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聖經》是一位教育者 第三節 事物的原理與方法
-    “行正直路的步步安穩。”-

    《聖經》對于各項正當的事務,無不提供必需的準備。其中所論關于殷勤、誠實、儉約、節制與廉潔等原理,乃為真成功的秘訣。這些原理記載在箴言書上,構成了一個實際智慧的寶庫。一般商人、技師,以及任何部門事業的領袖,除了從這位智慧者所說的箴言之外,還能從何處為自己和自己所雇擁的職工找到更好的格言呢?-

    “你看見辦事殷勤的人麼?他必站在君王面前,必不站在下賤人面前。”(箴22:29)

    “諸般勤勞都有益處,嘴上多言乃致窮乏。”(箴14:23)

    “懶惰人羨慕,卻無所得。”“好酒貪食的,必致貧窮,好睡覺的,必穿破爛衣服。”(箴13:4;23:21)

    “往來傳舌的泄漏密事,大張嘴的,不可與他結交。”(箴20:19)

    “寡少言語的有知識;”但“愚妄人都愛爭鬧。”(箴17:27;20:3)

    “不可行惡人的路”,“人若在火炭上走,腳豈能不燙呢?”(箴4:14;6:28)

    “與智慧人同行的,必得智慧。”(箴13:20)

    “**朋友的,自取敗壞,但有一朋友,比弟兄更親密。”(箴18:24)

    我們與人相互間的全部義務,都包括在基督的這句話中:“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太7:12)

    人若注意《聖經》所一再鄭重提述的警告,就可在經濟上逃避多少次的失敗和破產啊:

    “要想急速發財的,不免受罰。”(箴28:20)

    “不勞而得之財必然消耗;勤勞積蓄的必見加增。”(箴13:11)

    “用詭詐之舌求財的,就是自己取死,所得之財,乃是吹來吹去的浮雲。”(箴21:6)

    “欠債的是債主的僕人。”(箴22:7)

    “為外人作保的,必受虧損;恨惡擊掌的,卻得安穩。”(箴11:15)

    “不可挪移古時的地界,也不可侵入孤兒的田地。因他們的救贖主大有能力,他必向你為他們辨屈。”“欺壓貧窮為要利己的,並送禮與富戶的,都必缺乏。”“挖陷坑的,自己必掉在其中;滾石頭的,石頭必反滾在他身上。”(箴23:10-11;22:16;26:27)

    這些都是與世俗或宗教團體之社會福利有密切關系的原理。那保證生命財產之安全的,也就是這些原理。世人之所以能彼此信任,互相合作的,皆應歸功于上帝在《聖經》中所賜的律法;這律法雖往往是模糊不清而跡近消滅了,但仍可以在人的心中追尋得出-

    作詩者所說的,“禰口中的訓言與我有益,勝于千萬的金銀,”(詩119:72)即使從宗教以外的其他觀點看來,也是正確的。這話說明一種絕對的真理,而為商業界所公認的。甚至在這貪愛錢財的世代中,競爭如此激烈,方法如此恣肆,但人們依然普遍地公認;一個青年初入世途,正直,勤勉,節制,廉潔,與儉約等,可為他構成一種更佳的資本,過于僅有任何數量的金錢-

    可惜甚至連重視這些品質的價值,並承認《聖經》為其根源之人,也只有少數人認識這些品質所根據的原理-

    事業上安全與真成功的基礎,端賴乎承認上帝的主權。那位萬物的創造者,他是原始的業主。我們都是他的管家。我們一切所有的,都是他所托付我們,要我們按著他的指導而使用的-

    這是各人所當盡的職責;是有關人類一切活動範圍的。無論我們承認與否,我們仍是作管家的,賦有上帝所賜予的才干與便利,而被安置在世上作他所派定的工作-

    各人都分派有“當作的工,”(可13:34)是適合其才干的工作,也是與其自身及其同胞有最大益處,並使上帝得最大尊榮的工作-

    因此我們的事業或職務乃是上帝偉大計劃的一部分,只要遵照他的旨意進行,他就必為其結果躬自負責。我們既是“與上帝同工的,”(林前3:9)我們的本分便是忠心遵從他的指導。這樣就不必有所憂慮了。所需要的乃是殷勤,忠貞、盡職、節儉和謹慎。每種才能都當使之竭盡其用。但不可靠賴自己努力的成果,乃當靠賴上帝的應許。那使以色列人在曠野得飽足,使以利亞在饑荒時期得維持的話語,在今日仍具有同樣的能力。“不要憂慮說︰‘吃什麼?喝什麼?……你們先要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6:31-33)-

    那位賜人得資財之力量的主,同時也隨此種恩賜而予人以一種義務,在我們所得的一切中,他要求指定的一份。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凡牛群羊群中……每第十只要歸給耶和華為聖。”(利27:30,32)雅各在伯特利所許的願,足以顯明這種義務所包括的範圍。他說:“凡禰所賜給我的,我必將十分之一獻給禰。”(創28:22)-

    “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瑪3:10)這乃是上帝的命令。這事毋須訴諸感恩和慷慨的心,而是一件單純忠誠的事。因為十分之一原是耶和華的;他吩咐我們將屬他的歸還與他-

    “所求于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林前4:2)如果忠誠是一切事業的主要原理,難道我們不應承認我們對上帝所當盡的本分——就是那為一切責任之基礎的本分嗎?-

    就管家的職分而言,我們非但對上帝有本分,就是對人也有本分。每人應為所得生命的恩賜,感謝救贖主的無窮盡之愛。食、衣、住和身、心、靈,這一切都是他的血所買來的。基督借著我們所盡這種感恩和服務的本分,已使我們與我們的同胞聯系在一起。他吩咐我們“用愛心互相服事。”(加5:13)“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太25:40)-

    保羅說:“無論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羅1:14)我們也是如此,在各方面我們的生活若較他人更蒙福佑,我們就對每一我們可能幫助的人應盡本分-

    這些真理不僅應行于密室之中,尤應行于帳房之內。我們所經營的貨物並非我們自己的,我們切不可忽視此一事實。我們不過是管家;而我們同胞的幸福以及我們自己在今生和來世的命運,也全在乎我們對神對人所盡的本分而定-

    “有施散的,卻更增添,有吝惜過度的,反致窮乏。”“當將你的糧食撒在水面,因為日久必能得著。”“好施舍的必得豐裕;滋潤人的必得滋潤。”(箴11:24-25;傳11:1)-

    “不要勞碌求富,……你豈要定楮在虛無的錢財上麼?因錢財必長翅膀,如鷹向天飛去。”(箴23:4-5)-

    “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們懷里;因為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路6:38)-

    “你要以財物和一切初熟的土產尊榮耶和華。這樣,你的庫房必充滿有余,你的酒【HT5,6”】酉【KG--2】窄【HT】有新酒盈溢。”(箴3:9-10)-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我必為你們斥責蝗蟲,不容它毀壞你們的土產。你們田間的葡萄樹在未熟之先,也不掉果子。……萬國必稱你們為有福的,因你們的地必成為喜樂之地。”(瑪3:10-12)-

    “你們若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誡命,我就給你們降下時雨,叫地生出土產,田野的樹木結果子。你們打糧食要打到摘葡萄的時候,摘葡萄要摘到撒種的時候,並且要吃得飽足,在你們的地上安然居住。我要賜平安在你們的地上,你們躺臥,無人驚嚇。”(利26:3-6)-

    “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眷顧貧窮的有福了,他遭難的日子,耶和華必搭救他。耶和華必保全他,使他存活;他必在地上享福;求禰不要把他交給仇敵,遂其所願。”“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賽1:17;詩41:1-2;箴19:17)-

    凡這樣投資的人,就是積儲雙倍的財寶。他除了那無論如何善用而終須放棄的資財之外,同時還儲積著永恆的財富——就是那地上和天上最有價值的品格之財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