合信仰的宗教意義。

    當時,將傳統希羅文化基督教化的其中一個例子,就是用太陽神紀念日作為慶祝聖誕節的日子。有關將聖誕節定為12月25日的記錄,最早見於336年。後來,各地教會逐漸將這日定為耶穌基督誕生的日子。為何將聖誕節定於12月25日呢?其中一個解釋是︰因為12月22日是冬至日,即北半球夜間最長、日照最短的一天,冬至過後,日照逐漸延長了;所以,[12月25日]帶有人間黑暗開始為光明所征服的意思。基督教稱耶穌基督為光明之子,人世間的苦罪與黑暗,因耶穌基督的降世,而逐漸被擊退。今天有部分教會拒絕慶祝聖誕節,因為他們認為聖誕節的日期原是異教的節日。但我認為,聖經既然沒有明言耶穌是在哪一天出生,而他的出生對人類又是如此重要,與其因不知道是哪天而乾脆不予紀念,不如約定俗成一個日子,用以慶祝耶穌基督降世,這該不算是壞事吧!東方教會一般定於1月6日為基督誕生的日子。西方教會則沿用12月25日,而將1月6日定為主顯節。此外,只要與聖經不直接相沖突的,一般信徒也將他們過去崇拜異教神明的形式,挪用到基督教的禮儀中,例如在崇拜中使用洋燭、香等。我們必須了解,對絕大多數文盲的人而言,教義與神學概念都是遙不可及的東西,信仰就是踐行一套固定的禮儀,故他們的宗教感情亦總是與這套禮儀行為糾纏在一起的;他們由異教崇拜轉至皈依基督教,最大的意義就是改換了崇拜的對象,其餘則不會有太大的分別。他們用舊有的方式去敬拜新的上帝。更有甚者,不少信徒將他們昔日對異教神明的信仰,轉移至馬利亞及由教會確立的聖人身上。因為無形無體的上帝實在是那些缺乏思維能力的人所難以掌握的,要是不能為上帝直接造像,那他們便只好為馬利亞及聖人造像,藉以表達個人的宗教感情了。有關向聖人敬禮的傳統的起源,前文已曾提及;在第五世紀,不少新蓋的教堂是建造在殉道士及聖人的墳塋之上,這些地方成了當地供人朝聖的聖地。教會的聖人逐漸取代了異教神只的原有位置,成為個人或社群的守護者,主保(守護聖人)的觀念開始出現,(例如羅馬城便是由彼得及保羅兩大使徒所親自守護的,據說他們在此地殉道。)其中對馬利亞崇拜的傳統發展得尤為快速,在埃及的伊西斯(Isis)的信徒,首先稱馬利亞為[上帝之母],這稱號在第五世紀引起了一場重要的神學爭論。

    E.心態上的轉變。基督教在短短數十年間,由備受**的宗教一變而為國教,除了在組織與教會生活上產生重大的變化外,心態上的變化也是不可忽視的。首先,教會成了建制的一部分,擔當著重要的社會角色。教會獲得社會的肯定,進**力架構,並可運用政治力量,透過制度層次的興革,來促成某個信仰目標。如此,教會再不是無能者,也不再經歷到耶穌與保羅所說的被世界所棄絕、被人視為渣滓與愚者︰反之,它是社會的主流、人民的大多數,是大有榮耀與權能的組織。各種形式的勝利主義思想在教會中孳生。例如教會打著「將最好的獻給主的名號,而追求在建築與禮儀上的鋪張豪奢;教會領袖競相與上層社會認同交往,遠離了普羅大眾與貧苦無告者。其次,教會也有強烈的征服者的心態,毫不容情地對異**展開**。基督教受**的歷史其實不太長,只有三個世紀左右;但基督教**異教的歷史卻很長,例如,伊斯蘭**及猶太**在歐洲一亙受著嚴重的排擠與歧視,**亦時有發生。我們常常以為伊斯蘭**對基督徒的**嚴酷。但事實卻剛好相反︰在許多伊斯蘭教國家,基督教能保存千多年而不墮;但基督教國家卻不大能容忍伊斯蘭**的存在。

    最後,教會亦由初期廣泛持守的前干禧年末世論,轉到後來的無干禧年末世論。個中最大的分別,是其對現世的態度︰無干禧年論者不強調今生與來世存在著一個斷層,而相信兩個時期有相當的連續性;他們也對現世的參與有較正面的看法,相信現世事務內蘊著屬靈的價值和意義。無干禧年末世論的普及,正反映出教會在國教化後心態上的改變。討論問題︰1.基督教在最初的三個世紀,面對著嚴酷的政治與社會**,試分析個中的原因。」.嚴酷的政治與社會**,對基督教的發展產生了怎樣的正面和負面影響?試分別評論之。3.初期教會對是否接納那些於政治**中叛教的教士或信徒,產生嚴重的分歧,甚至因而**;你對此課題有何個人的看法?4.羅馬帝國在**基督教數百年後,君土坦丁即位時為何一改態度,接納基督教為國教?試解釋之。5.明顯地,政府領袖對宗教的看法是從功利的角度箸眼昀,這與教會的自我理解極不相同︰那教會該如何協調其與政府(或公眾)的不同要求與期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