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失婚到展翼 * 失婚非夢魘 殘夜遇正陽
    孫慶華

    我是在高中團契的時候,認識了孩子的父親。因著我們兩個都是第二代的基督徒,從小生活在教會中,對很多生活上面的被愛與被關懷,都視為理所當然。成長很平順的我們,好象沒有什麼事情去求告神的,因為父母為我們預備了一切的需用。因此,當我在與他交往的時候,內心雖曾听過一個聲音告訴我說︰「這不是我要給你的那個最好的。」但是我卻告訴自己,我只要這一個,那管他是「最好」或「次好」。

    婚後,我以他為神,凡事依賴他,甚至連教會也不去了。有人說︰「三天不讀書,言語乏味,面目可憎。」可想見一個基督徒三年不進教會,是何等的光景,當然不會是很可愛的吧。

    第七年我們婚姻出了問題,他在外面有了女人,我在家里疑神疑鬼,坐立不安,惶惶不可終日。軍職的他難得回來,一回來就看到一個淚流滿面又滿腹牢騷、滿口抱怨的妻子。從此他更不願回來,持續了兩年後,他堅持要離婚。

    在詩歌班配搭的姊妹帶給我一個消息,我所屬的教會近日要辦一個布道會,請來配搭的講員曾是個失婚的婦女,在得救後,不但得到一個新生命,神更賜她一個新家庭,並且正在服事失婚的人們。姊妹邀請我︰「你何妨去听听看,神是如何的幫助她,帶領她走過來?說不定她也可以幫助你。」

    我既不敢見到熟人,也不敢走進教會。聚會開始一段時間後,我才偷偷地溜到二樓隱密的角落里,偷偷地听,偷偷地掉眼淚,我實在分不清楚,我所流的眼淚是為講員那可憐的遭遇,或是為我自己。但是,我只知道在心中,有一個聲音說,像她這樣的人,神都能救,都能使用,我為什麼不能?

    我開始與吳姊通電話,每一次講完了我的事,她就說「你不孤單,因為我們也曾有過與你一樣的遭遇,現在你只要悔改回到神面前來,神就要幫助你。」

    每次他回來與我談離婚的事時,我都驚慌失措地打電話求助。每一次都被教導要隨時把對丈夫的愛與順服表達出來,所以當最後一次,他堅決地要求我簽字的時候,他告訴我︰「誰說你與我離了婚以後,就不能再愛我?不能繼續為我禱告?」我就順服了他,簽了那份連我自己都困惑的「基督徒離婚證書」。我困惑是因為聖經上寫︰「神所配合的,人不能分開。」我們這兩個第二代的基督徒到底算不算是神所配合的?並且像這樣順服的簽字給他,卻知道自己在感情上面,並沒有與他分離,雖則說在戶政上我們是離了,但是在神的眼中,我們到底離了沒有?

    由于他不肯給我兩個小孩的監護權,我又不放心他的狀況,最後協議歸公公婆婆,以後我仍與公婆同住,並且照顧小孩。可是他再也不回來,不踏進家門,婆婆想念兒子的心甚切,偶爾就怪罪埋怨,只因我住在婆婆家,使得婆婆失去一個兒子。我不知道如何才好,苦到極處,到了不知如何活下去的地步。

    離婚後,母親曾兩次問我說︰「為什麼不去受裝備、服事神?屬世的會被人奪去,但屬天的是奪不走的基業。」我總是堅決的告訴她說︰「那是不可能的,不要跟我說不可能的事。」在我認為︰要服事主耶穌是在我過去還年輕、自己的黃金時段就該獻上的,而不是到現在,被人遺棄、沒人要了,才硬推給神用。我內心深處覺得自己根本不配再給神用,神能愛我,再一次拯救我,我就感恩不盡了,那敢再要求神來用我呢?

    

    沒想到,見了吳姊她也建議我要去受裝備、服事神,並且告訴我以往所遭遇的經歷,所走過的路,若是肯交給神掌管,不會讓我白白受苦的,我就把內心的矛盾、沖突告訴她,吳姊提醒我︰「神所看重的是內心的悔改,約壹一9『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彼得曾經三次不認主,但當他在神面前悔改認罪後,神仍然大大地使用他;保羅曾經是逼迫主的,但被主光照後,是如何的被主重用,建立多少教會;今天,只要何時我們肯甘心樂意的全然獻上,在神看來都是最好的祭,都是神所悅納的。」借著吳姊的話,讓我願意認真的尋求神的旨意。于是,我請她為我代禱,我要清楚神的旨意,才敢行動。

    奇妙的神,當我願意順服的時候,就親自向我顯明的心意。讓我記起︰我曾經是個獻上給神的人,只是後來自己從壇上收回了,但仍然記念,並且用西三2告訴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及林後一4︰「我們在一切患難中,就安慰我們,叫我們能用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讓我清楚的知道,神要我追求以屬天的基業為賞賜,去做神的工,而不要再為自己謀地上的產業。

    雖然知道神的心意了,但總想還不到時候吧!也許再過一、二年也不遲啊!心里更放不下的是兩個年幼的兒子,常常不禁擔心著他們的教育問題。但神一再的用話向我堅定的應許,更借著吳姊的口向我說︰「你只要專心尋求神,這事若出于神,必興起環境,那時,你要像摩西的母親,憑著信心把兒子交給神,相信定會看顧保守。」神很快的在環境中開路,讓婆婆告訴我說︰「你有什麼出路,盡管去走,孩子我會照顧,你不用擔心。」于是我就順服神的帶領,出來進了神學院,接受裝備、願意一生服事主。

    在神學院讀了半年多,我發現教會中有些弟兄姊妹並不認為我可以服事神;特別是許多年長的,因為熟悉聖經,也就拿片段的經文來限制我,不接納我離婚後再服事主的情況。我自己的內心開始有點動搖、困惑︰像我這樣的人真的可以服事主嗎?我真的是神所呼召的嗎?我哭倒在神面前求問神︰是否是我自己的沖動?是否是我自己高抬自己硬塞給神用呢?這時,慈愛的父神用賽五十四4-14響應我的問題。特別在第六節說︰「耶和華召你,如召被離棄心中憂傷的妻,就是幼年所娶被棄的妻,這是你神所說的。」神再一次堅定與我所立的約,讓我清楚知道︰我是被神揀選的,是神所選召成為君尊的祭司,一生要傳揚神的恩典。我不再害怕,因為神要以永遠的慈愛憐恤我,不再向我發怒,也不斥責我,並且應許驚嚇必不臨近我。有了神的話,堅定我服事在神面前的心。從此以後,我不再被惡者欺騙,不在乎別人怎麼看我、怎麼說我;我在乎的是神怎麼看我,我對神是否忠心,我坦然無懼的在福音隊中盡心的服事神,享受越服事越甘甜的喜樂。

    去年暑假,吳姊請我回到多加來配搭事奉。我帶著恐懼戰競的心,因我不知道要如何來服事這群人,我才受了一年的訓練和裝備夠用嗎?但真正踏進服事工場時,我才發現神的恩典是夠我用的。我不是靠著自己的才能、經驗,乃是靠著神的靈、神的憐憫方能成的;同時,也更讓我深深的經歷保羅所說的那段︰「用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

    是的,真愛是對對方需要的精確估計與供給,若非那段流淚谷的日子,對于愈來愈多破碎的家庭及許多婦女流下的寶貴淚水,我將會如何看待?如今我稍稍可以陪著流淚,是因曉得痛苦之後必有祝福,淚水之後必有歡呼!

    回到「多加福音中心」服事一年多,真是嘗到神無比豐盛的恩典。上個月有個機會回到我的母會去,在一個家庭聚會中,與眾多年長的弟兄姊妹分享神在我身上的作為。在分享中,我隱約看見幾位老姊妹在擦眼淚;會後,更有一位老弟兄來與我交通有關于他在聖經中新的領受。過去,這位老弟兄對我的情況最不能接受,如今,听說他的女兒也發生與我同樣的事。切身的痛楚,使得我們不得不來尋求神、仰望神,以至于得著神的憐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