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心”一词在世上有着广泛、不同的意思。我们的探讨是在圣经范围内的。圣经里的信心有两个特色:第一,信心总是来源于神的话;第二,信心总是与神的话有直接的关联。
圣经很少给名词下定义。“信心”的定义却很明确。这个定义记在希伯来书第十一章第一节: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
信心就是对所希望的事有把握,对眼睛虽然看不见的事有确据。
信心与希望有别
这一节经文说明了有关“信心”的两个事实。第一,信心和希望不一样。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两个方面。首先,希望是寄托于未来,而信心确立在眼前。希望对未来抱有一种期望的态度,而信心是一种实在,一种内在的确信,实际存在心里,这种实在此时此刻就有。另一方面的区别是,希望属于意念的范围,而信心却属于内心的范围。圣经在描绘基督精兵的装备时,特别指出心和意念的不同。帖撒罗尼迦前书第五章第8节说:
“但我们既然属乎白昼,就应当谨守,把信和爱当作护心镜遮胸。把得救的盼望当作头盔戴上。”
信和爱有关,两者都是用来遮的,是遮“心”这个部位。望是与头盔有关的,是属于头的部分,是“意念”的源头。“望”是对未来有所盼望的态度;“信”是存于内心的实体。
罗马书第十章第10节说到信心的使用,直接与“心”有关:“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
很多人宣告信基督,相信圣经,但是他们的信心只停留在意念的范围中,只是在理性上接受一个事实或道理,这却不符合圣经所说的信心。
所以,这种人虽然也会当众宣告自己信神,但生活中却不能有真正的改变。但是,发自内心的信心,必然会产生明显的改变,给人带来实际的经历。与心连接的“信心”会转化为行动。保罗说:“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这里的称义是事实,不是念头。只用脑子相信,脑子只能领会什么是“义”;但当我们以心去相信的时候,我们就称义了,是进入到“义”里面而成为义,这是因为这样的信给人带来习惯、性格和生命上的改变。
在基督的话语中,“相信”的后面总是都是紧接着“进入”,表示改变或有所行动。比如他在约翰福音十四1中说:"你们信神,也当信我"。
这就说明“相信”是与改变或行动的过程有关联的。只头脑里接受相信而有关基督生命的种种事实或他教训的真理是不够的。我们必须相信从而进入基督,受由心牵动的信心所感,脱离我们自己,从而进入基督-脱离我们的罪,而进入他的义当中;脱离我们的软弱,而得到他的能力;脱离我们的失败,而得到他的胜利;脱离我们的有限,而进入他的无限当中。所以圣经中的信心会带来变化;总是给我们带来基督的特性和他的义,结果总是此时此地的积极的经历,不光是对未来的希望或空想。
约翰福音第六章第47节所说的“信的人有永生”,是指现在就有,不是将来才有。合乎圣经的信心是叫信的人相信现在就已经有了永生,不是死后的希望,而是今天的实在,这是神国的真实平安、喜悦等。
有很多人信教是为了希望死后得到一些好处。合乎圣经教训的信心是叫信徒不但立即有永生的经历,而且心里面也已经有了永生的把握。这样的信心才是真实的信心,对未来充满了平安和盼望。建立在“今天”的信以上的望是对未来有把握,必定经得起死亡和永恒的考验。如果希望不是建立在现时的信心上,必定会导致失望。
单单建基于神的话语上
现在让我们再回头来看希伯来书第十一章第1节对信心的定义,留意有关信心的另一个重要事实。
信“是未见之事的确据”,也就是对还没有看见的事情有完全的把握。这就说明了信心是针对还没有看见的事。
信不是建立在感官的确据上,而是建立在神话语启示出来的永恒的,眼睛看不见的真理的实体上。保罗在哥林多后书第五章第七节中提出了信心与感觉的对比,他说:
“因我们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不是凭着眼见。”
信心和眼见成了对比。眼见和其他的感官是用来与物质世界相接触的。信心却是与神的话语所启示的真理相关的。感官只能接触到短暂、易变的事物,而信心使人接触到神启示的真理,是肉眼所不能见的、永恒而不变的真理。
意念体贴肉体,只能接受感官的东西;但如果我们的意念受灵的感动,我们的信心就会使我们领受到感官所不能带给我们的神话语的真理。我们的信心不是建立在看得见的或经历过的事情之上,而是建立在神话语之上。所以,我们真正看到、经历到的事实际上是我们已经相信的结果。在属灵的经历中,眼见后于信心,不是先于它。诗篇第二十七章第13节中大卫说:
“我若不信在活人之地得见耶和华的恩惠,就早已丧胆了。”
大卫不是看见才相信,他是相信以后才看见的。他因信而来的经历,不仅是死后的世界,也是当时活的时候的经历。
主耶稣和马太在拉撒路坟旁的对话也表明了这个教训。约翰福音第十一章第39―40节说:
“耶稣说,你们把石头挪开。那死人的姐姐马大对他说,主阿,他现在必是臭了,因为他死了已经四天了。耶稣说,我不是对你说过,你若信,就必看见神的荣耀吗?”
信心的第一个要素是相信,先相信然后才看见,大部分人却把次序弄倒了。他们总是说:“没看见,我绝不相信”。这是大错特错的态度。人如果已经看见某事就不需要为那事操练信心。只有还没有看见的事情才需要我们有信心。保罗所说的“信心”和“眼见”其实在本质上是反义词。
我们的日常经历也可以告诉我们的感官所证实的东西和神话语的启示之间常常有明显的冲突。比如:我们可以看见或感觉到身体上的各种病痛,但是马太福音第八章第17节说,主耶稣代替了我们的软弱,担当了我们的疾病。彼得前书第二章第24节也说道,“因主受的鞭伤,我们便得了医治。”
这显然是相互矛盾的:感官告诉我们身体有病,而圣经却告诉我们已得了医治。感官和神话语之间的矛盾临到我们身上,我们可能作出两种反应。
我们可以凭自己的感觉,接受身体有疾病的事实,我们因此就成了肉体意念的俘虏。反过来,我们如果坚信神话语的见证,便就得了医治。
如果我们能够真正做到运用积极的信心,那么我们感觉的见证就终会与神话语的见证相吻合,然后我们就能够说,我们已经得了医治,这种信心不单单基于对神话语的信心,也基于我们的实际肉体经历和感官的见证。
这时我们有必要停顿一下,再一次强调产生这样结果的信心并不是出于意念,而是出于内心。我们必须承认,光大脑里接受圣经中有关医治和健康的话并没有力量使这些应许成就在我们的肉身上。保罗在以弗所书第二章第8节说到救恩的话也运用于医治。所以我们可以说:“我们得救(得医治)是本乎恩,也是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这样凭信心所带来的医治是神至高恩典的礼物。这样的信心只能凭着属灵的心思去领会,对属肉体的心思只能是愚拙。属肉体的意念在各种情况下只接受感官的见证,所以受感官的支配。属灵的意念把神话语的见证当作有效、不变的真理,所以只接受符合神话语的感官见证。诗篇第一百一十九篇第31节是一个好的总结,代表了属灵意念对神话语的态度。经文说:
“我持守你的法度,耶和华啊,求你不要叫我羞愧。”
同一篇第152节又说:
“我因学你的法度,久已知道是你永远立定的。”
这类信心的圣经模式可以在亚伯拉罕的经历中找到(参阅罗马书第四章第17―21节)。17节说亚伯拉罕的信心是直接向着神的:
“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死人复活使无变有的神。”
这里说的“使无变为有的神”是指神一旦命定一件事成就,尽管感官感受不到依据,信心会立刻叫人知道事已成就。所以当神称亚伯拉罕是“多国之父”时,亚伯拉罕就已经从那一刻起认定自己是“多国之父”,尽管那时他的妻子撒拉还没有经他受孕生子。
亚伯拉罕没有等看到实际经历中的证据之后才相信神对他说的话完全属实;相反,他是先接受神的话,然后才在生活中经历了的神所说的话一定成就。所以在下一节,第18节中,保罗说亚伯拉罕既有信心,也有指望。因信乃有指望,对现在有信心,也有指望――对未来有指望,对现在有信心。对未来的希望是当前信心的结果。第19节保罗说:
“他将近百岁的时候,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经断绝,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
亚伯拉罕拒绝接受他感官的认识。当时感官的见证无疑是在告诉他,他和撒拉已经没有能力养子。但是他并没有接受这个感官上的见证,拒绝考虑它。
罗马书第四章第20―21节接下来说,亚伯拉罕“总没有不信,心里起疑惑……且满心相信神所应许的必能作成。”
亚伯拉罕把信心的目标集中在神的应许上。他的信心是建立在神的应许和神所宣告的话语上。亚伯拉罕相信,只有符合神的话,感官所感受的才能被接受。
罗马书第四章第11节称亚伯拉罕是“信之人的父”,又在下一节说到其他人“按亚伯拉罕的踪迹而信。”
这就说明符合圣经的信心要象亚伯拉罕那样付出行动,跟随他信的踪迹。在分析亚伯拉罕的信心时,我们看出了三个连贯步骤或阶段:
第一,亚伯拉罕对神的应许一开始就深信不疑。第二,当感官见证神的话不相符时,亚伯拉罕拒绝接受。第三,因为亚伯拉罕紧紧抓住神的应许,最后他的实际经历和感官见证完全符合神的话语。
所以,亚伯拉罕一开始就单纯相信的事情,尽管和感官见证不符,后来在实际经历中却都成了现实,那时感官也作出了相应的确证。
许多人误认为,这样不顾感官认识而坚定不移地接受神话语的态度,无非是愚昧无知或宗教狂热。但是,值得一提的,不同年龄,不同背景的哲学家、心理学家都会一致认为,凭感觉行事是不可靠的,因为人的主观太容易变动了。
那么如果我们的感官见证本身并不可靠,我们到哪里去寻找真理、现实的正确标准,好让感官依靠这个标准来评断事务呢?对于这个问题,历代哲学家、心理学家都没有能够提供出令人满意的答案。的确,历代以来,哲学家、心理学家都回应彼拉多在坐庭审判耶稣时的发问:“真理是什么呢?”对于基督徒来说,这个答案记在约翰福音第17章第17节上,是基督自己对父神所说的话,耶稣说:“你的道就是真理。”
真理和现实最终不变的标准在神的话里。信心来自听道、信道和行道。在探讨信心和感官见证的关系时,我们有必要区分什么是真正符合圣经的信心,什么是所谓基督教科学的信心。
他们之间有两个重要的区别。第一,所谓基督教科学偏重强调、抬高人为因素,例如,人的意念、理性和意愿,结果是基本上以人为中心。而真正符合圣经的信心是以神为中心的。这信心不在乎人,而是高举神,神的真理和大能。第二个区别在于,所谓基督教科学不是直接或主要来源于神的话。他们寻求以上的意愿促使事情成就,这根本就与神的话语相违背。但是,真正符合圣经的信心,从本质上和定义上都反映出它从不超越神的话语。
此外,我们还要区分信心和自以为是之间的区别,它们之间的差别很微妙,但可以决定成败。自以为是带有人性自傲、自大的因素,尽管所用的语言听起来很属灵,但是它只不过是肯定人的意愿。反过来看,信心是完全依靠神,其结果总是荣耀神,其出发点总是神。再让我们回头看以弗所书第二章第8―9节保罗提醒我们的话:
“……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施洗约翰说过这样一句话可以用来总结这种态度。约翰福音第三章第27节说:“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简单地说,信心使人得到神所赐的,自以为是使人强夺人想要得到。
口里承认
圣经中真信心的另一个重要特点记录在我们已经念过的罗马书第十章第10节的话中,
“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
保罗在这一节经文中说出了心里相信和口里承认的关系。这个心与口的关系也正是圣经的一大原则之一。基督自己在马太福音第十二章第34节说:
“……因为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
心里充满的东西从嘴巴中流露出来。当心里充满了在基督里的信心时,嘴巴就会作出适当的公开承认。但是如果信心被压在心里,得不到口中承认,这样的信心就是不完整的信心,不能给我们带来应有的祝福和成果。
在哥林多后书第四章第13节中保罗说明了“信心”和“说”的关系:
“但我们既有信心,正如经上记着说:我因信,所以如此说话,我们也信,所以也说话。”
这里的逻辑连词是“我因信,所以如此说话;我们也信,所以也说话。”
保罗这里说的是一个信心的灵。光头脑里相信可能保持沉默;但是信心是属灵的,在人灵里和心里的信心必定使人说话,必定会从人口中得到承认。
“承认”本身这个词字面上的意思就是说同样的话。对于基督徒来说,承认就是以我们的嘴巴说出神在他话语中已说过的话。更简单一点来说,我们口中的话与神的话是一致的。从这一点看来,承认就是心中信心的自然流露。我们心里相信圣经中神的话,这是信心,然后我们自然说出我们心里相信的事,这就是承认。
信心和承认所围绕的中心只有一个,那就是神话语的真理。希伯来书记录了一个神的启示,这启示进一步强调了承认和信心之间的重要关系。这启示是希伯来书第三章第1节的经文说:
“我们所(承)认为大祭司的耶稣。"
在天上的基督要为世人口里所承认的每一个圣经真理作辩护。我们如果在地上不肯承认自己的信仰,就等于是拒绝承认基督是我们在天上的代表。在地上的我们不开口,在天上的我们的代表也不开口。基督以大祭司的身份在天上代表我们的程度,是由我们在地上承认他的程度而决定的。
圣经对信心的特性是如何界定的呢?
*信心是心里的,而不是意念上的;
*是现在的,而不是未来的;
*它使我们的行为和经历改变,并且只有在蒙神的的话语为印证时才能接受感官所感受的见证;
*信心还要用口承认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