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馬丁路德而言,教會由只「單單因信稱義」的人組成。本章我們要簡略地從與基督聯合和聖靈的內住的角度,探討基督的身體——教會有機的功能。重點放在從功能的角度看,教會與聖靈和基督的關系。前面兩章我們已經探討解決了基督與聖靈間,以及他們與教會(眾信徒)間屬靈關系的一些主要混亂和困難,所以這一章會比較簡明和實用。
本章的大前題,由前兩章的結論引伸而出,就是教會由所有因信歸入基督的人組成,因此,他們全部得到所應許的聖靈。所有在基督里的信徒組合而成五旬節後的教會。他們是在基督耶穌里「屬神的新民」。基督的身體是普世性的有猶太人,也有外邦人,故此,是舊約的子民的延續和過渡成為新約的子民。而這一切都是「在基督里」作成的。
前面我們題過,「耶穌」這個名字有拯救「他的百姓」的意思。在他道成肉身之時天使已宣告此事。耶穌領洗的時候,施洗約翰又宣稱他是彌賽亞,那位要用聖靈為人施洗的。那些從基督領受聖靈的洗的,無論是那些在五旬節當天領受聖靈的,或其後領受聖靈的,他們無非都是信他的人。基督為他的百姓,為他的教會舍身,就是那些因信歸入基督的(弗五25∼26)。他不僅為他的百姓舍命,今天,他亦在父的右邊為他們代求,就是那些「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來七25;羅八34)。限定的贖罪這個教義是無可質疑的。新約用基督的身體表達的教會觀不算在基督以外的人為教會的一份子。彌賽亞在完成了救贖大工後,就「在他里面」召聚了屬彌賽亞的群體。所以,教會不可能在基督之外,唯有信服他的人才能加入教會,成為「在基督里」的一員。教會論引伸于基督論,而基督論不可能引伸于教會論。教會「在基督里」,而基督並不體現在教會之中。教會不可能完全在形體上與基督認同,教會也不是道成肉身的基督的延伸。教會的合一即「基督的活現」的說法亦有些過份。
既然聖靈藉著內住在信徒個別生命中掌主權,而「聖靈的權力範圍限于在基督里」,所以,聖靈通過賜給個別信徒恩賜來事奉教會,而基督的身體正是他事奉的領域。「基督的身體」是聖靈在教會工作的場所,正如基督的靈代替基督在信徒個人心中掌主權,使他們效法基督,同樣地,也是聖靈啟示基督,使基督的「身體」漸漸增長,滿有基督長成的樣式。正如聖靈管治屬基督的信徒,聖靈也事奉屬基督的「身體」。正如基督藉著賜聖靈將生命賜給人,基督也藉著聖靈將「恩賜」賜給他的教會,因他從父領受了聖靈,有權將聖靈和聖靈的恩賜賞給人。這樣看來,聖靈的恩賜也是基督的恩賜。
雖然個別信徒和教會(信徒之整體)是平行的,但我們卻千萬不能忘記,事實上個別信徒和整體的信徒「在基督里」是合一的,都「在基督里」,「在聖靈里」他們同屬一有機的、屬靈的團體。雖然在整體里有個別的區分和身分,但個人是不能孤立的,他在被贖的群體之外也不可能適當的運作。為了要更詳細地探討這幾點,我們就從以下兩方面著手︰(1)聖靈藉著恩賜在教會的事奉。(2)聖靈工作的範圍乃基督的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