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15︰35“或有人問,‘死人怎樣復活,帶著什麼身體來呢?’”
身體的復活是聖經中的一個基本教義,指神使身體從死里復活,並再度與過渡時期分離的靈魂聯合。
1.我們在聖經中可以看到至少有三個原因說明身體的復活的必要性。
(1)身體是人的基本要素;沒有身體的人是不完全的。基督的救贖是針對整個人,包括身體在內(羅8︰18-25;參“人”一文,頁1024)。
(2)身體是聖靈的殿(林前6︰19);復活後,它要再次成為聖靈的殿。
(3)在各個層面上解決罪的後果,人最後的敵人(身體的死亡)必須藉著復活來征服(林前15︰26)。
2.舊約(比較創22︰1-14和來11︰17-19;詩16︰10和徒2︰24及以後經文;比較伯19︰25-
27;賽26︰19,但12︰2,何13︰14)和新約(路14︰13-14,20︰35-36;約5︰21,28-29;6︰39-
40,44,54;林前15︰22-23,腓3︰11,帖前4︰14-16,啟20︰4-6,13)都講到將來身體的復活。
3,我們身體的復活是基于基督復活的事實(參太28︰6注;徒17︰31;林前15︰12,20-23)。
4.概括來說,信徒復活的身體將像主耶穌復活的身體(羅8︰29;林前15︰20,42-44,49;腓3︰20-21;約一3︰2)。更具體地說,復活的身體有以下特征︰
(1)與今生的身體保持連續性,並具有同樣的特征,因而是可辨認的(路16︰19-31)。
(2)是能夠適應新天新地的屬天的身體(林前15︰42-44;47-48;啟21︰1)。
(3)是一個不會朽壞的身體,完全脫離了朽壞和死亡(林前15︰42)。
(4)像基督一樣榮耀的身體(林前15︰43;腓3︰20-21)。
(5)是有能力的身體,沒有疾病和軟弱(林前15︰43)。
(6)是一個屬靈的(非自然的,超自然的)身體,不受自然規律的束縛(路24︰31,約20︰19,林前15︰44)。
(7)是能吃能喝的身體(路14︰15;22︰14-18,30,24︰43)。
5.信徒得到了新的身體後,他們就成為永不朽壞的(林前15︰53),聖經對此列出了至少三個目的︰
(1)信徒將擁有神原本所要創造的形象(比較林前2︰9)。
(2)信徒將按照神的意思完全地認識神(約17︰3)。
(3)神可以按照他的意願向他的子民表達愛(約3︰16;弗2︰7;約一4︰8-16)。
6.基督再來時仍活著的忠心信徒,將與復活日子前在基督里已去世的信徒經歷同樣的身體改變(林前15︰51-53)。他們將與在那時從死里復活的信徒有一樣的新身體。他們將不會經歷身體的死亡(參“被提”一文,頁1984)。
7.耶穌也講到信徒復活得生命以及惡人復活受審判(約5︰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