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帝之護理的定義(TheProvidenceofGodDefined)
我們已經考察了一般意義上的萬有的創造,又特別考察了天使和人的受造,現在我要考察上帝對萬有的護理。我們認為,上帝的護理既不是上帝的預知,也不是上帝對將來萬事的不變的預旨(見第五章),而是上帝之預旨的執行;也就是對萬物直接的供應和處理。在《創世記》22章8節可以見到,“上帝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羔羊”。護理也被稱為安排(詩119︰91),上帝的作為(詩77︰13),上帝的手(徒4︰28),上帝托住(來1︰3),上帝的行作萬事(弗1︰11),上帝的能力(詩93︰1),和上帝的顧念(彼前5︰7)。
《海德堡教理問答》對護理的描述非常清楚,也非常敬虔︰
上帝用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的能力,猶如用他的手,托住天地和萬物,並且管理它們,以致一草一木,天晴下雨,豐年荒年,飲食起居,健康疾病,富足貧窮,一切都非偶然發生,而是出于上帝之手。我們可以在患難中忍耐,在順境中感恩;對于將來臨到我們的一切,能堅定地信靠信實的天父上帝,任何受造物都不能使我們與他的愛隔絕。因為萬物都在他的手中,他若不許,它們動也不能動。
護理是上帝的權能。之所以如此,不僅僅由于護理是由全能者執行的,也由于護理特別指向這一權能對其受造物外在的執行。所以,聖經中特別強調︰“耶穌頓時心里覺得有能力從自己身上出去”(可5︰30)。
護理是無所不能的大能。我們來看創造之工的宏偉,受造之物,不可勝數,千奇百怪,各不相同,存在綿延,各從其類。或有理性,或無理性,或有生命,或無生命,不管是處于主動,還是處于被動,井然有序,毫厘不爽。萬有的存在和運行,都是處于上帝無限的大能和智慧的護理之下,此情此境,怎能不使我們發出由衷的慨嘆呢!上帝以他護理的大能,成就他的旨意,所向無敵,無人能夠攔阻。“萬軍之耶和華既然定意,誰能廢棄呢?他的手已經伸出,誰能轉回呢?”(賽14︰27);“我的籌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悅的,我必成就”(賽46︰10)。
護理就是上帝無所不在的大能。這不盡是指上帝無所不在的存有,特別是指他在萬有之中推動的大能。上帝的大能不僅僅展現在萬有之中,也不僅僅是影響到起初的次因,由這次因進一步啟動其它所有的次因。上帝的這種大能滲透在每一受造物之中,會同各樣的次因,直接影響萬有的最終結局。所以,上帝的大能存在于萬有之中,並彰顯于一切存在和運動的事物之中。如果我們對此有清楚的認識,我們就會在萬有之中見到上帝護理的大能。
上帝的護理關系到所有的事物,這在自然和聖經中都有清楚的啟示。若有人否定上帝的護理,必定是一個無神論者,或者就如在黑暗中工作的鼴鼠一樣,是盲目無知的。
首先,請注意約伯所說的自然的見證“你且問走獸,走獸必指教你;又問空中的飛鳥,飛鳥必告訴你;或與地說話,地必指教你;海中的魚,也必向你說明。看這一切,誰不知道是耶和華的手做成的呢?”(伯12︰7-9)。
(1)不管你遇到什麼,都可以仔細思考,從各個角度來觀察,直到你看出上帝在其中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的大能。每個事物都見證他自身的本質和存在皆非源于自身,而是由上帝創造的,既不能自存,也不能自生。自存或自生,都需要有同樣的大能。假如事物是獨立于上帝之外的,那麼它就無需順服上帝,而其存在和運行則是與上帝處于同樣的層面了。
(2)請觀察宇宙中萬物的安排,都是那麼地井然有序,萬有各有自己的目的,並依次而運行。請注意,它們在功能上並不是互相干預,而是彼此合作。想一想,事物種類不同,運行各異,但卻毫不混亂。你看那沒有生命的物體,也是各就各位,有條不紊,雖然它們並不曉得其中的意義。日月星辰都知道自己的形成,按時升起,按時落下。潮起潮落,皆有定時。飛鳥往返,各都曉得自己的時候。各樣的花草,都知道何時發芽。每一個物種都保持不變,不管是在種類上,還是在繁殖的形式上,自創世以來,它們就一直如此,什麼也沒有失落。“你們向上舉目,看誰創造這萬象?按數目領出,你一一稱其名。因他的權能,又因他的大能大力,連一個都不缺”(賽40︰26)。
(3)想一想,國家的興亡,戰爭的後果,那些未曾預料到的事情卻是意義深遠。想一想預言及其成就的方式,超乎尋常的瘟疫臨到那些特別不敬畏上帝的人,而敬虔之人則是意外地得蒙拯救,他們的禱告蒙回應,在自然和恩典之中,各種事情以奇妙的方式發生。在這一切的事情中,如果沒有見到上帝的護理,必定是全然盲目了。
(4)所有人內心都有對上帝的認識,這種對上帝的感受和承認是普遍存在的,此外,人的心中都有這樣的印象。通過觀察,人在認識程度上或有不同,也有一些人想方設法要否定一切,作一個無神論者,然而,這種對上帝的意識仍然存在于他們的心中,是無法徹底泯除的。
我們希望,那些如同田野的走獸一樣,對此缺乏認識,對上帝置若罔聞的人,能夠像尼布甲尼撒一樣恢復正常,與他一道承認︰“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為虛無。在天上的萬軍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憑自己的意旨行事。無人能攔住他手,或問他說,你作什麼呢?”(但4︰35)。
(5)承認上帝的存在,就必定會承認上帝的護理,因為這二者是彼此確認的。
其次,上帝的護理在自然中是很顯明的,同樣,在聖經中表達得也非常清楚。任何人只要把聖經視為上帝的聖言,就不會否定上帝的護理這一教義。然而,有些人肆意歪曲聖經,他們看起來仍是在講上帝的護理,但內容卻是完全偏離了。當我們繼續探討這一教義的時候,就會發現有許多經文證實了這一教義,在此處我們只是提及《以弗所書》1章11節,其中說到︰“……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作萬事的”。
只有那些沒有智慧的人才會敢于妄言,假如他來管理這個世界,就會比目前的狀況更智慧,更美好。假如這樣的愚人來治理世界的話,他不會讓雨水降在海面上,因為海里已經有充足的水分了。他也不會任憑如此之多的高山、岩石、荒野存在。他會善待那些行善的人,惡待那些作惡的人。可憐的人啊!他這樣驕傲自大,冒冒失失,會立即把世界攪亂得天翻地覆的!上帝所作的一切都不是徒然的,他的每一作為都各有其用,奇妙非凡,其智慧無法測度。天使目睹上帝的護理,就為此而贊美他。那些心思意念得蒙光照的人,敏感地觀察到上帝一切的護理,當下相信,並認真考察。這一切對愚人來說都是遙不可及的。“因為耶和華的道是正直的,義人必在其中行走,罪人卻在其上跌倒”(何14︰9)。請注意罪在世界上所造成的影響,這會進一步向你證實上帝的護理。
上帝的護理之工可以分為三個方面︰保守,合作,與治理。
2.上帝第一項護理之工︰保守(ThefirstActofGod’sProvidence:Preservation)
保守就是上帝直接的、賦予能量的大能,藉此大能,普遍意義上的所有的受造之物,以及每一個別的受造之物,都被保持在其各自的本質和存有之中。上帝不僅保守各樣的生物,賜給它們飲食,還直接賦予它們保存自己的存在所需要的能量,如果沒有這種能量,食物本身也發揮不了什麼作用。“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17︰28);“萬有也靠他而立”(西1︰17);“……常用他權能的力量托住萬有”(來1︰3)。
假如上帝把這種保守和直接的影響收回片刻,受造物就會立即歸于烏有,因為任何受造物都不能離開上帝,單靠自己而存在。“受造物”一詞本身就隱含了這個意思。“就是願上帝把我壓碎,伸手將我剪除”(伯6︰9);“你掩面,它們便驚惶;你收回它們的氣,它們就死亡,歸于塵土”(詩104︰29)。
上帝創造的一些受造物,從其受造的方式來看,它們離開上帝這種賦予能量並予以保守的大能,就沒有其他任何方式維持它們的生存。其他一些受造物,在上帝的創造中,需要各樣地上的供應。在各種方法之間,都有著次因的聯系,這些都是超出我們的理解能力的。低級的次因經常為高級的次因所用。高級次因與低級次因之間有因果的關系。“耶和華說︰那日我必應允,我必應允天,天必應允地,地必應允五谷、新酒和油,這些必應允耶斯列民”(何2︰21-22)。
上帝已經指定生物都要靠飲食生存,他親自給它們提供飲食。“耶和華啊!人民、牲畜,你都救護”(詩36︰6);“他賜食給走獸和啼叫的小烏鴉”(詩147︰9)。上帝自身並不需要借助任何工具,工具本身如果沒有上帝保守的大能也無法保守生物的存在。然而,上帝仍然使用工具,顯明他的智慧、權能和美善,使有理性的受造物因此更加明白他的護理,在上帝的護理中喜樂,並為此而贊美他。
一般而言,上帝在其護理中是使用工具的,但有時他也以非凡的方式彰顯他的威嚴和主權︰
(1)有時他是使用本來並不充分的工具。上帝對以利亞、那位寡婦及其兒子的保守就是如此,他用一點面和油來長期地供養他們(王上17︰10)。同樣,主耶穌基督也是用五餅二魚來喂飽五千人(約6︰9-10)。
(2)上帝曾經在一段時間內,不用任何飲食而保守人的生存,比如摩西、以利亞、基督,他們每人都曾長達四十天之久,不進任何飲食(出34︰28;王上19︰8;太4︰2)。
(3)上帝也曾經中止自然力量,從而保守一些人的生存。上帝曾經這樣保守過三個年輕人,使他們在烈火的窯中沒有被燒壞(但3︰17)。他救拔以色列人脫離埃及人的手,使紅海之水在兩邊立起如壘,直到以色列人如同在干地上經過(出14︰22);在以色列人過約旦河的時候也是如此(書3︰16)。主曾經使太陽停住(書10︰13),也曾經使太陽後移十度(王下20︰11)。
3.上帝第二項護理之工︰合作(TheSecondActofGod’sProvidence:Cooperation)
上帝的第二項護理之工就是合作,這就是說,上帝的大能與受造物的運動同時發生。所有的受造物都從上帝那里得到了一個獨立的、特別的存在方式,它們都以自己特有的方式運動。它們自己使自己運動起來,比如人走路、說話、工作等,這一切都是他出于他自己。當然,每個受造物的存在都是因著上帝賦予能量並予以保守的大能,沒有上帝的這種保守,任何東西都是無法存在的,所以受造物的活動都是藉著上帝合作的大能的影響而產生的,否則就不會有任何運動。受造物存在的方式是這樣,它們運動的方式也是如此;它們的存在和運動都倚靠上帝。
(1)千萬不可把上帝的護理理解為︰上帝那保守一切受造物之存在和運行的大能停止了,受造物進一步的活動和管理都自己運作。準確地說,上帝的合作就是在受造物之中保守、啟動並持續的大能,正是這一大能影響了受造物的運動。
(2)我們也不要認為上帝這種合作的大能是一種一般性的、有區別的或有比例的影響力,並不決定受造物的活動,因此,活動的時間、地點和方式都是由受造物自己決定的,受造物願意怎樣行,就可怎樣行。正如太陽一樣,它對地上之事的影響只是一種一般性的影響,諸如植物的生長,獸類和人類的繁殖,尸體的腐爛,鮮花的芬芳等等。在這種情況下,對象和效果是不同的,但賦予能量的影響力則是一樣的。我們不要認為︰在主權和智慧上至高無上的上帝,與各種各樣的受造物合作,是以一種泛泛的超脫的方式,並不對受造物的行動加以規範,而是受到受造物本身的規範。也不要認為這樣就為造物主提供了合作的機會,使他可以根據受造物的美意來參與合作。如此以來,我們就可以隨心所欲,根據自己的想法來實用太陽、風、水和火了。事實並非如此,上帝藉其智慧的、主權的、特別的行動,賦予受造物力量,他的活動是在受造物的活動之前,並以此決定受造物活動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的,同時保守運動中的受造物,直到完成所進行的活動。
(3)我們也不能把上帝的這種合作理解為消極或積極的建議,也不要把上帝的合作視為一種為受造物提供機會和對象的行動。準確地說,上帝的這種合作是指物質性的(假如在此處的上文下理中我們可以使用這個詞)、自然的、直接的、大有力量的影響力,使受造物自願地運動起來。
(4)這種合作也不是間接性的,正如匠人使用工具,或月亮使用從太陽反射的光影響地上的物體並光照大地一樣。這種合作是直接性的。上帝用他自己的權能,借助他自身的存有,賦予能動的受造物各樣的力量。直接發自上帝的起初的次因是如此,其余一切的次因也是如此。上帝並沒有啟動第一個次因,然後就任憑第一次因使其余的一切運動起來。因此,他直接參與起初的次因所帶來的各樣後果,盡管我們在看待彼此相關的受造物時,要把它們視為是上帝手中的工具。
(5)另外,也不要把這種合作視為︰在受造物的活動中,上帝的參與是並列性的,正如兩匹馬拉一輛車一樣。假如我們這樣理解,就意味著受造物借助上帝所賜的內在能力,可以獨立運行,並不是由上帝賦予力量,使它運動起來。這還意味著上帝只是加入運動的受造物的活動,共同完成這一任務,上帝和受造物各自運用自己的能力。然而,上帝的啟動是先于受造物的運動的,並在對象、地點和時間上,為受造物立定了特別的規範。如此啟動並決定了受造物的運動之後,上帝又進一步地參與受造物及其運動之中,從而完成他所定意要完成的。
因此,上帝的合作並不僅僅是指他那保守萬有之存在和運行的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的大能,同時也指特定的、物質的、自然的、直接的、有形的運行,藉此他在受造物的每一運動之先,引導受造物的每一運動,並保守每一運動中的受造物。因此,上帝遍及所有的次因及其運動,直至它們最終的結果。
索西努派、羅馬天主教和阿米念派對此予以否認,因此我們必須進一步解釋。這一真理既得到了聖經的證實,也得到了自然的證實。
首先,在整個聖經中,這是非常顯明的。比如在《使徒行傳》17章28節中,清楚地區分了受造物的存有(being)和運動(motion),證實人的存留和動作都在乎上帝。我們的運動在乎上帝,就是說我們是因著上帝之大能的影響而運動的。在以下的經文中也有清楚的例證。“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我要稱謝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詩139︰13-14);“你不是倒出我來好像奶,使我凝結如同奶餅嗎?你以皮和肉為衣,給我穿上;用骨與筋,把我全體聯絡”(伯10︰10-11);“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像隴溝的水,隨意流轉”(箴21︰1)。水是按它自己的走向流轉,但是上帝引導水,使水完全按上帝的旨意運行。盡管君王的心或許遠遠地高于臣民,但離開上帝仍然無法運行。君王或許根據自己的願望,制定諸多的計劃,《以賽亞書》10章15節講到︰“斧豈可向用斧砍木的自夸呢?鋸豈可向用鋸的自大呢?好比棍掄起那舉棍的,好比杖舉起那非木的人”。先知說,斧、鋸和棍都無法自己運行,必須先有人啟動,同樣,其他受造物和人都是如此。上帝藉其合作性的影響,使它們運動起來,也與其各自的本性相符。上帝使太陽普照(太5︰45)。上帝“使星宿從天上爭戰,從其軌道攻擊西西拉”(士5︰20)。大衛承認︰“因為你曾以力量束我的腰,使我能爭戰;你也使那起來攻擊我的,都服在我以下”(詩18︰39)。“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你們心里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2︰13)。
其次,從理性和自然本身來看,這也是很顯明的。
(1)運行的方式先于存在的方式,這是一個無可爭辯的原則。既然每個受造物的生存都是以上帝為倚靠的,同樣,其運動所倚靠的也是上帝。
(2)或者人是完全獨立于上帝的-這種觀點是極其荒唐的,因為既是受造物,卻獨立于其創造者,這是自相矛盾的-或者人是依賴性的,二者必居其一。既然人是依賴性的,他在其運動中也是依賴性的。否則,在這一領域中他就是獨立的了。假如在運動的領域中人能夠獨立,那麼,在其他的領域中他也能夠獨立,結果在所有的領域中他都能獨立自存了;而這是與受造物的本性不相符的。
(3)假如不是上帝賦予能量,使各個受造物運動起來,就沒有必要如此禱告︰“賜我樂意的靈”(詩51︰12);“你的靈本為善,求你引我到平坦之地”(詩143︰10);“把守我的嘴”(詩141︰3)。也沒有必要為戰爭的得勝,或其他事情求告上帝。然而,上帝吩咐我們禱告,很顯然,是上帝用他合作的力量,賦予各個受造物活動的能量。假如不是上帝賦予能量,使受造物運動起來,也不需要為身體或靈魂所得到的福分感謝上帝了;因為這並不是上帝行的,無須感謝他,所當感謝的是自己,或其他給予賜福的受造物。
(4)這樣,上帝就不是主了,而是受造物的奴僕-正如太陽一樣,人願意怎樣使用就怎樣使用。上帝所發揮的只是一種普遍性的影響力,人隨時可以具體化,加以使用,如何使用上帝的影響力要由受造物來決定。那麼,人就不能說︰“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而是當說︰“主當根據我的願望來發揮他的影響力”。如此而言,重要的不是上帝的旨意,而是人的旨意了,這是與《雅各書》4章15節相悖的。
4.上帝並不是罪的作者(GodisnottheAuthorofSin)
既然我們如此主張上帝合作的護理之工,或許有人這樣想,這一教義所得出的結論就是︰一切運動和活動只有一個原因。那麼,上帝就是唯一的活動者,而人和其他所有的受造物都是完全被動的,正如樂器的琴弦一樣,只有通過演奏者的撥動,才會動起來。
我對此的回答是︰“絕非如此!”雖然受造之物互相作用,彼此相關,上帝使用它們成就他的工作和旨意,但它們仍是它們運動和活動的主要原因。當然,這並不是相對于上帝而言的,並沒有說它們是獨立于上帝的,而是相對于其他的次要原因以及它們活動的結果而言的。結果雖然只有一個,但導致結果的原因則有兩個,這並不是自相矛盾,尤其是當同一結果是由兩個渠道以不同的方式生成的時候,更是如此。
有人之所以主張上帝的設計是所有運動、行為和活動的唯一原因,所以人是完全被動的,是因為對上帝的大能和智慧盲目無知而導致的。聖經和自然都反駁這種錯謬。
首先,既然上帝為人制定了律法,附加的有應許,也有警告,那麼,人就不是被動的,他自己就是他所行的事的動因。上帝不會把律法加在自己的身上,也不會向自己應許什麼,更不會向他自己發出警告。既然附有應許和警告的律法是賜給人的,目的就在于規範他的行為,所以人是能動的,從而得到所應許的祝福,或受到所警告的咒詛。
其次,假如人在其所有的活動中都是被動的,他就不當受懲罰了,因為懲罰的施行是為了公義的緣故,是因為人違背了律法。假如人什麼也沒有行,他只不過是被動地承受上帝的活動,他就沒有犯任何罪,這樣,以公義為基礎,他就不當受到懲罰和定罪。
第三,假如人只是消極被動性的,在人的運動和行為中,上帝是唯一的動者,那麼所有的運動和行為,不管是自然性的,還是犯罪性的(上帝是絕不會有罪的)就都是上帝所行的了,都要歸給他。那麼,行走、說話、寫作、閱讀的就不是人,而是上帝了。在這種情況下,人既不需要禱告,也不需要相信,而是上帝向他自己禱告,借助耶穌基督相信他自己了。人也不會犯拜偶像的罪,也不會妄用上帝的聖名,不守安息日,不順服父母,仇恨鄰舍,向他人發怒等等了。人也不會與上帝為敵,既然人是被動的,沒有任何能動性。這樣就會把一切都歸諸上帝,最終所導致的當然是褻瀆上帝了。
第四,聖經上說得非常清楚,是人在行走、看見、听話、說話、相信、禱告。聖經上也說,是人犯罪,從而當受懲治。要把提及此事的經文一一列舉出來,當然沒有必要,我們只是略舉幾個好了。保羅說︰“因為我們是與上帝同工的”(林前3︰9)。保羅又說︰“就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腓2︰12-13),這證實了他在上面的說法。上帝是這一活動的動力因(efficientcause),但人也是同一工作的主體因(subjectivecause),是他自己發自內心地進行這些活動的。因此,必須把這些活動歸諸于人,原理如下︰名稱應當歸于形式因(formalcause)。在《腓利比書》2章12節至13節中,勸勉人向著得救竭力追求,曉得自己的本分,奮發向前。同時,聖經又曉諭人當明白自己的罪性和靈命上的無能,不要自以為自己的意志有何美善之處,聖經中也從來沒有鼓勵人靠自身的力量來努力達成目標。另一方面,當人曉得自己的軟弱的時候,聖經也沒有讓人灰心喪氣,而是鼓勵人說︰上帝是他的幫助者,他就是人的行動的創始者,他在人的心中大有能力地做工,人當抓住這種力量,並靠著這種力量積極行事。
異議1#︰這種合作會不會使上帝成為罪的原因呢?
回答︰絕不會!我們必須區分行動本身與行動所發生的背景之間的不同。比如理解、願望、看見、听見、說話、工作,這些都是人的行動,而上帝的律法則是人的行動展開的背景。行動本身是自然的,既非善,也非惡;但是,當從上帝所啟示的律法的框架來看的時候,這種行動就有善有惡了。就一行動而言,不管是其主體、時間,還是方式,都當根據上帝的律法來判斷善惡。當我們談及上帝的合作的時候,我們所指的是這種行動或活動本身的自然方面。上帝的合作不是指這種活動的濫用,也不是指對律法的虧負,更不是指在這種活動中的惡。一個人可能是另一個人身上某種活動的原因,但並不是與這種活動相伴的罪惡的原因。政府讓施行懲罰的人懲治小偷,但是,如果有關人員虐待小偷,原因並不在于政府。音樂家使琴弦發出聲音,但並非讓它發出不和諧的聲音。這不和諧的樂音是從琴弦發出的。騎士騎馬,使馬前行,但他並不是馬跛行的原因,馬之所以跛行是因為馬本身有毛病。關于上帝的合作也是如此。活動本身是發自上帝的,但因著人心中的敗壞而破壞了。所以,罪的原因並不是上帝,而是人。
異議2#︰既然上帝的這種合作是啟動性的,並且是決定性的,難道不會排除人意志的自由嗎?
回答︰絕不會!意志的自由並不是一個中立性的東西;這就是說,人的意志與人是否作某事並不是漠不相關的,而是有著必然的聯系。人的行動來自人自身的選擇和喜好。上帝的合作使人能夠行與他本性相合的事,這就是說,人是通過行使他自己意志的自由而行動的。因此,上帝的合作和人的意志二者之間是和諧的。上帝促動人的意志,然後人行使自己的意志。
5.上帝的第三項護理之工︰治理(TheThirdActofGod’sProvidence︰Government)
上帝的地三項護理之工就是治理,上帝藉此治理之工,管理萬有並每一事物,使他所預定的目的成就。上帝的聖言始終教導我們,是上帝治理萬有,引導一切。“耶和華作王”(詩93︰1);“……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作萬事的”(弗1︰11);“我耶和華是創造萬物的”(賽44︰24)。我們可以把上帝對萬有的治理分為四個方面︰獨立的實體,大小,善惡,以及萬事的結局。
首先是上帝對獨立實體的治理,不管是有生命的,還是無生命的。有生命的實體又分為有理性的和無理性的。有理性的實體就是天使和人。上帝管理天使,因為天使是“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的(來1︰14)。人的對話也完全是在上帝的掌管之下。“心中的謀算在乎人;舌頭的應對,由于耶和華。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箴16︰1,9)。無理性的受造物有的有感覺,有的僅僅是植物性的存在。那些有感覺的無理性生物出于上帝的管理之下,比如飛鳥。“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它”(太6︰26)。上帝也管理所有的走獸。“……耶和華叫獅子進入他們中間……”(王下17︰25)。耶和華召出蝗蟲、蝻子、螞蚱、剪蟲,“我打發到你們中間的大軍隊”(珥2︰25)。他管理海中的魚,“你們把網撒在船的右邊,就必得著”(約21︰6)。花草樹木也都在上帝的掌管之下,“他使草生長,給六畜吃;使菜蔬發長,供給人用”(詩104︰14)。(參考︰詩148;詩29︰3;耶10︰13)。
第二就是事物的大小,這也處在上帝的掌管之下。不管是巨大的物體,還是微小的物體,都無法自己掌管自己,它們都需要上帝的治理。微小的物體,哪怕是最小的,它們的環境、生發和運動,也都在上帝的掌管之下。上帝創造了一切,即使最微小的物體也是他造的,都是為了使他自己得榮耀,它們的存在也都是因著上帝的影響力,是上帝在治理它們。我們衣服上的鈕扣,腳上所穿的鞋子,甚至我們的頭發,都在上帝的掌管之下。“就是你們的頭發,也都被數過了”(太10︰30);“衣裳也沒有變色,並沒有火燎的氣味”(但3︰27);“你們身上的衣服並沒有穿破,腳上的鞋也沒有穿壞”(申29︰5)。
第三就是事物的善惡,這也處在上帝的掌管之下。一切美善的東西,不管是在自然領域中,還是在恩典領域中的,都是來自上帝的。“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里降下來的”(雅1︰17)。禍就是對罪惡的懲罰,對罪惡的懲罰是由上帝發出的。上帝掌管對罪惡的懲罰,禍福都是由他發出的,他或者是作為公義的審判者,或者是作為慈愛的父親。“禍福不都出于至高者的口嗎?”(哀3︰38);“災禍若臨到一城,豈非耶和華所降的嗎?”(摩3︰6)。然而,罪並不是從上帝發出的,因為上帝是聖潔的(賽6︰3),上帝是光(約壹1︰5)。“他是磐石,他的作為完全,他所行的無不公平,是誠實無偽的上帝;又公義,又正直”(申32︰4);“上帝斷不至行惡;全能者斷不至作孽”(伯34︰10);“……在他毫無不義”(詩92︰15)。既然上帝禁止罪惡,並對罪惡加以懲罰,顯然他並不是罪惡產生的原因。這是我們應當在世人面前竭盡心力講明的。所以,如果有人說,在改革宗教會中,教導上帝是導致罪惡的原因,這純粹是惡意的毀謗。
6.上帝的治理和罪(God’sCovernmentandSin)
無論如何,上帝的治理仍然是包括罪的,否則整個犯罪的人類就在上帝的治理之外了。凡是相信上帝的聖言的人都不會否定上帝對罪的治理,我們就是根據上帝的聖言來清楚地證明上帝對罪的治理。
要正確地理解上帝對罪的治理,我們必須注意與罪相關的三件事︰自然活動,自然活動的偏差,上帝藉其治理使這種活動轉惡為善。
(1)自然活動是由上帝發出的。我們在探討上帝的第二項護理之工合作時,已經證明了這一點。
(2)我們接下來就會證明上帝管制罪,使其轉惡為善。
(3)偏離,就是對上帝所賜予的能量的濫用,是這種能量的敗壞,是在方式和目標是脫離常規,不管這種活動是內在的,還是外部的,都不是從上帝發出的,而是發自人自己。人絕不能脫離罪行,因為是他敗壞了他的活動所依賴的能量。上帝對罪的治理包括︰1﹞罪的開始;2)罪的進展;3)罪的最終結局。
第一,是上帝首先容許罪的發生。“我便任憑他們心里剛硬,隨自己的計謀而行”(詩81︰12);“他在從前的世代,任憑萬國各行其道”(徒14︰16)。上帝容許人犯罪,但是並沒有讓罪人脫離律法的要求,因為如果那樣的話,上帝就是批準人犯罪,他就無法對罪人加以懲罰了。然而,上帝容許罪的發生,他並沒有攔阻罪人不犯罪。當然,上帝是能夠攔阻罪的發生的,而且有時他確實這樣作了。“我也攔阻了你,免得你得罪我,所以我不容你沾著她”(創20︰6)。
上帝對罪的容許,並不是漠不關心地看著,任憑罪人自行其是,而是他主動地允許,並不是針對罪本身,而是針對環境。上帝並沒有強制人放棄他的意志,硬性改變罪人意志的自由。(即使在上帝攔阻罪人,不讓他犯罪的時候,他也絕沒有消除人意志的自由,比如在攔阻亞比米勒犯罪的時候就是如此)。上帝對人所施加的影響都與人的本性相合,使人不管是采取行動,還是按兵不動,都是完全出于他自己的意志。這種主動性的允許包括以下的行動︰
(1)從人體的官能和活動角度而言,人的活動都是自上帝發出的,上帝用他大有能力的影響來限制他,使他能夠存在,能夠行動,如此人才能工作、活動。
(2)上帝容許環境出現,假如人是完美的,他就會善用各樣的環境。雖然人並不完美,但他仍然有責任正確地運用各種環境。但是,因著人自身的敗壞,他就對環境加以濫用。當大衛看到拔示巴的時候,他就欲火中燒(撒下11︰2);听了先知以利亞的話,亞哈王也是勃然大怒(王上21︰20)。甚至律法也激發我們的貪欲。“然而罪趁著機會,就借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里頭發動”(羅7︰8)。
(3)當人有機會並且傾向于犯罪時,上帝從人收回抵擋罪的能力,拒絕把新的恩典賜給人,上帝這樣行是公義的,這是他主權的作為。他按自己的美意離開那有罪惡傾向的人,使他能夠並傾向于各樣的罪惡。“你們在那里必晝夜侍奉別神,因為我必不向你們施恩”(耶16︰13)。
(4)作為對前罪的公義審判,上帝收回他通常對罪人所行使的約束力,任憑他自己獨行其是。“惟有一件事,就是巴比倫王差遣使者……上帝離開他,要試驗他”(代下32︰31)。
(5)作為公義的審判,上帝把罪人交給他自己的邪情私欲,從而以罪罰罪。“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上帝,上帝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羅1︰28);“……因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故此,上帝就給他們一個生發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從虛謊”(帖後2︰10-11);“由他咒罵吧,因為這是耶和華吩咐他的”(撒下16︰11)。
(6)上帝容許魔鬼對人自由活動,大施伎倆,利用人心中所升起的各樣私欲,使人罪上加罪。“耶和華的靈離開掃羅,有惡魔從耶和華那里來擾亂他”(撒上16︰14);“你(謊言的靈)必能引誘他,你去如此行吧!”(王上22︰22)。
(7)上帝使人心剛硬,硬如堅石,從而任憑罪人對罪毫無意識,冥頑不化。上帝親自用過這樣的表達方法,說明這是他所行的。“我要使法老的心剛硬……法老心里剛硬”(出7︰3,13)。上帝這種使人心剛硬的行為並不是向人心中注入罪惡,或犯罪的性情。上帝使人心剛硬是上帝神聖和隱密的作為,由此而以非同尋常的方式把人身上常見的但卻被濫用的恩賜收回。然後,上帝就悄然撤離,人對上帝或良知就沒有任何的印象和感覺了。上帝離開罪人,任憑罪人受制于他自己強烈的邪情私欲,並容許撒但任意而行,使罪人只能犯罪,並因為持續犯罪而剛硬。因此,歸諸上帝的也歸諸法老。“但法老見災禍松緩,就硬著心不肯听他們”(出8︰15)。這就是上帝在人犯罪之時對罪的治理。
其次,上帝對罪的治理也延及罪的進程。上帝決定程度、時間和限制;這就是說,只能到這種程度,只能這麼長時間,不能超越。我們在拉班身上可以見到這一點。“我手中原有能力害你,只是你父親的上帝昨夜對我說︰‘你要小心!不可與雅各說好說歹。’”(創31︰29)。以掃本來定意要害雅各,但最後卻與他親嘴(創33︰4)。巴蘭為了得不義的工價,本來要咒詛以色列人,但他每次都不得不祝福(民24)。“……只是不可伸手加害與于他”(伯1︰12);“……只要存留他的性命”(伯2︰6)。
第三,上帝的治理也延及罪的最終結果。他對罪的治理或者是為了顯明他的公義,彰顯他的恩惠、忍耐和憐憫,或者是為了使他的兒女得益,使他們謙卑謹守。“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上帝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創50︰20);“亞述是我怒氣的棍,手中拿我惱恨的杖。我要打發他攻擊褻瀆的國民……搶財為擄物,奪貨為掠物……然而他不是這樣的意思……他心里倒想毀滅,剪除不少的國。我必罰亞述王自大的心和他高傲眼目的榮耀”(賽10︰5-7,12)。“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提前1︰16)。
這樣的結果並不是自然從罪生出的,也不是在人犯罪之後,上帝才決定從罪中提取好的結果。上帝早已預定如此使他自己得榮耀,並把特定的惠益賜給他的兒女,他使用人的罪惡,以聖潔的方式使結果成就。尸體的腐爛並不能污穢太陽,同樣當人和邪靈犯罪的時候,上帝仍是保持聖潔,不管是在罪的開始、進展,還是在最終結局中,上帝總是以聖潔的方式動工。上帝使用罪人,仿佛他們就是執行者、獅子、狗熊,目的就在于通過他們的憤怒來施行他的審判,從而用彎曲的拐棍來直接擊打罪人。
第四是上帝對萬物結局的護理。這些結果或者是必然性的,或者是偶然性的。因此,包括人自由地行使意志的自由所造成的一切,戰爭的勝敗、婚姻的與否、死亡的日期等。
首先,有些結果是肯定性的,是必然的,是由大自然的法則和次序決定的。比如日月的運行,日食月食的發生,潮起潮落,火苗上升,重物下降。這些事情的發生都是在上帝的治理之下。在以下的經文中證實了這一點。“你安置月亮為定節令,日頭自知沉落。你造黑暗為夜”(詩104︰19-20);“天地照你的安排,存到今日;萬物都是你的僕役”(詩119︰91)。
然而,上帝能夠敢于這既定的程序,使自然進程逆轉。主曾經因著約書亞的禱告而使日月停止運行(書10︰13),他也曾經在希西家的要求之下,使日頭後退十度(王下20︰11)。主曾經使斧頭漂在水上(王下6︰6),也曾經使三個年輕人在烈火的窯中毫無損傷(但3︰25)。預言也是必定要成就的,即使上帝也不願意加以改變,而他的受造物也無法改變。“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麼應驗呢?”(太26︰54)。
其次,有些事情的結局是有偶然性的。當然,對于上帝而言並非如此,對于上帝來說即使最微小的事情也不是偶然發生的。他的計劃必定成就,他完全按他自己的美意而行。但是,相對于次因(它們本來能夠以不同的形式出現),和因果關系而言,事情仍然是有偶然性的,因為所出現的結果出人意料,既不在計劃之中,也超出常規。然而,這些偶然性的結果也都在上帝的掌管之下,上帝按他自己的計劃和旨意,確定無疑,毫無攔阻地使這些結果得以成就。這在人的徒然被殺中得到了集中的體現,是上帝使這種死亡的擊打臨到被殺的人身上的(參考︰申19︰5;出21︰13)。還有什麼比抽簽更出人意料的呢?然而,即使抽簽這樣的事也在上帝的掌管之下,他使抽簽的結果合乎他的旨意。“簽放在懷里,定事由耶和華”(箴16︰33)。這典型地體現在約拿(拿1︰7),和約拿單的事上(撒上14︰42),抽簽的最終結果仍是落在他們的身上。麻雀從房頂上落下,頭發從頭頂上掉下,在大自然中,還有比這種事情更出人意料的嗎?然而,這些事情也一一都在上帝的護理之下。“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發,也都被數過了”(太10︰29-30)。
第三,人自由行使自己的意志,由此而發生的所有活動也都在上帝的掌管之下。上帝並沒有消除人意志的自由,也不會強迫人違背自己的意志行事。他引導人的意志,管理人的意志,或者是藉著內在的愛好,或者是借助外部的環境或事件,使人通過自己定意,自己喜歡,成就上帝所預定的事。在以下的經文中證實了這一點。“他是那造成你們眾人心的”(詩33︰15);“……舌頭的應付,由于耶和華……惟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箴16︰1,9);“他使它(王的心)隨意流轉”(箴21︰1);“……上帝在你們心里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2︰13)。
第四,上帝掌管戰爭的結局,打發一個國家去懲罰另外一個國家,或讓它們互相懲罰。上帝並不是總讓那些在數量上最強壯的、最有謀略、最勇敢的國家得勝,而是完全按他自己的旨意,他讓哪個國家得勝,哪個國家就會得勝。“一人焉能追趕他們千人,二人焉能使萬人逃跑呢?”(申32︰30);“惟有你能幫助軟弱的,勝過強盛的”(代下14︰11);“君王不能因兵多得勝,勇士不能因力大得救。靠馬得救是枉然的,馬也不能因力大救人”(詩33︰16-17);“馬是為打仗之日預備的,得勝乃在乎耶和華”(箴21︰31)。在聖經中很多地方講到上帝把一個國家賣給或交在另一個國家的手中,所顯明的就是這一道理(參考︰士3︰8;6︰1)。
第五,婚姻也在上帝的掌管之下,是他引導伴侶到每個人的面前。有些婚姻的結合是上帝對它們罪的審判,有些是為了責備,有些則是為了雙方靈魂和身體互相安慰。在婚姻之中,那些特別的方式和超常的事件是何等地難測啊!然而,上帝仍然是按他既定的旨意掌管婚姻之事,只要世界還存在,就會有一些婚姻特別顯明上帝的護理。“上帝啊……使我今日遇見好機會……願那女子就作你所預定給你僕人以撒的妻”(創24︰12-14);“……惟有賢惠的妻,是耶和華所賜的”(箴19︰14);“所以上帝配合的……”(太19︰6)。
第六,上帝決定每個人的壽數。人的生死都在上帝的預定之下,既不會早,也不會晚。他死亡的地點和方式都在上帝的預定之下。在上帝預定他死亡的日期之前,上帝會供應飲食和住處,保守他的身體。但是,到了他該死的時候,即全世界所有的醫生也不能延長他的生命一小時。“……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徒17︰26);“人的日子既然限定,他的月數在你那里,你也派定他的界限,使他不能越過”(伯14︰5);“你使我的年日窄如手掌”(詩39︰5)。(參考︰第5章)。
7.上帝的護理與工具的使用(God’sProvidenceandtheUseofMeans)
我們已經說明,萬有都是按著上帝的預旨而運行的,毫無例外。然而,上帝在成就萬事的時候,一般是借助各樣的工具而進行的,他也吩咐人使用這些工具。當工具得到正確的使用的時候,通常上帝就祝福他自己的護理。哪怕是一個不敬畏上帝的農夫,只要他適宜地耕耘土地,一般都會得到好的收成;一個敬畏上帝的農夫,如果在勞動的時候松松垮垮,最後的結果就是兩手空空,一無所獲。然而,當一個敬畏上帝的人竭盡全力時,哪怕是最微不足道的工具,上帝也肯定會予以祝福。假如不想使用上帝所命定的工具,卻想有所收獲,這就是在試探上帝。
假如我們對這一上帝護理的教義正確使用,就會得到極大的益處。盲目的、屬血氣的未歸正之人,從這一教義中既不會得到什麼益處,也不會從中得到安慰。在他日常遭遇非凡的考驗時,即使他見到過上帝的護理,也相信上帝的護理,他仍然從中得不到什麼。他的耐心是強迫出來的耐心,因為他也無法做到發自內心的忍耐。他把自己交托給斯多葛哲學所提倡的命運,說︰“環境就是如此,誰也無能為力。”當他不能按自己的想法行事的時候,他就盡力而為。既然上帝與仍未歸正的人為敵,他怎能用上帝的護理來安慰自己呢?假如他不悔改歸正,臨到他身上的一切都使他走向萬劫不復之地。因此,上帝的護理對他來說是極其可怕的。
然而,上帝的子女卻能從這一教義中得到各樣的益處。他們越是明白自己是屬于上帝的,就越能從上帝的護理得益處。因此,所有那些為罪而在心中持續不斷地哀痛不已的人,那些不斷逃到主耶穌的面前因他的寶血稱義的人,那些渴慕與上帝交通的人,即使經常陷在黑暗和罪惡之中,仍然渴慕上帝、敬畏上帝、順服上帝的人,來吧,我對你說,請你與我稍坐片刻,請仔細聆听,讓我的話語進入你的雙耳,更進入你的心靈。
8.關于應用上帝護理教義的勸勉(PracticalExhortationsConcerningthedoctrineofProvidence)
請你經常默想、觀察上帝在萬有之中的護理,藉著信心殷勤查考。正如觀察陽光透過窗戶照進房間一樣,請你仔細地察看上帝對受造物及其活動的保守、合作與治理。當你見到早晨太陽升起,晚上星月閃爍,各自在自己的軌道上運行的時候;當你見到地上萌生萬物的時候;當你觀察世上所發生的一切的時候;當你注意到戰爭時期戰爭的成敗,以及和平時期超常之事的發生,或事件急轉直下的時候,都要不斷地操練自己,使你自己習慣于經常性地見到上帝的護理晝夜不息。同樣,也要訓練自己,在你自己的生活中見到上帝的護理,不管是健康還是患病;不管是患難不斷,一個十字架接著一個十字架,還是得救發達;不管是人家友好地看待你,還是沖你發怒,是粗暴地對你說話,還是幫助你、安慰你;不管是有人對你置之不理,還是試圖陷害你、反對你,說你好話還是說你壞話。諸如此類的事情,不管是大是小,都在上帝的掌管之下。僅僅是說有上帝的護理,並且相信這是真實的,還遠遠不夠,因為這樣對你不會有什麼效果。
我懇求你多方考察這一教義,堅持不懈,持續不斷地觀察、思考,使你自己對于這一教義了然于心。如此你就能夠覺知上帝之手的運行,上帝借助次因做工,而諸次因又仿佛不存在一樣,就如上帝直接成就萬事一樣。如此百般努力,持續不斷地操練自己,使自己心中對上帝的護理習以為常,從而很清楚、很容易地見到上帝在做工。請你相信我,要學會如此所付出的努力遠比你所認為的要大。我們的心已經習慣了無神論和各種世俗的思想,經常使我們注意不到上帝的護理,也不承認上帝的護理之工,而且這會給我們帶來黑暗,攔阻我們靈命的成長。因此,在這件事上務要努力,祈求上帝賜給你更多的亮光,使你能夠專心致志,持續不斷地致力于這樣的觀察。你必然會經歷到自己在各個方面都得到極大的惠益。然而,也不要把太多的精力用于考察上帝保守、合作與治理的方式到底是什麼樣的,因為這樣作對你會有害處,上帝護理的方式是一個深不可測的奧秘。最好還是相信上帝的護理這一教義,每一次都留心觀察。要把這一教義說清楚,傳講給別人,你就會發現在你人生的路途中,會有更多的安慰和聖潔與你相伴。
其次,不要僅僅盯住上帝的護理之行,還當使你自己習慣于從中感受到上帝的威嚴、權能、智慧、公義和美善。用驚奇和喜樂的心情承認上帝的這些屬性。所有的受造物都是屬他的;所有的活動都是由他發出;天上地上的一切都在他的掌管之中。不管宇宙有多麼浩大,不管其中有多少大大小小的受造物,不管萬有的活動是何其繁紛繁復雜,都是上帝在掌管一切。但願這種對上帝護理的確認,能夠在你心中生發謙卑的敬畏之心。難道不是他,而且惟獨他是主嗎?難道萬有不都是在他的手中用于支持或反對你嗎?難道萬有不都是他的僕役,以他為所仰望的主人嗎?當肅立在他的面前,心中充滿畏懼,以虔誠的敬畏之心說,“主是上帝,”“主掌權。”這是上帝所要求的。“耶和華說︰你們怎麼不懼怕我呢?我以永遠的定例,用沙為海的界限,水不得越過。因此你們在我面前不戰兢嗎?波浪雖然翻騰,卻不能逾越;雖然砰訇,卻不能過去”(耶5︰22)。上帝推動萬有,使一切都俯伏在他的面前敬拜他,當我們對這一事實斂心默想的時候,心中該是何等的甜蜜啊!
第三,不要再依賴次因;不要再倚靠你的財產、力量、智慧和能力;不要再為你的朋友或敵人愁煩;不要倚仗海軍、堡壘和兵士;也不要注重這人或那人,這種工具或那種工具,仿佛你唯一的盼望就是來自他們一樣。假如上帝願意,他會把你對工具的依賴和期望一掃而空。他會把事情完全翻轉過來,你認為拯救你的,會成為禍根;而看來仿佛是禍根的,卻成為拯救你的。既然沒有上帝所賜予的能量,受造之物就無法移動,它們能給你什麼呢?你到底能從它們得什麼呢?既然所有的受造之物都是如此,你為何還仰望它們呢?“在我身上沒有這種現象吧?”此外,依賴受造之物的幫助就是犯了遠離上帝,崇拜偶像的罪。“倚靠人血肉的膀臂,心中離棄耶和華的,那人有禍了!倚靠耶和華,以耶和華為可靠的,那人有福了”(耶17︰5,7)。掌握這一偉大的教訓吧!讓那些不認識上帝的人仰望受造之物和各樣的工具,並依賴它們吧。然而,你們向主仰望一切,審慎地把各樣的工具作為工具使用,超越受造之物,仰望上帝自身。這樣你的心中就會有堅定和力量生發出來。“倚靠耶和華的人,好象錫安山,永不動搖”(詩125︰1)。
第四,不要懼怕受造之物,因為它們的行動並不是由它們自己發動的。惟獨上帝掌管一切,主宰一切。假如你與受造之物有什麼沖突,要曉得是掌管它們的上帝打發它們來的。它們所能作的只不過是成就上帝的旨意而已。上帝攔阻它們的活動,使它們再次離開。如果刀劍、石頭、棍棒只是躺在地上,一動也不動,不在人的手中,還會叫誰害怕呢?如果是上帝的旨意,任何想咒詛你的人最終都會祝福你;本來他們想毀謗你,卻不得不贊美你;本來他們想殺死你,最終卻要與你親嘴。“上帝若幫助我們,誰能抵擋我們呢?”(羅8︰31)。既然上帝是幫助你的,你是上帝的孩子,為什麼你還懼怕呢?因為你所有的仇敵仿佛是戴著令人懼怕的面紗,但隱藏在其後的卻是朋友的面孔。“他使人安靜,誰能擾亂呢?”(伯34︰29)。所以,“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太10︰28)。雖有仇敵存在,但我們曉得“住在至高者隱密處的,必住在全能者的蔭下”(詩91︰1),我們的靈魂該是何等的平靜安穩啊!
第五,對于那些傷害過你的人,既不要發怒,也不要存報復之心,因為這一切都是照著上帝的吩咐(撒下16︰11)。“除非主命定,誰能說成就成呢?”(哀3︰37)。當然,他們行這些事的時候是心存惡意,然而主使用他們的惡行作為杖來管教你(賽10)。我們一定不要像狗一樣咬那向他投來的石頭,一定要往更高處看,是上帝的手使用敵人來對付我們,因此,我們不要向上帝發怨言。假如我們對所用的工具報仇心切,或大發烈怒,我們就是在抵擋使用這些工具的那一位。因此絕不要盯住人的惡行不放,仿佛他是獨立行動的。相反,“你們當听是誰派定刑杖的懲罰”(彌6︰9),並且轉向上帝,是他在責罰你(賽9︰12)。
第六,要使你的靈魂安靜忍耐,這是非常需要的。即使是由人導致的災禍,也不是偶然臨到的。是的,即使你自己的愚昧和罪惡是事情的肇因,這也是上帝已經對你預定了的,是他掌管,也由他成就。因此,還是安靜地順服,說︰“他向我所定的,就必作成”(伯23︰14)。
9.上帝的護理和工具的使用(God’sProvidenceandtheUseofMeans)
(1)難道他不是絕對的至高無上的主嗎?你對此嫉妒嗎?他是這樣的主,難道你不為此感到高興歡喜嗎?假如有人向他那絕對的治理權發出挑戰,你不為他辯護嗎?你想要他那護理的鏈條為你的緣故而中斷,希望他的旨意不掌管你,而是你的旨意來掌管他嗎?假如這樣,你怎敢抵擋他呢?還是安靜下來,讓他的旨意在你身上完全成就吧,原因就在于這是他的旨意。
(2)他難道不是你的父嗎?他不是在以永永遠遠的愛愛你嗎?請注意,他讓這樣的災禍臨到你的身上,是因為他愛你的緣故。“凡我所疼愛的,我就責備管教他”(啟3︰19)。他對你滿有憐憫,滿有慈愛,他是在你的痛苦中與你同在的上帝,而且垂听你的呼聲。他要在他所定的時間,以他所定的方式救拔你。
(3)結果就是他的權能、信實和美善會得到更大的榮耀。這會使你更加謙卑,更加聖潔。苦難愈深,安慰越大。
因此,舍棄自己,背負十字架,跟隨基督吧(太16︰24)。不要煩躁,“不可輕看耶和華的管教,也不可厭煩他的責備”(箴3︰11)。“你當默然倚靠耶和華,耐性等候他”(詩37︰7)。和大衛一起說︰“因我所遭遇的是出于你,我就默然不語”(詩39︰9)。仿佛泥土降服在窯匠的手中,求他按他所喜悅的方式來雕塑你。他會按他的旨意來引導你,此後接你到榮耀里(詩73︰24)。不管是在喜樂中,還是在憂傷中,完完全全順服他的引導。蒙福的確實就是蒙福的。
第七,正確地使用上帝護理的教義,會使你充滿感恩之心,教導你明白各樣美善的東西都是主賜給的,不管是在靈魂的方面,還是在身體的方面,惟獨主是一切的一切。這會使你曉得上帝的美善、信實和慈愛,使你高興歡喜,贊美上帝,向別人述說他的大德,甘心樂意地事奉上帝。他出于他那純全的愛,把他的恩惠賜給你。有時,他以極其顯明的奇妙的方式恩待我們。既然這是來自上帝的,我們一定要以他為本。“因為萬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歸于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羅11︰36)。“凡事謝恩”(帖前5︰18)。讓我們不斷效法大衛的榜樣,說︰“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不可忘記他的一切恩惠”(詩103︰2)。想一想我們以前的痛苦無助,不配得到任何東西,而主卻親自記念我們,救拔我們,這是何等大的恩德啊!這使得我們心中不由得不對上帝肅然起敬,由衷地贊美他,並以他為樂。
第八,如此正確地應用上帝護理的教義,就會使我們端正視角,在將來一切的事情上都安靜地信靠上帝。肉體的激情受到抑制,也不再懼怕十字架的重負。那種不合中道,濫用工具,作奸犯科的做法就會停止下來,把事情交托在上帝的恩手之中。那時,我們就會滿足于主行事的方式,曉得一切都會運轉正常。“當將你的事交托耶和華,並倚靠他,他就必成全”(詩37︰5);“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上帝,因為他顧念你們”(彼前5︰7);“耶和華必成全關乎我的事”(詩138︰8)。瞧,從上帝的護理我們可以得到如此的恩惠。因此,“凡有智慧的,必在這些事上留心,也必思想耶和華的慈愛”(詩107︰43);“誰是智慧人,可以明白這些事;誰是通達人,可以知道這一切;因為耶和華的道是正直的,義人必在其中行走”(何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