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卷 十二、关于人、神及邪恶
    人有记忆及聪慧,诚实及正义感,他具有和身体有别,可以分离的灵魂,在这里面有上帝的形象。这形象不因亚当的犯罪完全毁灭,只是腐化和残缺了。在这里加尔文看出了人类的大悲剧。为什么上帝不赐予人类以恒忍的能力,使人不至犯罪;这事是属于上帝的奥秘。凡不是他所特意命定的事,就都不能发生。上帝以他的眷佑支配万事,对每一动机非但施与能力,亦加导引。加尔文说他并非代斯多亚派宣传定命论,认为斯多亚派主张自然当中有一串无尽的因是不对的;因为我们相信上帝是万事的支配者,所谓命运、机缘、际遇都被排除;一切都是在上帝计划里面,我们因为不能推测未来,就以为是属于偶然的事件,其实甚至恶人的行为亦在神意之中。上帝善用恶人的诡计。尼布甲尼撒在圣经中亦称为上帝的仆人。所以加尔文根据某些经文和采取奥古斯丁的见解,提出一种严格的主张,认为我们不应追究上帝的至善及智慧,只须谦卑地接受圣经所明白指示的,并相信在他隐藏的奥秘中上帝有时虽加速人的恶行,但他却不是罪的创作者。

    这样,加尔文把圣经的特殊事件织成为一个系统,他的理论遂在那历史性之邪恶的困境中无顾忌地活动着。他必须和第五世纪的奥古斯古及撒维安(Salvian)同样坚持“上帝的统治”及于万事的主张。他亦不能容许认为上帝在任何事上能有邪恶的思想。可是承认在许多事当中有着邪恶。他接受圣经的证明,谓一位好的上帝有时候亦能使邪恶发生,要我们谦卑地接受这一观点,使我们在神秘中大感困惑。在这里我们不能比较加尔文和其他思想家如奥古斯丁、阿奎那、迈摩尼得斯(Maimonides)、巴斯噶(Pascal)、祁克果(Kierkeggerd)等,在面对历史中的邪恶企图时对上帝所作的解释。加尔文在这里所面对的不能解决的哲学难题可用腓尔本(Fairbairn)的几句话加以说明:“邪恶在已往是神秘的,在现在亦是神秘的,它是盘据在人类思想中最难克制的鬼怪,是不能驱除的。”(见PhilosophyoftheChristianReligionP.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