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卷 第六部
    第六部

    保羅何以稱基督為“上帝的能力,上帝的智慧。”難道父自己不是能力和智慧,而只是能力和智慧之父麼?暫將答案擱置,試先證實父,子,聖靈的合一和同等。我們相信三位一體,而不是相信三重的上帝。希拉流所謂︰永恆在于父,顯現在于形像,應用在于恩賜,有何意義。

    第一章

    照保羅說,子是父的能力和智慧。這是大公**反對早期亞流派的教理。難道父本身不是智慧,而只是智慧之父麼?

    一、有人想他們不能承認父,子,聖靈彼此同等,因為經上寫著說︰“基督為上帝的能力,上帝的智慧”(林前1︰24);因此二位似乎彼此不同等;因為父本身並不是能力和智慧,只是能力和智慧的產生者。事實上人們向來極熱忱地問,上帝怎樣能夠稱為能力和智慧的父呢?因為保羅說︰“基督為上帝的能力,上帝的智慧。”因此我們一方有些人引這話來反對亞流派,至少是反對那些自高自大與大公教信仰相違的人。因為據說亞流本人曾說,若是兒子,就是受生的,假如受生了,那麼有一個時候不存在。他們卻不知道,甚至受生,在上帝也是從永恆受生;所以子是與父同永恆,正如由火所發的光亮,是與火同時,並且假如火是永恆的,它也是同永恆的。所以後來有些亞流派的人已經放棄那意見,並且承認上帝的兒子並不是在時間里開始存在。有些人說,曾有一時主並不存在。我們這方的人所反對這些人的論點中所常用的一個就是︰假如上帝的兒子是上的能力和智慧,而且上帝從來不缺少能力和智慧,那麼子就與父上帝同永恆;使徒說︰“基督是上帝的能力,上帝的智慧,”而一個人若說上帝曾有一時沒有能力和智慧,他就是糊涂了;所以子無時不存在。

    三、這論點強迫我們說,父上帝除有所生的智慧外,本身不是智慧。再者,如其為然,正因為子也是稱為出于神而為神,出于光而為光,我們就得考慮;若父上帝本身不是智慧,而只是智慧的產生者,那麼子是否能稱為出于智慧而為智慧。假如我們持守這一點,父上帝為何不是自己的偉大,自己的良善,自己的永恆,自己的全能的產生者,以致自己不是偉大,良善,和永恆,而只是因所產生的偉大而偉大,因所產生的良善而良善,因所產生的永恆而永恆,因所產生的全能而全能,恰如自己並不是智慧,而只是因所產生的智慧而有智慧呢?我們不必怕被人迫著說,假如上帝是自己的偉大,良善,永恆,和全能的產生者,那麼除了受造者得兒子的名分以外,上帝另有許多的兒子,與上帝同永恆。對于這種妄咎我們容易答復。並不因有許多名字被提出來,就作許多同有永恆之子的父;恰如並不因我們說基督是上帝的能力,和上帝的智慧,就作兩位子的父一般。因為能力就是智慧,而智慧就是能力;其他如此類推;所以能力就是偉大,其他以上所提和以後要提的事,也莫不如此。

    第二章、什麼是關于父和子共同說的不共同說的。

    三、凡關于父所說的,無不是于子相關說的,即父是子的父,或產生者,或起初。產生者對受生者才是起初。但其他關于父所說的,都是同子,或不如說,在子里面說的;例如說,的偉大無非就是所產生的偉大。的公義無非就是所產生的公義。的良善無非就是所產生的良善。的能力無非就是所產生的能力。的智慧無非就是所產生的智慧。然而我們不說父就是偉大的本身,而是偉大的產生者。在另一方面,既然子就自己的本質說稱為子這不是與父共同而是相關得稱所以子並不是在自己的本質上而是與父共同偉大。子就是父的偉大。同樣,子與父也共同稱為智慧。子也就是父的智慧;恰如父與子共同稱為智慧,因為父之智慧便是所產生的智慧。所以不拘二者是如何被稱呼,彼此是不能分開地被稱呼;那就是說,凡表明二者的本質所有的稱呼,便有共同應用于二者。如是父沒有子,就不是上帝,子沒有父,也不是上帝,但二者共同才是上帝。經上所謂“太初有道,”意思就是說在父里面有道。假如“太初”是指在萬物以前,那麼在下文“道與上帝同在”里面,只是說子才是道,而不是說父與子共同為道(因為之為道,正如之為形像︰父與子不共同為形像,只有子才是父的形像;同樣是父之子,二者共同不是子)。但對所加上“道與上帝同在”的話,我們很有理由以“道”,即子,“與上帝”,即不只是與父,而是與父和子,“同在”。但對一種有天壤之別的雙重事能夠這樣說,這有什麼奇怪呢?有什麼像靈魂與身體一樣分歧呢?然而我們能夠說,靈魂與人在一起,那就是在人里面;雖說靈魂並不是身體,而人是靈魂和身體。所以聖經所謂“道就是上帝”(約1︰1),意思就是說,那與父不同的道,與父共同是上帝。那麼我們是否應當說,父是產生自己的偉大者,即產生自己的能力和智慧者;而子是偉大,能力,和智慧;但父與子二者共同乃是偉大,全能,有智慧的上帝麼?若是這樣,怎麼說,“出于神而為神”,“出于光而為光”呢?因為二者一起不是出于神而為神,只有子才是出于神,即出于父;二者一起也不是出于光而為光,只有子才是出于光,即出于父。也許為求將子是與父同永恆的意思簡短地說,所以才說︰“出于神而為神”,“出于光而為光”。這好像是說,那沒有父便不至為子的,乃出于那沒有子便不至為父的;那就是說,這若沒有父便不至于為光的光,乃出于那若沒有子便不至于為光的光,即父。這樣,當我們稱子為沒有父便不至于為子的上帝,又稱父為那沒有子便不至于為父的上帝,意思就是說,產生者並不先于被產生者。如是,凡不能指二者共同說的,才不能用“出于這或那而為這或那”的說法。例如我們不能說︰“出于道而為道”,因為二者不都是道,只有子才是道;我們也不能說︰“出于形像而為形像”,因為二者不都是形像;我們也不能說︰“出于子而為子”,因為二者不都是子,正如經上所說︰“我與父原為一”(約10︰30)。所謂“我們合而為一”,意思就是︰照著本質而不是照著關系說,如何,我也如何。

    第三章、父與子在本體上合一是從“我們合而為一”而推想。子與父在智慧和凡事上都平等。

    四、我不知道在聖經上“他們合而為一”曾經用來說到不同性質的事物否。但若有一個以上同一性質的事物,在情趣上不同,它們就情趣不同而言,並不是合而為一。因為假如門徒們因都是人的緣故已經合而為一了,就不會為他們向父說︰“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約17︰11)。但因保羅和亞波羅都是人,也有相同的情趣,所以保羅說︰“栽種的和澆灌的合而為一”(林前3︰8)。所以,若把幾件東西無條件地稱為一,那便是指它們同一本質同一本性,既沒有分歧,沒有異見。但若加上條件,說它們怎樣有同一之處,那便是指它們雖在性質上不同,但在某種方面,是成為一的。例如靈魂與身體決不是一——因有什麼像它們這麼歧異呢?——除非我們把它們看為一人,或是一獸。因此使徒保羅說︰“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她成為一體麼”(林前6︰16);他不說,他們是一,或他是一;但他加說“一體”,好像這是由聯合男女的身體而成的一體。他又說︰“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林前6︰17)。他沒有說,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他乃是加說“一靈。”人的靈與上帝的靈本性不同。但它們因聯合而成為由兩個不同的靈而有的一靈。上帝的靈沒有人的靈,原是可稱頌完全的,但人的靈沒有上帝的靈,便不能蒙福。我想,主在舊約福音中屢次多說到自己與父的合一,或我們彼此間的合一,但從來沒有說過,我們也與自己合而為一,這也並不是沒有緣故的。只說︰“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所以父與子合而為一,乃無疑是指本質上的合一;而有一上帝,一偉大,一智慧,正如我們所論斷的。

    五、那麼父何以是大些呢?因若是大些,就是在偉大上大些;但子既是的偉大,那麼子既決不大于生的父,而父也不大于之所以為偉大的子;所以二者是同等的。怎樣同等呢?豈不是在存在上同等麼?因為對存在不是一回事,而偉大又是一回事。或假如父在永恆上大些,子就在凡事上不是同等的。那麼,從何是同等的呢?你若說在偉大上同等,那麼那少有永恆的偉大,就不是同等的,其他仿此,或許在能力上同等,但在智慧上不同等麼?但那少有智慧的能力,豈是同等的呢?或在智慧上同等,但在能力上不同等麼?但那少有能力的智慧,豈是同等的呢?所以若在什麼事上不同等,就在凡事上都不同等。但聖經上說︰“不以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腓2︰6)。所以任何真理的敵人,只要他覺得他應服從使徒的權威,就必承認,子與父在凡事上同等。不拘他願意提起什麼事,我們都會向他證明,凡關于子的本質所說的,都與父同等。

    第四章、續前一論點。

    六、照樣人們心中的美德,雖各有不同的意義,卻不是互相分離的;例如,凡在勇氣上同等對待的人們,也智慧上,節制上,和公義上同等。因為你若說某某人在勇氣上同等,但他們當中一人更有智慧,那麼其他的人就少有智慧;因而他們在勇氣上也不同等,因為前者的勇氣更有智慧。你若將其他美德一一加以審察,情形也必如此。因為論點不在于身體的力量,而在于心中的勇氣。那比人心無窮單純不改變永恆的本質,乃多麼更是如此呢?在人心里面,存在並不就是強壯,或智慧,或公義,或節制;因為心能有存在,卻沒有這些美德。但在上帝里面,存在就是強壯,或公義,或智慧,或論那表現本質的單純的多數或多數的單純所說的事。因此,我們說,出于神而為神,有兩個意義。一個意義是說,這一名稱屬于父和子每一位,然而這不是說,二者一起是兩位上帝,而只是一位上帝;因為二位彼此合而為一,正如使徒保羅說,甚至分歧的本質也可以合而為一。例如主單獨是一靈,人的靈單獨也是一靈,然而,它若戀慕主,“就是一靈,”那麼,在有一種絕對不可分離永恆的合一中,更多麼是如此。這樣一來,若是所謂上帝,是指父和子二者一起說的,但那麼當稱子為上帝的兒子,好像是被稱為二者之子,而不至于荒謬可笑。也許另一個意義是說,凡關于上帝的本質所說的,莫不是關于父子二者共同,或三位一體共同說的麼?不拘是前或後一意義(這需要更精密的探討),目下從所說的就足以看出,照我們所證明的,若是子在任何涉及本質的事上與父不同等,就決不是與父同等。但使徒說了,是與父同等的。所以子在凡事與父同等,同一本質。

    第五章、聖靈也在凡事上與父和子同等。

    七、聖靈也在本質上與父子合一同等。因為無論聖靈是父與子的合一,或潔淨,或愛,或因愛而是其合一,並因聖潔而是其愛,顯然而不是父或子,因為藉著,二者聯合為一,藉著,受生者為那產生者所愛,並且愛那產生者;藉著,二者既不是靠分享,而是靠們自己的本質,既不是由誰個優先者的恩賜,而是由于自己,才“用和平彼此聯絡,保守聖靈里的合一”(弗4︰3);這就是我們遵命要靠恩典模仿來對上帝和我們自己的。“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22︰40)。所以三者是一上帝,獨一,偉大,有智慧,聖潔,可稱頌的。但我們是從,藉,並在里面得福;因為我們自己是靠的恩賜合而為一,與合為一靈,因為我們的靈魂戀慕跟從。我們戀慕上帝,乃是好的,因為要毀滅凡遠離的人,所以聖靈乃是父與子所同有的。但那同有的本身,乃是與父子同質的,同永恆的;假如適合的話,就讓它稱為友誼;但更適合的是稱為愛。這也是一本質,因為上帝是一本質,並且經上說,上帝是愛(約一4︰16)。但這愛與父和子既是一本質,也是一樣偉大,良善,聖潔,以及其他凡關于本質所說的;因為在上帝,不是存在是一件事,而偉大,良善等等又是一回事,這是我們在前面已經證明的。因為若是愛在上帝里面比不上智慧偉大,那麼我們愛智慧就少于它所當得的分;所以愛與智慧必是同等的,好叫我們對智慧有相當的愛。但如我們所證明的,智慧是與父同等,所以聖靈也與父同等。若是在這事上同等,就在凡事上平等,因為在那本質中有絕對的單純。所以們只有三位︰一位愛那從自己出來的,一位愛那自己所從出的,和一位愛的本身。假如這最後的一位是虛無,上帝怎樣是愛呢?假如愛不是本質,上帝怎麼是本質呢?

    第六章、上帝怎麼是單純而又繁復的本質。

    八、但若有人間,那本質怎麼是又單純又繁復;首先我們要審察,為何受造者是繁復的。卻決不是單純的。第一,凡是身體,是由各部分組合的;在其中一部分大于另一部分,而其全體,比任何不拘多麼大的部都大。天和地各是全世界的部分;而地和天又各自由無數的部分所組成;它的三分之一小于其他二分,而其一半小于全體;而常以天地兩部分命名的世界全體,必大于天或地。在每一物體里面,體積是一事,顏色又是一事,形狀又是一事;體積減少,顏色和形狀可以仍舊;顏色改變,形狀和體積可以仍舊;形狀不仍舊,但物還是可以同樣偉大,有同樣顏色。身體各種屬性都是如此,它們能夠一同改變,也能夠一部分改變,一部分不改變。由此可證身體在性質上是繁復的,而決不是單純的。屬靈的受造者,即靈魂,若與身體比較,固較單純,但若不與身體不較,它也是繁復的,不單純的。因為它不散布在空間,所以它較身體單純,但它在每個身體中是全體的總和,也是各部的總和。因此身體任何微小的分子發生什麼事,靈魂都能感覺到。雖然這不是在整個身體中發生,然而整個靈魂都能感覺到。再者,在靈魂里面,既然干練是一回事,怠惰又是一回事,敏慧是一回事,記憶又是一回事;既然貪欲是一回事,恐懼又是一回事,喜樂是一回事,悲哀又是一回事;又既然在靈魂的本性中找得著無數不同的事;可見靈魂在本性上不是單純的,而是繁復的。因為凡單純者是不改變的,但每一受造者都是可改變的。

    第七章、上帝是三位一體,但並非三重。

    但上帝真可從多方面稱呼,即偉大,良善,智慧,可稱頌,真實,和種種相當的稱呼︰但的偉大便是的智慧;因為不是因體積,乃因能力而偉大;的良善便是的智慧和偉大,的真理便是那一切;在里面,不是可稱頌是一回事,而偉大,或智慧,或真實,或良善,或一言以括之,本身又是一回事。

    九、也不因為這是三位一體,便被認為是三重;否則單是父,或單是子,就會比父和子一起要小些。其實我們並不能說,“單是父”,或“單是子”;因為父總是不可分離地與子相聯,子與父也是如此。這並不是說,二者都是父,或二者都是子,而是說二者總而彼此相聯,各不是單獨的。但正如我們稱三位一體為獨一的上帝,雖說總是與聖潔的靈和靈魂同在,卻說惟獨是上帝,因為他們並不同也是上帝;同樣我們稱父獨一的父,這並不是因為與子相離,而是因為二者不都是父。

    第八章、在上帝的本性上不能加上什麼。

    既然單是父,或單是子,或單是聖靈,恰與父,子,聖靈合起來一樣偉大,所以決不可稱為三重。身體有增加。人與妻子可說是成為一體,可是這種一體大于丈夫或妻子單獨的身體。但在靈界,較小的依附于較大的,即如受造者依附于創造主,而前者就比以前大些,後者卻不然。凡不因體積大而是偉之物,較大便是較好。受造者的靈,若依附于創造主,就比不依附好些;並且因為好些,所以也偉大些。“與主聯合的,便是主成為一靈“(林前6︰17)。只是凡與主聯合的,才變為偉大些,但是在主本身卻並不如此。所以在上帝自己里面,同等的子,或那與父和子同等的聖靈,若與同等的父聯合,上帝並不因此比子或靈任何一位偉大些;因為完全的本身是不能增加的。但父,子,聖靈,各位都是完全的,而且父,子,聖靈的上帝也是完全的;所以是三位一體,而不是三重。

    第九章、只是一位還是三位稱為獨一的上帝。

    十、既然我們正在證明我們如何能夠說獨一的父,因為除了以外在神格里別無父,我們也必須考慮一種意見。這種意見認為獨一真上帝不只是指獨一的父,而是指父,子,聖靈。因為有人間,獨一的父是不是上帝。我們除了也許說,父固然是上帝,但不是獨一的上帝,父,子,聖靈才是獨一的上帝,怎能回答說,父不是獨一的上帝呢?但我們當如何處理主所說的話呢?因為當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這就是永生”(約17︰3),是指父說的,並且提了父的名,作為說的對象。亞流派常引證這句話,好像子不是真神一樣。然而我們不要理會他們,但要看看,當對父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我們是不是必須讓為已暗示,獨一的父也是真神並非父,子,聖靈一起才是真神。我們根據主所說的話,就稱父為獨一的真神,子為獨一的真神,聖靈為獨一的真神。並稱父,子,聖靈一起,即三位一體一起為獨一的真神,不是三真神,而是獨一的真神麼?還是因為加上說︰“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我們就補充說“獨一的真神;”而文句的秩序乃是“認識你,和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獨一的真神”麼?那麼為何沒有提到聖靈呢?這豈不是因為我們一提到一位藉這麼偉大的和諧依附于另一位,以致二者藉這和諧而成為一,那和諧也就不言而喻麼?使徒說︰“全是你們的;並且你們是屬基督;基督又是屬上帝的”(林前3︰22,23);又說︰“男人是女人的頭,基督是男人的頭,上帝是基督的頭”(林前11︰3)。在這兩處地方,使徒似乎也忽略聖靈,然而聖靈是不言而喻的。再者,若三位一起才是上帝,那麼上帝怎能是基督的頭,那就是,三位一體怎能是基督的頭,因為基督是在三位一體之中好使之成為三位一體呢?豈是父與子,乃是單是子的頭麼?因為父同子乃是上帝,但單是子乃是基督︰特別因為那說話的,是已經成了肉身的道;並且照著的這種卑微說,父也是比大的,正如說︰“因為父是比我大的”(約14︰28);所以子與父所同有的神性,乃是那惟獨作中保之人的頭(提前2︰5)。因為假如人本身雖然同心思才是人,我們還是很可以稱心思為人的首要,那即是它好像是人的本質;那麼,為人的基督雖要同成了肉身的道才能為人所知,但那同父一起乃是上帝的道,為何不更適宜為基督的頭呢?關于這一點,我們已經說過,以後還要更詳細審察。目前我們已經盡量簡要短地證明三位是同等,並有一個本質。不拘那尚未經更嚴密討論的另一問題如何決定,沒有什麼能夠阻止我們承認父,子,聖靈絕對同等。

    第十章、論希拉流歸于每一位的屬性。三位一體由受造之物所表。

    十一、有一位作者,當他要簡短地指明三位一體中每一位的屬性時,告訴我們說︰“永恆是在父里面,樣式是在形像里面,應用是在恩賜里面。”將這說載在他書中(論三位一體,第二部)的,既是那位解釋聖經並維護信仰有非同小可權威的希拉流;我就竭力將父,形像和恩賜,永恆,樣式和應用這些字的隱意探討了。我認為他所謂永恆,無非就是說,父沒有生的父;但子是從父而來,所以有存在,並與父同永恆。因為一個形像若是完全與其所表的相符合,那麼它就與其所表的同等,而不是後者與其形像同等。我相信他稱這形像樣式,乃是由于美麗。在這樣式中同時存在著偉大的適合,最上的同等和相似,沒有差異,沒有不平等,也沒有不相似之處,倒是與其所表的恰好相稱。在這樣式中有最上的絕對的生命;對決不是生活是一回事,存在又是另一回事,倒是生活和存在是同一回事。也有最上和絕對的智力,對于,決不是生活是一回事,了解又是另一回事,倒是了解便是生活,便是存在,而這一切都合而為一。是完全的道,在里面毫無所缺;是全能全智上帝的技能,充滿了一切活潑不變的知識。這這形像里面都同歸于一,正如它本身是從一而來的一,形像與其所表的成為一。上帝在道里面知道藉道所造的萬物;所以時候雖新陳代謝,但在上帝的知識上並沒有什麼前後之別。因為受造之物為上帝所知,並不是因為它們已經受造,倒是它們被造雖是可改變之物,乃是因為它們是一成不變地被知道。所以父和他形像無以言表的理合,並不是沒有結果,沒有愛,沒有喜樂。所以那愛,那喜樂,那幸福,若人的言語真配加以形容的話,希拉流就能簡稱之為應用;並且是三位一體中的聖靈,不是受生的,而是生者和受生者的甜美,照著萬物的容量充充滿滿地普及它們,叫它們各得其所,各安其位。

    十二、所以神的技能所創造的萬物,在本身里面表現一種一致,形狀,和秩序;因為各是一物,即如各個身體的性質和各個靈魂的傾向;並且各具形狀,即如各個身體的樣子或素質,和各個靈魂的學識;並且各自尋求或保持某種秩序,即如各個身體的不同重量或組成,和各個靈魂的愛情或喜樂。我們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創造主(羅1︰20)。所以我們一想到,就必須以為三位一體,因為這三位一體很適合地在受造者中表現出跡象來。因為三位一體是萬物的最高源頭,最完全的美麗,和最有福的喜樂。所以這三者似乎是彼此決定的,並且們本身是無限的。在現世事物中,一件事物並不像三件事物一樣多,而二件事物比一件事物多;但在至高的三位一體中,一位等于三位,而二位也不多于一位。而且們本身是無限的。因此各位在各位里面,大家在各位里面,各位在大家里面,大家在大家里面,並且大家合而為一。讓凡看見這點的人,無論是部分看見,還是“對看鏡子觀看,如同猜謎“(林前13︰12)要因認識上帝而快樂;他要尊為上帝,心里感謝。凡沒有看見這點的人,要努力藉著敬虔的心去看見它,不要因蒙昧無知而對它吹毛求疵。因為上帝是獨一的,同時也是三位一體。我們也不要把(萬有都是本于,倚靠,歸于”的話,看為用得無差別的;也不要把這些話看為是指許多神而言,因為經上說“願榮耀歸給(單數)直到永遠。阿們”(羅11︰36)。