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卷 第四篇
    第四篇

    第一章

    論繼復活之後的事情。

    基督從死里復活之後,撇開了一切欲情,這是指的可敗壞處,類如饑餓,口渴,睡眠,疲勞等等。雖然復活之後曾經嘗過食物(路24︰43),然而並不是因本性而嘗(因為不感覺饑餓),乃是依循道成肉身之理,以便使我們信服復活是真的,信服那受痛苦而又復活的確實是同一個身體。沒有脫去性格的任何部份,既未脫去身體,也未脫去靈魂,而是佔有身體及有思想,理性,意志,和活力的靈魂。現在就是這樣坐在父的右邊,為了我們的拯救而使用如神如人的意志,運行的神能,來安排,保衛,和治理萬有;——並以的人能,記得那曾住在地上的過程,但又總是見到和知道是為一切有理性的倫類所崇拜著。因為的靈知道在位格上與上帝聖道是一而非二,並且分受上帝的靈,我們對的敬拜不只當是一個靈魂而已。還有,從地上升天,又從天上降到地上,這些都表明有限的身體之活力。因為經上記著︰“你們見怎樣往天上去,還要怎樣到你們這里來”(徒1︰11)。

    第二章

    論在父右邊的座位。

    我們認為基督親身坐在父上帝的右邊,但是我們卻不承認父的右邊是真正場所。因為是無限定的,怎麼會有一個場所的右邊呢?左邊和右邊是屬于那有限的相對。但是我們說父右邊的意義是神的榮耀和尊貴。那在諸世代之前就是神,而與父有同樣的本質,後來又變成肉身的神子,就親身坐在這里,的肉身分享那榮耀。因為與的肉身是為萬物以一體崇敬所崇拜著。

    第三章

    答覆那些人所說的“倘若基督有兩個性格,則你們如崇拜受造的性格時,就是對受造物作禮拜;要不然的話,你們就是說有一個性格應當受崇拜,而另一個性格不應受崇拜。”

    我們敬拜父與聖靈,也同樣敬拜上帝之子,在承當人性之前是無形的,現在自己卻是化身的,雖然仍舊是神,但是已經變成了人。倘若我們細心區別所看見的和所被思考的事,那麼,的肉體本身就不應當受禮拜,因為它是受造物。但是由于它與上帝聖道合一著,所以它是為之故而在之中受著敬拜。正如無論君王穿上皇袍或不穿皇袍,都應一樣地受臣民尊敬;又如一件紫色長袍,本算不得什麼,可以拿它拋紫色袍擲或踐踏,但是當它成為君皇的禮服後,就受到一切尊敬和榮耀,若有人對它褻慢,普通都是被判死刑;又如木材本身並非是不可摸的,但是當加上火,它成為火炭的時候,就不可摸了,然而這並不是因為木的屬性如此,而是因為有火與它結合著,木頭的性格並不是不可摸,不可摸的乃是炭火或燃燒著的木料。肉身也正是如此情形,它自己的性格是不應受崇拜的,但是它在化身的上帝里,這是在“道”里受崇敬,並不是因為它自己值得受崇拜,而是因為它與神道合成一位。我們不說我們所敬拜的只是肉身,卻是敬拜上帝的肉身,即化身的上帝。

    第四章

    為什麼是神的兒子成為世人,而不是父或聖靈成為世人。既成了人之後,成就了什麼。

    父就是聖父而不是子,子就是聖子而不是父,聖靈就是聖靈而不是父或子。因為特性是不可變的。倘若特性時常在變換和更替,那麼它怎樣能持續存在呢?因此神的兒子成了人子,目的在使的特性能夠持久不變。因為既然是神的兒子,由聖馬利亞所生的肉身而成了人子,並未失去“子”的特性。

    上帝的兒子成了人,目的在可再將恩惠賜給人,就是因為這恩惠,才造了人。因為造人是照著自己的形像,即使他有思想和自由意志,並如自己的樣式,即是一切德性都完全,只要是人的性格可能得到的完善。因為神聖性格的特征就是無所掛慮,怡暢而無偽,美善,智慧,公義,解脫一切罪惡等等。本來神造人要他不壞不滅(所羅門智訓2︰23),就藉著是他與自己相通,而引導他到不敗壞。可是,在已經這樣做了之後,卻由于我們違背命令,將神聖形像的特征混亂和消滅,變成了邪惡,于是我們與上帝的相通被剝奪了(因為光明與黑暗有什麼可交通呢?)(林後6︰14),被擯棄于生命之門外,我們就成為屈服于死亡的敗壞。既已讓我們分享那最好的部份,但是我們沒有好好保全它,所以才分擔那卑下的部份——即我們自己的性格,意在可以藉自己,在自己里,去更新那照著的形像和樣式所造成的人;也可以將一個有德性生活的品行教給我們,由自己將到那里去的道路,替我們作得容易些;可以由生命的相通而將我們從敗壞里拯救出來;自己成為我們復活的初熟果子,可以改善那無用的和軟弱化了的器皿,呼召我們要認識上帝,而因可以將我們從魔鬼的虐待下超度出來;可以使我們有力量,教我們如何藉堅忍與謙卑去推倒那暴君。

    于是世間放棄了對魔鬼的崇拜,神聖的血已經使萬有成聖;偶像的祭壇和廟宇已經**,對上帝的認識已經栽植在人們心里;那同體的三位一體,非受造的神性,獨一的真神,萬有的造物主遍受人們的事奉。他們都修勵品德,存著由基督復活而生的盼望;魔鬼對于舊日在其治下的人物也懷著驚戰不安。最奇妙的是這一切事都因的十字架,受難,和死亡而順利地實現了。全球各處已經傳遍了認識上帝的福音;不用戰爭或武器軍隊去擊潰敵人,卻只有少數赤貧的,窮苦的,沒有學問的,受**虐待的,朝不保夕的那些人們,宣講那肉身被釘十字架而死了的一位,這些人都成了勝利者,超過那些聰明的和有權力的。因為十字架全能的力量與他們同在了。曾經一度是人類最主要的恐怖——死亡——已經推倒了,現在人們卻寧可選取那曾經一度是憎恨和厭惡的死亡認為比生存還好。這些就是基督來臨的功效,是權能的憑證。因為拯救的不是一族,如像藉著摩西,將海水分開,拯救以色列人出了埃及不為法老的拘囚(出14︰16);更是把全人類從死亡的敗壞及罪惡的嚴酷虐待中拯救出來;不是用武力迫他們行善,不用泥土壓倒他們,或用火燒他們,或命令罪人應該被石塊投擲,而是用溫柔及恆忍的痛苦使人選擇德性,互相競賽,在獲得德性的奮斗中尋求愉快。因為以前是罪人被虐待,然而他們更依附著罪惡,他們把罪惡看成他們的神;但是現在為了虔誠和德行的緣故,他們選擇了苦刑,絞釘,和死亡。

    基督啊,太好了,禰是上帝的道,智慧,能力,及全能的神啊!我們這群一無可取的人能用什麼報答禰這一切好的恩賜呢?因為一切都是禰的,除了拯救我們而外,禰不向我們求什麼,禰自己施給拯救者,然而因禰說不盡的恩慈,禰反而感謝那些接受它的人們。感謝禰賜給我們生命,賜給我們一個幸福生活的恩惠,因了禰不可勝言的委屈,當我們走失了的時候,又把我們引召轉來,回到幸福。

    第五章

    答覆那些人所問︰“基督的存在是被造的或非被造的?”

    上帝聖道在其化身之前,的存在是單純而非復式的,無形的,非被造的;但在化了肉身之後,也成為肉身的存在,而變成復合的,即由其永具的神性與所承擔的肉身所組成;因而有兩個性格的特征,其兩性格為人所皆知道。所以那同一個位格,卻就神性方面來說是非被造的,就人性方面來說是被造的,同時是看得見的,又是看不見的。要不如此的話,我們就會不得不將獨一的基督分開,說其有兩個位格,或者,只好否認兩個性格間的區別,而致引起相互變換和混雜。

    第六章

    論基督之稱呼始于何時。

    照某些不正確的說法,說是在從童貞女取了肉身之前,由那時起被稱為基督,而其心尚不曾與上帝聖道合一。這是俄利根荒謬的胡說,是他所設靈魂先在的教義。然而我們認為在聖子,即上帝道,定居在的永為童貞之母的子官內,這時為始,就成了基督,不用變換就化了肉身,這肉身是用神性受了膏的。因為如神學家貴鉤利說的一樣,這就是人性的恩膏。這下面是亞歷山太的聖區利羅寫給提奧多亞皇上的話︰“我實在認為倘若對那沒有人性的上帝聖道,我們就不應當稱為耶穌基督;倘若那為女人所生的殿不是與道合一著,也不應稱其為耶穌基督。因為從上帝道在化身的合一里,以一種無可言說的方法與人性結合著,我們就知道就是基督”。還有他如此寫給皇後︰“有些人認為‘基督’的名字應當只奉給那為上帝聖父所生的道,他們以為這道獨自存在。但是我們沒有被教作如是想,和如此說。因為當道成了肉身的時候,我們就說被稱為基督耶穌。因為既然為上帝聖父用喜樂油膏(即是聖靈)膏了,為了這緣故,就被稱為基督。但是恩膏只是關于為人之一種行事,使任何思想正確的人,都不致發生懷疑”。還有眾所頌揚的阿塔內細亞在他“論得救的顯示”的論文里面說︰“那在太初居留于肉體以前的神不是人,乃是神與神同在,是不能看見的,非有情的,但是當成了人的時候,為了肉身的緣故,又接受了基督的名稱,于是情欲及死亡就繼這名稱而發生”。

    雖然聖經上說︰“所以神,就是你的神,用喜樂油膏你”(詩45︰7),我們當注意聖經時常用過去式代替將來式,例如︰“此後顯現在地上,人們相通”(巴錄3︰38),當說這話時,上帝未曾顯現︰也還未曾與人們相通。再如︰“我們曾在巴比倫的河邊坐下,就哭了”(詩137︰1),當說這話時,這事情還未出現呢。

    第七章

    答覆那些人所問︰“生產上帝的聖女是否具有了兩個性格?是否兩個性格掛在十字架上?”

    agenetongeneton

    ageneton及geneton有一個“Z”字,是非受造的及受造的之意,是有關于性格;但是agenneton及genneton兩形容詞有兩個“Z”字,是非被產生的及被產生的之意,是有關于位格而不是關于性格。那麼,神性是agenetos,即非受造的,但是繼神性之後而生的萬物都是geneta,即受造的。所以在神性及非受造的性格當中,我們可說父是agenneton或非被產生的,子是genneton或被生的(因為永是父所生的),聖靈是發出來的。每種有生命受造物的最初部份都不是產生的,而是被造的,因為是造物主將它們生出來的,而不是那與它們一樣的受造物之後代。因為genesis是創造,然而gennesis或生產乃是在上帝(為聖父單獨所生的一個同本質的子之起源)的情形內,反在身體(即由雌雄兩性接觸所生的一個同本質的個體之起源)的情形內。因此我們知道產生不是關于性格,而是有關于位格。因為假若它是有關性格,togenneton及toagenneton等,則在一個同一的性格內不能見到被產生的和非被產生的特征。因此生產上帝的聖女懷了一個顯示在兩個性格內的位格;一方面由于其神性,為父所超時間性地產生,另一方面,因為後來被她在時間內化身,而成了肉體。

    但是如果我們的質問者示意,說生產上帝的聖女所生的是兩個性格嗎,我們就回答說︰“是的,是兩個性格,因為本身的位格就是上帝也是人。關于釘十字架,復活,和升天,我們也照樣這麼說。因為這些不是有關于性格,而是有關位格。既然基督是在兩個性格內,那麼就是在那有人情的性格內受痛苦和被釘十字架。因為掛在十字架上的是在的肉身里,不是在的神性里。如果他們不承認,問我們是否兩個性格都死了。不,我們要說,並不是兩個性格被釘了十字架,但是基督是產生來的,即是說神聖的道既已成了人,的肉身就是被產生的,的肉身被釘十字架,的肉身痛苦,然而的神性仍然是不感受的”。

    第八章

    上帝的獨生子怎麼稱為“長子”。

    第一個被產生出來的兒子,就稱為長子,不管的獨生,或是許多弟兄中的一個。倘若稱呼神的兒子為長子而不稱為獨生子,我們就可能想像##是受造物中的首生,則就是一個受造物了。但是既然被稱為長子和獨生子二者,則在的情形下,兩個意義都必需保留。我們說是一切受造物中的首生(西1︰15),乃是因為是本于神,一切受造也是本于神,不過是由上帝聖父的本體以超時間性而生的獨一出產,所以我們有理由稱為獨生子,長子,但不是首先被造的。因為一切被造的萬物不是由父的本體產生,而是依的意志自無而有。但是經上稱為“許多弟兄中的長子”(羅8︰29),因為雖然是獨生,也是由一母親所生。既同我們一樣有血肉之體而成了人,並且我們既倚靠成了上帝的兒女,即是透過洗禮而得了承繼的名分。于是天生就是上帝的兒子並成了我們中間的長子,因為我們藉著承繼和恩典而成為上帝的兒女,和有弟兄的關系。因此說︰“我要升到我的父那里去,也是你們的父”(約20︰17)。沒有說“我們的父”,而單說“我的父”,這就指明天生就是的父的意思;“你們的父”乃是因恩典而成為你們的父之意。說︰“我的神和你們的神”(約20︰17)。沒有說“我們的神”,而說“我的神”,如果你細心區別那被看見的和被想到的,則“你們的神”也就是造萬物者的主。

    第九章

    論信心及洗禮。

    我們相信為了赦免罪過和得永生的獨一洗禮。因為洗禮指明主的死。真的,我們是“藉著受洗與主一同埋葬”(西2︰12),這是聖使徒說的。所以,正如同主只一次過死了一樣,我們也必須只一次過受洗,依照主的話被洗,“奉父,子,聖靈的名”(太28︰19),因為我們稟承教訓相信父,子,聖靈。于是那些已經受洗歸入父,子,聖靈的人,已受教訓認在三個位格內同具一個神性,這些人是重再被洗,有如聖使徒說的,這些人把基督重釘了十字架。“那些已經蒙了光照的人,……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基督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來6︰4,6)。但是那些沒有受洗歸入聖三一的人,必需要再受洗。雖然聖使徒說︰“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的人,是受洗歸入的死”(羅6︰3),他的意思不是說施洗時求降聖靈的祈禱必須是這定式,而是指洗禮是基督受死的象征。因為三次浸入水里,就是表示主的三天埋葬。受洗歸入基督,指明信徒入基督里被洗了。倘若我們沒有受教訓承認父,子,聖靈,我們就不可能相信基督。因為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太16︰16),父曾用聖靈膏(徒10︰38);照著聖大衛的話說︰“所以神,就是你的神,用喜樂油膏你,勝過膏你的同伴”(詩45︰7)。以賽亞也代表主說過︰“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用膏膏我”(賽61︰1)。然而基督教自己的門徒作洗禮懇請的祈禱說︰“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太18︰19)。既然上帝造我們可以不朽壞,我們倒違背了救世人的命令,所以宣判我們受死亡的朽壞,好使那些邪惡的不能是不死的,當憐憫我們的時候,就俯就的僕人,變成和我們一樣,以自己的受難,贖我們脫離朽壞。從聖潔無瑕的肋旁(約19︰34),為我們流出赦免的噴泉,這乃是為我們再生的水,洗去我們的罪過和敗壞;喝血就是永生的保證。吩咐我們,要我們從水和聖靈重生(約3︰5),藉著祈禱和懇訴,聖靈就現形在水上。人的性格既是雙重地含有靈魂與身體,所以賜給我們一個雙重的潔淨禮,即以水和聖靈;聖靈更新我們里面那照著##的形像和樣式的部份,水藉聖靈的恩典,將身體的罪過洗淨,把它從朽壞里拯救出來,水就是死的象征,而聖靈卻給予生命的憑信。

    因為起初“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希臘文作“以力入水”﹞(創1︰2),再者,聖經作見證說水有潔淨力(利15︰10)。在挪亞的時候,神用水洗去了全世界的罪惡(創6︰17)。依照律法,水可以洗淨一切不潔的人,甚致衣裳也用水洗過。當以利亞倒水在燔祭上,將他它燒盡了的時候,表明了聖靈的恩典與水混合了(王上18︰38)。照律法,幾乎各樣東西都是用水洗淨的;因為看得見的東西就是象征可想像的東西。然而重生卻是在靈魂里發生,因為信心可使我們藉著聖靈作成神的兒子,像我們這些受造物都可以被領導到我們原來的幸福境地。

    因此,眾人一律都藉洗禮而同蒙赦罪之恩,但是聖靈的恩典是照著信心和以前潔淨的程度而定。現在我們確是藉洗禮而接受聖靈的初結果子,這個重生是為了我們,就是另外一個生命的開始,印證,擔保,及照耀。

    那麼,我們應當盡力牢牢地保持我們的清潔,離開污穢的行為,免得我們像狗轉過來吃它自己所吐的東西(彼後2︰22)那樣,又使自己重為罪惡的奴隸。因為信心沒有行為乃是死的(雅2︰26),行為沒有信心也是死的,真的信心是由行為試出的。

    我們受洗歸入聖三位一體,因為那些被洗的需要聖三位一體來維護和持續他們,三個位格必是同在,就是互相結合著的。因為聖三位一體是不可分的。

    第一個洗禮是洪水的洗禮,為了絕滅罪惡。第二個是在海里雲里的洗禮(林前10︰2),因為雲是聖靈的象征,海是水的象征。第三個是律法的洗禮,因為每個不潔淨的人用水洗自己,甚至洗他衣服,然後可以進營(利14︰8)。第四個是約翰的洗禮,預備並領導那些受了洗的人悔改,使他們相信基督,他說︰“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但是那在我以後來的,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太5︰11)。因此約翰用水的潔淨是準備接受聖靈。第五個就是主的洗禮,這是自己受了洗禮。的受洗並不是自己需要受潔淨,而是接取我的潔淨作為自己的,這樣才可將水里的龍的頭打破(詩74︰13),才可洗去罪惡,將所有老的亞當埋在水里,才可使施洗者成聖,並可成全律法,才可啟示三位一體的奧秘,才可成為我們洗禮的模範和樣本。我們受洗時也是領受主的完全洗禮,即是用水和聖靈的洗禮。還有,經上說基督用火施洗(太3︰11),因為藉燃燒著的火舌的形式,將聖靈的恩典傾倒在的聖使徒身上,正如主自己說的︰“約翰是用水施洗,但是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和火的洗”(徒1︰5);或者是因為將來更正的火洗禮。第六個洗禮是用悔改和眼淚,這洗禮真是悲痛的。第七個洗禮是流血殉道,就是基督自己為了我們所受的(路12︰50),是太當受崇敬,太有福了,不能用任何後來的污辱去沾污。第八個洗禮就是最末的,這洗禮不是救人的,而是毀滅邪惡,因為邪惡和罪過不再統治世間了,然而這洗禮卻永久執行懲罰。

    還有,聖靈降下來形狀宛如鴿子(路3︰22),這暗示我們洗禮的初熟果子,並尊敬主的身體,因為這身體藉著神化就是上帝,此外,鴿子從前每每通報洪水的停止。但是對聖徒乃是以火的形式下降(徒2︰3),因為是上帝,“上帝乃是烈火”(申4︰24)。

    我們受洗時接奉橄欖油是表示我們的恩膏,使我們受膏者(如基督的人),並藉聖靈將上帝憐憫的好消息報給我們;因為是鴿子將橄欖果子帶給那些從洪水里被救出的人們(創8︰11)。

    約翰按手在主的聖頭上受了洗,並流自己的血時也是受洗。

    當那些請求洗禮的人的信心,經行為證明了,我們就不應當延緩洗禮。因為那假裝洗禮的人,不會得益,反而要受責罰。

    第十章

    專論信心。

    信是雙重的。因為“信道是由听道來的”(羅10︰17)。因為我們听聖經,就相信聖靈的教訓。這信心因著基督所命令的一切事跡才得成全聖靈的教訓,實踐義務,培養虔心,奉行那更新了我們的的命令,那不依照大公教會的傳給的道而相信的人,或以穢行而與魔鬼交通的人,都不是信徒。

    還有,“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11︰1),或沒有懷疑,沒有偏見的希望,必要得著上帝允許了我們和我們所求禱的事情。第一個信屬于我們的意志,然而第二個卻是聖靈的恩賜。

    還要知道由洗禮可除去我們自出世以來的那帕子遮蓋——罪惡,成為精神上的以色列人和神的子民。

    第十一章

    論十字架,並再論信心。

    “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林前1︰18)。因為“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聖靈的事”(林前2︰14,15)。因為對那些不以信心領會的人,和那些不思量神的美善和全能的人,十字架的道理是愚拙的,他們只用人類和屬血氣的推論去研究神聖事情。因為神的一切事都是超越自然,理性,和概念的。如果有人想上帝怎樣將萬物從無有里生出來?為什麼目的要這麼做?他若要用本然的推理獲得結論,那麼,他就不能了解它。因為這類知識屬于情欲和魔鬼。但是若有人在信心的領導下,思考神的美善,全能,誠實,智慧,公義,他就可發現萬事是平正的,舒適的,道路是直的。“人非有信,就不能得救”(來11︰6)。因為萬有——人類及屬靈的事——都靠信而立。例如沒有信,農夫既不耕種,商人也不會將生命托付在狂暴海浪里面的一葉小船上,婚姻也不能訂約,生命的其他過程也無法進行。我們因信而認為萬物都是藉上帝的大能,從無有里生出來的。我們也藉著信指導萬事——神的和人的。信就是承認正道,免于奇詭。

    我說,基督所作的各種行動與神跡,都是最偉大的,神聖的,不可思議的,但是最神奇的還是寶貴的十字架。因為除了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之外,沒有其他的東西曾將死亡撲滅,把我們第一個祖先的罪過鏟除,奪破了陰間,賜給了復活,授我們以輕視現世的事,甚至輕視死亡,預備了我們回到從前的幸福的舊路,開了樂園的大門,使我們以人性而得坐在上帝的右邊,使我們成為上帝的兒女和後嗣。因為萬物都藉十字架而修直。使徒說︰“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的人,是受洗入的死”(羅6︰3),“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加3︰27)。“基督是神的能力,及神的智慧”(林前1︰24)。看呀!基督的死,即十字架,用神的智慧和能力,以基督的位格圍著我們。神的能力就是十字架的道理,或者因為那勝過死亡之神的大能已經由它顯示給我們了,或者因為正如十字架的四端被在當中的大釘緊握而釘在一起的情形,神的大能也是這樣衛護著長,寬,高,深,四度,即各種有形無形的受造物。

    十字架是給我們在額頭上作一記號,正如給以色列人割禮一樣,因為它將我們信徒與非信徒區別,並顯出我們來。這就是人攻擊魔鬼的盾牌和武器,也是戰勝之符。如經上說的︰“這就是印,免得滅命者擊殺你們”(出12︰23)。這乃是那些倒下的人之重生,站立的人之堡壘,弱者的支柱,全羊群的大杖,歸正的人之安全引導,那些長進的人之完成,靈魂和身體的拯救,一切邪惡事物的退避,一切美好事物的護符,除去罪惡,種植復活,是永生之樹。

    那麼,這個寶貴而又堪尊崇的樹,基督為了我們的緣故,曾在其上親身當成一個祭品供獻了,由于它曾接觸基督的聖禮和寶血而成為聖物,它是當受崇拜的;同樣,那鐵釘,槍,衣服,神聖的居所馬槽,洞穴,帶來拯救的地方各各地,給予生命的墳墓,錫安,各教會的內城等等,都應受敬拜。上帝聖子的祖先大衛說︰“我們要進的居所,在腳凳前下拜”(詩132︰7)。由“主啊!求你興起,入安息之所”(詩132︰8)這話,明明表示所指的是十字架。因為復活是附麗于十字架。因為如果我們所愛好的那些東西,如房屋,床,衣服等,是我們可希翼的,則我們更應當如何希翼那屬于我們救主神的事物啊!我們是藉著這些真正被救了。

    還有,我們也敬拜那珍貴的和施給生命的十字架之像,雖然是由另外的木頭作成的,我們並不是敬拜那木頭(斷乎不行),而是尊敬作基督象征之像。因為吩咐門徒說︰“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太24︰30),這就是指十字架。所以復活的天使對婦人說︰“你們尋找那釘十字架的拿撒勒人耶穌”(可16︰6)。使徒說過︰“我們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林前1︰23)。因為有許多基督(就是受了膏的人),也有許多耶穌(或作約書亞),但是只有一個被釘十字架。他沒有說槍刺殺,而說釘十字架。所以我們應當敬拜基督的記號。因為的記號在何處,自己就在何處,但是如果十字架形像被毀壞了以後,我們卻不應當敬拜那拚成它的材料,即使那是金子或寶石。這樣,我們尊敬供獻給上帝的各種事物,表示我們對的崇拜。

    上帝在樂園里的生命樹已經顯示了這寶貴的十字架。因為死既然是從一顆樹來,則生命與復活也應由樹給與,這是合理的。當雅各靠著約瑟的杖頂崇拜上帝(創47︰31)時,他就是第一個豫像十字架的人,當他交叉著手祝福他的兒子時(創48︰14),他更將十字架的記號表現得明白。同樣摩西的杖也如此作,當它十字形地打在海面上時(出14︰6),就拯救了以色列,將法老壓在深處;同樣他將手交叉地伸出,就擊敗了亞瑪力人(出17︰12);苦水被樹變甜了,石頭裂開,傾了流水來(出15︰25,17︰6),亞倫認為那杖是表示祭司長的尊嚴之意(民17︰10),蛇在樹上勝利地伸揚,就好像它是死的一樣(民21︰8,9),十字架將拯救帶給那些確信看見他們的仇敵死去的人們,正如因有罪的肉身,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然而是無罪的。偉大的摩西呼告說︰“你們要看見自己的生命吊在你面前的樹上”(申28︰66),以賽亞同樣說︰“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無信的百姓”(賽65︰2)。願我們這些敬拜十字架的人,得到被釘十字架的基督的一部份。阿們!

    第十二章

    論向東方朝拜。

    我們向東方朝拜並不是無故的或偶然的。那是因為我們是由一個看得見的和一個看不見的性格所組成,那是由一部份屬理智的,和一部份屬感官的性格構成,所以我們也對造物主奉獻一個雙重的敬拜;例如我們用悟性和肉體的嘴唇歌唱,我們也以水和聖靈受洗,于是我們以一個雙重的方式與主結合著,分享奧秘的事(或作諸聖事)和聖靈的恩典。

    因為上帝是知識的光(約一1︰5),基督又被稱為公義的太陽(瑪4︰2)和清晨的日光(路1︰78),所以必須選定東方為朝拜的方向。因為各樣美好的事物必需歸于那以它們使人喜悅的主。實在大衛王也說︰“世上的列國啊!你們要向神歌唱,願你們歌頌主,歌頌那自東駕行在諸天以上的主”(詩168︰32,33)。還有經上也說︰“神在東方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里”(創2︰8),當人背犯了時,就趕他出了樂園,叫他居住在背向樂園的地方(創3︰24),這明明就是西方。因為我們尋找我們的老家鄉,定楮以望,所以我們敬拜神。還有摩西的蓬帳里的幔子和施恩座(利16︰14)是向東方。最高貴的支派猶大部落把他們的營安在東邊(民2︰3)。在所羅門的名聞天下的廟宇里,主的大門是向東開的。還有,當基督吊在十字架上的時候,的面孔是轉向西方,所以我們于敬拜時,定楮望。當被迎接升天的時候,是向東去的,這樣,的使徒敬拜,這樣,他們見怎樣往天上去,還要怎樣來(徒1︰11);如主自己說的︰“閃電從東邊發出,直照到西邊,人子降臨,也要這樣”(太24︰27)。

    所以我們切望的來臨,向東而拜。但是使徒的這個傳統並沒有寫明出來。因為教會例規大部傳下給我們的,都沒有寫出來。

    第十三章

    論主的神聖而無沾污的奧秘。

    上帝是美善的,完全美善的,且比美善更好,是澈頭澈底地美善,由于極豐富的美善之故,不是單單盡讓自己——的本性——保持美善,而致于別個都沒有這種美善,卻是,首先造出了屬靈的和天上的有能力者,然後造了那看得見的和可感覺的宇宙,再又造出了那有屬靈的和有知覺的性格的人。因而,關于所造的萬有的存在,都得分享的美善。事實上自身就是萬有之所以存在,既然當下的“萬有都是歸于”(羅11︰36),不只是因為從無里把它們生了出來,而也是因為的活力保全和維持所造的一切;特別是對那有生命的受造物。因為它們存在和同具生命,都是分享的美善。它們中間那些有理性的,更是分享的大部份美善,一個原因我在前面已經說過了,另一個原因就是由于他們所具的理性。因為他們同顯然更近似,雖然是完全無比的,比他們高的不知幾許。

    因為人具有理性及自由意志,倘若他堅守美善,即服從他的創造者,就可藉著他自己的選擇,獲得不斷行向上帝而與其結合的力量。但若他背犯了造物主的命令,則應遭受死亡和敗滅的刑罰。于是造出我們人類的創造者,本其憐憫之心,承當了我們般的形態,在百事上都同世人一樣,除掉沒有犯罪,這樣來和我們的性格結合了(希2︰17)。只因既將自己的形像和自己的靈賜給我們,而我們沒有加以好好保存,所以承擔了我們低賤微弱的性格,來到淨潔我們,使我們成為不敗壞的!再度建立我們,作的神性的分擔者。

    這是應當的,就是不僅我們性格的初熟果子可得分享再好無比的美善,而且每個希望它的人都應該如此,並重新領受新的糧食,且適宜于新生命,于是完善的境地才可到達。藉著的出生——的化身——洗禮,受難,和復活,救我們的性格脫離了我們祖宗的罪過,死亡,和敗壞;成為復活的初熟果子,立自己作道路,榜樣,和模式,來叫我們跟隨的腳蹤,也得比擬成為自己原是生來的名份(羅7︰17),即神的兒女和後嗣,與同作神的繼承人。照我上面說的,給了我們第二次的重生,好使我們這原由亞當所生,與他相類,繼承咒詛和敗壞的人,更得為所生,與相類,繼承的不敗壞,幸福,和榮耀。

    既然這個(即末後的)“亞當”是屬靈的,則產出及食糧也同樣應當是屬靈的。但是因為我們的性格是雙重的,是復合的,所以產生也同樣應當是雙重的,食糧應當是復合的。因此,我們這番所領受的永養是從水及聖靈,即是神聖的洗禮,我們的食物,生命之糧,即是那從天上降下來的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約6︰48)。當為了我們之故,正要承擔死亡的時候,即交付自己的那天晚上,同的聖門徒和使徒們立了一個新的約,藉他們將它加給所有信的人。在神聖的,著名的錫蘭的那間樓房里,當已經同門徒吃過古來的逾越節筵席,和成全了舊約之後,洗了門徒的腳(約13),表示聖洗禮的意思。其次,擘開了餅,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破了,使罪得赦”(太26︰26)。也同樣拿起裝葡萄酒和水的杯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的血,就是立新約的血,為你們流出來,使罪得赦。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紀念我,你們每逢吃這餅,飲這杯的時候,是表示人子的死,宣傳的復活直等到來”(太26︰27,28),(可14︰22-24),(路22︰19,20),(林前11︰24-26)。

    如果“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希4︰12),又加上“主都隨自己的意旨而行”(詩135︰6);如果說,“要有光,就有了光,要有空氣,就有了空氣”(創1︰3,6);如果“諸天藉主的命而造,萬眾藉口中的氣而成”(詩33︰6);如果天,地,水,火,氣圈,和全部宇宙,及最高貴的生物——人,都藉主的道而成;如果上帝聖道由自己的意旨而變成了人,而那神聖的,永是童貞者的純潔無污的血,不用種子,就生了的肉體,那麼,豈不能變餅為自己的身體嗎?豈不能變葡萄酒和水為自己的血嗎?起初時說︰“地要發生青草”(創1︰11),而且直到現在,當下雨時,就長出了它的正當果實︰這都是神聖命令在推動和激動。上帝說︰“這是我的身體,這是我的血”,又說︰“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紀念我”。發出全能的命令,說有就有,直到來。因為他說“直到來”,就是這個用意。靠祈求降聖靈,聖靈蔭庇的能力會變成這塊上帝所耕種的新地的雨水。正如上帝藉聖靈的活力造了所造成的萬物,這樣現在聖靈的活力就執行那些超自然的事情,就是一定要只憑著信才可理解的事情。聖童貞女說︰“我沒有出嫁,怎麼能有這事呢?”天使長加百列回答說︰“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路1︰34,35)。如今,你問餅怎麼變成基督的身體,葡萄酒怎麼變成基督的血呢?我就對你說︰“聖靈在這里行那些超越理由和思想的事情”。

    還有,餅和葡萄酒的被使用,是因為上帝知道人生的懦弱,和多數人都厭棄那些習慣上是不平凡的事物,而作推辭,所以由一向的垂恩,藉著那些尋常的物件,行使超自然的工作。所以洗禮的情形正如人習于用水洗自己,用油涂抹自己,于是,將聖靈的恩典與油和水連在一起,使它成為重生的洗;同樣因為人習于吃面包,喝水和酒,所以將的神性跟這些聯在一起,使這些成為的身體和血,好叫我們藉著平常而自然的,上升至超自然的。

    由聖童貞女所生的身體,確實是與神性合一著的身體,並不是那被接升天的身體下降,而是餅同葡萄酒被變成了上帝的身體和血。你如果問這是怎麼發生的,那就夠你听受︰這都是藉著聖靈,正如主承擔了有內存的肉體,而產自神聖的上帝之母,也都是藉著聖靈一樣。我們實在茫然,只略略知道神的道是真實的,活躍的,全能的,但其方式又絕非我們所能了了。我們很可以這樣說,就是︰正如由于吃餅,喝酒和水,它們就自然變成那吃喝的人的身體和血,而不是成為與吃喝的人不相同的身體,所以聖桌上的餅,酒,水都靠祈求降聖靈和聖靈的臨在,而超自然地變成了基督的身體和血;這並不是有兩樣,只是一樣。

    因此,對那些以信心正當領受聖餐的人,它就使罪獲赦而得永生,和靈魂與身體的保全。但是對那些沒有信心,不配領受的人,它就成了懲罰及判刑。正如主的死變那些信者的生命和不朽,享受永久的幸福,而對那些不信的人和謀殺主的人,它就是永久的懲罰及判刑。

    餅和酒不僅是(決乎不是!)基督的身體和血的象征,卻是主的神性化的身體本身,因為主已經說過了︰“這是我的身體”,沒有說這是我身體的象征,說︰“我的血”,並沒有說我血的象征。從前曾對猶太人說︰“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里面。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又說︰“吃我肉的人要活著”(約6︰51,55,57)。

    因此,我們就當萬事存著敬畏之心,清潔的良心,和絕無疑惑的信心去接近聖禮,它就會如我們所深信不疑的,到我們這里來。讓我們用靈魂和身體的一切純潔向它致敬吧!因為它是雙重的。讓我們用一個熱烈的願心移近它吧!並且我們的手是交叉成十字的形式,讓我們領受那被釘十字架的身體吧!讓我們用我們的眼楮,嘴唇,眉毛來拜神聖的紅炭吧!好使在我們里面的熊熊之火,和那從紅炭得來的熱,完全燒毀我們的罪惡,昭亮我們中心,我們才可藉著參與到神聖的火內,而被燃燒,而受神化。以賽亞看見過那紅炭(賽6︰6)。但是紅炭不是白木,而是與火合一了的木頭,同樣,聖餐的餅不只是普通的餅,而是與神性合一了的餅。但是與神性結合著的身體不是一個性格,而是有一個性格屬于物體,另一性格屬于與它結合著的神性,所以那合成物不是一個性格,而是兩個性格。

    當亞伯拉罕殺敗外邦回來的時候,至高神的祭司麥基洗德帶著酒和餅迎接他(創14︰18)。那個餐預示了這個神秘的一餐,如同那位祭司是象狀和代表了基督真祭司長(利14)。因為主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詩110︰4)。陳設餅就是這個餅的像。這明明就是主藉先知所說的那個純潔無血的犧牲,即是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獻祭的供物(瑪1︰11)。

    基督的身體和血是為了建立我們的靈魂和身體而有的,使我們不致被消沒或變朽壞,又不成為泡影幻戲(斷然不可!)而是為了我們的存在和保全,防範我們不受各種傷害,洗去我們一切不潔淨的事。假若有人收到雜質的金子,就拿來燒熔提煉,使成足金,免得將來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人們總拿疾病和一切災難加以清除。依照聖使徒的話︰“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于受審。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被定罪”(林前11︰31,32)。這也是他說的,“所以人不按正當領受基督的身體和血,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林前11︰29)。這個使我們清潔後,我們就與基督的身體和的聖靈合一,而變成基督的身體。

    這餅就是那將來的餅之初熟果子,將來的餅(epiousios)是本質上所必需的。因為epiousios這字(按在主禱文里譯“日用的”)是表示來者,即是為了一個未來世代的,或者表示我們為了保全自己的本質而領受的。無論是依照那一個意義,我們這樣來說主的身體是應當的。因為主的肉身是施給生命的靈,由于它是為施給生命的聖靈所孕的。“從靈生的就是靈”(約3︰6)。我這麼說並不是要取消身體的性質,卻是意在表明它是施給生命的,是神性的事物。

    即如有人稱這餅和酒為主的身體和血的影像,如受神感的巴錫耳所說的一樣,要知道他們不是在祝聖之後如此說,而是在祝福之前論到所供獻的禮物。

    我們稱此為“領受”,乃是因為我們藉著它領受了耶穌的神性。又稱之為“交通”實在是一個很好的交通,因為藉著這聖禮我們就與基督有了交通,分享的肉身及神性。我們也是藉著它有了大家相通,彼此合一。因為我們既然分享一個餅,我們就都成為基督的一個身體又一種血,互為肢軀,與基督是一個身體了。

    因此,我們當全力防備,免得從異**接受聖餐,或將它授給異**。主說︰“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太7︰6),免得我們分享他們的恥辱和譴責。因為如果結合真是與基督的合一及互相的合一,則我們也的確心里決定與那些同我們一同分受的人合一了。這合一是自動發生的,沒有與我們的意向相反。如聖使徒說的︰“我們都是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林前10︰17)。

    有人稱主的身體和血為將來事物的影像,這並不是說它們不真正是基督的身體和血,而是現在我們藉此分受基督的神性,而將來只要以遠見作精神的分受是了。

    第十四章

    論主的譜系,並論生產上帝的聖女。

    關于那當受贊頌而永久為童貞的聖女馬利亞,即孕生上帝者,我們在前面數章里曾略加以討論,考證那是最恰當的,即她真確是生產上帝者,我們也如此稱她。現在願再作補充,因為上帝的永久的,有先見的計劃預定了她,諸先知又藉著聖靈,用百般比喻及談論去描寫她,宣稱她,依著所答的信約,作大衛的根種,按照預定的時辰而生出來了。“主向大衛憑誠實起了誓,必不反覆,說︰‘我要使你所生的坐在你的寶座上’”(詩132︰11)。再有“我一次指著自己的聖潔起誓,我決不向大衛說謊。他的後裔要存到永遠,的寶座在我面前,如日之恆一般。又如月亮永遠堅立,如天上確實的見證”(詩89︰35,36,37)。以賽亞說︰“從耶西的本必發一條,從他的根必生出枝子”(賽11︰1)。

    約瑟是大衛一種傳下來的事實,已由那兩個最聖的福音書著作者——馬太和路加——明明地指示了。但是馬太認為約瑟是由所羅門系統的大衛傳下來的,然而路加卻認為是由拿單系的大衛傳下來;他們二人都未曾提起聖童貞女的祖先。

    我們應當知道,希伯來人同聖經都向例不列女人的家譜;而且律法禁止一支派的人到別支派去求妻(民36︰6)。約瑟既然是從大衛一系傳下來的,他是一個義人(有神聖的福音書證明這點),所以他不會違背律法而娶那位聖女為妻;除非她是與他同族,否則他不會娶她。因此只要指出約瑟的家世就夠了。

    我們也要知道律法規定,一個人沒有孩子若死了,這人的弟兄應當娶死人的妻,為已死的弟兄生兒子(申25︰5)。因此所生的孩子照理是屬于那生他的人,但是照律法是應屬于那死了的人。

    于是由大衛的兒子拿單一系所生的利未生了麥基和潘索,潘索生那稱為巴潘索者。這個巴潘索生約雅斤,約雅斤生那生產上帝的聖女。由大衛的兒子所羅門一系所生的馬但娶妻生雅各。馬但死後,拿單族里的麥基——利未的兒子,潘索的兄弟——娶了他的妻子——雅各的母親,生了希禮。因此雅各同希禮在母系上是弟兄,雅各是所羅門的族系,希禮是拿單的族系。拿單族的希禮無子而死,于是所羅門族的雅各——希禮的兄弟——就娶了他的妻子,為希禮生了兒子約瑟。因此約瑟照理是所羅門系雅各的兒子,但是照律法卻是拿單系希禮的兒子。

    約雅斤娶了那端莊可嘉的女子哈拿為妻。正如從前那不孕的哈拿,藉賴祈禱及主的允許而生了撒母耳一樣的情形(撒上10︰2),她藉著誠懇及神的允許而生了那生產上帝的人,為的使她並不因此而追不上譽聞的烈女。所以產生這位高貴女子乃是因著恩典(“哈拿”一名的涵義原即是恩典)。這所生的貴女確實由于成為造物主的母親而成了一切受造物的女主。還有,馬利亞是生在羊門(城門)約雅斤的房子里面,而在殿里長大的。于是種植在上帝的殿里面,被聖靈增長,像一顆滿枝果子的橄欖樹,她成了各種德性的客店,她的心不在乎今世的肉欲,因而她保全了身體跟心一樣的童貞,她是適合于接受上帝到自己懷內,因為上帝是神聖的,只在神聖中間居住(詩18︰25,26)。因此,她力求聖潔,被宣稱為一個適合至高神的神聖而奇妙的殿。

    還有,因為那破壞我們拯救的敵人總是偵視著童貞女,照先知以賽亞所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起名叫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同在’之意”(賽7︰14),(太1︰23),所以目的在“主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詭計”(林前3︰19),(伯5︰13),可以抑阻那常以自己的智慧而志滿氣驕;祭司將這少女許婚與約瑟,如將一本新書交給識字的人,這定婚是童貞女的保障,是那偵視童貞女的人之大失敗。到了時候滿足,主的使者被差遣去她那里,帶去了我們主的妊娠喜訊。于是她懷孕了神的兒子,即父的異位同體的能力。“不是從情欲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約1︰13),那就是說,不是從交合和種子所生,乃是藉父的美意與聖靈的合作而生。她獻奉自己給造物的主,以致得受創造;給那形成萬有的主,以致得以形成;給神的兒子,即神,以致從她純潔無瑕的肉體和血,可造為肉身,變成了人,補上我們祖宗之母的債,正如我們祖宗之母無需交合而從亞當形成的情形一樣,所以這母也照樣生出了新的亞當,的出生是依照正常的分娩,但是超越乎天然的原因。

    因為那本無母親,而為天父所生的是由那不勞父親合作的女子所生。既由女人所產,的出生就是依照常理的分娩,然而因為不由人父,所以的出生是超越乎天然原因。由于的出生是依照通常的時間(是在滿了九個月,第十個月正開始的時候生的),所以這是依照常理的分娩;然而由于這分娩是無痛苦的,所以是超越乎生產規式。因為這事在開始時並無愉娛,後來也沒有疼痛,照先知所說︰“她未曾劬勞,就生產,未覺疼痛,就生出男孩”(賽66︰7)。所以,上帝化身的兒子為她所生,她不是僅僅一個受靈感人的,而是化身的上帝;不是以能力受膏的先知,而是施膏的神以其完全而來到,這樣,施膏的神變成了人而兼受膏的神;這不是由于性格的變換,而是由于在位格上的合一。因為施膏的和受膏的原是一而非二,因其為上帝而施膏,因其為人而受膏。這樣,生產上帝化身的,不是必為生產上帝的聖女嗎?造物主的使女和母親的她,是產生上帝的聖女。是一切受造物的主母和皇後,這幾個名稱是十分正確而真實的。但是如同那被孕胎的,使懷孕的聖母仍保留童貞,照樣那被生產的也保全了她的童貞,只是經過她,即將她關閉(結44︰2)。她懷孕是由听覺官感而來,但是生產卻是從嬰兒生出的通常路程,雖然有些人講謬妄的話說是從生產上帝者的肋邊生出的故事。因為是可能從這門生出,而不致傷害她身體的印記。

    那永為童貞的她在生產之後,仍然是童貞,直到她死為止,從來沒有與男子配合。雖然經上寫著︰“只是沒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頭胎的兒子”(太1︰25),然而我們要注意,那頭胎的兒子即是先生出的孩子,即使是獨生子。因為“頭胎子”一語就是表示他是第一個生出的意思,一點沒有提及有另外的兒女出生之意。“直到”二字表示所指的時間限度,並未包括所指定時間以後的時間。因為主說︰“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6︰20),這話並不是說在世代的完全之後,就要離開我們之意。聖使徒實在說︰“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前4︰17),這乃是說在普遍的復活之後。

    她已經生產了上帝,又從後來一切事件的經驗而了解那個神異之後,她怎能接受男人的擁抱呢?斷乎不能!一個純潔的心就根本不會有這種思想,何況還去實行呢?

    但是這個有福的女人,當她以為配受那樣神異的恩賜,而在基督受難之時,她忍受了在生產基督時所免除的一些痛苦,體驗母情而忍受斷腸之痛,當她看見——因的出生方式,她已知道是神了——像犯人似的被殺害時,她的心真如刀割,這就是“你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刺透”(路2︰35)這話的意思。但是復活的快樂把痛苦變更了,宣稱那肉身死了的乃是上帝。

    第十五章

    論應尊敬聖徒和他們的遺跡。

    聖徒們必需受尊敬,因為他們是基督的朋友,是上帝的兒女和後嗣。正如神學家和福音書著作者約翰說︰“凡接待的,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1︰12)。“可見從此以後,他們不是奴僕,乃是兒女了,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加4︰7)(羅8︰17),在聖福音里,主對的使徒說︰“你們是我的朋友”(約15︰14)。“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為僕人不知道主所作的事”(約15︰15)。還有,如果萬物的創造者和主宰也被稱為萬王之王(啟19︰16),萬主之主,萬神之神,則聖徒必是神,主,和王了。因為上帝是這些人的上帝,主,和王,也被他們稱為如此。對摩西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出3︰6)。上帝使摩西“在法老面前代替神”(出7︰1)。我這里說神,王,和主,並不是就性格而言,而是表示他們是自己的情欲的統治者和主人,保全神聖形像不受損傷,他們就是按照那神聖形像造成的(因為王的形像也叫做王),又因他們本意的決定與上帝結合著,接受住在他們里面,藉著恩典,由于與相交而變成神,可是自己卻以本性就是神。那麼,稱為神的崇拜者,朋友,及兒女們的,豈不應當受尊敬嗎?因為對良善的僕人表示尊敬,就是證實對大眾的主宰之順承。

    這些人成了上帝的寶庫和純潔的居所,因為神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我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神”(林後6︰16)。聖經也說“義人的靈魂是在上帝手里,死亡無法害他們”。(所智3︰1)。因為聖徒的死亡只是睡眠,而不是死。因為“他們終身勞苦,必活到底”(詩49︰9,10),“在主眼中看聖民之死,極為寶貴”(詩116︰15)。有什麼能比在上帝手中更為寶貴呢?因為上帝是生命和光明,那些在上帝手中的人,就是永享光明和生命。

    還有,使徒告訴我們上帝以內心住在他們身體里面,說︰“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里頭麼?”(林前3︰16),“主就是那靈”(林後3︰17),和“若有人毀壞神的殿,神必要毀壞那人”(林前3︰17)。這樣,我們怎敢不尊敬神的活殿,神的活居所呢?當他們活著的時候,他們是勇敢地站在神前面。

    主基督將聖徒的遺跡作為拯救我們的泉源,傾涌各樣的善事及充盈倒出甜蜜芬芳的油;願大家都相信這個吧!倘若在曠野有水能遵神的旨意而從險峻堅固的盤石里奔流出來(出17︰6),又從一只驢的腮骨里有水流出,止了參孫的渴(士15︰71,18),那麼,芬芳的油從殉道者的遺跡流出來是可疑的嗎?至少那些知道神的權能,和所給予聖徒尊貴的人,決不會懷疑。

    律法規定凡是摸了人死尸的,就是不潔淨(民19︰11),但是聖徒們並不是死的。因為從自己是生命及生命之根源的時候起,已被列在死人之中了,我們不稱那些希望復活和信奉而已經睡了的人是死人。一個死尸怎麼能行奇跡呢?他們怎麼驅除魔鬼,消除疾病,治好病人,恢復瞎子的目力,潔淨害大麻瘋的人,消滅困難和誘惑呢?從光明之父來的各樣美好恩賜,怎麼藉著他們而下降到那有堅定信心的祈求者呢?你不是要費盡心力去找一個舉薦官,將你推薦給一個必死的君王,為你而同他說情嗎?那些聖徒就是全人類的舉薦官,在上帝面前替我們說項,這不應當受尊敬的嗎?是的,我們確實應當藉他們的名修造敬神的殿,以豐盛供物呈獻他們,尊敬他們的紀念日,為他們而取得屬靈的快樂,好使我們所請客人的喜悅也可作我們的喜悅,而免得我們于力求崇敬之余,反而惹他們的怒氣。那些敬拜神的人就以敬拜神的事物為樂,而拿的盾牌的衛士也會憤怒那些使神憤怒的事情。讓我們信徒用詩篇,頌詞,靈歌(弗5︰19),用疚心懺悔和憐憫貪乏的人去敬拜聖徒吧!對上帝更是應如此敬拜。讓我們替他們立紀念碑和可看見的形像吧!讓我們自己可由模仿他們的德行而變成他們的活紀念碑和形像吧!讓我們尊敬那生產上帝的她吧!因為她真實確切是上帝之母。也讓我們尊敬先知約翰,因為是先驅者和施洗者,是使徒和殉道者,因為如主說的︰“凡婦人所生的,沒有一個興起來大過約翰的”(太11︰11),他為第一個宣告天國的人。讓我們尊敬使徒吧!因為他們是主的弟兄,在受難的時候,他們親眼看見,侍奉,“父神預選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兒子的模樣”(羅8︰29),“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林前12︰28),“第三是牧師和教師”(弗4︰11)。也讓我們尊敬主的殉道者,他們是從各等級里選出來的,他們是基督的兵丁,他們喝了的杯,被那帶來生命之死的洗禮洗過了,是的受難和榮耀的分受者,他們的首領是司提反,他是基督的第一個執事,使徒,和第一個殉道者。我們也要尊敬我們的聖教父,即有神附身的苦修者,他們以其良心之最長久而最辛苦的奮斗作見證,“他們披著綿羊山羊皮各處奔跑,受窮乏,患難,苦害,在曠野,山嶺,山洞,地穴,飄流無定,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來11︰37,38)。讓我們尊敬那些在恩典之前的先知,祖先和義人,就是那預告主之降臨者。我們要仔細觀察這些人的行事為人,我們要效法他們的信心(來13︰7),愛心,希望,熱誠,及生活方式,恆心,忍受痛苦,忍耐到流血,我們才可以與他們一同分享他們榮耀的冠冕。

    第十六章

    論形像。

    有人指責我們敬拜和尊敬我們的救主和聖母的形像,又敬拜一般事奉基督之聖徒的形像。讓這些人記取在原始時上帝是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了人(創1︰26)。我們為什麼彼此互相尊敬呢?豈不是因為我們全是照著神的形像所造成的嗎?那最博學的神物解釋者巴錫耳說︰對形像的尊敬就通過到它的原型。原型就是師表,仿成物就是從它得來。為什麼摩西領帶的人民尊敬那有天堂物件的形像和樣式,或寧可說,一切萬有的形像和樣式的會幕呢(出33︰10)?上帝實在對摩西說︰“要謹慎作這些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出25︰40)(來8︰5)。遮蓋那施恩座的兩個基路伯豈不是人工作成的嗎(出5︰18)?還有耶路撒冷那座名聞天下的殿豈不也是這樣嗎?它豈不是手工品嗎?不是由人的技巧制成的麼(王上8)?

    聖經責怪那些敬拜所雕刻形像的人,也責怪祭鬼的人。希臘人獻祭,猶太人也獻祭,但是希臘人祭鬼,猶太人卻祭上帝。希臘人的祭被拒絕和定罪了,然而義人的祭卻是神所悅納的。就如挪亞獻了燔祭,“上帝聞到馨香之氣”(創8︰21),就悅納他的合適選擇和對善意的芳香。希臘人所雕刻的像是鬼的雕像,所以被拒絕和禁止。

    此外,誰能作出雕像仿佛那不能看見的,無物體的,無限定的,無形式的上帝呢?因此給神性定一個形狀是最愚笨和最不敬的事。所以形像的使用在舊約里並不普通。但到了上帝大發慈悲,為了我們的拯救而真正化成了人之後,的形像不是亞伯拉罕所看見的人形,也不是先知們所看見的樣子,而是真正有人的本質,居住在地上,與眾人相通(巴錄4︰1),行奇跡,受痛苦,被釘十字架,又復活,被迎接回到天上;因為這一切事情曾經真正發生過,為人所看見,所以它們被寫出來,作為我們的想念和教訓,雖然我們沒有生在那個時候,不能親眼看見,然而我們仍然可以藉著听道和相信,得到主的賜福。可是由于世人未必都有識字的知識,有時間讀書,所以教父們許可用形像來指點這些事,制成簡明的紀念物,因為他們都是偉大的義勇行為。當我們每不記得主的受難時,若看見基督釘十字架的畫像,我們就想起拯救的受難,跪下來敬拜,我們不是敬拜那物質,而是敬拜那描畫的,正如我們不是敬拜福音書的物料,也不是敬拜十字架的物料,而是敬拜它們所代表的。因為代表主的十字架與一個不代表主的十字架有什麼區別呢?論到神的母親也正是一樣。因為我們對她所行的禮,乃是歸于在她胎里的化身者。同樣,聖人勇敢的善舉也激勵我們,我們也因而勇敢,熱心,模仿他們的勇氣,歸榮耀于上帝。如我曾經說過的,我們對那最好的,與我們同為僕人之尊敬,乃是證實我們對我們大眾的主宰之順承,這尊敬歸于形像,再轉給那原型。但是這是一個沒有寫下來的傳統,也正如我們對著東方朝拜,敬拜十字架,及許多其他類似的事情是未曾寫下來的情形一樣。

    曾有某一故事敘述當奧古呂作厄德西尼都城之王的時候,他派了一個美術家描畫主的圖象;但因從主面孔上照耀出的光輝,這畫師竟束手不能著筆,主自己就用一件衣裳,蓋著神性的和施給生命的面孔,而把自己的形像印在上面,送給奧古呂,以滿足他的渴求。

    還有,使徒傳下許多沒有寫出來的事情,外邦人的使徒保羅用這些話告訴我們說︰“所以弟兄們,你們要站立得穩,凡所領受的教訓,不拘是我們口傳的,是信上寫的,都要堅守”(帖後2︰15)。他寫給哥林多人說︰“我稱贊你們,弟兄們,因為你們凡事記念我,又堅守我所傳給你們的教訓”(林前11︰2)。

    第十七章

    論聖經。

    舊約和新約所傳講的都是唯一而同一的神,是在三位一體名下受贊美和榮耀,照主所說︰“我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太5︰17)。自己完成了我們的拯救,一切經和一切奧秘都是為了這拯救而存在。又說︰“你們應當研究聖經,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5︰39)。使徒說︰“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地曉喻列祖,就在這末世,藉著的兒子曉喻我們”(來1︰1,2)。因此,律法和先知,福音書作者和使徒,牧師和教師等都藉著聖靈曉喻我們。

    “聖經都神所默示的,也必是有益的”(提後3︰16)。所以,研究聖經是最美好的而亦對靈魂最有益的事。正如一顆樹栽在溪水旁長大,被聖靈澆灌的靈魂也要一樣按時結果子(詩1︰3)。這意思是︰相信正教,被常綠的簇葉所裝飾,便是使上帝喜悅的行為。聖經訓練我們作使上帝喜悅的行為和健全的思考。因為可使我們聖經勖勉各種德行,避防各種邪惡。倘若我們喜愛學習聖經,我們必可成為通曉許多事情的人。因為由于勤慎,辛勞,及上帝所給的恩典,萬物都齊備了。“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路11︰10)。所以讓我們叩聖經的門戶,如一最美好的花園,那樣的芬芳,甜蜜,茂盛,而發出各種理智的及受神靈感的禽鳥之音,圍繞著我們的耳朵,彈動我們的心靈,使悲哀者得安慰,生怒者得安息而充滿永久的快樂。這花園使我們的心停在金色光耀的神性鴿子背上(詩68︰13),它光明的翅膀帶我們到屬靈的葡萄園的園戶(太21︰37)處,即獨生子和後繼人,又藉著將我們帶到眾光之父那里。但是我們不應以叩門為隨便輕易,卻要誠謹而不住的密叩,免得我們生厭倦而灰心。這樣它必為我們而開。如果我們讀了經一次,二次,仍然不了解所讀的意義,我們不要心灰,仍然堅持,多多討論,多多查考。因為摩西說︰“問你的父親,必指示你,問你的長者,他們必告訴你”(申32︰7)。因為“人不都有這等知識”(林前8︰7)。願我們發見花園源泉之永涌的和最純潔的水,直流到永生(約4︰14)。讓我們在這里享美福吧!讓我們吃酒席而不知厭足吧!因為聖經具有不花錢的恩典。但是我們如果能夠從聖經以外的文獻采取任何有益的東西,這並不在禁止之列。讓我們像一個兌換銀錢的人,知道多方積儲純潔的金銀,棄絕那假的。讓我們保留那最美好的格言,但是要把那迷妄可笑的神祗及奇怪的神話故事丟給狗,因為我們可以藉它們自己而大大地勝過它們。

    還要知道︰舊約內計涵有二十二卷書,照希伯來文的字母數目,每一個字母一卷。但因這二十二字母內有五個是雙形,所以合算為二十七字母。即是Kaph,Mem,Nun,Pe,Tzade都有兩個寫法,所以照這樣算法,數目是二十二,但是因為其中有五字母是雙形,所以成了二十七卷。因為路德記與士師記聯接在一起,希伯來人就把它們作為一部,撒母耳上下和列王記上下也是這樣,歷代志上下亦合成一部,以斯拉記與尼希米記也合成一部。這樣一來,所有以上各卷就集成為四個五卷集,連同此外兩卷,合成聖典全書。其中有五卷是稱作律法,則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五種,這些都是敘述立法的事跡,組成第一個五卷集。其次是另一個五卷集,即所謂的書冊,或者有些人稱它為聖卷,包括下列各書︰嫩的兒子約書亞記一卷,士師記與路德記合一卷,撒母耳記上和下(合為一卷),列王紀上和下(合為一卷),歷代志兩種(合為一卷);這些組成第二個五卷集。第三個五卷集是詩體的書,即約伯記,詩篇,所羅門的箴言及傳道書,雅歌。第四個五卷集是預言的書,即十二個先知書所組成的一卷,及以賽亞書,耶利米書,以西結書,但以理書。此外以斯拉和尼希米兩書被合成一部,及以斯帖記。還有勸賢書,即所羅門的智慧和約書亞的智慧書,這書由西拉赫的父親印成希伯來文,後來又為他的孫子,即西拉赫的兒子約書亞譯成希臘文。這些都是很有德的,高尚的,但是都未曾被算在內,也沒有留在約櫃里面。

    新用包含四福音書,即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約翰福音;和福音書作者的路加所作的使徒行傳;七封給公眾的書信,即雅各書一章,彼得書兩章,約翰書三章,猶大書一章;使徒保羅的十四書信;福音書作者約翰的啟示錄;和革利免所作的聖使徒遺規(注)。

    (注)編者按︰聖使徒遺規一卷,不在今日我們新約之內;但當著此書的大馬色人約翰之時,此卷甚受教會重視,而約翰認為出自革利免之手。其實此卷于公元四世紀時由一敘利亞教父不知名者所作。

    第十八章

    論經上所載關于基督的事。

    經上所說關于基督的事,概可分為四大種類。有些甚致適合在成為世人之前的記錄,另外一些適合在神人合一的時候,另外一些適合于合一之後,又一些則適合于復活之後。那些有關于成了人之前一段時期的事情又有六類,因為有些陳說性格的關聯及位格上與父相一致處,如︰“我與父原為一”(約10︰30),又如︰“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約14︰9),“本有上帝的形像”(腓2︰6)等等。有些陳述個體的完全,如︰“上帝的兒子”,“是上帝本體的真像”(來1︰3),“偉大計劃的使者,奇妙的策士”(賽9︰6)等等之類。

    還有某些陳述父子兩位格的互相貫通,如︰“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約14︰10),及陳述堅實而不可分的基礎,例如︰“道”,“智慧”,“能力”,“光輝”。因為道是不可分地建立在心里(我這里是指本質的心),智慧也是這樣,滿有力量者里面有能力,光亮里面有光輝,及從這些生出的一切也都是如此。

    某些言詞發表降生的起源是父的旨意,例如︰“我的父,是比我大的”(約14︰28)。因為子的存在與其所有一切都是從父而來。不過只是受生,不是受造。所以說“我從父出來到了世界”(約16︰28),和“我因父活著”(約6︰57)。但是所有的一切屬性並不是恩賜的或受教導的,乃是由于父的旨意,如︰“子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麼,惟有看見父所作的,子才能作”(約5︰19)。因為如果沒有父,就沒有子。因為子是本于父,而在父中,與父同在,而不是在父之後。同樣情形,所作的也是本于父,與父合作。因為只有一個同一的意志,活力,權能在父,子,聖靈里面,不是互相似的,而是同一的。

    還有地方說及父的美意是藉子的活力完成的,不是把子作為一種工具或一個僕人,而是藉著與父同其本質的道,智慧,及能力,因為在父與子里面只看得到一個行動,例如︰“萬物都是藉著造成的”(約1︰3),“差遣了的道醫治了他們”(詩107︰20),“是為叫他們信是禰差了我來”(約11︰42)。

    有些話又有豫言的意義;這里面有些是用未來語式,例如︰“我們的上帝必將顯現出來”(詩50︰3),撒迦利亞說︰“看哪!你的王來到你這里”(亞9︰9),彌迦說︰“看哪!主出了的居所,降臨步行地的高處”(彌1︰3)。不過有些話雖是指向將來的時候,卻是用的過去式例如︰“這是我們的神,已顯明在地上,住在人中間”(巴3︰38),“在主造化的起頭,在太初創造萬物之先,就有了我”(箴8︰22),“因此神,就是你的神,用喜樂油膏你,勝過膏你的同伴”(詩45︰7)這一類的話。

    于是所說有關于合一之前一段時期的事情,可以應用于合一以後,但是那些有關于合一以後一段時期的事情,卻絕對不能應用于合一以前,除非是如我們曾經說過的,實在是根據一個預言的意義。那些歸于合一時期的敘述有三種方向。因為當我們討論到更尊貴的方面時,我們就說到肉身的神化,及為道的變化,和特異的上升等等,這些是表明肉身因與至高神(即“道”)合一及性格兼賅,而顯出異常富有。當我們論到更卑微的方面時,我們就說上帝聖道的化身,##的變成世人,##的虛己,##的貧乏,##的謙卑。因為這些以及類似的事都因與人性的混合而加于道,即是加于上帝。當我們觀察兩方面互相組合時,我們就說到合一,相通,恩膏,性格的連系,形狀的改變等等。前面兩種方式的道理都在第三種方式內。因為合一是很清楚地表出了二者內的任一個,由于其與另一個的密切連接和通貫,所得到的是什麼了。因為藉著在位格上合一,可以說肉身受了神性化,變成了神,與道平等的神;也可以說上帝聖道是成了肉身,變成了人,被稱為受造物和最末後的(賽48︰12);這並不是兩個性格轉變成了一個復合性格的意思(因為相反的兩種特性,不可能同時存在于一個性格內),而是兩個性格在位格上結合著,彼此互相貫通的意義,但是並未混合或變化。那個互相貫通則是發生于神性,並不是出自肉身,因為肉身不可能透過神性,但是神性一旦滲透了肉身,肉身也就有同樣難以形容的滲透能力;這實在就是我們所謂的合一。

    要知道,在屬于合一時期的第一和第二個方式上,可以看出交錯。因為當我們說到肉身時,我們用神化,道化,特異的升高,恩膏等名詞,因為這些都是從神性得到,但是住在肉身里了。當我們述及道的時候,我們用虛己,化身,變成世人,謙卑一類名詞,照我們前面說過的,這些都是藉肉身加在道上面的。因為由的自由意志,親身承受了這些事情。

    至于那些歸于合一以後的說法也有三種。第一是陳說的神聖性格,如︰“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約14︰11),“我與父原為一”(約10︰30);一切在承擔人性之前對所斷定的言辭,即使在承擔人性以後,也還是對如此肯定,只有一點例外,就是那時沒有承擔肉身及其固有屬性。

    第二種是陳述的人性,如︰“我將真理告訴了你們,現在你們卻想要殺我”(約8︰40),“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約3︰14),及其它類似的話。

    關于對救主基督所說的和寫的那些人的陳述,無論是有關于的言語或行為,共有六種。有些是當然依著化身而作出或說出的,例如之為童女所生,的隨年齡增長和進步,的饑餓,口渴,疲勞,恐懼,流淚,睡眠,被釘穿過,死亡,及所有類似的屬性與無罪的感情。在這一切事情上,雖則我們以為它們確是屬于身體的,然而亦有一種神性與人性的混合,因為神性固然不受任何這些痛苦,但是我們的拯救卻非藉賴它們而不能獲得。

    有些是出于故作姿態的性質,如基督所提出的問題︰“你們把拉撒路安放在那里呢?”(約11︰34),及跑到無花果樹(可11︰13),的畏縮或退卻(太12︰15),的祈禱,的“好像還要往前行”(路24︰28)。在無論是神或是人時所表現這些或類似的事情,都不是需要的,而是因為既取了人的形狀,應照人類的舉動而便宜行事。例如︰的祈禱是表示不反對上帝,又表尊敬聖父為自己的本源,的問話並不是不知道,乃是表示雖然是上帝,也確實是人;的退卻是教我們不要性急,也不要自投羅網。

    有些話是關于親誼同類,如︰“我的神,我的神,你為什麼離棄我”(太27︰46),“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林後5︰21),“為我們受了咒詛”(加3︰13),“子也要自己服那叫萬物服的”(林前15︰28)。因為無論是神或是人時,都從沒有被父離棄,也沒有成為罪惡或咒詛的對象,也不必受父支配。因為是神,就與父平等,不干犯父,也不是屈服于父;是人,就從來沒有不順從的父,致令父必需要屈服。要求我們的親誼,將自己與我們同列,才用這些字句。因為我們是無信心,不服從,于是權當罪惡及被咒詛,因此才遭離棄。

    有些話是為了區別思維之故而說的。因為你假如要拿實際上是不可分的事物在思想上劃分開來,即是將肉身與道分開,則“奴僕”,(腓2︰7)和“無知”(太24︰36)的稱謂都可加在身上;因為的確成了一個無知的及僕類的性格,若不是與上帝聖道合一著,的肉身就是僕役式的和無知的了。但是,由于它在位格上與上帝聖道合一了,因而它既不是僕役的,也不是無知的。所以稱父是自己的上帝。

    有些敘述是為要使顯明給我們知道保證我們的信心;如︰“父啊!求禰使我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禰所有的榮耀”(約17︰5)。因為前時已經被榮耀了,而且現在也正榮耀著,但是的榮耀沒有顯明給我們,也沒有給我們保證。還有使徒說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里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1︰4)。因為由于奇跡,復活,及聖靈的來臨,就向全世界顯示了是神的兒子,證實了是神的兒子。還有這話︰“的智慧和恩寵都一齊增長”(路2︰52)。

    再有另外的一些話是關于的取用猶太人的氣習,把自己置在猶太人之列,如像對撒瑪利亞的人說︰“你們所拜的,你們不知道,我們所拜的,我們知道,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約4︰22)。

    第三類的言詞是宣稱那獨一的存在本位,並表明其二重的性格,例如︰“我因父在活著,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約6︰57)。又有“我往父那里去,你們就不再見我”(約16︰10)。又有“他們就不把榮耀的主釘在十字架上”(林前2︰8)。又有“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約3︰13),以及這一類的話。

    關于復活以後的陳述,有些是合式于神的,如︰“奉父,子,聖靈的名洗他們”(太28︰19),這句話里的“子”明明就指神;還有“看呀!我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20),及其他類似的話。因為確是作為神而與我們同在。另一些則是合式于人的,如︰“他們就抱住的足”(太28︰9),和“在那里必見我”(太28︰10)等等。

    至于有關復活以後的那些適合于人的敘述,又有不同的種類,因為有些確實發生過,然而不是依照自然,乃是依照神的計劃,目的在證實那受苦的身體又復活了;這就是鞭傷痕跡和在復活之後的吃,喝。另外的卻是真正而自然地發生了,如像無困難來往各地,及通過關閉著的門。有些又是擬似的性質,如︰“好像還要往前走”(路24︰28)。有些又適合于那雙重的性格,如︰“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約20︰17),及“那榮耀的王將要進來”(詩24︰7),“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來1︰3)。最後,有些又好像用純粹思維去拆分的方法,將自己列在我們一級,如︰“我的神,也是你的神”(約20︰17)。

    那些崇高的敘述必需歸于那遠勝于清欲及肉體的神聖性格,那些低微的必需歸于凡人的性格;那些共通的,則必需歸于復合的性格,即同時是神而人的獨一基督。我們應當明白那崇高的和低微的都屬于唯一而同一的基督,我們的主。如果我們知道每個的特性,看出兩者都是由一位執行,我們就信正道,不入歧途。由上面的一切陳敘,我們就看出合一著的性格之間的差異,並看出在它們的神性及人性之天然特質上,它們並不是一致的,正如那最超凡入聖的息立爾所說的一樣。然而是只有一個子,即基督,也就是主,因為是一個,也只有一位,所以在位格上的合一決不會因為承認性格間的差異而有破碎**之處。

    第十九章

    論上帝不是諸惡的起因。

    要知道聖經是照例說上帝的應許就是的活力,如當使徒在羅馬書內所說︰“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里拿一塊作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麼?”(羅9︰11),自己造出各種不同的物類,就是為這緣故。因為只有是萬物的制造者;但是自己卻沒有制造高貴的或卑賤的事物,而是由于按照各人隨其本心而定。同一的使徒在提摩太後書里所說的話,就可將這一點顯示出來,他說︰“在大戶人家,不但有金器銀器,也有木器瓦器,有作為貴重的,有作為卑賤的。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2︰20,21)。淨潔必需是自願的,這點很明顯,因為他說︰“人若自潔”。若將這話反過來說,就是︰“如果人不自潔,就必作卑賤的器皿,不合乎主用,只適宜破成碎片”。因此,我們必需了解我們上面所引用的話和下面這些話,即“神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羅11︰32),“神給他們昏迷的心,眼楮不能看見,耳朵不能听見”(羅11︰8),都並不是好像神自己在運行,卻是指明由于自由意志及美善之不可受強迫,因而應許了。

    因此,聖經說到的應許每每稱為的活力和工作。甚致當聖經說︰“上帝創造惡事”(或作降災禍,參賽45︰7)及“一城的災禍沒有不是主降的”(摩3︰6)。這些話不是意味著主是災惡的起因,而是“惡”這一詞被用在兩方面,具著兩個意義。有時它表示性質上根本是惡的事,這就是跟德性及上帝的意旨相反的。有時它表示那不幸的及壓制我們知覺的事,即是苦惱與災難,這些事顯然都是不好,因為它們是痛苦的,但實在該是好事。因為在那些了解的人,它們就成為醒悟及拯救的使者。經上便說神是這些事情的制造者。

    還要知道我們自己也是這些災惡的起因,因為無意的災惡是起于有意的為惡。

    我們也要知道,聖經上論到關于原因,其實毋寧該是結果,這種倒果為因的說法也是常見的。如︰“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詩51︰4)。通常罪人犯罪的目的,並不曾要神佔勝,神也不曾需要我們去犯罪,以便可藉此表示自己是佔勝者。因為是無比的,贏得對一切的勝利獎,甚致勝利那無罪的人,是創造者,不可思議的,非受造的,具有本然的榮耀,不是後來取得的榮耀。當我們犯罪之時,上帝對我們發怒,並沒有不公正;當赦免那悔改者之時,就表明自己勝利了我們的邪惡。但我們並不是為了這緣故才犯罪,而是事情是如此出現。比方某人坐著作工,一個朋友立在旁邊,于是這人說我的朋友來是為著要使我今天不可工作,然而朋友本不是為要阻礙他的工作才來的,但其結果卻正如此,因為他忙著招待朋友,以至不能分身工作。這些事情也被說是結果,因為事件是如此揭曉了。上帝不只有自己是公正的,願意大家全都與相同。

    第二十章

    論沒有兩個主權。

    沒有兩個主權,一個好的,一個不好的。這由下列論點而見。善與惡是彼正相反的,互不相容的,它們不是並存,也不是彼此可以作為另一個的部分。因此,假如兩個主權分別住在自己的區域里,必定要佔據全部。首先,任何一方,不只是受對方的全體所限制,也必受對方的任何部分所限制。

    其次,試問,是誰指定它們每個的地方呢?它們自己必不承認它們已經成立一個友好協定,或彼此和好。因為邪惡若與美善相處和平,言歸于好,它就不是邪惡了;而當美善與邪惡相契時,它也就不是美善了。但是,倘若那指定它們每個之活動範圍的,是與它們皆不相同的,那必定就是上帝。

    下面兩件事中的一件是必然的;就是(一)它們或互相攻擊,因而互相破壞,或者(二)有某個中間地帶,沒有美善存在,也沒有邪惡存在,將它們二者分劃開來。這樣,就不再是兩個主權,而是三個主權了。

    下面這些可能中之任一個是必然的;就是它們或是和平相處,然而這與邪惡是不相容的,因為和平的就不是邪惡;或者它們不和,然而這又與美善是不相容的,因為不和睦的就不是完全的美善;或者是邪惡發動斗爭,而美善不報復,然而這時美善就會被邪惡毀滅;或者它們永遠在煩惱與不幸中,但這又不是美善的標幟了。由此看來,我們有一個主權,是完全免于凶惡的國。

    但是有人問,如果真是這樣,惡又從何而來呢?因為惡不可能發生自善。我們回答說︰惡不過是善之不存,及軼脫本性而遣反本往的事,因為沒有什麼惡事是天性的。凡是上希所造的萬物,本來都是非常好的(創1︰31);因此如果它們繼續像它們被造時的樣子,它們就非常好的,但是當它們有意離開遵守本性,而轉向那違反本性的事,它們就陷入于邪惡。

    萬物在其本性上皆是造物主的僕役,而服從。因此的任何受造物,若有故意拗逆,不听從他的創造主宰,它就在自己里輸入了邪惡。因為邪惡不是任何本質,也不是本質的一個屬性,而是一個偶然,即是故意脫離遵守本性,而轉向那違反本性的事,這就是罪惡。

    那麼罪惡又是那里來的呢?罪惡乃是魔鬼之自由意志的發明。那麼,魔鬼是惡的嗎?魔鬼既是存在于世,他就是好的,不是惡的。創造他的主原造他為一個有光明的,非常光輝的天使,因為他是有理性的,所以具有自由意志。但是他故意離開天生的德性,去到邪惡的黑暗里,于是離開上帝很遠。只有上帝是美善的,能賜給生命及光明。各種美善的事物都是從獲得美善,一旦它們的意志與分離了(因為不可能在空間內分離),它就墮落入于邪惡。

    第廿一章

    為什麼那有預知的上帝仍創造了要犯罪而不願悔改的人

    上帝因自己的美善,將存在各物從無有里生出來,已預知將來會有什麼事物。因此,倘若將來沒有它們,則它們將來既不是惡,也不會被預知。因為知識是知道現時存在的事,預知卻是知道將來必定會有的事。首先出現存在,其後始有善的生存或惡的生存。但是那些藉著神的美善而將來要存在的人,倘若由于他們的自由選擇而成為邪惡,以致有礙其生存,則邪惡就會勝過上帝的美善。本來上帝將所有的作品都造得完善,但是每個受造物依其自由選擇而成為美善或邪惡。雖然主說︰“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可14︰21),他這麼說不是責難自己所創造之物,而是責難創造之物之由于自己選擇及疏忽所招致的邪惡。因為人自己在抉擇上大意了,使他的造物主所賜恩惠對他無益。譬如一個國王把富庫和權力交付某人,而這人倚恃他的恩主而橫行,當恩主拿他制服了的時候,若是覺得他要固執惡意到底,國王就要按他所應受的罪罰來處分他。

    第廿二章

    論上帝的律法及罪惡的律法。

    神是美善的,非常之美善,所願意的也是美善。而教我們行善的訓令就是律法,我們堅守這律法,就可常在光明中。另一方面,背犯這個訓令就是罪惡;由于魔鬼的攻擊及我們不自節制而甘願接受這種攻擊,所以罪惡持續存在。這個也同稱為律法(羅7︰25)。

    如此,上帝的律法深植我們心中,密密把心吸住,激發我們的良知。我們的良知也被稱為是我們的心的律法。邪惡者的攻擊——罪惡的律法——是住在我們肉身的肢體中,藉它而向我們進攻。因為我們一旦自願背犯了上帝的律法,受邪惡者的進攻,它就乘隙而入,我們就將自己賣給了罪惡(羅7︰14)。我們之所以如此,乃因我們的身體常常趨向著犯罪。所以聚集在我們身體內的對罪惡之間嗅及官覺,意即是肉欲及身體的快感,就是在我們肉身肢體中的律法。

    照此,我心內的律法——良心是喜歡上帝的律法——誡命,並且很願意的。但是罪惡的律法(羅7︰23),意即是,藉著在我肢體中的律法所作的攻擊,或藉身體的情欲,習性,以及靈魂中背理性的部份,都是與我心內的律法相反的,即與我的良心相反;因為那種混合物把我捕虜了(雖然我將上帝的律法作為自己的意志,愛護它,使我的意志沒有罪)。如我曾說過的,由于快感的溫柔,身體的情欲及靈魂之背理性部份引我墮落,誘我成為罪惡的奴隸。但是“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因為是承擔了肉身,並不是承擔了罪惡),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8︰3,4)。因為“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羅8︰26),並且將力量供給我們心內的律法,去反抗在我們肢體中的律法。因為“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告”(羅8︰26),這一節就是教我們怎樣祈禱。可見除了用忍耐和祈禱之外,就不可能實行主的誡命。

    (第二十三章從刪。)

    第廿四章

    論童貞。

    屬肉的人譏誚貞潔;享樂者提出下列的經句為證︰“凡不為以色列族傳種的人該受咒詛!”(參申25︰9)。然而相信上帝聖道由童貞而成了肉身的我們,對他們答辯說︰童貞是在最初由上天賦給于人性之中的。因為人的形成原屬童貞,夏娃實從亞當單身而出。貞潔通行于伊甸園中。不是嗎?聖經寫著︰“亞當夏娃兩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創2︰25)。等到他們犯罪之後,他們才知道了自己是裸著,感到怕羞,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創3︰7)。當亞當犯了罪之後,听到神說“你本是塵土,仍要歸于塵土”(創3︰19),當死亡藉由犯罪而進至世界之後,亞當才和夏娃同房,而她亦才懷孕生子(創4︰1)。可見,為了人類免得因有個人死亡而致滅種和整個枯竭,世上才立有婚姻嫁娶,好使生男育女,而人種得以保存。

    但是有人也許會問︰那麼,所謂“男和女”,所謂“要生養眾多”究是什麼意思呢?我們必要回答說︰“要生養眾多”的話不全是指婚姻結合後的繁殖。因為上帝有權用各種方法繁衍種族,要是各族各類自始至終不違背誡命的話。不過上帝完全知道連在他們未出生以前的一切,預知人類將來會犯罪而免不了受處死亡,于是造男造女,吩咐他們要生養眾多。現在我們請進而觀察童貞的光榮,這個也包括貞操在內。

    挪亞在受命進入方舟,為世界保存種族之時,接受了這個命令︰主說︰“你同你的妻,與兒子兒婦都進入方舟”(創6︰18,7,1)。叫男子們與其妻室分開,使得他們因清潔而可逃避水災及全世界沉淪之禍。可是等到洪水退了之後,主說︰“你和你的妻,與兒子兒婦,都可以出方舟”(創8︰16)。看哪,為了繁衍人種之故,婚姻再度被允許了。其次,哪噴神火的天上居住者和使者以利亞,豈不是抱獨身主義嗎?而他的德行,即為他的升天奇跡而被證明(王下2︰11)。試問︰誰關閉了諸天?誰救活了死孩子(仝4︰34)?誰分開了約但河(仝2︰14)?那不是童貞的以利亞嗎?而他的門徒以利沙,在其證明具這同樣德行以後,豈不求懇而獲得雙重的聖靈恩典,而作他師傅的繼承人嗎(仝2︰9)?關于那三個青年人是怎樣的呢?他們不是為了持守貞操而比火更有威力嗎?不是證明了他們的身體因童貞而足以抵抗烈火嗎(但3︰20)?而但以理的身體豈不是也為了童貞而非常堅實,連猛獸都吃它不入嗎(仝6︰16)?不是上帝為了要以色列人民親眼目睹之故而吩咐他們要保持身體的貞潔嗎(出19︰5,民6︰2)?不是祭司們都要清身而才進入神的內殿供獻祭品嗎?律法上豈不明說貞操是重大的誓約嗎?

    因此,我們對律法的訓誡應從更屬靈的意義來看取。神靈的種子藉著對上帝的愛和寅畏,孕育于靈的**之中,而娩出救恩的靈力。我們必須從這意義去理解下列的經文︰“在錫安有種,在耶路撒冷有後的人蒙福了”(賽31︰9七十譯經)。這話豈是指那種**,酗酒,偶像崇拜者,只要他留種在錫安,留後在耶路撒冷,他就能蒙福嗎?稍有頭腦的人決不會說這話。

    貞潔是天使們的生活規則,是凡屬精神性的特征。我們言此,並不包含斥說婚姻之非。斷乎不是!我們知道主曾親自參加賜福婚禮,也知道有人說過︰“婚姻是應受尊重的,床也不可污穢”(希13︰4);不過我們更知道︰婚姻雖好,貞潔比它更好。因為在品德和惡行當中,同具高下等級。我們知道,人類自第一始祖以後的一切有死者,無不由婚姻而產出。只有第一始祖不自婚姻,乃是童貞的作品。然而我們知道,獨身是追隨天使的行為。天使比人類要高尚些,童貞就比婚姻來得光榮些。但我何必說天使呢?基督本人便是童貞的榮耀,自父而生,不但無始,無**,無交合,更且為了我們之故,自清白童貞女結了肉身的胎,而成了人像我們一樣,並在身體表顯出真正而完全的貞潔。因此,雖不曾用律法強課我們這樣,(如所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見太19︰11),但在實際上自己示範了我們,給我們以作此的能力。真的,目今在社會當中,守童貞很盛行,是凡人皆明白的事。

    在法律範圍內的生兒育女,誠然是好的;為免**之故,婚姻自是好事,因它可以防止**(林前7︰2);合法的男女交合,不許可有縱肆**而陷于不法的行為。所以,對那不能禁欲的人,結婚是很好的,但守童貞則更好,因它加增靈魂的果實,獻給上帝以祈禱的及時成果。“婚姻是當受尊重,床也不可污穢,但苟合行淫的人,上帝必要審判”(希13︰4)

    第廿五章

    論割禮。

    亞伯拉罕在受律法之前,即是受了祝福及允許以後,受了割禮,作為一個標記,將他和他的子孫,家族,與他同住的外邦人分別開來(創17︰10)。這個很明顯,因為以色列人獨自在曠野住了四十年,沒有與別族來往,凡是生在曠野里的都沒有受割禮,但是當約書亞領他們過了約但河時(書5︰2),他們都受了割。于是規定了第二次割禮的律。因為在亞伯拉罕的時候,已經有了割禮的律法,但是由于在曠野里四十年,這律法院就中止了。所以在過了約但河之後,神又第二次將割禮的律法賜給約書亞,依照在約書亞(嫩的兒子)書中所記載的︰“那時主吩咐約書亞說,你制造火石刀,扎了營,第二次給以色列人行割禮”(書5︰2);後面一點又寫著︰“以色列人住在百特俚的曠野四十二年(書5︰6),等到旺民,就是出埃及的兵丁,多數沒有受過割禮的,因為他們沒有听從主的話,主曾向他起誓,必不容他們看見主向他們列祖起誓應許賜給他們的地,就是流奶與蜜之地。他們的子孫,就是主所興起來接續他們的,都沒有受過割禮,因為在路上沒有給他們行割禮,約書亞這才給他們行了”(書5︰6,7)。所以割禮是一個標記,將以色列人與他們同住的外邦人分開。

    割禮是洗禮的象征。因為正如割禮不是割去身體上的有用部份,只是割去多余的無用物,我們因洗禮而從罪惡割裂了也是如此,罪惡明明是欲求的多余部份,不是有用的希翼。因為一個人全然沒有欲求希翼,或未曾一嘗愉快的滋味,這是不可能的。但是罪惡就是愉快的無用部份,即無用的希求及愉快,聖洗禮就是將我們從罪惡割裂,額上畫珍貴的十字號賜給我們做標記,並不是將我們與外邦人分開(因為外邦人都已領受洗禮,都被十字號畫過了),而是在每一國內分別有信心的與不信的。因此,當真理啟示了的時候,割禮就是一個無意義的象征和影子(希10︰1)。所以現在割禮是多余的,與聖洗禮相反。因為“凡受割禮的人,他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加5︰3)。主是受了割禮的,以便可以成全律法,遵守了全部律法,和安息日,目的在成全律法,建立律法(太5︰17)。在受洗之時,聖靈就向人出現,以一個鴿子的形狀降到身上,從那時起,就開始講解屬靈的禮拜,人生行為以及天國的道理。

    第廿六章

    論反對基督

    我們應當知道基督的敵人必要來到。是以,凡不承認“神的兒子以肉身降世,是完全的神而成了完全的人,然亦是上帝”的人,都是敵基督的(約一2︰22)。但就一種特殊的意義來說,那將在世界的末了來到的人,也稱為敵基督者。首先,如主曾說過的,必需要在萬民里傳遍福音(太24︰14),然後才來處罰那反對上帝的猶太人。因為主曾對他們說︰“我奉我父的名來,你們並不接待我,若有別人奉自己的名來,你們倒要接待他”(約5︰43)。使徒說︰“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故此,神就給他們一個發生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從虛詐。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愛不義的人,都被定罪”(帖後2︰10,11,12)。可是猶太人不接待上帝的兒子兼是上帝的主耶穌基督,倒反去接待自稱為神的那欺騙者。因為天使告誡但以理說,他必采用神的名稱,“他必不顧他列祖的諸神,他必自高自大超過一切”(但11︰37)。使徒也說︰“人不拘用什麼法子,你們總不要被他誘惑,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他是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上帝的殿里,自稱是上帝”(提後2︰3,4);所說的坐在上帝的殿里,並不是指我們的殿,乃是指古老的就是猶太的殿。因為他必不來到我們,只去猶太人那里,也不是為了基督,或為了基督的事情,所以我們稱他是敵基督者。

    因此,首先福音必需傳遍萬民(太28︰19),“那時,這不法的人,必顯露出來,他的來臨是照撒但的運動,行各樣的異能神跡,和一切虛偽的奇事,並且在那沉淪的人身上,行各樣出于不義的詭詐。主要用口中的氣絕滅他,用自己降臨的榮光廢掉他”(帖後2︰8,9,10)。照此,魔鬼自己不是變成人,不是用主成為人的方法。斷乎不!他的成為人是從**所生,從撒但得到一切活力。因為上帝預先知道他會抉擇歪事,所以準許魔鬼居住在里面。

    照我上面所說,他是從**所生,是秘密養大的,他忽然起來作亂,並作了王。他在王位的起頭,或寧可說在未行虐政的起頭,他裝作好人。但是當他成為暴君以後,他就**神的教堂,表現出他的一切邪惡。他要來“行虛偽的神跡和奇事”(帖後2︰9),這些都是捏造的而不是真實的,那些心地生罅裂而不安固的人,就會被他欺哄引離永生的神,所以倘若能行,連選民也跌倒了(太24︰24)。

    但是以諾和提斯比人,以利亞必被差遣來到我們這里,他們必使父親的心轉向兒女(瑪4︰6),就是使會堂的猶太人的心轉向我主耶穌基督,及使徒所傳的道,而不信者就必被他毀滅。主必從天上出來,如同聖使徒看見往天上去一樣,是完全的神及完全的人,有榮耀及大能,必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不法的人,就是滅亡之子(帖後2︰8)。所以,不可指望主從地上來,而是照自己已經確定了的,要從天上來。

    第廿七章

    論復活。

    我們也相信死人的復活。因為真理要有一個死人的復活;而這是指身體的復活(林前15︰35-44)。復活是那已經死了的人第二種狀態。因為靈魂是不死的,但它怎麼能再活呢?倘若人們解釋死亡是靈魂與身體的分離,則復活就確實是靈魂與身體的重新結合,即是已經受過分解和崩落之苦的有生之物的第二種狀態。那麼,就是這個要敗壞的及要分解的身體,將必復活,成為不敗壞的。因為依照造物主審判的逆推,在身體已經再分解歸于原來用以造成它的泥土之後,仍然有能力再使它復活。

    如果沒有復活,我們就盡吃喝吧(賽22︰13)。(林前15︰33)!我們就追求愉快和享樂的生活吧!倘若沒有復活,我們與無理性的動物有什麼區別呢?倘若沒有復活,我們就稱山野里的野獸有福,因為它們沒有憂愁。倘若沒有復活,則即沒有上帝,也沒有天意,而萬物都是自生自滅了。看哪,我們見到最公義的人困苦幾受欺侮,在今生落得無告無援,而罪人及不義的人卻能富有,並享受各種快樂。那一個稍有頭腦的人能夠承認這是一個公正的審判,或是一個智慧的神意嗎?因此將來必定有復活,必定的。因為上帝是公正的,要酬賞那些堅忍順服的人。倘若只是靈魂單獨盡力于德行的比賽,則也只是靈魂單獨接受冠冕。倘若只是靈魂單獨宴安享樂,則也只是靈魂應當受公平的處罰。但是因為靈魂與身體總是一起追求德行或罪惡,所以二者應當一同得到它們所應得的公正結果。

    並且聖經見證,必定有身體的復活。神確實在洪水以後對挪亞說︰“這一切食物,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們不可吃。流你們的血,害你們命的,無論是獸是人,我必討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創9︰3,4,5,6)。怎麼向那流人血的各樣野獸伐罪呢?除非是因為死人的身體定要復活。因為獸不是代人受死的。”

    又對摩西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即是那些已死了,而以後不再有的),乃是活人的神”(出3︰6)(太22︰32),活人的靈魂確實是活在手中(所智3︰1),但是他們的身體必需藉那復活而再生。神學之祖大衛對上帝說︰“你收回他們的氣,他們就死亡歸于塵土”(詩104︰29)。可見他對身體是如何解釋。他又加上說︰“你發出你的靈,他們便受造,你使地面更換為新”(詩104︰30)。

    以賽亞還說︰“死人要復活,睡在墳塋里的要醒來”(賽26︰19)。這明白說靈魂不躺在墳墓里,只是身體在里面而已。

    有福的以西結又說︰“當我正說預言的時候,不料有地震,骨與骨互相聯絡,各到自己的骨節,我觀看,見骸骨上有筋,也長了肉,又有皮遮蔽其上”(結37︰7,8)。後來他又教導我們,靈魂受了命令之時,是如何回來的。

    受感動的但以理也說︰“那時保佑你本國之民的天使長米迦勒必站起來,並有大艱難。從有國以來直到此時,沒有這樣的,你本國的民中,凡名錄在冊上的,必得拯救。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復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智慧人必發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歸義的,必如星發光,直到永永遠遠”(但12︰1,2,3)。“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復醒”這話明明表示必定有一個身體的復活。因為確實沒有人會說靈魂睡在塵埃中。

    還有主甚至在聖福音書中也明明說是要有身體的復活。因為他說,“凡在墳墓里的,都要听見上帝兒子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5︰28,29)。凡是有點思想的人,決不會說靈魂是在墳墓里的。

    主不單用言語表示身體的復活,而且也有事實表現。第一就是使拉撒路復活,他不但死了四天,而且已經腐臭了。並不是使靈魂復活,而沒有使身體復活,乃是使身體與靈魂一齊復活,也不是另外一個身體復活過來,那復活的正是那已經死了的身體。倘若復活的死人沒有由他的特有性質所證明,那麼死人復活怎麼會為人所知道或相信呢?但是實在是為了顯示自己的神性,並使我們堅信的復活及我們的復活,所以使那還要再死一次的拉撒路復活了。主自己成為不再屈服于死亡的,更是完全復活之初結果子。所以聖使徒保羅說︰“死人若不復活,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里”(林前15︰16,17)。“基督已經從死里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是從死里首先復生的”(西1︰18),再有“我們若信耶穌死而復活了,那已經在耶穌里睡了的人,神也必如此將他們與耶穌一同帶來”(帖前4︰14)。他說︰“如基督復活了,顯然我們也必”。主的復活乃是不敗壞的身體與靈魂的合一,(因為死即是靈魂與身體的分離),因為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約2︰19)。這話是指說自己的身體,聖福音書是一個確實的見證。當主的門徒以為他們所看見的主是魂的時候,主對他們說︰‘摸我看看,這正是我自己,我並未改變’(路27︰37),魂無骨無肉,你們看見的是我了”(路24︰39)。當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肋邊給他們看,並伸出手來讓多馬摸(約20︰27)。這些還不夠使人信身體的復活嗎?

    受神感動的使徒又說︰“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林前15︰53)。“所種的是必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所種的是軟弱的,復活的是強壯的,所種的是羞辱的,復活的是榮耀的,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即渾濁與必死的),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林前15︰42-44),這仿佛是主復活之後的身體,可以穿過關閉著的門,不疲倦,不需要食物,不睡,不喝。主說︰“他們要像神的天使一樣”(可12︰25),那時不再有嫁娶,也不生產。受感動的使徒說︰‘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從天上降臨。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3︰20,21),這並不是說改變成另外一個形狀(斷乎不是),而是從必朽壞的改變成不朽壞的。”

    “或有人問,死人怎樣復活呢”(林前15︰35)?甚哉,這樣不信!甚哉,這樣愚妄!能夠獨自將塵土變成身體,能命令那小粒種子在母親的**內生長,結果長成這許多不同的身體器官,難道不能單獨使那過去及現在已經分化了的身體復活嗎?若有人問“死人帶著什麼身體來呢?你這無知的人哪!”(林前15︰35,36),如果你心腸僵硬不允許你相信上帝的話,你至少會相信的工作。“因為你所種的,若不死就不能生。並且你所種的不是那將來的形體,不過是子粒,即如麥子或是別樣的谷。但是神隨自己的意思給它一個形體,並叫各等子粒,各有自己的形體”(林前15︰36,37,38)。你看種子是如何被埋在犁溝里,正如被埋在墳墓里一樣。是誰使它們生根,發芽,長葉,結穗,及那最細致的芒呢?那不就是宇宙的創造者嗎?不是那完成了萬物之神的命意嗎?因此,相信這一點吧!死人的復活必定遵神的意旨及他點頭時而成為事實。因為所定意做的,就有能力實行。

    照此,我們必定要復活,我們的靈魂仍與我們的身體結合,成為不朽的,脫離敗壞,我們將要立在基督可敬畏的座旁,魔鬼和他眾鬼卒及他的手下,即是那敵基督者,不虔敬的,和犯罪的人,必定被拋到永火里。這不是與我們的火一樣的物質火,只有上帝知道這樣的火。但是那些行善的人必定照耀如同太陽,與天使一同進入永生,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同在,永遠看見,永遠被看見,從得到無窮盡的快樂,將與父及聖靈一同贊美,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全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