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耶和華啊,求你在怒中起來,挺身而立,抵擋我敵人的暴怒(詩七6)。願他的年日短少,願別人得他的職分。願他的兒女為孤兒,他的妻子為寡婦。願的兒女漂流討飯,從他們荒涼之處出來求食……願無人向他延綿施恩。願無人可憐他的孤兒(詩一0九8-12)。將要被減的巴比倫坡啊,報復你像你待我們的,那人便為有福——拿你的嬰孩摔在磐石上的,那人便為有福。」(詩一三七8一9)
「你臨近一座城。要攻打的時候,先要對城里的民宣告和睦的話,他們若以和睦的話回答你,給你開了城,城里所有的人都要給你效勞,服事你;若不育與你和好,反要與你打仗,你就要圍困那城。耶和華你的神,把城交付你手,你就要用刀殺盡這城的男丁。惟有婦女、孩子、牡畜、和城內一切的財物,你可以取為自己的掠物。耶和華你神把你仇敵的財物賜給你,你可以吃用。離你甚遠的各城,不是這些國民的城,你都要這樣待他。但這些國民的城,耶和華你神即賜你為業,其中凡有氣息的,一個不可存留;只要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將這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末人、耶布斯人,都滅絕淨盡。免得他們教導你們學習一切可憎惡的事,就是他們向自己神所行的,以致你們得罪耶和華你們的神。」(申二十10一18)「將稗子薅出來,用火焚燒,世界的未了,也要加此。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惡的,從他國里挑出來,丟在火爐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齒了。」(太十三40-42)
幾年前,我與內人帶一位與我們有親戚關系的中年婦女,一同去教會。她自認為是個虔誠的基督徒——雖然她除了在聖誕節和復活節之外很少上教會。事情的發生是這樣的,當時我們教會的牧師正開始進行一系列先知何西阿書的講道。在他講道當中,他所引用的長段何西阿書經文中充滿了一些有關通奸、**、**、羞恥等等露骨的字眼。當這位女士和我們一起離開教會時,一直壓抑著她心中翻騰的情緒,上車後,在回家的路上,她終于打破沉默地問︰「你們教會用的聖經和我們教會的聖經到底有多大不同?」
我們最後終于明白她的意思了。她只是不相信早上她所听到的何西阿書內容,會在「她」的聖經中也找得到。把她的想法轉變過來還可真花費了不少力氣。
我很好奇,如果她讀到本章開始的那幾段經文,她會有怎樣的反應呢?事實上大多數基督徒(更遑論非基督徒了)對于這些經文都覺得很不舒服。我們真不知道,在一本告訴我們被人打右臉再送左臉、伸冤在神、愛人如己、為敵人禱告等的聖經中,這些詛咒到底佔了什麼樣的地位。這些經文不只是描述,而且是下令集體屠殺。記住,在現今發生的集體屠殺事件,若不是會引起國際間的憤怒,就是可能會遭到戰爭的罪行審判。我們也在聖經中讀到過關于地獄的描述,而且喜歡听那些主張地獄的危險絕對不會臨到的說法(地獄是否是真實的,但最終是虛無的?地獄是否會毀掉其間的居留者,因此他們的折磨才不會永遠持續?)我們有些人會一讀到這樣的經文就盡快跳過免得麻煩。有些人則是對所有詛咒和戰爭相關的經文都加以「靈意化」,或許還不知不覺地轉移到另一類充滿神公義與得勝的經文。雖然在應用經文的層次上,這種轉移是合理的,但是我們必須首先認清一個事實︰在舊約集體屠殺的經文中,真的有人喪失生命。另外則有些人直到親友或所愛的人受到波及,才開始重視這些問題。有位年輕女士在她父親去世後不久,跑來尋求我的協助與安慰,因為以她所知,她的父親應該是下地獄了。我又能對她說什麼呢?這是她的親生父親啊!
我並未表示我對這種事情有一切的答案。但是毫無疑問的,有些比他人更敏感的信徒,會覺得聖經中的這些經文與教導令他們十分苦惱。作為研討這些事情的部分「架構」,我發現用聖經上要我們考慮的六種因素來衡量這些經節的真相,是很有幫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