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關于“權能”,“公義”,“救恩”,“贖罪”,以及關于“不一律性”。
(一)既然聖經上稱神的真理和超賢智的智慧為“權能”,為“公義”,為“救恩”與“救贖”,現在我們也要拿這些名號加以闡明。我覺得凡在聖經具有造詣的人,都能知道神體是超出乎任何設想的權能之上的。因為經上屢次把統治權歸屬于神所有,這樣使 和天使不相類同。那麼,聖經所說這超乎一切權能的大能究竟屬何意義呢?或者說,我們以何意義而能用這“大能”的名號在神格上呢?
(二)我們的答覆如次︰上帝為大能之故是由于在 本身之中, 先天涵有一切權能而又超過其上;亦由于 是一切權能的原因,而藉一種不被挫折或限制的權能來產生萬有;並由于 是所有(不論在世界的全體系統或在某一部分)的權能之所本。 具有無限權能,不但因為一切權能無不由 而來,亦更因為 是超乎一切權能之上,而是真正十足的權能,掌握著權能的超度,可以無窮無盡地產生無限數量的實際權能;並且,也為了那些永續不斷無限倍增的無窮權力,決不能使這萬能之能的大能稍有挫傷其超絕無限的活動;又為了 這全部超權能之不可言說,不可察知,不可想象的偉大,透過超度的能力,給予軟弱者以力量,維持及支配 所創造的最低摹像;正如在那些大足以激刺我們感覺的事物當中,強光能打動那些微弱視力的眼,大聲能震醒那些聾鈍不聰的耳一樣。(當然,那完全不能听的,不算是耳,完全不能看的,不算是眼ヾ。)
ヾ有的人反對說,上帝的大能若是無限無量的話,就應該沒有敗壞和死亡。作者就答說︰有的受造物完全無無反應力,比如瞎眼不能對光反應。
(三)這樣說來,上帝的無限權能是遍布于萬有,世界上沒有一件事物完全喪失能力的,卻都有某種能力,或是直覺,或是理性,或是感知,或是生命,或是存在。我們甚至可以說,能力的存在本身,是從那超本質的大能演繹而來的。
(四)眾天使的神般權力就是由這個大源而來;他們的不變存在和屬靈生命ヾ的所有恆久不息運動,即托命于此大源;他們的定力與對善的誠求,亦受自那個無限良善的權能, 灌注這種能力和存在給他們,並使他們不斷企求存在,又賦給他們那求取不竭能力的能力。
ヾ即指上段的直覺力(noeros),它比理性力高一級。
(五)這無窮竭的大能又遍涉勢力于人類,動植物,以及整個自然界,使它們因所具有的相互和合而統一,也因所具有各別的個體,依照自然法則和各殊特性而區分,絕不混亂夾雜。這大能把那支配宇宙的法則予以保存,成全其適當功用,並保守那些聖潔天使們的不朽生命。 又使天上耀朗的列星定居于其位級,並產生了“永恆”本身; 把列星的軌道加以厘訂,出發時各自分開,回歸時又結合在一起。 使火力不滅,水性不消;給空氣以流動,立地球于太空之上,使它不斷地有生產。 把各種交織的元素維系于和諧,厘然而又不可分割,把那靈肉結合的形體鎖織起來,又使植物具營養及成長之力,並維持萬物的存在,使全世界永保堅固而不可溶消,最後又把“神性化”這一機能賜予那些配得神化的諸位ヾ。要之,世界上沒有一件事物不蒙上帝全能權力的擁繞支持。因為,沒有權能就沒有存在,沒有個性,也在世界上沒有位置。
ヾ作者認為按照聖經,凡被救贖而得成全的受造物,都有神性化的可能。參約10︰34-36。
(六)然而魔術家以呂馬ヾ提出反對,說︰“如果上帝真是無所不能,那你們聖經上說的有些事是 不能作,這是什麼意思呢?”這樣,他非雖聖保羅說那句“ 不能背乎自己”(提後2︰13)的話。我說到此,很怕有人會笑我如此愚蠢,將去推倒那無聊玩戲小孩子們在沙灘上所建搭的不穩屋子,並在企圖解決這個神學問題時,好像是向達不到的靶子射箭ゝ。但是背乎真我,無非是反乎真理。而真理等于實在;因之,反乎真理即是反乎實在。既然真理等于實在,而背乎真理即是反乎實在,所以上帝不能背棄實在。我們或可以說, 不是無存在的, 不能沒有權能, 不知道怎樣缺欠知識。那聰明者(即以呂馬)既不曾領會這點,就像一個低能運動家,往往設想他的對手比他還要軟弱,而對手還不在場時,徒作大力打向虛影,枉以空拳粉粹空氣,反詡詡然自夸得勝,以為自己勇武無倫,而還不知對手的能力。然而我們既然盡力察究了我們宗師的教訓,乃歸榮耀于超能力的上帝, 是無所不能,是有福的唯一主權,以其大能統治永恆領域;萬物中沒有一物不在 管轄之下, 以其超本質的權能,在萬有中超在並先在,而且以 的超絕而豐滿的大能,使萬有具有存在之能,也有存在的本身。
ヾ這種魔術家不但出現在聖經里(徒13︰8),也是歷代都可以見到的。
ゝ作者的意思似有兩點︰一是,這種反對全是幼稚而不值一駁;另一是,整個問題實在太為深秘,非理解力所能達的。
(七)再者,上帝被稱為“公義”,為了 按照公正分配給一切事物,並規定其“比例”,“美”,“秩序”,“安排”,“地位”和“等級”,各按其最正當最公平的位置; 也是各個事物之獨立活動的原因。神的公義委派萬有,厘定它們的界限,永保其不混雜而彼此分清,並亦按照各物所具的價值,給予以相當的應分。倘若這是不誤,則凡懷疑神的公義者,將自咎為極大的不公,因為他們胡說,應死的該得永生,不完全的該有完全,具有屬靈**的該作機械必然運動,變遷的得以不變,軟弱者有成功的能力,屬時間的事物該當永恆,動變的東西該當不變,而一時之樂該得永續無窮。要之,他們要把萬有的本質加以顛倒。然而他們應當知道,神的公義是被表顯為真正的公義,因為它按照萬有的各個價值,給予相適的品質,並把各個的性格就其正當的秩序和能力而予以保全。
(八)然而有人或者會說︰“任听那聖潔的人類受邪惡者的**而不顧,是算不得公正的”。我們必須這樣置答︰若是你所稱為聖潔的,抱著物質的欲望,貪戀塵世的事物,他們就已自甘拋棄對神的愛慕了。而且我真不知道他們怎能稱為聖潔,要是他們顛倒錯亂,為了那些不值得去追求愛慕的事,反而把那真正可愛而屬神的事,惡意地拋棄了的話。但若他們渴慕那些真實的事情,那麼,他們凡有所求,必應在其目的得達時而喜悅。倘若他們本乎企慕神事之忱,努力放棄對物質的貪戀,有志訓練自己為“大美”的目的而奮斗,他們不是更接近于天使的德性嗎?這樣,我們該可以說,最合乎神義的做法是在于不將高尚人格的勇氣,乘其受得物質的利益,而加以消磨,致于毀滅;而且在他們遇到這種試探時,不讓他們無奈何地失當,倒要對他們的高尚忠貞予以強化,並將適宜于他們狀態的事賜給他們。
(九)神的公義亦被稱為“救恩”,世界的保全,因為它為各個事物保守其特殊存在和位置,不使與其它玷混;它又是世上一切特殊活動之純正原因。而若有人稱這救恩為援引世界脫離苦惡的拯救大能,我們自亦接受這種說法,因為救恩本有許多種方式。但我們只要求他加上這麼一句,即是︰拯救世界的基本救恩是在ヾ保全萬有于其正當的位置,無變遷,無齟齬,無毀壞;ゝ守護萬有使其各不相爭,遵依它們正規的法則而行;ゞ從世界中排除一切不平等和外來的干涉;々建立各物的適當能量,好叫它們不變成其反面物,也不失去其本質。其實我們若說這救恩是由保全世界的善性,按照各物所能領受的,而給它們以救贖,好叫它們不致墮喪其本然的德性,這番話不是與神學的教訓不合。所以聖經上稱救恩為“救贖”,不只為了它不讓世界上實存的任何一物變為無,而且倘使有墜入迷謬,不能成全其固有之德者,必為償贖其損失,救援其萎殆,補充其虧缺,支持其衰微,本乎父性的至愛,將其從苦惡狀況中提拯出來,扶植之于正善的堅固地位,重再成全其所已喪失的德性恢復其正常秩序,使其臻于完全而毫無瑕疵。
以上即是救贖和神義之說明︰萬有的平等莫不藉此而受其正當的界限和規定,所有不平等(即各個事物失卻其應有的平等)全告消失。倘若我們觀察到那在世上萬物的互相差異中所有的不平等,神義也已對此顧到,它不許萬物有全然相雜和彼此干擾,卻保住它們在原來所具有的格式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