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聖靈,復活的基督,與教會的功能
    對馬丁路德而言,教會由只「單單因信稱義」的人組成。本章我們要簡略地從與基督聯合和聖靈的內住的角度,探討基督的身體——教會有機的功能。重點放在從功能的角度看,教會與聖靈和基督的關系。前面兩章我們已經探討解決了基督與聖靈間,以及他們與教會(眾信徒)間屬靈關系的一些主要混亂和困難,所以這一章會比較簡明和實用。

    本章的大前題,由前兩章的結論引伸而出,就是教會由所有因信歸入基督的人組成,因此,他們全部得到所應許的聖靈。所有在基督里的信徒組合而成五旬節後的教會。他們是在基督耶穌里「屬神的新民」。基督的身體是普世性的有猶太人,也有外邦人,故此,是舊約的子民的延續和過渡成為新約的子民。而這一切都是「在基督里」作成的。

    前面我們題過,「耶穌」這個名字有拯救「他的百姓」的意思。在他道成肉身之時天使已宣告此事。耶穌領洗的時候,施洗約翰又宣稱他是彌賽亞,那位要用聖靈為人施洗的。那些從基督領受聖靈的洗的,無論是那些在五旬節當天領受聖靈的,或其後領受聖靈的,他們無非都是信他的人。基督為他的百姓,為他的教會舍身,就是那些因信歸入基督的(弗五25∼26)。他不僅為他的百姓舍命,今天,他亦在父的右邊為他們代求,就是那些「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來七25;羅八34)。限定的贖罪這個教義是無可質疑的。新約用基督的身體表達的教會觀不算在基督以外的人為教會的一份子。彌賽亞在完成了救贖大工後,就「在他里面」召聚了屬彌賽亞的群體。所以,教會不可能在基督之外,唯有信服他的人才能加入教會,成為「在基督里」的一員。教會論引伸于基督論,而基督論不可能引伸于教會論。教會「在基督里」,而基督並不體現在教會之中。教會不可能完全在形體上與基督認同,教會也不是道成肉身的基督的延伸。教會的合一即「基督的活現」的說法亦有些過份。

    既然聖靈藉著內住在信徒個別生命中掌主權,而「聖靈的權力範圍限于在基督里」,所以,聖靈通過賜給個別信徒恩賜來事奉教會,而基督的身體正是他事奉的領域。「基督的身體」是聖靈在教會工作的場所,正如基督的靈代替基督在信徒個人心中掌主權,使他們效法基督,同樣地,也是聖靈啟示基督,使基督的「身體」漸漸增長,滿有基督長成的樣式。正如聖靈管治屬基督的信徒,聖靈也事奉屬基督的「身體」。正如基督藉著賜聖靈將生命賜給人,基督也藉著聖靈將「恩賜」賜給他的教會,因他從父領受了聖靈,有權將聖靈和聖靈的恩賜賞給人。這樣看來,聖靈的恩賜也是基督的恩賜。

    雖然個別信徒和教會(信徒之整體)是平行的,但我們卻千萬不能忘記,事實上個別信徒和整體的信徒「在基督里」是合一的,都「在基督里」,「在聖靈里」他們同屬一有機的、屬靈的團體。雖然在整體里有個別的區分和身分,但個人是不能孤立的,他在被贖的群體之外也不可能適當的運作。為了要更詳細地探討這幾點,我們就從以下兩方面著手︰(1)聖靈藉著恩賜在教會的事奉。(2)聖靈工作的範圍乃基督的身體。

    一、聖靈藉著恩賜在教會的事奉

    新約聖經有關聖靈的恩賜這方面的教導通常與有關基督的身體的教導逐在一起。主要的經文有三段,即哥林多前書十二及十四章,羅馬書十二章三至八節,和以弗所書四章一至十六節。當然,保羅在發展基督的身體這個觀念,以及有關聖靈的恩賜的功能的過程中,在早期書信和晚期書信的表達有些不同,但並不十分尖銳。我們若從各書信的著重點來看這些相異之處,就不至走偏了。哥林多前書十二章有關恩賜的重點乃是教會只有一個,聖靈也只有一位。當然,聖靈所賜的恩賜是多方面的,但是保羅卻用心良苦,他要信徒認識各種恩賜在其共同的源頭—聖靈之下合宜的地位,而且信徒唯有在愛里才能適當地運用所得的恩賜。羅馬書十二章三至八節的重點不是靈里的合一,而是教會內肢體間的接納,肢體雖有不同的功能,但他們是彼此相屬的。每個肢體都有他獨特的功能,每個肢體也當操練,運用他所有的。

    以弗所書四章一至十六節強調教會的有機性,她是基督的身體,通過恩賜的運用,使教會健壯起來。對于基督的身體這個觀念,歌羅西書一章十八及廿四節,二章十九節,和三章十五節著重身體與基督的關系,而以弗所書四章一至十六節的重點則是肢體與頭和肢體彼此間的關系。下面我們先討論各種恩賜,然後再探討基督身體的有機功能乃是此有機建造的範圍。

    (一)三一真神的合一(林前十二4∼6;弗四1∼6)

    有一點很重要的是到底是什麼引起保羅在以弗所書四章提到聖靈的恩賜,當時他正在勸勉以弗所的信徒在教會的處境內,他們的生活當與所蒙的召相稱(弗四1)。前面已經提過,這種生活方式乃內住的聖靈按著他自己的意思在信徒生命中的落實。第二節指出這種生活方式滿有謙卑、溫柔、忍耐和愛心,在和平的約束下,竭力保守合一的心(四3)。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乃是建立在基督里的,這種合而為一的心也當是那些在基督里的人的特征。教會有同一位聖靈的內住,被同一位聖靈帶領,他們也蒙同一位聖靈保守有合一的心,平安乃是這種合一的結果。教會的合一建立在「客觀的合一」上,這「客觀的合一」即四至六節所表達的︰「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平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

    保羅再三重復這些客觀合一的事實是合一的根基和建立合一的範圍。而此建立的合一乃三一真神共同的工作。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四至六節也有同樣的意思。在探討屬靈恩賜時,不可忽略了,三一真神的每一位都在教會的聖工上有份。其實,這三節經文的「分別」若譯成「分發」(Distribution)或「分配」(Apportionment)則更恰當。此外,對于恩賜在于聖靈,職事在于主,功用在于神,這些字眼安排的最佳解釋就是把他們都當做一回事。不過是從三一真神的每一位的角度去看屬靈的事的不同層面,屬靈的恩賜來自聖靈,「事奉」與主有關,功用則在乎父上帝(參11節)。三一真神整體參與他在教會的工作,他是賜恩者,這個名詞也是復數。可見三一真神的本質是合一的。恩賜的唯一來源是三一真神。在教會設立職份的事上,三一真神的每一位都參與了(參林前十二1,12,28;弗四7,11)。

    (二)基督是特定的賜恩者,聖靈是特定的分配者

    我們必須記住,父神和升天的基督通過聖靈工作,藉著聖靈將恩賜賜給教會是生命的一種果子。基督在得榮耀之後從父領受了聖靈,所以說父神和復活升天的基督一同將恩賜賜給教會。但另一方面,基督可說是恩賜的主要賜與者,賜恩賜是升天的彌賽亞的特權。

    基督是特定的屬靈恩賜的賜與者(參弗四11)。恩賜是上帝的恩典,以弗所書四章七節說我們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給各人的恩賜。根據十一節,恩賜有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和教師。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廿八節列出了同樣的名單,那里說這些職份是神在教會設立的。其實我們若從三一真神的功能來看,神和基督之間毫無矛盾。再者,這些恩賜是「基督的恩賜」,他是彌賽亞,教會的主。還有一點要注意,以弗所書四章七節說︰「我們各人蒙恩。」我們若把這節經文與十一節放在一起看,我們就知道十一節列出的恩賜是不完全的。我們若把這些經文與十二節以下的經文放在一起,我們就不難看出這些職份主要是功能性的,為了「事奉」,為了建立基督的身體。這些恩賜都是事奉性的職份,是基督賜給教會的恩賜,為了建立基督的身體。

    正如基督有權將恩賜賜給人,同樣地,聖靈也有權將屬靈的恩賜分配給人(林前十二7,11)。正如基督的救贖使他成為恩賜的源頭,同樣地,聖靈是將恩賜分配給基督身體的各個肢體的那一位,聖靈也是那位為了教會的好處,使眾人發揮恩賜的。這段經文列出來的恩賜比聖經其他地方的名單要長。其中包括智慧的言語,知識的言語,信心,醫病,行異能,先知,辨別諸靈,說方言,翻方言的恩賜(林前十二8∼10)。可見恩賜的範圍很廣,功用有所不同,但卻出自同一位聖靈,他是那能使各種恩賜在教會運用、發揮的媒介,一切由他分配,由他支使,範圍也由他來定。

    總之,這一系列的查經,帶給我們一個驚人的結論—教會一切的事工都是聖靈的工作。個別信徒不過是器皿,發揮他所領受的恩賜。故此,基督的身體—教會的事奉也就是聖靈藉著恩賜運用的事奉。藉著信徒運用他們所有的恩賜,基督的身體能以建立,長大成人,但是真正在教會成就這工的乃是聖靈。

    本書的目的雖不在于細談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八至十,廿八節,羅馬書十二章六至八節,以及以弗所書四章十一節所列出的每一種恩賜,但有必要指出,這些恩賜的彰顯乃是聖靈、安慰師在基督的身體內工作的明證,也成就了耶穌在約翰福音十四章廿六節,十五章廿六至廿七節,以及十六章十三至十五節的應許。這些應許不單是給門徒的,也是給一切相信基督的。聖靈既是真理、智慧的靈,他就賜人智慧和知識的言語。聖靈既是那位要引導門徒進入一切的真理,又要將從父和子領受和听見的都說出來,他就賜下使徒,先知,教師(林前十二28),傳福音的,和牧師(弗四11)。聖靈既是訓慰師,他就賜下勸化的恩賜(羅十二8)等。這一切都有機地連于耶穌的應許—保惠師的工作就是教導門徒和榮耀基督。

    二、基督的身體乃聖靈工作的範圍

    基督的「身體」這個片語是新約聖經的一個難題。最接近的聖經觀念,也是值得我們一提的就是基督的血肉之軀,為了信他之人舍命完成效贖大工的肉身(弗二14∼16)。保羅並無意暗示,因基督藉著肉身的死拯救我們,所以得救的人都成了他的肉身的一部份。但他卻認為在救贖的功效方面,基督肉身的死和信徒與他的死及復活聯合之間有一定的關系。我們目前的重點是找出新約有關教會是「基督的身體」的資料。由于聖靈的恩賜乃是賜給信徒,他們每位都是基督的身體的一部份,互為肢體,為要建立基督的身體(弗四12),叫人得益處(林前十二7),和造就教會(林前十四12)。

    保羅在羅馬書十二章四至五節和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十二至廿七節從肢體雖多,身體卻是一個的角度闡釋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加入這個身體的唯一途徑是從同一位聖靈受洗(林前十二13)。眾信徒就是基督的身體,個別信徒乃同一身體的不同肢體(林前十二27;羅十二5)。信徒既然同屬一個身體,自然也就互作肢體(羅十二5)。一個身子有許多肢體,肢體的功用各有不同(羅十二4),這就是「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里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的涵義了。這也是為什麼從第六節起,保羅開始談論恩賜的分配。

    有機的合一這個觀念來自人的身體這個比喻(羅十二4;林前十二12),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十二至廿七節有詳細的討論。十二章十二節所提身體的合一,乃指在基督里的合一而言。在基督里我們是合一的,但在合一的大前題下功用各有不同。除了從同一位聖靈受洗,無人能成為這個合一的身子的一部份,除了因信進入「基督里」,也無人能成為這身子的一個肢體。在基督里成了一個身子,肢體亦彼此相屬,故此,肢體想脫離群體獨立生存是絕對不允許的。分門別類也是如此(25節)。可見,羅馬書十二章四至五節和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十二至廿七節的中心思想是信徒與基督的聯合,以及信徒與信徒彼此的聯合。

    保羅在歌羅西書和以弗所書主要強調基督是頭,教會是身體(西一18,24;二19;三15;弗一22∼23;四12∼16;五23∼33)。這里的身體是指教會而言(西一18;三15;弗一22∼23;五30)。基督是教會的頭(弗一22∼23;西一18),他超越的權勢涵蓋整個宇宙,基督以這種身份將自己賜給教會,他的身體,教會也成了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弗一22∼23)。以弗所書五章廿三至三十三節則從丈夫是妻子的頭的角度談基督是教會的頭。從以上所提這些經文可見,頭對教會而言,就是主,就是元首,從權和力的方面,都是為了教會的益處,從婚姻的結合方面來看,是滿了犧牲的愛(弗五25∼26)。保羅還提到基督是他的身子—教會的「救主」,為教會舍命,這比婚姻的關系又進深了一層。但此比喻的重點仍不外乎是在此聯合中,教會的頭是愛的元首。

    在歌羅西書二章十九節和以弗所書四章十二至十六節,重點在于基督與教會的聯合是生命的聯合,教會乃在生命上與基督連成一氣。保羅之所以在歌羅西書和以弗所書強調此生命之聯合,乃因基督的地位對這兩個教會成了爭論的課題。尤其在歌羅西教會,律法主義及其他的異端正攪擾他們(西三16∼19),當地教會面臨的危機就是離開以基督為中心的信仰,以及在他里面有機的成長。從此可見,「基督的身體」在個別情況下,在當代的討論中亦有他獨特的意思。

    光是用「身體」這個象征性的名詞,可以表達第二章所討論的基督與那些在他里面的人之間生命關系的實情。從信徒的角度,「身體」可說是表達這整個蒙贖的群體最方便又最接近這個觀念的名詞。這個蒙贖的群體在基督里是合一的,同屬一個身子,又彼此相屬,互為肢體。他們在教會里彼此之間的關系就像人體的有機功能一樣,息息相關。教會與基督的關系就如身體和頭,妻子和丈夫,在生命上聯合。為了眼下的目的,我們暫且假設保羅將教會比作基督的身體是象征性的,而無意將教會的身分與基督混為一談。

    教會與基督的關系,正如身子與頭,是依賴的,從屬的。要了解教會與基督的各種關系,就要從第二章所談的屬靈的、生命的聯合著手。我們認定教會「在基督里」是「基督的身體」。這排除了所有不「在基督里」的人,他們不可能是此「身體」的一員,肢體的本質是有機的,藉著聖靈的洗,人才能加入(林前十二13)。

    現在我們回來探討一下聖靈的恩賜(即基督的恩賜)賜與人的目的何在。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七節說︰「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十四章十二節則更進一步表明屬靈的恩賜是為了造就教會。保羅是在討論作先知講道和說方言的恩賜的情況下提到屬靈恩賜的主要目的是造就教會,在公開場合發揮作先知講道和說方言的恩賜的先決條件是為了造就教會(十四3∼5)。

    當然談到這一點的主要經文是以弗所書四章十二至十六節。保羅在列出五種聖靈的恩賜之後,立刻把聖靈賜恩賜的目的帶出來,即為了「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和「建立基督的身體」。換言之,聖靈賜恩賜給教會是為了裝備聖徒。聖靈在賜恩賜的同時,亦賜能力。每位聖徒都從聖靈領受恩賜。他們的責任就是︰(1)各盡其職。(2)建立基督的身體(參16節)。前面提過,根據哥林多前書十四章十二節,恩賜與教會的主要關系就是造就教會。以弗所書四章十二節說到聖靈裝備所有的聖徒,為了要他們在愛中參與事奉,參與造就(建立)教會,基督的身體(參16節)。建立教會的期限就在于我們眾人何時能在真道上同歸于一,認識神的兒子,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這二點正是整個教會在聖靈的大能下邁向的目標。這里所表達的也正是基督的身體逐漸成長,效法元首基督,在愛中操練聖靈所賜的恩賜。此成長的過程是每個肢體的責任。每個肢體都與身體的頭基督有生命的聯系,故此都有份促進身體的成長,在愛中彼此造就。一同連于基督,也就是與基督有生命上的維系,身體得以長大成人,也全賴聖靈的運作,通過肢體恩賜的配搭。

    三、反省

    總之,經過以上簡短的討論,我們可以說聖靈藉著內住管治信徒,聖靈藉著恩賜在教會工作。當然,聖靈分配恩賜給個別信徒自然不在話下。所有的恩賜都是聖靈賜的,教會中各種類型的事工也都是藉著恩賜的運用成就的。基督隨己意行事,聖靈也隨己意行事。得到恩賜的必須為了造就和建立整個教會而操練、發揮、和運用。雖然恩賜有異,但每位信徒都從聖靈領受了恩賜,為了事奉,為了整個教會的造就也都受了裝備。保羅不允許任何一位信徒說︰「我什麼恩賜都沒有。」根據新約聖經的教導,聖靈將恩賜分給每個人,因此,我們都有責任參與教會的事工。教會的功能也要求眾肢體的同工。教會屬靈的功能是聖靈通過恩賜來成就的。由于教會是那些與基督保持生命關聯的人組成的,他們都活「在基督里」,因此,聖靈工作的範圍只限于基督的身體,就是教會。此範圍與「在基督里」的範圍是相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