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关于“完全”和“唯一”
(一)上述的一些名称,请暂论至此。今让我们,你若愿意的话,进而提到最重要的名称。因为神学把一切,并一齐的一切,奉给万有的创造主,而特说祂为“唯一”。祂是十全十美的,而这不单是意味着祂绝对完全,并在祂里面,亦由于祂自己,而具有一致性,以及在祂整个本体是全然完备的;但另一方面亦意味着祂以其超越性而超过完全,祂给予一切不确定的东西以定形,而祂自己却超升乎一切限定之上,不为任何事物所涵有及领会,却又一举而贯通万有之中,复以其不竭的仁恩与无极的活动超过了它们。加之,号为“完全”的意义是:它无以复加(因为总是完满),亦不能或减;它预早包含万有在它里面,而流溢为一无休止的,无穷竭的,始终如一的,丰丰满满的供给,藉以完成一切完足的事物,并以它自己的完全性充满它们。
(二)“唯一”名称的涵义是:它统一地,并按照它单纯“唯一”的超越性,就是一切亦不损它的“唯一”就是万有之本原。世界中无一物不参预于那“唯一”之中:正如一切数目之一律参加着“一”(因而我们可说“一对”,“一打”,“一半”,“三分之一”,“十分之一”等),同样本每一事物及其每一部分,无不参预于“唯一”之中,而“唯一”的存在为一切其它存在所倚靠,且万物之“唯一原因”决不是世间万物中之一物,却是先立乎,并规定了一切单位和复位。因为众多性若不参预于“唯一”,使无成立之可能。那就其部分是多的,而就其全体是一;那就其属性是多的,而就其实质是一①;在机能上为多的,却在种源上为一②;在流发上为多的,却在本体上为一。世界中无一物不参预于“唯一”之中,这“唯一”的包罗性是先天涵具着万有,和万有的集合,甚至包括相反对者在内。没有唯一便没有众多,但唯一则能不需众多而存在,正如单位早存在于一切复数之前。而若万有被认为毕竟彼此相联,则就其整体而言,就是“唯一”了。
①例如一颗树木必由根干枝叶各部分构成;叶是绿的,干是褐色的等等,皆属偶然,然其本质不外乎此一树木。
②例如同一像树的种源,却在其成长及果实上有不同的能量;而万木千树又皆属于树木的种源。
(三)我们更必须紧记下列一事:凡被认为统一的,都是依照其种类间所共有的先验法则,因而“唯一”便为万有的基本根据了。若是你把“唯一”取消,就既无全体,亦无部分,总之,世上一切都没有了;因为万事万物都早为“唯一”所涵具及包罗了。所以圣经说到整个至高神体为万有的本原时,便使用了“唯一”的名号;唯一的上帝天父,唯一的主耶稣基督,唯一不变的圣灵,具有超绝而不可分的神之统一,其中万有皆结成一体,拥有一种超然的统一,并且超本质地预先存在。因为万有可以正确地加上“唯一”的名称,为了万有之所以得存在,联系,持久,结合,成全,与先天趋向,皆藉“唯一”,在“唯一”,到“唯一”而始可能。你将找不到世界上有任何物不靠“唯一”(在一超本体的意义下,这是整个神体的名称)才得了存在,并被维持成全。我们亦必以神的统一之能力,自多元转至一元,而宣告独一神体的统一性为万有的本原;它是先立乎所有“多”与“一”,“分”与“全”,“定”与“不定”,“有限性”与“无限性”的区别;它规定了万有,和存在的本身;它是各种事物及其全体的原因——这一原因又同在,又先在,又超在,又皆一举而然;嗳,是超出实际的统一本身,并把定形赋给实际的统一性。因为在万有中所见的统一性是有数字的,而数字参预于“本质”之中;可是那超本质的统一,给定形于实际统一和每一数字,而它本身便是统一,数,与各物之起源,本因,原理,与法则。由于此故,当我们说及全部超绝神体为“统一”与“三一”之时,它不是我们或任何其它存在物所能知道的统一或三一。我们不过为了表示其完全自我合一与其丰满,便使用“三一”和“统一”的名称,加给于那超过一切名称的主题,以存在之物来表明那超存在者。然而,不论是“统一”,或“三一”,或“数目”,或“唯一”,或“丰富”,或任何存在物,或被任何存在物所知道之物,皆不足以表出那超本质地胜过万有的超绝神体。它是超乎一切心性和理性的玄秘,也是无名的,不能被理性把捉的;它住在爱绝我们之一秘域,为我们足迹之所不逮,甚至“良善”的名称,亦不因我们认为相当适合而奉送给祂;不过,为求构造某种想像和言词来表达这无可表达的“性格”,我们献上最恭敬的名号,算作本是属祂所有的。而在这样做的时候,我们亦必其与圣经一致;可是实际的真相如何,仍远超越我们之所能及。因此我们惟有引用否定的方法,以便提升心灵超出所有与其有限性质相同类的事物之上,领导它经过那非任何名号,理性或知识所能表达的上帝实体之一切观念,而到达于一超过世界最极限之处,使我们按照我们能力所能及的,终得在那里跟祂本身相会。
(四)我们所经搜集及勉为说明了的这些可知的名称,虽尚远不足以代表实际的意义(因为虽天使亦不得不承认这一失败),亦尚非如天使们所宣之于口的(因为讨论这些主题的我们当中之最伟大的,也还比最低级的天使为逊),并亦未得企及圣经作者或其同劳之苦修行家的教训,然而我们则完全落后万丈,着实赶不上前辈。因此之故,假如我们的话是真诚的,假如我们真已有了智慧的把握,来正确解明神之名称,我们应当感谢那创造万有之主,祂先赐给我们说话的机能,再予以善加利用的能力。而若我们用过了任何同义名称,亦必须藉上述方法加以补充及解明。倘若所说的是错误或有缺陷,以致完全或部分离开真理,我愿求你的亲切爱心来纠正我无意的冥愚,以论正满足我求知之欲,帮助我补足精力,疗治我不想如此的软弱无能,并愿你,部分从你自己,部分从旁人,全部则从“至善”获得你的宝藏,你也愿移送给我。而且我还祈求你,勿对一位朋友吝惜这种亲诚,因为你知道,我们并不曾把那传递下来的教宗遗训私自保守秘密,总是将它们真迹分播给你们和其它圣工人士,只要我们有话能说,你们有耳能听,我们将继续这么做去。所以我们决不会违弃传统,除非到了有一天我们精力耗瘁,不能更审察或叙述这些真理。但望我们该做或该说的这些事一概合乎神的旨意。
现在,我们所谈关于上帝的一些合理名称,请暂于此告一结束。今后我将进行从事象征神学的研讨,愿神加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