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記憶及聰慧,誠實及正義感,他具有和身體有別,可以分離的靈魂,在這里面有上帝的形象。這形象不因亞當的犯罪完全毀滅,只是腐化和殘缺了。在這里加爾文看出了人類的大悲劇。為什麼上帝不賜予人類以恆忍的能力,使人不至犯罪;這事是屬于上帝的奧秘。凡不是他所特意命定的事,就都不能發生。上帝以他的眷佑支配萬事,對每一動機非但施與能力,亦加導引。加爾文說他並非代斯多亞派宣傳定命論,認為斯多亞派主張自然當中有一串無盡的因是不對的;因為我們相信上帝是萬事的支配者,所謂命運、機緣、際遇都被排除;一切都是在上帝計劃里面,我們因為不能推測未來,就以為是屬于偶然的事件,其實甚至惡人的行為亦在神意之中。上帝善用惡人的詭計。尼布甲尼撒在聖經中亦稱為上帝的僕人。所以加爾文根據某些經文和采取奧古斯丁的見解,提出一種嚴格的主張,認為我們不應追究上帝的至善及智慧,只須謙卑地接受聖經所明白指示的,並相信在他隱藏的奧秘中上帝有時雖加速人的惡行,但他卻不是罪的創作者。
這樣,加爾文把聖經的特殊事件織成為一個系統,他的理論遂在那歷史性之邪惡的困境中無顧忌地活動著。他必須和第五世紀的奧古斯古及撒維安(Salvian)同樣堅持“上帝的統治”及于萬事的主張。他亦不能容許認為上帝在任何事上能有邪惡的思想。可是承認在許多事當中有著邪惡。他接受聖經的證明,謂一位好的上帝有時候亦能使邪惡發生,要我們謙卑地接受這一觀點,使我們在神秘中大感困惑。在這里我們不能比較加爾文和其他思想家如奧古斯丁、阿奎那、邁摩尼得斯(Maimonides)、巴斯噶(Pascal)、祁克果(Kierkeggerd)等,在面對歷史中的邪惡企圖時對上帝所作的解釋。加爾文在這里所面對的不能解決的哲學難題可用腓爾本(Fairbairn)的幾句話加以說明︰“邪惡在已往是神秘的,在現在亦是神秘的,它是盤據在人類思想中最難克制的鬼怪,是不能驅除的。”(見PhilosophyoftheChristianReligionP.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