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加爾文的生平與教訓 十七、加爾文的教訓(四)
    【普通恩典】

    普通恩典可以解說為神給萬人不當得的恩典,這恩典是以他愛世人的愛為根基,藉以把祝福賜給他們,控制個人與社會中的罪惡,並使未重生、不敬虔之類能行表面之善。

    如此說來,神普通恩典的根基乃在乎神對眾人之愛,他愛眾人因他們為他所造。他們是按他的形象造的。雖然我們犯罪,污毀了這形像,但我們究竟還是神所造的。因此正如加爾文所說︰“雖然恨惡我們所行的,但他究竟愛由他所生出的。他恨惡他所造之人的罪惡行為,但他仍愛人,因他是按照自己的形像和樣式造他們。”神在人所作的和他本人之間加以區分。

    這普通的恩典教義究竟有何意義呢?

    一、神把他的祝福賜給所造的人是很明顯的。作詩篇的人說︰“遍地滿了耶和華的慈愛。”(詩卅三5下半)神不僅賜給基督徒的田地雨水——他也賜給那些不信的人。他許可不敬虔的人發財享受今生物質上的福氣。他應許不再用洪水毀滅世界(創十一)。政府為神所設立,為要賞善罰惡,保護神兒女的安全,但這祝福也照樣臨到不信的人。當作詩的人環視神所造的世界時他就慷然說道︰“耶和華善待萬民,他的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詩一四五9)

    二、在控制罪上,保守人不致敗壞到所能敗壞的地步上,都看出神普通的恩典。加爾文說︰“……雖然我們的天性是敗壞的,仍有蒙神恩典之處。因為如果神任憑惡人隨意放蕩,則無一人不會犯罪,這正如保羅所說的。”假如任憑人為所欲為,這世界將成為何等可怕的世界!因此神得控制罪。他用種種的方法來控制罪惡的行動。他用人的良心。良心有如交通燈,發出紅色信號警告危險,要抵抗罪的傾向。他用公眾輿論的壓力。人們不敢作某種惡行,因為怕社會加給他們一個惡名。神用懼怕因果關系。一個人因怕下監,所以不致犯偷盜罪。神用政府執行律法來保護公民的生命財產。正如創六3說,有聖靈的直接感化來驅使人就犯。神這樣保守人不致敗壞到所能敗壞的地步。

    三、神的普通恩典在許可未重生之人有道德及善行上有所表顯。未重生的人可能和藹可親、誠實、友善、寬大為懷、樂于助人。加爾文引證以下例子,異教的律師關心權利與正直;哲學家在他們的系統思想中有真理的本質(如柏拉圖相信靈魂不朽);不信的醫生犧牲自己的生命醫治他人的生命。我們如何能明了這些道德與善行呢?這些並不能被認為是絕對的善行。某項絕對的善行,有如海德堡要理問答上所說,乃是出自聖潔之心的善行,是按著神的律法與神的榮耀而發出來的。按著我們自己是不能行善的。甚至基督徒也只能發出相關的善行,雖然他們是以信心並愛神的心為動機,但仍有被罪污染的可能。加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