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卷 第二部
    第二部

    奧氏為三位同等辯護;論到子和聖靈奉差,以及上帝的各種表現,他證明奉差者並不小于差遣者;三位既在凡事上同等,又在本性上同是不改變的,無形的,無所不在的便在,差遣或表現上工作不分。

    引言

    一、當人們力求認識上帝並竭盡他們微弱的心智來了解三位一體時,不拘是從心智試求觀看那不能接近的光來說,或是從聖經所用各種不同的說法來說(我看心智要在聖經里受嚴格的訓練,以求在榮膺基督的恩典是可以找著甜美),他們從經驗必知道這一任務是何等艱苦。我說,這種人一膽撥雲霧而見青天,獲得了什麼定論,就應當最能容忍別人在探討這般深奧的秘密上所犯的錯誤。但那些犯錯誤的人,有兩件事最難令人忍受︰一是在真理顯明以前劇下臆斷;二是在真理既明之後,又為由劇下臆斷而來的錯謬辯護。這兩種錯誤對真理的追求和對聖經的研究都有妨礙。我祈求並盼望上帝用盾牌一般的恩典護衛我(詩5︰12),抵擋它們,這樣,**著慈愛的恩典,必不遲延從聖經或造化去尋求上帝的本體。因為聖經和造化都擺在我們的眼前,好叫我們尋求,敬愛那默示前者並創造後者的。我也不怕發表我的意見。我從正直考驗我的意見所得的喜樂,大于我對惡人之指摘所抱的懼怕。因為最優美謙遜的愛,懷抱著感恩之來接受鴿子一般的眼;但對于狗的牙,只好極其謹慎謙卑地加以避免,或是用極硬的真理將它弄鈍。我寧願被任何人指摘,而不願被犯錯誤者或諂媚者稱贊。因為愛好真理者,不必怕人指摘。那指摘者不是仇敵,便是朋友。若他是仇敵,你必須容忍他。若他是朋友,那麼,他若錯了,你必須教訓他;若是朋友教訓你,你必須傾听他。但若有錯謬的人稱贊你,他就加強你的錯謬;若諂媚你的人稱贊你,他就引誘你陷入錯謬。所以(任憑義人擊打我,這算為仁慈;任憑他責備我;但罪人的油不得膏我的頭”(參詩141︰5)。

    第一章、了解聖經論上帝兒子的說法,有何法則

    二、關論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我們堅持教會的法則,就是散布于聖經中,並由大公教會博學的經學家所表達的,那即是,上帝的兒子照著所有上帝的形像說,是與上帝同等,照著所取奴僕的形像說,是比父小。在奴僕的形像里不僅比父小;而且比聖靈小,甚至比自己小,——這不是說原來的比小,而是說在世時的比小;因為取了奴僕的形像,並沒有失掉上帝的形像,正如第一部中所引聖經的見證。雖然如此,聖經里卻有些地方叫人不知道應采用那一種法則,把子看為既自取了人的樣子就比父小呢,還是把子看為並不不比父小,乃是與父同等,從而來,出于神而為神,出于光而為光呢。因為我們稱子為子出于神而為神;但我們稱父為神,而不是出于神而為神。由此顯明子是另外一位,而且是那另外一位之子;但父不是出于子,而是這位子之父。因為每一子是出于父;但父並不是出于,子乃是為其子之父。

    三、聖經中有些地方論到父和子,是指著們本體上的合一和同等說的。例如說︰“我與父原為一”(10︰3),又說︰“本身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腓2︰6),以及其他一類的經文。又有些經文表示子因奴僕的形像,那就是因自取可改變和屬人的本質而比父小,例如說︰“我父是比我大的”(約14︰28),又說︰“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是全交與子。”稍後又繼續說︰“因為是人子,就賜給行審判的權柄。”再者有些地方表示比父既不小也不同等,不過說是從父出來的,例如說︰“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又說︰“子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麼,惟有看見父所作的,子才能作。”(約5︰22,27,26,19)。假如我們認為這種說法是因子取了人的形像而比父小的緣故,那麼父在子以前就必在水上行走了,用唾沫和泥開了生來瞎眼之人的眼楮,並行了子于肉身顯現時在人間所作其他的事(太14︰23;約9︰6,7),好使也能行這些事,因為說,子除非看見父所作的,憑著自己就不能作什麼。然而,就令一個人瘋了,誰會這樣想呢?所以這些經文這樣說,乃因子的生命像父的生命一樣是不改變的,而卻是父而來;又因父和子的工作是分不開的,而工作卻是由父賜給子的;也因子這樣看見父,使因看見父而是子。因為從父而來,就是說,由父所生,對無非就是看見父;而看見父工作,無非就是與父同工,但不是憑著自己,因為不是由自己而來。因此經是說︰“看見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樣作”(約5︰19),因為是出于父。既不是以同一的方法作別的事,如一畫家照著他看見別人所繪的像繪別的像一般,也不是以別的樣子作同一的事,如身體受心思指揮寫字一樣;乃是如所說︰“父作的事,子也照樣作。”既說“所作的事”,又說“照樣”;因此父和子工作不分,而且同等,不過工作是由父及于子。所以子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麼,惟有看見父所作的,子才能作。聖經這樣說,不是指一位比另一位小,而只是表明那一位出于那一位,有些人卻誤以為這是指子比父小說的。我們中間有些在這些事上少受教誨的人,要照奴僕的形像去看這些經文,以致把它們誤解了,而因此感到困惱。為求避免這種困惱,我們應當持一法則,即是︰這些話沒有說子是小些,而只是說子是出于父。所以這些話不是與父的不同等,而是指的生說的。

    第二章、有些論子所說的話,當照兩種法則來了解。

    四、如是照我開頭所說的,聖經里有些地方叫人不知道應采用那一種法則,把子看為既自取了人的樣子,就比父小呢?還是把子看為雖與父同等,卻是出于父呢。愚見以為在這種可疑而不能說明或辨別真像的地方,例如在“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的”(約7︰6)一類經文,可以照兩種法則之一來了解,而無危險發生在這里我們可以照奴僕的形像去了解,正如我們在第一部中所講的;也可以照上帝的形像去了解,在這種形像中是與父同等,卻也是出于父。因為照上帝的形像說,正如子不是一個,而的生命又是一個,反倒生命就是子;照樣子不是一個,而的教訓又是一個,反倒教訓就是子。由是正如經上說︰“賜給兒子有生命,”意思無非就是,生了子,這子就是生命;照樣當經上說,將教訓賜給子,意思也可正確了解為︰生了子,這子就是教訓。所以當經上說︰“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者的,”意思好像時說,我不是從自己來的,而是從差我者而來的。

    第三章、經上論到聖靈,有些地方只當照一個法則來了解。

    五、論到聖靈,雖然經上並不是說︰“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可是主自己說︰“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因為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所听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要榮耀我;因為要將受于我的,告訴你們。”若不是立刻又說︰“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說,要將受于我的,告訴你們”(約16︰13-15),恐怕人們就會相信聖靈是由基督所生,像基督是由父所生一樣。因為論自己曾說︰“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而是那差我來者的;”論聖靈卻曾說︰“因為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所听見的都說出來;”又曾說︰“因為要將受于我的,告訴你們。”但既將說“要將受于我的”一句話的理由說出來(因為說︰“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說,要將受于我的”)所以聖靈有父所有的,像子也有父所有的一樣。但這除非是照著我們以上所說的,“但我要從父那里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約15︰26)怎麼可能呢?是從父出來,所以不是憑著自己說︰並且正如子並不因為曾說︰“子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麼,惟有看見父所作的,子才能作,”就比父小(因為這樣說,並不是照著奴僕的形像,而是照著上帝的形像,一如我們所證明了的,並且這些話不是以比父小,而是以出于父)。同樣論到聖靈雖然經上說︰“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所听見的都說出來,”但也並不因此比父小,因為這句話不過指是出于父。但既然子是出于父,而聖靈也是出于父,那麼二位不都稱為子,不都是受生的,而只有前者稱為獨生子,後者稱為聖靈,既不是子,也不是受生的(因為若是受生的,就必是子了),那是什麼緣故呢?關于這問題,若上帝準許的話,我們要在另一處討論。(按奧氏在第九部第十二章十八節中,和第十五部第二十五章中討論了這問題。)

    第四章、父榮耀子,這並不表示不同等。

    六、人若因為子曾說︰“父阿,願你榮耀我”(約17︰1),就以為這足以證明父比子大,他們就應當醒悟過來。聖靈也榮耀子。請問,難道聖靈也比子大嗎?再者,若聖靈榮耀子,是因為要接受凡屬于子的。而所以接受凡屬于子的。是因為凡是父的也都是子的。由此可見當聖靈榮耀子時,父也榮耀子。由此可知,凡父所有的,不僅是子的,也聖靈的。因為聖靈能榮耀父所榮耀的子。但若加榮耀者大于受榮耀者,他們就應當承認,互相加榮耀者是同等的。但子也榮耀父,因為經上記著說︰“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約17︰4)。他們真應當小心,免得他們以為聖靈比父和子都大,因為榮耀父所榮耀的子,但經上卻沒有記載被父或子所榮耀。

    第五章、子和聖靈並不因被差來而較小。

    七、但人們一經被證實犯了錯誤,就要托辭說,差遣者比被差者大;所以父比子大,因為子不斷地說是被父差來的;而且父也比聖靈大,因為耶穌論聖靈說︰“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約14︰26);而聖靈也比父和子都小,因為我們說過,父差來,子也差來。說︰“我若去,就差來”(約16︰7)。我首先要問,子被差是從那里到那里。說︰“我從父出來,到了世界”(約16︰28)。所以被差是從父出來,並到世界來。這位傳福音者論到說︰“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造的;”接著又說︰“到自己的地方來”(約1︰10,11),這是什麼意思呢?確是從被差的地方來的;但若從父出來,被差到了世界,那麼就是到了世界,而且是在世界。所以是被差到原來所在的地方。我們也要思想先知所記載的,即上帝說︰“我豈不充滿天地麼?”(耶23︰24)。若這是論子說的(因為有些人認為子藉先知們或在先知們心里說話),被差,除到原來所在的地方外,到什麼地方呢?因為他說︰“我充滿天地”的,就是無所不在的。但若這是論父說的,那麼在何處沒有自己那“大有能力地從地極的這邊達到那邊,並且溫和地治理萬物”(智慧書8︰1)的道和智慧呢?在任何地方都不能沒有自己的靈。所以,若上帝是無所不在的,的靈也是無所不在的。所以聖靈也被差到他原來所的地方。詩篇作者也找不著什麼地方沒有上帝,他說︰“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里;我若下到陰間,你也在那里”(詩139︰8)。他要叫人了解上帝即在前節稱為的靈,乃是無所不在的,因為他說︰“我往那里去躲避你的靈?我往那里逃避你的面?”(詩139︰7)。

    八、因此子和聖靈既都被差到們那原來的地方,我們就必須問,我們當如何了解子或聖靈被差遣,因為我們找不著有什麼經文說父被差遣。但論到子保羅寫道︰“及至時候滿足,上帝就差遣的兒子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加4︰4,5)。他說︰“差遣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他用女子一辭,誰個大公**不知道他並無意否認她是童女。而這只是照著希伯來語風,以示性別呢?所以當他說︰“上帝就差遣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他就十足表示子被“差”的方式,乃是“由女子所生。”所以,就為上帝所生而言,是已經在世界了;但就為馬利亞生而言,是被差到了世界,再者,被父差來並非沒有聖靈,這不僅是因為父差來的時候,即是叫為女子所生的時候,決不是沒有自己的靈來叫如此降生的;而且也是因為當童女馬利亞問天使說︰“怎麼有這事呢?”(路1︰34)的時候,福音書中所給最清楚的回答乃是︰“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路1︰35)。馬太也說︰“馬利亞從聖靈懷了孕”(太1︰18)。基督自己可說也在先知以賽亞心里論到自己將來降臨,說︰“現在主上帝和的靈差遣我來”(賽48︰16)。

    九、或者有人要迫著我們說,子也被自己差來因為馬利亞懷孕生子,乃是三位一體的作為,而萬有都是由三位一體創造的作為而來。那人要繼續說,若子差自己來,怎麼又是父差了來呢?為求回答他,我首先要問他說︰“若子將自己分別為聖,父又怎樣將分別為聖呢?因為主在一處說︰”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自稱是上帝的兒子,你們還向說,你說僭妄的話麼?“(約10︰36);在另一處又說︰“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約17︰19)。我也要問︰若子舍了自己,父又怎樣舍了呢?因為使徒保羅在一處說︰“上帝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羅8︰32);在另一處他論基督說︰“是愛我,為我舍己”(加2︰20)。我想那人若明白這些事,就會回答說︰因為父和子的旨意相同,而且們的工作不分。那麼他應照樣了解道成肉身和誕生的事,即子被差來的事,是由父和子不分的運行成就的;而聖靈也決沒有被排除在外,論到經上明說︰“馬利亞從聖靈懷了孕。”若我們問,上帝怎樣差遣了的兒子,也許我們的意思要更清楚地表達出來。父命令了子來,而子又遵命令來了。父是發出邀請呢?還是只提出建議呢?但無論是那一方面,這確是憑著一句話成就的,並且上的話就是上帝的兒子。如是父既憑著一句話差遣了子,子就是被父和父的話所差來的;所以子是被父和子所差來的,因為子自己是父的話。因為誰會抱著這麼不敬虔的意見,認為父在時間以內發出了一句話,以求永恆的子及至時候滿足就可以奉差遣,用肉身顯現呢?但那說出來的話確是在上帝的話里,這話太初與上帝同在,而且就是上帝。那即是說,那話是在上帝的智慧里,不在時間之內。那話說子在什麼時要用肉身顯現出來。既然那話沒有時間的開始,太初就有,並且就上帝,所以就是在這無時間性的話本身里面,說出上帝的話(道)要在什麼時間成為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約1︰1,2,14)。及至時候滿足,“上就差遣的兒子為女子所生”(加4︰4),那就是說,生在時間里,好叫那成肉身的道向人顯現出來;而這要在什麼時間成就,是在上帝那無時間性的話里面說定了,因為時間是由上帝用永恆的智慧在時間以外規定的。既然子在肉身顯現是由父和子所作成的,所以我們宜于說,那在肉身顯現的是被差遣的,而沒有在肉身顯現的是將差遣了;因為那些在肉眼前所發生外表的事,是從內在屬靈本性而存在,因此可說是被差遣。更且,所取人的形像是子的位格,而不也是父的位格;因此無形的父和與父同是無形的子,可說是差遣了子,使成為有形。但若成為有形以致不再與父同是無形的,那就是說,若是無形的話之本體變成了有形的人,那麼子被父差遣,其意義只是子被差遣,而不是子與父一同是差遣者。但既然是取了奴僕的形像而使上帝的形像存留著,就可見那在子里面所顯明的,就是由父和子無形地作成的;那就是說,無形的父和無形的子把這子自己差來成為有形的。那麼為什麼說“我並不是由著自己來”(約8︰42)呢?我們可以說,這是照著奴僕的形像說的,像說︰“我不判斷人”(約8︰15)一樣。

    十、就在有身體的人里外表上的顯現來說——在屬靈的本性上總是向世人的眼隱藏著的——既然可說被差遣,那麼我們現在就容易了解為什麼說聖靈也被差遣。因為有時聖靈在外表上有形地顯現出來了;或是仿佛鴿子降在主身上(太3︰16),或是在升天以後十日當五旬節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又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分開落在他們各人頭上(徒2︰2,3)。這種為肉眼所看見的有形表現,乃稱為聖靈被差遣;這不是說,那像父和子無形不變的本體顯現出來了,而是說,人的心既受外表所見之物感觸,就可從在時間里的顯現進入隱藏著的永遠臨在中。

    第六章、聖靈取受造物的形像,並不像道取了肉身一樣。

    十一、因此聖經中沒有一處寫著說,父比聖靈大,或說聖靈比父上帝小,因為聖靈取受造物顯現出來,與上帝的道取了人子的形像顯現出來,是不同的事。人子有上帝的道,並不像別的聖人和智者所有的一樣。乃是“過于的同伴”(來1︰9)。決必不是比他們多有道,以致比他們都多有優越的智慧,倒是自己便是道。因為道在肉體里是一件事,道成肉身又是一件事;那就是說,道在人里面是一件事,道成人又是一件事。所謂肉身,乃是指人而言。因為經上說︰“道成肉身,”又說︰“凡有血氣的,都要看見上帝的救恩”(路3︰6)。這不是指沒有靈魂和心智的的肉體;所謂“凡有血氣的”,即是等于說每一個人。于是聖靈顯現所取受造的形像,是與子從童女馬利亞取了肉身和人的形像不同的。聖靈並沒有使鴿子,或風,或火成為有靈的,也並沒有在外表上把它們永遠與自己和自己的位格聯合一致。聖靈的本性也並不是無常易變的,以致這些事不是藉受造者表現,而是自己有時變為一物,又有時變為另一物,如同水變為冰一樣。但這些表現是照著它們們所應當有的時節顯出現,受造者服務造物主,被那求不改變者的命令所改變,以求照應當向世人的眼所彰顯的將彰顯出來。聖經稱聖靈為鴿子,而論到那火焰又說︰“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分開落在他們各人頭上。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徒2︰3,4)。這樣說,是為求表明聖靈由火,正如由鴿子彰顯出來一樣。雖然如此,我們卻不能稱聖靈為神和鴿子,或為神和火,像我們稱子為神和人一樣;也不能像我們稱子為上帝的羔羊一樣,即那不僅由施洗約翰說︰“看阿,上帝的羔羊”(約1︰29),而且也由使徒約翰在啟示錄中(5︰6)看見為被殺的羔羊。因為先知的異象並不是藉著有形體之物向肉體顯明,而是藉著有形體之物的屬靈的形狀在心靈里顯明。但看見那鴿子和那火焰的人,是用眼楮看見了。不過,關于火焰,由于句子的形式,我們不知道是由眼楮看見的呢,是在心靈里看見了。因為經文不是說,他們看見了像火分開的舌頭像火,而是說︰“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我們說︰“這對我顯為這樣,與我們說︰我看見了通常意義並不一樣。通常我們對所見有形有體屬靈的異象有兩種說法︰這對我顯為這樣;或說︰我看見了。但對于那些有形體呈于眼前明顯的東西,通常不是說︰它對我顯為這樣;而是說︰我看見了。所以關于那火是怎樣看見的,很可以問︰它是在心靈里有如在外表上看見呢?還是真在外表上為肉眼所看見?至于說,鴿子降下,從來沒有人懷疑它是被肉眼看見了。再者,我們也不能因為稱子為盤石(因為經上記著說︰“那盤石就是基督”(林前10︰4),就能稱聖靈為鴿子或火。因為那盤石是一已經受造說物,並且是照著它所表的基督而命名;如像雅各用來枕頭,澆油在上面以表明主的那石頭(創28︰18);或是如像以撒負著那將焚自己為祭的柴(創22︰6)是基督一樣。一種有特別意義的動作,是被加在那些已經存在的事物之上了;它們——即如那鴿和火(並不是只求有所表明而忽然存在的。我看鴿和火更是像向摩西顯現荊棘里的火焰(出3︰2),或百姓在曠野所隨著的柱子(出13︰21,22),或律法在山上頒布時所有的雷轟,閃電(出19︰16)。這些事物的形像出現,以求在有所表明後便不復存在了。

    第七章、神的顯現質疑

    十二、因為這些形像在時間里出現,乃是照著聖靈向人的感官彰顯出來所必須出現的,所以聖靈也可說是被差遣;然而我們不可說比父小,像我們因子有奴僕的形狀而說子比父小一樣。這是因為奴僕的形狀乃屬于三位一體中的子,但是那些形像出現片時,以求表明所必須表明的,便不復存在了。或有人要問,既然父用各種形像向人表現出來,即是用荊棘中的火焰,雲柱,火柱,山上的閃電等等(因為照我們從聖經的見證所知道的,是這樣面對面與列祖說話),那麼我們為什麼不能說父也被差遣呢?但若這些事物是將子表現出來,那麼聖經為什麼說被差譴是在許久以後,即當為女子所生的時候,如使徒所說︰“及至時候滿足,上帝就差遣的兒子,為女子所生”(加4︰4)呢?因為子若用那些可變受造者的形像向列祖顯現了,就也在從前被差遣了。假如除非道成了肉身,便不能說被差遣了,那麼聖靈從來沒有成為肉身,為什麼也說被差遣呢?但若律法和先知書中所載有形的事物既不表現父,也不表現子,而只表現聖靈,那麼聖靈既在從前如此被差遣了,為什麼又說等到新約時代才被差遣呢?

    十三、在這種困惑中,主若幫助我們,首先我們要問,藉那些受造者的形狀向列祖顯現的是父,還是子,還是聖靈,或有時是父,有時是子,有時是聖靈,又或三位一體獨一的上帝而不分彼此。其次我們要問,以上所提無論那一種說法是對的,受造者是不是只因上帝在當時認為適于向人表現出來而成形了;還是已經存在的天使被差遣,代表上帝說話,取了有形體受造者的形狀,以求完成他們各自的使命;還是天使按創造主所給他們的權能,改變他們自己的身體,就是他們不被控制而能加以控制的身體,使之隨著需要而有各種顯現。最後我們要明白我們發問的目的,即是︰子和聖靈是不是從前也必差遣了;如果是的話,在那種差遣和福音書中所載的差遣中間,有什麼區別;還是除了子為童女馬利亞所生,而聖靈用有形的鴿子和火焰的舌頭顯現出來以外,其實們都沒有被差遣。

    第八章、整個三位一體是無形的。

    所以我們對某些人不要理睬,他們那太屬血氣的心思認為上帝的道,和“永存不變,卻能使萬物更新”的智慧(智慧書7︰27),即我們稱為上帝的獨子,不僅是可變的,而且也是有形的。這些人膽大不虔誠,用一顆遲鈍的心,來求問神聖的事。那是為屬靈的本質和受造者的靈魂——它受造是藉著道,因為萬物是藉著造的,凡受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造的(約1︰3)——雖是可變的,卻是無形的,而他們卻相信那造靈魂的道和上帝的智慧,即是有形的又是可變的;其實這智慧不僅像靈魂一樣是無形的,而且與靈魂不同,是不變的。經上所謂“永存不變,卻能使萬物更新,”就是指著智慧的不變性說的。使徒保羅說︰“但願尊貴榮耀歸與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有智慧的上帝,直到永永遠遠”(提前1︰17);又說︰“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就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提前6︰15,16)。這些話原是指著三位一體獨一的上帝說的。然而這些人企圖支持他們的錯謬,竟引證這些話只是指著父說的,而不也是指著子和聖靈說的。我們應當如何了解這些經文,我想以上已經十足討論了。

    第九章、駁人相信惟獨父是不死無形的。真理應由靜心研究而獲得。

    但那些認為這些經文只是指父,而不是指子或聖靈說的人,宣稱子有形,並不只是在從童女取了肉身以後,而且也是在這以前自己里面。他們說,自己向列祖顯現了。你若對他們說︰子怎樣在自己里面是有形的,也照樣在自己里面是必死的,因此你們自必把“那獨一不死”的話,只是指著父說的,因為若子因取了我們的肉身而是必死的,那麼你們就必須承認因這肉身才是有形的;他們就要回答說︰他們說子是必死的並不是因著這肉身,而是因著以前既是有形的,以前也是必死的。他們若說子因取了我們的肉身才是必死的,那麼父便不是在子以外獨自不死的;因為的道——萬物是藉著造的——也不死。並不因取了必死的肉身就失掉了不死;因為甚至人的靈魂也並不隨著身體死,即如主自己也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太10︰28)。他們若不承認這一點,就必得說聖靈也取了肉身。假如子只是因取了肉身才是必死的,那麼,聖靈既未曾取我們的肉身,他們怎能說惟有父,而非子和聖靈,才是獨一不死的。假如聖靈並不是不死的,那麼子就並不是因取了肉身才是必死的;但若聖靈是不死的,那麼所謂“獨一不死”,並不是只指父說的。他們想他們能夠證明子成肉身以前在自己里面也是必不可免死的,因為稱可變性為必死性,並非不適宜;正如靈魂也可說是要死的;那並不是因為它變為身體了,或變為與它本身不同的本質了,而是因為同一本質,如今樣式既與昔不同,就它不再是原來的本質而言,它是必死的。他們說,因為在上帝的兒子為童女馬利亞所生以前,自己向列祖顯現了,不只是用了一個形像,而且是用了許多形像,首先用一個形像,然後又用另一個形像,所以在自己里面是有形的,因為當還沒有取了我們的肉身以前,的本質為肉眼所看見,又是必死的,因為是可變的。那顯現有時為鴿有時為火的聖靈,也是如此。因此他們說,經文所記“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上帝”,和“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不是指三位一體,而是專指父說的。

    十六、我們不要理會他們。他們甚至不能知道靈魂有無形的本質,更是不能知道父,子,聖靈獨一上帝的本質不僅永遠是無形的,而且是不變的,因此有真不朽。上帝父,子,聖靈,除藉著受控制有形的受造者顯現出來外,決沒有向人的肉眼顯現出來。若有人用友誼和正直的精神來指責我們,就會是說實話的仇敵來指摘我們,我們也願意領教。我們要在大公教會的團結內靜心研究,上帝在基督成為肉身以前是不分彼此向列祖顯現呢,還是三位一體中的任何一位,或個別地輪流顯現呢。

    第十章、向列祖顯現的是誰。

    十七、首先我們要討論創世記的記載,即上帝與從塵土所造的人說話。假如我們撇開寓意,從字面去解釋,那麼上帝就用了人形來與人說話。固然創世記並沒有這樣記載,但大意是這樣,尤其因為其中記載說,亞當听見主上帝的聲音,當涼涼的黃昏在園中行走,于是他就藏在園里的樹木中。上帝說︰“你在那里?”他回答說︰“我听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從你面前藏了”(創3︰8-10)。除非上帝顯現為人,我就看不出上帝行走和說話怎能照字面去領會。經上說上帝行走,我們既不能說只有上帝的聲音發出來,也不能說那在園中行走的上帝是看不見的;因為亞當也說他從上帝面前藏起來。那麼這是誰呢?是父,還是子,還是聖靈呢?還是三位一體的上帝不分彼此具人的形像向人說話呢?經文上下無處表示著從一位換到另一位,倒是表示那對始祖說話的,就是那位曾說︰“要有光”,並說︰“要有蒼天”,以及其他日子的;我們一向以為父上帝,用一句話創造所要創造的。藉的道(或話)創造了萬物。我們憑正確的信仰準則知道這道就是的獨生子。若父上帝向始祖說了話,亞當涼涼黃昏在園里行走,若罪人是從面前藏在園里的樹木中,那麼我們為何不認為那向亞伯拉罕,摩西,和別人顯現的也是,並且是藉著那受控制可變有形的受造物顯現,而自己留在自己和自己的本質里面,既是不變的,又是無形的呢?但聖經也許可能不知不覺暗暗地從一位說到另一位,就是先記載父說︰“要有光,”以及藉道所作其他的事,它然後說子對始祖說話;這一點雖未明說,卻應為凡了解的人所了解。

    十八、人若能用心眼識透這秘密,以致他明知父能夠或惟獨子和聖靈能夠藉有形受造者向人顯現就讓他進而查考這些事,甚成用言語把它們說明。但就聖經所記上帝與人說話一事本身而言,愚意以為它是無法探知的,因為甚至論到亞當看見上帝,素常是不是用肉眼,也沒有明說;尤其是他們嘗了禁果(創3︰7)所張開的眼是怎樣的眼,乃是一大問題;因為在他們嘗以前,那些眼楮是閉著的。就令聖經指樂園為屬物質的地方,我也不會輕率地說,上帝除具有形體外就不能在那里行走。因為很可以說,那人只听見聲音,並未看見什麼形像。我們也決不能因聖經記載說︰“亞當從上帝面前藏起來,”便說他素常看見了上帝的面。難道不可以說,他並不能看見上帝,倒是怕他自己被那呼召他的上帝所看見,並且當行走的時候,他已感覺到的臨在麼?因為該隱也對上帝說︰“我要從你面前藏起來”(參創4︰14),可是我們並不必承認他素常用肉眼看見來上帝的面;他或者不過听見了上帝的聲音向他討罪。但上帝怎樣向人的耳朵說話,尤其是怎樣對始祖說話,乃是難以發現的事,而且不在我們討論範圍之內。但是假如只有聲音和話語發出來,使那些先祖覺得上帝的臨在,我就不知道為什麼我不可認為那是父上帝,因為當耶穌在三個門徒面前在山上變了形像時,當受洗鴿子落在身上時,又當論及自己的榮耀向父呼叫而由父回答說︰“我已經榮耀了我的名,還要再榮耀”(約12︰28)時,父用聲音彰顯了自己。這不是說那聲音是沒有子和聖靈參與發出的(因為三位一體工作不分),而是說那聲音只是為彰顯父發出來的;恰如三位一體發出從童女所生的人形,可是它只是子,因為無形的三位一體發出了那有形的子。我們也不妨以那些話不僅是三位一體向亞當說的,而且是彰顯三位一體的臨在。只是我們不得不承認那說︰“這是我的愛子”(太3︰17)的一位,乃是父。因為耶穌既不能被信為,也不能被看為聖靈的兒子,或自己的兒子。我們也承認那說︰“我已經榮耀了我的名,還要再榮耀”的,只能是父,因為這話是對主說︰“父阿,願你榮耀你的兒子”所給的回答。這話只能對父上帝說,而不能對聖靈說,因為不是聖靈的兒子。但這里經上記著說︰“主上帝對亞當說,”我們就沒有理由說,主上帝不是三位一體。

    十九、經上記載︰“主對亞伯拉罕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創12︰1)。這里也沒有說明,或是只有聲音達到亞伯拉罕的耳,還是也有什麼呈于他的眼前。但稍後更明白些說,“主向亞伯拉罕顯現,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創1︰7)。但是在這里也沒有說明上帝用什麼形像向他顯現,是父,還是子,還是聖靈向他顯現。也許有人要想,子向亞伯拉罕顯現了,因為經上沒有記著說,上帝向他是現了,而是說︰“主向他顯現。”“主”似乎是子的特稱,例如使徒說︰“雖有稱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許多的神,許多的主;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于,我們也歸于;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有的,我們也是藉著有的”(林前8︰5,6)。然而經上有許多地方也稱父上帝為主,例如“主曾對我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詩2︰7),又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詩110︰1)。再者經上也稱聖靈為主,例如使徒說︰“主就是那靈”。他免得人設想這里是指子而言,並因無形體的本質而稱為靈,他所以接著又說︰“主的靈在那里,那里就得以自由”(林後3︰17),而所謂“主的靈”,從來沒有人懷疑是指聖靈。這樣一來,這里也沒有說明那向亞伯拉罕顯現的,是三位一體中的一位,還是三位一體的上帝,即經上所說︰“你要敬畏主你的上帝,單要事奉”(申6︰13)。但在幔利橡樹下亞伯拉罕看見了三個人。他請他們吃喝,服侍他們。可是聖經在記這事的開頭不是說,三個人向他顯現,而是說︰“主向他顯現。”此後聖經將主向他顯現的樣子依次陳述,補記有三個人受款待,然後他用單人稱向他們說話,如同向一位說話;並且那應許他從撒拉得一個兒子的,也好像只是一位,這一位聖經稱為主,如在這記事的開頭所說︰“主向亞伯拉罕顯現。”他邀請他們,洗他們的腳,並且領他們離開,好像他們是人;但他說話像是與主上帝說的,不拘是在他接受得子的應許,還是在他听到所多瑪即受毀滅的消息。

    第十一章、續論這次的顯現。

    二十、對該經文我們宜細心加以考慮。因為假如只有一個人顯現了,那些說子為童女所生以前的本質也是可見的人們,豈不要立刻呼叫說,那一個人就是子麼?因為他們說,關于父,經上是說︰“獨不能看見的上帝”(提前1︰17)。然而,我要提出一個問題︰在取了我們的肉身以前,既由亞伯拉罕洗腳,並且吃地上的食物,那麼是怎樣“成為人的樣式”呢?當還是“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時,那怎麼可能呢?請問是已經“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麼?我們知道在從童女降生成為人時,如此行了。在降生以前,怎能向亞伯拉罕顯現為一個人呢?那形像不是真的麼?假如向亞伯拉罕顯現的只是一個人,又假如那一個人被認為是上帝的兒子,我就要提出這些問題來。但既有三個人顯明,而在形像或年齡或權能上誰也不比誰大,那麼我們為什麼不可認為這有形的受造者是指三位一體之同等,和三位之同本質而言呢?

    二一、惟恐有人以為三人中有一人較大,並以這人就是主,即上帝的兒子,而以其他二人為的天使,因為顯現的是三人,但亞伯拉罕只稱一人為主;所以聖經為預防這種意見起見,稍後就說,有兩個天使到了羅得那里。這位應不受所多瑪被焚燒災禍的義人羅得也稱一位為主。因為聖經說︰“主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走了;亞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創18︰33)。

    第十二章、向羅得的顯現

    “但有兩個天使晚上到了所多瑪。”這里我要將那已開始提到的更仔細加以查考。亞伯拉罕真是與三個人說話,而用單數稱呼他們為主。也許有人要說,他認識了三人中一位為主,而以其他二位為的天使。那麼聖經說︰“主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走了;亞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有兩個天使晚上到了所多瑪”有什麼意思呢?難道我們可以設想那被認為主的一位已經走了,並且差遣與同在的兩個天使去毀滅所多瑪麼?那麼試看下文如何說。經上記著說︰“有兩個天使晚上到了所多瑪,羅得正坐在所多瑪城門口;看見他們,就起來迎接,臉伏于地下拜;說我主阿(按系多數),請你們到僕人家里洗洗腳。”這里分明是說有兩個天使,是用復數人稱來說他們受招待,且是用多數來尊稱他們——也許他們被看為人——為主。

    二二、然而,有人再要提出異議說,除非他們被看為上帝的天使,羅得就不會臉伏于地下拜。那麼,為什麼要款待他們,好像他們需要人的援助呢?不拘這里有什麼不明的事,我們要繼續我們的討論。有兩個顯現出來;兩個都稱為使;他們是用復數人稱被請的,羅得是用復數人稱與他們說話,直到他離開所多瑪的時候。然後經上接著說︰“領他們出來以後,就說,逃命罷;不可回頭看,也不可在平原站住;要往山上逃跑,在那里你必得救,免得你被剿滅。羅得對他們說,我主阿,不要如此;你僕人已經在你眼前蒙恩”(創19︰1-9)等語。假如那為主的已經離開了,並已差遣天使來了,他對他們說︰“我主阿,不要如此,”是什麼意思呢?為什麼說︰“我主阿,不要如此,”而不是說︰“我主阿(按原文系復數),不要如此”呢?假如他是向他們當中一個說話,經上又為什麼說︰“但羅得對他們說,我主阿,不要如此;你僕人已經在你眼前蒙恩”等語呢?難道我們在這里也認為是有兩位,但當兩位被稱為一位時,那就是指一本質的一主上帝麼?但這兩位是誰呢?是父和子,還是父和聖靈,還是子和聖靈呢?最後一說也許是更適合的,因為他們自稱是被差遣,而只是論子和聖靈才可這樣說。因為我們找不著經上有什麼地方說父被差遣。

    第十三章、在荊棘中的顯現

    二三、但當摩西奉差遣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經上記主向他顯現,並說︰“摩西牧羊他岳父米甸祭司葉忒羅的羊群,一日領羊群往野外去,到了上帝的山,就是何烈山。主的使者從荊棘里火焰中向摩西顯現;摩西觀看,不料,荊棘被火燒著,卻沒有燒毀。摩西說,我要過去看這大異象,這荊棘為何沒有燒壞呢?主上帝見他過去要看,就從荊棘里呼叫說,我是你父親的上帝,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出3︰1-6)。在這里首先被稱為主的使者,後又被稱為上帝。難道一個使者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嗎?所以我們可以看是救主本身。使徒論說︰“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上帝”(羅9︰5)。既然“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上帝,”所以我們在這里並非不合理地也看為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但以前在荊棘火焰中顯現的時候,為何被稱為主的使者呢?這豈是因為許多天使中有一位受派代表他的主麼?還是取了受造者的形像,以求成事而現形,並發出可以听見的話,好表明主的臨在,以適合人感官的需要麼?若他是天使中的一位,那叫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時,誰能確定他所代表的是子,還是聖靈,還是父上帝,還是三位一體獨一的上帝呢?因為我們不能說,上帝的兒子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而父卻不是;也沒有人敢于認聖靈或三位一體,就是我們所相信的獨一上帝,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因為誰不是上帝,誰就不是那些列祖的上帝。再者,假如不僅父是上帝,因為大家連異端派也都如此承認;而且子也是上帝,且不管他們願不願都得如此承認,因為使徒說︰“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上帝;”更且聖靈也是上帝,因為這位使徒既說︰“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上帝而來,住在你們里頭的,”然後又說︰“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上帝”(林前6︰19,20)。大公教會的純正信仰相信這三位是一上帝。那天使若為眾天使之一,他代表三位一體中的那一位,或是不代表任何另一位,而代表三位的本身,那卻並不十分清楚。但若上帝為求使人看見並听見而臨時采取受造者的形像顯現出來,並且被稱為主的使者,主,和上帝;那麼我們便不能以這里所稱的上帝是父,而是子或聖靈。雖然我記不起聖經另有什麼地方稱聖靈為使者,可是我們從的工作可以如此稱呼;因為聖經上論說︰“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約16︰13),而希臘文中的“天使”,確是等于拉丁文中的“使者”。然而先知們極其明顯地稱主耶穌基督為“大有謀略的天使”(賽9︰6七十譯本),而聖靈和上帝的兒子卻也都是上帝,和天使的主。

    第十四章、論在雲柱和火柱中的顯現。

    二四、經上記載以色列民出埃及也說︰“日間主在雲柱中領他們的路,夜間在火柱中光照他們。日間雲柱,夜間火柱,總不離開百姓的面前”(出13︰21,22)。在這里誰會懷疑上帝藉受控制有形體的受造物,而不是藉自己的本質,來向世人的肉眼顯現呢?但這是父,還是子,還是聖靈,還是三位一體獨一的上帝,卻不同樣顯明。愚見以為這在經上所說︰“主的榮光在雲中顯現。主曉諭摩西說,我已經听見以色列人的怨言”等語中,也沒有分辨清楚。

    第十五章、論在西乃山上的顯現。在那顯現中說話的是三位一體,還是其中一位。

    二五、現在要提到西乃山上的密雲,雷轟,閃電,角聲,和煙氣。經上記著說︰“西乃全山冒煙,因為主在火中降于山上,山的煙氣上騰,如燒窯一般,營中的百姓盡都發顫;角聲漸漸地高而又高,摩西就說話,上帝有聲音答應他”(出19︰18,19)。稍後,律法既已頒布在十條誡里,經上接著說︰“眾百姓見雷轟,閃電,角聲,山上冒煙,就都發顫,遠遠地站立,摩西就挨近上帝所在的幽暗之中。主對摩西說”等語(出20︰18-22)。對這我要說什麼呢?我只要說,誰也不會瘋狂得相信煙氣,火焰,密雲,和幽暗及同類之物,乃是上帝的道和智慧的本質,即基督的本質,或聖靈的本質。至于說它們是父上帝的本質,連亞流派也不敢說。因此這些事物是藉著那服事創物主的受造物而發生,而適當地呈現于人的感官等。屬血氣的心思也許要因為經上說︰“摩西就挨近上帝所在的幽暗之中,”就沒想百姓固然看見了幽暗,但摩下在幽暗中卻用肉眼看見了上帝的兒子,正如衰殘的異端派以為可用肉眼看見的本質。假如摩西真用肉眼看見了,那麼不僅上帝的智慧基督,而且任何聰明人的智慧都能用肉眼看見了。人們也許因為經上論以色列的長老記載說︰“他們看見以色列的上帝所站的地方,腳下仿佛有平鋪的藍寶石,如同天色明淨”(出24︰10),就以為上帝的道和智慧在自己的本質里站在一塊地上——其實“從地極的這邊達到那邊並且溫和地治理萬物”(智慧書8︰1)——並且以為上帝那創造萬物的道是可以改變的,以致時縮時伸(但願上帝從信徒心中廓清這種思想!)。其實這些有形可感覺的事物,正如我們屢次說過的,是藉著一種特別為此造之物呈現出來,以求表達父,子聖靈上帝無形屬靈的臨在,“因為萬有都是本于,倚靠,歸于”(羅11︰36);雖說“自從創造天地以來,上帝無形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羅1︰20)。

    二六、但就我們目下的事來說,那在西乃山上可怕,向凡人的事說話的是誰,我不知道是三位一體的上帝,還是父,還是子,還是聖靈。但若我們可以從容不迫地下一平和的臆測,那麼,只要這段經文是指三位一體中的一位說的,我們何不以它是指聖靈而言,因為在西乃山上所頒的律法,經上也說是上帝用指頭寫在石版上(出31︰18),而福音書就以上的指頭稱呼聖靈(路11︰20)。並且從宰殺羔羊度逾越節直到這些事開始在西乃山發生的日子,一共有五十天,恰如主受難以後從復活算起到所應許的聖靈降臨,一共也有五十天。使徒行傳記載聖靈降臨說,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分開落在他們各人頭上;這記載符合出埃及記所說︰“西乃山全冒煙,因為主在火中降于山上”;稍後又說︰“主的榮耀在山頂上,在以色列人眼前,形狀如烈火”(出24︰17)。或是假如這些事發生乃是因為父或子若沒有聖靈——律法必須由書寫——就都不能顯現出來;那麼我們至少知道上帝在那里的顯現,並不是藉那還用說無形不變的本質,而是藉那受造者。但三位一體中是不是特別有一位顯現了,我的了解力不能知道。

    第十六章、摩西怎樣看見了上帝。

    二七、還有一個困難,使很多人感到苦惱,那就是經上記著說︰“主對摩西面對面說話,好像人與朋友說話一般”;然而稍後摩西卻說︰“我如今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將你自己指示我,使我可以看見你,好在你眼前蒙了恩,好以這民為你的民”;又稍後摩西再向主說︰“求你顯出你的榮耀給我看”(參出33︰11-18)。上帝在以上所行的事中好像是以自己的本質顯現了,因而上帝的兒子如今被一些可憐人認為成有形的,是自己而不是藉著受造者;並且摩西進入密雲中的目的,好像是叫人民只看見那密雲,但摩西在其中卻可以听見上帝的話,有如他看見了的面一般;再者經上雖然記著說︰“主與摩西面對面說話,好像人與朋友說話一樣,”可是摩西卻說︰“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將你自己指示我”。這些事有什麼意義呢?摩西當然知道他所看見的是上帝有形有體的樣子,但他求真看見上帝屬靈的樣子。那種用聲音表達出來的話。便被形容得宛如是朋友向朋友說話。然而誰曾用肉眼看見父上帝呢?誰曾用肉眼看見那太初與上帝同在,就是上帝,萬物也都是藉被造的道呢?誰又曾用肉眼看見智慧的聖靈呢?然而“求你將自己指示我,使我可以看見你,”這除非是說,將你的本質指示我,不然是什麼意思呢?但假如摩西沒有如此說,我們就真必須盡力容忍愚人來設想上帝的本質藉以上所提的事被摩西看見了。但這里既已明顯地證實摩西雖渴望看見,卻未蒙準許,那麼誰敢說,他所看見的這些形像,不是服事上帝的受造者,而是上帝本身被一個凡人的眼看見了呢?

    二八、加之後來主對摩西也說︰“你不能看見我的面,因為人見我的面不能存活。主說,看哪,在我這里有地方,你要站在盤石上;我的榮耀經過時候,我必將你放在望台上,用我的手遮掩你,等我過去;然後我要將我的手收回,你就得見我的背,卻不得見我的面”(出33︰20-23)。

    第十七章

    人怎樣看見上帝的背。對基督復活的信仰。大公會是看見上帝的背惟一之所。以色列人看見了上帝的背。說只有父上帝從未被列祖看見過,乃是急遽之見。

    的“背”通常是被認為預表主耶穌基督,由童女所生,死而復活的身體,那並非是不適當的。其所以稱為背,或不拘是因為必朽在後,或是因為差不多是在世界的末了,即在後期俯允取了肉體;但的面乃是上帝的形像,就是那“不以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子的形像。人決不能看見上帝而仍然存活,有兩個原因。一是因為我們像使徒所說,我們要在今生以後才“面對面”地看見——在今生我們是與主相離(林後5︰6),並且這必朽壞的身體**靈魂,正如詩篇論今生說︰“活著的各人真是全然虛幻”(詩39︰5),又說︰“因為在你面前凡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是義的”(詩143︰2),而約翰也說,在今生“還未顯明將來如何,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因為必得見的真體”(約一3︰2),他這說法確是指今世以後而言,那時我們要償還死的債,領受復活的應許。二是因為甚至在如今生我們多麼屬靈地領會上帝那藉以創造萬物的智慧,就多麼向肉體的情欲死,叫我們既然看這世界對我們是死的,我們也向這世界死,同著使徒說︰“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6︰14)。論到這種死,他也說︰“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為什麼仍像在世俗中活著,服從規條呢?”(西2︰20,21)。所以沒有人能看見上帝的面,即上帝智慧的顯現,而仍存活,並非是沒有原因的。凡盡心,盡性,盡意愛上帝的人,都渴望得見;凡愛鄰舍如同自己的人,也要盡力使鄰舍得見。這兩條誡命就是律法和先知的總綱(太22︰37-40)。這也在摩西身上表達出來。當他因特別熱愛上帝就說︰“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將你自己指示我,好在你眼前蒙恩”;隨即他因愛鄰舍又說︰“好叫我知道這民是你的民。”所以每個有理性的人都渴望得見,渴望愈切,那人就愈純潔;那人愈純潔,就愈升到屬靈的事;愈升到屬靈的事,就愈向屬血氣的事死。但當我們與主相離,行事為人,憑著信心,不憑眼見(林後5︰7)的時候,我們就應當憑信看見基督的背——的肉身——那就是站在那由盤石所象征的信仰穩固基礎上,並且從安全的望台即大公教會看見的肉身。論到大公教會,經上記著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立在這盤石上”(太16︰18)。因為我們愈愛我們所切望得見的基督的面,就愈從的背知道基督怎樣先愛我們。

    二九、但在那肉體里我們對復活的信仰拯救我們並且使我們稱義。保羅說︰“你若口里認耶穌為主,心里信上帝叫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羅10︰9);又說︰“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4︰25)。所以主的身體復活是給我們信仰的報答。因為甚至不信者也相信受難,身體死在十字架上,但他們不信的身體復活了。我們十分堅信的身體復活了,好像是從穩固的盤石觀看這件事︰因是我們帶著確實的盼望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羅8︰23);因為我們盼望,我們憑著堅固的信心承認我們的頭基督所完成的,得以在我們這些作肢體的里面完成。因此不會叫人看見的背,除非當經過的時候,好叫人相信的復活。因為希伯來文pasach翻譯出來,就是“逾越”的意思。因此使徒約翰也說︰“逾越節以前,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約13︰1)。

    三十、但人若對此相信,而不站立在大公教會里面,卻屬于**派或異端,他便不能從“的地方”看見主的背。主說︰“看哪,在我這里有地方,你要站在盤石上,”有什麼意思呢?地上有什麼地方,是在主那里呢?除非那是能以在心靈上接觸的地方。主“從地極的這邊達到那邊,並且溫和地治理萬物”(智慧書8︰1);而經上論到說︰“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腳凳;你們要為我造何等的殿宇,那里是我安息的地方呢?這一切豈不都是我手所造的麼?”(賽66︰1,2)。但顯然大公教會便是“的地方”。人在教會里就是站在盤石上,在那里看見主經過,看見主的背,就是的身體,並且相信復活了。說︰“你要站在盤石上;我的榮耀經過的時候。”因為事實上,主的尊嚴在主得榮耀,復活,升到父那里而經過了以後,我們曾堅立在盤石上。那是彼得站立得穩,所以他有膽量傳揚,但在他站立得穩以前,他因懼怕三次不認主(太26︰70-74)。從前他雖已由預定被安置在盤石的望台上,但既有主的手遮掩他,所以他看不見。因為他在不久的將來要看見的背,而且那時主還沒有“經過”,即還沒有從死復活,還沒有從復活得榮耀。

    三一、出埃及記所記“我經過的時候,我必用我的手遮掩你,然後我要將我的手收回,你就得見我的背,”是指那由摩西所象征的許多以色列人,在主復活以後相信了,好像的手從他們眼前收回,他們就看見了的背。因此使徒馬太也提起以賽亞的預言︰“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發沉,眼楮閉著”(太13︰15;賽6︰10)。最後,詩篇可說是代表他們說︰“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詩32︰4)。所謂“白日”也許是指行了許多神跡,他們卻不認識;所謂“黑夜”是指受苦而死,他們更確認像他們當中的任何一人一樣被剪除了。但當經過了,叫他們看見了的背,那時使徒彼得向他們傳講基督本當受苦復活,乃使他們覺得扎心,好叫受洗的人(徒2︰37,41)應驗那篇詩起頭所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詩32︰1)。所以經上說︰“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之後,好像主經過了,如今將手收回,使的背被看見,如是有悲苦,認罪,並因信主復活而有罪得赦免的聲音發出,說︰“我的**耗盡,如同夏天的干旱。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主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詩32︰5)。因為我們不應被肉體的黑暗籠罩,想上帝的面是無形的,但的背是有形的;因為二者都在所取奴僕的形像中有形地顯現了。但我們決不可想上帝的形狀是如此;我們決不可想上帝的道和智慧在一面有面,在另一面有背,像人的身體所有的一樣,或在空間時間里被形狀或活動所改變。

    三二、因此,假如出埃及記上那些記載或那些有形的顯現,都是表明主耶穌基督,或假如只有些地方,即如這段經文,是表明基督,而另有些地方,即如我們上面所說的話,是表明聖靈,但這些經文都不足以證明父上帝從來未曾向列祖在這種形像中顯現。因為在那些時候,有許多這樣的顯現,沒有明白提及是父,還是子,還是聖靈;但我們有若干暗示可加以或然的解釋,所以若有人說,父上帝從來未曾向列祖或先知有形地顯現,他說得未免太急遽了。有些人抱這意見,是因為他們不明白“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上帝”(提前1︰17),和“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提前6︰16)一類經文,是指三位一體而言。一種健全的信仰教訓我們說,這類經文所指的,乃是那最神聖不改變的本質,即那使父,子,聖靈成為一上帝的本質。但那些異象是藉著可變的受造者產生的,受不變的上帝所控制,而並不彰顯上帝本身,不過照不同情況的因子和時候,將上帝表明出來而已。

    第十八章、但以理所見的異象

    三三、我不知道這些人怎樣解釋那向但以理顯現的“亙古常在者”,從那為我們的緣故做了人子的,得了國度,即從那在詩篇中對子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你求我,我就將列國賜你為基業”(詩2︰7,8)和那“使萬物都服在的腳下”(詩8︰8)的父,得了國度。所以,若是賜與國度的父,和接受國度的子,都有形地向但以理顯現了,那些人怎能說,父從來未曾向列祖顯現,因此,只有才應被看為無形的,是人未曾看見的,也是不能看見的呢?因為但以理告訴我們說︰“我觀看,見有寶座設立,上頭坐著亙古常在者,的衣服潔白如雪,頭發如純淨的羊毛,寶座乃火焰,其輪乃烈火;從面前有火像河發出,事奉的有千千,在面前侍立的有萬萬;作著要向審判,案卷都展開了……”稍後他又說︰“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國各族的人都事奉;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的國必不敗壞”(但7︰9-14)。看哪,父賜與一個永恆的國度,子接受那國度;而二者都是有形地被說預言者所看見。所以我們相信父上帝也常向凡人那樣顯現,並不是不適宜的。

    三四、也許有人要說,父是在一個作夢的人眼前顯現,所以總是無形的,但子和聖靈是有形的,因為摩西看見了那些事,是在醒著的時候。照這種說法,好像摩西果真用肉眼看見了上帝的道和智慧一般,或是連那使人的肉體活著的靈或那屬物質的風都能被看見一般。上帝的靈,因著屬神的本質有說不出的超乎眾人和天使心思之上的優美,更是多麼不能看見呢?誰敢冒昧說,子和聖靈也可為醒著的人所看見,但父除對作夢的人以外,是不能看見的呢?那麼“是人未曾看見的,也是不能看見的”一句話,他們怎樣解釋只是指父而言呢?人睡覺的時候,難道就不是人了嗎?那位能用身體的樣式在作夢者的異象中表現自己的主,難道不能用同樣有形體的受造者向醒著的人的眼表現自己嗎?就之所以為的本質說,固不能用任何身體的樣式向睡覺的人表現,或向醒著的人顯現;但這不僅在父為然,而且在子和聖靈亦然。有些人憑醒著的人所見的異象,相信只是子或聖靈而不是父向人的肉眼顯現了,對他們我且不提聖書中許多章節及多種解釋,足以使凡有理智的人都不至主張說,父從未曾有形地顯給醒著的人看。我只提聖經所記載“主向亞伯拉罕顯現”的人一節。顯現的不是一個,或兩個,而是三個人;他們當中沒有一個比其他兩個較高超,或多有榮耀,或在行動上更有權威。那時亞伯拉罕也確實是醒著的,而且款待了他們。關于此事,主張父不顯現的人如何說呢?

    三五、我們曾決定查考三個問題(參第七章)。第一是︰那藉著受造者的形像向先祖顯現的是父,或子,或聖靈;還是有時是父,有時是子,有時是聖靈;或還是獨一的上帝,即三位一體,不分彼此。現在我們照盡量從聖經各處所查考的,並對神的奧秘謹慎小心思考的,不能不下結論說︰除非上下文有什麼或然的暗示,我們便不可急遽地主張三位一體中那一位向這個或那個列祖或先知有形體地顯現了。因為上帝的本性,或本質,或本體,不論你用什麼名稱指的實在,是決不能被人的感官看見的;但我們必須相信,藉著受控制的受造者,不僅子或聖靈,而且父可以用一種形像來向世人的感官將自己表明出來了。既有此定論,我們在此結束第二部,再討論其他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