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三○年春穆勒受邀在坦莫斯一個小禮拜堂內作工。會員只有十八人。他答應與他們同住一個時期,並不放棄他的原則,遵照主的引導,各地傳道。他們給他年俸五十五鎊,以後人數增加薪金亦隨時加增。四月間,他赴西慕斯講道,有三位信主的姊妹在他面前談論“信徒的浸”,當然她們徵求他的意見。他回答說,他是受嬰孩洗的,並不覺得需要重新受浸。她們就問他,對這件事曾否好好查考神的話語。他坦白承認沒有。其中有一位姊妹忠實的請求他說︰“那麼我請求你,從今以後不要再講論這件事,直到你查考清楚。”穆勒這樣的人不會生氣這個請求,也不能拒絕這種挑戰。他太過誠實和敏感,焉能輕易放松這件事?況且他當時所傳的,特別著重回到聖經的見證里去;他堅持所有的講台和基督徒的行為必須經過惟一的考證,就是神的話。
他決意查考這個題目,直到他找到且滿意,而且合乎聖經的答案。他考查的方法十分簡單,卻又非常徹底並認真。他先求神藉著聖靈開啟他的心眼,光照他的心思,使他能夠接受話語的見證;隨後他開始有系統的從頭至末仔細研究新約。他盡量放下一切的成見和意見,祈求神釋放他脫離所有人的遺傳,普通的習俗,和教會的裁可,尤其脫離那更詭詐的攔阻,就是個人的驕傲。他寧願悔改,不願貫徹。他采取這句格言︰“不要堅持,只要真實。”查考的結果,有兩段聖經特別顯著,即使徒行傳八章三十六至三十八節,和羅馬書六章三至五節。他找到一個結論,相信只有信徒才可受洗,只有浸才是合式。
信念要求行動,在他里面沒有妥協這件事,因此他很快的受了浸。他見證說,沒有一個真的主內朋友,因他受浸而反對他,反而幾乎所有的朋友後來都受了浸。
同年的夏季,因著更深查考神的話語,他覺得縱然沒有直接的命令,聖經上使徒的榜樣,乃是每逢主日擘餅記念主(使徒行傳二十章七節等)。同時神的靈應當獲得機會,自由的在信徒中間作工,按著他所賜的各種恩賜,互相供應。這明顯是羅馬書十二章,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和以弗所書四章的教訓。這些結論又催促他去實行。
一八三二年穆勒和他的朋友克萊克同受引領赴不列斯鐸作工。八月十三日是個可記念的日子,因為在那晚穆勒,克萊克,另一位弟兄,和四位姊妹,一共七位,聚集在伯賽大會所內,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縱無任何規條,卻願意絕對遵照主在他的話語里所賜的亮光而行。“自始大家明白,靠著主的幫助,我們要用神的話試驗一切的事,而且只實行遵守那經過聖經所證明的事。當我們在一八三二年八月十三日這樣決定的時候,我們十分軟弱,而我們的心卻是正直的。”以下是他的日記,記載他們信心生活的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