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卷 第一部
    三位一体论奥古斯丁着

    第一部根据圣经来建立至高三位一体的合一与平等,并将人否认圣子与圣父平等所引经文加以说明。

    第一章本篇是为反对那些错用理智而以诡辩来攻击三位一体信仰之人而作。讨论上帝的人所犯错误,有三重原因。圣经除去虚假,逐步引领我们明白属神的事。什么是真不朽。信仰喂养我们,叫我们能了解属神的事。

    一、敬告读者,作者写此论三位一体论文,是为求反对那些鄙视以信仰开始而醉心于肤浅理智之人的诡辩。他们当中有些人企图将他们由感官的经验,或机智,或艺术之助所构成的观念,应用于属灵的事上,以前者忖度后者。还有些人则按照心思所喜爱的去想像上帝,因此用扭歪错谬的法则来讨论上帝。还有第三种人,他们固然力求超出那必改变的全创造,好把他们的思想提高到不改变的实体即上帝那里;但他们因受必朽所累,既似乎知道他们所不知道的,又不能知道他们所要知道的,就武断地把自己排除于了解的门外,宁愿固执自己的谬见,而不愿改变他们所拥护的。我所说的三种人,即照有形体之物来想像上帝的人,和照属灵的受造者例如心灵来想像上帝的人,以及既不照有形体之物也不照属灵的受造者来想像上帝却对上帝仍抱错见的人,都犯了上述的通病;他们与真理相距这么远,以致无论在身体内,或在受造之灵内,或在创造主本身之内,都不能找着什么,与他们的概念相符。例如人若想像上帝为白或红,他就错了;可是这些都在身体内找着。再者,人若想像上帝时而忘记又时而记得等等,他也同样错了;可是这些事情也都在心思内找着。但人若想像上帝有权能产生了自己,他更是错了,因为不仅上帝不是这样存在的,而且属灵和属形体的受造者也不是这样存在的;因为没有什么产生自己的存在。

    二、所以那对婴孩也适合的圣经,为求消除人思中的这种谬见,不惜援用任何种真实存在的事物,来喂养我们的悟性,好将它逐渐提高到属神超越的事。因为圣经讲到上帝是借用了属形体之物的话,即如说:“求你将我隐藏在你翅膀的荫下”(诗17:8);也借用了许多属灵的事,来表明其实虽并非如此,却必须如此说的事,例如说:“主你的上帝是忌恨的上帝”(出20:5);又如说:“我造人后悔了”(创6:7)。但圣经并没有从不存在的事物引用什么话,来构成比喻或谜语。因此,那些用第三种错谬自绝于真理的人,比头两种人更为阴险虚幻,因为他们用既不能在上帝本身内,也不能在任何受造者内所找着的,来臆度上帝。圣经素常以受造中的事物来吸引小孩,好叫软弱者按照他们的程度逐步除去他们的性情,追求上面的事,离弃下面的事。但圣经很少用那些不在任何受造中找得着的事,来讲论上帝,例如对摩西所说的话:“我是自有永有的;”和“那自有的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出3:14)。因为既然身体和灵魂二者也可说是有的,那么除非圣经叫我们了解这辞有一种特殊的意义,圣经就不会如此说。使徒保罗说:“那独一不死”(提前6:16),这话也有同一意义。既然灵魂可说是多少不死的,圣经除非因真不死是不变的,就不会说“独一”了;这种不死凡受造者都不能有,因为它只属于创造主。所以雅各也说:“各样美善的恩赐,和各样全备的赏赐,都是从上头来的;从众光之父那里降下来的;在祂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1:17)。大卫也说:“你要将天地更换,天地就都改变了;惟有你永不改变”(诗102:26,27)

    三、再者,我们很难想像并完全知道上帝的实体;因祂造必改变之物,可是祂自己永不改变,祂创属时间的世界,可是祂自己超时间。所以我们必须澄清心思,以求能够难以形容地看见那难以形容的;在尚未达到这一步时,我们靠信仰养育,由那与我们的才能较合适的方法引导,好叫我们颖慧而能理解它。因此使徒说:“所积蓄的一切智慧知识,都在祂里藏着”(西2:3);可是我们虽然靠祂的恩典已经重生,却还是属血气属肉体的,所以他只能看我们为基督里的婴孩,不把祂与父平等的神能,而只把祂钉在十字架上属人的软弱介绍给我们。因为他说:“我曾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林前2:2);他又继续说:“我在你们那里,又软弱,又惧怕,又甚战兢”(林前2:3)。稍后他对他们说:“弟兄们,我从前对你们说话,不能把你们当作属灵的,只得把你当属肉体,在基督里为婴孩的。我是用奶喂你们,没有用饭喂你们;那时你们不能吃,就是如今还是不能”(林前3:1,2)。有些人恼恨这种话,认为这是用来侮辱他们的。他们大都宁愿相信那些说这种话的人,无话可说而不愿承认自己不懂。有时我们并不直接答覆他们关于上帝的求问,因为那是他们自己不能接受的,恐怕也是我们不能表白的,却只好作答,向他们证明,他们是多么无能而不配了解他们所求于我们的。但他们一方面因听不到他们所要听的,就设想我们或是向他们弄虚玄以藏拙,或是怀着鬼胎说话,不愿让他们知道;于是他们忿忿不安而去。

    第二章、本篇拟如何讨论三位一体四、所以我们赖上帝之助要尽力作到他们向我们所迫求的,即说明三位一体是独一的真上帝,而且父,子,圣灵,真可相信并真可了解为一个实体或本质,好使他们不至想像他们是被我们的遁辞嘲弄,反倒可以从事实一方面发现至高之善是被最纯洁的心思所识别的,而在另一方面发现,他们因此不能识别或了解它,因为人的心眼除非由信的义得到活泼的力量,就不能在那超自然的光中张开。然而,第一我们必须按照圣经的权威来证明,信仰是不是这样。然后,若上帝愿意并且帮助我们的话,我们也许至少要使这些好辩者——他们的骄傲多于才能,因此得了更危险的疾病——找着某种无法置疑的事,好叫他们以后对同样的事不能了解的时候,要归咎自己的心思,而不归咎真理或我们的理论;这样一来他们心里如果敬畏敬爱上帝,就可回头,按照正常的程序,从信仰开始;至终看出在圣教会中为信徒预备了灵药,那就是:虔诚心可以医治心思的软弱,使它明白不变的真理,使它不因胡乱性急而陷入瘟疫般的谬见中。至于我自己,凡有疑惑之处,我不畏缩探讨;凡有错误之处,我不耻于学习。

    第三章、奥古斯丁对读者的要求五、我还要要求读者,他在什么地方像我一样有把握,就要同我前进;在什么地方像我一样有踌躇,就要同我探讨;在什么地方承认自己有错误,就要回到我这里来;在什么地方看见我有错误,就要叫我回转,好使我们可以共同进入爱的道途,向祂前进,因为经上说:“时常寻求祂的面”(诗105:4)。这种虔诚坚定的合同,乃是我在一切着作上,尤其是在探讨三位一体,父,子,和圣灵的合一这一着作上,要在上帝面前同读者订立的;因为错误在任何题目上都不比在这里更有危险,或探讨更为辛苦,或发现真理更是有益。若有读者说:某处说得不好,因为我不了解:那么这人归咎是我的话语,不是归咎我的信仰。不错,话语也许真可以说得更清楚些,但人说话,不能在凡事上被人人都听懂。所以谁归咎我的话语,说他不懂我所说的,试看他能否懂得别人对同一题目所说的话。若他懂别人所说的,让他撇开我的书,甚至可随意把它丢弃,将力量和时间花在他所懂的书上。可是他不要因为我未能像那为他所懂的人一样把我自己的向他表达得那么平滑明晰,就认为我应当缄默不言。因为众人所写的,并不都达到众人手中。也许有些能懂我们这些着作的人,能可没有找着那些更明了的着作,只有我们的着作。所以有许独多人写许多书,甚至都讨论同一问题,在文体上不同,但在信仰上没有不同,使最大多数的人都得闻知,有些人是藉这种方式,有些人是藉另一种方式,那乃是有益的。但若有人抱怨说他不懂我的书,而对这种题目从来不明了任何细心和精确的理论,他就要策励自己决心来研究,好叫他多知道;他要来同我口角辩论,让我静默不言。再者若那读者说:当然我懂得你所说的,但那说的不对,他就可提出自己的意见,并且他若能够的话,可以驳斥我的意见。若他作的又明晰又合乎真理,并且不辞辛苦来通知我(假如我尚活着的话),我这份工作就算是得了最丰富的报酬。若他不能通知我,我极其盼望他尽可能通知别人。可是,在我一方面,“我默想主的律法”(诗1:2),若不是“昼夜”的话,至少是尽我所能有的短时间如此行;并且我将默想写下来,免得我遗忘,**着上帝的慈悲,盼望祂使我坚持我所觉得的一切可靠真理;“若在什么事上,存别样的心,上帝也必以此指示我”(腓3:15)无论是藉着隐秘的灵感和劝勉,或是藉着祂自己明白的宣告,或是藉着弟兄们的理论,来指示我。我如此祈祷,也将我这愿望交托祂,祂能保守祂所赐给我的,也能将祂所应许的赐给我。

    六、我想必有人悟性迟钝,想像我在我的书中某些部分抱着我所没有抱的意见,或没有抱着我所抱着的意见。但谁都知道,当我对一个艰难隐晦的题目不得不开辟道路的时候,倘若有人以为跟着我走却偏离了正路,陷入虚假的道理中,那么他们的错误不应归到我身上,正如他们不能将异端派的各种错误合理地归于圣经中神圣的见证一样——其实他们都企图用那些经文来为自己虚假错谬的意见辩护。基督的律法,爱,明白地教训我,并且甜蜜地吩咐我,当人们以为我在我的书中持着我所没有持的错见,而那错见叫一个人不喜悦,叫另一个人喜悦,我宁愿被那以错见想责的人所非难,而不愿被赞美错见的人所称赞。因为我虽从未持有那错见,本不当受前者的非难,然而错见本身却应予制止;而我被后者看为持有那为真理所不容的错见而受称赞,那么无论是我,或是那为真理所不容的意见,都是不当称赞的。所以我们要奉主的名来作这一份工作。

    第四章、大公教会论三位一体的教义七、据我所知大公教会中新旧两约圣经的注释者,论到三位一体的时候,都按照圣经教训人说,父,子,圣灵由于不可分离的平等和同一的本体乃是合一神;所以祂们不是三神,而是一神。父生了子,因此父不是子;子是由父所生,因此子不是父;而圣灵既不是父,也不是子,而只是父和子的灵,也是与父和子同等,归于三位一体。然而三位一体并没有而只有子,乃是由童女马利亚所生,在本丢彼拉多手下被钉十字架上,葬了,第三天复活,升天。再者,这三位一体也没有像鸽子在耶稣受洗时降在祂身上,而且在主升天之后五旬节那天,当“从天上有响声下来,好像一阵大风吹过”(徒2:2)的时候,也不是三位一体,而只是圣灵“如火焰的舌头,分开落在他们各人头上”(徒2:3)。再者,当子受约翰的洗,又当三个门徒同祂在山上,那从天上说“你是我的儿子”(可1:11)的,和那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约12:8)的,并不是三位一体,而只是父,虽然如此,父,子,圣灵既是分不开的,所以是不能分开来行动。这也是我的信仰,因为这是大公教会的信仰。

    第五章、三位一体论所引起的困难:三位如何是一神,三位既不能分开来行动,怎么又各司其事。八、然而有些人对这信仰感觉困难。他们听到父是神,子是神,圣灵是神,可是这三位一体不是三神,而只是一神;他们就问道,他们当怎样了解这一点,就是说,三位一体在神所作的事中不能分开来行动,可是父说话的声音并不是子的声音;降生成肉身,受苦,复活,升天的,只是子;像鸽子降下的,只是圣灵。他们要了解何以三位一体所发的声音,只是父的声音;又何以三位一体造了那肉体而在其中只有子为童女所生,又何以三位一体形成了那鸽子,而在其中只有圣灵显现。情形必是如此,否则三位一体并非不分开来行动,而是父作某些事,子作另外的事,而圣灵作其他的事。这样,三位共同作某些事,又各别作另外的事,因而是并非不能分开的。他们也感到困难的就是:圣灵虽是父和子的灵,却不是由父,也不是由子或二者所生,祂怎样是在三位一体之中。既然他们用这些问题来困扰我们,我们就要照上帝关于这题目所赐我们的智慧尽力向他们阐明;我们也决不要“怀着妒火去行”(智慧书6:23)。假如我们说我们不惯思想这类的事,那便不真实;可是假如我们承认自己因喜欢探讨真理而通常想到这类题目,那么他们就要凭着爱的律法吩咐我们,将我们所能找着的告诉他们。“这不是说,我已经得着了,已经完全了”(因为若是使徒保罗认为自己还未明了,何况我这远逊如他的人阿!),而只是照着我所得的分量去作。我既然“忘记背后,努力面前,向着标竿直跑,要得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腓3:12-14),就应当请来公布我所经过的路程,和我所达到的地步,以及我为达到目的地所须走的距离。那些邀请者的爱心,也敦促我来服务他们。在我将读物供给他们的需要时候,上帝也必使我自己获益,因为我力求答覆他们的询间时,就解答了自己心中的问题。所以我遵照上帝的命令,靠着祂的帮助,负起这份任务,与其说是用权威来将说我所知的事,不如说是用虔诚的讲述来学习这些事。

    第六章、子是神,与父同有一本体;圣灵亦然。九、有人说,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不是神,不是真神,不与父同为独一的神,不是真不朽的,因祂是可改变的。圣经最明白而一致的见证,证明他们错了;例如:“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因为我们显然应当以神的道为神的独子,关于祂后来又有话说:“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这是由于道成为肉身,是由童女在时间里所产生的。如是祂不仅被宣布为神,也与父有同一本体;因为经上在说“道就是神”以后,也说“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约1:1-3,14)。所谓“万物”,只是指凡被造的万物,那就是整个创造。从此可见,那造万物的,祂本身不是被造的。若祂不是被造的,祂就不是受造者;祂若不是受造者,祂就与父同有一本体。因为凡不是神的本体,便是受造者,而凡不是受造者,便是神。子若不与父同有一本体,便是受造的一实体;祂若是受造的一实体,万物就不是藉着祂造的;但“万物是藉着祂造的,”所以祂与父是同有一本体。于是祂不仅是神,而且是真神。这位约翰在他的书信中也极明显地说:“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真神,使我们在祂真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一5:20)。

    十、因此使徒保罗所说:“祂是独一不死的,”并不是专指父而言,而是指独一的上帝,即三位一体而言。因为凡是“永生”的,并不按照任何可变性而朽坏;因此上帝的儿子,因祂是“永生”也是与父一样“独一不死的。”当然我们也得以分享这永生,因而就在我们自己的分量内成为不朽的。但我们所分享的永生本身是一回事,而分享永生永远活着的我们,又是一回事。因为就令祂曾说:“到了日期那可称颂独有权能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就是那独一不死的‘父’,要将祂显明出来”,这话也并不必将子排除在外。因为子也并没有把父与祂自己分开,祂自己在另一处用智慧(祂自己就是上帝的智慧)说:“惟有我绕遍周天”(传道经24:5)。所以“那不死的,”更不必是专指父而言,将子排除在外;因为上面所提的章节,其实是这样说:“要守这命令,毫不**,无可指责,直到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显现;到了日期,那可称颂独有权能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就是那独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是人未曾看见,也是不能看见的,要将祂显明出来。但愿尊贵和永远的权能,都归给祂。阿们”(提前6:14-16)。在这些话里,既没有特别提出父,也没有提出子,或圣灵,而只提出了那可称颂独有权能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那就是提出了独一的真神三位一体本身。

    十一、但是下文也许与这意义相违;因为下文说:“是人未曾看见,也是不能看见的”;其实这话也可指基督的神性。这神性犹太人未曾看见,他们只看见祂的肉体,并把它钉在十字架上。祂的神性决不能被肉眼看见。那能看见它的眼,不再是人的,而是超人的。所以上帝本身,即三位一体,乃是“那可称颂独有权能的,”祂“到了日期,要将主耶稣基督的降临显明出来。”因为“那独一不死的,”与“那独行奇事的”(诗72:16),是同一个说法。我喜欢知道他们认为这些话是指谁说的。若他们认为它们是专指父说的,那么子自己说:“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样作”,怎能是真的呢?在奇事当中,还有什么事,比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更奇呢?然而子说:“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约5:19,21)。这些话既不是专指父,也不是专指子,而是指独一的真神,即父,子,圣灵,那么怎么是独有父“行奇事”呢?

    十二、又当保罗说:“然而我们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万物都本于祂,我们也归于祂;并有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万物都是藉着祂有的,我们也藉着祂有的”(林前8:6),谁能怀疑他是讲到受造的万物,正如当约翰说:“万物都是祂造的,”是讲到受造的万物呢?所以我要问,他在另一处说:“因为万有都是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愿荣耀归给祂,直到永远。阿们”(罗11:36),他是指着谁说的呢?若是指着父,子,圣灵说的,将每一子句各指一位而言:本于祂,那就是说,本于父;倚靠祂,那就是说,倚靠子;归于祂,那就是说,归于圣灵,那么,父,子,圣灵就显然是一神,因为往下的话是用单数,“愿荣耀归给祂,直到永远。”在这一段的开头,保罗不是说:“深哉,”父,或子,或圣灵“丰富的智慧和知识,”而是说:“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祂的判断,何其难测,祂的踪迹,何其难寻!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祂的谋士呢?谁是先给了祂,使祂后来偿还呢?因为万有都是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愿荣耀归给祂,直到永远。阿们”(罗11:33-36)。但若他们要把这解为专指着父说的,那么这里怎么说万物都是藉着父有的,而保罗对哥林多人怎么说:“有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万物都是藉着祂有的”(林前8:6),约翰福音又怎么说:“万物是祂造的”呢?因为若万物有些是父造的,又有些是子造的,那么万物就不都是父造的,也不都是子造的;但若万物是父造的,也是子造的,那么它们就是同为父和子所造的。所以子与父平等,而父和子的行动是分不开的。因为假若父甚至造了子——子决没有造自己——那么万物就不是子造的。但万物是子造的。所以子自己不是受造的,祂就可以和父同造了受造的万物。使徒并没有禁止自己不用那称呼,反倒极明显地说:“祂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与上帝同等为强夺的”(腓2:6);这里用上帝的称呼特别指到父;正如在另一处说:“上帝是基督的头”(林前11:3)。

    十三、论到圣灵,那些在我们以前讨论这题目的人,也搜集了同类的证据,足以证明圣灵是神,而不是受造者。但若祂不是受造者,那么祂不仅是神(因为人也被称为神——参诗82:6),而且也是真神;所以祂与父和子完全同等,并在三位一体中同本体同永恒。但将圣灵不是受造者的道理表明得十分明白的经文,莫过于那一段吩咐我们不要事奉受造者,倒要敬奉创造主的经文(参罗1:25)。所谓“敬奉”,意思不是指那叫我们用爱心互相“服事”(参加5:13),即希腊文的douleuein,而是指只对上帝的敬奉,即希腊文的latreuein。因此凡以对上帝的敬奉归给偶像的人,就被称为敬拜偶像的。因为论到这种敬奉,经上有话说:“你要敬畏主你的上帝,惟独事奉祂”(申6:13)。这在希腊文圣经中所用的latreuseis一字上也更显明出来了。假如我们不可这样事奉受造者,因为经上说:“你要敬畏主你的神,惟独事奉祂”(因此使徒也斥责凡事奉受造者而不事奉创造主的人),那么圣灵就决不是受造者,因为众圣徒都是如此事奉圣灵,正如使徒说:“因为我们真受割礼的,乃是事奉神的灵”(参腓3:3),这在希腊文为latreuontes。甚至大部分的拉丁文圣经也说:“我们这事奉上帝的灵的人;”但一切或几乎一切希腊文圣经,都是如此说。虽然有些拉丁文圣经不是说:“我们事奉神的灵,”而是说:“我们用心灵事奉神。”但是那些在这里犯错误而不愿服从更重大权威的人,请告诉我们,在“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么,这圣灵是从上帝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林前6:19)一段经文上,他们是否找着抄本也有出入。可是有什么事比一个人说,基督的肢体是他们认为逊于基督的受造者的殿,更为无知亵渎呢?因为使徒在另一处又说:“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林前6:15)。但若基督的肢体也是圣灵的殿,那么圣灵就不是受造者;因为我们的身体作为谁的殿,我们就应当向谁归给那只应当归给上帝的事奉,即希腊文所谓latreia。因此使徒说:“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上帝”(林前6:20)。

    第七章、子如何比父小,也比祂自己小十四、我已说到我们的前辈应用圣经中上述和类似的见证,来揭露异端派的错谬,将教义所示三位一体的合一和平等给向我们证明。由于上帝的道成为肉身,作成我们得救的工夫,好叫为人的基督耶稣可以作神人间的中保,所以在圣经中有许多事说起来,好像是表明甚或是很明显地说,父是比子大的;以致人们不求甚解,或不顾圣经的全盘意义,企图将那些从肉体论耶稣基督所说的事,转移到祂道成肉身以前永恒的本体上去。例如,他们说,子比父小,因为经上记着主自己说:“父是比我大的”(约24:28)。但真理证明,按照同一意义子也是比祂自己小;因为祂既“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祂怎得不成为比祂自己小呢?祂之取了奴仆的形像,并不使祂失去那使祂与父同等的上帝之形像。倘若祂取了奴仆的形像,而并不是使祂失去上帝的形像,因为祂自己在奴仆的形像里和在上帝的形像里同是父上帝的独生子,在上帝的形像里是与父同等,在奴仆的形像里是神人间的中保,即为人的基督耶稣;那么谁个不能看见祂在上帝的形像里比祂自己大,可是在奴仆的形像里却比祂自己小呢?而后者照着奴仆的形像加以了解,就没有混乱之处。其实这将全部圣经弄清楚这问题的准则,是在使徒保罗一封书信的一章里揭橥了。他在那里足够清楚地将这区分介绍给我们,说:“他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与上帝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并有人的样子”(腓2:7)。于是在本性上上帝的儿子与父上帝同等,但在“样子”上比父小。因为在祂所取的奴仆形像上,祂比父小;但在祂取了奴仆的形像以前所有父得形像上,祂与父同等。祂在上帝的形像上是道,“万物是祂造的”(约1:3);但祂在奴仆的形像上“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加4:4,5)。照样祂在上帝的形像里造了人;祂在奴仆的形像里被造为人。因为假如父独自造了人,而子没有分,经上就不会记着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创1:26)。所以,既然上帝的形像取了奴仆的形像,所以祂是二者,是上帝也是人:是上帝,乃是由于上帝去取;也是人,乃是由于人被取。二者中之一,既不因取的动作而变成了另一,即神并未被改变成受造者,以致不再是神;而受造者也并不改变成为神,以致不再是受造者。

    第八章将被人误解论子服在父以下的经文加以说明。基督将国交与父,并不把国舍弃。得以看见祂,乃是合一切行动所应许的目的。圣灵与父一样能赐福给我们。

    十五、使徒说:“万物既服了祂,那时,子也要自己服那叫万物服祂的”(林前15:28)。这段经文使人不得把基督所取人的样子看为在后来变成了神性,或(说得更确切些)变成了不是受造者,而是合一的三位一体神——一种无形的,不变的,合质的,与本身同永恒的本性。如若有人主张说,经文“那时,子也要自己服那叫万物服祂的”,是要使人可以相信“服”乃指受造者后来变成创造主的本体或本质,那就是说,本来受造者的本体要变成创造主的本体,那么这种人至少承认无法置疑的真理,即他所主张的,在主说“我父是比我大的”时候,尚没有实现。因为祂说这话,不仅是在祂升天以前,也是在祂受难从死复活以前。但若他们设想祂的人性将变成神的本质,而“那时,子也要自己服那叫万物服祂的”经文便是这么说,即宛如是说:那时,人子自己和上帝的道所取的人性,也要变成那叫万物服祂的上帝的本性,那么他们就也必须设想这将在审判日后,即当“祂将国交与父上帝”时,才实现出来。按照这种意见说,甚至在这时以后父还是比那从童女所取奴仆的形像大。但若有人进一步主张说,基督耶稣这人已经变成了上帝的本体,至少他们不能否认祂在受难以前说:“因为父是比我大的”时,祂的人性还存留着;从此这话的意思无疑是父是:比奴仆的形像大,但子在上帝的形像里是与父同等。谁听到使徒说:“祂既说万物都服了祂,明显那叫万物服祂的不在其内了”(林前15:47),谁也不得想那叫万物服祂的话,乃是单指父说的,好像子自己没有叫万物服祂自己。因为这就是使徒向腓利比人所明白宣说的:“我们却是天上国民;并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祂要按着那能叫万有归服自己的大能,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祂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腓3:20,21)。可见父和子的行动是分不开的。否则,父也没有将万物服自己,但子叫万物服了父,因为子把国交与祂,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都废弃了。因为使徒论子说:“祂就把国交与父上帝;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都废弃。”那将一切废弃的,也使一切服从。

    十六、我们也不可设想基督在将国交与父上帝时,就把国从自己夺去。有些胡说的人便是这么设想。经上说:“祂把国交与父上帝”(林前15:24),并不将祂自己排除在外;因为祂与父同为一上帝。但“等”一字叫那些读经粗心好辩的读者受骗。因为经上继续记载说:“基督必要作王,等上帝把一切仇敌,都放在祂的脚下”(林前15:25),好像这是说,祂一旦把仇敌都放在祂的脚下,就不再作王了。他们看不出另一经文也有同样的说法:“祂心确定,总不惧怕,等祂看见敌人遭报”(诗112:8)。这当然不是说,祂看见了这事的时候就惧怕。那么“祂把国交与父上帝”的话是什么意思呢?难道父上帝现在尚没有国吗?不是,但是那作为神人间的中保为人的基督耶稣,现在作凡因信活着义人的王,后来要使他们得以“面对面”(林前13:12);所以“祂把国交与父上帝”是等于说:祂使信徒得见父上帝。因为祂说:“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付我的;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太11:27)。“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都废弃了,”意思是说,不再需要藉着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天使,父那时要被子启示出来。雅歌论新妇说:“我们要为你编上金辫,镶上银钉,当王正坐席的时候”(1:11,12)那就是说,当基督在祂秘密处的时候;因为“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上帝里面。基督是我们的生命,祂显现的时候,你们也要与祂一同显现在荣耀里”(西3:3,4)。在那时以前,“我们如今仿佛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到那时,就要面对面了”(林前13:12)。

    十七、圣经将这种静观应许给我们,作为一切动作的目的,和永远满足的喜乐。因为“我们现在是上帝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祂;因为必得见祂的真体”(约一3:2)。因为祂对祂仆人摩西说,“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说,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那自有的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出3:14);这位如此说话的,就是我们在永恒里活着所要静观的。因为经上有话说:“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17:3)。这话当主来到,“照出暗中的隐情”(林前4:5)时,乃要实现;那时今世的必死和必朽的黑暗要成为过去。那时就是诗篇上所说我们的早晨:“早晨我要向你祈祷,向你静观”(参诗5:3)。我明白这种静观,就是经上所说:“祂将国交与父上帝;”那就是神人间的中保,为人的基督耶稣现在作凡凭信活着的义人的王,将来要使义人得见父上帝。若我在这里弄错了,请明达人纠正我;据我看,事情真是如此。因为我们一旦得见祂,就不再追求什么了。但我们还在盼望中等候喜乐的时候,就还没有见祂。因为“所见的盼望不是盼望;人所看见的,何必再盼望呢?但我们若盼望那所不见的,就必忍耐等候”(罗8:24,25),那就是“在王坐席的时候”(雅1:12)。那时就要应验经上所说:“在你面前有满足的喜乐”(诗16:11)。我们在那喜乐以外不再需要什么,因为不能再有什么需要。因为父要向我们显明出来,我就知足了。这是腓力所了解的,所以他向主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我们就知足了”(约14:8),但他尚未了解,也能同样说:主阿,求你将你自己显给我们看,我们就知足了。主为求使他明白这一点,回答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么长久,你还不认识我么、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14:9)。但祂要使他在能看到这一点以前就要凭信心活着,所以祂继续说:“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么?”(约14:10)。因为“我们住在身内,便与主相离。因我们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不是凭着眼见”(林后5:6,7)。因为得见是信心的报酬,我们的心正为着这报酬就因信得洁净了;即如经上记着说:“藉着信洁净了他们的心”(徒15:9)。我们的心为着这种静观,应当得到洁净,最是由“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上帝”(太5:8)一句经文所证明。这静观就是永生,因为上帝在诗篇中说:“我要使他足享长寿,将我的救恩显明给他”(诗91:16)。所以,不拘我们听人说:将子显给我们看;或听人说:“将父显给我们看;意思都是一样,因为一个离了另一个就不能显明出来。因为二者原为一,正如子自己也说:“我与父原为一”(约10:30)。最后,由于这种不可分离性,所以在经上讲到祂使我们满有祂面光的喜乐,有时只提父的名,或只提子的名就够了。

    十八、二者的灵,即父和子的灵,也并不被排除在外;这圣灵,圣经特别称为“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约14:17)。我们是照着三位一体的神之形像造的。我们有祂,便有完满的喜乐,此外没有更大的喜乐。因着这个缘故,经上有时说到圣灵为我们的福分,好像祂独自就够了。祂独自也实在是够了,因为祂不能从父和子分开;正如父独自就够了,因为祂不能从子和圣灵分开;又正如子独自就够了,因为祂不能从父和圣灵分开。祂说:“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祂永远与你们同在,就是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约14:15-17),所谓世人即爱世界的人。因为“属血气的人不领会上帝圣灵的事”(林前2:11)。祂这话有什么意义呢?“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一句话,好像是说子独自就不够。有一处论到圣灵说:“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祂要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约16:13),好像圣灵独自就完全够了。请告诉我,这里将子排除在外,好像祂没有将一切的真理教训我们,或是好像圣灵将子所不能完全教训我们的补足么?这样一来,他们必说,圣灵比子大而他们惯常称圣灵为较小的。但是经上没有说,圣灵独自要引导人明白一切的真理,他们能不能就容许子也可被人相信与圣灵一同教训人么?假如是那样的话,使徒所说:“除了上帝的灵没有人知道上帝的事”(林前2:11),就以子不知道上帝的事了。如是这些恶人就可以此为根据说,惟独圣灵甚至将上帝的事教训子,正如大的教训小的;而子自己论到圣灵也说:“只因我将这事告诉你们,你们就满心忧愁。然而我将真情告诉你们;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约16:6,7)。

    第九章、有时经上只说到一位,却是指三位一体而言这种说法并不是因为上帝的道和圣灵不同等,而是因为人子与他们同在时好像是阻碍圣灵来临一样。这位圣灵不是较小的,因为祂不像子一样“虚己,取了奴仆形像”(腓2:7)。因此就有必要将奴仆的形像从他们的眼中除去,因为他们看见这形像,就设想只有他们所看见的才是基督。因此基督又说:“你们若爱我,因我到父那里去,就必喜乐,因为父是比我大的”(约14:28);那就是说,我所以必须到父那里去,是因为你们肉眼这般看我的时候,就把我看为比父小;所以你们看到我取了受造者的样式,就看不见我与父的同等地位。因此祂也说:“不要摸我;因我还没有升上去见我的父”(约20:17)。因为人摸祂就好像把他们的概念限制了,所以祂不要那归向祂的心受到限制,只照祂的外貌去认识祂。但“升上去见我的父,”表示祂被显为与父同等,好叫我们的目光达到其最终目的。有时经上也说惟独子本身就够了,而应许给我们爱心和渴慕的整个报酬,就是得见祂。因为经上有话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约14:21)。祂在这里没有说,我也要将父显给他看,请问难道祂把父排除在外吗?倒是因为“我与父原为一,”将父显出来,便是将在父里面的子显出来;将子显出来;便是将在子里面的父显出来。所以正如当祂说:“我要向他显现,”我们应解为祂也将父显出来;照样当经上说:“祂将国交与父上帝,”这并不是说祂将国从祂自己夺去;因为当祂要使信徒得见父上帝时,祂无疑要使他们得见祂自己,因为祂曾说:“我要向他显现。”所以当犹大对祂说:“主阿,为什么要向我们显现,不向世人显现呢?”(约14:22),耶稣就回答他说:“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14:23)。看阿,祂向爱祂的人不仅将自己显出来,因为祂同父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

    十九、但当父和子与爱祂们的人同住时,难道圣灵被排除在外么?那么上面论圣灵为何说:“祂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祂,也不认识祂;你们却认识祂;因祂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约14:17)呢?经上既论到圣灵说:“祂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圣灵就当然不能被排除于那居所之外。也许有人空想道,当父和子一同来到爱祂们的人那里去,与他同住的时候,圣灵就要离开那里,好像是让位给那些比祂大的。但圣经本身驳斥这种属血气的观念,因为稍前曾说:“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祂永远与你们同在”(约14:16)。所以圣灵在父和子来到的时候并不会离开,反要与祂们永远同在一居所里;因为祂既不会不同着祂们来,而祂们也不会不同着祂来。为求指三位一体,经上将有些事各别地归于三位中各别的一位;然而称呼一位时,并不将其他二位排除在外,因为三位一体是合一的,是一本体,一上帝,父,子,圣灵。

    第十章、基督如何将国交与父上帝。(基督将国交与父上帝之后,不再为我们代求。)二十、所以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将国交与父上帝,并不因此就把祂自己或圣灵排除在外,到那时祂叫信徒得见上帝。这乃是一切善行的目的,是我们永远的安息,和永不能夺去的喜乐。祂表示这一点,说:“我要再见你们,你们的心就喜乐了;这喜乐也没有人能夺去”(约16:22)。马利亚坐在主脚前,诚恳倾听祂的话,就将这喜乐预示了;祂停息百工,照今生所能的倾注于真理,便预表了永生。祂的姊妹马大为必须的事忙乱。这些事虽然是好的有益的,可是安息一到,就要成为过去。但马利亚却安息在主的话里。在马大抱怨她姊妹不帮助她的时候,主回答她说:“马利亚已经选择了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夺去的”(路10:42)。祂并不称为大所作的为坏的,但他说“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夺去的。”因为那为应付需要所作的,在需要本身成为过去的时候,要被“夺去”。那对成为过去的善行所给的报酬,乃是不会成为过去的安息。所以在那种静观中,上帝是一切;因为我们除祂自己以外什么也不需要,我们只要蒙祂启迪并以祂为乐就够了。所有那在心里有“圣灵亲自用说不出来的欢息代祷”(罗8:26)的人,说:“有一件事,我曾求主,我仍要寻求;就是一生一世住在主的殿中,瞻仰祂的荣美”(诗27:4)。因为当神人间的中保为人的基督耶稣将国交与父上帝的时候,我们要得见上帝父,子,圣灵。那时我们的中保和祭司,上帝之子和人子,不再为我们代求。但就祂我们的缘故取了奴仆的形像作祭司而言,祂也要自己服那叫万物服祂的,并使万物都服祂;于是,就祂是上帝而言,祂与父要叫我们服祂自己;就祂是祭司而言,祂和我们要服父(参林前15:24-28)。虽然子又是神又是人,但那使子作为人的人性本质,与那使子作为在父里面的子的本质之间的不同,是大于父的本质和子的本质之间的不同;正如我身体的本质与我心灵的本质之间的不同,——虽说它们是同在一个人里面——是大于别人的心灵与我的心灵之间的不同。

    二一、所以当祂“将国交与父上帝”时——那就是,当祂使那些信相信并因信活着且有祂作中保代求的人,为要得见上帝而叹息时,并当劳苦和叹息都要成为过去时,那是,祂既将国交与父上帝,祂就不再为我们代求。这已经表达在祂的话里:“这些事,我是用比喻对你们说的;时候将到,我不再用比喻对你们说,乃要将父明明地告诉你们”(约16:25,26);那就是说,那是“面对面”看见的时候,就再是“比喻”了。因为祂说:“我要将父明明地告诉你们”;祂好像是说,我要明明地将父显给你们看。祂之所以说,我要“告诉”你们,是因为祂是父的话。祂继续说:“到那日,你们要奉我的名祈求;我并不对你们说,我要为你们求父;父自己爱你们,因为你们已经爱我,又信我是从父出来的。我从父出来,到了世界;我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16:26-28)。“我从父出来,”意思岂不是说,我有表现我与父同等的形像,而是表现了我在人的地位比父小的形像么?“到了世界,”意思岂不是说,我甚至向爱这世界的罪人也将我所取奴仆的卑微形像显明出来么?“我又离开世界,”意思岂不是说,我将爱这世界的人所看见的形像撤去么?“我往父那里去,”意思岂不是说,我叫我的信徒认识我与父同等的一方面么?谁这样相信,谁就配因信而得见,这就是祂“将国交与父上帝”的意义。因为祂的信徒,就是祂用自己的血买来的,乃是称为祂的国。祂如今为他们代求,但那时,祂在与父同等的所在,叫他们住在祂里面,就不再为他们求父。“因为”祂说:“父自己爱你们。”就祂比父小来说,祂真是“祈求”;但就祂与父同等来说,祂与父一同赐下。因此祂决不将自己排除于祂所说:“父自己爱你们”之外;但祂的意思应照我以上所说的去了解,即是,将三位一体中的一位提说的时候,大都也是指其他二位而言。这样一来,说“父自己爱你们“的时候,也是指子和圣灵而言。这并不是说,那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的父,现在不爱我们;而是说,上帝爱我们,不是照我们现在的样式,而是照我们将来的样式。祂既爱我们,就要爱永远保守我们。那为我们现在代求的子“将国交与父上帝”的时候,祂就不再求父,因为父自己爱我们。但我们配得父的爱,岂非是因于那在看见以前相信所应许之福的信心么?因为我们凭这信被上帝所爱。祂所爱的,我们靠祂的爱将来所要成为的样式;而不是我们现在被祂恨恶的样式。祂也劝勉帮助我们,叫我们愿望不老是这样。

    第十一章、圣经凭什么有时说子与父同等,有时说子比父小。二二、我们既通达圣经论上儿子的解释法则,将祂与父同等的上帝形像,与祂所取比父小的奴仆形像分辨清楚,就不会因圣经中好似互相矛盾的说法感到不安了。子和圣灵,照着上帝的形像说。是与父同等,因为我们已经证明,二者都不是被造的。但照奴仆的形像说,子比父小,因为祂自己说:“我父是比我大的”(约14:28);祂又比自己小,因为论祂有话说:“虚己”(腓2:7);祂也比圣灵小,因为祂自己说:“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太12:32)。并且祂也是凭着圣灵行神迹:“我若靠着上帝的灵赶鬼,这就是上帝的国临到你们了”(太12:28)。在以赛亚书中祂说——这经文祂在会堂里念过并毫无疑义地证明它在祂自己身上应验了——:“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祂用膏膏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差遣我报告被掳的得释放,”等等。祂所以自称奉“差遣”作这些事,是因为上帝的灵在祂身上,照上帝的形像说,祂创造了万物(约1:3);照奴仆的形像说,祂自己为女人所生,且生在律法之下(加4:4)。照上帝的形像说,祂与父原为一(约10:30);照奴仆的形像说,祂来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祂来者的意思行(约6:38)。照上帝的形像说,“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6:26);照奴仆的形像说,祂“心灵甚是忧伤,几乎要死;”并说:“我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太26:38,39)。照上帝的形像说,“祂是真神,也是永生”(约一5:20);照奴仆的形像说,“祂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8)。

    二三、照上帝的形像说,“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16:15),并且祂说,“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17:10);照奴仆的形像说,祂的教训不是祂自己的,乃是那差祂来者的”(约7:16)。

    第十二章、关于基督圣经上有时是照着祂上帝的形像说,还有时是照着祂奴仆的形像说。祂又说:“那日子,那时辰,没有人知道,连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有父知道”(可13:32)。祂所以不知道,是因祂不要别人知道;那就是说,凡祂不愿告诉门徒的,祂就故意不知道。正如对亚伯拉罕有话说:“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上帝的了”(创22:12),那就是说,现在我叫你知道了;因为他既受了试探,就认识了自己。祂必在适当的时候甚至要把将来的事告诉他们;这将来的事祂当作是过去,说:“以后我不再称你们为仆人;因仆人不知道主人所作的事;我乃称你们为朋友;因我从我父所听见的,已经都告诉你们了”(约15:15);这事祂还没有做,但因为祂必定要如此行,所以祂说得好像已经做了,再者,如祂对门徒说:“我还有好些事要告诉你们,但你们现在担当不了”(约16:12)。“那日子,那时辰,”也包括在这些事以内。使徒也说:“我曾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林前2:2);因为他是向那些论到基督的神性尚不能接受较高之事的人说话。稍后他对这些人说:“从前对你们说话,不能把你们当作属灵的,只得把你们当作属肉体的”(林前3:1)。所以,那所谓他不知道的事,乃指他不配知道的事。惟有他们从他所能知道的事,他才说他知道。但在完全的人中,他知道了他在婴孩中所不知道的事;因为他说:“在完全的人中,我们也讲智慧”(林前2:6)。因为我们说一个人不知道他所隐藏的事,正如我们说一道隐藏的沟是暗沟一般。圣经只应用人通用的话语,因为圣经是向人说话。

    二四、照上帝的形像,经上说:“山岑未有之先,祂已生我”(参箴8:25),那就是说在一切崇高的受造物之先;又说:“在早晨之先,我已生你”(武加大译本诗110:3),那就是说在一切时辰和世上事物之先。但奴仆的形像,经上有话说:“在主造化的起头,就造了我”(箴8:22)。照上帝的形像,祂曾说:“我是真理”(约14:6);照奴仆的形像,祂说:“我是道路”(约14:6)。因为祂自己是从死里首先生的(参启1:5),因为祂为祂的教会开了一条进入上帝的国和永生的路,并且作了教会的头,因而使身体也是不死的,所以祂是在“上帝造化的起头”受造。因为,照上帝的形像来说,祂是起初,正如祂向我们说的(参约8:25),在这“起初”,上帝创造了天地(创1:1);但照奴仆的形像说,“祂是新郎从洞房出来”(诗19:5)。照上帝的形像说,“祂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万有也靠祂而立”(西1:15,17);照奴仆的形像说,“祂是教会全体之首”(西1:18)。照上帝的形像说,“祂是荣耀的主”(林前2:8)。由此可见,祂自己荣耀了祂的圣徒;因为“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显”(罗8:30)。因此有话论祂说,祂称罪人为义(罗4:5);又有话论祂说,祂是义的,也称人为义(罗3:26)。那么,祂叫祂既然所称为义的人也得荣耀,可见叫人称义的,也就是叫人得荣耀的,因此,我曾说,祂是荣耀的主。然而,照奴仆的形像说,当门徒询问他们自己得荣耀的事时,祂回答说:“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赐的;乃是我父为谁预备的,就赐给谁”(太20:23)。

    二五、但祂的父所预备的,也是子自己所预备的,因为祂与父原为一(约10:30)。因为我们根据圣经中的许多说法已经证明,凡论三位一体中的一位所说的,也是论三位所说的,因为同一本体的动作是分不开的。正如祂论圣灵也说:“我若去,就差祂来”(约16:7)。祂没有说,我们就差祂来;好像惟有子而不是父差祂来;可是祂在另一处说:“我还与你们同住的时候,已将这些事对你们说了;但保惠师,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来的圣灵,祂要将一切的事,指教你们”(约14:25,26)。这里又好像是说,子也不差祂来,惟有父差祂来。所以正如在这些经文中,照样也在祂说:“为谁预备的,就赐给谁”的经文中,祂是指祂自己和父为祂所定意的人预备荣耀的座位。但有人也许要说:当祂说到圣灵,祂说祂自己要差圣灵来,而并不否认父差祂来;在另一处,祂说父差圣灵来,也并不否认祂自己也差圣灵来;但在这里,祂明明说:“不是我可以赐的,”并且说这些事是由父预备的。但如上面所说,这是指祂奴仆的形像而言,即是,我们应当将“不是我可以赐的”解为;不是人的权力可以赐的;祂是凭着与父的同等方能将它赐与人。祂说:“不是我可以赐的;那就是说,我凭人的权力不能将这些东西赐与人,“乃是我父为谁预备的,就赐给谁。”但你们也当明白,若是“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16:15),那么,这一定也是我的我与父预备了这些事。

    二六、我又要问,祂说:“若有人不听我的话,我不审判他”(约12:47),这是什么意思呢?祂在这里所说“我不审判他,”与“不是我可以赐的,”也许有同样的意味。但下文是如何说的呢?祂说:“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于是祂加上说,“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约12:48)。若不是祂加上说:“就是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我们就会认为那是指父说的。既然子不审判人,因为祂说:“我不审判他;”父也不审判人,那么惟有子所说的话才审判人么?不然,请听以下的话。祂说:“因为我没有凭着自己讲;惟有差我来的父,已经给我命令,叫我说什么,讲什么。我也知道祂的命令就是永生;故此我所讲的话,正是照着父对我所说的”(约12:49,50)。所以子若不审判人,而是“子所讲的话”审判人,而且那话所以审判人,是因为子“没有凭着自己讲;惟有差祂来的父,已经给祂命令,叫祂说什么,讲什么;”那么父就必定审判人,因为子所说的就是父的话,而这话无非是子本身。因为父的命令,并不是一件事,而父的话,又是一件事;因为它称呼它为话,也称呼它为命令。所以当祂说:“我没有凭着自己讲,”我们要看,祂的意思是否也许是说,我不是从自己生的。假如祂所说的是父的话,那么祂所说的就是祂自己,因为祂自己就是父的话。通常祂是说:“父赐给我;”祂的意思是说,父生了祂。那并不说,父在子业已存在而无有的时候将什么东西赐给了祂;倒是说,那赐给祂叫祂有的话,意思乃是说,生了祂叫祂存在。因为上帝的儿子在道成肉身以前,就是叫万物都藉着祂造的上帝的独生子,祂与受造者不同。祂存在并非一件事,而祂有又是一件事。祂这般存在着,以致祂有就是祂存在的意思。而这是更显然地由祂在另一处说出来了——假如谁配接受的话——:“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5:26)。既然祂存在便是生命,父就并不是对已存在而没有生命的子赐与生命,使祂在自己有生命。所以“父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意思乃是说,祂生了子为不变的生命,那就是永生。既然上帝的道是上帝的儿子,而上帝的儿子是“真神,也是永生”(约一5:20),正如约翰在他的书信中所说的;那么主说:“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约12:48),并且称那道为父的话和父的命令,意义无非是一样。祂也称那命令为永生,说:“我知道祂的命令就是永生。”

    二七、请问,我们应当怎样解释“我不审判他;但我所讲的道要审判他。”这意思在下文表达出来,好像祂是说,我不审判;但父的道要审判。可是父的道就是上帝的儿子。我们当把它解释为:我不审判人,但我又要审判人么?除非这话意思是说:就我是人子而言,我不凭人的权力审判人;但就我是上帝的儿子而言,我要凭道的权力审判人。这话怎能算是真的呢?说我不审判人,但我要审判人,若如似乎是自相矛盾的话,那么论引祂所说,“我的教训不是我自己的,”我们当说什么呢?既“不是我自己的,”怎样又是我的呢?因为祂并未曾说,这教训不是我的,而是说:“我的教训不是我自己的;”祂称它是祂自己的,又称它不是祂自己的。除非祂是从一方面称它为祂自己的,从另一方面称它不是祂自己的,那句话怎能算是真的呢?照祂有上帝的形像说,祂称它是祂自己的;照祂有奴仆的形像说,祂称它不是祂自己的。因为当祂说:“这不是我自己的,乃是差我来者的”(约7:16),祂叫我们返于道本身。因为父的教训是父的道,就是独生子。“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来的”(约12:44),又是什么意思呢?人怎么是信祂,又不是信祂呢?祂说:“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来的。”这么互相矛盾的话,应当解释为:信我的,不是信所看见的,免得盼望是在于受造者,而是信子,即信那取了人的样式,好向人显明,并用信洁净人的心,好使人看出祂是与父同等的子;否则,它的意义怎能了解呢?祂为求叫信徒将注意力转向父,所以说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来者的。但祂说这话决无意将祂自己与父分开,即从那差祂来者的分开;倒是叫人信子,像他们信父即祂与之同等的父一样。这一点,祂在另一处明明说:“你们信上帝,也当信我”(约14:1);那就是说,你们怎样信上,也当怎样信我,因为我与父是一上帝。所以我们应如何了解祂所说:“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来者的,”——好像这是叫人的信心从祂自己转移到父,其实祂决未曾把自己与父分开我们也应如何了解祂所说:“不是我可以赐的,乃是我父为谁预备的,就赐给谁。”祂说:“我不审判人,”然而祂自己要审判活人死人(提后4:1),也应同样加以了解。但因为祂不是凭人的权力施行审判,所以祂以神为指归,将人的心思提高向上;因为祂正是为求提高的人心思,自己就降到世上来了。

    第十三章论到基督,因着同一本质各别的性质而有各别的说法。如何说父不审判人,乃将审判的权柄交与子。

    二八、然而除非祂虽因所取奴仆的形像是人子,却因有上帝的形像乃是上帝的儿子,使徒保罗论到世上有权有位的人,就不会说:“他们若知道,就不把荣耀的主钉在十字架了”(林前2:8)。因为祂是照奴仆的形像被钉十字架上,但是“荣耀的主”被钉十字架上。因为那“取了”的动作,使神成为人,并使人成为神。然而所说的是因着什么,并且是照什么而言,愿主帮助一切深思,殷勤,和虔敬的读者。例如,我们说过,祂既是上帝,而且确是荣耀的主,祂就荣耀属祂自己的人;可是荣耀的主被钉在十字架上,因为甚至上帝可说是被钉在十字架上。当然这不是照神的权能说,而是照肉体的软弱说。恰如我们说,祂在神的地位,即凭着神的权能,而不是凭着人的权能,施行审判。可是为人的祂要施行审判,正如荣耀的主被钉在十字架上了;因为祂明明是这样说:“当人子在祂荣耀里,同着众先天使降临的时候,万民都要聚集在祂面前”(太25:31,32)。那里预言将来审判直到最末一句,也是如此说。犹太人既怙恶不悛,就要在那审判中受刑罚,因为经上别处记着说:“他们必仰望祂,就是他们所扎的”(亚12:10)。善人恶人都要看见活人死人的审判者,但恶人只能看见祂为人子的形像;可是祂既是在荣耀中施行审判,所以他们所看见的人子,不是祂受审时卑微的形像。但恶人决看不见祂与父同等的上帝的形像。因为他们不清心;而“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上帝”(太5:8)。那乃是“面对面”(参林前13:12),就是给义人最高的应许,而这要在祂“将国交与父上帝”的时候才实现。所谓“国”,即是指看见祂自己的形像。这事实现,是在万有,连那曾做人子的上帝的儿子都要服上帝的时候。因为照人子的形像说,“子也要自己服那叫万物服祂的,叫上帝在万物之上,为万物之主”(林前15:28)。否则,若是上帝的儿子在审判时,也要以祂与父同等的形像,向恶人显现出来,那么祂给那爱祂的人的应许:“我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约14:21),是怎样大的事呢?因此祂要在人子的地位审判,但不是凭人的权力,而是凭祂作上帝儿子的权柄,在另一方面,祂要在上帝的儿子的地位审判,但不是具备着与父同等的上的形像,而是具备着人子的形像。

    二九、所以人子要施行审判,和人子不施行审判,这两种说法都是可以使用的。人子要施行审判,所以祂所说:“当人子降临的时候,万民都要聚集在祂面前”(太25:31,32),乃是说得对的;人子不要施行审判,所以祂所说:“我不审判他”(约12:47)和“我不求自己的荣耀;有一位为我亲荣耀定是非的”(约8:50),也是说得对的。因为在审判时所显现的不是子所有上帝的形像,而是人子的形像,父自己就不施行审判;所以经上有话说:“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约5:22)。这句话是照着以上所引“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5:26),以表父生了子的说法说的呢;还是照着使徒所说“上帝将祂升为至高,又赐给祂那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腓2:9)说的呢——因为后一说法是论到人子说的,祂是上帝的儿子从死里复活了;因为祂虽原有与父同等的上帝形像,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照奴仆的样式行动,受苦,领受,一如使徒所说:“祂自己谦卑,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上帝将祂升为至高,又赐给祂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于父上帝”(腓2:7-11)——如是“祂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的话是照着后一说法说的,还是照着前一说法说的,就从这一处充分表现出来了;因为这话假如是照着“赐给子在自己有生命”的说法说的,就决不会说“父不审判什么人”了。因为父既生了与祂自己同等的子,祂就必与子一同施行审判。所以这一节是说,在审判时显现出来的,人子的形像,而非上帝的形像。那并不是说,那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的父不施行审判;因为子论到父说:“有一位寻找审判的。”所以所谓:“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好像说:在活人死人受审判时,谁也看不见父,但万人都要看见子。因为祂也是人子,所以祂甚至能被恶人看见,因为他们也要看见“他们所扎的”。

    三十、然而,免得人以为我们是在臆测,而不是有清楚的证据,所以我们要引证主自己所说一句清楚简明的话,藉以表明祂说:“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乃因祂以人子的形像显现作审判者,而这不是父的形像,而是子的形像。这子的形像也不是那与父同等的子的形像,而是比父小的子的形像,好在审判时,可以被善人恶人都看得见。因为稍后祂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这种永生,乃是恶人所得不到的静观。然后祂又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见上帝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约5:25)。这是指着善人说的。他们听到祂道成肉身,信祂是上帝的儿子;那就是说,他们接受祂是为他们的缘故成了奴仆的形像,比父小,因而相信祂照上帝的形像,是与父同等。所以祂强调这一点,继续说:“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5:26)。然后祂提到祂自己的荣耀,就是祂降临施行审判的荣耀,是恶人和义人所共见的。祂往下说:“并且因为祂是人子,就赐给祂行审判的权柄”(约5:27)。我想没有什么比这更清楚的了。上帝的儿子既是与父同等,祂行审判的权柄就不是领受的,而是在暗中与父同有的;但祂领受着,是为叫善人和恶人可以看见祂行审判,因为祂是人子。人子的形像也要给恶人显现,至于上帝的形像只向清心的人显现,因为他们必得见上帝;那就是说,只向善人显现,祂因他们爱祂所应许的,要将祂自己显给他们看。因此请看下文,祂说:“你们不要把这事看作希奇。”祂为何禁止我们希奇呢?岂不是因为不明白的人才希奇祂说,父赐给祂也有行审判的权柄,是因为祂是人子么?可是他们却料想祂会说,这是因为祂是上帝的儿子。但是因为恶人不能看见上帝的儿子,即祂与父同等上帝的形像,然而义人和恶人在祂面前受审判的时候,都必要看见审判活人死人的主。祂说:“你们不要把这事看作希奇;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祂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的定罪(约5:28,29)。因此祂必在人子的地位接受那权柄,好叫众人复活时可以看见祂那能被众人看见的形像,不过有些人看见被定罪,有些人看见得永生。永生除了是恶人所得不到的静观以外,是什么?祂说:“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耶稣基督”(约17:3)。除非祂是指是把自己给他们显明为独一的真神,而不是指自己给将受惩罚的人显明为人子的形像,他们如何也认识耶稣基督本身呢?

    三一、照着上帝向清心的人所显现的形像说,祂是“善的”;因为“上帝对以色列那些清心的人实在是善的”(参诗73:1)。但当恶人看见审判主时,他们不会看祂是善的;因为他们不会以看见祂为乐,反倒“地上的万族都要因祂哀哭”(启1:7),因为他们被列入恶人和不信的人中。因着这个缘故,所以当那人问祂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永生而且称呼祂为良善的夫子时,祂回答说:“你为什么以善事问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那就是上帝”(太19:17)。可是主自己在另一处称人是善的,说:“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太12:35)。但是因为那人追求永生,而永生是在于得见上帝,不至于受刑罚,反得永远的喜乐;又因为他不认识与他说话的是谁,只把祂当作人子,所以祂说:“你为什么以善事问我呢?”那就是说:“从你所看见的形像来说,你为什么以善事来问我呢?并且照你所看见的,你又为什么称我为良善的夫子呢?这所取的人子形像,在审判时不仅要向义人,也要向恶人显现出来;而且恶人看见这形像,对他们不是善的。但我另有一个可见的形像,在形像中我不以自己与上帝同等为强夺的,反倒为求取这形像曾经虚己(腓2:6,7)。所以独一的上帝,父,子,圣灵,除了为求使义人有不能夺去的喜乐以外,便不显现出来。诗人为着这将来的喜乐叹息说:“有一件事,我曾求主我仍要寻求;就是一生一世住在主的殿中,瞻仰他的荣美”(诗27:4)所以我说,惟独那独一的上帝是善的,因为凡看见祂的,没有悲哀哭号,而只有救恩和真快乐。假如你是照这形像认识我,那么我就是善的;但若你是只照人子的形像认识我,那么你为什么以善事问我呢?假如你是列在那些“要仰望他们所扎的”(亚12:10)的人中,那景象对他们就有恶了,因为那是有刑罚性的。根据我所举的证据,可知主说:“你为什么以善事问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就是上帝,”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因为上帝的不变无形本质,是肉眼所不能看见的。上帝惟独应许了圣徒要看见祂的形像。论到这事,使徒保罗说:“面对面”(林前13:12);使徒约翰说:“我们必要像祂,因为必得见祂的真体”(约一3:2);经上又有话说:“有一件事,我曾求主,就是瞻仰祂的荣美;主自己说:“我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因此我们靠信洁净我们的心,好叫我们配作“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上帝”(太5:8)。谁具爱心的眼去寻找,谁就可以发现圣经中到处都论到这事。我说,惟独看见上帝,才是我们主要的善事。我们受教行善,就是如此。但经上预言将来万民都要聚集在人子面前,对祂说:“主阿我们什么时候见你饿了,或渴了……呢?他们要看见祂人子的形像。这形像对那些要往永火里去的恶人既不是善的,而对义人也不是主要的善。因为祂要进一步召义人进入那创世以来为他们所预备的国。正如祂对那些人说:“离开我,进入永火里去”(太25:41);照样祂对这些人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太25:34)。正如那些人要往永火里去,照样义人要往永生里去。但永生除了是祂所说:“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约17:3)之外,另是什么呢?认识耶稣基督就是认识现在在荣耀中的祂。论到这荣耀,祂对父说:“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荣耀”(约17:5)。那时祂要将国交与父上帝(林前15:24),叫善仆可以进来享受主人的快乐(太25:21,23)。祂要将上帝所保守在祂面前的人隐藏起来,免去人的混乱,就是人那时听见审判的话所起的混乱。这种凶恶的信息,“义人必不怕”(诗112:7),只要他是得蒙保守在“会幕”里,那就在大公教会的真信仰里,“免受口舌的争闹”(诗31:20),那就是免受异诸派的诡辩。关于主所说:“你为什么以善事问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就是上帝,”若另有什么解释,只要它不把父看如比那创造万物之道的子更善,又只要它不违反纯正的道理;那么我们要放心采用它,而不必只有一个解释,反倒可以有我们所能找着的许多解释。因为避免异端派的陷阱的出路开放愈多,就能愈强有力地驳斥他们的错谬。我们现在要重新开始,来考虑余下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