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疾病、死亡、復活
    前言

    只要我們活得夠久。總要面臨喪失親人的悲痛。

    只要我們活得夠久,總要面對死亡。

    在這墮落的世界里,這些都是避免不了的,悲傷與痛苦總會在不知不覺間攫住我們。我們知道無法幸免,但內心總存有一種壓抑著的盼望,假裝自己能夠幸免。然而,當我們的子女或配偶死亡,當我們看到我們所愛的人承受痛苦的疾病,或看到一個聰慧謙遜的心靈在我們眼前逐漸崩潰,甚或是我們自己突然面對最恐怖的痛苦,或身體功能喪失,而且復原無望,這時我們自以為可以幸免的托詞,一下子轉變成另一形態︰「為什麼神要這樣做?」雖然對神很不敬,我們還是忍不住會這麼想。我們使勁地吶喊神不公平,我們的悲傷與痛苦和我們的罪根本不成比例;我們被神丟棄了。

    在某些方面來說,本章是相當難寫的。因為可能不少各種受苦不一的讀者已沉在悲痛的泥淖中,正在尋找一些早已存在的答案。復仇的呼喊、聖戰、地獄——這些與我們的經驗稍有距離,因此我們向知識與理論上尋找答案。但是當我們哭泣時,我們需要的是安慰。僅僅知性的回答並不能適切地滿足人。

    比如說,毫無疑問的,「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八28),但是如果一對夫婦的孩子剛剛在馬路上遇到交通事故而喪命,把這句話告訴他們,是否合適呢?如果他們很深地認識主,那麼或許假以時日,他們自己會以更新的信心與領悟引述這句話,但是我們不應該用不當的方式,或在不當的時間,或沒有眼淚、不帶同情之下,把這經文一下子丟給他們,使得這經文顯得只是一則廉價的問候、不帶感情的安慰和冷酷的文字而已。

    然而,雖然我在第十三章安慰者關懷部分會重新回到這個問題,但我們在遭受痛苦打擊以前,先行建立神「已賜予」的信仰架構,是相當重要的。因此,我在本章所寫的不一定是針對每一個傷心人,但是我會用在講壇上教導會眾,目的要使更多基督徒在面對將來的苦痛時,有更好的預備。如果你想學會處理不同階段的悲傷過程,關于這個主題有不少好書。如果你正處在一種無法避免的、像呼吸的空氣、像頭頂的天空般,無處不在的痛苦,而你吵著要求立刻紆解的話,最好去讀詩篇二十三篇和九十篇,一天不少于五、六次。但是,如果你預備好訓練腦子來思考,在這些困難又敏感的主題理,聖經的看法是什麼,那麼,以下的反思或許對你有幫助。

    罪惡、疾病、死亡

    我們已經談過,所有苦難,當然包含疾病與死亡,都與罪惡有關。如果沒有罪惡,也就不會有死亡和疾病,這可說是死亡的序曲,但其中的關聯必須更確切地解說。

    首先,死亡不能被視為宇宙中欠缺公平的最高例證,而必須視為神對我們的罪所作考慮周到的宣判。

    但這是喪失親友的人不願意听到的︰我知道在討論死亡時,還有其他因素需要考量,本書他處有多次提及。但這一點是聖經中很重要的觀點,所以不能棄如敝屐般地,推擠到我們思想中的最周邊。

    死亡不是意外,那是神的作為。摩西大膽地說︰「你使人歸于塵土,說,你們世人要歸回。在你看來,千年如已過的昨日,又如夜間的一更。你叫他們如水沖去,他們如睡一覺,早晨他們如生長的草,早晨發芽生長,晚上割下枯乾。」(詩九十3-6)然而神的這項舉動不只是反映無限與有限、超越與限制之間的距離。死亡在這里並非被視為全能者在玩弄小生物,因為摩西繼續解釋說︰「我們因你的怒氣而消滅,因你的忿怒而驚煌。你將我們的罪孽擺在你面前,將我們的隱惡擺在你面光之中。我們經過的日子,都在你震怒之下。我們度盡的年歲,好像一聲嘆息。我們一生的年日是七十歲,若是強壯可到八十歲,但其中所矜夸的,不過是勞苦愁煩,轉眼成空,我們便如飛而去。誰曉得你怒氣的權勢,誰接著你該受的敬畏曉得你的忿怒呢?」(詩九十7一11)這個對死亡的長景描寫,正是神審判的作為︰「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7)「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這句話永遠是正確的。

    但為什麼要死呢?難道不能有其他的懲罰方式嗎?人的罪是自己想當神(創三4-5;羅一18一23),神因此把死亡的限制加在人身上。真神是聖潔、獨一無二的;以他的本性而言,是無法容許人不以他為絕對的神。我們不是神,我們從死亡學到我們只是人,我們的托詞于是被毀去。我們被隔絕,我們所有的昨日將「與尼尼微城和腓尼基城同一遭遇」。

    同時,我們吶喊反對這種限制,不僅因為我們仍叛逆地想當神,也因為我們原是按照神的形像受造。為什麼該死?我們又不僅是哺乳動物,我們是人。如果我們真要相信人不過是原子分子的偶然聚集,那麼任何精神與道德上的憤怒都沒什麼道理可言。我們還是想要活下去,但因我們的驕傲,意謂我們與那位賜生命的主已經隔絕。如果我們是哺乳動物,就表示死亡有物質性的一面,然而我們不只是哺乳動物,死亡也是神要限制我們驕傲的一個決定。

    如此說來,在我死亡這件事上,我自己仍是要負責任的參與者。死亡不僅是一件發生在我身上的事而已,它發生在我身上,乃是因為我是罪人。在此意義上,是我造成死亡,我是死亡的主格,而不是它的受格。我的犯罪引起神的義怒,這怒氣不是不管個人原則的結果,更不是時間與永恆之間隨便的分界,乃是我之為人而沉溺于罪行,所引起神自己公義的反應。

    帝立克(HelmutThielicke)更進一步地說︰「換句話說,就神與我之間的個人關系而言,我也不可以在死亡來到時抱怨神。神要藉死亡告訴我一些事,他要在我的死亡這件事上對我作回應,他從中給我信息。針對我,讓我看到他的手和他的話。」(注1)希望我的論點沒有被誤解。我並不是說對死亡憤怒是錯的,也不是說,保羅把死亡當作「未了的仇敵」(林前十五)是錯的。聖經中多處提及喪失親人的哀慟,而他們的悲傷從未被神輕看。約伯在喪失十個子女後,悲慟不已(伯一20,二13);拿因的寡婦死了兒子亦是如此(路七11-13),並且引起耶穌的憐憫同情(注2)。然而當我們看到惡人長壽、小孩卻夭折時,悲傷的心似乎總有不平之感。

    我們的失落,亦是我們的救贖;掌握其中的神學要義是很要緊的︰死亡,最終是我們罪惡的結果,因此把憤怒指向神,覺得他對我們犯罪所給的懲罰似乎不公平,這是很愚蠢的,就像批判法官對銀行搶劫犯的公平判決一樣的愚蠢。我們的憤怒最好要指向死亡的丑陋、犯罪的邪惡,以及我們對神和對自己的背叛,這些可作為紆解我們巨大失落感與挫折感的出口。思慮周密的基督徒絕不會忘記看到我們罪惡的起源,至少,不會因此把憤怒指向神。

    這個神學觀點不在于討論死亡的種類、死亡的時間、死亡的年齡……等,卻把我們的心集中在人類死亡的起始,因此,我們必須面對個人以及整體的責任。

    第二點,疾病與死亡有可能是某一特殊罪惡的立即審判結果。這一點超出了先前討論過的任何一個範疇。我們全都犯了罪,我們終將會死。我們是一個罪人的族群,一個死亡的族喜,但在某些例子中,審判會立即降臨到一些罪惡上。約翰福音第五章中那個病了三十八年的癱子便是此例(參約五14)。此外,以利沙的僕人基哈西患大麻瘋(王下五20-27)、亞拿尼亞和撤非喇立刻僕倒死去(徒五)、希律痛苦氣絕(徒十二19一23),還有哥林多教會一些會眾的患病與死亡(林前十一27-32)等等皆然。

    我們所得的結論並不是說,這些受苦的人是他們當代罪大惡極,無出其右的人。比如也有其他人患麻瘋病而死,但並沒有犯像基哈西那樣的罪;無疑地,還有許多其他惡人,他們用比基哈西更野蠻、更邪惡的貪財方法,可是卻沒有立刻受罰。所以結論在于罪惡理該受罰,但是因為主的恩慈,使我們犯罪的時倏,並沒有全部立刻受到懲罰。如果神真要立即懲罰的話,世界將會變成一個大墳揚,沒有人可以存活,養育新的一代。

    這是說,神並不欠我們每個人一段安安逸逸的七十年。如果因著種種原因(有時我們僅能分辨其中一小部分),他選擇讓某些人立即受罰,我們並不能因此而說它不公平。在我們這方面,遠在我們慶祝七十大壽之前,誰也不能確定他不會召回我們,和我們算總賬。

    第三,疾病與死亡並不一定是某項罪惡立即審判的結果。疾病與死亡當然和我們的悖逆光景有關,但是它們並不一定和某項罪惡連結在一起。事實上,可能有其他各式各樣更直接的關聯。比如希西家起初生病,即將死亡,顯然是神要他結束人生旅途的方法(王下二十l)。還有那生來瞎眼的人(約九),先天的殘障並不表示他或他的父母犯了某項特別的罪。保羅作見證說,由于患病(在主的旨意之下)而讓他第一次有機會向加拉太人傳福音(加四13)︰可能保羅當時住在潮濕的低地而染患瘧疾,因此移往高地去「養病」。還有,提摩太常為疾病所困(提前五23),保羅告訴他可以稍微用點酒來治病。至于保羅最後一次的旅程中,為了必須繼續行程,則把生了病的特羅非摩留在米拉都(提後四20)。

    上面各例中的疾病或死亡,無一是和某項罪惡有關,甚至其中幾例更是清清楚楚表明不可能有關。除了約翰福音第九章所記載的之外,其餘之例皆無以神跡治愈的情形。而約翰福音第九章乃是為要揭示神的榮光,顯明耶穌——這也是在那個討飯的身受眼盲之苦,且家人一同受苦達二、三十年之後的事。

    因此對于患病者、瀕臨死亡者、喪失親人老……等,我們若指責他們尚未認清隱而未現的罪,或是怪他們信心不足,不然早已得醫治;這種作法無異于雪上加霜,不僅是錯誤的,而且根本沒有體恤的細心,神學上也站不住腳。第一個指責是錯誤地假設某項疾病與某項罪惡總是有關聯,第二項指責則是錯誤地假設神會醫好任何疾病,如果他不如此行,必是因為人的信心不足。以上所舉的例子打破了這兩項控訴的主張。本書許多章節再再顯示神容許人生病受苦,可能有其他方面的原因。稍後,我要用稍微不同的觀點進一步討論這個問題。

    第四,有些疾病與死亡是罪惡行為的結果,但它們並不是超自然的審判結果,而是在神照管之下,「自然」的因果關系。有多少疾病直接肇因于壓抑的仇恨、憤怒、嫉妒、痛苦與罪惡感?如果摒棄罪惡的態度,有多少的高血壓、潰瘍、腸炎等可以避免掉?多少人死于暴飲暴食?污染又造成多少死亡,只因為人們關心法規制定的限度甚于關心人?有多少情緒上的問題起源于「功能障礙家庭」?意即因為個人或社會因素,家庭不能發揮神所派定的功能;又有多少「情緒問題」或「精神崩潰」是由于在當事人的背景中,缺乏愛的安全感,也沒有適當的紀律管教,或是犯了嚴重的罪而沒有感到被原諒?至于梅毒、疤疹又如何呢?雖然許多愛滋病息者是因輸血而受感染,但是最常見因雜亂**,或因使用毒品而致病的眾多例子中,沒有人們可以學到的功課嗎?其中的關系絕不是那麼容易就可以下明智的判斷。可能有些因素我們還知道得太少。當然,罪人,包括已被赦免的罪人,在指責別的罪人時,必須十分小心謹慎。如同愛滋病危機引起了許多復雜的道德與政治議題,在本書附錄中作了部分的探討。但是我們必須清楚了解,有時候神並不是以令人恐懼的超自然力量降下審判(像亞拿尼亞和微非喇那樣),而是以他照管、主掌的自然過程,這又與神起初創造世界的心意相關。以利的兒子犯了可怕的**之罪,是因為他們的父親從未好好善加管教;大衛之子押沙龍謀殺他同父異母的兄弟暗嫩,反叛大衛,甚至還造成多人喪命的結果,主要原因在于大衛沒有好好管教兒子,並且對于女兒他瑪被**之事,處理得非常糟。在我們有生之年,我們的罪可能帶來許多痛苦的後果。

    第五,在其他章節中我曾試圖表示,包括來自疾病與喪失親人所造成的各種苦難與痛苦,如果其中帶有信心,可能會產生好的結果。我並非在辯說它們本身是「好的」︰第十一章會試著探索神照管的奧秘。聖經里堅定地說,神管教他的子民——不管是為責罰或為訓練精兵——這是毫無疑問的;無以數計的基督徒靠著神的恩典,回首過去的巨大痛苦時,都為他們所學到的功課感謝神。

    這里絕無意指痛苦是愉快的一件事,也並非辯解痛苦在本質上是「好」的,更非表示「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可以「解決」罪惡與苦難的問題。我只是說,我們必須記住,苦難常會產生好的結果。

    尚且,我們並不能有條有理地把苦難的這一層面從其他層面抽離出來。意思是說,從經驗上來講,無論是對自己或對別人,我們都不太能夠想像,現在所承受的苦難會成就怎樣的好處,除非經過好一段時間才能體會。這也更加深我們心中的信念,要在苦難降臨我們身上之前,堅立清晰的思考習慣。

    最後,在這些疾病、死亡和罪惡的關系探討中,還有一點。要想到的,或許這在那些喪失孩子的父母親耳中听起來會有些驚異。我意不在安慰,僅是提供一些觀點而已。我會這麼說︰如果我們全都在死亡的宣判下,那麼,早來的死亡,有時並不會如想像中那樣令人震驚。我列出我已失去的親友名單及他們的去世年齡,我知道對年輕人的去世我會震驚!比七十歲才去世震驚得多,因他們本是充滿了希望與期許——特別是,如果這個人又和我很親密的話。但是想到我們全都會死的這個事實,那麼說實在的,在哪一個確定的時間並不太影響什麼結果。如果我們太震驚于〔不合時」的死亡(死亡有「合時」的嗎?),是否我們的反應多少是在暗示,我們應該活滿某個歲數,神欠我們這個歲數?

    然而神並非欠我們,是因為他的恩慈,我們才沒有被毀滅殆盡。

    接受死亡

    我前面已經提到,我們為死亡感到憤怒畢竟是人之常情。

    但是,我們也必須面對在西方世界中的文化因素。死亡是最踫不得的禁忌。雖然我們可以寫性寫乳房,可以在公開場合討論同性戀,辯論墮胎的道德性,但我在體面的客人面前,句切不可提到死亡。

    一般來說,遺體總是速速被送入殯儀館,在沒有「準備好」之前,連家人都見不著,甚至遺族也覺得直接面對死者有困難。有許多置身悲慟的家庭拒絕談論他們的哀慟,甚至在家人彼此間,都很缺乏足夠的慰藉與健康的想法。同時,醫藥科技的驚人進步令我們確信,我們有權長命百歲。

    清**曾出版過講道集和書本,論及如何安然離世;他們搜集已與主同在的基督徒的「遺言」。但是我們還是發現直接面對死亡、談論死亡,實在是無比困難。

    納旭(ThomasNashe,1567-1601)是伊莉莎白王朝時期沒什麼名氣的詩人,與同時代幾十萬人一樣,因感染瘟疫而病故,他寫下一首或可堪稱他詩作中最佳的作品︰(注3)

    再會吧!揮劃地上的喜悅。

    這個不確定的世界;

    生命的情欲悅樂叫人歡喜,

    死亡證明它們不過全是玩具,

    無一得以逃逸飛去,我病了,我會死。

    主啊,憐憫我們!

    富人,別信任財富吧!

    黃金買不到健康,

    軀體總要凋萎,

    萬物總將歸于盡。

    瘟疫速速來臨,

    我病了,我會死。

    主啊,憐憫我們!

    美麗不過花一朵,

    皺紋將它吞噬,

    明艷半空中墜落,

    青春美後玉殞,

    塵埃封了海倫的眼淚,

    我瘸了,我會死。

    主啊,憐憫我們!

    力量飛撲進墳,

    蠹蟲啃噬赫特的英勇,

    利劍無法與命運比斗,

    塵土永遠敞著它的門,

    來吧!來!鐘聲在哭泣,

    我病了,我會死。

    主啊,憐憫我們!

    那麼,得快呀,

    每一步,都迎接我們的命運。

    天堂我們可以承繼,

    地上不適演者舞台;

    我們攀登天際,我病了,我得死了。

    主啊,憐憫我們!

    我們很難想像一位現代作家可以如此坦然地面對死亡。我們可能反而比較捧奉湯瑪斯(DylanThomas)勸他將死的父親所說的話︰「恨吧,恨這微光將熄。」的確,我們若接受自己在神世界中的地位,並看清罪及罪所帶來的實際後果,那麼對死亡的怒氣還有情理。但是湯瑪斯的怒氣沒有道理,因為他仍想作宇宙的中心,發現作不成,挫折之餘轉為憤怒。比較起來,納旭的重復句坦率面對實際︰「我病了,我會死。」他察覺到,在神的宇宙里遵循此一無法避免的實際,惟一可能的禱告只有︰「主啊,憐憫我們!」

    如果我們翻開詩篇九十篇,會發現摩西在預期死亡時,也有同樣的感慨。他將死亡看成是神對我們犯罪的反應,是他怒氣的表達;因他認為死亡也帶有神給我們的信息,並藉此克制我們的傲慢。而在他講完「誰曉得你怒氣的權勢,誰按著你該受的敬畏曉得你的忿怒呢?」(11節),馬上接著說「求你指教我們怎樣數算自己的日子,好叫我們得著智慧的心。」(12節)。

    在這里,摩西對于死亡毫不輕忽。他直視死亡,徹底思考死亡和生命、和罪惡、和神的關系,也努力了解死亡的意義。然後他在對死亡的體會下,祈求有智慧地度過他的日子。他會大大譏笑現代人一般的心態,只管過活,好像完全忘記死亡正在終點等待著我們。摩西要我們「數算自己的日子」,也就是認知在我們生命上的限制,完全以生命有限的觀點活著。只有如此,我們才能得著「智慧的心」。

    這種「由終點里向生命」的習慣,我會在下一章更充分地討論。在這里先舉個例。如果我們看到一個邪惡又不敬畏神的仇敵,過得安逸富裕,就不必再感到那麼挫折了,因為經上記著說︰「見人發財家室增榮的時候,你不要懼怕。因為他死的時候,甚麼也不能帶去。他的榮耀不能隨他下去。」(詩四十九16-17),「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路十二15),還有很確定的︰〔我們沒有帶什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什麼去」(提前六7)。基督徒應學習投資到天上的銀行︰你的財寶在那里,你的心也在那里(太六19一刀)。

    現在我們假設你的配偶從醫院帶回可怕的消息,醫學檢查報告上顯示,她長了惡性腫瘤。醫院接下來幾天又作了一連串緊急測試,結果全是壞消息,預期最多只能活三個月,醫藥能作的只是減緩疼痛而已。

    我並不企圖減弱這種消息帶給每個家庭的晴天霹靂。關心的人可以表達各種形式的實際安慰與支援。但是我必須說,如果你是個事先思想過死亡的基督徒,你應該可以辨識這次的死亡宣判,跟你們夫妻二人生命中的最後宣判沒什麼兩樣。自從你歸主後就開始預備這一天;你已積財寶在天;你的心在天上。我們都在死亡的宣判下。在這個例子中惟一多出來的因素是,除非發生神跡,這個宣判將執行得比預期快得多。

    我並不是說這個赤裸裸的事實,有什麼令人大得安慰之處。我們的安慰來自許多其他因素。但是,若完全接受這個事實,可以除去不少不必要的震驚與抗拒,因為我們將不會有現代西方人拒絕正視死亡的心態,而是去為死亡作計畫,在對死亡有所了解的情況下生活,也預期死亡的到來。

    比死亡更糟的事

    以前我的醫生曾告訴我,我患了一種相當罕見的疾病。診斷也無法確定,因為此一疾病可以輕微,也可以致命。幾個月過去,顯然我的病是屬于輕微的。但這一病,給了我機會徹底思考自己對死亡前景的反應。

    最後我得到一個結論。對我來說,死亡最困難的部分在于離開妻子與兒女,當然有不少的因素是我的孩子還很小。如果病況惡化,以我的餘力,我決定要為我的妻子,盡可能地把死亡過渡期變得平穩,同時,在我孩子的心目中,留下鮮明的基督徒父親印象。而除了此一牽絆之外,我想不出其他原因,會讓我感到死亡是壞事。

    我有點慚愧地承認,這個結論並非源自長期思想與基督同活的榮耀的結果。在道理上,我相信保羅說的「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腓一21、23)但我在屬靈上還沒成熟到可以毫不間斷地把握這些真理,我只是有時候能掌握,卻還作不到持續地活在這些道理的光照中。

    但我清楚記得希西家王的命運(王下二十;代下三十二24-31;賽三十八-三十九)。當他得知死訊,求主再多給他十五年,並蒙主應允。在那十五年當中,由于他的愚昧傲慢而引起的一次事件,竟毀去他畢生正直的名聲,不單是他的名聲遭受危機,他的行為也為國家的未來帶來了災害。

    那就是為什麼我說有比死亡更糟的事。我不知道自己多少次在哼唱著︰「喔,讓我永遠,永遠不要活得太久,而失去對你的愛。」我是真心其意地唱,我寧願死而不願最後對我妻子不忠,我寧願死而不願活出違背我書中所述的生命,我寧願死而不願拒絕或否認福音。神清楚知道我過去許多自己深感羞愧的事,在未來的日子里,我不要再讓這些羞愧重演,使基督蒙羞。所以說,人生會有比死亡更糟的事。

    神的傳聲筒

    在第五章,我們看到一些神要管教他兒女的經文,現在我們要用稍微不同的觀點再回到那個主題。我們必須先思考一下,在一個信徒的一生中,苦難、傷痛、喪親有什麼作用。我得將前面部分的論述作為「已知條件」,所以,你在繼續讀下去以前,最好先往前復習一下。

    至少有三種憑信心接受痛苦與苦難的方法,可以使我們基督徒的生命得以成長。

    第一,巴克斯特(RichardBaxter)曾說︰「苦難拔去了心靈的門閂,使神的話更容易進入。」(注4)我們可能忙于工作、忙于享樂、忙于追逐生涯成就,甚至忙于「服事主」,而不再真正地思想神的話、花時間禱告,或是在主面前分別我們的優先順序。有首流行歌︰「他以淚水洗清我的眼,使我能看見。」或許歌詞稍嫌濫情,但是其中倒是表達出一個重要的道理。

    但是,顯然不是所有苦難都有這種效果。痛苦可能使人更好或更苦毒。如果我們發現自己心中發展出一種苦毒的模式,我們便陷于絕望的難關中了。要轉變此種苦毒的第一步,就是先來到主面前;雖然我們可能感到破碎、困惑、受傷,但是讀他的話語、尋求他的面、祈求惟有他才能提供的安慰。因為在墮落的世界中,對于個人或國家,痛苦與苦難可以成為神的傳聲筒,無論我們言行曾經如何不承認神,它都會引領我們不再去注意生命中自私的部分。

    第二,疾病、喪親、苦難等,事實上都鍛練並重塑我們。或許我們不喜歡其中的過程,但畢竟使我們得到轉化,我們已經清楚看到在羅馬書五章l-5節的教導。只要接受這道理,痛苦會清除我們的自我中心,讓我們洞察這墮落世界的本質,對死亡有預備,記念基督及其他人的苦難。威爾斯聖詩作曲家道家威廉斯(WilliamWilliams)在見證中說到,在他生命中的前四十年,都不如一次在病榻上學到那麼多對自我的了解,及對神良善的認識(注5)。

    第三,由前一點我們推論,苦難、疾病及喪親者的經驗,可以增長我們心中深刻的同情心,使我們更能幫助他人。

    幾年前,有一對我認識的夫婦,他們倆人向來不曾經歷過病痛,因此當他們的小兒子經常抱怨頭疼,他們也不太在意;盡管孩子的疼痛愈演愈烈,但他們仍舊不予理會,只告訴他不要撒潑要賴,等到最後他們決定帶孩子去醫院時,才發現孩子的腦瘤已經長了好幾個月。如果可以早些發現,醫生就可以完整地切除,但此時,手術雖能保住孩子的生命,孩子卻失明了。當然,沒有人可以確定這麼說,但是難免會想︰如果這對父母自己曾感受過身體病痛,是不是最後的結果會好得多呢?這並非在責怪他們,只是指出,凡受過苦的人比沒受過苦的人更能體會及同情別人的苦難,提供有效的紆解。

    使徒保羅很懂得這一點︰「願頌贊歸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父神,就是發慈悲的父,賜各樣安慰的神,我們在一切患難中,他就安慰我們,叫我們能用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邊各樣患難的人。」(林後一3-4)尤其這種「患難」的看法,絕不只是使徒或其他領導者才有的,它乃是從十字架所散發出來,在基督徒當中所傳遞︰「我們既多受基督的苦楚,就靠基督多得安慰。我們受患難呢,是為叫你們得安慰得拯救。我們得安慰呢,也是為叫你們得安慰,這安慰能叫你們忍受我們所受的那樣苦楚。我們為你們所存的盼望是確定的。因為知道你們既是同受苦楚,也必同得安慰。」(林後一5-7)就算你不是牧養多年的牧師,也能發現,那些幫助傷痛的人,幾乎總是自己也曾傷痛過的人。這就表示,有一點可以向憂傷痛苦的信徒提出,就是他們能多結果子,遠超乎自己的想像。葡萄枝子經過修剪才能結出更多果子(約十五)。雖然這不是無往不利的萬靈丹,但像苦難及罪惡這一類錯綜復雜的問題,是不會有單純的答案。然而這是一個不可被忽視的聖經觀點。我曾多次參加有人因而歸主的喪禮,我也認識多位傷心人在數年後,成了一批新興憂傷受苦者的支持者。

    如果苦難打開我們心靈的門閂,讓神的話更自由地流進來,那麼它也打開心靈的門閂,讓憐恤之愛更奔放地流出去。

    架構的重要性

    在北美,大多數房屋都是木造結構。如同這架構決定了它的房屋形狀,同樣地,一個神學討論的架構也會決定它大部分的重點。

    這里我要談談溫約翰(JohnWimber)以及「葡萄園」教會(VineyardChurches)所推行的「神跡奇事」(signsandwonders)運動。我在其他地方曾談論過此一運動的諸多層面,也連帶提及新約中有關「靈恩」恩賜的經文(注6),所以在此不再重復。我既非「反靈恩」,也非「反溫約翰」,倒覺得教會應該多向他們學習。

    然而我在這里所關心並思考的是,溫約翰的論說架構大致決定了他的論說結果,如果溫約翰能夠采取稍微寬闊一些的架構,結果就會有些不同了。

    將他已發表的觀點濃縮簡化(我希望不致不公平)可能是這樣︰溫約翰認為,耶穌的事工所影顯的神國,仍在我們當中。雖然最終的國度還沒有來到,但是拯救、更新的國度已經開始了,耶穌已在其中掌權統治,一切權柄都歸于只。因此正如耶穌傳福音時所顯現的能力——醫病、趕鬼、各種神跡,包括使死人復活等等,都伴隨著耶穌的教訓和福音工作,事實上,這也是證明神國度的能力和存在的必須部分,所以今天也應該存在。神的國度既已開始且存在我們當中,所以亦當彰顯權能的工作;講道,若再加上奇妙的作為,當然能增添可信度,一如加利利百姓對耶穌的教訓,及耶穌制伏污鬼的權柄同樣感到驚異。以行為顯明國度的權柄,同時宣揚福音的權能話語;兩者結合,那正是我們今天所需要的。要忠于聖經的教訓,要展現國度的存在,一定要有「權能」布道。

    為達此目的,溫約翰及其追隨者也在許多聚會中花時間奉耶穌之名醫病趕鬼等。但是他也相當誠實︰他估計他的「成功率」大約只在百分之二,並且他小心謹慎地說明,若以為任何人都應得到醫治,否則就是信心不當,這在新約中是沒有根據的。換句話說,他醫病事工的架構和傳統的靈恩派神學相當不同。其實我可以欣然地說,除了一些小地方我恐怕不能同意之外,他對國度的基本論據,從聖經來看,是無可指摘的。

    但是——這個「但是」很重要——他的架構還是不夠廣。他沒有采用苦難的神學,直接就建立與能力結合的醫治神學;他沒有適切地加進十架神學,就有了得勝的神學;他沒有恰當地思考死亡的地位,就有了生命的神學。當疾病消失,他看到國度的勝利,但是他看不見,當人在疾病中,生命得到更新,也是國度的得勝。他討論神的大能,卻不探究何以神偏好在人們的持續軟弱中展現他的大能。他鼓勵得勝的信心,但卻無法建立更大的格局,以表現在無比的苦難中,所產生不屈不撓的耐心毅力,正是得勝的信心所該表現的。他正確地看出罪惡與苦難在本質上是邪惡的,但他沒有透徹地想清楚,至高無上的神如何會居于某些苦罪的幕後,有時甚至用來作為管教的必要工具。簡言之,溫約翰的架構還不夠寬闊。

    我還可以進一步指出,即使從他最重要的依據——新約的四福音書來分析,他的架構都嫌太小,特別是在幾方面︰

    (1)我們可以很容易注意到,在福音書中,當某章節敘述完耶穌的意旨,或他的行動目標之後,幾乎總是緊接著看見耶穌教導或講道,而不是看到他替人醫病(如︰可一15、21、35-39,二2、13,三14、22-23,四1,六1-2、34,七14,八31、34,九30-31,十1,十二1、35)。

    (2)相對的是,除了—、二處一般性的記述(參太四23),通常當耶穌醫治人或趕出人身上的鬼時,是為病所苦的人主動要求(如︰太八3-4,九加一22、27-31,十七14一18;可一23一26;路七1-10;約四46-54——包括描寫受苦者朋友的事件,如︰太九27-31,十二22;可一30-31、32-34,六55-56)。或者,很特別的是,耶穌先表明,他在那個地方有別的目的,然後才會主動醫治人。在此一類別中也有不少例子,比如路加福音十三章10-13節中那被鬼附的婦女(「安息日耶穌在會堂教訓人,有一個女人耶穌看見,便叫過她來……」);約翰福音五章的癱子(「到了猶太人的一個節期,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里面躺著許多病人……在那里有一個人,病了三十八年。耶穌看見他躺著,知道他病了許久,就問他說…」);還有在馬太福音十二章9-13節中那位手枯乾了的人(「耶穌進了會堂,那里有一個人枯乾了一只手……」),有許多同樣的例子。

    我們不用把這些發現扯得太遠。當然,耶穌是把醫病作為彌賽亞事工的一部分(參太八16-17,十一5-6)。在馬太福音第十章記錄的門徒訓練使命中,耶穌命定門徒的部分工作是「醫治病人,叫死人復活,叫長大麻瘋的潔淨,把鬼趕出去」——雖然有些特別規定,如不能隨身帶什麼東西(十9-10),還有長期遭受敵人逼迫的環境(十16-42)等,常常被人忽視。但是我們必須提出來,聖經從來沒有記錄過耶穌舉行醫病聚會,邀請人接受醫治。或是為要醫病而作泛泛的禱告,或邀請人走到前面來接受按手醫病。

    (3)耶穌主動醫治人的時候,絕不羅嗦或含糊。他從不說︰「神對我說,這里有人有腰痛的毛病,他現在要醫治你。」或者更糟的,在一個特別聚會中竟有人說︰「這里有人腳趾痛。」惟一與此相似的例子是血漏婦女得醫治的事件,在此,耶穌著名的問話︰「誰摸我的衣裳?」是在婦人已被醫治痊愈之後說的。由此而論,那位婦人是已被認出來了。

    (4)雖然有時候,聖經中把神跡奇事當作促使人產生信心的一個因素(如約十38),不過即便如此,神跡奇事畢竟還是被當作信仰中較低層次的方法(如約二十29);同時人們也常因為求神跡奇事而被責難(如太十二39;約四48)。我不認為溫約翰的思考中有納入聖經中這麼多層面的想法。

    因此,據我的判斷,溫約翰把苦難置于一個狹窄的神學架構里,以致雖然他的理論一開始似乎令人感到印象探刻,其實它不但忽略了福音本身的許多內容,而且因為架構不大,以致無法以整全的觀點來處理罪惡、受苦、死亡等問題。

    然而,對溫約翰公平點來說,至少他是從神那里追求,他並不采用傳統聚會中沒有熱情、僵化的儀式。同時我的說法絕非意指神跡奇事的時代已經停止。

    尤其,福音派不可再用五O年代西部片式的思考模式︰戲中的主角不是英雄,就是壞蛋。很多的思潮運動,實際情況遠為復雜。在別處我會詳述溫約翰值得學習的地方,但是如果我在此處對他評述顯得較為負面,那是由于目前的論題所需。

    苦難、喪親,與神的安慰

    我在前文多次略為涉及此一主題,現在是好好思考它的時候了。

    在詩篇九十篇中,我們已看見摩西部分的禱告。他先有許多抱怨,然後知道在神的憤怒之下,加上了解自己死亡有定時之後,他向神求智慧。更特別的是他如此禱告︰「求你使我們早早飽得你的慈愛,好叫我們一生一世歡呼喜樂。」(詩九十14)在詩篇一0二篇中,受折磨的詩人詳述他的悲苦,檢視他迫在眉睫的死期,然而當他思想到神的信實與恆久不變,他的心中就充滿安慰和音樂。

    我們應該隨時自然地轉向神。如果我的孩子跌傷膝蓋,一定會流著眼淚跑來找我。他不會先去作一番哲學思考,想想他的父親是否會關心,而是會很自然地走過來要我抱抱。當然我們某些方面並不是小孩子,而神的天父形像,也和我這個當爸爸的不一樣(事實上我也不過是來自他形像的拙劣模仿︰弗三15)。但是從比喻上來說,我們應該回轉到小孩子的樣式。如果我們受了傷害,就快快向神尋求安慰,這不是不成熟的表現,而是一種歸屬的象徵。的確,如果我們不本能性地轉向我們的天父,這種猶豫的態度,正顯示出我們已讓自己與父神間的關系變得冷漠,這種本能性的獨立極「不自然」——也就是說,不屬靈了。

    能欣賞體會︰神所賜的安慰是真正的安慰,這是無比重要的。這絕非道貌岸然、面無表情地宣稱神了解所有一切就夠了——雖然相信神了解一切也有助于安慰人,但是其中仍還有值得我們深究之處。我現在並非談〔教義上的安慰」,而是該「對個人的安慰」——即神在人靈魂上的感動(在此我找不到更好的描述)。那是深切地感受到他的愛,享受他的同在,從他的關懷與智慧中得到安慰。耶和華是我的亮光,是我的拯救,我還怕誰呢?……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華,我仍要尋求,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華的殿中……在他的殿里求問。因為我遭遇患難,他必暗暗的保守我,……我心向你說,耶和華啊,你的面我正要尋求,……我父母離棄我,耶和華必收留我。」(詩二十七﹞,「耶和華啊,你曾施恩,叫我的江山穩固,你掩了面,我就驚惶。」(詩三十7),「我曾尋求耶和華,他就應允我,救我脫離了一切的恐懼。」(詩三十四4),〔你們要嘗嘗主恩的滋味,便知道他是美善,投靠他的人有福了。」(詩三十四8),神自己就是他子民的「極大的賞賜」(創十五l)。靠耶和華而得的喜樂是百姓的力量,不僅在尼希米時代而已(尼八川),甚至保羅在他的書信里也寫信徒們祈求,使他們都能愈來愈親身體會在基督耶穌里,神那無可限量、長闊高深的愛(弗三17一19)。三位一體的神藉由聖靈居住在他子民的生命中(約十四23),耶穌留下他自己豐盛的平安(約十四27)和喜樂(約十五11),使我們心里不必憂愁,也不必膽怯(約十四27)。

    那麼,我們需要培養的就是個人對神的體認,使我們在周圍梁柱倒下時,還能支撐站立。因此我們要操練熱切禱告,長時間默想神的話,因為神就顯現在他的話中,並且經歷復活主的同在與藉著聖靈在我們里面動工的大能(弗一18及下,三16一17;腓三10),「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里」(弗三17)。

    超越死亡

    當我們基督徒在苦思罪惡與苦難的問題,特別是疾病與死亡時,很重要的一點是,不要太倉促地將之訴諸「死後將來」。畢竟令我們掙扎的是這里,許多聖經中所提供的安慰與觀點,往往和結局的關系並不大。如果我們的想法很快便遁入「死後將來」而錯失聖經中那些安慰與觀點,那就太可悲了。

    雖然如此,聖經中有時的確鼓勵我們由耶穌基督里所生的盼望的觀點正視疾病、喪親,以及死亡。聖經並不鼓勵我們在失去親人時壓抑悲傷,它乃是強調我們不要「憂傷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帖前四13)

    任何多次主持或參加喪禮的人都知道其間的差異。我簡直無法形容那些參加喪禮而沒有福音盼望的人,他們表情與舉止所流露出的深深絕望。在某些文化傳統中,哀悼者會不斷發出哭泣悲嘆的聲音,因而又更加深其絕望之情。然而在一切篤定的基督教喪禮中,無論死者或前來哀悼的生者,因為個人信仰中認識主,因此氣氛極明顯的不同。雖然仍有眼淚,但是沒有陰沉的絕望感。我們若是流淚,是因為看見在死亡的妖魔權勢前,基督徒不屈不撓的單純見證,令人深受感動。我們哀慟,但是不會〔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我們若信耶穌死而復活了,那已經在耶穌里睡了的人,神也必將他與耶穌一同帶來。」(帖前四13-14)

    我們最終的盼望是新天新地,在那里,「神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啟二十一3一4)

    如前所述,基本上,死亡是神對人類傲慢所加的限制,是他「到此為止,不得越界」的嚴厲警告。死亡的最深恐懼在于永遠與神隔離。但是只要人與神和好,對神于耶穌及十架救贖的信心,把人和永生神緊密地結合在一起,死亡便再也不能發生舊有的威脅。死亡並未被廢除,但是它的力量被剝奪。〔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林前十五56)但只要罪得救續,為我們而死的那一位,便將律法的咒詛棄置一旁,我們于是回應︰〔感謝神,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林前十五57)

    「因此,死亡的真義不再是離開,而是歸家。死亡既被奪去它的毒鉤,也不再是由個人補足神的怒氣,它已經不過是一種生理現象,無關于人們與復活主的親密和好。」(注7)因為耶穌就是復活,就是生命,相信他的人即使死了,也會復活(約十一25)。

    我們面對疾病、喪親,甚至自己的死亡,都必須抓緊這個真理。基督徒愈能在這里體會神的同在,便愈能期盼在那里經驗神的同在,期待無比的喜悅。

    當我們喪失親愛的人,失去好友、老伴,甚至幼兒,我們哀傷,是因我們感到痛失、孤獨、別離的苦楚、期望與計畫遭到挫敗、深深的空虛…等,這是應該的。但是我們絕不因為想到我們所愛的人消失到空無里,或者是進了煉獄,或被吸入不知宇宙何處…等,而感到悲傷。

    在一五四二年九月間,馬丁路德的女兒麥德琳病危,馬丁路德在女兒床邊傷心哭泣,問她︰「麥德琳我的乖女兒,你願意和爸爸留在這里,還是到天父那邊去?」麥德琳回答說︰「親愛的爸爸,看神的旨意。」路德不停流淚,把女兒擁入懷中,求神使她得自由,于是她便離世了。在女兒的喪禮中,馬丁路德宣言︰「親愛的琳兒,你將如星辰升起、閃亮,就像陽光……我在靈里喜悅,但在肉體卻悲傷不滿,死別叫我哀慟逾恆……如今我送一位聖徒上了天堂。」(詮8)我們用不著一頁頁地翻閱歷史,現今就有例子。我可以告訴你,我參加的一個年僅二十三歲年輕女子的喪禮,她是一對宣教土夫婦的女兒,也已決志以宣教服事主。我也可以告訴你一位牧師娘的追思禮拜,她是中年突然逝世,留下一家人一團悲傷混亂,但是家人仍然能唱︰

    我的盼望在于主,

    他將自己給了我;

    為我死,為我活,

    不斷賜我——”

    永恆生命永恆光。

    事實上,我們不禁揣測,這一生在神照管中的一些痛苦與悲傷,是否為了要讓我們渴望天國,與世俗隔離,預備我們天堂的路,讓我們定楮于它,而不是只在乎世界上物質的東西?簡言之,我們開始要從「終點」回望我們的生命,或福或禍,生命中所有的經驗。

    這是下一章要談的主題。

    問題討論

    1.疾病、死亡和罪的關系如何?請用聖經中的例子,盡量列出不同的關聯。

    2.為什麼對于許多西方基督徒來說,死亡在談話中是如此「禁忌」的話題?

    3.對基督徒來說,有什麼是比死亡更糟的?

    4.試說明何以受過苦的人,生命會變得更豐富、更有同情心、更能幫助人?

    5.如何能保證疾病、失敗、苦難的經驗會使我們變得更好,而不是變得更苦毒?

    6.我們的疾病如果沒有痊愈,是神欠我們嗎?

    7.神同在的觀念對你來說,是否是逐漸增長的喜樂,並在受苦期間顯得更加重要?如果不是,為什麼?

    8.你的「家」在哪里?在新天新地的盼望下,你以怎樣的方式生活?這樣的遠景給你怎樣的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